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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揭开《诗经》的面纱---《召南》 -- 弦音醉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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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揭开《诗经》的面纱---《召南》

    关于《诗经.周南》篇的解读,见下链接,现在开始《诗经.召南》篇

    弦音醉舟:来与重耳兄争鸣一下,揭开《诗经》的面纱---《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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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论诗》第十简:<关雎>之媐、<樛木>之时、<汉广>之智、<鹊巢>之归、<甘棠>之报、<绿衣>之思、<燕燕>之情,曷?曰:「重而皆贤於其初者也。<关雎>以色喻於礼。

    【第十一简】:情,爱也。<关雎>之媐,则其思益矣。<樛木>之时,则以其禄也。<汉广>之智,则知不可得也。<鹊巢>之归,则俪者

    【第十二简】:好,反纳於礼,不亦能媐乎?<樛木>,福斯在君子,不

    【第十三简】:可得,不求不可能,不亦知极乎?<鹊巢>,出以百两,不亦有俪乎?《甘

    【第十四简】两矣!其四章则愈矣!以琴瑟之悦,拟好色之愿;以钟鼓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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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鹊巢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

    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

    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

    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疏解完《国风.周南》,再读《召南》时,本以为《周南》已说尽当时民俗及民族核心价值观,到《召南》应该就是平民百姓性情发为歌诗的记录,但仔细读了许多遍后,发现《召南》依旧担负着传达民俗与民族价值的重任,是给周民族子孙的谆谆教诲。再观《孔子论诗》强调“《鹊巢》之归,则俪者好,反纳于礼,不亦媐(配)乎?”又重复说“《鹊巢》出以百两,不亦有俪乎?”可见孔子读这首诗时,关注的依然是礼法之是否周全,关注是“俪者好,反纳于礼”是礼所当然,而男方“出以百两(辆)”也就更配了!

    这首诗看上去,是一首婚嫁诗。以鹊巢起兴,以鸠居鹊巢为喻,写出了一个不知名的贵族女子婚嫁时的热门场面:成百辆车子组成的浩大迎送亲的队伍,应该可以一举扫清所谓《国风》是民歌的歪说了 在先民看来,鸠是有德的。《毛诗序》说,鸠是德的化身。那么鸠到底有何德何能,成为德的化身呢?俗称为布谷的鸠,又名杜鹃,每到春夏之际,特别是芒种前后,布谷就发出“布谷布谷”的鸣叫,似乎是在告诉人们该春耕了,而且叫的很勤。南宋词人朱希真的“杜鹃叫得春归去,吻边啼血苟犹存”更是充分地反映杜鹃为催人“布谷”而啼得口干舌苦,唇裂血出,认真负责的精神。一边是积行累功如喜鹊的君子,一边是德如布谷的女子,这样才堪称佳配。既然是佳配,那相应的礼法更值得强调,“出以百两”,这个民俗一直保留到现在啊,旧瓶装新酒,在3000年前是用浩浩荡荡的马车车队迎亲,换到现在就是宝马奔驰车队了,hoh!

    附注:现在的“鸠占鹊巢”是个贬义的词,但诗经原文确实个褒义的词,讲君子与贵族女子完美的婚姻,见微知著,可见中国文明,经历了多少断层(表面上是5000年一脉相承,但秦汉以后,许多都已经是“戏说”了。)

    通宝推:何求,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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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本章结束,进入《邶风》

      弦音醉舸:揭开《诗经》的面纱---进入《邶风》

    • 家园 《驺虞》乃王室驯养豹

      “ 蒹葭万指天宵,瑞云重影蓬蒿,白羽雕弓闪啸。 驺虞腾爪,一鸣夺下雄骄。”........《天净沙·解驺虞》(引用)

      彼茁者葭,壹发五豝,于嗟乎驺虞!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于嗟乎驺虞!

