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现行婚姻制度有较为严重的名实不符的缺陷 -- 整合精神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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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改革现行婚姻制度是一种历史要求(1)

      这条道路上,任重道远呀!人都是有惰性的,一但成为事实并被法律纳入轨道后,本性就露出来了。好一恶劳,等等等等。所以要,这个买卖要看清楚买家才好下单。记住一条: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的物件多,他/她光脚的能砸疼你的地方就多,也就是你就越被动。一个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你找一个人物件比你还多,这样砸东西,他/她就吃亏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处关系就是看谁不怕砸,敢砸。

      接玩意儿砸起来,连孩子都可以作为惩罚对方的武器:故意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教育孩子那个人是个坏东西;等等。总的来说,弱势的一方(未必是真的弱,可能经济能力弱,或者自己人为吃亏了)总会不择手段地折腾那个没吃亏的(其实是被人为没吃亏的)一方的。这么来看把,婚姻是考察人性底线的一个人生实际实验。一个很要命的事情是,人们在接触婚姻之初是没有啥经验的。所以,在识别人这个问题上,几乎都是靠运气。就中国婚姻来说,大部分人都是1靠运气;2靠凑和。所以中国男人象很男人,总是很难的。

      中国人么,想不开的是大多数。总不能理性地解决分手这件事情。小老百姓的就不说了,你拿松但但离婚的事情来说把。松但但的表现,大家自己去评论八。这总不是钱啥的问题。

    • 家园 些帖我判违规,因为标题。

      趁被删前对此帖发表点评论。

        虽然内容还可以算是讨论,但LZ没搞清婚姻法修改前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以前的规定基本是:婚姻中所得财产一人一半,婚前财产各归各,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全是一半。这只是原则,具体判决时会根据过错、扶养的情况有所变化。

        另外,即使是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完全错误的,这也只是婚姻制度中的一小部分,小部分的错误引伸不出整个婚姻制度是恶政的结论。

        我的结论:楼主即使算不上胡说八道也算是在放空炮。

      • 家园 没有办法,管理是你们的权力

        标题已经改得温和了。

        很多事情依赖于统计结果,看法不同也正常。很多事情,不满意的人用不着超过50%,就会引发系统崩溃。

        看将来吧。说不定将来证明,我又正确了一次。

        • 家园 其实搞成这个样子是×××的阴谋

          婚姻是为了生育,如果让大家顺利结婚,生太多了我们怎么和世界人民交代?那么为了完成计划生育,适当地减少婚姻率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要做到这一点只要降低中国人民的彼此信任度,让家庭和家庭互相攻击,老与少,男与女,父母和子女,丈夫和妻子互相攻击,成为一摊烂泥,大势可定也。

          所以,我们这一代人不搞世界大战,就是亡国灭族的命,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 家园 现在被举报后能改了?但我的判决意见没法改了。

            你连以前财产分割的原则都没搞清,还怎么能“正确了一次”?难不成你能把历史改了?

          • 家园 你也别靠想象来当法官呀!

            你怎么知道我连以前财产分割的原则都没搞清楚呢?法官不能诬陷吧。

            • 家园 见内

                我的判决意见以经声明过了,是你的标题用词不当,不是因为你的观点或某件事没搞清。

                至于你主帖内“婚后”两字是不是后加的,现在没法搞清了,看来以后得拍照留念。

              • 见内
                家园 呵呵,是这样

                  我对你判决的举动没意见,你能指出判决的原因,说明是坦荡的,是令人赞赏的。让当事人了解判决原因,也有利于修改。上贴纯粹是就事论事,说的不是判决之事。

                  有人追着我投草,投草多了会短封(不能发帖),这个规矩建议改改吧。投草只是代表有人不赞成此帖观点吧,如果没有违规,为什么要短封呢?若有人恶意投草,反倒纵容了恶意之人。

