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人文主义谈话录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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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17)Marcus de sautoy:数学与美

      我们在上学的时候往往要进行二选一:莎士比亚或者热力学第二定律,鲁本斯或者相对论,德彪西或者DNA,文科或者理科。我上学的时候十分反感这种强行划分文理科再强行把我塞进其中一边的做法。十三岁那年我爱上了数学世界,我热爱这门描述世界运作机理的语言,相信这门语言能使得我们有能力预言我们将会走向何方。数学满足了我内心当中逻辑理性的一面。但是与此同时我也开始学习演奏小号,开始学习欣赏音乐与戏剧。所以不得不在文科与理科这两套教育体系以及科学家与艺术家这两条职业道路之间进行选择的局面令我十分不舒服。我认为科学与艺术这“两种文化”之间的对立完全是人为构造的假象。最早提出“两种文化”说法的人是C.P.斯诺,他在1959年的讲座中谈到了科学与艺术划分两大阵营所导致的各种问题。

      事实证明,我更擅长做数学题而不是吹小号。于是我就成了一名数学家。但是我始终保持着对于艺术的热爱。我在从事日常数学工作的时候经常听音乐,还曾多次与艺术家合作,例如曾经为合作剧团(Complicite)创作过音乐。所以有时候我想,这种二分法究竟有没有道理呢?我对于两边的了解越深入,就越觉得双方有着同一个目的。我们都对结构很感兴趣。而艺术家们趋之若鹜的结构从我这个数学家的角度看来则另有一番趣味。我没有时间检视整个科学与艺术的世界,所以这里我只举一个小例子来阐释两个世界之间的对话。

      人们对于数学与音乐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一直津津乐道。所以这里我就拿我最喜欢的作曲家奥利维埃.梅西安来举例子。梅西安是二十世纪法国作曲家,他的许多作品都会刻意遵循数学结构以达到特定效果。我个人最喜欢的梅西安作品就是《末日四重奏》。创作这部作品的时候还是二战期间,当时他是德军战俘营里的囚犯。战俘营里碰巧有一架钢琴。梅西安自己会弹钢琴,然后他又发现战俘营里恰巧有一位黑管乐手,一位小提琴手以及一位大提琴手。所以他就在十分恶劣的环境下撰写了这部意在表现时间停滞的作品。乐曲的第一部分名叫《水晶礼拜词》。为了创造无穷无尽的不安气氛,他运用了一点数学,利用质数来营造无尽感。在第一乐章,黑管与小提琴交替演奏着飞鸟的主题,而质数则由钢琴体现出来。钢琴的乐谱以17个音符为一节反复循环。和声部分则以29个音符为一节反复循环。所以节律与和声总也凑不到一起,每一次两者的互动方式都不一样。只有在经过了17乘以29次循环之后,两者才会再度吻合。这一来听众难免感到不安与无穷无尽。当然梅西安并不指望听众分辨出17与29这两个数字,但是他的确希望听众们感到相互说不上话的两层乐曲有多么别扭。

      有趣的是,梅西安在无意中采用了大自然奉行已久的一条原则。北美有一种蝉类的生命周期也是质数年份,借以尽可能避免竞争。这种蝉要在地下度过长达17年的幼虫时期,然后再一夜之间全体爬出地面。千百万只蝉鸣声震天,吵扰得其他生物纷纷退避三舍。六周时间里,它们进食,它们交配,它们产卵,然后在派对终了之际纷纷死去,铺满森林地面,直到17年后卷土重来。我们还不知道这种蝉是怎样数出17年来的。但是为什么像梅西安一样选择17呢?我认为这并不是巧合,因为北美还有另一种蝉的节律是13年。蝉并没有选择12、14、15、16、18年作为节律,就只选了13与17这两个质数。我们相信质数能够帮助这些蝉类更好地生存。我们认为这些蝉类采用了与梅西安相同的手段,质数年份的生命周期能够最大程度地与掠食者脱离关系。例如如果有一种生命周期为6年的掠食者,而蝉的周期为9年,双方周期每18年就会重合一次。但是假如蝉的周期是7年,两者的周期就要每42年才重合一次。因为7也是质数,从而能够更有效地避开掠食者。简而言之,在北美森林里似乎进行着一场关于质数掌握程度的竞争,正所谓学数学保平安(笑声)。

      我们经常对于大自然当中的模式做出反应,无论是出于艺术家的视角还是数学家的视角。梅西安在《末日四重奏》里面很清楚自己要借助质数的特质。但是有趣的是,有些时候艺术家也会仅仅因为受到了美学方面的吸引而采用意义重大的数学结构。梅西安实际上是奥地利作曲家阿诺尔德.勋伯格的追随者。二十世纪初的人们抛弃了调性音乐,以无调性音乐取而代之,半音音阶上的每一个音符都被赋予了等同的价值。但是抛弃调性音乐意味着必须要提供新的作曲结构,而勋伯格给出的结构则与数学关系紧密。勋伯格通过排列12个音符得到了十二音行。然后他就会采取各种数学操作,例如映射、平移与旋转,创造了整整48种调式。梅西安热爱这种创造一整套音乐主题并且拿来作曲的做法。有趣的是,梅西安写过一篇钢琴独奏曲,即《节奏练习曲2号》。其中包含两条排列方式不同的十二音行。他觉得这两条音行之间关系很奇妙,在钢琴上弹出来之后听上去的确有些奇怪的联系。从数学角度来说,假如你将这两条音行视为两个包含12个不同元素的排列组合集合,那它们就会生成一个对称物体。我的专业领域是对称,我们这一行里面有一个名叫M12的物体。这个物体存在于高维度当中,所以在这里我没办法向大家展示。人们在十九世纪末首次发现了这个物体,这个发现也开启了对于数学对称物体的研究。从数学角度来看,梅西安的作品恰好描述了M12。数学家完全出于理性才发现了M12,梅西安对于M12则一无所知。直到最近几年我们才发现了这段奇妙的联系。换句话说,尽管我不能展示这个高维度物体,但我确实可以将其演奏出来。

      数学家经常谈论数学之美。这可能是因为他们的言论比起艺术家们在科学工具箱里翻找趁手家伙的行为更引人注意。我在十二三岁的时候遇到了一本好书,一本引领我走上数学道路的书。这就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剑桥大学数学家高德菲.哈罗德.哈代的《为数学辩护》。他认为,数学家就像画家与诗人一样是模式的创造者。数学究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格雷厄姆.格林读过这本书之后认为这是继亨利.詹姆斯的日记之后最能彰显创造性艺术特质的书。大多数数学家都不认为自己的研究是出于功利目的,旨在解决世界上的某个特定问题。他们的工作动机与艺术家很相似。我们想要创造无所谓有用与否、单纯就只是很有趣的结构。这是我所从事的数学,也是我所欣赏的数学。我本人最喜欢的一条定理是费马定理,即假如一个质数除以4余1——例如41——那么这个质数一定能表达为两个平方数的加和。例如41就是4的平方加上5的平方。无论这个质数多大都无所谓,只要除以4余1就一定符合费马定理。我本人还从没见过这条定理在现代世界或者此前得到过任何实际应用。但是这条定理实在很美,而且最美的部分还不是结论,而是费马的论证过程。阅读论证过程在我看来就像欣赏音乐一样,你几乎能感受到不同主题次第出现,情绪不断高涨,主题相互交织,最终形成一条通向新世界的旅途。最终结果仅仅是水到渠成而已。

      我在数学界所取得的最重大的成就是一个全新的高维度对称体。我完全可以打开计算机,海量生成无数对称体与定理,而数学家在这里的作用就像艺术家一样。在这无数个对称体当中,我选择了这一个作为我在研讨会上的主题以及论文与著作的题材,因为这个对称体将对称与椭圆曲线这个截然不同的数学领域——涉及椭圆曲线的数论我们还并不完全了解——联系在了一起。因此数学也与个人选择息息相关,数学家就像艺术家一样受到个人决策的激励与结构美学的吸引。

      最后我希望大家猜一下下面这句话是数学家说的还是艺术家说的。“创造的要旨就是避免进行无用的组合。发明就是有见识的选择。无果的组合根本不会出现在发明家的脑海当中。”(“发明家”是个很有趣的词,事实上斯特拉文斯基就曾经以发明家自居,认为自己是在发明音乐而不是创作音乐)说这话的人其实就是著名数学家亨利. 庞加莱,混沌理论的发明人。这句话集中体现了我对数学的理解。尽管根据逻辑,数学命题只有真伪两种可能,但是真命题的数量实在太多了。毕竟在所有可能的命题当中有一半都是真命题。数学家的工作就是选择值得投入精力的命题,并且在研讨会与期刊上引起其他人对这个命题的兴趣。同理,可能的音符组合数量也是无穷尽的,而音乐家的工作则是寻找能够打动灵魂的正确组合。

      我在学生时代还看过另一本书,名叫《玻璃球游戏》,作者是赫尔曼.黑塞。我强烈推荐大家都看看这本书,因为在我看来这本书集中体现了当前教育体系应当接受的改革。我们应当拆除文理科之间的分界,不再谈论数学、历史、音乐或者文化之类的学科名称,因为它们全都是同一学科的不同侧面。《玻璃球游戏》试图将所有这些学科融为一炉。我认为我毕生的工作就是试图玩好这个玻璃球游戏。玻璃球游戏的象征与准则包含了宇宙语言的框架,将数学、音乐与结构学结合为一体,由一切科学与艺术成果所滋养,以实现完美与圆满为目的。我认为我们都应当投身其中。谢谢大家。

      通宝推:为中华之崛起,
      • 家园 附注

        Marcus Peter Francis du Sautoy, OBE (1965.08.26-):牛津大学数学系教授,现任牛津大学公众科学理解委员会西蒙尼教授,英国数学协会主席。本次演讲由TedOxford主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v3IWGiThKA

    • 家园 (16)Baratunde Thurston:喜剧的力量

      我是一个很喜欢社交的人。我喜欢人,喜欢了解他人的志趣。不与别人交往对我来说简直太难了,可以说我的个性完全是内向的反义词。但是几个月前有这么一天我去了一次酒吧,目的不是为了跟人聊天,就是为了把自己灌醉,跟威士忌搞个不负责任的一夜情,把世界抛到脑后。可是我旁边的女士偏偏是个话唠。她不仅充满好奇心,而且为了一点小事就能特别兴奋——对于当时根本不想和人打交道的我来说,这是最糟糕的组合。她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是干什么的?”我恨这个问题。当然我没有把自己的恨意表达出来,而是憋在了自己肚子里。我并没有对她说:“您看,我今年都三十多了,我的朋友圈已经定型了,您就别费心勾搭我了(笑声)。咱们两个都向前看吧。”当然这话我并没有说出口。因为我不是冷无缺。就算在我讨厌人的时候也还是爱他们的。所以我对待她的态度就像你们对待电话那头一口气叮嘱了二三十分钟还打不住的父母一样,尽可能地和她拉开距离。

      “那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呀?”

      “……喜剧演员。”

      “太了不起了!多好玩啊!逗别人发笑一定很好玩是吧?是不是啊?”

      “……还行。”

      “你白天有工作吗?好多喜剧演员白天都有全职工作的。你白天都干什么呀?”

      “……我在洋葱新闻网工作。”

      “哇!我特别喜欢你们的网站!你们的网站太好笑了,我每天要刷好几遍呢!在那里上班一定感觉不一样吧!你们是不是整天都在相互搞笑啊?”

      “……五险一金倒是都有。”

      “那你现在住在哪里呀?”

      “……布鲁克林。”

      “我爱死布鲁克林了!住在那里感觉一定特别好吧?我有个朋友就住在那里的。布鲁克林特别好吧?”

      “……我晚上在那里过夜。”

      “那你从哪里来的呀?搬到布鲁克林之前你住在哪里呀?”

      “……波士顿。”

      “波士顿可是有好多好大学呢。你是在波士顿上的学吗?你上的是哪所大学呀?”

      “……我是哈佛毕业的。”

      “我老天!你是哈佛毕业的,现在还在洋葱新闻网工作,是吧?你简直就是我见过的最像白人的黑人了!”(笑声)

      当时我就想一点一点地把这个娘们儿掐死,成为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后一个黑人(笑声)。不过最后我还是决定能不坐牢还是不坐的好。于是我转而写了一本书(屏幕上出现以下字样:《怎样做一个好黑人》,谁要是不看谁就是种族主义者)(笑声)。

      我想回顾一下历史,因为我想讲的故事有点长。屏幕上这位是我的老爷爷,名叫本杰明.朗森,生于十九世纪后期弗吉尼亚州卡罗兰县。根据我们家的说法他生来是奴隶,凭着自学学会了认字,并且在1896年来到了华盛顿。他生了两个女儿,其中一个是我姥姥洛琳.马汀。2005年我母亲去世以后,我和我妹妹检查遗物,发现我们的姥姥居然还是个历史人物。她是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位黑人雇员。我们从来都不知道我们家还出过这等牛人。当时有报纸采访她,问她在如此堂皇的建筑里面工作是什么感觉。她说自己心潮起伏激动不已。记者又去采访她的主管,想知道最高法院的第一位黑人女性雇员干得怎么样。主管只是来了句:“她还行吧。”要不然怎么说期望值不同呢。

      我姥姥是个很骄傲的人。她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经常在主日学校帮工,还喜欢四处游历,因此她并没有将全副精力都投放在我母亲身上(屏幕上出现一张黑人小女孩照片)。这就是我妈阿妮塔.洛林四岁那年的照片。她八岁那年,我姥姥很赶时髦地将她送去了皇家宾州寄宿学校。当时即时通信手段的匮乏意味着娘俩主要靠写信来交流。我和我妹妹也发现了这些信件,这里我想念一封。这是八岁的阿妮塔给她妈妈写的信。

      “亲爱的妈妈,这里很好玩,但是我对你很生气。我不喜欢这里。请给我寄一些饼干过来,把我的娃娃也寄过来。学校允许我们玩娃娃。请尽快把娃娃寄来,因为这里没人跟我玩。你的阿妮塔”

      这个故事即可爱又悲伤。她的字体很差,简直烂透了,八岁小孩也没这么烂的。但是我希望大家注意这封信的左下角,那里有一段非常娟秀的字迹:“请将信纸翻面——要是您的女儿对这里不满意,您尽管可以把她领回去,很多其他孩子都急着要进来呢。本院修女敬上”这就相当于是1948年的国家安全局窃听事件了(笑声)。显然我母亲对于饼干盒娃娃的要求威胁到了国家安全,必须加以监视以及干涉。

      我母亲在寄宿学校环境里并没呆多久。她曾经扮演过一段时间现代主流黑人女性,参与编写高中校报,裙子长度放到膝盖以下,提着大篮子在全国性超市里购物,对国家充满循规蹈矩的敬爱。然后她的社交网络不知怎么的就指向了非主流的邪路,和这种家伙交往起来(屏幕上出现一张黑人男青年照片,此人留爆炸头,穿喇叭裤,叉开双腿坐在沙发上打电话)。此人名叫艾尔.德拉多(笑声)——没错就是那款卡迪拉克的名字。今天在座的某些人可能认为自己很酷,可能认为自己认识的朋友很酷。你们并不酷,你的朋友也并不酷。这位兄台是全世界最后一个酷男。再看他一眼吧!(笑声)看他那风骚的皮鞋与长裤,看他那犀利的衬衫与发型,看他那修长的身材!一看到他我就想抄起报纸、打字机与台式电话重返1964年,因为那才是酷文化登峰造极的时代。

      我母亲的个人革命并没有到此为止。她不断加入不同的人际圈,与不同的人们打交道。这张照片是我母亲和她的好朋友一起参加非洲解放日游行。游行队伍在华盛顿走过十六条街,横穿了今天的马尔科姆X公园。我母亲就在队列的最中间。这场游行虽说没能上电视,但毕竟有人拍照,所以你们能看到她的发型做得多么用心。我母亲的政治立场极大地影响了我和我妹妹。在我们成长起来的城市里,别的小孩都可以看漫画书,我的启蒙读物却是《这就是种族隔离!》(笑声)。这本书绝对是毁童年的大杀器。我小时候就是个一心闹革命的愤青,整天吆喝“黑人兄弟姐妹们,吃可可粉决不能掺牛奶!”(笑声)总之多亏了我妈的教育,我小时候整天一肚子气。

      在我们家家门之外,这种事情才是常态(屏幕上出现若干黑人正在交易毒品的照片)。这一幕在美国许多城市已经上演了几十年。日后《火线》上映的时候我着实吃了一惊:“这些情节我都见过啊,当初我看得还是3D版本呢!”(笑声)我们家附近就有腐败警察,有黑帮谋杀,有毒品交易,一切的一切都和《火线》一模一样,就是没有事无巨细的批判视角以及满腔热血兴利除弊的白人(笑声)。

      总而言之,我老爷爷自学识字摆脱了黑奴身份,我姥姥打破了黑人在职场上的重大藩篱之一,我母亲是民权运动的积极参与者。至于我呢?我现在的日常工作就是编造发表恶搞新闻。还真是光耀门楣啊!(笑声)我在洋葱新闻网已经工作了四年,很有幸参与了许多历史事件(屏幕上出现2008年奥巴马竞选演讲照片,Thurston站在奥巴马身后,头戴草帽,上身赤裸,穿一条牛仔布吊带裤,手举标语“可不咋的俺们他妈的就是能”,上有大标题《奥巴马同父异母土老帽兄弟恐对竞选不利》)(笑声)。我不仅有幸成为了奥巴马的兄弟,后来还成为了奥巴马总统本人、底特律市长以及三位最高法院法官。总之只要涉及黑人的新闻洋葱新闻网就叫我去顶缸,恨不能把我一个人当成五十个人来使唤。

      洋葱新闻网专门以不同于其他机构的方式来报道新闻,提供另一个看待当今世界的角度。我们报道过《伊朗担心美国可能即将拥有第八百五十件核武器》以及《本文标题提到“新一代Ipad”一词后立即带来上千美元广告收益》,还有我本人的最爱,《纯真年代一去不返:网络用户怀念只能看着静态图片撸管的时光》。静态毛片的时代多么纯真啊!如今的生活太复杂了。

      还有这条新闻:《计划生育联合会斥资八百万美元兴建一体化人流中心》。这条新闻大约发布在一年前,当时国会山上正为了计划生育联合会的经费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我们就拿这个题材开涮了一把。有些人把这篇报道当成了真事。然后这条报道就逐渐退场了。几个月前科尔曼基金会又引发了争议,结果这条报道又被人挖了出来。某位众议员不慎中招,将这条新闻转帖到了他自己的脸书页面上(笑声),因为他是个白痴(笑声,掌声)。不过最好笑的部分在于,他的脸书粉丝把自己择得特别干净。他们在评论栏里纷纷留言:“你傻啊?你是怎么当选的?”可是别忘了正是你们投票选出这种家伙担当众议员的。

      但是真正有趣的不是我们编写这条新闻的方式,不是我们发表这条新闻的方法,而是广大网友的二次创作。有人将一体化人流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发扬光大,放到了Yelp!点评网上。这位网友利用新闻当中的细节信息凭空兴建了一家位于堪萨斯州柯匹萨市的人流中心,接下来又有上百人当真留下了自己的点评(笑声,掌声)。全世界任何一家虚构机构都没有得到过如此详细的评论。正反双方你来我往不亦乐乎。我听说他们最近还把这个话题置顶了,希望吸引年轻网友参与讨论。总之我们在无意之中为其他人的喜剧与讽刺表达搭建了平台。

      我们并不是唯一一家这么做的机构。乔恩.斯图尔特就干得很漂亮,史蒂芬.科拜尔干得也很漂亮,许多网上红人都干得很漂亮。自古以来喜剧演员们就一直承担着以间接方式传播事实与真理的责任……有人说过,喜剧演员是神圣的丑角。这话多少有点道理,而且在世界各地都得到了实证。我想在这里简要介绍一下喜剧的世界,这个世界正在走向何方,以及喜剧演员与喜剧活动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我们目前生活的世界当中,改变已经成为了常态,人人都在谈论改变。曾几何时音乐行业的总裁们还在抱怨:“老天,这个什么破烂因特网赶紧过去吧!到时候我们就又能以高到离谱的价格卖唱片了,跟歌手签合同的时候就又能随心所欲了。”这个时代已经过去了。“生意照常”才是反常,“一切正常”才是不正常,不断的变化使人晕头转向。这个时代也是所有人都能创作的时代。我们这个时代的奇迹就是人人都能发声,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剧也是人人都能发声。只要到youtube网站上看看网友评论的内容你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了(笑声)。但是总体来说这还是意见好事。一切事物与所有人都联系在了一起。如今是个神奇的时代。信息的极大丰富导致的注意力的匮乏,噪音与混乱无处不在。在这样的环境当中,人们渴求清晰与信任,这种需求既造成了紧张又带来了机会。

      在噪音与混乱当中,我们总会转向我们信任的机构,而这些机构往往令我们失望。政府只会使蛮力,宗教只会卖嘴,你父母发条短信都得花费半天(笑声),媒体整天只会抱怨做媒体有多难。那还剩下谁呢?还有喜剧。喜剧愿意向年轻人以及其他人宣扬真相。刚才我已经举了很多例子了,不过这些例子都发生在美国国内。但是假如我们把这套哲学砸向美国以外的世界,又会怎么样呢?2012年记者无国界组织发布了世界新闻自由度地图,颜色越深的国家新闻就越不自由。那些深色国家的喜剧演员同样生活在这个高度连接、便于喜剧创作的世界里。他们正在采取真正的革命性举措。

