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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两汉豪侠兴衰录(一) -- 机会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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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两汉豪侠兴衰录(一)

    “侠”的起源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这么一个时代,它充满野性和魅力,强悍而又生机勃勃,人民还未套上儒教的精神枷锁,专制皇权还未完全驯服民间的强悍生命力与精神力,有一种民间的势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各种势力的博弈中发展起来,逐渐成为左右社会发展,威胁社会纲纪和国家法制行政机构权威的强大势力,它的思想深深扎根于民众的土壤中,历经摧残而不衰,它所代表的精神与文化就是后世演绎无数传说的――――侠义精神。

    《说文解字》对侠的解释是:“俜,侠也。三辅谓轻财者为俜。”从这个定义中可以判断,侠这个称谓可能最早转音陕西中部一带的俗语方言,而最初对侠的概念作出诠释的应该是墨子,《墨子 经上》篇上有载“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行侠一般被称为“任侠”,这个概念后来被史迁所借鉴,作为对侠的定义。由是观之,墨子的话可能是关于“侠”的最早诠释。

    侠诞生于春秋乱世,当时纲纪崩解,列国争霸,旧的社会秩序分崩离析,新的社会关系正在血与火中重新调整,传统上位于王室与平民之间的中间阶层――士,开始分化和再生,一部分致力于恢复周礼传统的活动,成为儒士的雏形;另一部分人,可能具有强悍体魄和特殊的技能,仍保持着朴素的源于史前时期的尚武传统和强悍的民族特质,并不断吸取民间社会的文化精髓以求发展,这批人就成为最初的侠士。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侠与儒并不是对立的,界限比较模糊,由侠而为儒或由儒而为侠的现象并不鲜见。例如,孔子的弟子子路最初就是一位侠士,好勇斗狠,后来受孔子教化才束冠为儒,但其言行一直带有浓厚的任侠做派。

    侠作为新生的社会势力,从诞生的那刻起,就受到其他社会势力的关注和影响,各种势力尤其是上层势力都试图拉拢控制这个新兴的势力为己所用,养士之风在很长的时期盛行不衰,比较有名的有春秋时期的晋国公卿孪盈、楚国弄臣白公胜、吴国的公子光,战国时期的四公子、燕太子丹等。养士之风的出现,其动机虽然因人而已,但客观上为侠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适当的场合与内在的驱动力。养士这种方式,既能为游士中的侠提供能够生存和发展的活动场合,又能为初生的武侠创造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但游侠与上层社会中的养士权贵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实际的人生依附的关系,游侠的自我意识十分强烈,他们周游列国,与国君、权臣之间的交往,是一种基于强烈的个人价值与理念的实现之愿望,“所贵于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所取也。”这正是游侠周游天下的宗旨,对于游侠来说,追求具有超越意义的“名”,甚至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相反对于权利地位,则置于比较次要的考虑层次。对于养士的贵胄而言,与这些游侠的交往,就不能以权势或金钱为手段,而必须做到“仁而下士”,以平等的姿态尊重游侠的人格,正因为如此,侯赢可以和别人谈话,而让信陵君在闹市中牵着缰绳一声不吭的等候在一旁,直到侯赢和别人谈话完毕,才坐上信陵君的马车;燕太子丹通过田光的介绍找到身为平民的荆轲,见面时,太子丹“再拜而跪,膝行流涕”,以后“日造门下”,想尽办法来“顺适其意”。所以在侠士大量聚集的地方,人与人之间超越等级身份相对平等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圈,任何人包括国君贵胄进入这个圈子,那么至少在人格上是独立的,任何人都能够凭借自己的才识或武艺受到尊重。中国古代社会自有确切的历史记载起,“贵贱尊卑”等级有序的观念就占据了统治地位,长达数千年的古代社会,只有极少数时期,在极特殊的社会文化环境下,人际关系才有相对平等的可能。只有在这样的时期,勇士朱亥可以对魏王的弟弟信陵君的数次邀请不予理睬;荆轲可以因为太子丹催促他启程赴秦而大发雷霆,当面怒斥“何太子之遣”;公子光只有耐心的向专诸解释清楚自己嗣位的合法合理性,才能让专诸发出“王僚可杀也”的怒吼。

