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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奥运、美国、狗 -- 张玄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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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犯罪总是比做正经事来钱

          说不得也是风险投资的一种吧。没有狗偷,这些人就会去偷别的,不去抢狗,这些人就会去抢包,抢手饰。这事实上和吃不吃狗肉没有关系。偷来抢来的狗只是作为一个补充而不能支持商品化的狗肉生意。

        • 家园 不要说狗,北京电视台播过一个外地人在京偷猫杀了卖肉

          的节目,最后给了一个派出所的地址,这个派出所抓了这几个人,收缴了5-60个猫……

          第二天,就跟踪报道说无数大姑娘小媳妇哭着找到这派出所要看看有没自己家丢的小猫……

    • 家园 工作
    • 家园 我觉得没必要上纲上线

      请来做客,自然得照顾点客人的口味。

      西方国家的客人是一个因素,不过不要忘记了还有很多不是西方国家却由于殖民史在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上接近西方的,加起来就是一个比较庞大的群体了。说是占了客人中的大多数也不为过。

      至于说到“为什么不禁猪肉”,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因为猪肉是中国人的主要肉食,而狗肉不是。

      正如家里来了客人,甚至要盘桓几日的,待客之道总是要尽可能照顾客人的口味,客人有什么不忌口的,待客的这段时间里也就克服克服了,但是,不会因为客人不爱吃米饭或者面条,我们就连这个都不吃了,因为米饭苗条是我们的主食。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待客之道”和“客随主便”相结合的问题,而不是非此即彼的问题。

      • 家园 中国有句古话

        叫客随主便

        咱们国家也有个外交原则

        叫不卑不亢

        客人来了

        他们不吃面条馒头

        大不了咱们不给他们上就是了

        没必要把家里的面粉挂面都藏起来不让他们看见

        何况这个类比也很糟糕

        客人来家里

        主人给什么就得吃点什么

        外国游客来北京看奥运

        吃什么饭馆点什么菜可是他们自己定的

        有不少白人(我想当然地认为禁狗肉是因为白人朋友而不是为了照顾韩国人和其它吃狗肉的亚非拉的客人)还不吃羊肉猪蹄鸡爪下水呢

        怎么就不把这些都禁掉?

        你在奥运村里面的食堂把狗肉去掉就足够了

        • 家园 客随主便不假

          但也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将心比心”之说。

          何况,也不是“禁”,而是临时性、小范围的举措罢了。

          • 家园 客人来家里

            我非把狗肉拿出来在他们面前炫耀当然属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可我只是按照平常,既不张扬,也不宣传

            怎么就违背待客之道了呢?

            如果不是有意去找

            有多少人(10%?或更低?)在吃饭的时候能够碰到卖狗肉的餐馆?

            更别提外国游客了

      • 家园 是照顾客人口味还是照顾婆婆脸色?

        招待客人,客人不吃什么自然不给他上。但如果客人不在,主人想吃啥就吃啥,不用考虑客人。

        倒是那刚过门的小媳妇,婆婆不喜欢什么,那自己是断然不敢做的。

        某些官员与其说是在行待客之道,不如说是在行婆媳之礼。

        说到底是对自己的文化缺乏自信,迫不及待的用热脸去贴西方人的冷屁股罢了。

        • 家园 呵呵,这种文化自信不要也罢

          要是一个国家的文化自信要建立在狗肉上,这种文化自信不要也罢

          • 家园 每一件大事的具体执行

            不都是落实在各个小事上的么?

            • 家园 对啊,你说的很对

              每一件大事的具体执行

              不都是落实在各个小事上的么?