      埃及有一位巴瑟姆.尤瑟夫,本行是心脏科医生。埃及革命期间他开设了自己的youtube频道,吸引了上百万人。他效仿乔恩.斯图尔特,将媒体、军方与当前局势都拿来做了笑料。他曾经恶搞式地采访了一位媒体专家,这场恶搞专访将解放广场的示威称作一场嘉年华会,一场大派对,人们忙着做买卖,年轻男女眉来眼去。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人们对待太多事物的态度都太紧张了。如果我们能用幽默讽刺的态度来天应对重大事件,那将会很了不起的。”他现在非常成功,他的youtube频道十分火爆,甚至还在埃及开设了自己的电视节目,接触到了更多人。

      我们在这张地图上再挑选一个国家,看看尼日利亚。那里有一份讽刺性出版物名叫《瓦扎比报告》(Wazobia Report),他们的报道包括《尼日利亚人均敌人占有量据世界首位》。就凭这一条新闻你就能大略感到尼日利亚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这条新闻讽刺得是人人都把问题推到别人身上的风气,“这也是敌人干的,那也是敌人害的”,根据文章的说法甚至就连尼日利亚的婴儿生来都有敌人。还有这一条,《尼日利亚乘客登机前突击学习民航礼仪》,讽刺的是尼日利亚人在公共场合不讲礼貌大吵大嚷的风气。下一条新闻很不一样,《尼日利亚政府成功发明人工智能,命名为雷诺.奥默克里,并使其假扮真人》。这条恶搞新闻的背景是尼日利亚总统选举期间,时任总统的古德拉克.乔纳森曾经无意间声称自己找不到一个道德标准足够低的发言人来发布这届政府的虚假宣传,只能凭空捏造这么一个人,顺便发明了人工智能。

      再来看看中国。洋葱新闻网做过一期专刊,假装自己遭到了某个中国财团的收购,从此只能歌功颂德。但是再怎么说这也只是某个美国恶搞新闻机构想当然地谈论一个真实国家。中国本土的艺术家们正在干什么呢?有一位名叫王波的动画师制作了一部名叫《炸学校》的短片,讽刺中国教育体系,尤其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教育体系。主人公哐哐在学校里整天被老师收拾,被同学欺负。于是他离开学校跟自己的好朋友小鸡一起商量要把学校炸掉。他失败了,然后就死掉了。小鸡继承了他的遗志,带着炸弹终于炸毁了学校。情节就像愤怒的小鸟,不过是来真的。尽管中国政府讲究和谐一切政治性网络内容,不过这位兄弟目前还没被请去喝茶,因为他一直小心地踩着边线。

      再来看看委内瑞拉。当地有一座水电站由于操作失误发生了爆炸。当地的讽刺新闻干脆照搬了电力公司总裁的托词,声称这次爆炸其实是公司启用了爆炸驱动的新式电力系统(笑声)。

      再来看看阿富汗。阿富汗有当地版本的《办公室》,还借鉴了《是,大臣》系列的许多因素。这部电视剧名叫《政府部门》,是一部描写卫生部日常的伪纪录片。阿富汗的《办公室》一点不含糊,涉及了女性平权、政治腐败、裙带关系、暗杀行刺等等话题。这部剧在阿富汗如此受欢迎,以至于英国驻阿富汗大使都要在下一季过来客串一集,饰演他本人,把自己暴露在讽刺的火力之下。

      最突出的例子是我在昨天才发现的,也就是伊朗,一个在新闻里面、尤其在美国新闻里面经常亮相的国家。奥萨马.奥巴比曾经是一位持证的伊朗记者,不仅采访过战争,还会画政治讽刺漫画。他生在伊朗,后来移居到了美国。他前脚刚出国,霍梅尼政府就全面收紧了年轻人出国的政策。当时很多伊朗青年为了逃避兵役跑到了世界各地,他就是其中一员。他和其他几位朋友合伙拍摄了一部名叫《雪花屏幕》的电视节目,暗指伊朗境内干扰电视信号的政策。这部电视剧通过地下渠道私下播放,形成了自己的经济链条。这个节目到底有多大影响力呢?我们差不多可以通过观察某个社会对于讽刺的容忍程度来衡量这个社会的言论自由。伊朗政权对这个半公开半地下、依靠私接信号与私刻光盘传播的节目采取了什么措施呢?(背景奏响《碟中谍》主题曲)他们居然派出特警部队在全国各地拆除卫星天线。只能采取这种手段的政府到底是有多么虚弱啊。

      到现在我谈到的都是物质世界的情况,接下来我还想谈谈数字世界的情况以及这套哲学在数字世界的应用。我们正在数字世界制造各种工具,创造各种适宜环境,数字世界当中同样存在着大量信息与混乱。举个例子,有一回我正在调戏谷歌语音,下定决心要把它玩坏。在网上发短信的时候能够看到输入栏上方的剩余字数倒计数。我决定不管不顾地写下去,看看倒计数归零以后会怎么样。结果倒计数栏显现出了三个大字:“搞毛啊!”(笑声)不是吧?谁知道谷歌居然这么有态度呢?

      物质世界与数字世界如今都正在发生革命。我在这里讲的故事不仅涉及戏剧,也涉及代码。几天前我碰到了前任NBC高管本.西佛曼。他说了一句深得我心的话,“码农与段子手必须联合起来。”仅仅将文本内容贴到数字平台上是远远不够的,两者必须融合。因为对于我来说,如今的问题并不仅仅在于喜剧或者内容。自由才是上述一切事例的核心。问题在于例如自学识字这样的革命之举,因为获取信息的能力是破除约束通向自由的必要条件。问题在于在某一座特定建筑里赢得工作机会的革命之举,问题在于教育自己的女儿在同一座建筑门外游行示威的革命之举,问题在于这位抗议者的儿子与全世界各位同行一起嘲笑世界并且挑战言论自由界限的能力。我们需要借助这种高层次的创造力与人性来理解世界。我们必须理解到这一层,因为今天在座各位的工作就是为世界各地的人们创造各种神奇的工具。去年我遇到了一位伊朗革命领袖,他热情地拥抱了我,并且向我表达了他对于所有美国讽刺艺术家的谢意。那一刻实在令我谦卑不已。问题并不仅仅在于youtube与脸书,而是还要大得多。我们总喜欢从机器与算法的角度来看待流淌在我们周围的信息与数据,但是我们同样也需要讲故事的叙事角度与人性。我们同样也需要幽默。唯此我们的声音才能突破束缚,与代码一起协力为我们争取进一步的自由。

      在研究喜剧与讽刺的历史时,我遇到了一位古罗马的同行名叫贺拉斯。用他的话来说,“深思熟虑且留有余地的机智往往更能服人。与一味严肃相比,巧妙的讥讽往往能够更有力且更活跃地应对争议话题。”有时候我们的确需要严肃认真不留余地的态度,但是有时候我们也会需要巧妙机智的幽默。我认为,假如我们将工具的潜力以及创造性与我们身边的故事相结合,就一定能将自由的雪球越滚越大。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登录上线,而是为我们的自由与人性进行升级。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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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附注

        Baratunde Rafiq Thurston(1977.09.11-):美国喜剧演员。现任洋葱新闻网数字总监。本次演讲举行于2012年3月10日,德克萨斯SXSW 交互大会开幕式现场。

        http://kut.org/post/power-satire-baratunde-thurstons-sxsw-keynote

    • 家园 (15)David Crystal:钦定版圣经与现代英语

      我十分感谢大家的到来。我知道,之所以大家今天过来给我捧场因为你们都买不到《哈利波特》全球首映的电影票(笑声)。听我作报告只能算退而求其次,不过我会努力按照少年巫师系列电影的魔力水准来要求我自己的。

      我想你们已经注意到了,今年是钦定版圣经首次出版四百周年。周年实在是个奇妙的东西,能够很有效地集中人们的注意力。去年的这个时候,几乎没有人特别注意过钦定版圣经,至少并不比过去十几年更加上心。但是自从今年以来,你们听到过多少次钦定版圣经的全文朗读呢?仅仅据我所知就有十场类似活动。当然这些活动都颇为值得一观,一开始全都气势高涨。创世记与出埃及记的诵读的确令人激动而兴奋,但是民数记与申命记还是难免令人走神。直到新约部分气氛才重新活跃起来,如果到时候你还没打瞌睡的话。从圣经研究的角度来看,今年的确是令人兴奋的一年。当然现在我们已经开始筹划明年的周年活动了,比方说狄更斯的逝世周年。周年活动的计划表已经排到2016年了,到时候我们要纪念莎士比亚的忌辰四百周年。

      所以今年对于增进公众对于钦定本圣经的了解确实有着重大的意义。围绕着这个特定的圣经版本,人们发动了声势特别浩大的公关活动。想想钦定版经年以来都接受过哪些赞誉吧。先看过去五十年,丘吉尔就亲口将钦定版称作“英语文学的杰作”。再看过去一个世纪,柯勒律治声称阅读钦定版“能够根治文笔粗俗的毛病”。还有很多名人发表过类似言论。比方说著名英语专家、《宾虚》的主演查尔登.海斯顿——比前面两位都上档次(笑声)——就认为“钦定版是塑造英语发展的伟大力量”。但是他为什么如此热情呢?因为他曾经不得不把整本钦定版从头读到尾。他为什么要把整本钦定版从头读到尾呢?因为他要在《十诫》里饰演摩西。所以钦定版才会给他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

      还有人谈到了钦定版与我们所熟悉的现代英语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至少在我看来局面似乎有点失控了。人们声称钦定本决定了现代英语的面貌,没有钦定本就没有现代英语。我的同行梅尔文.布莱格——顺便一提,他最近的几本著作着实令人叹为观止——不久前就声称“钦定本是现代英语的DNA”。弗兰克.菲尔德议员接过了这个话题,现在这句话已经小有名气了。我对基因科学没什么了解,但是我的确知道DNA在生物体内无处不在。如果说钦定版是现代英语的DNA,那等于就是说现代英语的每一个单词都能体现钦定版的影响力。对于我来说这话实在说得太过头了。因为假如你当真阅读过或者听别人朗读过钦定版的文本,首先注意到的应该就是1611年的英语与今天的英语之间究竟存在着多么大的差异。

      首先是单词拼写的不同。钦定版当中有好几百个单词的写法与今天不一样。比方说assuaged(缓和的)在钦定版当中就拼写成了asswaged,plucked(拔去的)则拼写成了pluckt。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其次是标点的不同,因为标点系统在十六世纪末期才刚刚形成,此后逗号与分号之类的标点才得到应用。我毫不怀疑,各种不同当中最招人恨的就是所谓的“菜店撇号”,即用撇号来标注复数形式。例如potatoes就成了potato’s。今天这种用法在标准英语当中已经见不到了,但是在钦定版当中却比比皆是,莎士比亚的作品也是一样。hours成了hour’s,theirs成了their’s,当时标点体系还没有彻底定型,所以与今天相比差异明显。接下来是词汇的不同。只要看一下钦定本的词汇索引,就会看到例如peradventure(恐怕、万一)、tarry(柏油)以及woot(呜呼)之类的单词。再接下来是语法的不同。比方说词尾都要加上eth,moveth,keepeth,digeth,等等。许多过去时态单词还没有特殊变化形式,例如今天的built依然还是builded,dug还是digged。词序的安排也与今天不一样,例如“in the likeness of God made he him.”还有“I laughed not”,今天我们都说“I didn’t laugh”。“In the day thou eat it thou shalt surely die”(你吃了那果子的日子就必死),这一个句子就体现了钦定本英语与现代英语之间的巨大差异。

      再者,钦定本圣经与同时期其他所有圣经在行文风格上也具有很多今天见不到或者并未完全得到照搬的特征。的确,钦定版当中存在着许多体现非凡文笔的范例,得到了今人的钦慕与模仿,但是也有不少笔法如今已经不时兴了。先来看看以下引文:

      “And they came, both men and women, as many as werewillinghearted,andbrought bracelets, and earrings, and rings, and tablets, all jewels of gold: and every man that offeredofferedan offering of gold unto theLord.”(凡心里乐意献礼物的、连男带女、各将金器、就是胸前针、耳环、打印的戒指、和手钏、带来献给耶和华。)

      “……and every man that offeredofferedan offering……”假如我在自己的书稿里如此措词,出版社的编辑肯定要从三个offer里面划掉两个。编辑会说,“你不应该连着使用三个相同的单词,而是应当搭配使用不同的单词。”这种重复笔法今天已经不时兴了,但是在当时却很时髦。

      再举一个例子。我想先问一个问题:你们当中有多少人在学校里听老师讲过,不要用and作为句子的开头?我不用看就知道大家都得举手。因为我们都是这样教出来的。这条规定性要求起源于十九世纪中期。但是假如你当真相信这条规定,那么四分之三的钦定版文本就都保不住了(笑声)。钦定版创世记第一章31节经文当中有29节都以and开头。其实这是希伯来语在英语译文当中的体现。不过不管怎么说这种风格在当时很正常。

      总之,詹姆斯国王的时代与今天相比区别很大。所以在我谈论钦定本圣经对于现代英语的影响时一定要多加小心。这种影响绝对是存在的,但是你要小心寻找,深入探究,免得以偏概全。如果我现在让大家花上几秒钟好好想想圣经对于现代英语影响最明显的方面,你们大多数人恐怕都会想到源自圣经并且流传至今的谚语与短语。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影响,例如节律方面,但是大多数人首先都会想到谚语。例如“肉中之刺”(thorn in the flesh),“膏中之蝇”(fly in the ointment),“童言无忌”(out of the mouth of the babes)等等,这也正是今晚演讲的关注重点。因为我想问的问题是:钦定版在谚语方面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谚语是最能体现钦定版影响力的领域。词汇还算不上,钦定版并未向英语当中引入大量新词汇。莎士比亚倒是这么做了,但是钦定版并没有。原因在于钦定版的译者们可以选择了十分保守的风格,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他们并不打算像莎士比亚那样在语言方面开疆扩土,而是打算反映过去几十年来的英语圣经翻译传统。钦定版的序言里面这样写道:“我们并不想提供更新的译本,而是从根本上更好的译本。我们想改进旧有的版本。”官方也要求他们以1602年的主教版作为参考基础。假如还不够的话,他们还可以参考此前的其他译本。也就是说,钦定本的编纂过程十分保守,译者们根本不打算创造多少新单词。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假如你想援引传统,假如你想出版译本一本人人能读的圣经,就像一百年前有人说的那样,“即便是田间扶犁的农夫也能理解”,那你就一定会充分发掘自古流传下来的英语谚语。因此正是在谚语的领域,你最有可能遇到不仅存在于1611年,而且延续至今的内容。

      前面我已经提到了“膏中之蝇”,还有“我兄弟的看护”(my brother’s keeper),等等。类似这样源自钦定版的谚语在现代英语当中还有多少呢?这就是我们要回答的问题。你们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十条?二十条?五十条?一百条?二百条?五百条?一千条?五千条?你们肯定不知道,其实我也不知道。当初我首次想到要写一本关于钦定本圣经与英语的著作时,我回顾了我以前撰写的几本书,注意到我曾经如此主张:“钦定本圣经通过谚语深刻影响了英语语言。”扪心自问,幸亏当时没有人跟我较真,问我这份影响力究竟有多大,要不然我准得抓瞎(笑声)。

      我觉得如今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了。于是几年前我利用圣诞假期的时间将整本钦定本通读了一遍,从创世记第一章第一节读到最后一个句点,一边看一边寻找谚语,每找到一个就标出来。为了避免遗漏,我又重读了第二遍。我坚信在人类文明的历史上从未有过此等伟业,从来没人从头至尾将钦定本圣经连读两遍,想必我现在一定能留名青史了(笑声)。现在我已经胸有成竹了,我很准确地知道钦定本究竟为现代英语提供了多少条谚语。答案就是——待会儿我再说(笑声)。

      做这种工作一定要警醒,因为这些谚语未必会出现在每一页上。有时候接连好几页乃至整整一部书都找不到一条谚语,还有的时候每隔几行就会蹦出来一条。例如马太福音就是后者的典型,而旧约当中的某几部书则属于前者。请允许我在这里详细阐述一下。我希望让你们也能体会一下我当初做这份工作时的感受。我要读一段旧约经文,你们要注意现代谚语会在什么时候出现。这样做要花一点时间,因为我总共要读10节,而前9节都没有谚语,不过这正是我的用意所在。现代谚语将会在突然之间扑面而来,你绝对不会错过。以下就是钦定版创世记第四章该隐与亚伯的故事。我还要以1611年的口音来朗读。四百年来英语的读音也有了变化,尽管与今天的读音区别并没有那么大,不过听上去已经很有趣了。

      And Adam knew Eve his wife; and she conceived, and bare Cain, and said, I have gotten a man from the LORD.(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就是得的意思〕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

      And she again bare his brother Abel. And Abel was a keeper of sheep, but Cain was a tiller of the ground.(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And in process of time it came to pass, that Cain brought of the fruit of the ground an offering unto the LORD. (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

      And Abel, he also brought of the firstlings of his flock and of the fat thereof. And the LORD had respect unto Abel and to his offering: (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

      But unto Cain and to his offering he had not respect. And Cain was very wroth, and his countenance fell. (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的发怒、变了脸色)

      And the LORD said unto Cain, Why art thou wroth? and why is thy countenance fallen?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甚么发怒呢、你为甚么变了脸色呢.)

      If thou doest well, shalt thou not be accepted? and if thou doest not well, sin lieth at the door. And unto thee shall be his desire, and thou shalt rule over him.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他。)

      And Cain talked with Abel his brother: and it came to pass, when they were in the field, that Cain rose up against Abel his brother, and slew him. (该隐与他兄弟亚伯说话、二人正在田间、该隐起来打他兄弟亚伯、把他杀了。)

      And the LORD said unto Cain, Where is Abel thy brother? And he said, I know not: Am I my brother's keeper?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兄弟亚伯在哪里.他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

      “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没错!连着读了十节,总算遇到了一条谚语。我当然认识这条谚语,我已经听过千百次了。这条谚语在各种现代语境都得到过应用。但是之前的几节并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只是一般性的叙述而已。这就是在钦定本当中寻找谚语的困难之一,你很可能读着读着就犯困,看见谚语也注意不到。一定要小心这个问题。

      其次你还要小心,现代谚语的形式与钦定版里的形式未必一致。我们拿一条现代谚语打比方吧。“吃喝快乐吧,因为我们明天要死了。”(eat drink and be merry for tomorrow we die)典型的圣经表述。但是在钦定本或者任何版本的圣经里都找不到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是前后拼凑起来的。在以赛亚书里面说,“我们吃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et useat and drink; for to morrow we shall die),没有“快乐”的事。路加福音里耶稣讲了一个财主聚敛的预言,这财主告诉自己的灵魂,“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吧”(take thine ease, eat, drink, and be merry),并没说明天要死。所以在过去几百年里,以赛亚书与路德福音不知因何结合在了一起,然后就有了这句“吃喝快乐吧,因为我们明天要死了。”

      再来一句。“哭泣哀号咬牙切齿”(weeping and wailing and gnashing of teeth)。一听就是从圣经里摘出来的。其实并不是。马太福音里有“哭泣切齿”(weeping andgnashingofteeth)的说法,也提到过“哀号切齿”(wailing andgnashingof teeth)的说法。以斯帖书中则有“哭泣哀号”(weeping and wailing)的说法。后来这三句话也整合在了一起,于是就有了“哭泣哀号咬牙切齿”。重点就在于深入分析谚语并且找到现代的对应版本。

      最著名的圣经谚语之一就是“膏中之蝇”,这条谚语是直接从圣经里摘出来的吗?也不是。这句谚语出自传道书第10章的一整句经文。“死苍蝇使作香的膏油发出臭气”(Dead flies cause the ointment of the apothecary to send forth a stinking savour)。这个简化过程是怎么发生的呢?待会儿再说。

      上述谚语有时与钦定本圣经有直接关系,一字不差地存在于文本当中,也有可能是来自圣经不同部分的各种碎片聚合而成的结果。总之谚语的分布很零散,有些谚语的存在形式更完全一些,但是再怎么说你也不能随便翻开一页钦定版就声称自己发现了现代英语受到的影响,因为这影响力真没你想象得那么大。

      那么钦定本对于现代英语的影响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如果说谚语只是零星出现而且总数量——你们还得耐心等一会儿,反正具体数字并不很大——那是不是说钦定版对于现代英语其实并没有影响或者影响有限呢?并不能这么说。因为这些谚语一旦进入现代英语当中,就会得到应用、改造、操纵以至于玩弄。这些谚语会出现在各种乍一看与圣经扯不上关系的场合。换句话说,尽管出自钦定版的谚语与表达方式总数量相对不大,但是其应用却极其广泛。

      下面我就向大家证明这一点。这样做的最佳方式就是放幻灯。今年年初我开始巡回报告的时候,有人跟我说我举的例子都是我自己瞎编的,因为看上去太怪异了。绝对不是。今晚你们将要看到的每一条例子都是十足十是真的。先来说说“膏中之蝇”吧。为什么不呢?这是个完美的开端。人人都说膏中之蝇,你也说,我也说,老师学生也说,谚语词典里也说。但是假如你翻开报纸,就会发现以下文字:《小布什是布莱尔油膏里的苍蝇》(《卫报》),谚语就在这里,不过改头换面了而已。假设有人不知道“膏中之蝇”这条谚语,不知道这条谚语的圣经渊源,这条标题一定会使他摸不着头脑。你只有首先熟悉了谚语,然后才能辨识出改编。不仅只有英国人才这么干。下面这个例子来自美国:《众议院里的膏中之蝇》。

