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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茗谈》(五十三):民法和高利贷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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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茗谈》(五十三):民法和高利贷

    说这个题目,其实是因为温州高利贷危机。

    现代法律体系,是人类文明的一个基本标志,是文明的基石。

    现代社会,就是相对分明的两方构成的:政府和人民。民法是私法,实质上是对人民的救济法。但这个东西,在新中国,一向不受待见。

    (一)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苏联,但不打算全抄。1956年底,草稿出来了。

    苏联立国70年,客观评价一下,是“有法不依”;至于新中国,前30年就是个“无法无天”。

    旧俄国是欧洲大陆法系的成员,苏联成立后,抛弃旧有的法律体系,但同时,非常推崇《罗马法》(古罗马的法典),因为俄国自认为是东罗马帝国的继承人(当年东罗马来个“昭君出塞”,东罗马亡掉后,这帮蛮子就自说自话接过革命的枪了),这是民族自豪感的问题,同时,列宁又很重视法律。所以苏联在罗马法基础上,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苏联法律体系。斯大林的问题,是践踏已有的法律。

    而毛主席根本是蔑视法律体系。1958年在北戴河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主席说:“民法和刑法那一类都不需要了,。。。。。。一搞大跃进,就没时间犯法了。”“法律这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我们每个(政治局)决议案都是法,开会也是法。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开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

    1957年刚反完右,谁敢直言抗上?

    于是,民法典在海选就淘汰了。

    (二)

    1962年,吃足了没有法律苦头的人民政府要改变,毛主席突然在3月22日又提出:“不仅刑法要搞,民法也要搞,现在是无法无天。没有法律不行。。。。。。还要编案例。”

    这时候比较悲摧,中国既反美,也反苏。结果完全是搞中国自己的一套。比如,(遗产)继承,本来编了一章,后来砍了,一个重要原因是主席不同意,因为主席发现党内也有资本主义,将来红二代可以开玛什么拉蒂,这不允许。当然,小口子是留的,毕竟考虑到社会上对于继承的法例还是有需求的。

    然后是WG了,《民法典》同学,没有晋级十强。

    (三)

    1979年再参加选秀,这位同学比尚文婕坚强啊,30年啦。

    这一次的主持人,是陶希晋,杨秀峰。1982年,慎重修改后,完成了第五稿。这一稿,是30余年来最最好的一稿,当时思想开放,大家干劲又足,选的专家又优秀(没有水分),大胆借鉴了西方,苏联,甚至台湾(民国法律)各方面。这一稿切合中国的实际,有些条文在今天都是超越性的了。

    但这一稿,被彭真叫停。理由是当时国内变化太快,很多新思想逐步推开,现在就出一个完整的《民法典》,很快就会落后于形势,所以不如改“批发”为“零售”,破开来出单行法。没有整体法,就搞个《民法通则》好了。

    这一个《民法》稿被拆散,实在是很可惜,数以百计最好(而且毫无私心杂念)的专家,实事求是,呕心沥血搞出来的总法典,临门被毙。

    据不可证实的消息,被毙的重要原因,是陶希晋不照顾彭真同志的权威,所以领导宁可毁弃黄钟,另筑瓦釜。

    但这个谣传,我不是很认同。当时的政治气候,还是强调公有制为主,相关人士的立法指导思想保守,受计划经济体制和属地主义的影响明显,产生了法律制定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他们认为,立法中只作原则性规定,其他的由国家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与调节为好,就是留下空子给中堂们钻。这个新草稿,还是太细腻了,天网恢恢啊,领导们哪肯犒劳自己一个紧箍咒?

    这一次进入决赛PK,还是完了。

    (四)

    在彭真同志的亲切关怀下,《民法通则》在1985年通过了。

    这个《通则》,是个四不像。首先,它是《民法总则》,因为当时非要有个总则不可了,《经济合同法》都出台了。但同时,它又包含有一部分“分则”,分则又不齐,没资格叫《法典》。

    当然,有了《通则》,大大好过嘛也没有。民法的本质,是私法,《通则》算是摸着石头,向对岸走了一步。

    其实最好的方法,我想大概是通过82年版的《民法典》,随后逐步修法完善。

    (五)

    这些跟温州有个啥子关系呢?

    《民法通则》第90条,原稿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禁止高利贷。”,草稿拿到人大去讨论时,代表自然就提出来:你怎么定义高利贷?否则不等于白说?

