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学《易》对话录 -- 闲看蚂蚁上树
坎下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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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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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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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译文]讼卦象征争讼:内心诚实,克制、警惕。中途停止是吉祥的,争讼到底有凶险。利于出现大人。不利于涉越大河。(窒:堵塞。见:现。) [另注:也有的把“有孚窒”断为一句,意为九二与九五不相应,诚信受到窒碍。]
[提示]提出处理争讼的指导思想。
师:在屯、蒙、需卦之后,出现了讼卦,讼卦是需卦卦象的颠倒,这两卦是一对。从事物进行发展的最初阶段开始,就难免产生争执。讼卦就专门谈论争讼。讨论《易经》的讼卦很有现实意义,也是饶有兴趣的。
徒: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就有纷争,恐怕要伴随着人类发展的全部进程吧,这真令人慨叹!人类难道就不能其乐融融地和睦共处吗?《易经》是怎样看待争讼的呢?
师:总的指导思想是,争讼是坏事,不争讼最好。讼卦不是教人如何争讼,而是告诫人如何止讼息争。正如孔子所说:“听讼吾忧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徒:这太好了,只怕仅仅是美好的理想。中国古人理想过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西方神话中也说人类社会曾经有过和平宁静的“黄金时代”。
师:息讼确实是美好理想,但讼卦中也确实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原则,充分体现了本卦作者的善良和智慧。
徒:卦辞是如何表述的呢?
师:首先,不管对方态度如何,我首先要保持内心诚实,尊重事实而不感情用事,这是基本点,这就是立足于“孚”。其次,要堵塞忿争之心,克制这种有害的欲望,警惕因一时之忿而失去理智,努力从自己这一方平息争讼。第三,确实非争不可时,也要适可而止,见好便收,最好中途退出争讼,这是最吉祥的结局。如果一意孤行,争讼到底,难免劳神伤财,后果很凶险。
徒:是啊,旧社会因为打官司而倾家荡产的屡见不鲜啊。
师:争讼本来就是凶事,无所谓胜败,即使在形式上把官司打赢了,也只能是相争结怨,仍然是凶,这就叫“终凶”。
徒:“利见大人”是可以理解的,争讼之时,能有公平正直的权威人士来调停裁决,当然是最为有利。但是为什么又告诫说“不利涉大川”呢?
师:“大人”在本卦中指九五而言,九五刚中居正,能够断明是非曲直。“涉大川”指渡过大险大难。涉越大河一定要齐心协心,同舟共济。如以争讼手段而涉大川,人心乖离,纷争不已,不但川不可涉,还会弄翻船的。从卦象上看,讼卦上为乾,下为坎,是乾刚乘坎险之象。以刚乘险,恃刚犯难,使气好胜,极为不利。在危难之中的争吵,更是最不祥的征兆。
徒:需卦卦辞说“利涉大川”,讼卦卦辞则说“不利涉大川”,刚好成为对比。
师:这恰恰说明,争讼不可为,争讼也是不能成大事的。《彖传》对此又作了解释。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
[译文]《彖传》说:讼卦,阳刚居上,坎险在下,阴险而又刚健,就会与人争讼。
[提示]从卦象看争讼者的素质。
徒:一只巴掌拍不响。一方刚强,一方阴险,这就斗起来了。这里说得一针见血。
师:乾健遇坎险,当然是产生争讼的一个原因。不过《彖传》的话还可以再进一步剖析。宋代人程颐在《周易程氏传》中是这样分析的:“若健而不险,不生讼也;险而不健,不能讼也;险而又健,则以讼也。”
徒:这几句话说得确实有意思,既简洁明快,又鞭辟入里。个性刚强然而内心并不阴险的人,不会滋事争讼;内心阴险然而个性软弱的人,无力发动争讼;只有内心阴险同时个性刚强的人,最喜欢引起争讼。说得好!
师:这提醒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人,千万要注意避免与他发生争执。
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译文]争讼,要内心诚实,克制、警惕,中途停止是吉祥的,这说明刚健者争讼要保持适中。争讼到底有凶险,说明争讼是成不了事的。利于出现大人,说明裁决争讼崇尚保持中正。不利于涉越大河,那样会陷入深渊。
[提示]解释卦辞全文。
徒:除了“刚来而得中”一句外,其他都很明白。
师:“刚来而得中”,是从爻象的角度来解释对待争讼的基本态度,主要指九二爻而言。九二以阳刚之爻,来居下卦之中位、两阴之间,这一爻象意味着临险刚健,而能得中。就是说,刚健者处理争讼之事,必须注意不逞刚强,适中为好。
徒:九二这一爻从何而“来”呢?“刚来”的“来”字有什么讲究吗?
