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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图析林某”猥亵“很可能是冤案--仅指“猥亵”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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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刚说到那种只凭想象的人,果然就蹦出来一个

                          这是警方公布的正式报告,当然,信不信还是由你了。

                          我无所谓。

                          疑问二洗手间门口录像是否存在

                          据警方公布,事发区域内酒店有三个摄像头,其中第三个摄像头正处于洗手间门口。由于位置特殊又无记录,该段监控录像一度被媒体指为“神秘失踪”。那么,真相究竟如何?

                          对第三个摄像头的监控录像“失踪”事件,警方表示并无隐瞒行为,目前掌握的两段监控录像已经公布。至于洗手间门口的第三个摄像头为何没有当晚录像,警方解释说是因为该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仅为洗手间门口,而小陈摆脱林嘉祥是在拐角处的通道上,距离洗手间门口还有约8米的距离,不在该摄像头的监控范围之内。]同时,事发当晚该摄像头的存储器也坏掉了,警方第一时间找到酒店方也未能调取到相关监控录像。

                          如果你能找到这段录像,麻烦你提供给我,我会马上修正自己的观点。

                          如果你认为是公安局私吞了第三部摄像头的视频,那么你可以试试看能否潜入公安局进行查证--这不是你的老本行了么?

                          我说过了,我判断问题的依据是已知的事实,而不是凭空的想象

                          我不反对别人作出一些推论,但是,对于那种连一些基本的事实尚未进行求证,一些起码的证据都还没有,就已经开始念叨“猥亵”啊,“犯罪”啊之类顺口溜的人,只能表示嗤之以鼻。

                          另外,五岳散人算什么东西?不好意思,我对这些南方系的柿油党的态度一向是--竖起中指

                          • 家园 事实上

                            这个酒店的两个摄像是好的,也已经是不错的。

                            酒店的摄像头,大多数是公安局强制要求安装的,平时只做一个摆设,有检查什么的才会开动的,谁会相信需要呢?

                          • 家园 信不信已经不不在是问题,

                            说点良心话.这个是不管如何你都得考虑为什么一事情都会成这样,三鹿,贵州.江西的警察,非常六加一.

                            回头来您的林大老爷.是你的想法当然是这些事情是叼民诬陷.但真的吗?想取得信任,要的不是谎言!这很重要.现在十三亿中国人都不去管了.剩下就你们组织内几个人在那里闹你不觉得有问题吗?

                            这个事到现在,深圳警察方企图让大家相信了吗?还有林领导接受法律的制裁了吗?

                            其实还是那句话,录象为什么不敢公开.为什么你深圳警察去赔钱?这些你就算是百口也莫辩.所以你这里一直在这说林大领导是如何的尊纪守法去欺负小女孩.警察如何兢兢业业地扣押证据.你说这为啥?累不累.掩耳只是自己的事情,盗零不被抓只是铃是自己的.这个事情给中国社会的伤害不是掩耳就可以解决的. 看吧!我就不信没天理!

                            • 家园 好一个“要的不是谎言”

                              “刁民”未必是诬陷,但却可能误解。如你这般既无证据,又未作考证,便妄言定罪的,又与“谎言”何异?

                              既然你不要谎言,便应真言以示,

                              若有证据表明林某猥亵,这自然是真言;

                              若无证据表明林某猥亵,你不去澄清也就罢了,却仍然妄言其罪,这不是谎言是什么?

                              原来你的所谓“谎言”“真话”,不过是根据你的需要来取舍的。

                              凡你以为是的,不需考证,无有证据,也是“真相”;

                              凡你以为不是的,即便有根有据,于你来说,也一味斥为“谎言”。

                              嘿嘿,好一个“要的不是谎言”--如果这就是你所谓的“天理”,我再次对你这种所谓的“天理”竖起中指

                              • 家园 看看五岳散人的狗屁逻辑

                                有人可能会说,那厮还是被免职了嘛。这话说得有理,有理的地方在于,这种免职只能凸显两点:其一,法律还没定罪的时候先行把他拿下,证明这完全是一种没有任何程序的长官意志依然左右着官场;其二,官位、党票还是值钱的,至少免去官位就可能少了牢狱之灾。这两点都不新鲜,这个事件目前的结果证明的只是一个不新鲜的定律。

                                林某无罪,自然不受法律制裁;然林某有错,在极短的时间内已受党纪政纪的严厉处分。

                                然而到了这位五岳散人嘴里,合着怎么处理都是错--

                                不处分,自然所谓官官相护,少不了一番垂足顿胸,大呼小叫;

                                处分了,居然变成了“法律还没定罪的时候先行把他拿下,证明这完全是一种没有任何程序的长官意志依然左右着官场”

                                真是奇哉怪也,林某尚无罪,关法律“屁”事?林某有错,施以党纪政纪处分,只要符合党内、行政程序即可,这位五岳散人跑出来吠个什么劲儿?

                                由此可见,恰是如五岳散人般的一群人,把法律当作了一个“屁”。

                                合着怎么做都是错?

                                我倒要请教这位五岳散人同学,您老认为应该如何是好?

                                • 家园 同意你的分析,跟陈MM学习,记帐!

                                  看看这个散人是那里的散人?屁股决定立场,从他眼中,当然是TG都是错,对于这种人,记帐,一定要记帐!

                              • 家园 为什么不公开关键的录象?
                            • 家园 证据,证据,麻烦提供证据,没有证据就别在这里闲扯

                              至少我还愿意花点时间去做些考证,你做过什么?

                              除了看你时不时地蹦出来念几句顺口溜你还会什么?

                              真要有种,马上到路上去敲锣打鼓竖起一面造反大旗来,有人响应你就开干,成了你就是革命先驱,没成也能捞个革命先烈;

                              没人响应就早点回家洗洗睡了,赶明儿上病院开张证明事先揣在怀里,谁也拿你没辙。

                              别成天介有天理没天理地嚎,要是你这种光凭道听途说就敢妄下定论的是天理,我也不得不对你所谓的天理竖起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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