    中国人民银行的回答是:超过银行正式利率的四倍,就是高利贷。

    浙江福建等地的人大代表,在月色MM的理论指导下,立刻反水。你有莫搞错?才四倍就算非法,下面怎么搞活经济?

    但西部的代表们坚决支持,四倍绝对是丧尽天良了,《白毛女》看过没?

    人行立刻怂了:吾们这是政策,说不定下个礼拜就改了,呸呸呸,你就当我神马都没说过好了。

    所以,最后通过的,是这么一句:“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完。

    公认的中国立法史上最牛灌水。真他妈的废话。

    (六)

    我们接触到问题的本质了。

    温州的借贷关系,算不算高利贷(也就是不合法)?或者其中部分算高利贷,部分不算,那么华丽的分割线在哪里?如果有部分不算,那么中央就名正言顺可以出资接济,予以保护,但你怎么能事后划线呢?

    假设这次订出的分割线是80%年利,那么,中西部的广大干部群众,能不能接受?就是说,以后有人在新疆按79%的年利放贷,是合法的,法院要保护的,行不行?

    问题的真正本质,是两点:

    一, 温州要不要救?万一救,凭什么理由?

    二, 中国太大了,全国级法律的执行,受到空间(东西部),时间(法律滞后于形势)和房间(地域保护主义)的扭曲太厉害了,划一太不现实了,怎么改善到至少可以勉强操作?

    (七)

    我个人的意见,温州可能,最后是要救一部分的。

    温州地方ZF决心发展“民间资本运作中心”,这是因地制宜的政策,没有错。一个国家“民资(民间资本)”强盛,至少不是坏事。但民资这个东西,朝廷叫不应,所以中国历代的肉食者,一向不喜欢。而且这个力量,也确实是双刃剑。

    我们拿台湾来说,蒋经国搞“十大建设”时,征地虽然木有强拆,但补偿并不足够,尤其是大企业,不管是党产还是王(永庆)产,私相授受,给他们地是半卖半送。李登辉当总统后,政策变了,再征地必须完全按市场价格,台湾作为四小龙也积聚实力了,地价上去了,于是产生了大批卖地爆富的农民。李这样做,并非心好,而是这些有地的乡下人,全部是胎毒,是他刻意要栽培的政治力量。

    这些粗鄙的乡人,能投资什么?花天酒地之余,要么炒股炒房,其中还有些傻大胆的,投资了IT代工行业。芯片厂,一个厂的造价是以十亿美元计的,没有这些敢赌的民资,怎么会有台积电?

    因循的官僚体系,是绝对不可能在一开始扶持那些看上去疯狂的高科技企业的。如果中国的所有风投,都来自硅谷和东京,你认为这是好事吗?

    民资介入“孵化行业”的两大优势,一是屁股基本是在大陆的整体利益一边的。二是不懂高科技,不会太早指手画脚。

    而民资的另一面,就是投机。1990年2月,台湾股市上到12682点再崩盘,8个月内跌到2485点,一个重要原因,是民资不但介入投机,狂炒,而且当时已经“免煮”了,民资可以高效率地动员民意代表出来抗阻金融当局的必要修复行动。当时金融当局一打算打压股市,立刻有立委率大队出来散步,懦弱的金管当局只好毫无作为,任凭狂欢到末日。

    国家领导人驾驭民资,好比美国牛仔骑野牛,弄好了,不但收支相抵是赚了的,而且成就不是一般的。

    具体到温州,如果温州自己熬得过危机,那没有问题,你就熬好了,通通算高利贷,不保护。如果连带会引爆其他雷,当然要两手准备,维稳要紧。这件事,确实给朝廷一个提醒,就是如果关了楼市蓄水池,那么对于溢出来的民资,要怎么引导,走有建设性的道路?你管好了,这是“机”,你撒手不管,鸵鸟,这就是“危”。毕竟这股民资,已经很庞大了。而且钱这个东西,是木有善恶的,嫌弃哪个就不对了。淮海战场的俘虏兵,到朝鲜一样打美国鬼子。温州不是希腊,过了这个坎,还是能冲一冲的。

    但反过来,游戏的规则,要订在事先。《民法通则》固然没有明确定义高利贷,但如果按常识默认为所有的温州借贷都是高利贷,那也是一句话,敢投钱的债主们那时候没想过后果?但如果你现在偷偷摸摸出来救,那么其他省市当然不满,凭什么?