      一旦我们意识到膏中之蝇只是个比喻而不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我们还可以反其道而行,刻意利用这条表达的字面意思。比方说下面这个例子来自加拿大某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希望通过研究果蝇来解决基因失序的问题,记者们就将膏中之蝇当成了报道的标题,这一回苍蝇与油膏都是真的。这里玩得是反转再反转的手法,背后的含义层次很难一语道破。

      为了举例说明某一条特定表述如何得到了最广泛的应用,我想展示一下同一条谚语如何出现在各种不同场合。这里我用该隐亚伯故事里的“我兄弟的看守”来举例子。记者们很喜爱“我兄弟的看守”,而且还不止是他们,我们都一样。假如你要写一篇关于任何一家以照顾人为目的的机构,例如寄宿学校、医院、精神病院、养老院甚至监狱,任何保护照顾或者看守人的机构,都不妨使用“我兄弟的看守”。这样的例子我收集了十好几个。看电视剧的时候也会遇到这句谚语,尽管你根本没想到会在这里遭遇圣经。“我兄弟的看守”已经成为了超过一百多集电视剧的标题,例如《霹雳游侠》、《法律与秩序》、《急诊室》,甚至还有《魔界奇谭》。《迈阿密风云》的第一集也叫这个名字。稍微年长一点的人们可能还会记得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脱线家族》,再年长一点的人们可能还会记得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脱线家族》,里面有一集也叫《我兄弟的看守》。好几本图书都以“我兄弟的看守”命名。据我所知至少有两首歌曲与两份唱片专辑以此命名。许多网站也以“我兄弟的看守”命名,例如这个反映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网站。还有一家主打家谱学的网站也叫“兄弟的看守”。你们大概想不到这句谚语还会出现在例如地狱天使这样的摩托车爱好者团体里面吧?但是还真就有用“我兄弟的看守”命名的机车团体。要是半夜遇上他们就不用指望听到他们做祈祷了。还有很多其他团体也如此自称。德国有一家反种族主义团体就叫“我兄弟的看守”。

      当然,拘于原文的用法有局限性。因此人们又开始在语法上做文章。首先可以改换代词。比方说迪斯尼动画片《夜行神龙》里有一集就叫《她兄弟的看守》。有一家艾滋病人援助基金会名叫“我们兄弟的看守”。有一篇反应美国城市交通拥堵的新闻名叫《他们兄弟的看守》。接下来还可以改换名词词性。已经有好几本图书与好几部电影采用了《我姐妹的看守》这个名字。有许多网站在起名字的时候都为了避免性别主义而煞费苦心。兄弟?太男性化了。姐妹?太女性化了。比方说有一家罗马天主教组织的网站就名叫“我兄弟姐妹的看守”。这种思想可以一直影响到最高层。奥巴马在2008年圣诞咨文当中就说道:“我们应当比以往更加清醒地意识到我们作为美国人的共同命运,我是我兄弟的看守,我也是我姐妹的看守。”报纸报道上说《当选总统奥巴马声称“我是我兄弟的看守”》,但这并不是他的原话。不过原话可能确实太长,不适合做标题。不光兄弟姐妹能够这么用,任何一位亲戚都能用在这里。任何一篇关于孝顺子女照料年迈父母的新闻都可以起名《我父母的看守》。1985年美国歌星贝蒂.戴维斯的女儿出版过一本感人至深的传记,名字就叫《我母亲的看守》。

      还能怎么玩呢?还可以改变修饰名词的所有格。2008年,美国威斯康辛州某法院做出裁定,认为某位替邻居看管宠物狗的住户应当为了这条狗咬伤路人而承担责任。新闻标题是这么写的:《我岂是我兄弟的狗的看守吗?》(笑声)这种玩法还不仅局限于此,名词后面的撇号数量完全可以超过一个。目前为止我发现的最长的序列是下面这个。一位博主在自己的文章当中描述了自己怎样在别人的劝说下不情愿地为自家亲戚修电脑的故事。文章的题目是《我岂是我兄弟的小舅子的电脑的看守吗?》(笑声)

      还有一种玩法是在名词前面加形容词。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我曾经不止一次见过下面这个例子:《我岂是雷曼兄弟的看守吗?》。更大胆的玩法是替换掉原谚语当中最显眼的单词。比方说“看守”就能替换掉。下面这篇文章的主题是足球球员转会,题目就叫《我兄弟的守门员(goalkeeper)》(笑声)。还有一篇关于医改的文章,《我岂是我兄弟的看门人(gatekeeper)吗?》。英语里用keeper结尾的单词很多,例如“帮佣”(housekeeper)或者“猎场看守”(gamekeeper),都可以如法炮制。相比之下想玩“兄弟”就不那么容易了。有一位政论家曾经写道《我岂是我的参议员的看守吗?》。还有一篇关于环境保护的文章,《我岂是我水源的看守吗?》。还有我本人最喜欢的一个拿“兄弟”(brother)开刀的例子,出自一位前任性工作者主张卖淫合法化的文章,《我岂是我妓院(brothel)的看守吗?》(笑声)——不得不承认作者确实有才。无论你对于文章的内容褒贬如何,这种语言表述上的神来之笔都很不一般。

      再补充几个keeper的玩法。美国某牧师发现自己同事经手的善款账目出了问题,相关新闻的标题是《我岂是我会计(bookkeeper)的看守呢?》类似例子还有很多,不过我姑且先用一个笑话来收尾吧。有一幅漫画画得是动物园的猴子阅读达尔文的著作,漫画题目是《我岂是我看守的兄弟呢?》(笑声)。第一次听这个笑话还算好笑,听一百次就笑不出来了。你用谷歌搜一搜就会发现这个笑话已经烂大街了。

      所以我应当如何阐述自己的论点呢?我用其他谚语也能举出几百条例子来,可惜今晚时间不够,想要过瘾的话大家还是得去看我写的书。但是在这里我可以给出我眼中的十大最有才谚语应用实例。第一条是出埃及记里的“天降玛哪”(manna from Heaven)。这里有一家教授如何利用当地原料进行烹饪的网站,名叫“德文郡玛哪”(manna from Devon)(笑声)。古巴有一位芭蕾舞演员名叫卡洛斯.阿科斯塔,关于他的新闻标题是《哈瓦那来客》(Man from Havana).

      “五彩衣”(a coat of many colours)也是大家熟悉的谚语,至少看过韦伯音乐剧的人都知道。这里是一篇《卫报》关于克罗地亚居民节日出行的报道,题目是《五彩克罗地亚》(A Croat of Many Colours)。

      马太福音25章,“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Well done, thou good and faithful servant)。你们恐怕想不到这条谚语的流行程度。下面这篇文章纪念了一位白厅的退休员工,题目是《好,你这良善的公务员》(Well Done, Thou Good and Civil Servant)。

      下面这条例子你们不妨赶在我前面说出来。马太福音5章,“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Blessed are the peacemakers)。假如你们要写一篇关于心脏病的文章,要起什么题目呢(笑声)?当然会说《心脏起搏器有福了》(Blessed are the Pacemakers)。大家也看到了,这种事我们都能做,而且我们在内心深处也都想把名言名句改头换面把玩一番,展示一下我们究竟如何别出心裁,然后再从谷歌上发现自己的段子早已经被别人发明了一千遍(笑声)。但是类似例句每一次出现看上去都像是新的,全无陈腐之感。这正是圣经谚语的妙处所在。

      “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Sufficient unto the day is the evil thereof),马太福音6章。这篇论坛上的帖子起名叫《一天的邮件一天看就够了》(Sufficient unto the Day is the Email Thereof)。言之有理。

      路加福音2章,“因为客店里没有地方”(because there was no room for them in the inn)。这篇新闻讲得是某市政府应对圣诞节节后垃圾数量大增的问题,标题是《垃圾箱里没有地方》(No Room in the Bin)。

      马太福音7章,“寻找,就寻见”(seek, and ye shall find)。这个例子现在稍微有点过时,这是年初某博客关于搜捕本.拉登的文章,《寻找还得寻找》(Seek, and Ye hall Seek)。当然我们现在找着他了,但是标题背后的原则依然鲜活。

      罗马书2章,“外邦人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the Gentiles are a law unto themselves)。这句谚语与接下来的标题简直是天造地设。我们知道哪位电影明星以law为名呢?自然就是裘德.洛。于是就有了以下标题,《裘德.洛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Jude Law is a Law unto Himself)。law这个词还能玩得更精妙一些。法国有一条卢瓦河(Loire River),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卢瓦河还有一条支流也叫卢瓦河,不过去掉了结尾的e。于是某旅行指南对于这条支流的描述就是《自己的卢瓦河》(A Loir unto itself)

      下一条例子你们也用不着我帮忙。马太福音13章,“种子有落在路旁的”(some seeds fell by the way side)。现在假如要你们写一篇关于温布尔登网球赛的报道,你们要起什么标题呢(笑声)?不妨就叫《头号种子落在路旁》。任何采用种子选手赛制的体育比赛都鼓励了这种用法。

      在我看来,下面的第十个例子是我在所有圣经谚语以及相关文字游戏的分析当中所遇到过的最糟糕的双关语。以赛亚书65章,“我比你圣洁”(I am holier than thou)。我从未想到这句短语居然成为了某家纹身穿孔店的名字,“比你洞多”(Holelier than thou)(笑声)。

      你现在如果皱眉不悦打算起身离开也是很可以理解的。但是问题在于生活当中的各个层面在这里都有所体现。圣经里的词句并不仅仅出现在阳春白雪的场合,即便是妓院也会使用圣经表述。这正是圣经的非凡之处。人们从圣经当中摘出各种句子,并且用在了出人意料的地方。比方说t恤衫,这件上面写的是“莫要论断人,免得被打脸”(judge not lest ye be smacked in the mouth);还有一件写得是“比你更宅”(geekier than thou),大概是给IT从业人员预备的。你能想象圣经语句被人拿来当成酒馆招牌吗?这家酒馆就叫“五彩山羊”(Goat of many colours)。

      所以我们现在面对着怎样的局面呢?数量有限的几条圣经谚语被用在了极其多样化的各种环境当中。那么圣经谚语的总数究竟有多少呢?刚才我答应要告诉你们的。经过了之前提到过的大力通读之后,我得出的结论是257条。这比你们的想象是多还是少呢?我觉得大多数人都想多了。你们可能觉得会有好几百条甚至上千条,其实没有。257这个数字是根据我的评断得出来的。如果你也把圣经通读一遍,可能会因为眼光不同而发现几条我遗漏的谚语,或者排除几条我选择的谚语。你的最终结果可能会是258、259或者254,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最终结果是250左右,不是500,也不是1000。

      下一个问题:这257条谚语当中有多少是钦定版原创的呢?这才是真正有趣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是:18条。就只有18条而已。其他所有谚语早就都存在于十六世纪其他早于钦定版的英语圣经译本当中了,从主教版圣经到日内瓦圣经,从科弗代尔圣经到大圣经,尤其是1525年的廷代尔圣经。有些谚语甚至还能追溯到最早的英语版圣经,也就是威克里夫版圣经。绝大多数谚语都是廷代尔引入英语圣经当中的。正是廷代尔与威克里夫一再强调“我们想要一个田间扶犁的男童也能理解的译本”。他们引入了许多新颖而符合英语节律的谚语。此外他们还向自己的译本引入了许多早已存在于英语当中的谚语,从而增强辨识度。“眼中的瞳人”(apple of my eye)就是典型的例子。这句谚语是老式英语的产物,向前能追溯到公元1000年左右。如果你想做一个所有人都理解的译本,自然要尽可能地引入此类内容。

      这正是有趣的地方。钦定版圣经并没有产生多少全新的谚语,但是的确大力推广了谚语的普及程度,其他任何版本的英语圣经都没有做到这种程度。例如膏中之蝇这样的谚语在十六世纪以前并没有大规模渗入日常英语当中,这个过程大约耗费了一百多年。我们所掌握的十七世纪文本当中很少见到圣经谚语,但是到了十八世纪它们就开始冒头了。当然也有一两个例外,比方说“根与枝”(root and branch)最早就出现在十七世纪中期,但这是因为当时有一场同名政治运动。剩下的谚语都直到一百年后才出现,其中绝大多数还要等到二十世纪。简而言之,之前我展示的各种文字游戏都是二十世纪的产物。

      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就是《亵渎法》。十九世纪的《亵渎法》会像一吨砖头那样把任何胆敢将圣经当做文字游戏素材的人活活砸死。耶稣本人的言论尤其犯忌讳,有些现代记者化用耶稣言论的做法在《亵渎法》看来根本不能接受。所以圣经文字游戏的大发展直到二十世纪后半期才真正开始。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谚语的圣经渊源对于戏谑摆弄谚语的人们来说并不重要,换句话说你不必非得熟悉圣经也能赏玩其中的妙处。你没有必要非得相信圣经不可。当然你还是有必要知道这些谚语来自圣经,否则难免抓不住笑点。例如如果我说“要生养众多”,你就应该知道这句话的圣经词源。如果有一位将英语当做第二语言的外国人对孕妇说“你就要生养了,你的后代就要众多了”,这就并不好笑。因为你首先要知道用法的限制。无论我们信不信圣经都能说膏中之蝇。无论你是基督徒还是犹太人,就算穆斯林也能在学会英语之后说膏中之蝇。就算你不信教依然能说膏中之蝇。重点在于,这些谚语进入了英语而非犹太教-基督教英语。

      因此我的最后一件工作就是给我的书起名字。我想了个很完美的名字,《五彩之书》(A book of many colours)。一个指涉圣经而且非常可爱的名字。我把书稿送到牛津大学出版社,工作人员沉默了一会儿,告诉我必须换个名字。你们猜为什么?不对,不是因为有人用过。也不对,不是因为有种族歧视嫌疑。还不对,不是因为太长。真正的原因要简单得多。因为题目当中的colours在美式英语中拼成colors。这一来这本书的英版与美版就要有两个不同题目了。我不得不换个题目。最终确定的题目是《生生不息》(Beget),我很满意这个题目,简短而又语带双关。就出现频率而言,beget这个词在圣经当中可谓无出其右,在旧约与新约当中出现了二百多次,比方说在列王记上与马太福音当中就用的很多,从亚伯拉罕到耶稣的谱系全靠beget才组织起来。如果用过去时态,beget一词的玩法也很多。比方说电影标题:《大白鲨II:大白鲨源起》(Jaws 2 Begat)。汽车也能这么玩:《迷你生迷你,再生新迷你》(Mini begat Mini begat new Mini)。人也能这么玩,尤其是政客。2008年某位驻扎华盛顿的英国记者就写了一篇新闻,发表于年末的《纽约时报》,《布什生麦凯恩》(Bush begat McCain)。当时有一种论调认为黑人家庭的社会形象的提升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考斯比一家》这部电视剧,甚至还有人更进一步声称这部电视剧为奥巴马的胜选打下了社会基础。于是就有了以下标题:《考斯比生奥巴马?》(Did Bill Cosby begat Obama?)。接下来又有人分析居中女性形象的影响,于是这篇新闻又有了续作:《克莱尔生米歇尔?》(And Claire begat Michelle?),比较了两位妻子的异同。当然很多人并不真正理解beget一词的相关语法,结果就有了《T3将要生T4》(T3 shall beget T4)之类的题目。

      所以我将这本书起名为《生生不息》,因为我相信这个题目最恰当地总结了钦定版圣经对于现代英语的影响。谢谢大家。

    • 家园 (14)Mark Thompson:论道德模糊时代的媒体

      作为BBC总裁的诸多有幸之处之一在于,我可以与英国公众保持最广泛的联系。联系方式多种多样,例如在集会上,在街头,在电话当中。不过最频繁的方式还是信件与电子邮件。并不是每个人每天都会收到整整一口袋信件,每一封里面都充满了思考缜密且论证精细的真知灼见。至少其中大部分信件都能满足这个标准。

      这里有一封:“敬启者:我代表我的女儿问一下主持人迪克.凡.戴克的情况。他曾很好心地送给我们家几张他的签名照片。不过从那以后我就找不着他的住址了,不能向他致谢。您能帮一下忙吗?”

      再来一封:“亲爱的总裁阁下:BBC内部难道没有着装规范吗?我与许多其他观众一样对于悍然入侵荧屏的粗俗风气大感骇然。把脖子暴露在外的人们实在有碍观瞻。”还有一封信很敏锐地观察到,“中年男性裸露在外的脖颈并不美观。”我对此不予置评。

      还有一封充满火气的信件——绝对不是我的杜撰——抱怨我们的动画片《建筑师鲍勃》情节不合理。我们的粘土木偶小英雄打算单枪匹马兴建一整座新城镇。“这一情节暗示着,鲍勃不仅有能力从事具体的建筑工作,还要包揽建筑、结构与服务设计图的绘制以及市政发展规划方案的起草,尽管根据设定他并没有相关的培训经验或者执业资质。这是对于现实生活的恣意扭曲,决不能对其听之任之。”(笑声)

      儿童节目向来最难做。几年前我是BBC二频道的主管,负责推出了《天线宝宝》这款广受欢迎的节目。《天线宝宝》在世界各地都为BBC赢得了极大的成功。我们最近刚刚在中国开设了天线宝宝周边产品的连锁店。但是《天线宝宝》刚刚问世的时候,《每日电讯报》与《每日邮报》发动了一场激烈的批判运动,接连几周指责BBC利用《天线宝宝》“愚化了英语语言”。正如你们所知,BBC一贯喜欢寻找突破下限的恶毒新方式,但是想要通过一个横竖都仅仅面向两岁观众的节目愚化全体国民还是有些太下作了。

      今晚我的演讲题目是“道德模糊时代的媒体”。我想探讨的问题是:在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我们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将广播以及其他媒体当做行善的力量,传播理解、启蒙与宽容,乃至于促进人类的和平共存。又或者我们也可以从反方角度着手:媒体的批评者们对于媒体的概括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正确的,媒体究其整体而言究竟是不是作恶的力量,利用简化与误导来制造倾颓与混乱,传播误解乃至仇恨。BBC总是置身于此类问题的风口浪尖上。我们的格言是“国将与国讲和平”。如果想要选择一个词来概括BBC的抱负,那就是“启蒙”。但是有很多人——比方说邮包里的来信者——都坚信BBC要对社会上的一切罪恶负责,坚信BBC腐化了全国的青年。

      现代的媒体世界十分辽阔。BBC自己出品的节目范围就可谓包罗万象。BBC的官网目前已经积累了六百万单独网页,正反双方都能从中找到大量支持自己的论据。今晚我不想进行一锤定音式的民调,也不想一劳永逸地说服你们相信目前的风向究竟如何。今晚在座的每一位都是现代媒体的专家,因为今晚在座的每一位都是现代媒体的密切用户。你们基于各自的经历与证据肯定都抱有各自的观点。相反,我希望从我本人的角度出发,贡献一点基于本人经验的猜测。

      首先我想谈一下我的同事艾伦.约翰斯顿。想必他目前的情况大家也都知道了。艾伦在过去三年一直是BBC驻加沙特约记者。五周前他在从BBC驻当地机构回家的途中遭到了绑架。本周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组织声称自己处死了艾伦。这一主张没有任何其他独立佐证的支持,目前为止我们尚不能确定其真伪,也不能确定他究竟在谁的手里。我们相信巴勒斯坦当局与英国政府都正在积极努力化解当前局势并迎接艾伦平安归来。BBC也正在竭尽所能。但是我们只能想象最近几天对于艾伦的家人与朋友来说多么煎熬。

      我想简要谈一下艾伦在加沙地区的具体工作。这份工作并不好干,薪资待遇也并不算高。暴力与劫持的威胁始终挥之不去。艾伦劫持事件的性质与历时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事先也未能得到预见。讽刺的是,BBC驻加沙人员遭遇劫持之后的应对方案——也就是我们目前正在运作的方案——恰恰正是出自艾伦本人之手。尽管我们具有强力的地面支持队伍,但是艾伦的岗位依旧十分孤立,就很多方面来说都很孤独。但是艾伦在当地一干就是好几年,送走了一批又一批西方记者。因为艾伦想要讲述关于加沙的故事。他不想坐在伦敦演播室里夸夸其谈,不想仅仅为当地自由职业者拍摄的画面担任画外音,而是想要身临其境,与加沙居民打成一片。我认为艾伦的工作代表了经典的BBC价值观,他的工作不仅充满人性,还兼顾了客观性与中立性。

      就某种意义上来说,如今的新闻极其廉价。光是连续播出的阿拉伯语新闻频道就有好几百个,每一个频道都有自己的视角与路线。但是尽管新闻总量看上去如此丰盛,但是真正严肃、冷静、公平、可信的新闻,也就是艾伦所代表的新闻,如今却是有价无市的抢手货。我的第一项假设,或者可以说是我今晚将要列举的第一条信念,就是此类新闻具有切实的功效。谁也不会认为仅仅凭借新闻就能改善这个世界,无论多么客观公正的新闻也没有这么大力量。但是我们难免会觉得这一点就算不是充分条件起码也是必要条件。人们往往会怀疑客观性是否存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真理是否都是相对的、主观的、可以任意诠释的。但是像艾伦这样亲身赴险的记者会告诉我们,有些事实就是事实,新闻叙事的复杂性完全可以得到理解,事实本身也完全可以得到传达,这一切都能带来不同。

