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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半原创]因明简介 -- 镭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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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半原创]因明简介

    说明:本文是在一个佛教因明教程的基础上改写而成,主要是删除了与佛教有关的部分,并将其中的取材于佛教的例子改为世俗例子,因此如有人发现雷同语句,实属必然。

    一、因明概述

    (一)因明的概念、产生与发展

    (二)学习因明的重要性

    二、因明基础知识

    (一)因明的三支量式

    (二)宗

    (三)因

    (四)喻

    (五)破他法

    (六)四种回答问题的方法

    三、如何提高因明水平

    通宝推:五藤高庆,
    • 家园 镭射兄什么时候可否再讲讲声明?五明中声明排在第一嘛
    • 家园 佛教(印度)逻辑学也满有趣的,多谢此文。
    • 家园 三种比量与简别方法

      1、概念

      所谓“比量”,就是前面说的量式。因明学是一种用于说理和辩论的学问,因此根据立量目的的不同,可将比量划分为三类,即共比量、为他比量、为自比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对诤的论式、进攻的论式和自守的论式。

      在使用为他比量和为自比量时,必须在论式的规定位置加上说明语,这就叫简别。

      2、三种比量和简别语

      ①共比量

      如果论式所使用的原理为辩论双方共同认可,即是共比量。共比量是用于对诤场合的论式,是因明中使用最多的论式。比如我们在前面使用的比量:

      宗:张三要死

      因:因为他是人

      喻:凡是人都要死,比如苏格拉底

      ②为他比量

      如果论式所用的原理仅为对方认可,己方不认可,即是为他比量。为他比量一般用于根据对方的理论进行归谬说明,因此它是一种进攻性的论式。

      使用为他比量,必须使用简别语加以说明,否则将犯“自教相违”或“自语相违”过。例如,佛教主张杀生者来世会变成被他杀的动物,比如杀猪的来世会变成猪。我们即可根据它的这一原理立为他比量如下:

      宗:杀人者来世还会变成人

      因:因为他杀的是人

      喻:你说凡是杀生者,来世都会变成被他杀死的动物,如杀猪的。

      在这里,喻支中的“你说”就是说明是为他比量的简别语。

      ③为自比量

      如果论式所用原理仅为自己认可,不为对方认可,即是为自比量。为自比量一般用于针对对方的误解或歪曲进行澄清和说明,因此它是一种自守性的论式。

      使用为自比量,也要在论式的规定位置加上说明语“我认为”或“我们认为”,否则将犯“随一不成”过。

    • 家园 三、如何提高因明水平

      前面讲过了因明的重要性,如何才能使日到迅速的提高呢?

      (一)搞清学因明的目的

      学因明是为了精解法义,自悟,悟他。

      (二)功夫在平时

      因明水平提高很重要一点就是基础概念扎实。这就好比地基一样,地基打得越深越牢,楼才能盖得越高。因此,功夫要用在平时。每学一部经,都认真地对待每一个概念,不仅理解,更要背下来。有人总说,背完就忘,背好多次还是忘,我的记性没有别人好,所以就不背了。大家了学因明,来分析一下。这个因与宗有没有必然关系。记性不好是因,根本得不出不背的结论.是因为不愿背了才不去背,跟记性好坏有什么必然关系呢?中国早有古话: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有不少人在传颂这句话,而有多少人把它变成现实了呢?背不下来可以找方法,根本不背就是态度问题了。长久下来因明水平是不会提高的。还有的人看不上死概念,认为理解了就行。要知道,概念记熟了,运用起来才会得心应手,恰到好处,游刃有余。因此,平时把功夫用到位是很重要的。

      (三)多动脑思考

      学因明就要多思考,多问为什么。每每有人会觉得实在问不出问题来.这里有个很睡要的原因,就是平时没有思考法义的习惯。在学每一部经时,都应净心坐下来,认真阅读,反复推敲,在脑子里多问几个为什么,概念之间相互比较。找问题,是在运用因明,想问题也在运用因明,与别人探讨还是在运用因明。时间长了,头脑越来越灵活,知识越来越充实,因明水平自然就会提高了。另外,要把学到的知识与生活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去体会,这样记忆会很深。