    中国的老问题,就是始终不尊重法律,不依靠法律。所以立法宜粗不宜细,故意做个残次品花瓶,有了等于没有,这有时候给领导机会去偷鸡,更多时候纯给领导添乱,要不然,领导大可以两手一摊,何至于又跑一趟?费了油又有啥用?现在这样,社会无法有明确的预期,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甚至于做了不可以做的,ZF这个老保姆半道可以变卦,来救济你个坏孩子,这叫什么事?

    (八)

    第二个问题,就是中国的法律,面对如此多样化的各地差别,要怎样适应?

    大家不要嫌我异想天开,我的建议,是全国人大在准备全国性法律文稿时,同时准备A,B,C三个稿。全国人大通过,是3个稿全通过。然后,由各省人大,表决本省选用其中哪一稿。就是说,全国人大圈地,各省人大跑马。

    具体到“高利贷的标准”,那么,A稿是100%以上,B稿是60%,C稿是“本省商业银行最高贷款利率的4倍”,各省可以按自己的实际情况选一。如果本省经济发展了,要修改,那么重新投票,再选另一个版本,然后报全国人大批准。

    当然,这不是说,每一条都这么拆开选,而是一共3个版本,你选对本省最合适的一个版本,各版的细节你无权修改增减。那么律师要打官司,就要搞清楚,你到了哪个省,要适用哪个版本。

    本嘉明:茗谈(五十二):地下物流

    通宝推:在跋涉,midmac,liyingwe,光年,
    • 家园 这个有点意思,你点到治理是很不合格的

      现在还是下面推着上面走,下克上

      下面做到既成事实,上面做到默认

      好不好不去说,治理上是不及格的

      因为下面会走错,上头却不知道,out of control。

      温州现在就是out of control

      现在的action plan是温州政府准备拿出很多很多很多钱来cover监管不够造成的loss。据说有1万亿。大概温州政府财大气粗,到底有多少规模他不care,也不屑于调查,上来就砸出1万亿,意思是:怎么样,随便怎么搞,这点钱我全买单掉都可以了

      好笑的是,这点看来是违背上级的战略的。

      但是楼主我还是要鄙视一下的,要么不救要么全救,救一部分乃是下下策。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问题在源头阶段解决成本最低,救一部分不救一部分最后长期化复杂化,钱一样没少出。

      温州的决断从他的角度来看乃是最佳决策。

      问题是,这笔钱最后谁买单。。

      问题是,下一次,规模在10万亿的时候谁买单。。

      问题是,下下次,规模在100万亿的时候谁买单。。

      一点可以肯定,这种高利贷风波下次肯定还会发生的,这种是经济过热的体现。以前的海南不是一样发生过?只是那次没救而已。

      至于法律,我觉得就写一句话就够了:其余情况根据国务院或地方政府的决定另行处理

    • 家园 其实所谓的罗马法也是经过这样曲折的过程成长起来的

      从根本上来说“民法”一词即来源于罗马市民法。其本意是指罗马公民的法律,包括公法和私法。后来人们出于需要,在研究罗马法时厚私法,薄公法,到公元12世纪,民法也就成了罗马私法的同义语。而且,民法包括的范围,在历史上也与现在不同。起初它包括保证实体法实现的诉讼法,还包括一部分现代刑法的内容,譬如盗窃、伤害罪等,罗马法认为这些行为侵犯了私人的利益,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从《十二表法》起罗马法的核心就围绕着解决实际问题。历经千年直到帝政时期才开始完善成为法典。而这样的法典其实并不完备,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在继承法中就有很多经典的例子。结果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罗马法是依靠司法解释在发展。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条款中有很多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地方,也需要法官在工作中不断对其调整。比如《十二表法》第4表第3条只对家长出卖儿子作了规定,而没有规定出卖女儿和孙子时该如何办理,这就要靠大法官进行解释。其实很多罗马法的许多条文直接来自于长官谕令,帝政优帝时只有尤里安努斯帝自己下发的谕令通行,且一切解释权归优帝。

      公认的罗马征服世界有三次,第一次是靠军事,第二次是靠基督教,而第三次是靠法律。法律成体系的发展不能和实际情况脱离开,毕竟法律要解决的是实际问题。而当今世界,言之必称罗马法,这恰恰说明了罗马法在道德边界上对世界的实际统治地位。从这个角度上说,我们不能由我们的民族实际情况生成完备的中华文化法律体系,不能将这样的体系发展壮大起来,那么葡萄所说的卷轴背后的故事,将永远都是我们用不到的故事。那条也是死路。

      汉元年(公元前207年)冬十一月,一个年轻的中国军阀对帝都城中已然崩溃的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个年轻的军阀名字叫刘邦。

    • 家园 开一句玩笑

      把别人的所有东西都拿走了,回过头来丢一个包子还给他。然后很多人把这个叫慈善么。

    • 家园 买椟还珠看法律

      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是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程序正义?