              所以,办奥运,请客人,给客人尽可能周到的照顾,这是一件大事。

              这样一件大事的具体执行,就是落实在诸如单双限行,交通管制,暂停狗肉。。。这一系列小事上的。

          • 家园 为了讨好西方人禁止自己人吃狗肉显示文化不自信,与文化自信

            建立在吃狗肉上是两码事。

            吃狗肉是一件小事,恐怕承担不了建立文化自信的任务。但连这样一件小事都要禁止自己的人民去做,可见某些对于西方客人以及他们代表的西方文化的溜舔到了事无巨细的地步了。这并不是空穴来风,与北京成为所谓现代建筑的实验场,与传闻某些人害怕中国龙的形象造成西方人误解将其挡在吉祥物之外,与从早一些时候一直到现在某些人疯狂的逆向种族主义相比,禁吃狗肉真算不上什么。

            与那些真正支撑民族文化自信的方面相比,吃狗肉这个文化方面实在太小了,小的就像哈哈笑了两声。

            不过如果某人听说客人到了就忙不迭的规定笑不露齿笑不发声什么的,你要说这人在客人面前还有什么自信,我就只有说您老对自信的定义,门槛也太低了点吧?

            • 家园 另外。从您这段话里我倒是觉得有些问题被混淆了

              不过如果某人听说客人到了就忙不迭的规定笑不露齿笑不发声什么的,你要说这人在客人面前还有什么自信,我就只有说您老对自信的定义,门槛也太低了点吧?

              其实你说的这个和“自信”与否完全没有关系。“笑不露齿”和“笑不发声”有点过了,但“笑尽量少露齿”“笑声莫喧哗”却是待客礼仪的一般要求。

              难道一个在客人面前穿着拖鞋和内衣裤,一边抠脚丫子的人,只要顶着一个“捍卫文化自信”的帽子,就是正当的么?

              • 家园 你把别人的话偷偷改掉然后说这些话说错了,有些没道理

                北京市政府作的那些事情就是做过了头,超过了待客之道,而变成了媳妇侍候公婆之道了。北京市民“受运”的叫法可不是白来的。

                我和你的不同在于,我不认同西方的价值观,不认为吃狗肉是和内衣外穿抠脚丫子一样下作的事情。而这一点上你早已经接受了西方价值观,认为吃狗肉是不道德的事情。

                前提不同,结论自然不同,这一点上,我不期望与你达成任何共识。

                至于你的没有禁止云云,你也不像没社会经验的人,中国官僚的暗渡陈昌设潜规则的手段应该了解的不少把。从实际结果来看,如果这段时间有北京哪个地方还敢买狗肉,纯粹属于给当官的上眼药不想混下去的行为。

                抠个把字眼其实没什么意思。

                你有一个很大的逻辑问题,现说明如下:

                我设允许吃狗肉为命题A,有文化自信为命题B

                我的描述可以用形式逻辑描述为

                我认为

                非A=>非B

                你倒好,立马就说我的文化自信是建立在吃狗肉的基础上即说我认为

                A=>B

                老大一个命题的逆否命题是其等价命题

                我认为

                非A=〉非B

                只能说我认为

                B=>A

                翻译过来就是如果某些官员有文化自信的话,当不会阻止(为了避免你抠字眼特把禁止改为阻止)国民吃狗肉。

                你的那些嘲笑,纯属画靶自打,难怪别人会追着你问从哪里归纳出来的。

                • 家园 这是因为你的例子本身不能说明问题

                  北京市政府作的那些事情就是做过了头,超过了待客之道,而变成了媳妇侍候公婆之道了。北京市民“受运”的叫法可不是白来的。

                  我不认为北京的做法过头,而是待客应有之道。包括此前的单双日限行等临时性的举措。办奥运,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对一些日常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作出一些调整和限制是完全正常的,“受运”的说法可以理解,单也仅限于此,这只表明应该对为办奥运给予了理解和必要牺牲的北京市民予以感谢和补偿,但不能说明这些举措是错了。否则,你的逻辑只能指向“办奥运错了”。

                  我和你的不同在于,我不认同西方的价值观,不认为吃狗肉是和内衣外穿抠脚丫子一样下作的事情。而这一点上你早已经接受了西方价值观,认为吃狗肉是不道德的事情。
                  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有我所认同的,也有我所不认同的,但我的态度是求同存异,兼容并蓄。我的态度是理解和包容,而你和我的区别在于,你对于西方价值观是本能的对立和排斥。

