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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4:陈无宇——民归于陈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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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4附:陈完奔齐2/2

《庄二十二年经》: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p 0219)(03220003))(016)

《庄二十二年传》:

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p 0220)(03220101))(016)

我的粗译:

陈侯-林(陈庄公)去世二十一年后,到我们庄公的二十二年(公元前六七二年,周惠王五年,陈宣公二十一年,齐桓公十四年),春天,陈人杀掉了他们的大子“御寇”。陈国的公子完和颛孙逃去了齐国,随后颛孙又从齐国逃来我们这里。

一些补充: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齐”(杨注:齐,国名,姜姓,太公之后,国于营丘,在今山东省-临淄废县(今为临淄镇)稍北八里。临淄-齐城包括大城、小城二部分,总面积三十余平方公里(详《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僖公九年入春秋。春秋后,田氏夺其国,是为田齐。#马宗琏《补注》引《史记?田齐世家?正义》谓檀台在临淄东北一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庄二十二年传》:

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羇旅之臣幸若获宥(yòu),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lì),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bàng)?请以死告。《诗》曰:‘翘翘车乘(shèng),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p 0220)(03220102))(016)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p 0221)(03220103))(016)

我的粗译:

齐侯(齐桓公)准备让敬仲(陈国的公子完,陈完)当卿,敬仲推辞说:“羇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曰:‘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流亡在外的臣子能侥幸得到赦免,宽恕他不懂事,不追究他的罪过,打消他的担心,那都是主上的恩惠。我已经得到太多恩惠了,还怎敢再占着高位招惹是非?臣下冒死请求您收回成命。就像《诗》里唱的:“高高战车上,大弓摇了摇,怎不想前去?怕兄弟不饶。”)”于是桓公让他当了工正。

敬仲请桓公饮酒,喝得很高兴,那位“公”(齐桓公)就发话:“以火继之。(来点上火咱们继续喝。)”敬仲在边上却没有附和,说是:“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臣下虽然占卜了白天咱们喝酒,但没占卜晚上喝,臣下不敢让您再喝下去了。)”

贵族们都说:“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喝酒是为了达成“礼”,所以不能放纵,这就是“义”。招待主上达成了“礼”,又不使主上放纵,这就是“仁”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诗》曰:‘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曰:

此逸诗,不见于今三百篇中。原诗本义已不可知。引者之意盖以车乘指齐桓公,招我以弓,据昭二十年《传》“弓以招士”,则敬仲自谦为士以下,盖羁旅之人已失禄位也。

杨伯峻先生注“饮桓公酒,乐”曰:

饮,去声。《礼记?郊特牲》云:“大夫而饗君,非礼也。”杜预据此,以为陈完乃知礼之人,不致作非礼之事,因谓此乃齐桓公就陈完家饮酒,然不合此句语法。《郊特牲》乃战国以后之作,所言未必符合春秋之礼俗。《左传》记大夫享王之事多矣,未见有讥其非礼者,故知《郊特牲》所言不可信。《晏子春秋?内篇?杂上》亦两言“晏子饮景公酒”。

杨伯峻先生又注此云:

《晏子春秋?杂上》及《说苑?反质篇》以此为齐景公与晏子事,《管子?中匡篇》及《吕氏春秋?达郁篇》则以为齐桓公与管子事,盖皆袭用《左传》而变其人。言卜者,服虔云:“臣将享君,必卜之,示戒慎也。”但此两卜字,恐系虚说。

《庄二十二年传》: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p 0221)(03220104))(016)

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 (000011)之《否》 (000111),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xùn),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p 0222)(03220105))(016)

我的粗译:

当初,陈国的懿氏准备把女儿嫁给敬仲(陈国的公子完,陈完),于是为此进行了占卜,懿氏的妻子解释所得的兆象说:“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这是吉兆,意思就是“凤和凰对舞,叫声清越高昂,妫家的后代,会去姜家成长。五代以后发达,和正卿一样,八代以后更好,没人能比得上。”)”

陈厉公,是蔡国女子所生,所以蔡人杀了陈国的大夫五父然后立厉公为国君。那之后陈厉公生下了敬仲(陈完)。

敬仲小的时候,有一位周王室那里的“史”来见陈侯(陈厉公),宣称自己精通《周易》。于是陈侯就让此人为敬仲占筮。占筮结果出现了《观》 (000011)之《否》 (000111)的卦象,这位“史”解释说:

这一卦的意思是“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展一国之荣光,足为“王”之宾客。)”。他会接替陈家自立一国吗?不会在这里,会在别的国家,也不在他自身,会在他的子孙。光,是从远处照过来的,《坤》,代表土,《巽》,代表风,《乾》,代表天:

风变成天,在土的上面吹过,这个土其实是山。有了山上的木材,天上又有光照下来,于是乎在土上站得很稳,所以说是“观国之光”。这样一来,在“王”的朝廷那里,摆开上百种贡品,再献上玉和帛,天上地下的好东西都到了一块,所以说是“利用宾于王”。还有个“观”,所以说是会在他的后代吧!风吹过来,又在土上吹了过去,所以说是在别的“国”吧!要是在别的“国”,那一定是姜姓的“国”了。姜那一族,是大岳的后代,只有山岳才配得上这里的天。不过事情不会两头都一起发达,要等陈国衰落了,那头才会发达起来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五世其昌,并于正卿”曰:

据《田敬仲完世家》,敬仲生穉孟-夷,穉孟-夷生湣孟-庄,湣孟-庄生文子-须无,文子生桓子-无宇。则五世,陈无宇也。昭二年《传》谓陈无宇非卿而为上大夫,上大夫位即卿。邾公 [金乇]钟云“乐我嘉宾,及我正卿”,足见正卿为春秋各国通语。文七年、宣二年《传》之正卿皆指晋之赵宣子,襄四年《传》之正卿指鲁之季文子,襄二十一年《传》之正卿指鲁之季武子,昭元年《传》之正卿指晋之赵武,皆卿之当权者。《诗?小雅?雨无正》有正大夫,郑《笺》云:“正,长也。”大夫之长曰正大夫,卿之长曰正卿,其意相同。《雨无正》之大夫是公卿之总名,则《雨无正》之正大夫与《左传》之正卿,其实相同。

杨伯峻先生注“八世之后,莫之与京”曰:

据《田敬仲完世家》,陈无宇生武子-开与釐子-乞,乞生成子-常,成子-常即杀齐简公之陈恒。陈恒于敬仲为七世,据其相代在位则八世。京,大也。与下文“物莫能两大”之“大”字相照应。齐至陈恒,篡夺之势已成。疑“凤皇于飞,和鸣锵锵”两句是卜书之辞,有妫之后以下数句,则为占者之辞,然相互叶韵。锵、姜、卿、京古音皆在阳唐部。此是占卜之辞,今已无书可以稽考。《左传》好言卜筮鬼神,而孔颍达作《正义》则致疑焉。详玩孔《疏》可知。

杨伯峻先生注“陈厉公,蔡出也”曰:

《尔雅?释亲》云:“男子谓姊妹之子曰出。”《释名》云:“姊妹之子为出,出嫁于异姓而生之也。”然则出者以舅言之,故王引之《述闻》解襄五年《公羊传》“盖舅出也”,以“舅出”为相对之辞,犹言舅甥。出亦可解为出生之出,犹言蔡女所生,盖指其母言。《晋语四》云“同出九人,惟重耳在”,则此出又指其父言。

杨伯峻先生注“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曰:

陈厉公立于桓公六年,而生陈完,则陈完之年岁可以推知。(桥案:桓公六年为公元前706年,距此年(公元前672年)三十四年。)

杨伯峻先生注“遇《观》 (000011)之《否》 (000111)”曰:

《观》,去声,卦名。《否》音痞,卦名。《观》卦为《坤》(下)《巽》(上)两卦所组成,故有六爻,爻自下向上数,其第四爻为阴爻(一长横 为阳爻,一长横中间断开 为阴爻),今一变而为阳爻,则成《否》卦矣。《否》卦为《坤》下《乾》上。由《观》卦变而为《否》卦,当时术语谓之“《观》之《否》”,今之《周易》谓之“《观》之《六四》”。

下面是《观》之《否》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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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曰:

《左传》、《国语》引用《周易》爻辞,本无“初六”、“上九”、“九四”、“六三”诸词,本卦所变之爻,变为何卦,即用其卦名以指其爻。如此占,本卦为《观》,变在第四爻,则变为《否》卦,于是《观》之《否》,即指《观?六四》爻词。观读为襄二十九年《传》“请观于周乐”、昭二年《传》“观书于大史氏”之观,《仪礼?聘礼》有请观之举,谓使者聘于他国,亦欲请观其国之光也。用,於也。“利用宾于王”犹言利于为君主之上客。说本高亨《周易古经今注》。