      No,No,No,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的平稳运转,程序正义,依法治国只是实行目的的手段而已。

      那些神话法律手段,神话程序正义的宣传,将手段凌驾于目的之上,是一种洗脑,是现代社会的买椟还珠。

      美国的律师,通过玩弄所谓程序正义的法律手段,使美国社会运作成本直线上升,扬恶除善,是美国今天衰弱的祸根之一。中国一定不可以感染这种“只有程序正义,没有社会真正正义”的法律之癌。

      法律应关注根本的社会正义,宜粗不宜细。这样,才可以为实现社会公正,将各种手段灵活运用,而不会为各种细节束缚了手脚。

      以温州高利贷风波为例,问题的实质:

      1. 权力与资本勾结,官员以5%的利息从银行贷款,转手以30%甚至更高的利息放贷。一个官员如果贷款200万元,一年可以有40多万的收益。实际上是变相洗白的贪污腐败。

      2. 红黑勾结,私人放贷公司有官员撑腰,对于还不起债的借债人恶意相逼,逼死人命。

      3.金融漏洞:银行借给银行关系户和ZF官员,用于放高利贷的贷款缺乏足够的抵押,泡沫破裂后资不抵债。

      根据物质不灭定律,高利贷泡沫跟传销泡沫一样,除了买奔驰宝马挥霍掉的钞票,这里亏欠的钞票,实际上不过是跑到了另外一个人的腰包里

      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我们只需要做好两件事:保护银行,避免全体国民为高利贷买单;制止高利贷的不合法追讨,制止黑社会对于借债人的恶性逼债。

      为了保护银行体系,我们实际上有足够的手段。

      首先,对于官员参与放贷,国内有各种廉政的法规,禁止领导干部从事经营活动,对于家人的经营活动,要如实上报。真正的政治家,可以据此宣布银行内部人员和官员,3年内的放贷利息收入,亏损的,卖房子卖地,限期内补齐损失;盈利的,将盈利全部收缴国库,用于补偿银行的损失。有违抗者,依廉政法规,中纪委伺候。

      其次,对于非政府官员,非银行内部人员造成的银行黑洞,盈利部分,以扰乱金融秩序罪,非法经营罪,偷税漏税罪,征缴税金和罚款,上缴国库,用于补偿银行的损失。有违抗者,依刑法,检察院伺候。

      最后,打击高利贷派生出来的暴力讨债团伙,依据刑法,打黑除恶,避免逼死人命。

      所以说,政治经济学,经济和政治,从来都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忽悠经济问题与政治无关,经济问题用货币政策解决,印钞票,搞通货膨胀解决经济问题,是喜欢给人洗脑的影帝。

      通宝推:青衣江水,
      • 家园 真正的keypoint是社会稳定

        稳定压倒一切,包括钱

      • 家园 我猜楼主应该不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吧?

        你说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是就理论谈理论,实践中没有任何可操作性!没有可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根本无从谈起!运用程序正义保护实质正义不是完美的,但从实现实质正义这个最终目的来看,肯定比没有其他方法(比如楼主建议)透明的多,也有效得多!

        正义必须实现,而且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 家园 确实,法律应该宜粗不宜细

        不过这是对民众而言的,对统治者而言则是刚好相反,法律本质上是统治者的工具,法律越健全的地方犯罪就越猖獗.美国的法律比中国健全,它的犯罪率也比中国高.

    • 家园 都说太祖“藐视”法律,其实

      是太祖明白什么都依法,就到处是漏洞可钻啊~~

    • 家园 《茗谈》(五十三):民法和高利贷-3

      这个主题,突然带出两个意外的问题,第一是对法制的意义,怎么评价。第二个,是葡萄可能要走。

      (一)

      关于法制。

      法制,是不是一个社会的基石,这个见仁见智好了,空讲理论无益。其实我们在前几年,也就是<茗谈>开初几篇讨论西西河的建设时,已经涉及这个问题了。铁手管理,是人治,有人就不大满意。那时我的建议,就是建立一个制度(西河法院),按订立的法律,全自动办事,办每个案子时跟铁手没关系(铁手是立法者,或者是立法者之一)。大家回头看看那一段各自在河里的经历感想,就不多说了。

      我曾经讨论过上海和香港的差别,我看其实就两点:

      1)香港有李嘉诚。这个,拜托老天爷,上海最好永远没有。

      2)香港有法制。木有法制,廉政公署有屁用?