    到战国时期,养士的风气在列国风生水起,极大的促进了侠文化的传播和推广,但贵胄权臣养士的目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新的生活习惯和品味的需要,但或多或少都有实现政治野心和扩充势力的现实需求,侠士与这些贵族的交往浸染了私人间的施恩与报答的关系,侠士们只考虑交往对象给予自己的恩德,而不顾及对方从事或要求自己从事的事业的善恶是非,这也是后世任侠豪强化的内因。侠士的这种人生追求和信念在以利相交尔虞我诈的战国时代,体现的是一种远古时期质朴而浑厚的传统,与整个时代显得格格不入,似乎流离在主流文化的边缘,主流社会也将他们视为特殊的群体,主流社会的离轨者,所以大多数时间内,游侠们都隐身于不为人所知的所在,过着“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的生活,默默忍受着贫瘠单调的生活,而一旦遇上懂得欣赏他们的人,有了实现和印证人生理想和自我价值的时候,他们所爆发出的能量,以及为达到目标所做出的超越人体机能情感极限的行为,让整个社会为之变色,也让自己在历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豫让为了替视自己为知己给予自己“国士”待遇的晋国权臣智襄子复仇,忍受漆身若癞,吞炭为哑,灭须去眉,并自我去势,抛下妻子行乞于市,两次行刺赵襄子未果,最终在三次猛击赵襄子衣服,完成“死名之义”后伏剑自杀,“赵国之士闻之,皆为涕泣”;秦穆公发现自己的骏马被一群山野平民所猎杀充饥,不但不以为忤,还考虑到“食用骏马之肉如不饮酒,恐怕会伤害身体”,送酒给他们喝,后一年秦晋爆发韩原之战,激战中秦穆公战车为晋军所击中,秦穆公危在旦夕,“野人之尝食马肉于岐山之阳者三百有余人,毕力为秦穆公疾斗于车下,遂大克晋。”

    侠士所拥有的巨大能量一方面为君王权臣所用,另一方面也深深为他们所忌惮,特别是荆轲刺秦的行为,标志着侠士的行为超越了最高当权者所能操控的程度,尤其是侠士为了“名”这种抽象的精神价值被社会与历史所认可,不惜抛家弃业乃至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的那种类似宗教的心理冲动,直接决定了侠士所顶礼膜拜的不是存在于彼岸世界的上帝,也不是来世的幸福,而是存在于现实世界而又具有永恒性的道德目标,而这些都不是权力的最高主宰者所能主导和控制的,这导致了秦在一统之后花大力气镇压民间的任侠风尚,不惜收缴天下的兵械化为铜人,限制民众流动迁徙,扩大连坐和严法刻刑的恐怖政策来达到肉体和精神上消灭游侠势力,即便如此,终秦一朝,游侠的种种壮举不绝于史,从高渐离灌筑击杀始皇,始皇帝夜游兰池被袭,以及张良与力士在博浪沙狙击始皇帝,表明游侠的行为并没有因为秦帝国的高压恐怖政策而有所消减。随着秦的迅速灭亡,侠也在新旧王朝交替之际,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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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机会,有点疑问

      说了你不要生气。

      我记得半年前在文学城已经看过布局挺相似的文章,是从侠的兴起一直到衰落(好象讲到明清)。

      • 家园 去年十月回国后就上不了文学城

        以前上文学城也从来不参与发贴跟贴。

        你说的那个帖子我没看过,写这个帖子是很久前看过一篇讨论侠之区分的文章,我很赞同文章中的观点,前些天正好在北京培训上不了网,没事做就在宾馆里写这个东西。

        下次写之前我会先在网上搜一下,嘿嘿嘿

        BTW 有没有文学城的代理啊!?

    • 家园 以前就记得你说要写两汉豪侠的,现在终于来还债啦。呵呵
    • 家园 【原创】两汉豪侠兴衰录(终)

      皇权对豪侠势力的打击

      在大一统的专制主义封建帝国中,武侠永远是个不安定的危险的因素。所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儒者虽然会造成思想的混乱,但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统治者只要对它采用“王霸道杂之”的手段,使用肉体上消灭加上精神上怀柔的双重手段,用引导的手法逐渐将儒者的自主性磨灭掉,使之心甘情愿的成为统治者的奴隶;相同的手法对于武侠却无法奏效。一方面侠的宗旨具有某种宗教化的色彩,相对于儒家的世俗化的理念,追求“名”的武侠对于功名利禄等世俗化的诱惑天生具有某种程度的免疫力,而“轻名重气”的精神诉求,让武侠面对统治者的暴力威胁可以不为所动,这样的烫手山芋让统治者的那套大棒加胡萝卜的两面手法无从施展;另一方面,豪侠在一定程度上拥有独立的武装力量,往往通过宗室或私交沆瀣一气,豪侠联合的力量有与中央政权分庭抗礼的意味,还造成了地方基层政权大权旁落,这种在社会的基层滋生的异己力量,当然要为封建专制的统治者所不容了。

      其实,对于豪侠的捕杀,终有汉一朝从未停止过,如郭解的父亲就是因为任侠而被号称无为而治的孝文帝下令诛杀的,但汉初对于豪侠的力量还没有充分的警觉,否则孝文帝就该对郭解的父亲实行具五刑并灭族,自然也不会有后来的郭解了。真正开始对豪侠实施大规模清剿的始于汉景帝,《史记 游侠列传》载“是时济南(目间)氏,陈周庸亦以豪闻,景帝闻之,使使尽诛此属。”具体的做法是启用酷吏,到地方查明豪侠的核心人物,将这些豪侠连根铲除。《史记 酷吏列传》较为完备的记载了汉景帝的这些行动。