      我在BBC供职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一位一线记者。我曾经采访过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埃塞俄比亚饥荒,也曾经报道过近几年达尔富尔的修罗场。根据我的经验,准确且打动人心的新闻是动员全球舆论并进一步推动全球行动的第一步——至少埃塞俄比亚的情况确实如此。从南斯拉夫到中美洲再到非洲局部地区,客观独立的新闻机构对于在冲突地区兴建或者重建稳定政治结构以及更广泛公民社会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对于自由严肃新闻的力量确信不疑的人群当中就有那些反对构建公开和平社会的人们。对于他们来说,自由媒体是危险的威胁。

      这就引出了我今晚的第二个观点,或许也是更加悲观的观点:恰恰正是因为新闻有潜力增进理解并且促进富有成果的对话,自由媒体在世界许多地区都正在遭受越发严重的威胁。BBC就有现成的例子。几年前我们的摄像师西蒙.康博斯在沙特惨遭谋杀,与他同行的安全局势记者弗兰克.戈登纳也身负重伤。我们的制片人凯特.佩顿在摩加迪沙遭遇枪击殉职,这座城市唯一的可靠新闻来源就是BBC索马里频道。当然遭受攻击的绝非BBC一家。就在去年秋天,俄国记者安娜波里特科夫斯卡娅在莫斯科自家公寓的楼梯间遭到射杀。她的名字加入了遭受杀害、伤害、威胁以及阻挠的全球记者名单。这份名单的长度在近几年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而且增长势头有增无减。

      当然,在全球范围内情况并不能一概而论。由于民主进程的发展或者不管不顾的互联网强力,媒体自由在许多地区都蒸蒸日上。但是黑暗的角落依然存在而且正变得越发黑暗。信号阻塞这个冷战遗物如今正在卷土重来。最近伊朗政府刚刚屏蔽了BBC的波斯语网站。这个网站绝无任何反伊朗或者反穆斯林内容。我们只想中立地报道伊朗新闻并且为有兴趣的当地受众提供中立的世界新闻。但是问题似乎就出在这里。在去年秋天的利特维年科遇刺事件以及随后的外交风波之后不久,若干家转播BBC俄语FM频道——这也是大部分俄国受众接触BBC的方式——的俄国当地公司突然就遇到了莫名其妙的技术问题,以至于不得不停止广播。当然这种事必须要一事一议。在很多地区媒体自由与公开表达正在改善与增进。但是假如你怀疑准确中立严肃的新闻究竟有没有力量,别忘了反对此类新闻的势力从未怀疑过哪怕一分一秒。

      当然,全球媒体的范畴并不局限于新闻。很多对于媒体不良影响忧心忡忡的人并不反对自由新闻与公开论辩的价值。他们的顾虑在于,媒体正在以浅薄物化消费主义当道的路线毒害着全球文化。他们认为当代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已经成为了危险理念与恶劣内容的载体,从伊斯兰极端主义思想(以及其他各种极端主义思想)到儿童色情素材的交易与传播等等。难道他们的恐惧只是无根之木吗?当然不是。但我们还是来具体分析一下吧。

      如今西方媒体文化在某些方面具有无远弗届的影响力。从东京到北京,贝克汉姆都是家喻户晓的名人,其炙手可热的程度甚至超过了英国本土。几个月前我去中国出差,前脚刚刚与中共宣传部门会面完毕,后脚就在中央台的演播室里参观了《年度超模》节目的录制。尽管毛曾经提出过百花齐放的口号,但我觉得他大概想不到《年度超模》也会成为百花当中的一朵。多年前我曾经趁着夜色赶赴埃塞俄比亚内战前线,来到了一个基本由青少年组成的军营。军营里自然没有通电,但是有一台柴油发电机。一排排的娃娃兵们怀抱着AK冲锋枪,正在聚精会神地观看史泰龙主演的《兰博》录像。很难说这是对世界和平与理解做出的贡献。

      所以我认为西方娱乐、西方消费主义以及西方营销手段确实无孔不入。自从卓别林打入好莱坞那年就开始兴起的现象如今似乎已经达到了狂热的地步。但是即便在这个领域,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现代折衷主义的兴盛,一些国家对于学习别国文化的兴趣日益高涨,产品生产与分销成本在另一些国家飞速下降,这一切都意味着如今的世界远非只有好莱坞大片与英国足球明星独领风骚。国际电影市场日趋繁盛,南亚与远东地区的电影业尤其发展喜人。甚至在美国本土,外语电影的市场份额近年来也在稳步扩张。在二战结束几十年间的英美两国,影院公映纪录片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怪事。但是如今公映纪录电影也华丽回归了。从《超码的我》到《华氏911》再到《难以忽视的真相》,这些纪录片往往夹带着面向全球观众的重要信息。而且我还认为,好莱坞虚构电影的立意近年来也变得越来越严肃了。从《撞车》到《断背山》,从《女王》到《丑闻》,全都是出人意表却又满怀抱负的作品。

      当然还不能忽略全球电视市场。这个市场的逆潮流繁荣程度同样令人意外。过去几周美国电视圈的热点话题既不是《丑女贝蒂》也不是《绝望主妇》,而是BBC出品的《行星地球》。奥普拉温弗瑞为美国版《行星地球》进行了全程配音,这一点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全世界的观众们究竟喜不喜欢娱乐与散心的内容呢?他们肯定喜欢。全球各地都有许多人通过提供此类内容赚了大钱。但是我要在这里提出今晚的第三个观点:绝大多数观众们并不仅仅满足于被娱乐,他们还想主动学习,想要接受挑战。诚然,极端主义者与罪犯们能够借助信息传播的新平台与新方式更迅速且更难以追踪地组织并传播破坏性邪恶内容,支持暴力与恐怖,更不用说儿童色情以及其他恶劣且完全不可接受的内容了。在更宽泛的层面上,大大小小的压力集团也获得了更大的力量。奥兹的幕后巫师虽然音量不高,却借助电子邮件与网络炒作千百倍地提高了调门。几年前BBC就吃过亏。当时一个自封的基督徒团体对我们发动了邮件轰炸,要求我们停播音乐剧《杰里.斯普林格》。我们共计接到了一万五千份邮件,电话铃从白到黑响个不停。当然,很难说这些邮件背后究竟有多少人。我的许多同事也收到了暴力威胁。

      换句话说,如今出现了一片全新的战场。对战双方分别是各国以及国际执法机构与极端主义者以及罪犯。更准确地说,或者从本质上来说,分别是压力集团与其他社会群体。但是尽管网络现象当中的一部分显然令人头痛且隐患重重,我认为我们依然不应该想当然地认为安全与控制乃至于名分与区分无非是空中画饼。有些内容,有些行为肯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得到接受,应当趁早交由警方与法院来处理。但是我并不打算彻底否定压力团体抵制《杰里.斯普林格》的举动,尽管我本人也曾经是中枪的靶子之一,而且我也确信他们的某些行为太过火了。人们有权抱怨并发动运动,有权发出自己的声音。如果网络与其他新媒体能帮助我们做到这一点,那么此番乱象未必就一定是坏事。许多政客都在呼吁民众积极参与政治。尽管《杰里.斯普林格》事件对于我来说并不算愉快,但是我觉得这起事件恰恰正是响应了政客们的呼吁。重点在于,观点与思想的集市正在变得日益喧嚣与多元化,一周七天全天二十四小时开放,信息从市场一头传递到另一头的速度正变得越来越快,而且几乎一切内容都能拿到这个市场上进行买卖。

      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我们当然需要警察与计算机专家的介入来避免损失。但是对于大多数情况下的大多数内容来说,我认为真正重要的是供求关系当中的需求方。我们应当帮助媒体的消费者们对于论辩的背景与可接受性形成合理的理解。比方说,我们不仅应当教育儿童学习网络安全与网上自我保护,还应当教育他们如何最有效地利用网络寻找最优秀的内容。我同样相信我们应当建设信息安全港。BBC儿童频道就是这方面的范例,我们的电视与广播频道一直在努力营造全家收看收听的环境。此类安全港的重要性也将会越发显著

      本周周末,戈登.布朗财长曾经表示,他认为公共情绪正在远离名人文化,趋向更严肃的方向,例如严肃的论辩、严肃的话题,甚至还有严肃的政客。这段发言掀起了一番不大不小的波澜,这里我就不陪他跳火坑了。无论是在道德模糊性方面还是在媒体可能扮演的积极角色方面,我个人对于英国以及英国媒体市场的现状抱有以下看法。首先,受众对于严肃内容的需求确实存在,而且在我看来比十年前还要强烈。日常社会话题,恐怖主义与地区冲突(尤其自911以来),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移民,种族,身份认同,还有最根本层面上的问题,即我们对于良好社会价值观是否能达成共识或者能在多大程度上达成共识。与上个世纪的意识形态之争相比,今天的争论远远更复杂也更难以定型。BBC的气候异常系列特别节目与伊拉克特别报道周等活动影响了极大的受众群体。《十点新闻》的分析性新闻与海外新闻数量较十年前都有大幅增长,因为值得分析与报道的内容越来越多了。

      但是我不敢完全肯定上述趋势必然就意味着远离名人与娱乐文化。今年BBC的慈善喜剧义演周活动预计将会筹集善款七千万英镑。这个活动从头到尾都以各路名人明星为核心。如果你还没来得及看电视的话,今年节目的精彩亮点之一就是布莱尔在小品里面惟妙惟肖地模仿凯瑟琳.塔特。今年夏天我们还要组织一场大型全球摇滚义演,旨在呼吁人们关注气候变化。正是通过众多明星的才华与付出,当代最严肃的话题之一才能获得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我目前的工作岗位并不负责BBC所有节目的制作。我用不着直接负责的众多节目当中——谢天谢地——就有真人秀《老大哥》。但是我还是要说,尽管最近《名人老大哥》引发了涉及种族歧视的激烈争议,但是这场争议其实是双向的。人们习惯于利用“肤浅”、“犬儒”、“价值榨取”等等词汇来形容《老大哥》节目。但是我认为这个节目的确针对英国国内种族歧视提出了令人不舒服但又不能回避的问题,而更加体面的节目未必总能提出此类问题。

      这一来我又绕回了一开始的话题,也就是宣讲真理的决心。对于严肃新闻来说,真理是不言自明的美德。但是最高层次的任何媒体都能传递真理。无论是最高层次的纪录片、最高层次的戏剧还是最高层次的喜剧,甚至就连最高层次的真人秀都有此等功效。就像过去的媒体一样,当代媒体也仅仅是一面镜子,映照着世界上各种善良美丽或者丑陋恶劣的侧面。如果我们将所有的污点粉刷一新,这个世界的镜像——事实将会如何姑且不论——看上去究竟会增进多少呢?但是在我看来,媒体在最安心最平和的时候价值也最低并且最不可信。我相信,最伟大的媒体必然是引发争议令人坐立不安的媒体。我们这些BBC的员工向来以此自诩:如果你欢迎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假如BBC的一切内容都不能气得你咬牙切齿,那么我们的工作肯定没做好。谢谢大家。

      通宝推:为中华之崛起,
    • 家园 (13)比尔.盖茨/沃伦.巴菲特:答商学院学生问

      主持:请大和我一起欢迎比尔.盖茨与沃伦.巴菲特。(热烈掌声)

      沃伦.巴菲特(以下简称巴):说正事之前我有必要表明一下,我和比尔刚才打了一个赌,赌谁获得的掌声更热烈(笑声),赌注是我们俩各自的住宅(笑声)。我本来以为这回不过是小赌怡情来着,不过很显然比尔另有看法。临上场之前他抓了一件本校T恤,害得我只能穿外校T恤(笑声)。我们今天就是来回答问题的,所以大家不用轻饶了我们——话说回来,穿着外校T恤坐在这里想必大家也不会轻饶我(笑声)。我们两个今天会各自先谈一个问题,然后时间就交给你们提问。

      主办者希望我们先谈一谈各自的成功秘诀。对于我来说成功秘诀很简单。首先肯定不是智力——你们大家都可以放心了(笑声),在座各位同学的智力做我的工作绝对都绰绰有余。我的诀窍是理性。我始终认为人的智力与才能就好比汽车引擎的马力,但是最终的动力输出效率是要由理性决定的。很多人一开始都具备四百马力,但是只输出了二百马力。那还不如一开始只有二百马力但是完全输出。为什么很多聪明人都喜欢跟自己过不去,以至于发挥不出应有的本领呢?这取决于习惯、性格与脾气,取决于采取理性行为,不要自己跟自己作对。在座的同学们绝对全都有能力取得与我相当乃至于远远超过我的成就,日后你们有些人会走到这一步,有些人则不会。对于没有走到这一步的同学们来说,问题并不在于这个世界与你作对,而是你与你自己作对。我有一个小建议:你们可以写下班级里你最仰慕的人的名字,再写下此人之所以令你仰慕的特质——这一回就不要自己写自己了(笑声),然后再找出全班当中你最讨厌的人,也写下此人之所以令你讨厌的特质。再然后只要一点用心练习就能使你趋向前者并且回避后者。习惯养成时悄然不觉,而养成之后则坚不可摧。我现在的习惯已经改不了了,但是你们可以从今天开始养成二十年之后足以受用的习惯。将别人的特质转变成自己的习惯。本杰明.富兰克林两百年前就是这么做的。今天你依然能通过这种做法把所有的马力都释放出来。下面该比尔发言,他说完了咱们就开始现场问答。

      比尔.盖茨(以下简称盖):我认为沃伦关于习惯的说法完全正确。我还记得我小时候第一次接触到电脑,当时的电脑价格高昂而且功能还很有限,但是依然很令我着迷。我和几个朋友在这方面谈论了很多内容,认为芯片技术的奇迹式发展将会彻底改变电脑的面貌,而且所有人都能因此而获益。自己写程序在当时确实是新鲜理念。我们谈论了很多这方面的发展潜力,着实看不到任何限制。这种将志同道合的好友结合形成团队起来的愿景彰显了电脑可以成为怎样有力的工具。这是信息时代的工具,强化脑力而非体力才是这个时代的关键。为了实现这一愿景,我们投入了大量精力,在整个行业成型之初就设立了我们的公司。我们的公司在即将到来的革命大潮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幸运的是,二十三年前公司成立的时候这场革命才刚刚兴起,而坚持当年养成的习惯无疑令我们受益颇多,不仅令我们实现了大量潜能,还使我们一步步靠近了原本的愿景,也就是在每一张办公桌上与每一家住宅里面都摆上一台电脑。能够亲身经历这一进程着实有趣得很。

      听众一:请问二位如何定义成功。

      巴:我肯定能定义快乐。因为我现在就很快乐(笑声)。我一年到头的每一天都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与我喜欢的人共事,完全不必与令我反胃的人打交道。我对于目前工作的唯一不满之处在于每隔三四年我就不得不解雇几个人。除此之外,我每天都是跳着踢踏舞去上班的,到了公司以后就只想着要把天花板粉刷一新。这种快乐的感觉不会衰退。有人说成功就是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而快乐就是想要你已经得到的东西。我不知道我属于哪种情况,但是我肯定不打算干别的。我建议你们为了你们所仰慕的机构组织工作,与你们所仰慕的人共事,因为这样能够提升自身,而且工作理应是快乐的。有些人说:“我先把这份工作干十年,要是不喜欢的话就换一份工作再干十年。”我很为这种人感到担心,因为他们三折腾两折腾就把自己折腾老了(笑声)。投入自己真正想干的事业,你一定会成功的。我绝不认为自己从事着全世界最重要的工作。只是我比较适合干这个而已。我的大脑回路就是干这份工作的结构。如果让我去干比尔的工作,我肯定连十分钟都撑不下来。万幸的是我碰上了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而且目前为止一切都不错。该你了比尔。

      盖:定义成功的关键在于享受每天所做的一切。对于我来说这就意味着与聪明人一起解决新问题。我们一直很小心别让功劳簿绊住脚,因为行业标准始终都在提升,期望值总会越来越高,消费者总会提出新要求。我们也要不断应变。竞争、突破与创新使得计算机成了在我看来最令人兴奋的领域。当然还有很多其他令人兴奋的领域,例如生物技术就正在改变医药与健康的面貌。但是计算机尤其是软件程序最能令我感到兴奋。而且我认为我拥有这个领域当中最好的工作。

      巴:我还以为你觉得冰雪皇后公司才真令人兴奋呢!(笑声)

      盖:冰雪皇后可以给你,我管管熟食店就行了。(笑声)

      巴:你管熟食店非得涨价不可(笑声)。我曾经推掉过好几笔很不错的买卖,因为对家令我感到不舒服。和令自己反胃的人做买卖就好比为了钱而与不喜欢的人结婚。即便在你没钱的时候这也是个坏主意,如果你本来已经很有钱了还要这么做那就纯粹是犯傻了(笑声)。

      听众二:二位都是各自行业的创新者,请问你们如何定义创新。

      巴:我这人其实不怎么创新。我的工作其实就包括两部分。其一是调动资金,我非常喜欢这部分。其二是将十五到二十个经理人召集到一起,并且让他们为了工资以外的原因而卖命工作。我手下的经理当中至少有四分之三的人这辈子都已经不差钱了,我的工作就是想办法让他们仍然像一穷二白的时候那样每天早上六点就爬起床来玩命工作。我完成了这两方面之后,创新之类的事情就都交给他们了。还是让比尔来谈创新吧。

      盖:科技行业永远都是跌宕起伏的,这也正是兴趣所在。任何公司都不能自满不前。IBM在科技市场当中曾经的统御地位是空前绝后的,类似的局面再也不会出现了。他们聚拢了一大帮聪明人,也不缺乏用户反馈,但是他们还是错过了好几个关键的拐点。这种事情难免让我每天起床的时候都会心想:“今天我们可不能错过拐点啊!(笑声)我们要关注人工智能,要雇佣能够眼观六路的人才,以免措手不及。”有时候我依然难免措手不及。当互联网刚刚兴起的时候,我们也并没有特别重视。倒不是我根本不知道互联网为何物,而是说互联网当时在我们的优先性清单上仅仅排在五六位。但是后来有一天我们突然意识到了互联网的发展速度与深刻程度都超出了我们原本的战略预期。因此作为积极领导者,我一直在公司内部营造危机感,每隔几个月就要集思广益,要么依靠电子邮件往来,要么把大家带到度假地。“这就是我们下一步的打算,这就是我们的内部评定标准,这就是全世界应当遵循的思考方式。”这种规模的的危机大概每三四年就会出现一次。

      巴:下次再出这种事,我送你一句话:“遇到分岔路,就走另一条。”(笑声)

      听众三:请问二位的榜样是谁?此人对于你们今天的成就有什么影响?

      盖:我有着了不起的父母。他们两个都从事了许多十分有趣的活动,每天回家以后都会和我讨论商业、政治、法律、慈善方面的话题,所以我从小就一直在想自己长大了能干什么。他们两个都很喜欢读书,所以我从小的阅读面也很广。科学家的故事尤其令我着迷,因为我觉得他们只要凭空一想就能想出好主意。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自己要成为科学家或者数学家之类的人物。后来进入哈佛大学之后我才发现无所不包的计算机领域同样有意思。于是我决定严肃起来:计算机开发就像发现新的数学定律一样有趣,而且影响力还更大。我摇摆了好几年,最后才下定决心投入计算机领域。

      巴:我认为这话很对。我认为榜样这个词还不够劲,应该将他们称作英雄。只要知道你崇拜什么人,就能估计出来你能走到哪一步。我有好几位英雄,他们从未辜负过我。我的父亲就是第一号的英雄,他对我影响特别大。我的妻子也是。她教会了我很多。我从没见过像她那样擅长待人接物的人。光是看我父亲与我妻子干活我就能学到很多。此外我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本.格拉汉姆对我影响也很大。因此我的运气很好,我的英雄从未令我感到失望,这一点能辅助你走得很远。就像所有人一样,我这辈子也经历过一两次大的挫折,就是因为有了这些英雄才挺了过来。

      听众四:互联网使我们接触到了越来越多的信息,尤其是儿童在年龄很小的时候就会暴露在许多复杂问题面前。盖茨先生,您也是一位父亲,请问您对于这种接触信息的方式有什么看法?我们应当怎样应对这个问题?

      盖:互联网上的信息绝对是五花八门,超出你的想象。人们所感兴趣的最好与最坏的内容都在互联网上海量存在。我认为家长让孩子上网的时候可以做出一项决定:互联网的好处在于可以通过正确设置来保留清晰的浏览路线记录。我更倾向于了解孩子们感兴趣的方面,并且和他们公开讨论,而不是一味堵死。因为早晚有一天,他们总能通过杂志、朋友或者某些我控制不了的终端(笑声)来获取相关信息。只要他们有好奇心,就总有办法。在他们有足够的经验之前,我确实不想让他们过度接受此类信息。但是总体来说,能够将意见满足好奇心的工具交到儿童手里再怎么说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巴:我没什么可补充的了,我现在的年纪已经不能和比尔一起上网了,不然他面子上不好看(笑声)。

      盖:自从七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开始,我就一直劝沃伦置办一台个人电脑。我苦口婆心地劝他,告诉他电脑能炒股、电脑能制表等等。但是最后他买电脑的原因是因为可以在线打桥牌。(笑声)

      听众五:您是否认为科技发展提升了商务活动的效率,以至于我们可以在科技方面加大投入了呢?