      以下删去900字。

      (二)

      关于葡萄。

      以葡萄在西西河的影响而言,结束在我这么个小帖子的矮楼里,是很不恰当的。

      西西河人文汇粹,但能建立体系的,也就这么几个:

      一个,是铁手。这没有疑问,没有这个平台,大牛们可以另栖良木,但未必能花开如许。

      第二个,是萨苏。跸路褴褛,以启山林。

      第三个,是陈经。<官办经济>一纸雄文,立于天下。

      第四个,是井大,出书好几套了。

      第五个,是忙总。

      第六个,是晨大,《航空》+《舰船》总编

      这再往下数,虽然很多童鞋不愿意,那就是葡萄了嘛。你有争议,那至少要算葡萄是半个嘛。文化人的地位,不是靠吹捧得来的,靠自己的努力,种在人心。

      我们不是说,其他河友就不如他们几个,其他版可能也有很强的,我孤陋寡闻不大知道,也是有的。而对大多数河友来说,心意到了,不拘字数多寡,人人是一样出力的。但有信心有行动,搞个体系,大家又认可的,能有几个?

      一个论坛也好,一个社会也好,就是一个“生态圈”,物种有多样性,才能生机勃勃,互相较劲。我觉得比较好的生态平衡状态,就是一个过生日时的三层蛋糕,最上一层,是“一超”;第二层,是“多强”;底下最大一层,是“百花齐放”。只有多强没有一超,人心混乱,你迈不开步;只有一超没有其他,那是“帝王思想”,万马齐喑死气沉沉,木得进步。

      我下了不少功夫打磨<库松演义>,因为美国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一个主体思想,永放光芒,打尼克松那时候(准确说,小罗斯福时候)就如此了。所以任何人可以不赞成葡萄,视为眼中钉目中刺,但不要去拼个同归于尽,非要把人挤走不可。这个河里被挤走了的,难道还少吗?

      我不大宝推葡萄的,次要的原因,是葡萄删帖太快,我读帖太慢,总要几天一读,所以凡是删的,基本上我都没看着,此所谓剃头匠遇着了老和尚,推无可推。而主要的原因,是我不赞成,比如说关于WG的言论。但这一次,看起来有人把葡萄惹急了,这使不得。所以我劝一句大家,好奇心,人人都有的,连猫都有。但大家只为了满足一下自己微不足道的好奇心,这样压榨葡萄,逼人有错误犯规矩,是万万不应该的。

      什么叫“竞争”?中国人的理解,是“争”,斗争,两个人迎头对撞,谁没趴下就赢;西方人的理解,往往是“竞”,两个人在田径场上赛跑,谁快谁就赢,肢体冲突干嘛?

      所以即便道不同,也不应该拼个你死我活。中国之大,就放不下几张“分歧的书桌”?

      我还是建议老铁同意我们开办私塾,让葡萄当校长,办个“一附中”,小本我去办个“二附中”,大家各自延聘名师,开课授学,争夺生源。课堂之上,讲个师道尊严;课堂之下,可以随意批评。这样大家各得其所,就看同学们怎么用脚投票嘛。现在这样,所有人挤在天安门广场上,自由活动,哪个不爽了,就可以挤上前去,冲列宁同志就是一枪。这哪是大民主,这是大屠杀。倒在血泊里的,呜呜,还少吗?

      所以葡萄你不要走,也不要自残,我这个右派等着跟你较劲儿呢。 而且我这个右派啊,比南方系那些傻子含金量高,他们当中,就算熊配云之流,无非到外国驻扎了几年,是个边缘人/过客,为右而右,为稿费而右,把右梦想得赛西施,这是伪右,小知识分子的酸。我呢,就是去生活的,糊口的,消磨人生的,四海为家的,浸在普世里面,泡透了的,人家是仰视普世的,我是俯视普世的,或者说,老子就是普世------这么点差别。你跟这样的10年窑藏“天然右”较劲,比较上档次,机会难得。也就是你,熊同学找我干架,我肯定睬也不睬伊。

      (三)