      酷吏郅都是汉景帝最先启用的得力鹰犬,“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都侧目而视,号曰苍鹰”,这只苍鹰正是汉景帝所需要的,景帝迫不及待的将他派遣到济南去对付当地的豪强(目间)氏:“济南(目间)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于是景帝乃拜都为济南太守。至则族灭(目间)氏首恶,余皆股栗。居岁余,郡中不拾遗。旁十余郡守畏都如大府。”首战告捷,尝到甜头的汉景帝将一个又一个酷吏放到地方,比如酷吏周阳,景帝将他四处调动,“所居郡,必夷其豪”,还有为人“滑贼任戚”,善于凌上操下的酷吏宁成,景帝任命他为中尉,序两千石,负责京城长安的治安,他任职期间,“宗室豪杰皆人人惴恐”。

      汉景帝的鹰犬政策奏效于一时,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豪侠的威胁,当时的社会正如班固在《汉书 游侠传》中描述的那样,“自魏其、武安、淮南之后,天子切齿,卫、霍改节。然郡国豪杰处处各有,京师亲戚冠盖相望。”酷吏再多,面对各地的豪侠烈焰,终不免疲于奔命。雄心勃勃的汉武帝继位后,其强烈的个性必然不能容忍豪侠对于帝权的侵蚀,于是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彻底摧毁豪侠势力,已成为汉武帝日益关注的迫切问题。汉武帝在总结景帝的经验教训后,制订出新的策略:

      首先就是釜底抽薪,一石二鸟之计。汉元朔二年,主父偃向汉武帝提出两条影响深远的策略,对于中国社会的集权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一就是推恩令,此举削弱了地方藩篱的势力,也就是削弱了豪侠的间接同盟者的力量,同时主父偃建议“茂陵初立,天下豪杰并兼之家,乱众之民,皆可徙茂陵,内实京师,外销奸猾,此所谓不诛而害除。”汉武帝接受了这个建议,下诏“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与茂陵”,这个措施一旦施行,势必斩断豪侠赖以生存与地方势力之间的联系,将他们集中在京城附近的新开发区域,便于随时监视他们的行动,同时他们在地方上多年积累的财富也被中央政府趁机没收。事实上,许多殷实之家在这次大规模的强迫迁徙中变得一贫如洗,通过这项措施,汉中央政府达到了“内实京师,外销奸猾”的目的。而豪侠一旦离开了他们多年经营的巢穴,也失去了对抗中央政府的筹码。这次迁徙范围很广,许多豪侠首领被强制迁徙,比如,西汉末年的豪侠原涉的祖父,就是于“武帝时以豪杰自阳翟徙茂陵”,东汉名将耿?m的祖先也是在此时从巨鹿迁徙到了茂陵。大量的豪侠首领聚集到了茂陵,沉寂了一段时间,又使茂陵成为了新的豪侠滋生地,可见豪侠势力之盛,要彻底剪除豪侠的势力,两汉统治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其次就是以毒攻毒,以侠止侠之计。汉武帝不但继承了景帝放酷吏到地方杀戮豪侠的做法,而且推陈出新。比起景帝来,武帝的政策有两个特点,一是长期性不间断性,汉武帝持续不断的将义纵、王温舒、田广明,尹齐等一大批酷吏派遣到地方,极尽屠戮之能事,比如酷吏尹齐任淮阳都尉时,因诛杀豪侠太多,死后仇家甚至打算劫尸焚烧,可见酷吏对于豪侠的血腥镇压之残酷;二是有意识选择一些豪侠作为酷吏,这些豪侠被朝廷笼络成为朝廷命官后,不但诛杀同类格外无情和凶狠,更因为他们了解豪侠的内情和活动规律,更易达到出奇制胜、擒贼擒王的效果。比如武帝时期的酷吏王温舒,据《史记 酷吏列传》记载,他“少时椎埋为奸”,也是一个行凶杀人的豪侠,后来投靠酷吏张汤,有机会升迁为广平都尉。到任后,他精心选择了当地的一些豪侠,“皆把其阴重罪”,以此胁迫他们为自己效劳,如果听从调遣办事得力,那么“此人虽有百罪,弗法”,否则“因其事夷之,亦灭族”,武帝将他派遣到另一个豪侠横行的河内郡为太守,他将广平的那一套照搬到河内郡,大肆捕获郡中的豪侠,株连盛广,被捕获的豪侠“大者至族,小者乃死”,“至流血十余里”,“尽十二月,郡中毋声”,恐怖政策使得当地血流成河,一派腥风血雨的惨状,汉武帝却对他大为赞赏,“以为能,迁为中尉”。又如酷吏宁成,此人在被启用之前,在地方上聚众“为任侠”,每每外出前呼后拥,随从数十人,比地方官还威风,横行乡里,当地百姓流传一句顺口溜:“宁见乳虎,无值宁成之怒。”可见宁成在乡间的暴虐,就是这么一个黑社会头子,摇身一变成为酷吏后,在定襄使用豪猾之士“佐吏为治”,一日报杀狱中犯人400余人,其中半数为无辜的探视者。