桥案:代陈有国,田齐亦自称陈也。《黄河流域的青铜文明》p200:“齐国出土的青铜兵器具铭的也很多,……如“陈侯-因咨-戈”,陈侯-因咨即齐威王-因齐,又如“陈子翼-告(造)戈”、“陈子翼-徒戈”。陈皆作 [陳/土],即史书所记的齐田氏。……”

下面是战国-田齐-桓公作陈侯午敦铭文拓片,右数第二列第一字就是 [陳/土]字,图片出自《互动百科》条目《陈侯午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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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陈子翼-徒戈及其铭文的三张图片,铭文右上那个字就是 [陳/土]字,图片出自盛世收藏《陈子翼徒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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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曰:

《周易》八卦,重之则为六十四卦,故六十四卦中之每卦俱由八卦中之两卦构成。八卦各有所象征之物。《观》卦《否》卦之下卦均为《坤》卦,《坤》卦可象征土地,故云“《坤》,土也”;《观》卦上卦为《巽》卦,《巽》为风,故云“《巽》,风也”;《否》卦上卦为《乾》卦,《乾》为天,故云“《乾》,天也”。《周易》自下而上,故先言《坤》而及《巽》;先本卦(《观》为本卦)而及变卦(《否》为变卦),故《乾》在后。

杨伯峻先生注“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曰:

杜《注》以为《巽》 变为《乾》 ,即风变为天,故曰风为天。但《坤》 未变,代表土地。(占筮者以土、风、天三者连系,以为风起于天,行于地上,乃云“风为天于土上”,此难以今日之事理解。)而自《否》卦之第二爻至第四爻,古所谓互体,为《艮》卦,《艮》为山,故云“山也”。后人多不信互体之说,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互体》、《卦爻外无别象》即言之,近人高亨《左传国语的周易说通解》亦言之。然解此节,不用互体,甚难圆通。此采并力文,见《文史》十六辑。(高亨《左传国语的周易说通解》云:“讲卦的互体,《国语》、《左传》再无此例,未知是否。据我理解,《说卦》:‘《巽》为高,《乾》为圜。’《坤》上有《巽》有《乾》,是土地又高又圜之象,这是山上的土,所以说‘风为天于土上,山也’。”)

杨伯峻先生注“庭实旅百”曰:

诸侯朝于天子,或互相聘问,必将礼物陈列庭内,谓之庭实。《艮》 有门庭之象,故云庭实。旅,陈也。百举成数言之,以见其多耳。

杨伯峻先生注“奉之以玉帛”曰:

庭实多以车马等物为之,另外加之以束帛玉璧,《吕氏春秋?权勳(勋)篇》所谓“荀息以屈产之乘为庭实,而加以垂棘之璧”是也。故云“奉之以玉帛”,说见惠栋《补注》。《乾》为金、为玉,《坤》为布帛(俱见《说卦传》),故云“奉之以玉帛”。

杨伯峻先生注“天地之美具焉”曰:

有庭实,有玉帛,故云“天地之美具焉”。

杨伯峻先生注“故曰‘利用宾于王’”曰:

《否》,《乾》上《坤》下,《乾》为君,《坤》为臣,有臣朝见君作宾之象。

杨伯峻先生注“犹有观焉”曰:

就《观》卦而言观,观者,视他人之所为而非在己者也。

杨伯峻先生注“风行而著于土”曰:

《观》卦《巽》(风)在《坤》(土)上,故曰风行著于土。风行,则自此处而落于他处。

杨伯峻先生注“姜,大岳之后也”曰:

大音泰。大岳即四岳。《国语?周语下》云:“其後伯禹念前之非度,共之從孫四岳佐之,祚四岳國,命以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謂其能為禹股肱心膂以養物豐民人也。”是姜姓出自四岳也。

杨伯峻先生注“山岳则配天”曰:

《诗?大雅?崧高》云,“崧高维岳,骏极于天”,言天之高大惟山岳足以配之。说见顾炎武《杜注补正》。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庄二十二年传》: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p 0224)(03220106))(016)

我的粗译:

果然,如上面周王室那位“史”所预言的,等陈国头一次亡国,陈桓子在齐国开始发达,等到陈国再一次亡国,陈成子执掌了齐国的国政。

一些补充:

此时为庄二十二年(BC672);昭八年(BC534)陈初亡,昭十年(BC532)陈氏始大;哀十七年(BC478)陈终灭,哀十四年(BC481)陈成子得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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