师:在《易经》的习惯用语中,某卦上下二体的下体中某一爻,如果是另外两爻的异类,这一爻就可以称为“来”。如在讼卦下体(坎)中,二阴一阳,那么这一阳刚之爻(九二)就是异类,所以称“刚来”。这是一种习惯性说法,不必深究。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译文]《象传》说:天向西转,水向东流,互相违背运行,象征争讼的产生。君子因此在办事之初就仔细谋划。
[提示]指出在谋事之始就要防止争讼。
徒:讼卦上乾下坎,上为天,下为水。日月星辰等天体从东往西转,地上的江河水流则从西往东流,二者是反方向运行的。
师:古人直观自然,看到这一现象,联想到在反向中存在着矛盾,预示着争讼的可能。因此,善于谋事的君子从一开始就仔细思考,如何协调矛盾,防止争讼的产生。
徒:防患于未然,把争讼化解于尚未形成之时,这一思想很有启示性。“作事谋始”,值得牢记。
师:讼卦六爻,九五为听讼之主,其余五爻都是诉讼之人。也很值得玩味。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译文]初六,不长久纠缠于争执之事,略有言语磨擦,最终是吉祥的。(永:长。)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译文]《象传》说:不长久纠缠于争执之事,说明争讼不可长久坚持。虽然略有言语磨擦,是非可以辩析清楚。
[提示]争端初起,略辩即明,不可长久纠缠。
徒:这一爻的文字很好懂。如果从爻象上看,这样说有何根据呢?
师:与初六相应的是九四,初六以柔弱之质居低下之位,而与九四刚强居上位者争讼,根本无法以实力取胜,只有用以柔克刚之法。九四以“言语”侵犯,由于初六阴柔能让,虽然不能不解释几句,小有言语磨擦,毕竟是处争执之初,没有发展下去。
徒:看来“不永所事”是初六的指导思想,这是很明智的决策。
师:这个“事”字值得玩味。说“不永所事”,而不说“不永所讼”,可见事端初起,还没有发展成争讼,初六在指导思想上也希望这小小事端不要发展成争讼。所以它不长久纠缠于争执之事,断然地结束争执。
徒:是的,有些事略辩即明,有些事甚至不辩即明,纠缠于口舌之争是无益的。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译文]九二,不能胜讼,赶快回家,像犯人逃亡一样。他的三百户邑人可以免灾。(克:胜。逋:音bu,逃亡。邑人:领地中的农户。眚:音sheng,灾祸。)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译文]《象传》说:不能胜讼,于是逃跑回来。下面的人与在上的人争讼,招来祸患会像俯身拾物一样容易。(掇:音duo,拾取。)
[提示]争讼失利,要及时中止以免祸。
徒:九二与九五处于相对位置,两刚相遇而不相应,造成争讼。九二居下,失败无疑。
师:九二以阳爻处于阴位,又在坎险之中,地位和形势都极为不利;九五以阳居阳,又是君位,势不可敌,九二怎么是它的对手!九二与它争讼,根本就无法进行,必然吃亏,招来的祸患将俯拾皆是。幸亏九二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发现官司不能再打下去,于是立即打退堂鼓,火速退出争讼而逃避,简直和罪犯逃亡无异!这种急流勇退的行为是不容易的,也十分明智。
徒:亏得他在急处抽身,使得他的邑人三百户得以免祸了。
师:古代有连坐法,一人有罪,可能百家受累,那麻烦就大了!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译文]六三,安享旧有的俸禄,守持正道以防危险,终将吉祥。或辅助君王的事业,不以成功自居。(德:指俸禄。厉:危险。)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译文]《象传》说:安享旧有的俸禄,是说六三顺从居上位的阳刚得到吉祥。
[提示]无力争讼者要退让免争。
徒:这一爻没有谈到争讼之事啊。
师:六三是阴柔之质,本来就不是争讼者。这里谈的是六三当争讼之时如何自处。
徒:看来六三只想安享旧有的俸禄,保持既得的利益,这是它的出发点。
师:六三以柔质居于下卦之上(这相当于“士大夫”的位置),有不能争讼、唯食旧德之象。但六三又是以阴爻居阳位,其位不正;更兼处于九二、九四两刚之间,是危厉之境;这里又是上下卦之交,是进退两难的是非之地。六三当争讼之时必然安分守己,与人无争,处危境而知防危虑险,才能保持旧禄不失,获得吉祥。即使从事君王委派之事,取得成绩也不敢自己居功,能这样小心谨慎就差不多了。
徒:一般人无不喜欢自我表现,六三能够逃名避功,真是够小心谨慎的了。《象传》又特别强调“从上吉”,应该怎样理解呢?