      《東里集》卷續五四〈騶虞詩〉:“維鈞有山,在彼周疆,乃産異獸。皓質緇章,酋耳修尾。身虎而馴,食不生物,性麟之仁。維周親王,徃鈞于田。迫之弗驚,擾之以還。曰斯騶虞,皇仁之符。不遠千里,獻於皇都。王拜稽首,皇帝仁聖。維仁動天,靈祥恊應”。虽然此书作于明朝,但作者依据的资料还是有历史依据的,这里明确描写了在周朝(在彼周疆)有“皓质缁章”的动物饲养,它有以下几个特征:1、身虎而驯。豹形体似虎,比虎稍小,虽是食肉猫科动物,但比起老虎的凶猛,还有很大的距离,而且容易驯养,用于捕猎,在中国几乎各省都有分布。2、皓质缁章。豹子肚皮是白色的,身上有黑色的斑纹。3、酋耳修尾。大概也只有豹子的尾巴符合这个特征,豹子体长一米左右,尾长却也近一米。4、“迫之弗驚,擾之以還”,这也符合豹的习性,豹子遇到人,只会对视而不进攻,除非人主动啦,中国的豹(金钱豹)是这样的。

      而且这里还明确记录了“維周親王,徃鈞于田”,周朝王室驯养豹子,用于助猎是非常明确的。《驺虞》这首诗描述了这个王室习俗,并描述了豹子助猎的敏捷实效:“壹发五豝”、“壹发五豵”,“五”是虚指,意谓豹子一次进攻,能抓住好多猎物(野猪)。

      豹 食肉目猫科豹属的 1种,又名金钱豹。广布于亚洲和非洲各地,在中国几乎各省都有分布。世界有20多亚种,中国有 3亚种:华南豹(P.pardus fusea)、华北豹(P.p.fontanieri)和东北豹(P.p.orientalis)。

      体形似虎,但比虎小,体长1~1.5米,体重约50千克,最重可达100千克;尾长近1米;全身橙黄或黄色,其上布满黑点和黑色斑纹。雌雄毛色一致。

      栖息于山地、丘陵、荒漠和草原,尤喜茂密的树林或大森林。无固定巢穴。单独活动。白日伏在树上,或卧在草丛中,或在悬崖的石洞中休息,夜晚出来游荡。动作灵活,善于攀树和跳跃,胆量也大,敢于和虎同栖于一个领域,能攻击体型较大的雄鹿或凶猛的野猪等。主要猎食中、小型有蹄类动物,如麂、狍、麝、羊等,也吃小型肉食动物,如狸、鼬等,偶尔捕食鸟和鱼。

    • 家园 《何彼禯矣》描述了周朝与 齐国的联姻

      “谁记得礼乐相和?谁记得锦绣霓裳?谁记得三千年前的夭夭桃花,和花瓣上的灼灼春光?还有那桃花映红的新娘……”

      何彼襛矣,唐棣之华。曷不肃雝?王姬之车。

      何彼襛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齐侯之子,平王之孙———历史上周王朝与齐国的联姻史实的变化情况,和周王朝本身兴衰的变化确实是一种正对应现象。周兴之时也就是周齐联姻最多的时候,而后来周衰的时候,在周齐联姻上也正表现为极度的减少。所以“姜女”,在中国政治文化中,是个曾经很有影响的概念。周朝始祖后稷的母亲就是姜女:姜螈,姓姜,姜姓始于炎帝,所以她是炎帝的后裔,也是周朝的始祖后稷的母亲。前面《采蘋》中,待嫁的也正是“有齐季女”。另外,为什么当年开国时要请姜太公,可能也与这个政治联姻有关。

      雝:1、鸟和鸣声。不作梧桐之萋雝,凤凰之雝喈。——清·钱谦益《申比部诗序》 ;又如:雝鸣(鸟类和谐地鸣叫);雝雝(鸟和鸣声);雝喈(鸟和鸣声) 。2、同“雍”。 和谐。宜人之令问雝穆一门,喈喈远闻矣。——王闿运《严通政庶母任氏寿颂》;又如:雝融(和洽);雝容(雍容);雝穆(和睦) 。

    • 家园 《野有死麕》描述的是古代一种求婚习俗

      野有死麇,白茅包之;

      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

      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

      无感我帨兮,

      无使尨也吠。

      《周礼·地官·媒氏》云:“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可见, 周代有仲春之月男女可以自由选择结婚对象的制度,这自然是礼制。但是,这时又允许“奔者不禁”,即对于那些已到了嫁娶年龄还没有结婚的青年,不行礼法限制,这就是习俗了。这种礼法与习俗的结合与男女的情爱联系在一起,自然就成为了诗人的好素材。《野有死麕》一诗正是明证。诗之第二章就描述了这一对情人仲春幽会时的情景。诗云: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尔雅·释地》云:“邑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林部》:“林,《冂部》曰:‘野外谓之林’。”《诗·鲁颂·駉》“在坰之野”毛传:“邑外曰郊,郊外曰野,野外曰林,林外曰坰。”此处林、野对言,当指郊外林莽之地。