      (四)灵活运用

      开始运用因明,会较死板,所有的知识不能综合运用,这就需要多练,多用,从量变到质变,逐渐的要打消条条框框的束缚。因明是非常多变的,所以一定要灵活的运用各方面知识。

      在这里只是介绍了因明的基础知识,有更多的内容有待我们去学习和研究。

    • 家园 二、因明基础知识

      (一)因明的三支量式

      学因明,就应当知道量式的基本结构。一个完整的量式由宗(论点/命题)、因(理由),喻(例子)三部分组成,称为三支量式.此三支量式是用来说明法义的。为了很好地说明法义可以把这三部分都说全。

      例如:

      镭射要死(宗)

      因为镭射是人(因)

      凡是人都要死,比如苏格拉底是人,他就死了(喻)

      如果已足够把法义说清楚了,也不必非三支俱全不可。例如:镭射要死(宗),比如苏格拉底(喻)。

      • 家园 (六)四种回答问题的方法

        1、肯定答

        又叫直答,一定答,决定答。肯定的方式给以解答。

        例如:世上真的有身高2米的人吗?

        答:有。

        这种回答方式,非常直接,果断,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在使用时要据情况而定。有时问题较含混,概念不十分清楚或有多种可能性,则不必直接下结论,,待双方敲定概念后再下结论也不迟。

        2,分别答

        又叫解答,分别论。就是对所问一一分析解剖后,从不同角度给予解答。

        例如:人性是善是恶?

        答:按照孟子的说法,人性善;按照荀子的说法,人性恶。

        分别答的好处是思维缜密,考虑周全,结合不同的可能性一一作答,这样漏洞少,不给对方以可乘之机。但要注意的是,有时情况较繁杂,可能性较多,用这种方法容易有疏漏,这时就要和对方先统一概念后再进行讨论。

        3,反问答

        又叫反问论,就是不直接回答,先反问对方,于反问中令其悟解。

        例如:念佛的就是净土宗吗?

        答:有的外道也念佛,他是净土宗吗?

        有时反问答的力度比正面答要重,让对方思考后再明白,会记巳犹新的。但要注意的是应切中要害。

        4,不应答

        又叫置论,置答,止论。就是对于所问,不予回答,或告知对方此为不应答。有五种问题,属于不应答的范围之内。

        ①试问:有人怀着我慢心,以自己所知道的道理去问他人,来试探他人是否知道。

        ②无疑问:自己没有问题,而假设问题去问别人。

        ③不为悔所犯问:对自己所犯的错误已经知道了,却没有悔改心,反而又问别人。例如:有人已经知道自己犯了口业,不但不改,却反问别人: “我这个算口业吗?”

        ④追问(或责问):已经知道别人不能作出回答了,而故意追问,来为难对方。

        ⑤不受语句:对已听说的事不能接受,又重新问别人。

        以上几种皆以邪心而问法,不是抱着真心学法的目的,所以,可不予回答.在我们辩论中,找一些题来共同探讨,目的是为了共同提高法义,与上述几种情况不同。但在辩论中,会出现一些不应答的情况。如:你已经把自己的观点叙述出来了,对方因不知如何反驳,仍反复追问相同的问题。这时,你就可以说:我的观点已经说出来了,如果有不同意见请反驳,如果没有,则我也没必要再说。还有的人,拿一些十分清楚而没有什么讨论价值的概念题来考问,比如:请你说出九品往生的条件。对这样的问题你答出来也无妨。但也可以说:某某书(此题当答《观经》)上写的很清楚,这题没有讨论的价值,我可以不予回答。

        以上提到的几种答法,没有哪个是最好的,或是在哪儿用都灵的。应当时的杌缘,该肯定答就肯定答,该分别答就分别答。能恰当运用是最好的。

      • 家园 (五)破他法

        1、概念

        破他:破除对方的观点,使他的宗不能安立称为破他。

        2,常见的破他方法

        ①显过破

        指出对方量式的过失以破他,称为显过破。

        a、直接指出对方量式上的过失

        前面讲过了宗、因,喻的要点和几种过失,如果在他的量式上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些过失,直接指出来就行了。

        b,以推导的方式显其过

        当对方的量式错误不是很明显时,有时需要作一些推理,以使他的过错显露出来。较常用的方法是:按照他的思路,推进一步,使他的观点矛盾之处突出出来。

        例如:不要杀生,杀生者来世会变成被他杀的动物。

        破:照你这么说,杀人者来世还会是人。

        c,在破他时举一反例就可使宗不成立。这种方法非常实用且很有效。

        例如: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

        破:有一种天鹅是黑色的,难道说它不是天鹅?

