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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3:季行父——备豫不虞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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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23附:穆姜怒成4/5

《成十六年经》:

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p 0878)(08160012))(070)

《成十六年传》:

宣伯使告郤犨曰:“鲁之有季、孟,犹晋之有栾、范也,政令于是乎成。今其谋曰:‘晋政多门,不可从也。宁事齐、楚,有亡而已,蔑从晋矣。’若欲得志于鲁,请止行父而杀之,我毙蔑也,而事晋,蔑有贰矣。鲁不贰,小国必睦。不然,归必叛矣。”九月,晋人执季文子于苕丘。公还,待于鄆,使子叔声伯请季孙于晋。郤犨曰:“苟去仲孙蔑,而止季孙行父,吾与子国,亲于公室。”对曰:“侨如之情,子必闻之矣。若去蔑与行父,是大弃鲁国,而罪寡君也。若犹不弃,而惠徼周公之福,使寡君得事晋君,则夫二人者,鲁国社稷之臣也。若朝亡之,鲁必夕亡。以鲁之密迩仇雠,亡而为雠,治之何及?”郤犨曰:“吾为子请邑。”对曰:“婴齐,鲁之常隶也,敢介大国以求厚焉?承寡君之命以请,若得所请,吾子之赐多矣,又何求?”范文子谓栾武子曰:“季孙于鲁,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马不食粟,可不谓忠乎?信谗慝而弃忠良,若诸侯何?子叔婴齐奉君命无私,谋国家不贰,图其身不忘其君。若虚其请,是弃善人也。子其图之!”乃许鲁平,赦季孙。((p 0893)(08161101))(070)

我的粗译:

这时,我们的卿宣伯(叔孙宣伯,叔孙侨如)派人向晋国的卿郤犨(苦成叔)请求说:“鲁之有季、孟,犹晋之有栾、范也,政令于是乎成。今其谋曰:‘晋政多门,不可从也。宁事齐、楚,有亡而已,蔑从晋矣。’若欲得志于鲁,请止行父(季文子,季孙行父)而杀之,我毙蔑(孟献子,仲孙蔑)也,而事晋,蔑有贰矣。鲁不贰,小国必睦。不然,归必叛矣。(鲁国有季家和孟家,就像晋国有栾家和范家,政令都是在他们那里制定的。现在他们正在算计:“晋国眼下各家相争,已经没法追随了。还不如去侍奉齐国、楚国,就算因此被驱逐,也不能再追随晋国了。”。您要想控制住鲁国,最好是把季家那个“行父”抓起来杀掉,我会干掉留守的孟家那个“蔑”,然后带领我们鲁国继续侍奉晋国,不会再生叛离的心思。鲁国不叛离,那些小国也就会继续与晋国友好。要不然,等他们这次回去以后,一定会成为晋国的对头。)”。

于是在这年九月,晋人在“苕丘”扣押了季文子(季孙行父),我们的“公”带部队返回,驻留在那附近我们的城邑“鄆”那里,派一位卿子叔声伯(公孙婴齐)去请求晋人释放季孙(季文子,季孙行父)。晋国主管东方诸侯的卿郤犨就对子叔声伯说:“苟去仲孙蔑(孟献子),而止季孙行父(季文子),吾与子国,亲于公室。(要是你除掉仲孙蔑,我们这边再扣住季孙行父,我做主让大人管理你们的“国”,我们信任大人会超过你们的公室。)”。

但子叔声伯回答说:“侨如(叔孙宣伯,叔孙侨如)之情,子必闻之矣。若去蔑(孟献子,仲孙蔑)与行父(季文子,季孙行父),是大弃鲁国,而罪寡君也。若犹不弃,而惠徼周公之福,使寡君得事晋君,则夫二人者,鲁国社稷之臣也。若朝亡之,鲁必夕亡。以鲁之密迩仇雠,亡而为雠,治之何及?(“侨如”那家伙的事,大人想必也听说了,要是您那里除掉“蔑”和“行父”,那就是不再看顾我们鲁国了,也是归咎于寡君了。要是还准备看顾我们鲁国,愿意得到我们周公的护佑,能让寡君继续侍奉晋君。那么这两个人,就都是鲁国的社稷之臣。他们早上出事,我们鲁国晚上也会跟着出事。现在我们鲁国又紧靠着您那里的对头,等鲁国出了事被您那里的对头控制,再想平定哪还来得及?)”。

