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捋一捋陕西千亿矿权案 -- 从来
共:💬18 🌺70
复 一切按证据来
我的看法是:
1,最高法这次判决是有失公允。起码在相关证据认证、采用上是有问题的。
就好似你所举例的合同,标的物所有权都不明晰,这个合同在法律上就是个无效合同,即使签订,也是不受相关法律保护。
2西勘院完全有能力履行合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比如同刘娟的“合法合规“)。法院无法强制执行和苦主不愿执行是两个概念。而此次高法不管如何判决己造成对公权力的伤害(高法判赵赢,只是为遮掩那个刘娟的吃相难看,不然判赵输,就必须承认刘娟们的“正义“,这是此次矿权案最尴尬的地方(高法糊涂判案,出神奇事件都是此原因)。
3西勘院是公,赵是私。如果此次探矿是私对私,赵根本就不会进入。当今世界,谁会去想天下掉馅饼一夜暴富的事?
只有权力的加持,一切才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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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的妙用 4 从来 字93 2019-01-04 03:17:25
🙂西勘院上诉有一重要理由 14 铁手已收买 字249 2019-01-03 02:03:40
🙂一切按证据来 2 从来 字359 2019-01-03 02:09:55
🙂你的理解是不对头的,针对你提出的三条
🙂相关法律解释,主贴已经引用了 3 从来 字774 2019-01-03 20:09:58
🙂最高法也是这个意思 6 野狼 字407 2019-01-03 20:44:48
🙂现在看这个案子真的非常简单 2 从来 字346 2019-01-04 00:30:36
🙂估计赵只是想把刘的好事搞黄 2 天马行空 字472 2019-01-04 02: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