      经过武帝时代的大规模围剿和血腥镇压,豪侠的势力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一度陷入了低潮,但经过昭、宣二帝的中兴之世,豪侠的势力死灰复燃,《汉书》中的《游侠传》、《酷吏传》记载,当时长安“奸猾浸多”,“街闾各有豪侠”,而“郡国处处有豪杰”,具体有京师大侠楼护、陈遵、原涉、张回、赵君都、贾子光以及红阳长仲兄弟、北地大豪浩商、霸陵杜君敖、池阳韩幼孺、马领绣君宾、西河漕中叔等,都是当时的豪侠头领,名噪一时。因此,成、平之世,是豪侠势力的二次发展期,这个时期的豪侠勾结名门,杀人越货,鱼肉乡里,“役使、侵渔小民,为百姓豺狼”,在乱世之中,豪侠与权臣外戚的勾结日益深化,双重性格中恶的一面空前膨胀。汉成帝虽然无能,但面对豪侠的威胁,也不得不将很大一部分精力用于剿灭豪侠势力。对于长安的豪侠势力,主要采取的是肉体消灭的恐怖政策。当时长安“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赂报仇”,“城中薄幕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正常的社会秩序已经失控,汉成帝任命酷吏尹赏为长安令,尹赏通过乡吏、亭长、里正、父老和同居住的邻里,检举长安城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物,而鲜衣凶狠被铠扦持刀兵者”,一一登记在册。沉寂几日后,尹赏突然集合长安城的属吏,派出囚车百余辆,全城搜捕,共抓到数百人,一律冠以“通盗”的罪名。尹赏将抓获之人分成十人一组,没组只留一人,其余全部扔到几丈深的大坑,每百人为一坑,上面盖以巨石,,号为“虎穴”,几天后打开,尸体枕藉,惨不忍睹。尹赏下令用车将尸体运至城门外华表东侧掩埋,做好姓名的标记,暴尸百日后才准许家属各自收尸。当时长安流传一首民歌:“安所求子死?桓东少年场。生时谅不谨,枯骨后所葬?”,长安的豪侠势力大受摧残,社会秩序渐趋正常。

      在血腥镇压的同时,武帝时代的以侠止侠的策略也被统治者继承了下来,特别是西汉末年,皇权逐渐旁落,外戚与豪侠的勾结使得许多豪侠头子成为权臣的座上宾,皇帝对于豪侠首领的打击往往觉得力不从心,索性顺水推舟,把一部分豪侠首领任命为朝廷命官,如楼护、陈遵、原涉等,在汉末和王莽时期都在政权中谋得一席之地。而王莽一类的野心家借打击豪侠的机会铲除政治异己,扩大自己的势力,对于投靠自己的豪侠头子,即使恶贯满盈臭名昭著也照用不误,比如王莽多次启用陈遵,而不问其酗酒过渡、淆乱男女的丑行;原涉横行乡里恣意杀人,王莽将他所犯死罪一笔勾销,还委以重任。这种混乱的局面导致对豪侠的镇压必然无法坚持下去,西汉末年的豪侠始终无法得到根治,而西汉的政权却在王莽篡权和绿林赤眉的狂潮中迅速解体了。

      刘秀在血与火中复兴了汉室,自称“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大力提倡崇儒讲经、厌武兴文的风气,试图将整个社会的强悍风气潜移默化驯化过来,西汉的统治者虽然也兴儒学,但终究只是将它作为一种手段,而东汉的统治者却是全身心的将儒学作为立国之本,正如曹植评价两汉的开国皇帝那样:“高祖阙于微细,光武知于礼法”,正是由于东汉的统治者身体力行的大兴儒学,举孝廉、立革序、明五经、崇名节、论门第,通过文化的渠道,逐渐改变了社会的价值观,更化整个社会的风俗习气,逐渐软化民族的强悍性格,将潜在的反抗意志扼杀于无形之际。很不幸,中华民族强悍个性的弱化,始肇于光武帝。

      豪侠在这样的环境中,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日益被蚕食,社会逐渐的抛弃了以任侠为荣的风尚,任侠被认为是一种与“学儒”相对的荒唐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很大压力,因此东汉史书中常有“少年好侠,晚而改节”的记载,统治阶层下决心抛弃了豪侠势力,将其逐出上层社会的圈子,而以宗室血缘及私人关系结成的豪侠集团将自己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相对封闭的小环境既不利于扩大社会影响,取得社会的认同,也不利于社会其他团体势力进入这个小圈子。而统治者在压缩豪侠影响力的同时,对于豪侠势力的打击,在整个东汉时期从未停止过,其血腥程度决不亚于西汉,且这种镇压已经由西汉时期的间隔发生,转变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政策,通过反复不断地打击,豪侠势力逐渐退出了政治舞台,转而面对民间,逐渐的世俗化,在后世以新的形式存在,而武侠作为一种社会力量与国家政权的正面对持交锋,纵贯两汉近四百年而不衰,在中国的历史上是空前的也是唯一的一次。所谓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武侠的发展在两汉到达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可惜的是武侠不具备也不试图具备改变整个社会结构的力量,作为一个特殊的阶层,既不属于平民阶层,也不被上层统治阶层所接纳,只是被作为一种临时的工具而已,一旦统治者发现危及自身安全的时候,就将其一脚踢开,武侠始终没有在社会政治体系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独立的地位,被边缘化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或许,这就是历史给武侠设下的怪圈。