郤犨又说:“吾为子请邑。(那我为大人要一个城邑。)”,声伯回答:“婴齐(声伯,子叔声伯,公孙婴齐),鲁之常隶也,敢介大国以求厚焉?承寡君之命以请,若得所请,吾子之赐多矣,又何求?(我“婴齐”,在鲁国一贯只是“隶”而已,怎敢靠大国为自家求利?我现在是奉着寡君之命来请求贵方,如果贵方能答应我们的请求,就已经是大人您的厚赐,我哪还会有什么别的请求?)”。

得知声伯的回答,晋国的卿、中军佐范文子(士燮)就对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栾武子(栾书)说:“季孙(季文子,季孙行父)于鲁,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马不食粟,可不谓忠乎?信谗慝而弃忠良,若诸侯何?子叔婴齐(子叔声伯,公孙婴齐)奉君命无私,谋国家不贰,图其身不忘其君。若虚其请,是弃善人也。子其图之!(季孙在他们鲁国,已经辅佐了两位主上了,可他的妾不穿丝绸衣裳,他们家的马也不喂谷子,这还不能说是“忠”吗?相信小人的谗言,却打压忠良,还怎么面对各家诸侯?这位子叔婴齐遵行他们主上的命令不夹带私情,为国和家打算没有额外的心思,保护自身安全也不忘其主上。要不接纳此人的请求,就是不顾善人。大人还是多想想吧。)”,于是晋人答应了我们鲁国的求和,释放了季孙。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政多门”曰:

晋国政令出自各大卿族,不能统一。

杨伯峻先生注“蔑从晋矣”曰:

蔑,不也。《晋语二》“吾有死而已,吾蔑从之矣”,《吴语》“天占既兆,人事又见,我蔑卜筮矣”,俱同此用法。

杨伯峻先生注“蔑有贰矣”曰:

蔑,无也。与僖十年《传》“蔑不济矣”蔑字用法同。

杨伯峻先生注“鲁不贰,小国必睦”曰:

其它小国必服晋国。

杨伯峻先生注“九月,晋人执季文子于苕丘”曰:

《公羊传》谓鲁成公与晋厉公相会失时,晋人欲执鲁成公,季孙行父归责于己,故代公被执。与《左传》不同。

杨伯峻先生注“吾与子国,亲于公室”曰:

郤犨欲强迫鲁国以国政委之于声伯,且亲声伯甚于鲁公室。杜《注》解“亲于公室”为“亲鲁甚于晋公室”,误,说详沈钦韩《补注》。声伯外妹嫁与郤犨,见十一年《传》,故郤犨以利诱之。

杨伯峻先生注“婴齐,鲁之常隶也”曰:

婴齐,声伯之名。隶之地位,据昭七年《传》,在当时甚低下,声伯以隶自比,自是谦辞。定四年,卫灵公使祝佗从行,祝佗辞,亦云“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与此相类。

杨伯峻先生注“敢介大国以求厚焉?”曰:

介,仗恃,依靠。杜《注》,“介,因也”,亦通。厚,厚禄,指邑。

杨伯峻先生注“承寡君之命以请,若得所请,吾子之赐多矣,又何求?”曰:

《鲁语上》云“子叔声伯如晋,谢季文子(谢即请也)。郤犨欲予之邑,弗受也。”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苕丘”(杨注:苕音条。《公羊》“苕”作“招”,两字同从“召”声,得通假。苕丘,晋地,不详今所在。),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北纬35(在当时的黄河南,“郑”北)。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楚”——“郢”——“为郢”(杨注:楚亦名荆,详庄十年《经?注》。初都丹阳,据《史记?楚世家?集解》及《正义》当在今湖北省-枝江县;《水经注》谓在今秭归县一带,难信。武王迁郢,今江陵县北十里之纪南城。定公六年,楚昭王因畏吴而迁鄀,旋后还郢,证之楚王盦章钟铭,可信。武王十九年入春秋。楚王-负芻五年,灭于秦。楚器传世及出土者多见。#郢,楚都,今湖北省-江陵县(,详桓二年《传?注》)。黄在今河南省-潢川县(,见桓八年《传?注》)。自江陵至潢川今约七百里,古里较(今里)短,今之七百里当古之九百里,亦犹今自苏州至山东省-邹县约一千五百里,而哀七年《传》邾子谓“吴二千里,不三月不至”也。说参阎若璩《四书释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鄆”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0,北纬35.6(西鄆,郓城县东)。