师:“上”指上九,它与六三构成了争讼的对立面。上九以刚健之质居于穷极之地,咄咄逼人,要与六三争讼到底,这是很难对付的。但是六三甘居下风,顺从上九,不与它相争。一个巴掌拍不响,这场讼事终于作罢。六三由于退让不争而获吉,而居高位、好滋事、喜争讼的上九,下面我们可以看到,却得到“终朝三褫”的恶果。争未必得,不争未必失。《老子》中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就是“柔弱胜刚强”的道理。刚强的上九向柔弱的六三挑战,最后谁赢了呢?看来是退让不争的六三赢了。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译文]九四,不能胜讼,回心转意而归向正理,改变态度而安守正道,可获吉祥。(复:回头。即:靠拢。命:天命,正理。渝:改变。)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译文]《象传》说:回心转意而归向正理,改变态度而安守正道,必无损失。
[提示]争讼无理,要立即回头,改正错误。
徒:九四又为何败讼呢?
师:九四与初六位置相对,以强凌弱,以上压下,显然是没有道理的,也不得人心。初六则以柔克刚,退而不争,仅仅解释几句,辨明是非,就使九四理屈辞穷了。
徒:九四岂能善罢甘休?
师:九四阳刚性健好争,但居于阴位,又有能退之象。它见到真理不在自己这一边,自己在道义上失败了,赶快回头转弯,改变蛮横无理的态度,归向于正理正道,修正自己的行为,按常规常理说话。九四能改弦易辙,修正错误,当然就不会有什么损失,结果也是吉祥的。
徒:九四丢掉一点小面子,确实不算损失,它总算没有最后失去道义、失去人心。这种勇于回头、善于改过的精神还是值得钦佩的。
师:九四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复”(回头)和“渝”(改变),能够毅然地“复”而“即命”(归向正理),“渝”而“安贞”(安守正道),终于变刚为柔,化讼为和。能够改过当然是吉祥之兆。
徒:看来九四象征蛮横粗鲁的人,但是知错必改,这种性格也有可爱之处,像是《水浒传》中的黑旋风李逵。
师:也不尽相同,李逵是不会以上压下、以强凌弱的。这是一个较为明智的贵族。
九五,讼,元吉。
[译文]九五,能够决断争讼,大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译文]《象传》说:能够决断争讼,大吉,因为九五能行中正之道。
[提示]以中正之道决讼最为吉祥。
徒:你在前面说过,讼卦六爻,只有九五是听讼之主,其余五爻都是诉讼之人。九五以阳刚居于中正之位,看来是个贤明的法官。
师:九五象征刚健中正、明快无私的主讼者,也是理想的化身。能如此,方能明断曲直,诉者当然心悦诚服,而无不平之气,这是最大的吉祥。本卦辞中所说的“利见大人”,就是这位“大人”了。
徒:这里也反映出平民对明镜高悬的公平法官的期待,所以包拯、海瑞被民众呼为“包青天”、“海青天”啊!
上九,或锡之以鞶带,终朝三褫之。
[译文]上九,或许会得到赏赐佩带,也必然在一天之内三次被剥夺。(锡:赐。鞶带:大臣命服上的佩带。鞶:音pan。褫:音chi,剥夺。)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译文]《象传》说:由于争讼而得到赏赐命服,也是不值得尊敬的。
[提示]恃强争讼不止,必有恶果。
徒:上九为什么会受到肇带之赏,又为什么在一天之内三次被剥夺呢?
师:上九以阳刚居于讼卦的终极之地,象征恃强争讼到底而不知悔改的人。它的对立面是六三,我们前面分析过,六三是顺从上九不与它争的,使得上九不讼而获胜,并因此而得到升官之赏。但是这完全是由于偶尔遇上了退让不争的六三而占了“便宜”。一般来说,这种强讼不止的人没有什么好下场,所以爻辞在“锡之以鞶带”之前加了一个“或”字,表示偶然性。即使如此,这种通过争讼而获得的高官厚禄也是极不光彩的,必然受到舆论谴责,结果还是保不住,甚至在一天之内被君王连下三道命令加以剥夺。不旋踵间,弄得身败名裂。这完全是咎由自取。
徒:这和清代官员被拔去“顶戴花翎”差不多。
师:上九所得到的恶果,正好印证了卦辞和《彖传》中所强调的“终凶,讼不可成也”的告诫。总之,整个讼卦不是教人如何争讼,而是教人息争止讼。
徒:的确是这样。除了九五居尊中正,是听讼之主外,作为诉讼人的其余五爻的凶吉,无不体现主张止息争讼的思想。初六和六三是阴爻,以柔克刚,不争不讼,得以“终吉”。九二、九四和上九是阳爻,刚健能讼。但九二、九四都能迷途知返,及时退出争讼,因而也免灾获吉。只有上九一味逞强,争讼到底,虽一时占了上风,终于没有好下场,受到夺赐之辱。
师:你已经作了很好的总结。我们看《史记》中记载的廉颇、蔺相如两人的故事,一个是忍让息争的典范,一个是迷途知返的榜样,最能够说明讼卦的精髓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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