      两汉时代的终结,标志着武侠作为一种政治势力的消亡,在以后很长的一个时期,武侠经过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转型期,最终将以新的形式出现在中国的历史中。

      后记

      其实侠义精神类似于一种宗教信仰,在世俗化的中国,它曾经有能力成为一种社会的主流思想,只可惜侠义精神始终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东西,没有能够升华成为一种具体的信仰,它无法形成一个有形无体的精神载体来让社会的各个阶层崇拜,也缺乏一个组织来宣扬推广,曾几何时,墨家对于武侠投下几许关注,但墨家的“兼爱、非攻”理念与豪侠的“任气轻生,睚眦必报”的暴力性背道而驰,注定了墨家不可能成为武侠精神的载体,而侠的放任自流使得对于侠的约束仅限于道德,一旦控制不住,侠义精神的暴力一面过度发展,使得其行为与理念往往背道而驰,成为危害社会的祸源。从某种意义上说,两汉豪侠的衰落,很大程度上是侠的过度放纵从而自我毁灭。纵观世界上的主要宗教思想,莫不是通过自我约束而达到精神层次的飞跃,侠义精神的放任自流决定其无法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只能以秘密的方式在民间流传。

    • 家园 【原创】两汉豪侠兴衰录(三)

      两汉豪侠的具体特征

      两汉时期特殊的政治气候和社会环境造成了侠的急剧分化,游侠与其支持者迅速聚集一方,在各个地域形成了各自的势力范围,称霸一方,并且与部分权贵暗通款曲,上下勾结沆瀣一气,侠的豪强化在西汉建立后的短短几十年就形成了尾大不掉的局面。

      司马迁在撰写《史记 游侠列传》时,就已敏感的觉察到了武侠阶层发生的分化现象,在列传中将西汉武侠区分为“匹夫之侠”、“闾巷之侠”、“乡曲之侠”,明确谴责那些“朋党宗强比周,设财役贫,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快”的自认为“侠”的败类,认为他们败坏了武侠的名声,致使“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与豪暴之徒同类而共笑之也。”其实,连司马迁认为是侠之典范的郭解,其所作所为已经和他定义的侠相去甚远了。

      从形态来看,两汉豪侠已经从战国游侠无长期的固定住处、四处漂泊、周游列国的行侠方式,转变为有相对稳定的出入地点、势力范围和长期经营的巢穴这样一种活动方式。比如鲁国的朱家,河南的洛阳大侠剧孟,楚国田仲、府离王孟、陈国周庸、代郡诸白、梁地韩无辟、阳翟薛兄等等,甚至在长安这样的大都市,市内还分割为几个小的地区势力范围,史书记载“长安炽盛,街闾各有豪侠”,京师之地,居然被瓜分为四个势力圈,有“北道姚氏、西道诸杜、南道仇景、东道赵佗羽公子”之称,豪侠之盛,可见一斑。

      武侠的豪强化,相对于战国时期的游侠状态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推究起来,统一的国家和集权深化是促使武侠迅速地方化、豪强化的主因。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博弈,用各种手段吸引各种人才为己所用,人才的流动性相当大,武侠可以在列国任意游走,选择最能实现自己理想抱负的王侯而投之,这样的状况类似于现在的完全流动的人才市场;而两汉长期的统一状态,使得武侠失去了选择“雇主”的权利,相对于强大的国家专制机器而言,单个的武侠的力量显得十分渺小,国家对于户籍的严格控制限制了武侠的流动,迫使武侠及其追随者在某些特定的区域本能的聚集起来,以此扩大自身的影响,进而与国家机器抗衡。

      豪侠的聚集主要通过三种手段:一是“厚施薄望”,就是用丰厚的物质待遇来接待或收养江湖上的侠士,但不企望回报。郭解就经常做这种事,史载“邑中少年及旁近县豪夜半过门,常十余车,请得解客舍养之。”二是以德报怨,用这种方式来树立个人的名望。如郭解的侄子依仗郭解的势力,与人喝酒时强迫对方把酒喝光,并出言不逊,被人所杀,郭解的姐姐将儿子的尸体扔在大路上,想藉此激怒郭解,郭解找到杀人者说:“公杀之当,吾儿不直。”,把凶手放了,于是“诸公闻之,皆多解之义,益附焉。”三是传统的趋人之急,甚至为人“借躯报仇”,冒着生命危险替别人解决矛盾,甚至帮助别人杀死仇人,报仇雪恨。总而言之,豪强的集合是通过个人的魅力引发的集体崇拜行为,没有政治理念与宗教信仰,没有长远的目标与利益驱使,这样的集合是不稳固的,往往因人而起,又因人而败。