下面再贴一遍鄢陵之战和沙随之会与鲁国相关的一些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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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成十六年经》: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p 0878)(08160013))(070)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犨盟于扈。((p 0879)(08160014))(070)

公至自会。((p 0879)(08160015))(070)

乙酉,刺公子偃。((p 0879)(08160016))(070)

《成十六年传》:

冬十月,出叔孙侨如而盟之。侨如奔齐。十二月,季孙及郤犨盟于扈。归,刺公子偃。召叔孙豹于齐而立之。((p 0894)(08161102))(070)

齐-声孟子通侨如,使立于高、国之间。侨如曰:“不可以再罪。”奔卫,亦间于卿。((p 0894)(08161103))(070)

我的粗译:

这年冬十月乙亥那天(杨注:乙亥,十二日。),我们这里举行盟誓,驱逐叔孙侨如(叔孙宣伯)。侨如(叔孙宣伯,叔孙侨如)去了齐国。

这年十有二月乙丑那天(杨注:乙丑,三日。),我们执政的卿季孙(季文子,季孙行父)和晋国负责主管东方诸侯的卿郤犨(苦成叔)在“扈”那里举行了盟誓。回来以后,乙酉那天(杨注:乙酉,二十三日。),我们杀掉公子偃。然后,把侨如的弟弟叔孙豹(穆叔)从齐国召回来立为他们叔孙家的族长。

在齐国,侨如又和齐灵公的母亲声孟子有了私情,由于声孟子的影响,他们就让他在朝廷上和世卿高某人、国某人站在一起。侨如说:“不可以再罪。(我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于是又逃往卫国,但在那里的朝廷上,他还是被安排和他们的卿站在一起。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十月,出叔孙侨如而盟之”曰:

出,逐出。《周礼?秋官?司盟》云“盟万民之犯命者”,可见古代于所谓恶臣,有陈其罪恶以盟诸大夫之事。此因逐出侨如而与诸大夫盟。襄二十三年《传》载其盟辞,云:“毋或如叔孙侨如欲废国常,荡覆公室!”

杨伯峻先生注“归,刺公子偃”曰:

公子偃与公子鉏两人皆穆姜所指名代立者,而仅杀偃者,杜《注》以为“偃与谋”。

杨伯峻先生注“声孟子通侨如”曰:

声孟子,齐灵公之母,宋国女。侨如在齐,纳女于齐灵公,见襄二十五年《传》。

杨伯峻先生注“使立于高、国之间”曰:

立,同位,说详陶鸿庆《别疏》。高氏、国氏-齐国世袭上卿,并参僖十二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僖十二年传》“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云:

《礼记?王制》云:“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君。”齐侯爵为次国,二卿为天子所命,则国氏、高氏也,为上卿;管仲为桓公所命,为下卿。杜《注》云:“庄二十二年高傒始见《经》,僖二十八年国归父乃见《传》。归父之父曰懿仲,高傒之子曰庄子。不知今当谁世。”总之,高、国二氏为天子所命,世为齐上卿,虽未必柄政,至定公九年,敝无存尚云“此役也,不死,反必娶于高、国”,其为国人所羡如此。((p 0341)(05120402))(041)。

“扈”(杨注:扈,郑地,当在今河南省-原阳县西约六十里。与庄二十三年之扈恐是两地。#扈本郑邑,《水经?河水注》引《竹书纪年》云“出公二十二年,河绝于扈”,似其后为晋所有。《公羊传》谓此时扈已为晋邑,不可信。《经》例卒于国内不书地。此书地,足见此时扈尚未为晋有。扈为晋会诸侯之地,不言“卒于会”者,会已毕也。不书葬者,鲁不会也。#此扈乃郑国之扈,即文七年《经》“盟于扈”之扈,当在今河南-原阳县西约六十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5,北纬35.03(黄河故道,曾经河绝于扈。据杨先生书中图标注,原阳县-祝楼乡-西胡庄村西一带)。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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