      关于温州。小本的想法,一向十分疯狂,是体制内的同学们,匪夷所思的。对于温州,我的想法就是:把温州这个城市,双规了。

      你叫军管,叫其他什么,都成。

      温州危机,是好事,这是美国“花街危机”的一个缩小版,爆了,好在现在共和国也没在打仗,海子里有精力有财力人力,来解决这类危机。全国这种事情不少,正好趟个经验出来,也杀一儆百,按住其他的火苗。

      危机的构成,就是“两头大”,一头,是不惜高息借款的爷们;一头,小部分是私人资本,大部分是国有资本,通过银行/银行的优质客户(央企,公务员),改头换面跑出来食利,温州只是中间的桥梁,平台。扬汤止沸,不若釜底抽薪,把温州双规,就是把这一块版图挖出来,冷冻在一个冰箱里,放到另一个时空去,改放慢镜头。这样过几个月,都不用费心查,非法放款给温州的 体制内企业和慈善单位/事业单位,年底平帐,就全部暴露了,你根本不可能腾挪得过来。

      同时,温州市内,掘地三尺追查不当得利,原政府班子带罪立功,把过往几年收过利息的放债户找出来主动清缴息差,索性把温州肥牛拖瘦,也是自作自受。另外,按放债公司和会头的记录,派人到温州以外的借款人那里追缴债权,尤其是房产商们。各地政府,当然会保护自己的小房产商,保护自己的地方融资平台,而加以抗拒。这时就有中央级的信托投资公司介入,协商后收购相关房产公司的股份,连债务一起买下,原来的老板净身出户。收购完成后,某银行(比如中国投资银行,国开行等)借一笔短期贷款给新公司,拿这笔钱还温州的债,余款维持企业运转,逐步降价售房,渡过几年严冬,等市场好转后逐步出清股权,收回投资。当地政府如果死保原老板,就得不到这笔活命贷款,所以丢车保帅,至少自己的乌纱还能保住,等投资公司一撤资,自己照样能玩,所以会主动配合投资公司,巴不得他们早一天获利走人。

      温州方面把这笔债(当然不是100%)收回后,不进温州,直接转划给相关国企,不足部分由该国企自行消化。这样,一笔7000万的高利贷,国家凭空印5000万的银票转一圈,回到央企或银行销帐,并不增加社会上的现金流动性。亏空的2000万,在追缴不当得利中补回部分,其余由私自放款的央企承担。而国家就取得了价值数亿元的房产开发公司的控股权。在全国这样控股一两百家小房产商,在各个城市起个带头的风向标,房价还会怎样呢?你想怎样就怎样呗。

      同时,由于温州以外放款给“温州老高”(高利贷经营者)的各处窟窿/隐患,逐步解决,农村包围城市,围住温州扫清外围,节奏又可控,温州最后就容易一鼓解决了。

      房产开发商跟一般的工业企业不同,工业企业收购你得要有几万个忙总去打点,不然处处是通钢,而房产开发流程比较简单,好接手。所以与其同房产商们顶牛,不如趁这个机会直接抄家,再来一波赎买,老百姓肯定支持。

      通宝推:midmac,光年,
      • 家园 本大,关于温州危机,您也太狠了,呵呵

        正如你所说:“”小本的想法,一向十分疯狂,是体制内的同学们,匪夷所思的。对于温州,我的想法就是:把温州这个城市,双规了”

        温州危机也好,各地信贷危机也好,起因是漫长复杂的,解决也需要渐进式的,如果这个高利贷涉及的是90%以上的地方人群,那么用从上而下的强力推动,一定是阻力重重,甚至会发生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任何一个地方政府部门不愿看到也最头疼的。而且温州高利贷资金链本身涉及的范围恐怕不仅仅是当地,温州资金早已遍布全国,和其地区高利贷也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触一发而动全身,处理起来不能不慎重。

        您的说法让我想到了本身涉及的一些事情,一位高层想用强力推动系统内的改革,改革的出发点是好的,可一旦触及地方的核心利益,效果也就可想而知,毕竟现在的中国体制处于两难,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人。

      • 家园 花。这一招围点打援玩得好。
      • 家园 和葡萄叫板的口气真牛,但牛得让俺服气。
      • 家园 这篇貌似抄袭啊

        关于温州那部分,是不是抄的QE1,QE2?

        • 家园 要说抄,我也抄的是KKR

          我确实每篇都是保证原创的。

          如果跟哪篇相像,烦请链接上来,说不定能找到一个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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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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