      巴:我当然认为科技提升了商业活动的效率。有比尔坐在这里,就算我真有别的想法也不敢说(笑声)。但是科技在商业活动当中的应用就好比观看节日游行一样。你站在马路边上等着游行队伍过来,队伍过来的时候你难免会踮起脚尖,然后不到三十秒周围所有人都会踮起脚尖。你比平地站着的时候更累了,但是并没有看得更清楚(笑声)。科技在商业领域也有这样自行中和的作用。

      盖:我认为从不熟悉科技到熟练应用科技的转变确实可以带来一次性的提升,尤其是在更擅长应用科技的美国公司与其他非美国公司进行竞争的时候。科技带来了更多样的通讯手段,将商务活动的范围扩展到了全球。根据估计,科技手段带来的利润回报可以占到公司资产净值的20%。可口可乐、微软、波音与GE都已经在科技支持下走向了国际市场。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他们就一定能在十年之后获得这样的资产收益。

      巴:资本主义确实有自行中和的倾向,这其实是好事,因为能够提升一切的品质。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踮起脚尖又不被别人发现并且仿效。你要是能做到这一点就发达了。

      听众六:比尔与沃伦,无论是在科技还是在金融领域,这个世界都在变得越来越小。作为商业领袖,你们对于自己的企业走向全球的前景怎么看?作为个人你们又有什么看法?

      巴:我先来个简单点的答案,让比尔先想想(笑声)。我们不会直接走向世界。我们目前持股最多的两家公司是可口可乐与吉列剃须刀。可口可乐收入的80%来自国外,未来还会更多;吉列收入的三分之二来自国外,未来也还会更多。这两家公司都是世界范围内生活条件改善进程的参与者,我们的角色就是让他们骑在我们肩上。伊维斯特为了可口可乐整天满世界飞来飞去,比尔为了微软也整天停不住脚。所以让他说吧。

      盖:我们这一行本来就是全球性的。无论你在韩国、埃及还是美国,制作电子表格的要求都一样。个人电脑领域的最大特点就是标准全球化。我们的操作系统往往要为了适应当地语言而加以修改,这也是这一行的乐趣所在。我们已经推出了中文、日文与韩文系统。多年以来我们已经很擅长这个方面了。实际上微软的市场份额在海外反而比在美国本土更大,因为设立分公司、理解当地人、当地经销与商务关系维护都不太容易,而由于我们的竞争者大都是美国公司,而且在国际化方面并不像我们一样出色,我们就趁势发展了起来。其他国家将会成为微软的主要增长点。我们目前在美国市场主要以经营配件为主,因为每一家每一户每一张办公桌上基本都已经摆上了电脑。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消费者就不想对电脑软硬件进行更新换代,但是在其他国家我们的销量还在爬坡。所以这一行的全球性还是很强的。

      巴:你们可能太年轻,都不记得十五年前的情况。当时美国还遭受着所谓的“低人一等情结”,总觉得自己在国际上没有竞争力。但是随着软件与电脑的发展,现在轮到全世界来仰视我们了。比尔对于扭转这一点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了这个国家看待自己以及全世界看待这个国家的方式。

      听众七:你们两个在1995年一起前往中国旅行的原因是什么?你们对于中国的看法在出行前后有什么不同?更重要的是,这次出行怎样影响了你们的关于中国大陆地区的商业决策?

      盖:我们访问中国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之一当然是为了休闲放松。我们在中国遇到了大量麦当劳快餐店,所以一点也不想家。同样我也很有兴趣看看中国正在发生的变化。我所见的一切都令我着迷。我们走访了中国许多地区,见到了许多领导人物。微软在中国市场已经做出了大笔投入。尽管每年中国都会售出三百万台个人电脑,但是用户们却不愿为了软件花钱(笑声)。但是他们早晚会付钱的(笑声)。如果他们非得用盗版不可,我还是希望他们用我们的盗版。这样在接下来十年,等到他们习惯了微软系统之后,我们或许能想出办法来向他们收钱。总之中国是个很值得投入的地方,而且旅程本身也很有趣。

      巴:我家里人对我这次出行都很意外。因为我的活动范围基本不出内布拉斯加(笑声)。我玩得很愉快,同时也进一步坚定了原来的想法:在中国肯定能卖出许多可口可乐(笑声)。我在中国逢人就说可乐能壮阳(笑声)。

      听众八:作为我国最成功的两位商业人士,你们认为自己在回馈社会的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你们如何运用自己的影响力促使他人回馈社会?

      巴:我们两个在这个问题上的哲学很相似。我一直打算将全部个人所得的99%都捐赠出去,我家里人也是同样的看法。这个社会对我可以说是太好了。按照比尔以前的说法,要是早生几千年我这样跑不快跳不高的人早就被野兽当午餐了(笑声)。但是我的禀赋很适合市场经济社会与大资本经济。我不适合踢足球,不适合拉小提琴,不过我适合干的事情在目前这个社会很能赚钱。我一直都玩得很开心,但是我所得的一切早晚都应该回归社会,不这么做是不对的。如果我生在世界上的某个贫困角落,那我肯定不是今天的我。我生在一个规模极大的社会并且很适应这个社会的某个组成部分。因此我必须回报社会。

      盖:这是很了不起的哲学。更重要的是,将钱留给别人对于接受者来说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尽管当时他们未必这么认为……

      巴:我可不在这种事上投票(笑声)。我真心不认为明年内布拉斯加橄榄球队的四分卫应当是二十二年前四分卫的儿子,也不认为2010年奥运会的美国队队员应该仅仅从1976年队员的子女里挑选。如果在体育与许多其他领域我们都讲究唯才是举,为什么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就不行呢?我相信社会资源应当流向最善于应用资源的人,这样对社会最好。我不相信投胎决定论,只要投胎投的好就可以一辈子不用做事,这算什么道理?(笑声,掌声)

      听众九:关于信息技术改变社会的说法已经有很多了,你们认为哪家公司、哪个行业以及哪个国家能够最好地适应这些改变呢?在信息革命当中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是什么呢?

      盖:我先来说吧。你要是看看个人电脑与商务领域的一般性发展,看看资本与人员流动的方式,美国的地位还是很强的。技术革命的第一个受惠国就将是美国。新加坡、香港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地区采用新技术的速度和我们差不多。还有几个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发展速度也很快,因为他们相信教育。在中国大部分地区,都能看到难以置信的电脑普及程度。即便在收入水平很低的家庭里都能看到电脑,因为家长希望孩子能拥有接触信息的渠道并且因此而领先别人一步。整个世界都将因为信息技术而受惠良多。过去你的收入水平主要由所在国家决定,今后则将会主要由你本人的受教育水平决定。今天一位印度博士的收入根本赶不上美国博士。而互联网则可以像货轮运送货物一样高效地输送服务与建议。这样一来印度工程师就可以与美国工程师一起参与公开竞价。这样所有人都会受益,因为资源得到了更好的利用。首先第一批受惠者将是发达国家。长期看来,发展中国家当中有幸获得教育的人们也将会得到切实的提升。

      巴:我一开始的确没反应过来。但是科技革命绝对是件大事,绝对会把这个世界搅得天翻地覆。讽刺地是,我应对科技革命的方式与比尔完全相反。他的方法对全世界有益,我的方法只对我自己有好处。我喜欢在我看来一眼能看清二十年之后发展情况的行业。就好比说口香糖,我觉得互联网再怎么发展也影响不了人们嚼口香糖的方式(笑声)。兴许比尔是个例外(笑声)。我认为互联网不会改变可口可乐作为全世界最受欢迎软饮料的地位,不会阻止可口可乐人均消费额的继续提升,也不认为有了互联网人们就再也不刮胡子了,或者不想找一套更舒服的刮胡子工具——顺便说一句,我认为吉列即将出品的马赫3剃须刀就很舒服(笑声)。我们这一行要得是实打实的可预见性,而在比尔的行当里根本没有这一说,他看重得是令人兴奋并且能够改变社会的因素。所以我对于科技革命的看法和他不太一样。作为社会成员我对他的工作乐见其成,作为投资者我则难免多加小心。许多人在互联网当中都只看到了机会。过去几个月互联网股票已经涨疯了。但是我实在看不出互联网股票之间的优劣差异。

      盖:我强烈同意这一点。我认为互联网股票的上涨理应比可口可乐与吉列股票的上涨幅度更低。因为我们受制于规则的彻底变化。我很清楚,假如未来十年间微软依然是业内领袖,那我们肯定要拿出全副解数挺过至少三次危机。我在某次研讨会上遇到了可口可乐的CEO,跟他说我到了六十岁的时候肯定不会继续领导微软,因为我们这一行不像卖可乐那样容易(笑声)。尽管我没别的意思,可还是把他惹火了。

      巴:我想干一份到了一百岁依然能干的工作,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打算。我打算在死后五年再退休(笑声)。到时候再说吧。

      听众十:自己创业是很冒险的。你们如何决定何时最适合创业呢?你们当初创业的时候如何获取支持呢?

      盖:我当初创立微软的时候真不觉得自己是在冒险。我当时满脑子只剩下了兴奋感。的确我有可能破产。不过一方面我早已掌握了一套十分有助于求职的技能,另一方面我父母也很乐意随时资助我返回哈佛大学完成学业。退学创业真正令我感到害怕是在雇佣了一大帮朋友并且要给他们开工资的时候(笑声),接下来好几个我们十分依赖的大客户又破产了。因此我采取了极其保守的经营方针,一定要在银行里存上全体人员一年的工资。我们现在的存款累积到了一百亿美元,应该能把明年对付过去了(笑声)。总之,创业需要耗费极大的精力,因此你最好克服心中的危机感。我认为你没必要在职业生涯的一开始就自行创业。在别人的公司里面工作也能学到很多。年轻的时候做很多事情都不方便。我当初还不到二十五岁,都不能开车,见客户的时候只能坐出租车(笑声)。客户说:“我们到酒吧里边喝边聊吧。”我只能说:“人家不让我进去。”(笑声,掌声)这样其实挺好的。人们一开始会对你抱有怀疑态度,认为这个孩子什么也不知道。等到你说服他们相信你确实懂行之后,他们往往又会把你捧得特别高。这样一来你和他们打交道的时候就很有优势了。至少在美国,只要你能迈过门槛,年轻就会成为正资产。雇佣比你年长的人的确不太容易,因为他们往往更保守,不愿意跟你一起冒险。当初我们花了三四年才走上正轨。这些事情对于创业者来说是躲不过去的。你最好将其视为快感、挑战与乐趣的一部分。

      听众十一:你们二位觉得自己做过的最好的商业决策是什么?

      巴:入行本身就是我所做过的最好决定。一直以来我都玩得很爽。投资行当最好的一点在于你不需要多少特别的才能,只要耐心等待就会有大把机会送上门来。你所要做的就是在机会靠近时豁出去干,到时候你没时间再去扒拉指导投资多样化的理论书籍(笑声)。如果你在数以的行业里遇到了自己有能力操作、价格合适而且人也靠得住的题材,那就得甩开膀子动真格的。

      盖:今天早上吃饭的时候我们俩还在讨论沃伦这辈子最糟糕的投资决策是什么。答案很难找,因为他的记录太漂亮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达成了共识:根据某些标准,收购他的公司借以命名的公司大概是最糟糕的决策。

      巴:没错。我们当初只顾贪便宜,结果陷入了一个非常糟糕的行当。我把这种投资叫做“烟屁股投资”:地上扔着个脏兮兮的烟屁股,但是还可以再吸一口,而且不要钱(笑声)。伯克希尔当初被我们收购的时候就是这么个德行,当时这家公司的售价比流动资金总值还低。获得伯克希尔.哈撒韦的控股权大概是我所做过的最糟糕决策。我还犯过许多其他错误,损失过几十亿美元,但是这些错误都是出于疏忽而不是贪图小利。有些行业我们很了解,因此就放开了买。我不买微软的股票,因为我不懂。但是有些企业我很了解,例如房利美。当初我已经决定要收购了,就是没出手。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我也曾放过好几次投资机会,如果全都抓住的话至少能赚几十亿美元。常规审计反映不出这样的漏着与漏算,但是相信我,这种事的确发生过。

      盖:就我来说,我所做过的最重要决策是挑选人马。与保罗.艾伦合作的决定大概要排在榜单第一名。仅次的决策是雇佣史蒂夫.鲍尔默。要雇佣一位你完全信任的人,一位完全投入的人,一位拥有与你完全相同的愿景与稍有区别的技能组合的人。这个人能够起到制衡的作用。身边有了这样的人,你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胡思乱想,因为你知道有人会负责喊停。招揽到这样优秀的人

      巴:我手下也有这样的人,查理.芒格给我干了好几年了。查理说话你得掂量着听,因为我不管干什么他都说我在犯傻。他要说我“傻气十足”那我就真得多加小心了,不过如果他只说我是在犯傻,那么我就权当他支持我。

      听众十二:如果能改变自己生活的一个方面,你会改变哪一个?为什么?

      巴:我的年龄。(笑声)我从不回头看,从来不担心。我是一个十分幸运的人。我有可能比现在更好看,比现在更擅长运动。可那又怎么样呢?你手里有什么牌就得打什么牌,而且要尽可能打好。我出生那会儿,生而为美国人的概率只有五十分之一。要是投胎之前我就知道这个数据兴许就干脆就不冒这个险了(笑声)。但是我很幸运地生为美国人,拥有了不起的父母。现在回头再看,我实在没什么想要改变的。

      盖:你不是一直说希望自己的桥牌技艺有所提高吗?(笑声)

      巴:能讨到陪你打桥牌的老婆,你自己水平高低也就无所谓了(笑声)。有一回我问她:“你看这手牌怎么打?”她说:“你得先换个假名字再打。”(笑声)

      盖:我认为人最重要的资源是时间,利用时间的方式才是关键。每一年我都为自己安排的十分严格的计划,甚至还让鲍尔默给我的日程安排挑毛病。这样做很有用,因为我可以抽出更多时间与工程师以及客户们交谈,而且我很喜欢这么做,能让我感到兴奋并且集中精力。我总想确保自己只做最重要的事

      听众十三:假设说来,假如你们要与过去分离,放弃已经获得的一切,只保留三件有形或无形的东西,你们会保留什么。

      巴:这要看你如何定义“三件”了。我肯定希望保留我所有的经验。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在未来中能发挥作用。如果我失去一切的同时其他人不受损失,那我并不会特别难过。要是我拖累了别人我肯定会难受死的,恐怕永远也缓不过来。但如果只有我的钱消失一空,我还真不觉得就怎么样,因为我的生活方式不会受到很大影响。当然我还是会怀念私人飞机的……

      盖:你坐我的吧(笑声)。

      巴:我的饮食标准和在场大多数人都差不多……

      盖:他比你们吃得差多了(笑声)。

      巴:那得看你这个“差多了“是按照什么标准,但是我想你说得很对。在场同学目前以及未来十年里的生活方式和我并没有多大区别。因此我什么也不会想念。当然,没了钱就不能继续搞投资这一点确实有些不爽,因为我很喜欢搞投资。如果我的经验还在,兴许还能说服某人借给我几个钱好让我继续玩下去。我未必就想亲身尝试你这个实验,但是我觉得没钱的生活跟有钱的生活一样有趣,只要别人的钱别受损失就行。你说呢比尔?

      盖:我大概会重新从小作坊干起。从头再来的过程确实有其吸引力。我们这一行的尤其指出在于金钱的重要性并没有这么大。最近有人跟我说微软在业内的地位已经不可动摇了。我说你只要把微软的前三十名人才拉到其他公司去,局面立刻就会天翻地覆。首先我不仅会损失这三十个人,他们各自的追随者也会跟他们一起走。因此真正重要的不是什么有形资产,因为一切科技产品都会很快过时。真正重要的是人才,他们的办事方法以及彼此共事的意愿。放弃我已经拥有的一切固然很难。但是只要我的班底还在,重新创业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听众十四:最近的反托拉斯立法导致了很大的争议,在我的同学与同事当中引发了相当程度的对立,你们两个可能也因此失眠了几天。我想请问你们认为反托拉斯法案在美国商业界应当起到怎样的作用。

      巴:我不是专门研究反托拉斯的学者。八年前我第一次见到比尔,他是个很出色的老师,花了六七个小时总算把他的行当跟我解释清楚了。我是全世界最不懂科技产品的人,但是他跟我说得很透彻。然后我就为了关注微软走势买了一百股微软股票。这件事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是我的智商也就五十出头(笑声),其二是只要有我在他就不能搞垄断(笑声,掌声)。

      盖:《竞争法》的关键目标在于保护消费者,保证创新的新产品能够得到推出。如果你看看发展程度快慢不一的各个经济领域,个人电脑无疑是一个发展特别好的领域。在个人电脑出现之前,电子计算的价格只是稳步下降而已,个人电脑出现之后,电子计算的价格一下子就掉下来了。软件的种类与质量也有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提升。在今天,新兴软件公司的数量,涉及软件的工作岗位数量,软件领域的投资水平,软件股票的上市数量,一切的一切都已经达到了顶峰,远非三年前可比。消费者们其实过得很不错。所以《反竞争法》居然会引发这么大的争议多少令人意外。幸亏司法部门恰当地检视了事实,使得竞争能够以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进行。法案刚刚出台的时候我们就没有怀疑过这一点。

      听众十五:很多人都认为,二位的公司之所以成功是受到了你们各自的热情、领导能力与技能的驱动。你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公司在后盖茨与后巴菲特时期要如何发展?

      巴:你这话的前提假设就不对。我是真心打算干到死后五年再退休。我已经为接班人预备好了通灵板,到了那边也能和他保持联系(笑声,掌声)。但是通灵板的问题在于这玩意儿不管用。我手下有很多优秀人才,完全能做到我现在的程度。我们已经在伯克希尔董事会里把他们全都挑出来了。我已经准备好了遗书,题目叫做《昨天我死了》,里面安排好了公司的运作方案。所以全都安排好了。遗书的结尾我是这么写的:“根据口述整理,并非亲笔。”(笑声)

      盖:我的态度和沃伦差不多。我想尽可能长时间地做我目前这份工作,比方说再干十来年。尽管我希望能尽可能长时间地与微软保持联系——毕竟这是我毕生的事业——但是我的确会在恰当的时刻将CEO的位置交出去……

      巴:今天的同学们当中有合适人选吗?(笑声)

      盖:对于公司来说这是十分重要的改变。有时你能找到比你更出色的人,有时找不到。我的确对于毛遂自荐的人很感兴趣。这份工作自有其乐趣。(笑声,掌声)

      主持:我们诚挚且热情地再次感谢比尔.盖茨与沃伦.巴菲特造访华盛顿大学商学院。请大家以最热烈的掌声与我一起向二位表示感谢。(热烈掌声)

    • 家园 (12)John Spong:耶稣神学的重塑

      今天我想谈一下基督教的核心象征。我想要尝试回答一个耶稣本人提出过的问题。根据马可福音的记录,耶稣在一个名叫该撒利亚腓立比的村庄问门徒:“人说我是谁?” 二十世纪德国著名路德宗学者兼殉教者迪特里希.潘霍华曾经把这个问题换了个更主观的问法,以便联系到我们每个人。在他看来,“问题并非‘基督是谁’,而是‘基督对于我们来说是谁’。”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这个世纪,拥有了我们对于世界运行机制的了解之后,我们要如何在二十一世纪回答这个问题。

      在我看来,传统的范式显然已经不顶用了。传统思想认为超自然的上帝高居天穹之上,以超自然的力量在人间施行奇迹。为了拯救罪孽深重的人间,祂借助童贞玛利亚化身为人,并且死在了十字架上。这套概念违反了我们对于天体物理学、物理学、宇宙学、生物学、生殖学以及因果律的一切了解。如今我们的绝大多数宗教实践其实都是在为这具神学死尸进行人工呼吸。给死尸进行面部拉皮手术是不能使其活过来的。假如我们找不到其他方式来讲述基督的故事,基督教将注定没有未来。

      我姑且用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日常场景来说明一下吧。后天是周日,到时候我要在缅因州布斯湾码头教堂布道。布道结束之后,我还将有幸为一位密友的初生孙女施洗。我将要把这个宛如无价之宝的小姑娘抱在怀里,念诵一段源自现代社会世界观出现之前很久、如今听起来简直莫名其妙的礼拜辞。我之所以为这个孩子施洗是为了宽恕她的罪孽。可是你要真让我把她的罪孽列举出来,我只能张口结舌。据我所知,就目前为止她还从没抢过银行,从没有通奸行径,从未撒谎骗人或者不敬长辈。她的确喜欢时不时地给别人制造麻烦,不过话说回来所有的婴儿都是这么个结构,一头安装着高音喇叭,另一头安装着毫无责任感的排污渠道(笑声)。在施洗期间,我将会要求她的父母与教父母代替她宣誓,承诺她将会弃绝肉欲与魔鬼的世界,听起来似乎从小就要向她输入成为修女的程序。