      毛传曰:“朴樕,小木也。野有死鹿,广物也。纯束,犹包之也。”郑玄笺云:“朴樕之中及野有死鹿皆可以白茅包裹束以为礼,广可用之物,非独麕也。”即因上章言麕,故此章则言鹿。陈奂进一步补充:“朴樕,谓薪也。野有死鹿,白茅纯束,犹上章云野有死麕,白茅包之,谓礼也。”诗人在这里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具有原始气息的古代爱情生活画卷:在辽阔的林中草地上,一个青年男子捆束好砍来做柴薪的小树,还把自己狩猎得来的猎物用白茅裹束着给纯洁如玉的姑娘做见面礼。

      我认为这是古人特有的一个求婚仪式,而且是保留着原始状态的求婚习俗。据美国民族学者约瑟夫·布雷多克说,东非有一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加拉民族,该民族的男子想要娶妻,必须首先向人们证明自己狩猎的勇敢和技艺。“一只羚羊不能作为进见之礼赠送给心上的姑娘,有时甚至一只水牛或一只狮子仍嫌不足,说不定他必须怀揣从亲手杀死的敌兵身上取下的睾丸,才敢迈出走向结婚之路的第一步。而一个身为人妻的加拉女子,如果没有这些表现其夫勇猛的凭证,就别想跻身于其他已婚妇女的行列之中,她会觉察到自己是个被歧视,被排斥的可怜虫。”

      引用这个材料有助于我们对诗义的理解。胡适先生亦云:“初民社会中,男子求婚于女子,往往猎取野兽,献给女子。女子若收其所献,即是允许的表示。此俗至今犹存于亚洲、美洲的一部分民族之中。此诗第一、第二章说那用白茅包着的死鹿,正是吉士诱佳人的挚礼也。”其说至为中肯。人类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男子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和负责保护部落安全的任务,战争与狩猎都是男子的主要任务之一,因而在狩猎时获取猎物的多少与在战场上杀死敌人的数量就都成为衡量男子勇敢和技艺的标志。同时,一个女子也因为能够成为一个勇敢男子的妻子而得到人们的尊重。这样,男子以自己狩猎所获得的猎物作为求婚的“进见之礼”就成为重要的求婚习俗。

      《仪礼·士昏礼》云:“纳徵,玄纁束帛,俪皮。”郑玄注曰:“俪,两也。……皮,鹿皮。”《仪礼》所记应该是以鹿为“进见之礼”的习俗进入文明社会礼仪制度的例证。

      以朴樕为薪也与婚俗有关。《周南·汉广》篇已经涉及到求婚要刈楚、刈蒌的问题。《唐风·绸缪》云:“绸缪束薪,三星在天。”毛传:“男女待礼而成若薪刍待人事而后束也。”毛传认为婚礼用束薪,是选择一种象征意义。孔颖达申论:“言薪在田野之中,必缠绵束之乃得成为家用,以兴女在父母之家必以礼娶之乃得成为室家。薪刍待人事而束犹室家待礼而成也。

    • 家园 《江有汜》是媵婚制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诗前原有小序:“《江有汜》,美媵也,勤而无怨,嫡能悔过也。文王之时,江沱之间有嫡不以媵备数,媵遇劳而无怨,嫡亦自悔也”;《郑笺》:“妇人谓嫁曰归……嫡与己异心,使己独留不行”;唐·孔颖达:“嫡妻往归之时不共我以俱行”(以上均见《毛诗正义》)。朱熹《诗集传》:“是时汜水之旁,媵有待年于此,而嫡不与之偕行,其后嫡被后妃夫人之化,乃能自悔而迎之”(《诗集传》)。

      这就得追溯一下商周时代的媵婚制文化。《周易·归妹》中就有商周时期媵婚的记载,如“帝乙归妹”、“归妹以娣”、“归妹以媭”、“归妹愆期”。“归妹”,即出嫁少女,借女子出嫁来阐明男女婚嫁和人类繁衍之事。这里的“娣”和“媭”其实就是“媵”的角色。媵婚制的具体形式就是出嫁者的妹妹、侄女同时随嫁到男方。《仪礼·士婚礼》云:“媵,送也,谓女从者也。”郑玄注:“古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侄,兄之子;娣,女弟也。”从这里可以看出,“媵”跟“妾”一样,相当于俗话说的“小老婆”,不同的是,“媵”与“嫡妻”有亲缘关系,而“妾”与妻不必有这种关系。

