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华为251事件! -- 大胖子
按劳动法标准是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含各种奖金)。但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收入的3倍。即3*7480=22440元。
之前这帖子有在华为的朋友说李某那个职级年终就有20万+,所以就直接按22440/月算吧。
李某拿补偿的上限应该是22440*24=538560元。2018/1/31离职,要2017的年终奖也有道理。
但现在我一头雾水的是李某到底拿了多少钱,怎么算的?
目前网上只有判决书上写协商补发331576.73属于完全可信信息。但这笔钱如果是n-1的话账对不上。如果李某超出劳动法范畴的敲竹杠,华为完全可以让水军出来洗地。
似乎这笔钱之外还有一笔走公账的补偿。在把不知道发没发的2017年年终奖搅和在里面。
整个事情参与谈判的何某不知道在那,华为都是敌对势力里应外合在搞老子,李某肯定挑对自己有利的实话说。有太多信息被没有披露出来。
三个老鸟斗法,我这种吃瓜群众不要被卖了还帮忙数钱就好。
引文:据了解,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深圳市2016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57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0元(四舍五入)。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涉及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待遇计算按照7480元/月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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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按照百度的书法,用人单位是可以签两次固定合同的 1 宏寺 字1529 2019-12-05 11:01:13
🙂劳动合同 5 风会 字925 2019-12-05 20:29:56
🙂嗯嗯,鲜花献上。 宏寺 字385 2019-12-06 10:18:04
🙂补偿标准
🙂老兄算的不错 3 风中乱发 字291 2019-12-07 11:26:42
🙂嗯,我也看到那个3倍的说法了 1 宏寺 字1018 2019-12-06 12:10:38
🙂“华为法” 5 上海公社 字143 2019-12-05 00:53:21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