      几百年来,神学家们辩称这些词句并不指涉这个孩子的实际恶行乃至实施恶行的潜质,而是涉及全体人类生命的某种特质,不妨将这种特质称作自我中心或者自私。他们甚至还为这种特质起了个名字叫“原罪”。任何人都无法摆脱这种特质,因为当初上帝创造了完美的人类,而人类却堕落到了不完美的境地,原罪就是这一堕落的结果。需要了解的是,这套神学理论对于基督教经验来说并不正宗。原罪神学最早出现于三四世纪希腊语二元论地中海世界。基督教离开犹太子宫之后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逐渐成型的。也正是在这里,基督教会成为了异邦人的教会。例如希波主教圣奥古斯丁这样的人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圣经,并且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一套世界观。根据他们对于人性或者说人类学的理解,他们以创世记的最初几章为基础形成了一套神学。

      奥古斯丁恐怕认不出我们今天的创世记版本,他并不知道世界在七天内受造而成的故事。创世记第一章其实是一首赞美诗。犹太人创作这首歌颂造物神的赞美诗的时候要么身处巴比伦之囚时期,要么刚刚返回家乡不久,总之这首诗创作于公元前六世纪。他也不知道这首诗的原型是一首犹太人在囚禁期间接触到的巴比伦诗歌。他更不知道这首诗原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立安息日源自创世之初的神圣地位。于是他就把这首诗的内容照单全收了,因为圣经的文字来自上帝。

      同样,这些神学家也并没有意识到创世记的第二三章——亚当、夏娃、蛇与伊甸园等等——与第一章并非出自同一位作者。他们并不知道第二三章比第一章要早出现五六百年。他们以为一二三章的故事线是延续下来的,都出自上帝的叙述。于是他们就把一二三章放在一起,借此形成了一套神学与人类学,或者说上帝观与人性观。然后他们就用这套理论来解释人类生活当中一切他们觉得自己并不理解的现象。创世记第一章声称世界受造之时是个完美的所在,人类也是按照完美的形象创造出来的。所以这些神学家们就问,邪恶究竟来自哪里呢?他们在二三章当中找到了答案。这段比第一章还要古老五百年的文字提供了一种可能。四世纪基督徒并不认为这两段文字没有关系,而是将其拼接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因为一切都是上帝的言语,所以一切都很完美。上帝创造了完美的世界,又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因此人类也像上帝一样完美。但是人类搞坏了上帝的完美造物,他们违背了上帝的意旨,吃下了知善恶智慧树上的果实——不是苹果,苹果是热罗尼莫搞出来的,我对此感到很遗憾,因为将喉结称作“亚当的苹果”的确很形象——吃下果实之后,人类就败坏了自己。根据这套神学,上帝所有的造物都因为人类而遭到了败坏。

      这个源自四世纪的信仰对于此后的人类生活造成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正是因为这个所谓的堕落之举,蛇类今天依然要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正是因为堕落,女性生产儿女才会多受苦楚。正是因为堕落,人类必须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而且土地必然长出荆棘和蒺藜。正是因为堕落,人类才被驱逐出了伊甸园。借用斯坦贝克的说法,如今我们只能在伊甸之东勉强求活。这些神学家们还辩称,正是因为人类堕落的深远后果,一切活物都必然死灭。死亡并不自然,而是对于原罪的惩罚。因此我们不可能逃避堕落的后果,任何人都无法自救。根据这套神学的发展,获救的唯一希望就是上帝从外太空降临人间施加援手。

      正是出于这种对于邪恶来源的分析,他们开始讲述耶稣的故事。耶稣就是拯救世人的上帝的化身。因此基督徒将他称作救主,赎身者,拯救者。耶稣从堕落当中拯救了我们,从我们的罪孽当中拯救了我们。他是怎么做到的呢?他在十字架上献出了生命。按照这套神学,这种做法十分合理。如果你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这个故事其实绕得很。你我曾经犯下深重罪孽,活该遭受神圣惩罚。但是这惩罚远非我们所能承受。因此上帝转而惩罚耶稣,让他成为你我的替罪羊。耶稣为我们的罪孽清偿了上帝公义所要求的工价。这也正是我们要给婴儿施洗的原因,施洗是为了洗去我们每一个人因为亚当堕落而遭到侵染的罪孽。所以我们才会认为未受洗礼而死的婴儿必将永远无缘得见上帝。我们创造了一个怎样可怕的上帝啊!

      所以耶稣的故事也就是上帝拯救世人的故事。这位超自然的外在上帝需要一块降落场才能进入人世。所以就有了童贞玛利亚产子的故事。然后这位身陷人世的上帝还需要一个重返天界的平台,于是就有了耶稣升天的故事。就古人看来,这些故事很好地解释了他们对于耶稣的体验。因此他们甚至发展了反复诵念的经文,假设所有人都知道这些经文的意义,而且没有人会产生质疑。经文体现了这种想当然的真理。有一条经文是“基督为了我的罪孽而死。”假如你从没听过这句话,你这辈子肯定从没进过教堂。另一句经文侧重于基督教的礼拜仪式层面,声称圣餐礼世纪上是对于耶稣未来拯救我们而受刑十字架的最后时刻的重演,因此这句经文也将圣餐礼称为“牺牲弥撒”。

      这种神学有什么不对呢?根本就没有对的地方。不过这里我姑且先说四个主要方面。首先这套神学扭曲了我们对于上帝的看法。上帝成了食人的怪物,不懂如何宽恕,只有活人血祭才能使他心满意足。上帝成了一个宁肯杀死亲生儿子也要满足神圣正义感的父亲。这使得上帝成了一位终极虐童犯。凭良心想一想,谁愿意崇拜这样一位上帝呢?

      其次先这套神学扭曲了我们对于耶稣的看法。耶稣成了一个恒久的受害者乃至于享受苦痛的受虐癖,迫不及待地想要被钉上十字架,为你我的罪孽偿付工价。有时候我们干脆一直把他挂在十字架上不让他下来,从而固化我们的罪孽。

      再次这套神学扭曲了我们对于自己的看法。这套神学把基督教变成了愧疚与操纵的宗教。你我都成了满心愧疚之人。愧疚成为了基督教的主币,成为了永远分发不尽的礼物。我们现在成了基督杀手。耶稣之死都是我们害的。赞美诗里一再重复这条信息。圣公会赞美诗集就唱到:“啊,神圣的耶稣,汝受到了何等冒犯才钉上十字架!”还有“耶稣啊,是我不认你,是我将你钉上了十字架。”多么令人难以置信的愧疚信息啊。而我们还在一遍遍反复诵唱。谢天谢地教堂里的大部分人都是睁着眼瞎唱,根本不关心自己唱得是什么(笑声)。只要曲调不变,换什么词他们都能唱出来,一点影响都没有。

      所以基督教发展出了对于耶稣之血的拜物式崇拜。我们认为耶稣之血能够洗涤一切污秽,换言之人类已经肮脏得不成样子了。如果你信奉新教,你就会拿着基督的鲜血当成洗澡水。正如赞美诗里唱得那样,“在血中沐浴,在血中得救”。圣水池里装满了耶稣的鲜血。新教赞美诗当中充满了鲜血淋漓的篇章。如果你信奉天主教(我这里不仅仅指的是罗马天主教),耶稣之血就成了圣餐礼上的饮料。这回你倒是不用鲜血来洗澡了,而是干脆把鲜血喝了下去。总之新教徒更关心肉体罪孽而天主教徒更关心精神罪孽,而基督之血在两方面都有去除顽渍的奇效。这样做的潜台词就是我们全都无比罪恶、邪恶且肮脏。

      所以我们才会去教堂。我们花费了如此之多的时间祈求上帝开恩。对上帝说这种话倒是多么奇怪。“发发慈悲吧!发发慈悲吧!”有时候我们还嫌这么说太累人,直接动用希腊语, Kyrie eleison。什么人才会乞求慈悲啊?在我看来,战抖的儿童在施虐的父母面前、待罪的犯人在掌握生杀大权的法官面前才会乞求慈悲。但是如此定位人与神的关系真的合适吗?基督教教会的信息决不能一味以罪孽为核心,罪孽与愧疚产生不了生命。我还从没见过哪个孩子通过这种方式自立自强的。如果家长让孩子坐在膝头,说道“孩子,你生来有罪,你毫无价值,没有上帝你什么都不是”,这孩子还能健康地长大成人吗?看看如今某些成年基督徒的德性我们就知道了。

      最后这套神学的市场已经大不如前了。我们早已不再按照如此古老的思考模式来考虑世界与人类的起源了。除了宗教以外,世界各地的各种思想全都与时俱进了。1859年的英格兰,一位曾经想成为圣公会牧师,名为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的人出版了《物种起源》这本书。从那以后,基督教教会的许多部分一直在以他们所信奉的前现代化史前人类起源观念为名与达尔文为敌。达尔文提供了一套十分不同的人类起源观念,并且对于邪恶的由来做出了十分不同的解释。达尔文认为,从来没有完美的造物,也从来没有完工的造物。生命是不断演进不断变化的过程。生命不是静态的,而是通过过去三十八亿年的演化产生的,从单一细胞演化成了你我这样具有自我意识的复杂聚合体。想想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吧。假如从来没有什么完美造物,自然就不会有脱离完美境界的堕落,哪怕仅仅在比喻层面上都不行。既然没有堕落,自然也就没有拯救的必要,你也就根本用不着被重新恢复到一度享有的高位之上。这一来整套体系就土崩瓦解了。我们对于人类生活、上帝与耶稣的理解全都要推倒重来。

      宗教对于人类的定义根本就是错的。今天在场的听众们绝不是一群堕落的罪人,而是一群尚未实现完满人性的凡人。我们不需要救主,而是需要一位能够给我们带来力量、激励我们从当前境界出发最终实现全部潜能的存在。这是一种十分不同的应对人类生活的方式。

      所以请允许我在不伤及经验内核的前提下剥离宗教过往为这段经验提供的解释,看看原本的经验究竟包括什么内容。为什么人们会围绕着耶稣构建起一套如此复杂的神学体系呢?为什么人们会将耶稣视为上帝派来征求堕落造物的救主呢?他的生平必然有非凡之处,才会使得人们认为应当用上述理论来解释他的权柄。他究竟怎样不同寻常呢?莫非因为他是一位行奇迹者吗?恐怕并非如此。基督教提供的任何证据都无法表明公元一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人们曾经将奇迹与耶稣的回忆联系在一起。莫非因为他降生于奇迹之中吗?恐怕并非如此。关于耶稣奇迹降生的记录最早在一世纪九十年代才出现,此时距离耶稣遇害已经过去六十多年了。莫非因为他有起死回生走出墓穴的大能吗?恐怕同样并非如此。假如你熟悉福音书的创作根源与圣经传统,就会知道将复活解释成为肉身还阳的说法并不见于马可与保罗的作品,在马太福音当中倒是有些暗示,但是这个理念真正大行其道还是在路加福音与约翰福音当中,而这两部福音的创作距离耶稣降生已经过去了九十多年。从此之后复活节才转变成了死尸复苏的纪念日。

      那么耶稣的力量究竟蕴藏在哪里呢?人们为什么会责无旁贷地诠释他的生平呢?我在这里姑且贡献一点愚见。当我透过福音书与基督教传统审视耶稣生平的折射映像时,我看到了一位打破藩篱的人物。在我看来,耶稣的生平极其有力地确立了我们内心深处的人性,使得我们有条件拆除为了确保生存而环绕周身竖立起来的工事。在我看来,耶稣的生平与权柄激励着我们放胆超越一切活物全都具备的、位于DNA最深处的生物学求生本能。正是这种生物学本能而不是罪孽才使得我们一个个都以自我为中心。在我看来,耶稣激励我们放下恐惧,放下追寻身外之物的纠结。他所代表的理念激励着我们寻求内在价值。在我看来,耶稣激励我们思考新的意识,思考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我不认为耶稣是教条规范的对象,而是人类生命的体验者。

      我们简单浏览一下新约吧,充分领略一下这种理解耶稣的方式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首先来看看保罗的头两封使徒书,也就是写于公元52年的哥林多书。根据保罗的说法,假如你在基督里,界限就会退去。在基督里不拘是犹太人还是希腊人,是为奴的还是自主的,是男人还是女人——我敢肯定这条原则还可以继续推进下去:在基督里不拘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不拘是犹太人还是穆斯林,不拘是天主教徒还是新教徒,不拘是东正教徒还是归正教徒,不拘是逊尼派还是什叶派——如果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换句话说,在基督里我们能回归人性的最深本质,不必再忙着为了树立自己而打击别人,不必再挖空心思证明自己在各方面(包括宗教方面)高人一等。

      再来看看最早问世的马可福音,看看耶稣复活之前的最后一个故事。耶稣已经死在了十字架上。这时马可居然特意安排了一个不洁的异邦人守在十字架下面,并且让他诠释了耶稣的意旨。此人是个罗马士兵,一个未经割礼的不洁者。他抬头仰望这个凭借自身自由彻底捐弃自我,从未反击过自己的刽子手的人,不由得脱口而出:“神一定便是这样!”越界之爱的自由,放弃生命的自由。当然新约里面的具体行文不是这样,而是“这人真是神的儿子”,就好像这个士兵刚刚看过尼西亚会议神学考试的标准答案一样,这条教义还要再等三百多年才会出现呢。他实际上想说的是:我看到了人类凭借自身能力打破藩篱献身捐躯的可能,我正是在这里见到了神,无论你如何定义神。

      再来看看随后问世的马太福音。根据马太的说法,耶稣降生之时天空出现了一颗昭示天下的明星。星星的特别之处在哪里呢?星光并不会仅仅照耀犹太人的土地,而是照耀整个世界。这颗明星引领人们穿越了部族的藩篱,领会了身而为人的更深层含义。不要忘了,三位博士都是异邦人。正是耶稣引领他们打破了疆域与恐惧的束缚。他们可不是刚刚离开化装舞会的游客。一旦真正理解了这个故事,你就会意识到其中的含义多么伟大。而且从经验主义角度来说这个故事在圣经中曾经出现过。在以赛亚书60章写道,君王们将要骑着骆驼前来,奉上黄金与乳香——听上去有点耳熟是吧。我听见有人问“没药在哪里?”之所以还会牵扯上没药是因为没药产自示巴。撰写福音书的犹太头脑于是想到:之前不是另有一个关于示巴的故事吗?不是曾经有一位示巴统治者造访过另一位犹太国王吗?于是他们就翻出了示巴女王访问所罗门的故事。这位女王随行携带的国礼就是大车装载的香料,而在当时的中东最主要的香料就是没药,一种香气扑鼻的树胶。马太可不是在记述历史,而是在诠释耶稣经验的力量。无论耶稣究竟代表什么,都将这个世界带入了人性的新时代。

      再来看看路加福音。路加是唯一一位描写过犹太五旬节的福音书作者,这个故事位于使徒行传第二章。故事的引人入胜之处在于,当上帝降临在基督徒群体头上的时候,他们全都被圣灵充满了——他们的宗教信仰并没有得到强化。上帝知道人世间的宗教已经太多太多了。他们并没有变得更加虔诚,而是在上帝的抬举下超越了部族的区分,关闭了自己内心的安保系统。然后他们就发现自己能用众人的乡谈说话。因为人类之爱的语言是普世的。这个故事的重点不是记述神迹。彼得没有在一夜之间学会说汉语或者德语。不要这么拘泥于文字。

      最后再来看看约翰福音。约翰福音当中有一个许多人都没注意到的细节,就是耶稣的荣耀时刻。不是复活,不是升天,而是被钉上十字架的时刻。根据约翰的说法,耶稣正是在被钉上十字架的时刻才将人们聚拢在了自己周围。因为在约翰看来,十字架之刑体现了耶稣运用自己的自由。他在爱当中为世人舍弃了自己,甚至就连那些正在杀害他的人也包括在世人当中。这是对于人类含义的新看法。

      因此神性绝非人性的对立面。神性就是最深切的人性。我们任何人想要获取神性的唯一方法就是深入彻底实现人性,坦然接受神性在我们心中以及通过我们所带来的一切。声称基督徒相信耶稣具有神性其实就是声称基督徒相信耶稣具有完满且自由的人性。耶稣成为了我们用来体验上帝的容器,无论我们心目中的上帝是什么样子。只要你刮去关于福音书的一世纪解释,就会发现完满的人性与神性无异。

      如果要我挑选我最喜欢的新约经文段落,我会选择约翰福音当中的一段。单纯只看字面意思并不足以完全体现这段经文的感染力,有必要对其稍微演绎一番。因此在我的脑海中,耶稣当时正在与门徒们对话——别忘了这段文字成形于耶稣死后七十多年。门徒们问道:耶稣啊,请告诉我们你为何而来?你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坚定我们的宗教信仰吗?耶稣说:不是。上帝知道人间的宗教早已经太多了,而且其中相当一部分都很邪恶。我来不是为了坚定你们的宗教信仰。耶稣啊,你是要让我们变得道德且公义吗?耶稣说:也不是。根据我的经验,十分道德且十分公义的人很懂评断,却一点也不懂爱。我来不是为了设立道德与公义的标准。耶稣啊,你是要把真正的信仰带给我们吗?是为了让我们成为正统信徒吗?耶稣摇头说道:还不是。根据我的经验,自信掌握真正信仰的人总喜欢躲在防御工事里向外面的人们开火。这样的人已经够多了。越发心神向往的门徒们问道:那你究竟所为何来呢?耶稣的回答至今依然回荡在世界上的每一个基督教敬拜场所。他说:我来,所以你们能得生命,所以你们能得富足。信仰不在于使人虔诚、道德或正确。信仰的要义在于号召人投入生活,号召人实现完全的人性。我们不必寻求拯救,我们需要彻底做人。我们不必重生,我们需要成长。套用潘霍华的观点,成为基督徒并不意味着成为信仰宗教的男女,而是意味着成为完整无缺的男女。完整无缺的人性能够步入神圣的范畴。

      我们从有意识的生物演化成了有自我意识的生物,就是为了进一步踏入了所谓的大同意识。按照基督教传统生活就意味着接受挑战,竭尽所能活到极致,爱到极致,发展成长到极致,成为向所有上帝子女传播生命与爱与自由的力量。在我的宗教观念当中容不下那些全靠拆毁别人来树立自己的人,容不下那些将有别于自己的人斥为反常从而标榜自己如何正常的人。耶稣的召唤就是爱、生命与存在的召唤。这也是我追寻耶稣足迹的原因。因为耶稣的道路能引领我实现自身的完满,能让我与神圣合而为一,与人类大家庭的所有不同部分合而为一,超越一切阻隔,珍视一切生活。所以我的兄弟姐妹们,我恳请你们从此时此地出发,踏上各自的朝圣之旅,毕竟这是唯一的起点。从此时此地出发,努力活到极致,爱到极致,破除一切藩篱,鼓足勇气彻底实现自我,从而帮助他人彻底实现自我。我相信,这就是通向上帝意旨的门户。谢谢大家。

      • 家园 附注

        John Shelby Spong(1931.06.16-):前任美国长老派教会纽瓦克主教(1979-2000),自由派新教神学家。本次演讲举行于2012年7月的一次肖托夸集会,这是Spong为期一周连续讲座的第五场暨最后一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DNz2Ifn9k4

    • 家园 John Boswell:犹太人、同性恋与骑自行车的人

      今天的主讲题目叫做《犹太人、同性恋与自行车骑手》。这个题目源自凯瑟琳.安.波特的小说《愚人船》。小说的主角不得不与一名纳粹同情者同船共渡,后者不住嘴地将犹太人称作世间一切问题的根源。都是因为他们欧洲才陷入困境,都是因为他们社会体系才会崩溃,都是因为他们一切有名无名的邪恶才会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最后主人公实在听烦了,于是有一次在纳粹同情者抱怨“都怪犹太人”的时候他插了一句,“没错,都怪犹太人和骑自行车的人。”纳粹同情者愣了,“骑自行车的人?这和骑自行车的人有什么关系?”主人公答道:“这和犹太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今晚我想谈一下为什么犹太人、同性恋或者任何社会群体会遭到指责,为什么社会规定某一套行为可以接受而另一套行为则不行。首先我想举一个分类学方面的例子。据说中国古代某部百科全书将动物分成十四大类,分别是:一,属于皇帝的;二,遍涂香膏的(笑声);三,驯服的;四;乳猪类的;五,海妖类的;六,炫目的;七,野狗类的;八,包括在这套分类法当中的;九,发疯的;十,无数的;十一,用极其精致的驼毛笔画出来的(笑声);十二,其它类的;十三,刚刚打碎花瓶的;以及我个人最喜欢的十四,远看像苍蝇的(笑声)。等到本次演讲的末尾,大家就知道这段引文的意义何在了。

      我尤其想要细谈的是影响某个社会为公共场合与私人生活设立可接受行为标准的各种因素,这些标准如何得到确立,以及这些标准与社会福祉以及社会成员——这是两回事——之间的关系。我这里着重关注两个少数群体,分别是犹太人与同性恋。为了讨论公共与私人标准,我将这个话题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古代世界,即希腊-罗马的地中海世界,时间大概是公元前400年到公元400年之间;第二部分是天主教欧洲世界,时间大约是公元400年到公元1800年左右;第三部分是工业化西方世界,时间大约是1800年到现在。