                  事实上,虽然我不吃狗肉,但我并不认为吃狗肉是“下作”和“不道德”的,正如我从来不认为吃臭豆腐是下作和不道德的。但同样如同我对于臭豆腐的态度,我自己爱吃,但我不会在请客人来做客的时候,在明知道有客人对之难以接受的情况下,为了捍卫自己所谓的“文化自信”,来使客人不快。我也绝对不会拿出“你吃你的,我吃我的,关你屁事”的姿态,如果是各自关起门来,各做各事,各吃各食物,自是应有之义。但是,如果请客人上门,还是这种姿态的话,说好听点,是“怠慢”;说难听点,是“蛮横”。

                  说到这里,我倒要问一个问题,你凭什么认为内衣外穿和抠脚丫子是“下作”的事情?(我还可以补上诸如:蹲在椅子上吃饭;吃饭时发出稀里呼噜的声音。。。。这些现象可能在现代人或者城市人看来不太文明,但也绝对无关“道德”或者“下作”,难道不是?OK,即便这些现象确实不太“文明”,但又确实在相当意义上成为了一种“民俗”)这在中国的街头巷尾不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吗?这些难道不也是一件浸印着“中国文化”的现象吗?法律有禁止吗?那为什么你不但不捍卫这样的“文化自信”,反而要无凭无据地斥其为“下作”呢?[SIZE=3][/SIZE]

                  难道所凭据的仅仅是你个人的好恶?如果这是“下作”,那么街头穿着睡衣、裤头在街上逡巡的人们;那些在街上光着膀子,一边抠脚丫子一边和邻里闲聊谈天的市民,也是“下作”的?

                  至于你的没有禁止云云,你也不像没社会经验的人,中国官僚的暗渡陈昌设潜规则的手段应该了解的不少把。从实际结果来看,如果这段时间有北京哪个地方还敢买狗肉,纯粹属于给当官的上眼药不想混下去的行为。

                  抠个把字眼其实没什么意思。

                  抠字眼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把事情定义清楚了,才有可能消除误会。

                  因为你的所谓“没有文化自信”的指控,是完全建立在“禁止供应狗肉”(而且是全部禁止)之上的,你既然提出了这么一个指控,就有义务在法理上建立两者的关联。如果你不能,则指控不成立。

                  我不确定在奥运期间整个北京是否就没有卖狗肉的了,但是,我相信,在北京,除了中心城区,如果你要吃狗肉,在稍微边远一些的区县肯定是能吃到的。

                  我再次确认了一下,所谓的禁狗令,有两个内容,一是对签约的涉奥场所,明确要求不提供狗肉;二是由行业协会倡议汇会员单位,奥运期间暂停供应狗肉。请注意其中的“会员单位”,所以我说抠字眼很重要。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一般都是些有档次的饭店、酒家,这些饭店未必是奥运签约单位,但却往往是外国游客多至的所在,而对于真正的街头小馆,甚至不在“倡议”之列。我在网上查到了来自VOA的一条新闻,其中讲到--

                  *政令不入“狗肉王”?*

                  与此同时,英国《电讯报》和《金融时报》都在7月11号的报道中提到了北京小狗肉馆“狗肉王”饭店。《金融时报》的报道说:“北京南部‘狗肉王’饭店的一个经理说,这家饭店正常营业。这位经理说:‘奥运期间照样能吃狗肉。我没听说什么政府禁令。’”

                  当然,我并不否认在基层执行过程中,会出现“纠妄过正”或者不恰当地扩大覆盖面的现象,但这是行政体系的惯例和惯性,已经和“文化自信”关系不大了。

                  你的逻辑推演恕我没兴趣回复了,因为你对基本的事实尚未进行仔细的考证,就凭感觉作了武断和经不起推敲的指控,再去探究你的逻辑过程就显得毫无意义了。

                  这也是我为什么对那位仁兄的“追问”没有兴趣回复的原因所在。

                  顺便说一下,“周到待客”对于中国文化的代表性远比“吃狗肉”所能关乎的“代表性”要大得多。

                  充分招待,在可能的范围里,尽可能地体谅和照顾客人,而不是把“文化自信”系在几块狗肉上(或者说,拿几块狗肉来借题发挥),才真正提现了“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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