        ②立量破:针对对方错误知见,直接立出正确的量式。

        例如:引用《古兰经》的都是穆斯林。

        破:不是只有穆斯林才会引用《古兰经》。

        ③最佳的破他方法

        只显过,不立量,对方知道自己错了,但不知什么是正确的。只立量,不显其过,对方不一定承认你的观点,从而容易导致争执不休。所以,比较完整的破他方法是:先指出对方的过失,再立出正确的宗。但要知道法无定法,该如何破,要看当时机缘,应当时的情况而选择不同的方法是最佳的。

        • 家园 应该把这个培养成河风

          只显过,不立量,对方知道自己错了,但不知什么是正确的。只立量,不显其过,对方不一定承认你的观点,从而容易导致争执不休。所以,比较完整的破他方法是:先指出对方的过失,再立出正确的宗。

          网上最忌的就是那种砖头,即不显过,亦不立量,只是贴个标签抢白一番,导致人身攻击而不是就事论事。

          b,是归谬?

          c,是反例?

      • 家园 (四)喻

        1,喻的概念

        喻:是三支做法中的第三支,通过说明宗后陈和因的关系和举出例证,来证明宗。

        2、喻体和喻依

        一个完整的喻支包括喻体和喻支两部分。喻体是助因立宗的主体,喻依是为喻体举出的实例。

        例如:

        张三要死

        因为他是人

        凡是人都要死,比如苏格拉底

        在这里,“凡是人都要死,比如苏格拉底”就是喻,其中“凡是人都要死”就是喻体,“苏格拉底”是喻依,二者用“比如”连接。

        立喻的要点:

        1)立喻,要求双方都认可。

        2)要注意喻与宗,因的关系,有时例子是对的,但它不能说明宗和因是对的。

        以上两点与立因的要求基本相同,在此不作过细讲解。

        3、喻的种类

        ①同喻:从正面说明的例子。同喻体必须先因后宗。

        例如:只要是人,必然要死,比如苏格拉底。

        ②异喻:从反面说明的例子。异喻体必须先宗后因。

        例如:如果无死,必不是人,如宙斯。

        一个完整的喻支,应同时包括同喻和同喻两个喻支。例如:

        张三要死(宗)

        因为他是人(因)

        只要是人,必然要死,比如苏格拉底(同喻)

        如果无死,必不是人,比如宙斯(异喻)

        不过,一般把同喻写出来即可。异喻如无特殊必要,可以略去。

        4、喻的十种过

        喻有同喻和异喻,相关错误各有五种。

        关于同喻的错误有五种,其中属于同喻依的有三种:

        ①能立法不成——举的那个事例与“因”不同类。

        ②所立法不成——举的那个事例与宗后陈不同类。

        ③俱不成——举的那个事例与因和宗后陈都不同类。

        关于同喻体的有两种:

        ①无合——喻支中若无同喻体,便没有说明因与宗后陈的关系,这便形成“无合”之过。不过,如果因为是二者关系明显而略去同喻体,则不算是过。

        ②倒合——在同喻体中,正确的关系应是前因后宗。如果反过来,就是“倒合”之过。例如:

        张三要死(宗)

        因为他是人(因)

        只要要死,必然是人,比如苏格拉底(同喻)

        这个喻支就犯了倒合之过。

        异喻方面的错误也有五种。其中异喻依方面的过有三种:

        ①所立不遣——举的例与宗后陈不异类。

        ②能立不遣——举的例与“因”不异类。

        ③俱不遣——举的例与“因”和宗后陈都不异类。

        属于异喻体的错误也有两种:

        ①不离——缺少异喻体。异喻体是指明无“宗后陈”处亦必无“因”,缺少异喻体,也就是没有指明这种关系,因此叫不离。

        ②倒离——异喻体中应由宗无讲到因无,如果倒过来,就是倒离。

      • 家园 (三)因

        1、概念

        因:是说明宗的理论依据。比如:

        张三要死

        因为他是人

        凡是人都要死,比如苏格拉底

        在这里,“因为他是人”就是“因”。

        2、因三相

        “因三相”是因明对立因所作出的三条基本规则,即“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和“异品遍无性”。

        ①遍是宗法性

        前面已经提及,所谓“宗法”,就是宗题的主词。“遍是宗法性”的意思是:“因”要遍及宗题的主词。比如“张三要死”这个宗题和“因为他是人”这个因,就要求所有叫“张三”的都是人,不存在不是人的别的叫“张三”的事物。

