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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5:向戌——诸侯之良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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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5附:139宋郑争隙3/3

《哀十七年传》:

宋-皇瑗之子麇有友曰田丙,而夺其兄酁般邑以与之。酁般愠而行,告桓司马之臣子仪-克。子仪-克适宋,告夫人曰:“麇将纳桓氏。”公问诸子仲。初,子仲将以杞姒之子非我为子。麇曰:“必立伯也,是良材。”子仲怒,弗从,故对曰:“右师则老矣,不识麇也。”公执之。皇瑗奔晋,召之。((p 1712)(12170701))(139)

《哀十八年传》:

十八年春,宋杀皇瑗。公闻其情,复皇氏之族,使皇缓为右师。((p 1713)(12180101))(139)

我的粗译:

宋国右师皇瑗之子“麇”有个“兄弟”叫“田丙”,在我们哀公十七年(公元前四七八年,周敬王四十二年,宋景公三十九年,晋定公三十四年),“麇”抢了自己哥哥“酁般”的城邑,送给“田丙”。“酁般”很生气,出走到桓司马(向魋)之臣“子仪-克”那里,把事情告诉此人,当时桓司马离开“宋”流亡已经三年。于是“子仪-克”去“宋”,跟宋景公(欒)之母、宋元公(宋公-佐)夫人告状说:“麇将纳桓氏(桓司马,向魋)。(那个“麇”要接应桓某人回来。)”,他们“公”(宋景公,欒)就拿这事问司马“子仲”(皇野)。之前,“子仲”准备让杞姒之子“非我”当自己继承人,可“麇”说:“必立伯也,是良材。(一定得立你们家那个“伯”,他很有本事。)”,“子仲”火了,没听他的。所以到这次,“子仲”回答他们“公”说:“右师(皇瑗)则老矣,不识麇也。(右师是岁数大点儿,“麇”可就说不准了。)”,“公”马上把“麇”抓起来。“皇瑗”逃往晋国,但被他们“公”召了回去。

到下一年,我们哀公十八年(公元前四七七年,周敬王四十三年,宋景公四十年),春天,宋国还是把“皇瑗”杀了。后来他们“公”得知真实情况,重新恢复“皇”家的家族,任命了“皇瑗”侄子“皇缓”为右师。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夺其兄酁般邑”曰:

其兄当是麇之兄。《说文》:“酁,宋地也,读若讒。”《传》亦作劖,即酁之别体。则般封于酁,故曰酁般也。

杨伯峻先生注“子仪-克适宋”曰:

由下邑适国都。

杨伯峻先生注“复皇氏之族,使皇缓为右师”曰:

杜《注》:“缓,瑗从子。”孔《疏》云:“《世族谱》,瑗,皇父充石八世孙;缓,充石十世孙,则为从孙,非从子,二者必有一误。”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晋”——“新田”——“绛”——“绛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哀二十六年传》:

宋景公无子,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畜诸公宫,未有立焉。于是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茷为司城,乐朱鉏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听政,因大尹以达。大尹常不告,而以其欲称君命以令。国人恶之。司城欲去大尹,左师曰:“纵之,使盈其罪。重而无基,能无敝乎?”((p 1729)(12260201))(139)

我的粗译:

宋景公(欒)因为没儿子,就把公孙周的两个儿子“得”与“启”养在了自己宫中,但没决定立谁为继承人。到我们哀公二十六年(公元前四六九年,周元王七年,宋景公四十八年,楚惠王二十年),当时,宋国的六卿分属三族,“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茷”为司城,“乐朱鉏”为大司寇,他们共同提出行政决策,再通过大尹报告给他们主上。但那位大尹常常并不报告,而照自己愿望伪造主上命令,他们国人对此十分不满。这时,司城(乐茷)提出要除掉大尹,左师(灵不缓)却告诉他:“纵之,使盈其罪。重而无基,能无敝乎?(让他搞去吧,让这家伙继续犯错把罪过累积起来,累积多了,这么重的东西没根基,他能不完蛋吗?)”。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景公无子,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畜诸公宫”曰:

杜《注》:“周,元公孙子高也。得,昭公也。启,得弟,畜,养也。”《宋世家》作公子特。?索隐?云:“‘特’一作‘得’。”

杜预《注》“皇怀为司徒”云:“皇怀,非我从昆弟。”

杨伯峻先生注“灵不缓为左师”曰:

杜《注》:“不缓,子灵-围龟之后。”程公说《春秋分纪?世谱》谓“公子围龟字子灵(见成五年《传》),四世孙不缓。”

杜预《注》“乐茷为司城”云:“茷,乐溷之子。”

杜预《注》“乐朱鉏为大司寇”云:“朱鉏,乐輓之子。”

杨伯峻先生注“六卿三族降听政”曰:

据文七年及成十五年《传》,宋之官序,为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寇。此则以皇、灵、乐三族为序,不以官序也。降听政,共听政也。说详俞樾《平议》。

杨伯峻先生注“因大尹以达”曰:

杜《注》谓“大尹,近官有宠者”,不知何据。《战国策?宋策》云:“谓大尹曰:‘君日长矣,自知政,则公无事。公不如令楚贺君之孝,则君不夺太后之事矣,则公常用宋矣。’”高诱《注》因谓“太后,尹母”云云,则大尹与宋君为兄弟矣,恐未必然。《韩非子?说林》亦载此事而作“令尹”,盖不知大尹之义为后人所妄改,宋无令尹之官也。梁履绳《补释》引《周氏附论》云:“或曰,太宰自襄十七年后不复见?传?,疑省太宰而设之。”于鬯《校书》则谓“大尹疑是宋外戚之官名”,俱可备一说。

杨伯峻先生注“重而无基,能无敝乎?”曰:

杜《注》:“言势重而无德以为基,必败也。”敝,败也。

《哀二十六年传》:

冬十月,公游于空泽,辛巳,卒于连中。大尹兴空泽之士千甲,奉公自空桐入如沃宫,使召六子,曰:“闻下有师,君请六子画。”六子至,以甲劫之曰:“君有疾病,请二三子盟。”乃盟于少寝之庭,曰:“无为公室不利!”大尹立启,奉丧殡于大宫,三日而后国人知之。司城茷使宣言于国曰:“大尹惑蛊其君,而专其利,今君无疾而死,死又匿之,是无他矣,大尹之罪也。”((p 1729)(12260202))(139)

我的粗译:

这年冬十月,他们“公”(宋景公,欒)出游空泽,辛巳那天(杨注:辛巳,四日。),死在了连中。大尹调集空泽的一千名甲士,护送“公”的尸首从空桐进入沃宫,然后让人去请那六位大人,对他们说:“闻下有师,君请六子画。(听下面说有军队进犯,主上请六位大人去商量。)”,那六位大人一到那儿,就被他指使甲士控制起来,然后对他们说:“君有疾病,请二三子盟。(主上得了重病,请几位大人来盟誓。)”,于是在少寝之庭举行了盟誓,盟辞是:“无为公室不利!(决不做对公室不利的事!)”,大尹随即将“启”立为国君,主持将灵柩停放到了大宫,三日而后他们国人才得知。司城茷(乐茷)就让人在他们“国”里扬言:“大尹惑蛊其君,而专其利,今君无疾而死,死又匿之,是无他矣,大尹之罪也。(大尹蛊惑我们主上,独吞所有好处,现在主上没病却突然死了,死后又隐瞒不报,没别的解释,一定是大尹干的。)”。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辛巳,卒于连中”曰:

杜《注》:“连中,馆名。”沈钦韩《补注》引《名胜志》云:“连中馆在空泽后,遗址高二丈。”又《艺文类聚》引《古文琐语》曰:“初,邢史子臣谓宋景公曰:‘从今以往五祀,臣死。自臣死后五祀,五月丁亥,吴亡。以后五祀,八月辛巳,君薨。’邢史子臣至死日,朝见景公,夕而死。后吴亡。景公惧,思邢史子臣之言,将死日,乃逃于瓜圃,遂死焉。求得,已虫矣。”此盖小说家言,怪诞不足信,姑录之。

杨伯峻先生注“奉公自空桐入如沃宫”曰:

杜《注》:“奉公尸也。梁国-虞县东南有地名空桐。沃宫,宋都内宫名。”章炳麟《左传读》卷八云:“《殷本纪》,太史公曰,殷后有空桐氏。此即宋裔,以地为氏者,语本《世本》,正可以证《左》。”

杨伯峻先生注“少寝之庭”曰:

少寝即小寝,见《礼记?玉藻》,为诸侯退朝后燕息之处。

杨伯峻先生注“大尹立启,奉丧殡于大宫”曰:

俞樾《平议》云:“大宫者,宋之祖庙也。”而殡于大宫者,当时之礼固如此,详僖八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僖八年传》“不殡于庙”云:

殡,停棺待葬也。周代礼制,人死,歛尸于棺,于西阶掘一坎地停柩。春秋有殡庙之礼,僖三十二年《传》云:“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曲沃为晋宗庙所在,殡于庙,故往曲沃也。襄四年《传》亦以定姒不殡于庙为失礼,尤可证。后人拘泥于《檀弓下》“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之文,因谓周人不殡于庙,或曲解此庙字为殡宫而非祖庙,或曲解殡庙为朝庙,盖皆无据。((p 0322)(05080301))(026)。

杨伯峻先生注“今君无疾而死”曰:

“今”原作“令”,从《石经》、宋本、足利本、金泽文库本订正。宋景在位四十八年,其父元公在位虽十五年,然其祖平公在位四十四年,计其晚年盖已老而倦于政事矣,故虽六卿不得见,大尹得以专权,此则欲加大尹以罪耳。

“空泽”——“连中”——“空桐”(杨注:空泽即《水经?获水注》之空桐泽,在今河南-商丘地区-虞城县南,旧为汴水所经,今湮。),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0,北纬34.47(虞城旧城——东经115.90,北纬34.49以南李老家乡-孙洼村)。

《哀二十六年传》:

得梦启北首而寝于卢门之外,己为乌而集于其上,咮加于南门,尾加于桐门。曰:“余梦美,必立。”((p 1730)(12260203))(139)

大尹谋曰:“我不在盟,无乃逐我?复盟之乎!”使祝为载书。六子在唐盂,将盟之。祝襄以载书告皇非我。皇非我因子潞、门尹得、左师谋曰:“民与我,逐之乎!”皆归授甲,使徇于国曰:“大尹惑蛊其君,以陵虐公室;与我者,救君者也。”众曰:“与之!”大尹徇曰:“戴氏、皇氏将不利公室,与我者,无忧不富。”众曰:“无别!”戴氏、皇氏欲伐公,乐得曰:“不可。彼以陵公有罪;我伐公,则甚焉。”使国人施于大尹,大尹奉启以奔楚,乃立得。司城为上卿,盟曰:“三族共政,无相害也!”((p 1731)(12260204))(139)

我的粗译:

当时那个“得”梦见“启”头朝北睡在卢门之外,自己变成一只大乌鸦停在“启”身上,嘴啄着南门,尾巴扫着桐门。于是“得”告诉旁人:“余梦美,必立。(我做了个好梦,预示我一定能当国君。)”。

而那位大尹则琢磨着:“我不在盟,无乃逐我?复盟之乎!(上次盟誓我没参加,会不会把我赶走,还是再盟誓一次吧!)”,于是让“祝”按自己意愿制作了盟书。那六位大人在唐盂,正准备盟誓,一位叫“襄”的“祝”把盟书内容通知了六卿之一大司马“皇非我。“皇非我”拉上“子潞”(司城乐茷)、门尹“得”(乐得)、左师(灵不缓)一起商量:“民与我,逐之乎!(“民”现在拥护我们,把他赶走怎样!)”,于是都回去发放甲胄,派人在“国”里到处宣扬:“大尹惑蛊其君,以陵虐公室;与我者,救君者也。(大尹蛊惑我们主上,欺压公室成员;拥护我们,就是救主上。)”,大批“民”都说:“与之!(拥护!)”,大尹也派人到处宣扬说:“戴氏、皇氏将不利公室,与我者,无忧不富。(戴族和皇族将不利公室,拥护我的,肯定发达。)”,大批“民”都说:“无别!(没两样!)”,戴族和皇族那些人还想去攻打“公”(启),但“乐得”(门尹“得”)告诉他们:“不可。彼以陵公有罪;我伐公,则甚焉。(不能这么干,他因为欺负“公”才有罪,我们要去攻打“公”,就更过分了。)”,于是鼓动国人追究大尹的过错,大尹只好奉着“启”流亡去了楚国。他们立“得”为国君,推出司城(乐茷)为上卿,然后共同盟誓说:“三族共政,无相害也!(三族一起掌权,决不互相攻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得梦启北首而寝于卢门之外”曰:

杜《注》:“卢门,宋东门。北首,死象。在门外,失国也。”马宗琏《补注》云:“郦元曰,宋南门曰卢门(《水经?睢水注》),此注卢门为东门,非是。”杜《注》应同于昭二十一年《传?注》,作“卢门,宋东城南门。”