      《春秋公羊传·庄公十八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这是古代史书对媵婚的记载,具体来说,就是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即嫡妻),女方以“侄”或“娣”随同出嫁,同时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侯国的女儿陪嫁,也各以侄或娣相从,这就是所谓的“诸侯一聘九女”。这些随嫁的女子统称为“媵”,相对于嫡妻而言,她们就是庶妻。关于“九女”之“九”,好多人认为是表示数量多,不必坐实。其实,古代史书尤其是《春秋》等书记载史实是非常严谨的,“九女”是这样计算的:诸侯娶某国之女为妻时,女方两个同姓之国也各送一女从嫁,此二女称为“媵”;这样已有三女,而此三女又各有两女(侄、娣)陪嫁过去,这样就有九女,也就是所谓“一娶九女”、“一聘九女”。按照当时的礼俗,“诸侯不再娶”,嫡妻死了,就由媵顶替。

      媵婚制不仅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婚姻制度,它有着更为重要的政治和文化意义,通过这种婚姻关系的缔结,既可以加强诸侯贵族之间的政治联盟,又可以繁衍种族、增加人口数量,在当时以农业为主业的宗法制社会中,没有比这两者更重要的了。

      在贵族家庭,做“媵”的女子一般在八岁时就“备数”了,亦即正式明确身份。何休注《左传·隐公七年》“叔姬归于纪”条:“叔姬者,伯姬之媵也。至是乃归者,待年父母国也。妇人八岁备数,十五从嫡,二十承事君子。”身份早已明确却不让她陪嫁,作为“媵”的女主人公,当然感到十分委曲,而且这种做法违背了当时的礼制,对嫡妻本人来说也是不利的。所以,诗中的女主人公予以委婉的规讽,语气中似乎劝说嫡妻回心转意。从这种怨而不怒、含蓄敦厚的态度也可看出,女主人公不愧是个“美媵”(此处为断章取义,是说她的诗和心态符合儒家礼教所倡导的美德。而诗序中“美媵也”的“美”意为动词“赞美”)。从诗前小序说“嫡亦自悔”,可知这首诗是有真事所本的。

      摘自 “媵婚制例举与《诗经·江有汜》解读”

    • 家园 《摽有梅》描述一种庶民间实行的特殊婚姻礼法

      前面《行露》强调贵族嫁娶不可轻礼违制。而《摽有梅》则描述了一种特殊的礼法,但这种礼法明确规定了只是针对庶民,是为了增加人口而实行的。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这首诗背后有着特殊的婚姻礼仪制度和文化风俗,那就是在西周时,男女双方一旦超过礼制所规定婚嫁的年龄,在适当的时间可以“不待礼”而“相奔”,也就是现在人所说的“私奔”。但这个特殊之礼严格限定于“庶士”,贵族间传承的是《行露》“亦不女从”的礼法 。在封建宗法制度非常严格的时代,为什么允许“私奔”呢?《毛诗正义》:“言三十之男,二十之女,礼虽未备,年期既满,则不待礼会而行之,所以藩育民人也。”原来,礼制有如此特殊的许可,是为了繁衍人口,这对于以农业为主业的封建社会来说,可是至关重要的头等大事。

      据《周礼》规定,男子“二十为初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而笄”,这是对一般婚嫁年龄的规定,贵族子女的婚嫁年龄往往更加超前,“《左传》说人君十五生子,礼;三十而娶,庶人礼也。《周礼》规定:“仲春之月,奔者不禁”。这里的“奔者”必须符合礼制规定的条件,那就是:男子超过三十岁,女子超过二十岁。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等到“仲春”(农历二月),男方向女方打一声招呼(即诗中第三段“谓之”),就可以不经过严格繁琐的礼仪程序而成就婚嫁。

    • 家园 《殷其雷》是“印其离”

      本篇参考《读上博藏战国楚竹书《诗论》札记》。

      《殷其雷》曰:“殷其雷,在南山之阳。何斯违斯,莫敢或遑。振振君子,归哉归哉。”三章反复歌咏,所叙正是君子离其所爱之情景。《小序》云:“召南大夫远行从政,不遑宁处,其室家能闵其勤劳,劝以义也。”朱熹则说:“妇人以其君子从役在外而思念之。”