      在古代世界有两条得到广泛接受的标准(当然我不是说从它们从统计学角度得到了每一个人的接受)。个人层面的美德标准被称为arête,这个词勉强可以翻译成为“卓越”或者“美德”。公共层面的良好行为标准即成为一个好公民,也就是公民身份。美德是个人标准,不过某些美德比其他更加值得钦慕,一般由哲学家来确定哪些美德更高等。公民身份与私人行为无关,而是公共问题,基本上取决于怎样有益于城邦或者国家。良好公民身份的组成要素一般由立法决定,尽管要通过教育与哲学告知社会成员。立法的权力掌握在立法机关手里,即罗马元老院,具体决策则取决于元老院成员的智慧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这一原则在罗马形成了一句口号:“maior et sanior pars”。“maior et sanior pars”决定了在罗马共和国成为一名好公民都要做些什么。“maior et sanior pars”是一句很有趣的双关语,因为这句话可以意味着“较为年长且更有智慧的人们”,又能表示“人数较多且更有智慧的人们”。罗马人在这里表现出了狡黠且务实的模棱两可态度。人数较多的一方凭借人数优更容易将自己的想法施加于少数派,而少数派想要反其道而行则不那么容易。但是“maior et sanior pars”还有另一层隐含意思:较为年长或者人数较多的人们也积累了更多的智慧。古代社会一般认为arête与公民身份是并行共存的,但是arête可能显现在非公民、女性、敌人甚至等而下之的蛮族身上。arête的个体性意味着其与绝对真理全然无关,而公民身份则与任何继承而来的特质无关,而是取决于有意识的个人选择。一旦成为良好公民的前提条件确定下来,是否尽力满足这些条件就成了个人的选择。例如维吉尔就曾经歌颂过卢基乌斯.尤尼乌斯.布鲁图斯以叛国罪处决亲生儿子的行为。诗人在这里忽略了自然的父子传承,认为布鲁图斯弑子的行为表明他是一位好公民。维吉尔专门为这件事留下了传诵千古的名句:“Vincet amor patriae”——“对于祖国之爱必然战胜一切。”

      在第二阶段,也就是天主教欧洲,罗马人的现实主义务实做法转化成了基督教当中特别新颖且引人入胜的理念,尤其是在公共领域。立法机构通过年长者或者多数人的集体智慧来决定良好行为标准的“maior et sanior pars”做法转化成了基督教教会“集体化真理”的理念。这种做法不仅用来务实且有效地运作国家,还成了揭示神圣真理的手段。例如当基督徒在圣父圣子的本质究竟是相同还是相似的问题上僵持不下的时候——你们可能觉得为了如此飘渺的题目而大费周章是在令人费解,但是当时就是这样——生活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基督教教会举行了尼西亚会议。而他们解决问题的具体手段则是投票。考虑到这次会议是由罗马皇帝召开的,他们会这么做也不奇怪。投票开始十分钟之前,如果你是相似派,那么你只不过是少数派。投票结束十分钟之后,如果你还是相似派,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如果考虑到这次会议的重大成果,这种做法可能并不像看上去那样傻。但是归根结底,这种做法的核心思想在于真理可以通过开会投票来决定。全体与会人员可以称作kata holon,意为“根据全体意见”。我要强调的是,尽管这种做法看上去很可笑,但并不一定就不正确。一件事情完全可以既可笑又正确。不过我确实认为这样做有些可笑(笑声)。一旦会议全体做出了决定,而且你也认同kata holon做出的决定,你就成为了公教会信徒或者说天主教徒,因为你承认会议在真理问题上的权威。天主教徒就是通过全体投票这种有趣的方式认同真理的人。

      这样一来,在天主教欧洲就出现了一套衡量某人在公共语境下是否表现良好的主要标准。这就是所谓的正统。正统即具有与全体会议所揭示的真理相一致的观念。拥有正统观念成为了天主教欧洲公共领域好公民的标志。各种会议一直在不停地通过投票来界定正确观念。尼西亚会议确定的基督与上帝本质相同,但是没有进行进一步阐述。于是就有一群名为聂斯托里派的人们认为既然基督既有人性又有神性,那么他必然有两种本质或者两种位格。于是在431年的以弗所会议又进行了一次全体表决,谴责了聂斯托里派的立场,认为基督只有一个位格。接下来一性论者又认为基督只有一种本质,于是教会只得再次召开会议并且投票决定基督虽然只有一个位格但同时却有两种本质(笑声)。这种做法虽然看上去好笑,但却有着十分阴险的侧面:那些不认同全体会议意见的人们往往会在不久之后遭到国家的排斥,失去权利乃至生命。当时的人们并不是充满偏见的执拗之辈,他们只是真心实意地相信全体会议可以确定真理的是非。反对真理就等于反对上帝,因此非常危险。

      作为全体会议真理在个人层面上的对应物,古代的美德转化成为了道德。当然我们可以说任何社会都存在道德,但是西方社会的道德以及我们的道德观念确实因为受到天主教影响而具有不同其他的细微特征。道德(moral)一词衍生自拉丁语“mores”。Mores与道德完全不是一回事,大概位于“礼节”与“正义”之间。我能想到的最贴切的英语表达方式是英国人的说法:“不能这么做。”(It isn’t done)(笑声)。“我们不给孩子们起名狗剩子,因为不能这么做。”(笑声)但是你也可以说“我们不能猥亵儿童,因为不能这么做。” “不能这么做”既可以修饰鸡毛蒜皮又可以修饰大是大非。但是这种说法以英国人特有的含蓄回避了一个问题:不能这么做的权威依据是什么呢?“不能这么做”意味着“这不是我们的习俗”,不是你有意归属的那群人的习俗。这就是罗马人所谓的mores。由此衍生出的说法还有mores maiorum,年长者或者多数人的习俗。

      但是随着哲学真理可以通过会议投票来决定的理念在天主教欧洲越来越深入人心,人们逐渐觉得多数人的习俗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神意,换句话说就是kata holon的行为。基督徒当中最常见的做法成为了道德。最常见的行为成为了善行。决定基督本质的会议也开始越发频繁地将基督徒群体的最通常做法树立为规范(kanones)。规范与道德的显著特点在于这两者是逐步累积的,而且是不可逆的。一旦某种行为被树立为全体同意的规范,就再也不能从记录当中遭到抹除了。三世纪教会会议的决定在十世纪法国与十九二十世纪美国都同样适用。这时的美德(virtue)虽然还是形容道德表现的词语,远远超出了习俗与礼节的范畴,甚至与符合教会会议确定的绝对真理不无契合,但是这个词与arête所代表的“卓越”含义却未必相关。美德就是服从与遵从。圣奥古斯丁曾经说过,要想具有美德,就不能违逆律法、自然或者习俗。如此消极的循规蹈矩实在令人瞠目,德行不需要满足更高层的要求或者体现更高层的善,只要不违背律法、自然或者习俗就行了。对于基督徒来说,道德就是经由全体同意的实践。

      到了第三阶段的现代世界,所有这些区分可接受与不可接受行为的概念都遭到了诸如“健康”、“恰当”、“常规”或者“正常”等术语的取代。这里要特别注意“正常”这个词,因为这个词的含义很像kata holon,指的是多数人的行为,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比起天主教的道德观更加始终如一。比方说大多数人都撒谎,这并不能使得撒谎成为道德行为,但确实能使其成为正常行为(笑声)。正常与否一般是由观察决定的,或者说人们一般认为是由观察决定的——注意我这里说得不是“经验性”观察。一般来说,正常的标准是由学者、科学家与医学界人士确定的。在现代世界里,在效力上相当于天主教教会会议全体意见的标准是十名医生当中九个人达成的一致意见(笑声),后者在现代世界的力量就像前者在古时候一样大。心理学界定了心理正常的标准,而医学则界定了肉体正常的标准。古罗马的公民身份与天主教欧洲的正统理念在现代社会并没有严格的替代品。在公共领域当中最接近私人领域“正常”标准的对应物就是“忠诚”。最接近公民身份的现代行为就是忠于国家、忠于政府或者忠于体系,无论是资本主义体系、共产主义体系或者天主教体系。在现代世界,如果你是正常的,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认为你也是忠诚的。但是假如你不正常,那就不得不主动证明自己的忠诚。

      我大略地从古代到现代梳理了一遍,现在我要回头看看我自己设立的分歧,看看上述的三套社会体系对于生活其中的活生生个人有什么影响。下面我要描述一个少数群体的经历,这个群体可能是犹太人,也可能是同性恋,你们需要根据我的描述来进行判断。进行判断的尝试本身就能揭示很多问题。

      ——在古代世界,这个群体发展得十分繁盛。许多社会成员以及作家们都认为他们不同寻常,而其他人则并不认为他们有什么特殊之处。这个群体内部的意见也有分歧。一部分人自认为是一个特殊群体,另一部分人则不这么认为。群体成员从未遭受过司法歧视,就算当真官司缠身也是因为他们的特定行为而不是因为他们被别人当成了特定群体。群体成员当中多有社会地位显赫之辈,全体社会都认为他们既可以具有arête又可以拥有公民身份。其他社会成员与他们之间的唯一问题在于这个群体过于排外,外人根本无法加入。

      ——在信奉kata holon真理与道德标准体系的天主教欧洲,这个群体确实遇到了一些问题。一开始先是有几位作家——尤其是狂热派作家——向他们发难。这些作家认为这个群体的与众不同本身就是针对基督教公认真理的反对与排斥。有些态度特别激烈的作家甚至呼吁基督徒不要与这些人打交道,一方面因为这些人的神学地位低下且道德恶劣,另一方面更是因为这些人与其他人的本质不同。还有人进一步声称这个群体“遭到了邪灵附身,败坏与放荡致使他们堕落到了猪狗的层次。他们一心只想满足欲望,他们是暴戾的杀人凶手。”(有趣的是,仅凭这段评论我们很难断定这里究竟说的哪个群体,因为看上去这段评论与两者的各自特性都拉不上关系)。查士丁尼和狄奥多拉沿袭了一系列此前的罗马法律,限制这个群体担任公职的自由。还有些文学作品声称这个群体威胁到了儿童的健康成长。

      ——但是总体而言这个群体在基督教时代当中直到1100年左右都过得还算不错。社会主流观点认为这个群体具有自己的真理与美德。而且尽管他们与众不同,却依然可以符合道德标准。这些人在十到十二世纪的欧洲社会各个阶层当中都不容忽视,他们在宗教与智识发展方面颇有影响力,对于学术与文学的复兴以及亚里斯多德科学体系的重新引入发挥了重大作用,中世纪的人们也因此将这个时期称作十二世纪文艺复兴。群体当中的许多成员都颇受时人仰慕,尽管人们都很清楚他们的与众不同。

      ——大家应当注意到我这里描述的社会现象并不是一刀切式的。事实上任何人类行为都不能通过一刀切的方式进行描述,尤其是在古代社会。古代欧洲社会结构的变化往往要历时良久才会完成,而不像今天的迪斯科风潮一样可以在一夜之间席卷全美(笑声)。而且许多社会体系都是彼此重叠的。在天主教欧洲,遵从国家的旧理念就与正统信仰的新理念在真理与美德的问题上重叠在了一起。发生这种混同的原因很多,其一自然是因为天主教教会在欧洲大部分取代了罗马帝国政府的职能,其二则是因为许多社会当中的人们都喜欢保持旧有的意识形态并将其与新意识形态相混合,中下层阶级的社会成员尤其如此。正如你们当中的很多人早就知道的那样,基督教当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只是老式宗教与社会结构的改头换面而已,例如许多维纳斯与丘比特的雕像都被基督徒直接改名,当成了圣母与圣子雕塑。

      ——到了十三世纪,在宗教问题上的不服从态度与不服从国家的行径发生了混淆。许多人都认为不好的天主教徒也就等同于不好的公民,拒绝接受国家的官方宗教就等于否认国家。总体而言,社会上层阶级对于这股思潮持否定态度,认为在宗教问题上未必完全正确的人也可以成为好公民并拥有自己的美德,但是下层阶级却越来越将道德与正统宗教等同了起来。而这个群体则在十三世纪开始遭遇到了真正的麻烦。人们认为他们有意识且固执地游离于公共福祉之外,他们拒绝接受公认真理的行为就等于妨害公共利益。他们成了极其危险的人物,沾染了无法治愈的恶疾,法律禁止他们与正统天主教徒接触,并且还越发要求他们要么遵守正统行为规范,要么遭受流放或者死亡。仅仅在一百多年前他们还在欧洲大部分地区深受尊重,但是从1250年到1550年之间几乎所有欧洲民法要么将他们当成罪犯,要么限制他们的自由,手段往往十分强烈。第一次拉特兰会议专门通过了谴责他们的教法,金口若望将他们与纵火犯、叛徒与杀人犯并列。道德劝诫文本将他们描述成为吃人的怪物,他们的不遵从行径尤其十恶不赦。文学文本认为他们是没有道德的畜类,对于基督教儿童造成了威胁。他们在社会主流眼中的形象遭到了极度扭曲,人们认为他们一眼看去就与遵从教规之人不一样。最终他们在欧洲彻底销声匿迹了几百年之久。

      ——我们今天当然很容易将十三世纪到十六世纪之间视为偏见横行的时期,但是这样说未免太抬举我们自己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对于心地善良的基督徒来说,想要决定基督教国家究竟要如何处理拒绝接受真理的人是一个极其棘手的问题。如何应对拒绝接受国家主流价值观的人呢?即便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这个问题也并不好回答。在古代世界这个问题并不难,因为当时国家就是唯一的价值评价体系,而私人活动则与公众无关。如果你是一位好公民,缴纳赋税,承担兵役,这就足够了。但是假如除了国家价值观之外还存在另一套更加绝对、有别于且高于公民责任的评价标准,也就是基督教价值观,我们又该怎么办呢?如果我们相信基督教价值的真实性,那又要如何看待拒绝接受这些价值的人呢?中世纪的人们对此并无明确答案,而且就算在今天我们的答案也没那么一清二楚。之所以我们今天对于这个问题并不像中世纪的人们那样感到如此头痛,是因为其中的宗教因素已经消失了。在十六世纪末,尽管个体基督徒依然相信自己掌握着真理,但是欧洲从整体而言已经失去了单一的宗教观。基督教宗教版图的极端多元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内讧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如何应对拒绝接受真理之人的问题。为了遵循你自己的唯一宗教真理,你就不得不听任你的邻居去遵循他的宗教真理。但是在道德领域情况则并非如此。尽管各路基督徒们在神学问题上争议颇多,但是他们在道德方面却很有共识。即便在今天依然有人认为,特定的私人行为不应当得到容忍,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些行为危害了国家、公众利益或他人利益,而是因为根据某一套特定的道德标准它们本质上就是恶的,而国家则有责任根据一套与公共利益全然无关的更高层次标准来惩恶扬善。

      ——那么这个群体在现代西方社会过得怎么样呢?一言以蔽之:大起大落。有时他们能得到完全的接受,有时又会遭到残酷的镇压。即便是在同一个社会当中也存在着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的大量不同观点。这个群体的社会地位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就可能上下颠倒过来,两个欧洲国家完全可能在同一时期采取完全相反的宽容或打压政策。自二十世纪以来,他们的染病者意象在基督徒当中逐渐不时兴了,取而代之的则是退化堕落的意象。他们被视为先天不足,与主流人群相比背负着遗传方面的缺陷。对这个群体敌意较重的地区认为他们在本性上与别人不同,一般的不宽容地区则仅仅认为他们有所不同而已。过去时代的刻板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流传到了今天,这个群体被人当作针对儿童福祉、特定种族或者国家的威胁,在某些方面心怀兽性或者不道德。在现代世界,好公民与正统宗教的概念被纳入了“正常”与“忠诚”的范畴。对于大多数现代人来说,“不正常”并不意味着就统计学角度而言偏差过大或者具有并非最为常见的特质,而是偏离理应遵守的常规。这种看法与天主教道德观不无契合。例如蓝色的眼睛或者特别高的智力并不会被称作“不正常”,尽管严格来说确实不正常。“不正常”这个词专门用来指代不应该的事物,而不是不常见的事物。如果你偏离了理应遵守的常规,在公众看来你就不是国家的一部分,而是成为了国家的敌人。不正常的人也必然不忠诚不正统。这种新瓶装旧酒的观点在社会上流行广泛,尽管上位者们很清楚这种观点有多么无稽。有时候上层阶级会主动出手为“不正常”设置定义,心理学家与医生会决定“不正常”这个词要用在谁的头上。但是公众依然会对于正常在政治与道德方面的重要性形成自己的看法。他们可能会接受将这个群体划定为正常人的科学标准,但是却未必一定就会因此而容忍他们。最有趣且在我看来最令人不安的问题在于,这个群体当中的很多人也很乐意自认不正常,就好比古时候他们也会自认自己不具备会议投票认可的真理与美德一样。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猜到我描述的究竟是哪个群体。实际上我从始至终都在同时描述两个群体。这两个群体的遭遇如此相似,实在令人着迷。金口若望对于两个群体的痛斥言语一字不差,查士丁尼法典干脆把两个群体放在了同一个句子当中。“纵火犯、杀人犯、叛徒、犹太人与鸡奸者”成为了十三世纪法典当中不道德或者不可接受人群的典型。反对这两个群体的道德论点也是一样的:他们不接受真理,无论是神学方面的真理还是道德方面的真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个群体之所以遭到打压都是因为他们与别人不一样。你可能会以为将病患意象套在犹太人头上不太容易,但其实并非如此。直到十六世纪,西班牙史学家所罗门.伊本.维加还在自己的文章当中将犹太教称作“无法治愈的恶疾”。十一世纪以来很多人都认为同性恋是疾病的一种,大阿尔伯特还特意指出这种疾病在富人当中发病率尤其高(笑声)。

      我曾经想过要在我的书里花大篇幅详尽地比较一下犹太人与同性恋在西方社会当中的地位相同之处,出于种种原因,最后我决定放弃这种做法。但是我依然认为这样做可以十分有效地讨论多数与少数群体关系方面的许多问题。现在如果我们稍微回顾一下上述三个历史阶段,换一个角度,转而考察两者地位的不同之处,就会发现这样做也很有助于我们理解历史。我们可以将“不同”分为三大类,借此考察社会标准对于少数群体处境的影响。第一类是“有区别但平等”,这一类人依然被视为身处正常人范畴之内。在我们的社会当中,此类不同包括高智商,金发碧眼以及左撇子等等。在美国,“有区别但平等”的典型范例就是你的新教派系出身。长老会信徒可能会认为卫理宗信徒死后注定要下地狱,但是他们绝对不会主张卫理宗信徒不能接受公立学校教育或者没有资格参加政治选举。不同在个人层面上很重要,但是在公共领域则是平等起到决定作用。第二类不同是“地位较低的圈内人”。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分类。“地位较低的圈内人”依然位于正常人的范畴之内,但是由于他们与多数人或者社会上的对照因素有所不同,就被贬低到了次一等的地位上。我很遗憾地说,世界上最典型的“地位较低的圈内人”就是女性。没有人认为身为女性是道德上的谬误,女性对于人类繁衍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因为她们是女性,所以就被推向了较低的地位。少数族裔也是“地位较低的圈内人”,这方面的典型则是印度种姓社会当中的不洁者。成为不洁者完全是命数使然,没有人认为不洁者应当被排除到社会之外,但是就因为他们是不洁者,所以就被剥夺了绝大部分我们所珍视的社会福祉。第三类不同是“圈外人”。“圈外人”完全得不到宽容,是刑罚与流放的对象。或者他们位于社会边缘,随时可能遭受暴力打击。他们全无社会地位可言,社会随时有可能跟他们翻脸,惩罚他们,流放他们,或者极其暴力地将他们处死。

      • 家园

        在古代世界,同性恋与犹太人一般处于第一类。当时的人们全无理由将他们贬低到较低等的地位,因为他们不仅可以具有arête,也可以成为好公民。古代世界宗教众多,犹太人整天都与密特拉教徒、琐罗亚斯德教徒、伊希丝信徒、西布莉信徒以及希罗众神信徒混同在一起。在古代社会的绝大部分,只要尽到公民义务,就尽管可以崇拜任何神祇。皇帝崇拜的问题的确存在,但是这个问题的严重性遭到了夸大。以使徒保罗为例,他是一位犹太裔罗马公民。前来逮捕他的罗马士兵发现他是希伯来人却自称罗马公民的时候确实吃了一惊。但是此后他依然获得了罗马公民应有的待遇。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因为自己的犹太出身而沦为了二等公民。同样,古代社会对于同性恋的典型态度也是“有区别但平等”。有诗为证:“宙斯曾经化身雄鹰,临幸了天神般英俊的甘尼米,也曾化身天鹅,与金发的海伦之母交欢。因此两者并不能加以比较,人各有好,取舍不同……”

        有时候,“有区别但平等”甚至还会进一步变成“有区别且更高等”。正如柏拉图在《会饮篇》当中借阿里斯托芬之口说道的那样:“凡是由原始男人切开而来的男人是男人的追随者,从少年时代起就爱和男人交朋友,借此表现出男子气来,他们喜欢睡在一起,乃至于互相拥抱。这种人是国家最有希望的少年,因为他们最富有男子气质。”我个人认为这段话有点用力过猛了(笑声),但是确实很好地体现了“有区别且更高等”的理念。

        甚至在早期的天主教欧洲,这两个群体依然共同属于第一类。许多虔诚的基督徒领袖都指派了专门处理犹太人事务的官员。例如虔诚者路易,他是虔诚的基督徒,坚信自己遵循着唯一真理,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任命“犹太事务总管”。当时的里昂主教发表了攻击犹太人的布道,而他随即就放逐了这位主教。他的廷臣当中有一位执事皈依了犹太教。在十一十二世纪期间,犹太人在很多社会圈子里都颇受尊敬。当时很多基督教著作当中都有hebraica veritas——“圣经应从原文著手”——的说法。人们认为犹太人早在基督徒之前很久就以最原本的语言掌握了上帝的真理。这是一套不同于基督教真理的真理,但不管怎么说照样是真理。当时的典籍也经常将犹太教单列出来作为三教之一:“摩西的律法、基督的律法与穆罕默德的律法”。