      豪侠集团在地方的势力日益膨胀,成为游离中央政权、宗室外戚之外的一股强大力量,形成了一种形式独特的地方武装力量,许多怀有政治野心的贵族、权臣、宦官、外戚、地方军阀,如汉初的吴王刘濞、淮南王刘长、刘安以及后来的宦官中书令石显、外戚王氏五侯、未篡位前的王莽,都竞相与豪侠集团勾结,倚为外援,增强自己的政治实力,而分化瓦解这种政治联盟,也成了中央政府打击政治异己的重要手段。七国之乱时,周亚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争取到河南大侠剧孟站在朝廷一边,并据此认为叛乱者没有政治远谋,势必不能长久。许多朝廷的重臣与身为布衣的豪侠倾心相交,甚至冒风险替豪侠说情,比如汉武帝听从主父偃的计谋,将大批豪侠迁徙到茂陵,藉此削弱打击豪侠的势力,大将军卫青就曾经替豪侠郭解向汉武帝求情,说郭解家贫,不符合迁徙的规定,汉武帝一针见血的指出“解布衣,权至使将军,此其家不贫!”郭解最终还是被迁徙了,然而卫青能够大胆为郭解说情,也证明他与郭解之间有很深厚的关系,卫青一生谨慎小心,几乎从不向武帝推荐人才,以免武帝猜忌(可参考《汉书 卫青霍去病列传》),终其一生,只为两个人说过好话,一个是主父偃,另一个就是郭解。卫青和郭解的交情可见一斑。

      整个豪侠阶层与中央及地方各级统治者建立起了政治联盟,成为中央皇权异己势力的依靠力量,一股使当政者既畏惧又嫉恨的力量,首先,大量以义私交的武侠聚集在一起,就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武装力量,如朱家“所藏活豪士以百数”,这当然是一支数目不小的武装。还有些豪侠的武装力量是借用宗族的纽带纠集在一起的,如济南豪侠(日间)氏拥有“宗人三百余家”,横行郡中,“二千石莫能制”,已成为实力比官方更加强大的地方武装。其次,各地的豪侠势力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据《汉书 酷吏传》记载,汉成帝长安的豪侠组织杀手集团,收人钱财,谋杀官吏,他们互相间用弹丸抓阄,抓到红丸的去杀武官,抓到黑丸的去杀文官,,抓到白丸的为死去的同伙置办丧事,“城中薄幕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⒐牟痪?”,京城长安尚且如此,更难想象地方郡县情形如何了。最后,豪侠对于社会的巨大影响,更令谋求集权的皇帝所忌惮不已。郭解全家被汉武帝勒令迁徙到茂陵,“诸公送者出千余万”,入关后,“关中贤豪知与不知,闻其声,争交欢解”,不啻于给了汉武帝狠狠的一记耳光,无疑是对汉武帝个人权威的一次公开挑战。而两汉豪侠的任侠行为作为一种时尚为世人所推崇,必然在意识形态上影响上层社会,从而在上层社会形成了一股浓烈的崇名、尚义、报恩、复仇的风气,流风所至,使得上层社会中的一部分人也按照侠的方式行事,如汉灵帝时的学者魏朗,“兄为乡人所杀,朗白日操刃报仇于县中,遂亡命到陈国。”这都是侠士的行为方式,说明上层社会的子弟在潜移默化中不但接受了侠义思想的观念,在行为上也体现了侠的基本行事原则。侠义观念对于统治阶级谋求用儒家思想控制民众的行为,制造符合统治者要求的容易统治的顺民的意图形成了巨大的冲击,自然为其所不容。

      豪侠在继承了先秦游侠的任侠意识之际,上层权贵有意思的腐蚀拉拢,竭力促使豪侠的庸俗化和流氓化,极力引导武侠观念中蕴含的“宗强比周”、“以睚眦杀人”等恶的因素并不断放大,力图将武侠群体改造成为单纯进行行刺、暴乱等政治阴谋活动的可依靠力量。这种影响对于没有系统理论基础指导的侠义观念,其冲击是不言而喻的。所以两汉时期的豪侠们大多表现出两面性,在继承和发扬“趋人之急”的侠义思想的同时,其所作所为在自觉不自觉之际,已经表现出恃强凌弱、鱼肉乡里的恶霸的一面,真诚的道德影响和虚假的功利目的在两汉豪侠的行为方式中往往混合在一起,呈现非常复杂的状态。西汉最著名的豪侠郭解,史书说他“以德报怨,厚施薄望”,“振人之命,不衿其功”,但也说他“阴贼著于心,卒发于睚眦如故;另一位大侠原涉,《汉书 游侠传》中记载了他的两件事:

      “人尝置酒请涉,涉入里门,客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涉即往候,叩门。家哭,涉因入吊,问以丧事。家无所有,涉曰:“但洁扫除沐浴,待涉。”还至主人,对宾客叹息曰:“人亲卧地不收,涉何心乡此!愿撤去酒食。”宾客争问所当得,涉乃侧席而坐,削牍为疏,具记衣被棺木,下至饭含之物,分付诸客。诸客奔走市买,至日?i皆会。涉亲阅视已,谓主人:“愿受赐矣。”既共饮食,涉独不饱,乃载棺物,从宾客往至丧家,为棺敛劳?g毕葬。其周急待人如此”