      值得注意的是,在阜阳双古堆汉简《诗经》里,该篇写作“印其离”。《阜阳汉简诗经异文初探》在探讨异文别义时指出:“印(殷)其离,伤痛别离也。林义光说,前一‘斯’字及‘违’,‘皆离也’;后一‘斯’字训为‘此’,‘言何故离此也’,则文意恰与‘印其离’相承,可以参考。……

      ‘归哉归哉’,姚际恒说‘是望其归之辞’。前有别离,后乃望归,前后正相呼应。”至于“ 离其所爱”之后,“必曰吾奚舍之宾赠是也”的意义,还须斟酌。“宾赠”是出使他国之礼仪活动,全句大概而言可能是说,君子远离所爱从政在外,虽然有夫人望归,必答道:我怎能舍弃礼仪、公务呢!

    • 家园 《羔羊》描述祭祀仪式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tuó驼)。退食自公,委蛇(wěi yí尾移)委蛇。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yù玉);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羔羊之缝,素丝五总(zōnɡ宗);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甲骨文中,羊,即祥字。《说文》解释:“羊,祥也。”在古代,羊子,曰糕;三岁,曰羝;母羊,曰牝羊、牂(音脏);公羊,曰牡羊、羒(音分)。《周礼.夏官上》曰:“凡祭祀,饰羊。”“祭祀割羊牲,登其首。”即杀羊,供羊,供羊头。《礼记》、《周礼》记载,天子食麦与羊,大夫无故不杀羊,凡祭祀集会用膳,食羊与米饭。在祭祀、会同等庄重的场合,才用羊。羊是表达对天地祖宗虔诚、敬奉、崇拜的牲物之一。羊,是善良、驯顺、甚至是任人宰割的代名词。《春秋繁露》以羔羊饮乳必跪其母的行为,赞美礼孝之德。“羔羊之皮、素丝五紽”这种穿着,可能是祭祀时特定的着装,祭祀者(特定着装是巫觋通神时的装备,类似于现代孒存的萨满仪式)向昊天、天神、上帝乞讨风调雨顺、繁荣昌盛。而古代祭祀活动之隆重,依照萨满习俗,至少需要三天,耗费大量的精神与体力,“委蛇委蛇”极可能描述了一种疲劳的状态,而非平常解释的“吃饱饭悠然自得,雍容华贵”!故而说这首诗是对周天子勤政爱民的赞美,是恰如其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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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萨满教知识:

      萨满,被称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介者。他可以将人的祈求、愿望转达给神,也可以将神的意志传达给人。萨满企图以各种精神方式掌握超级生命形态的秘密和能力,获取这些秘密和神灵奇力是萨满的一种生命实践内容。萨满分为家萨满和野萨满。家萨满作为侍神者,主要负责族中的祭祀活动。野萨满(又称大神)是神抓萨满,即神灵附体的萨满。神抓萨满的活动包括医病、躯灾、祈福、占卜、预测等人们需要解决的问题。满族萨满平时与族内普通人一样,他们的服务是不取报酬的,也没有超越他人的权限,他们可以结婚生子。萨满死后,所用的神器、佩饰、服装等随葬。新萨满要经过挑选、培训(满语学乌云),最后才能确定。 满族萨满面具多在跳野神祭祀时使用。萨满祭祀中,依照祭祀内容要求,模拟成各种动物或神怪。由于怕被死者或神灵认出,萨满要戴上面具,并用神帽上的彩穗遮脸。身穿萨满服,腰系腰铃,左手抓鼓,右手执鼓鞭,在抬鼓和其他响器的配合下,边敲神鼓,边唱神歌,充满神秘的色彩。

    • 家园 《行露》教化“室家之礼”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这是首贵族君子用来教育子弟,教化天下的诗歌,诗意在强调嫁娶不可轻礼违制,也是后世“不得无礼放肆”的习语来源。

      劉向《列女傳》卷之四《貞順傳·召南申女》言:『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許嫁於酆,夫家禮不備而欲迎之,女與其人言:“以為夫婦者,人倫之始也,不可不正。《傳》曰:‘正其本,則萬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是以本立而道生,源治而流清。故嫁娶者,所以傳重承業,繼續先祖,為宗廟主也。夫家輕禮違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訟之於理,致之於獄。女終以一物不具,一禮不備,守節持義,必死不往,而作《詩》曰:“雖速我獄,室家不足。”言夫家之禮不備足也。君子以為得婦道之儀,故舉而揚之,傳而法之,以絕無禮之求,防淫欲之行焉。又曰:“雖速我訟,亦不女從。”此之謂也。頌曰:召南申女,貞一修容,夫禮不備,終不肯從,要以必死,遂至獄訟,作詩明意,後世稱誦。』