关于“使祝为载书”,惠栋《补注》云:“《周礼?诅祝》,作盟诅之载辞。”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诅祝掌盟、诅、类、造、攻、说、禬、禜之祝号。作盟诅之载辞,以叙国之信用,以质邦国之剂信。”

杨伯峻先生注“门尹得”曰:

杜《注》:“乐得。”程公说《分纪?世谱》二云:“得,豫七世孙。”豫见于文七年《传》。

《文七年传》:“夏四月,宋成公卒。于是公子成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乐豫为司马,鳞矔为司徒,公子荡为司城,华御事为司寇。”((p 0556)(06070301))(047)。

杨伯峻先生注上面《文七年传》之“乐豫为司马”云:

孔《疏》引《世本》云:“戴公生乐甫-術(“術”当依《唐书?宰相世系表》三下及《通志?氏族略》三作“衎”。名衎,字乐甫,则相应),術生硕甫-泽,泽生季甫,甫生子仆伊与乐豫。”杜《注》:“乐豫,戴公玄孙。”又十八年《传》云:“使乐吕为司寇。”孔《疏》引《世本》云:“戴公生乐甫-術,術生硕甫-泽,泽生夷甫-须(须当依《礼记?檀弓下》孔《疏》所引作“倾”,说详王引之《名字解诂》),须生大司寇吕。”以世系言,乐豫、乐吕或同一人。

桥:这里“戴氏、皇氏”当分别指乐家(族)和皇家(族),但皇家(族)其实也属于“戴氏”,即宋戴公除当上国君的儿子宋武公以外其他所有儿子及其后代,这些儿子们及其后代最初当聚居在一处,成为他们“公”的直属武力。但宋戴公去世距此时已接近三百年,他这些儿子及其后代中已有几家得到“氏”成为独立的家族,好比这里的乐家(族)和皇家(族),但他们之间还有某种习惯或感情的联系。至于这里以戴氏专称乐氏,我估计只是顺嘴。

杨伯峻先生于此(众曰:“与之!”)之处注云:

杜《注》:“恶其号令与君无别。”杨树达先生《读左传》云:“此宋人因大尹之语而非之之辞,意谓女大尹诋他人不利公室,女大尹与不利公室者固无别也。”

杨伯峻先生注“大尹奉启以奔楚,乃立得”曰:

《宋世家》云:“宋-公子特攻杀太子而自立,是为昭公。”《索隐》云:“特一作‘得’。按《左传》,与此全乖,未知太史公据何而为此说。”《韩诗外传》六及《贾子?先醒篇》言宋昭公出亡,叹曰,“吾外内不闻吾过,是以至此。”革心易行二年,宋人迎而复之。宋有两昭公,若是此昭公,亦春秋后事矣,且《史记》亦无此事,未必可信。

《黄河流域的青铜文明》p187:“宋昭公时的青铜器流传下来的只有一件兵器戈,铭为“宋公得之造戈”。得字《左传》作“德”;《史记》作“特”。梁玉绳云:“特乃得之误,《左传?哀二十六年》疏引《世家》作得可证。”(梁玉绳. 1981. 史记志疑. 北京:中华书局)戈铭作得,证实了梁氏的见解。此戈应为春秋晚期器。”

下面是宋公得之造戈拓片的图片,上面中部四字竖排右起乃“宋公?[得-彳]之”,下面中部两字则为“[貝告]戈”。图片出自互动百科《鸟兽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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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三族共政”曰:

三族即上文之皇、灵、乐三氏。

“卢门”——“盧门”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61,北纬34.37(东南门村西,应天书院南忠民沟边,宋东城南门)。

“桐门”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9(黄庄东)。

“唐盂”(杨注:高士奇《地名考略》谓唐盂即僖二十一年《经》“会于盂”之“盂”,则在今河南-睢县,疑较远,此时六卿必不致全皆轻离国都。唐盂或宋都郊鄙一地。),似当在宋都郊鄙,具体位置不详。

“楚”——“荆”——“鄀”推测位置为:东经112.38,北纬31.46(下鄀,钟祥-胡集镇东罗山遗址,鄀郢:庄二十至庄三十,定六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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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有“皇”家,宋国也有“皇”家,不同“姓”,两家都是世家。这些世家往往都有保存自己家族的丰富经验,这是那些《左传》作者们注意的重点。所以这样的家族虽然或有失势的时候,但常常能东山再起。

通宝推:me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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