        同性恋的情况则更是如此。我的书中在这方面论述甚多,在此就不再赘言了。不过自从成书以来我又发现了一些新内容,例如早期教会就册封了好几对同性恋圣徒。其中最有名的自然是塞尔吉乌斯与巴克斯。他们是罗马军队里的两名军人,很受当时异教皇帝盖乌斯的敬重,以至于心怀嫉妒的小人向皇帝密报称他们两个是败坏人伦的基督徒(笑声)。为他们撰写传记的基督教作家特意点明了他们俩的恋人身份,但是这一点并未影响到二人的殉教。总之接到密报的皇帝要求二人向自己敬拜的异教神献祭并遭到了拒绝。皇帝眼看着自己一贯宠信的二人居然不尊敬自己的神灵,不由得勃然大怒,下令将两人套上女装,用铁链锁在一起,环绕罗马城游行示众。我要强调一下,强迫两人穿女装的目的绝不是羞辱他们的同性恋身份。考虑到罗马神话中最著名的同性恋就是大力士赫拉克勒斯,而且哈德良乃至于凯撒恐怕都有同性恋倾向,同性恋与女性化在当时根本扯不上关系(笑声)。女装的目的实际上在于羞辱他们的军人身份。但是这种羞辱手段对于塞尔吉乌斯与巴克斯全然无效。按照基督教传记作者的描述,二人在游行途中彼此唱和,歌声宛如出自一人之口。他们认为身着女装绝非羞辱,因为“我们都是基督的新娘,也是彼此的新娘。”于是两人先后殉教,其死状之惨烈我在此实在不忍细说。巴克斯率先殉教,而身陷狱中苦痛万分的塞尔吉乌斯则开始怀疑坚持基督教信仰是否值得。此时他那位已然就义的伴侣在他面前显灵,霞光万道,英俊无双,并且鼓励他“坚持到底,因为我将会是你的奖品。”(笑声)这段信息在各种早期圣徒传当中十分醒目,因为圣徒传当中极少涉及关于个人感情的描写,无论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这个故事也为同性婚礼提供了范式,这套范式从四五世纪一直沿用到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两名男性或两名女性会在天主教教堂里由天主教神父主持婚礼,两人会为对方带上冠冕,恰似正教仪式一样。即便在同性婚姻并不普遍的时候,“有区别但平等”的理念依然发挥着作用。比方说中世纪欧洲就有人关于异性与同性之爱的相对地位高下问题进行过辩论,存世的三份辩论记录当中拥护同性之爱的一方赢下来了两份(笑声)。

        但是同样也是在这些社会当中,这两个群体有时也会沦为“地位较低的圈内人”。在古代世界,这一点的原因往往是由于排他性。比方说罗马帝国里的犹太人就会因为拒绝参加帝国的公共宗教仪式或者与罗马公民交往而招致鄙视。他们依然是正常社会秩序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拒绝彻底参与社会活动,致使在地位上低了一等。同样,专一于同性恋的男性往往也会被视为低等,原因有二:其一是子嗣的问题,生育子嗣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责任,而专一于同性恋的男性想要生育子嗣未免有些棘手(笑声);其二,男同性恋性行为当中的接受方往往会被视为缺乏男子气概,因为女性作为“地位较低的圈内人”被排除在了公共活动之外,所以与女性角色相近的同性恋男性也难免受牵连。从性别歧视主义的角度来看,接受型男同性恋并不恶心或者可怖,只是不够好而已,就好比住家当中的仆役:担任仆役也没什么不好,但是毕竟不如家主。

        到了十二世纪,“地位较低的圈内人”理念在西欧依旧十分流行,而“有区别但平等”则主要流行于东欧与叙利亚。关于犹太人的看法是他们并未掌握完全的真理,但是确实掌握了一部分真理。“摩西的律法、基督的律法与穆罕默德的律法”这个说法暗示着犹太人同样遵循律法。基督的律法或许更高一等,但是不能因此就彻底否定犹太人的律法。同样,尽管同性恋并不参与以传承财产为主要目的的社会主流异性恋婚姻,但是十二世纪以前人们并不认为他们妨害了别人。当时人们将男同性恋称为“甘尼米”。甘尼米固然不是圣徒,但却也是个很可爱的人物,至少绝不是威胁国家的祸患。

        直到天主教正统价值观与好公民身份合二为一之后,这两个群体才彻底沦为了“圈外人”。首先犹太人成了罪犯。自十三世纪以来,欧洲就只剩下了一套律法,也就是基督教律法。而拒绝基督教律法的犹太人也就成了法外之民。同性恋也成了“鸡奸者”(Sodomite),让人想到被天火屠灭的索多玛城,而不是与神祇交好的青年。犹太人不再是自有一套律法的民族,而是杀害基督教儿童,用犹太教颠覆基督教的恶徒,从相貌上就与基督徒大相径庭。同性恋则被视为淫欲攻心之辈,同样对儿童造成了威胁,还打算颠覆伦常天理。

        今天我们往往以生活在一个开明时代而自诩,想当然地将古代与蒙昧原始等同起来,因此也自然会认为现代的社会标准更加宽容。但是我认为在很多方面现代社会的标准其实还不如古代与中世纪那样宽容。因为现代标准在界定“圈外人”的同时还自然而然地排除掉了“地位较低的圈内人”这一分类。现代标准是非此即彼的。你要么正常,要么不正常。今天犹太人在美国算是正常人,而同性恋则不算。倒退四十年,犹太人在德国以及欧洲大部分地区也不算正常人。在今天的西方世界,犹太人要比同性恋更加正常。我想谈一下这一现象的原因以及我们从中能得到哪些启示。

        当然,为了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考虑以下可能性,即犹太人确实正常而同性恋确实不正常。我绝不认为这两个群体仅仅由于过去的经历多有相似之处就必然全无差别。我也不打算划定正常与否的标准,因为我觉得现代的正常标准与古代一样不可轻信。我希望接下来的这部分内容能够令大家对所有三类正常标准产生质疑。由于我本人对于真善美的标准并不比你们知道的更多,因此并不打算评价这三种标准的优劣。但是我的确要介绍一下这三种标准各自成形的来龙去脉,其背后的意识形态,及其内在一致性或者内在一致性的缺失,从而使得你们能更好的了解这三种标准的运作方式,以及为什么犹太人在现代文化当中能够比同性恋抢先一步获得正常地位,尽管在过去一千六百多年来两个群体的经历如此相近。

        我想我们不难发现arête的问题,因为古代众多哲学流派从来都未能就arête的具体组成达成共识。至于民主政体当中的公民身份,问题也很明显,其局限在于政体当中的参与者只是一少部分拥有土地的男性。Kata holon体系看似解决了arête涉及的个人权力差异导致不平等的问题,引入了更普遍的个人福祉理念,影响到了更多的人,并且将设立标准的权力下放到了多数人手中。但是你们当中的聪明人或许已经意识到,kata holon绝非“全体决定”,而只是“少数男性基督教圣职人员决定”,充其量也只是“全体一半决定”,因此只能算是semi holon。但是kata holon的确建立了全社会的标准,这样的标准一旦设立就必然涉及每个人,你就算是反对这些标准也必须首先将这些标准当成反对的对象。标准首先形成了比喻,然后比喻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对现实的理解,最终对现实的理解又在更大程度上决定了现实本身。

        这种机制的运作方式在中世纪欧洲有许多实例。中世纪欧洲形成了大量西方传统,而我们这个新教国家正是这些传统的继承者。我认为这其中最有趣的例子,也是最难意识到的例子,就是由男性组织起来的性别概念体系。这个两极体系当中的男性与女性并不是互补的关系,相反,男性是唯一的现实,而女性只是这一现实的缺失。换句话说,在西方思想与我们所继承的传统当中,女性在概念层面上并不是男性的互补或延伸,就像在实际两性关系当中那样,而是对于男性的否定。女性特质不仅是适宜于女性的特质,而且还是不适宜于男性乃至于不适宜于任何人类的特质,例如懦弱、软弱、自怨自艾、放纵、寻死觅活、头脑发热或者感情用事等等。我本人并不相信此类界定,但是为了方便讨论起见我们姑且认为男性的特质就是开拓进取,那么与之互补的女性特质则应该是滋生养育或者善解人意。但是根据上述体系,女性特质却成了不思进取。不思进取并不是特质,只是对于特质的否定而已。女性特质只不过是对于男性正面特质的否定。这样的两分法所体现得根本不是实际两性差异,只是男性所制定的专断准则而已。男性特质的否定说法是“不够男人”或者“女里女气”。“女里女气”这个词的存在本身就体现了上述两分法的全无道理。

        比喻的力量如此强大,以至于当特定女性体现出一般所谓的男性特质或者特定男性体现出一般所谓的女性特质的时候,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修改比喻分类,而是重新定义这位特定的个人。前面这位女性会成为“女中巾帼”,后面这位男性则会成为“脂粉须眉”,分类的范畴本身并不会因此而得到扩展。这方面最令人震惊的例子,也是与今天话题联系最密切的例子,就是那个集中概括了整套基督教道德体系的单词“美德”(virtue)。我不知道你们有多少人想到过这一点,但是virtue实际上源自拉丁语的virtus,而virtus又源自vir,也就是男性,女性的对立面。美德不是人与兽的对立,也不是人与非人的对立,而是男人与女人的对立。作为道德的试金石,“美德”这个词本身就意味着“男子气概”。这样一来,许多基督教作家觉得女性天然缺乏美德也就不奇怪了(笑声)。即便在今天,天主教欧洲依然辩称女性缺乏基督的美德,因此不能担任教士。女性本来就没有男子气概,就算具有男性的一切其他特质也无济于事。想想吧,假如女性从一开始就参与了决策,kata holon体系会有怎样的不同呢?如果kata holon体系当真名副其实,将女性也包括进来,那么美德一词的概念恐怕会大相径庭。真正的kata holon体系当中肯定会包含积极正面的女性特质。这样的话性别问题恐怕就不会这么重要了。如果当年女性也参加了教会会议的投票,那么基督美德在今天恐怕就不成为问题了。结对没有任何原因将女性排除在教会会议之外。虽说当时女性不能担任圣职,但是话说回来教会会议从来都不是仅限神职人员参加的。修道团体的领袖与有影响力的神学家也经常出席会议,而这两个类别都没有将女性排除在外。从来没有明文规定只有主教才能在教会会议上投票。女性在五旬节运动当中的影响力早已有目共睹了。但是讽刺的是,女性最终还是逐渐被排挤出了kata holon 传统之外,而她们的缺席极大地扭曲了衡量好基督徒乃至于好人的标准。

        天主教不仅改变了性别观念,也改变了性取向与宗教观念。古代世界广泛存在着生而成为某种宗教信徒的理念,今天这种理念在有些犹太群体当中尤其突出。基督教引入了后天选择宗教信仰的新颖理念。因此在基督徒看来,所有人的宗教信仰都是选择的结果,而犹太人选择了错误的信仰。但是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我斗胆认为有史以来的基督徒当中百分之九十五之所以成为基督徒都是因为他们生长在基督教环境当中。今天在座的同学们无论持有何种信仰,百分之六十的可能是受了父母的影响,而不是个人选择的结果。天主教欧洲的犹太人往往怀疑自己无论是否情愿都会被当成犹太人。可悲而讽刺地是,事实证明犹太人的宗教观要比天主教的托词更贴近实际,因为为了躲避迫害而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在很多文化当中——例如在纳粹德国——依然被人当做犹太人。皈依基督教对他们一点好处也没有,尽管他们一开始遭受迫害的由头正是选择了错误的宗教。天主教的宗教后天选择观念大行其道,主张选择了错误的宗教就理应受罚。但是首先大多数人的宗教信仰都不是选择的结果,其次当犹太人选择了所谓的正确宗教之后依然难免受罚,因为他们生来就是犹太人。

        在相当程度上,同性恋的处境也是一样。在古代社会宗教与性取向方面“有区别但平等”理念的作用下,人们认为一个人受到同性、异性或者两性的吸引都是天生的结果。前面我提到的《会饮篇》段落就是一个例子,但是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专门只进行男同性恋性行为或许并不能赢得赞许,但是最差的情况也只是沦为“地位较低的圈内人”而已。按照亚里斯多德的说法:“自然界要为他们的气质负责。人们既然不能指责女性在交媾当中的角色有别于男性,那么也就不能指责他们。”阿奎那则认为同性恋起码对于有些人来说是天生的。但是彻底实用化的性观念后来取得了胜利,忽视了性偏好或者天生倾向的因素,声称正常性行为的鉴定标准就是选择仅仅为了生育而发生性行为。

        当爱情与性取向都被排除出局之后,那些在性行为方面做出所谓错误选择的人们就遇到了麻烦。就像犹太人一样,他们也因为自己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而遭到指责。但是同样的二十二条军规式处境依然存在。一旦你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进行过了同性性行为,那就永远都是“鸡奸者”。这和手淫还不一样,西方文化当中没有将手淫者单列成一个群体的词汇。生育控制的行为也是一样,尽管生育控制同样违反了“为繁殖而进行性行为”的规则。但是“鸡奸者”却是一个永久性的分类,即便当事人仅仅进行过一次同性性行为。因此同性恋与犹太人经常会遭受异端指控,因为他们也像异端那样有意做出了有悖于kata holon的错误选择。然后通过对于旧有分类的奇特熔合与辨识,他们又被贴上了永久性的标签。

        我没有时间细讲现代世界的标准设置,所以只讲三个要点。第一,现代社会的关注重点已经从排外性上转移了开来。这就回答了我刚才提出的问题,即为什么犹太人能够早于同性恋获得正常身份。并不是因为犹太教如今得到了更充分的理解;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宗教观有了进步,更多地考虑到了犹太教与其他非基督教宗教的立场;另外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认为也不是因为如今有更多的犹太人参与了决定正常标准的决策过程,如今的犹太裔心理学家其实并不多。我认为问题的答案其实很简单,犹太人之所以能够早于同性恋获得正常身份是因为如今正常标准的判定已经不涉及宗教了。今天宗教本身已经成为了不正常、异常或者反常的存在(笑声)。今天决定正常标准的体系要么对宗教不感兴趣,要么不敢涉及这个话题,因此干脆存而不论。

        现代体系的第二个要点是我所谓的“循环经验主义”,即体系自以为自己的决策以经验为基础。想一下亚里斯多德关于奴隶的论述吧。亚里斯多德认为奴隶缺乏arête,因为他们是奴隶,缺乏获得arête的条件。有人问他如何才能获得此类条件,他回答首先要拥有arête。这就是循环论证的表现。最近密西西比某政客就说过,黑人之所以是黑人是因为上帝惩罚了他们。有人问上帝为什么要惩罚黑人,他说因为黑人是黑人(笑声)。这种现象甚至在学术圈子里也很常见。比方说有些现代学者在考察中世纪犹太人处境的时候暗示道犹太人之所以遭到歧视是因为他们都是商人与放债者。在我看来这种说法未免有些犬儒。的确,向基督徒收取利息很容易招致忌恨。但是有多少人问过自己为什么犹太人放债者这么多呢?因为当时社会不允许犹太人拥有土地、雇佣基督徒仆役或者从事其他基督徒获准从事的职业。总之他们因为被迫陷入的境地而遭到了指责。同性恋的情况也很类似,而且很多同性恋自己也没有想清楚这个问题。即便越过了性别选择的问题,现代西方社会还有一个指责同性恋的口实,就是滥交。同性恋不会形成稳定的关系。为什么呢?同性恋为什么就不能像其他人那样结婚成家安顿下来呢?(笑声)在一个不接受同性恋的社会,两名男性公然约会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你止步于一夜情,暴露身份的可能性还小些。但是假如你每一天,每一周,每一月,每一年都只与固定的对象交往,被人揭穿的可能性就大多了。就连很多颇为宽容的人也不支持同性婚姻。换句话说,社会不仅不支持同性恋者稳定下来,还毁坏了他们稳定下来的基础,然后又指责他们滥交。

        现代体系的第三个要点在于,就像古代世界决定好公民定义或者天主教世界决定kata holon道德的团体一样,现代社会决定正常标准的共识团体在决策过程中也无视了很多不同观点。我认为结果是一致的:现代社会的正常标准就像kata holon的美德观一样遭到了扭曲。涉及女性的时候情况尤其如此(我不知道你们这里怎么样,我就职的科室有六十多名教员,其中只有三名女性)。这一点决定了所有人看待一切事物的方式。我下面要举的例子有点重口,我会尽可能地本着学术态度来叙述的。我不打算撩拨你们,不过如果你们真觉得受到了撩拨也无所谓(笑声)。我之所以要举这个例子是因为你们当中的很多人以前大概都不会想到这一点,我的目的在于让你们意识到,我们完全有可能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就全盘接受错误的观点。

        我的一位同事在读过我的书之后对我说,他认为我错过了西方社会同性恋问题的关键。关键并不在于性别选择,而是在于“接球手”(catcher)与“投球手”(pitcher)。接球手与投球手都是监狱俚语——我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笑声)——用来形容男男性行为当中的体液传递关系。体液的给予者就是投球手,而体液的接受者则是接球手。多么精妙的说法(笑声)。我这位十分异性恋的朋友认为,问题主要出在接球手一方。社会并不特别关心投球手将球投到了哪里,但是接球手在世界各地都被人视为惊骇以至于恶心的存在。这个说法令我大感意外。我问他究竟认不认识接球手。他自然说他不认识,但其实他是认识的,只是自己还不知道就是了(笑声,掌声)。监狱里的男性绝大多数都是异性恋,实际上监狱里的同性恋人口比例比社会上还要低。因此监狱里的异性恋男性们无疑更习惯于投球,而接球则被他们视为低下、恶心、不正常的行为。而且考虑到监狱里的接球手们主要也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异性恋男性,接球对于他们来说的确是低下、恶心、不正常的行为。但是对于同性恋来说——无论是投球方还是接球方——问题并不能这么看。绝大多数投球手都对接球手心存感激,而我所认识的绝大多数接球手也很乐意接球,甚至还乐此不疲(笑声),丝毫不觉得自己遭到了贬低。

        我想你们已经明白了我的论点:有些观点在公共讨论乃至于私人讨论当中完全没有得到体现。你们有多少人曾经考虑过同性恋接球手对于监狱内部性行为的看法呢?我很怀疑,各种直接或间接设立正常标准的科学、学术与民意团体就像监狱里的犯人、我那位朋友或者kata holon会议一样,本着无懈可击的逻辑与高度的敏感性,从根本没有代表性的样本出发,得出了自以为是的推论。他们觉得自己的推论具有普遍性,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回头再说说我在一开始提到的中国百科全书。我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一套在某些人看来天经地义的门类在另一些人看来完全可能是任意的、随意的或者毫无意义的。这种将动物分成十四类的方法可能在原本的分类人看来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如果易时易地根据另一套假设来评价,这种方法未免有些可笑。尽管逻辑分类法对于人类没有多大作用,而动物恐怕又因为足够聪明而对此不屑一顾(笑声),但是公共与个人的福祉标准却会对人们造成极大的影响。随着新标准取代旧标准,随着不同的社会或者智识体系发挥作用,这些标准本身看上去也很可能是任意的或随意的。我想大家以前或许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你们可能还没有意识到的是,如今你们正是、或者说将来即将成为二十世纪kata holon真理会议的参与者。当年教会会议的与会主教们仅仅收集了有限的真理就敢进行讨论,于是他们往往会惊恐地发现,他们制定出来的律法在主流人群当中产生了极其可怕的影响,甚至还造成了死亡。同样,我也希望你们想一下,日后万一你们成了律师或者科学家,成为了正常标准的制定者,你们有意或无意的言行所设立的标准可能对社会造成怎样的冲击。

        顺便说一句,所谓的十四类动物分类法根本不是什么古代中国百科全书的内容,而是拉美著名作家博尔赫斯的杜撰,而他想表明的观点则与我不谋而合。他声称自己的杜撰来自古代中国百科全书,从而使其更具权威气场。绝大多数随意的歧视性分类法都是杜撰出来的,其权威性并不比博尔赫斯的杜撰更强,而且其中的大部分都假装出一幅古老而权威的派头。我认为人类大家庭当中的每一位成员都有责任确保此类任意的分类不至于剥夺少数成员的社会地位与尊严。或许更重要的是,我们有责任确保这样的分类法不至于使得多数人因为歧视少数人而错失良机,听不到他们可能提供的独特见解,无论歧视的理由究竟是宗教、性取向、性别还是骑不骑自行车。谢谢大家。

        • 家园 附注

          John Eastburn Boswell(1947.03.20-1994.12.24):美国耶鲁大学著名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基督教与同性恋的关系。本次讲座举行于1986年4月25日,威斯康辛-曼迪森大学伯奇教学楼。这是大学当时举行的“公开主张:庆祝同性恋文化”系列活动的一部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wEAZNdJ-J4

    • 家园 NASA资助的研究项目:工业文明如何走向不可避免的崩溃?

      http://www.theguardian.com/environment/earth-insight/2014/mar/14/nasa-civilisation-irreversible-collapse-study-scientists

      http://www.atmos.umd.edu/~ekalnay/pubs/handy-paper-for-submission-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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