      另:“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这句话的正确翻译,直接影响全文的理解,我之理解:(清晨)大路上露水潮湿!是(你自己)不连夜赶路,还要责备早晨露水多影响赶路!这是全诗的引子,诗歌表达的意思也正是如此:是你自己礼节不足备,还要怪罪我不从,是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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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傳·僖公二十年》:『秋,齊、狄盟于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釋文》:為,於偽反。難,乃旦反。隨以漢東諸侯叛楚。冬,楚丘穀於菟帥師伐隨,取成而還。君子曰:“隨之見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動,其過鮮矣。善敗由己,而由人乎哉?《詩》曰:‘豈不夙夜,謂行多露。’”杜預注:《詩·召南》,言豈不欲早暮而行,懼多露之濡己,以喻違禮而行,必有汙辱,是亦量宜相時而動之義。

      《左傳·襄公七年》:『冬,十月,晉韓獻子告老。公族穆子有廢疾,將立之。代厥為卿。辭曰:“《詩》曰:‘豈不夙夜,謂行多露。’《詩》言雖欲早夜而行,懼多露之濡己。義取非禮不可妄行。

    • 家园 《甘棠》涉关宗庙制度下的祖先崇拜

      “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剪勿败,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剪勿拜,召伯所说。”

      诗中的召伯,是西周初年著名的周、召二公之一,姓姬名奭。召是他的封地。他是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的弟弟。辅佐武王灭商,被封于北燕,是春秋时燕国的始祖;周成王即位时尚年幼,他出任太保,与周公旦分陕而治,陕以西归他管理。在召公治下,政通人和,《史记》说是“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因而深受当地贵族和平民的爱戴。虽然说这首诗是纪念召公所作的说法不错,但这中间还别有洞天。甘棠树又称杜梨,其果实味道酸涩,并且极易生长,即便后人再怎么推崇召伯,也不可能将对召伯之尊敬推及至所有的甘棠,这首诗中的“蔽芾甘棠”,必定是有所特指,在周代,还没有后来专职的衙门,决狱政事的地点都是在宗庙,这个习俗,甚至一直保留到近现代的民间。召伯作为文王之子,且是“姬”姓最重要的分枝祖先,这首诗的意义,就不可能简单的局限于纪念,我之推论,可能涉及子孙对先祖的祭祀活动,是祖先崇拜的一种形式。至今農村有祠堂的地方,大人都會反複告誡小孩不要破壞、攀爬當地的社樹、“神樹 ”,或許是《甘棠》所詠之意的古風遺存吧。

    • 家园 笨狼认为《鹊巢》是明显的讥讽

      笨狼认为《鹊巢》是明显的讥讽

      字面意思,是权贵联姻炫富

      上来就是只有喜鹊有别墅,只有斑鸠能入住,这里说褒义似乎勉强说得通

      “俗称为布谷的鸠,又名杜鹃”,更证实了自己的判断(之前认为是斑鸠),杜鹃是习惯把蛋下在别的鸟窝里的……

      放到现在,说某富家女怀着别人的野种,在豪华车队的护送下,被某贵族用豪华车队迎娶……

      也许那时候民风过于开放,贵族不把绿帽子当回事,父系社会早期第一个孩子很多被杀掉祭天

      春秋时期诸侯们爬灰(卫宣公、楚平王)、淫乱(齐襄公、陈侯夏姬等),很寻常,不过被赤果果的唱出来,总不是什么好事

      孔子时期编排南子的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 家园 文字既然已经写出来了,

        解释就由不得它的本义了,但如果我们用读史的态度来读诗经的话,就应当更重视它传达的那个历史状态下的真实。《孔子论诗》“<鹊巢>之归”,明确了<鹊巢>是讲出嫁的,我们不应该掺入过多的自己的想象。

        • 家园 不学生物,我也不知道杜鹃这习性

          不学生物,我也不知道杜鹃这习性

          原作者下笔很隐讳

          没有养猪大如山老鼠这么直接

          “《鹊巢》之归,则离者好,反内于礼,不亦能改乎?”

          最后一句怎么解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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