      “初,涉写新丰富人祁太伯为友,太伯同母弟王游公素嫉涉,时为县门下掾,说尹公曰:“君以守令辱原涉如是,一旦真令至,君复单车归为府吏,涉刺客如云,杀人皆不知主名,可为寒心。涉治冢舍,奢僭逾制,罪恶暴著,主上知之。今为君计,莫若堕坏涉冢舍,条奏其旧恶,君必得真令。如此,涉亦不敢怨矣。”尹公如其计,莽果以为真令。涉由此怨王游公,选宾客,遣长子初从车二十乘劫王游公家。游公母即祁太伯母也,诸客见之皆拜,传曰“无惊祁夫人”。遂杀游公父及子,断两头去。”

      前一件事例中的原涉所作所为就象救苦救难的菩萨一般,后一件事例中,原涉所为形如禽兽,如此不搭界的性格结合在原涉一身,难怪《汉书》要说他秉性“外温仁谦逊,而内隐好杀。睚眦于尘中,触死者甚多。”因而被时人斥为“奸人之雄”,这就是两汉豪侠复杂的精神面貌。

      还有一些豪侠中的败类,比如王莽的武将窦融,见政局动荡,于是“以任侠为名”,“连接闾里豪杰”,组成自己的武装势力,并以此为政治资本投靠刘秀,后位列公卿,《后汉书》作者范晔评价他说“始以豪侠为名,拔起风尘之中,以投天隙,遂蝉蜕王侯之尊,终膺卿相之位,此则邀功趣势之士也”,这样的败类混到侠的群体中,对于侠的名声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东汉荀悦在其所撰史书《汉纪》中对豪侠做了一个定义“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荀悦虽然按史迁的概念将两汉的武侠通称为游侠,但他所做的定义恰恰是对两汉豪侠的最好诠释。

      两汉豪侠将侠的势力发展到了历史上的颠峰,其影响力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层次,豪侠势力的能量经过社会的发酵,一旦爆发出来,所造成的破坏力是相当惊人的。汉武帝晚年轰动一时的巫蛊案,最初的导火索就是京师豪侠朱安市所引发的。汉武帝征和元年,丞相公孙贺的儿子太仆公孙敬声,因挪用军款被捕,公孙贺于是将在逃的钦犯朱安世抓捕归案,希望能借此替儿子减免刑罚。朱安世被捕后听说这件事,大笑而言:“丞相祸及宗矣!”于是在狱中上书武帝,告发公孙敬声与汉武帝的女儿阳石公主私通,并合谋用巫术诅咒武帝。武帝下诏彻查,牵连出来的人越来越多,最终公孙贺父子下狱惨死,全家被族杀,皇太子刘据、皇后卫子夫、阳石公主、诸邑公主都受到牵连身亡,并差点引起一场宫闱政变。豪侠的“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一次又一次的发生,在统治者看来,“其罪已不容于诛矣”,汉代皇权与豪侠的冲突无可避免,面对活跃于各地的强大的非官方武装,两汉的最高统治者决心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摧毁豪侠的势力,以消除从朝廷到地方的离心力。

      • 家园 范晔对窦融的评论很是有趣

        窦融身处乱世,联合河西势力自保,后来审时度势,归附光武,是中兴名臣。此人却被范晔说得如此不堪,实在有趣。

        范晔性格外向,大言无忌,后来被杀,自有取死之道。

        • 家园 范的说法太偏颇了

          窦融在乱世中结兵自保也并无不可(如果不自保生命都有可能成问题),自己不是一统的料,当然要等待真命天子出现。老范主要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后辈约束不力才有此一论的。窦是运气好碰上光武了,要是碰上李渊肯定被杀,碰上明太祖,弄得好些,把他送朝鲜去。

        • 家园 说的刻薄了些,但也没有说错

          窦融在河西时期“遣长史刘钧奉书献马于汉”不也是想摸清楚光武帝的底么,刘秀是何等厉害的角色,一方面用诏书的方式逼窦融表态,另一方面也通过拉祖上的关系给足了窦融面子。窦融的表现也没让刘秀的一番心思白费,算是个聪明人。

          刘秀虽然比刘邦有进步,没有杀戮功臣,但防范猜忌的性格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为臣之道须得深谙进退之道,“尝独详味此子之风度,虽经国之术无足多谈,而进退之礼良可言矣。”这个评价也算比较公正。前面一段嘛,可能是个人观点不同而已。

          窦家后代外戚专权,给后世的印象也不太好罢。

    • 家园 看得痛快, 请继续。

      游侠五都内,去来三秦中~~

    • 家园 【原创】两汉豪侠兴衰录(二)

