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随笔,也为经常找不到的帖子保留下链接 -- 神仙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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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关于知情权

          这几个案子发生前后,就不断有人提到“知情权”。这当然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可否认。但如果固执地认为“公民的神圣权利不容侵犯”而无视这种权利的滥用带来的恶果,那就是就偏执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生来“神圣”的,包括尊严、自由,它们的神圣源于对“人”——小到个人大到社会——的精神与肉体的解放,源于其在推动整个社会进步中无可替代的作用。当它们与更本质的需求冲突时,它们一文不值。

          当然,这还有价值取向的因素。有的人“无自由,毋宁死”,如果当真能做到,我很愿意尊敬和怀念这样的人。但文明是由活着的人承载的。

          如果尊严与自由都不是绝对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知情权呢?会比尊严和自由更宝贵吗?(强调一下,本人绝无鼓吹政府压制言论的意思,只是认为所谓舆论并非不可引导和适度控制)

          除了知情权以外,人也应该拥有不知情权,后者的价值要大得多。它意味着高尚的灵魂不必被那些废话和空谈充斥。过度的信息对一个过着充实生活的人来说,是一种不必要的负担

          ——索尔仁尼琴

          现今看来,有些信息的传播已经不是“不必要的负担”,已经造成实实在在的伤害了。

          很喜欢驴兄的文章,惜水平不足难与您切磋。还望指正。

        • 家园 鲁迅先生早就料到了,相形之下,杨佳确算一勇者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孙子们在瞪眼中长大了,又向别的孩子们瞪眼,并且想:他们一生都过在愤怒中。

          ——鲁迅《杂感》,一九二五年

        • 家园 要报复这个社会,也不应该从儿童,老人或者妇女下手.

          有种的找公检法PK,越是对弱势群体下手的"人"往往越不堪一击.

      • 家园 这里的问题在于

        李玫瑾认为,作为学者,需要详细调查以供研究;但对社会和公众,媒体报道应该“淡化”处理。

        专家们认为普通人,社会和公众,是不能够也没有能力深挖背后的理由的,只有像她这样的“专家学者”, 才有在事情发展之后上电视台大放厥词的权利。焉不知如果没有人关心这件事了,谁会关心她呢。

        • 家园 我看了这段,和你的理解很不同,

          真奇妙啊。

          我认为李玫谨说得有道理啊。这样的悲剧现象,确实需要学者(比如心理学,社会学等等)去详细调查以供研究。我这样的公众确实没有能力深挖背后的理由,因为我要上班,工作内容和这个离得很远。和人聊聊这个,也是胡猜。

          媒体报道事实就好。不过说句实在话,我基本不读报不看电视。

          • 家园 同意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在大多数是上都是盲从

          • 家园 然后研究结果是不公布的

            也就是说,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可能的情况是1:完全不报道;2:只报道事情主干,不报道细节;3:只报道事情经过,不报道罪犯情况等等。

            无论是哪种可能,在今天这个信息社会,都是治标不治本,只要公共信息有空白,就会有各种流言传出,后果只能是老百姓更加不相信政府媒体。

            • 家园 研究信息不公布比较好

              有一部专门讲这类心理变态犯罪的美剧《犯罪心理》,不知楼上看过没有。反正我看后的感受是,我不想知道这些疯子在想什么,我不想了解这些疯子,我不想在报纸或任何的媒体上看到对这类疯子的讨论。

              因为,我怕看多了这类“人”之后,我自己也变成他们

            • 家园 是啊,网络和手机的时代,居然还有人想掩盖消息

              怎么可能!

            • 家园 这个只是你的猜想结果吧,

              1:完全不报道;2:只报道事情主干,不报道细节;3:只报道事情经过,不报道罪犯情况等等。

              这可不是我想的。

              我们不同,思考理解的也不同。我拐不到你的脑子上。

              • 家园 根据文章

                “不说原因,只谴责这种行为的不道德、非人性,让大家认识到他们是反社会的、是可耻的,而且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这样才能对那些有心效仿的人起到震慑作用。”

                “刑事案件的报道是把双刃剑,它摆脱不掉消极的负面效果。”李玫瑾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犯罪目的、作案手法都是“可学”的,因此,这种案件的报道不应细化,作案动机、作案手段等都不要深挖细说,否则,不但客观上帮他扩大了影响,还会在社会上造成恐慌。

                我们得到的新闻就是,主标题:残害幼童必将遭受法律严惩!副标题强烈谴责XXX的反社会行径, 然后一句话讲完所有情况,××时××地××幼儿园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入室故意伤害儿童案件,若干幼儿受伤。剩下的90%篇幅都用来谴责该罪犯的不道德,非人性,反社会,可耻等等,最后警告大家,仿效者必将得到社会的严惩。

                你觉得这样的新闻怎么样,我唯一想起的就是文革时候对自杀人员的报道。

                • 家园 他的遭遇关那些小孩屁事

                  我家没了厕纸就得跑你家去砸家具?这叫啥逻辑。

                  失恋了就得杀几个不相干的人撒气,那我岂不变成德州链锯杀人狂?不知道这世上还会出来多少个开膛手杰克。

                  就算冤有头债有主这句话他不懂的话,这怂货有本事到大街上找大人去,如果要表现自己是爷们还想报的美女归,直接干到武警营区得了。捡软柿子也不是这么个捡法,阿Q欺负小D都比这厮强

                • 家园 有观点有事实,这样报道难道还不够?

                  ××时××地××幼儿园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入室故意伤害儿童案件,若干幼儿受伤。

                  这就是事实,我认为这样就够了。难道还要大篇幅的为杀人者做传,深挖他的内心思想根源,用幼儿的血来刺激大众,为大众提供娱乐消费?

                  即使要深度挖掘,媒体也应该把重点放在受害者身上,他们的经历、家庭,他们的喜怒哀乐。可悲的是,即使是公众,也对受害者生平不感兴趣。马加爵的经历、家庭、生活媒体报道得铺天盖地,读者对其抱有同情者大有人在。四个受害的同学,同样的青春年华、同样家庭贫困,媒体有关注过他们吗?他们的家庭不幸有公众关心吗?

                  同样的,杨佳袭警案中,死去的六个无辜警察得到的多是嘲笑,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焦点都在杨佳身上,他反倒成了所谓“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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