        ②同品定有性

        所谓“同品”,指宗法外,其他与宗法同类并符合“因”的条件的事物。比如“张三要死,因为他是人”,“同品”就是除了张三之外的所有会死的人。“同品定有性”要求除了“张三”之外,别的所有人也都会死,否则就不能用“因为他是人”这个因。

        ③异品遍无性

        所谓“异品”,指宗法外,其他与宗法同类,且不符合“因”的条件的事物。比如“张三要死,因为他是人”,“异品”就是不会死的人。“异品遍无性”要求,没有不会死的人,否则也不能用“因为他是人”这个因。与同品遍有性相比,异品遍无性并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要求,所以有的因明书上称之为“止滥”,也就是从反面说明的意思。

        3、因的14种过

        因的过失有14种,分为三类,即“不成”、“不定”、“相违”。

        (1)不成

        “不成”有四种情况:

        ①两俱不成——因的不能成宗,理由不能支持论题,是双方都承认的。

        例如:“小明是个坏孩子(宗),因为他爱吃糖(因)”。如果双方都认可“爱吃糖”与“坏孩子”没有必然联系,那么这个因就是“不成”因。

        ②随一不成——有一方认为因不能支持宗。

        例如:基督教徒对无神论者立量:“人是上帝创造的(宗),因为这是圣经上说的(因)”。无神论者认为圣经上所说并不能证明人是上帝所创造,因此这个因也是“不成”因。

        ③犹豫不成——用来支持宗的因是一个真价值有待判明的命题。

        例如:“小明是个坏孩子(宗),因为他偷东西(因)”。如果小明是否偷过东西尚有待查实,那么这就是一个“犹豫不成”因。

        ④所依不成——即“因”不是“前陈”的属性。

        例如:“小明是个坏孩子(宗),因为他说谎(因)”。如果小明没说过谎,那么这就是个“所依不成”因。

        (2)不定。它共有六种。

        ①共不定——即:因的范围太宽泛了,不能满足“异品遍无性”的要求。

        例如:“张三是男性(宗),因为他是人(因)”。这里的“异品”就是所有不是男性的人。按照“异品遍无性”的要求,不能存在不是男性的人,否则这个因就不成立。显然,女性就是“异品”,但她们是存在的。因此这个因违反了“异品遍无性”的要求,犯了“不定”过。

        ②不共不定——即:因的范围太窄了,不能满足“同品定有性”的要求。

        例如:“张三有2米高(宗),因为他是人(因)”。这里的“同品”就是除了张三之外所有的人。显然不是所有人都有2米高,因此这个“因”违反了“遍是同品定有性”的要求,犯了“不共不定”过。

        ③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这句话的意思是虽然“异品遍无性”能满足,但“同品定有性”不能满足。因此因不成立。

        ④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这句话的意思是虽然“同品定有性”能满足,但“异品遍无性”不能满足。因此因也不成立。

        ⑤同品异品俱一分转——“同品定有性”和“异品遍无性”都不能满足。

        ⑥相违决定——即“因”是对方所不能接受的,是对对方观点的误解或曲解。

        例如:无神论者对基督徒立量:“耶稣不是上帝之子(宗),因为圣经是这么说的(因)”。如果基督徒认为圣经没有这么说,那么这个因就是不成立的。

        (3)相违。相违因是说这个“因”与所要证明的“宗”相反,不但不能证明宗题,反而可以用来驳斥宗题。它有四种情况。

        ①法自相违

        “法”是宗的后陈。这句话的意思是因与宗后陈相反。例如:“张三不会死(宗),因为他是人(因)”。对方可以驳斥:“因为他是人,所以他会死”。

        ②法差别相违

        “差别”是“暗含的意旨”的意思。因为佛教辩论时,有时不仅要看表面的意思,还要看语言下面暗含的意思,即所谓“言外之意”,因此“法差别相违”的意思就是因的“言外之意”与宗后陈相违反。

        ③有法自相违

        “有法”是宗的前陈。这句话的意思是因与宗前陈相反。例如:“张三会死(宗),因为他不是人(因)”。

        ④有法差别相违

        这句话的意思与“法差别相违”类似,即因的“言外之意”与要证明的宗前陈相违反。

        • 家园 这个“关系”定义有点难把握,

          好像不如形式逻辑里的“蕴涵”那样有方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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