      两汉豪侠兴起的时代背景

      萨孟武在其《(水浒)与中国社会》一书中说:“在中国历史上,有争夺帝位的野心家不外乎两种人,一是豪族,如杨坚、李世民等是。二是流氓,如刘邦、朱元璋等是。此盖豪族有所凭借,便于取得权力,流氓无所顾忌,勇于冒险。”西汉王朝的建立就属于后一种情况,一个大流氓顺势而起,带领一帮三教九流之徒打出了一大片天下,正如班固在《汉书》中所写道“(韩)信惟饿隶,(英)布实黥徒,(彭)越亦狗盗,(吴)契尹江湖。云起龙襄,化为侯王。”汉高祖刘邦这个草莽英雄平素最看不起儒生,张口闭口“竖儒、腐儒”,甚至“溲溺儒冠”,用儒生的帽子小便。儒生在刘邦的人才队列中所占的比例是非常少的,而且基本上得不到重用,儒生叔孙通投奔刘邦时,甚至不敢穿儒服,而且不得不“专言诸故群盗壮士进之。”这一方面是由于刘邦的性格天生排斥儒生,另一方面,秦汉之交,天下风云际会,群雄并起,要在纷乱的时代成为最终的胜利者,具有高超武艺胆识技能的侠士异人对于争夺天下的野心家而言是多多益善的,而儒生在战乱时期所起的作用并不显著。叔孙通本人也很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汉王方蒙矢石争天下,诸生宁能斗乎?故先言斩将骞旗之士。”当时的社会风气对于侠这个群体是相当有利的,并一直延续到了汉夺取天下后很长一段时期。又所谓“上若好之,下必为甚”,汉初的统治阶层都是从草根阶层中脱颖而出的政治暴发户,出于图谋不轨和竞相夸饰的心理,大量豢养游士宾客,据载汉初,代相陈冂专门结交布衣之士,“宾客随之者千余乘,邯郸官舍皆满”;外戚魏其侯窦婴、宠臣武安侯田袜的门客“竞逐于京师”。自上而下的好任侠之风,极大的刺激了侠文化的传播和推广。

      西汉的开国英杰之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或曾经是游侠。汉初三杰中的韩信和张良在年轻时都曾经有过任侠的过程,《汉书》中明确说张良在博浪沙刺秦后逃匿的时期“好任侠”,而韩信穷困潦倒之际也没有解下自己的佩剑,在当时的环境下佩剑而又居无定所的是那一类型的人不难判断。任侠的名单上还有英布、彭越、陈冂、季布、田叔、田儋、田横等一长串名字,这些人在成为汉初的政治精英之际,也将这股尚侠之风带到了上层社会,春秋战国时期的权贵们虽然也好侠,但自己却保持上层社会的生活方式,并不直接参与;而两汉的部分王公权贵自身也任侠,并且引以为荣,作为显名于世的标榜。比如西汉的大臣灌夫,史书记载他“不喜文学,好任侠,已然诺。诸所与交通,无非豪杰大猾。家累数百万,食客日数十百人。坡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颖川。”赫然在颖川一带,已经形成了一个以灌夫为首的豪侠集团。关于汉初这股尚侠之风的兴起,刘晔在《后汉书》中作了一个比较好的剖析,“汉祖仗剑,武夫勃兴,宪令宽赊,文体简阔,绪余四豪之烈,人怀陵上之心,轻死重气,怨惠必仇,令行私庭,权移匹庶,任侠之方,成其俗矣!”可以说,两汉豪侠的兴起,有其制度的原生性。

      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法律制度的阙失性所造成的。刘邦在入秦时与百姓约法三章,汉王朝建立后,百废待兴,约法三章已经不能适应治理国家的要求了,于是在萧何的主持下,将秦王朝的法律条文进行整理,选择了九个方面的内容,编为九篇,即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称为《九章律》,加上叔孙通所编《傍章》十八篇,张汤作《越官律》二十七篇,赵禹作《朝律》六篇,合计称为汉律六十篇,是汉朝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另外,皇帝不时以令,也就是诏命的形式对汉律进行补充,据《汉书 宣帝纪》(汉)文颍注:“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令”;以科,作为与律令并用的一种定罪量刑的单行法规。而律、令、科所没有明确条文规定的情况下,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用先前典型的成案比附,作为断狱的依据,《汉书 刑法志》载:高祖七年诏:“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附所当‘比’律令以闻”。律、令、科、比,构成了两汉法律的基本体系。但仔细审视相关内容就发现大部分的法令都具有以刑代法的特色,对于民事方面几乎是个空白,而代之“以礼化教之”,民事法的阙失使得两汉的法律体系对于相关纠纷的调解显得苍白无力;同时大量的比附使得定罪并不严谨,在具体操作上容易造成偏颇,尤其是武帝时根据董仲舒的建议采用《春秋》决狱,过分注重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导致“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的极端倾向,较之律令有更大的随意性,容易造成“罪同而论异”,甚至造成“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附生议;所欲陷,则予比死”的局面,导致严重的司法腐败。两汉法律乃至整个古代中国法系的最大的弊端就是所谓的“刑不上大夫”及变相的对非平民阶层的刑罚豁免条例,通过“上请”、“八议”等方式对十恶、杀人、贪污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外的当事人实施有条件的豁免,允许用铜或官品来折抵罪名。

      两汉法律制度的缺陷造成大量的民间冤狱,尤其是酷吏横行的时代,而侠的“千里赡急,不吝其生”及强烈的复仇精神,对于处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是颇具吸引力的,只要与武侠们交党结伦,进入武侠的小群体,身份和地位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能有所超越,人生安全和生活来源就能得到群体的保障。武侠势力填补了国家机器所不能及之所在,并在某些地方上替代了国家机器的功能,并与中央朝廷的某些势力相勾结,这就是两汉豪侠势力迅速膨胀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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