                  短封也没什么,我不会象一些河友那样感情受到伤害而发表告别感言,只是觉得不方便。

    • 家园 小节一下我的观点和讨论结果--应结束名实不符的现状

        小节一下我的观点和讨论结果--应结束名实不符的现状

        一些人可能对我的观点还感觉模糊,所以这里进一步澄清一下。同时也小节一下和网友们讨论的结果。

        我理想中的婚姻关系,和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等价的,不高不低的等价。这一点符合《继承法》里面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在经济上也是这样一种关系。比如成年子女和父母一般是经济独立的,若在父母家住很多是要交伙食费的,但是经济独立并不影响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感情和关系,一旦有什么事还是会全力互助。这种经济独立本质上并不是算得很清楚,主要还是操作起来比较方便,并不是一种交易关系,而是一种团结互助的关系。我理想中的配偶关系也是这样。这种婚姻关系也许称为合伙制婚姻比较合适。

        由于财产关系比较清晰,父母和子女断绝关系时不会说硬要分割对方一半的财产;配偶如果离异也不会要求分割对方一半财产。

        有些网友不赞成配偶间经济独立,认为配偶间是交易关系,通常女方付出较多而男方赚钱较多,所以需要补偿,因此离异时应该各分一半财产。

        这样的解释虽然不符合我的理想,但也能接受,因为只要名实相符,也还是合理的。我反对的是名实不符,反对的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当前的婚姻法并没有明确“配偶间是交易关系”,或者“事实上男女不平等,女方是弱者,付出较多”这些观点,却又硬性规定离异时各分一半财产,这样就名实不符了。

        我反对的是名实不符。

        在讨论中注意到一个特点,就是一些女网友对女性是弱者比较忌讳,对付出较多也不很情愿。又不是保姆老妈子,凭什么要她们付出较多呢?所以她们更倾向于配偶间是纯粹的交易关系,或者说婊子和嫖客的关系。

        而一些男网友一般是认为事实上男女不平等,女方是弱者,付出较多,居高临下的心态比较明显。

        就是说,同样是主张分得一半财产,男女所归纳的原因是有区别的。

        这两个原因我都能接受,现在要做的就是应该完善婚姻法,将“配偶间是交易关系”,或者“事实上男女不平等,女方是弱者,付出较多”这些观点写进去,结束婚姻法名实不符的现状。

      • 家园 转篇文章::中外婚姻法差异和中国女性实际地位 中国男女真

        中外婚姻法差异和中国女性实际地位 中国男女真的平等吗

        写此文,是希望更多的女性能够看到,中国所谓的男女平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先来看看发达国家和中国的婚姻法的差别

        发达国家:

        财产分配方面:

        欧美:一部分是平分家产,一部分是根据具体情况裁定,大多在财产方面偏向女方以及有赡养费规定,男性出轨亦会付出很大代价。

        日本:丈夫的工资大部分由公司直接汇给全职太太,丈夫只能花零花钱,如果离婚,财产平分,如果男性出轨或是家暴等,财产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归女方。男方必须每月支付对妻子的赡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老公的工资和退休金也要分前妻一半;

        德国:德国法律规定,老公工资按比例打入全职太太帐户,老公要为全职太太做家务付工资,离婚后,年收入高的一方必须把和收入低一方净收入之差的3/7作为赡养费支付给对方,直到对方再婚。老公的工资和退休金都要分前妻一半。

        孩子判给谁:通常只要母亲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管母亲经济状况如何,基本都会判给母亲。

        房产居住权:通常由有孩子抚养权的人获得房屋居住权(在英国,女方在离婚时至少可获得50%的房产权;日本可无条件获得70%的房产权;在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离婚诉讼中,判给妻子的房产权几乎高达100%)

        为什么发达国家财产分配偏向女性?:他们认可女性对家庭的生育付出,也不会看不起全职太太(事实上发达国家已婚女性当全职太太的比例并不低,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工作,他们的家务通常是平分或请保姆,甚至很多男性主动承担更多的家务),尊重其奉献,全职太太的地位并不比在外赚钱的人的地位低,而且母亲对子女的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一个离异后就毫无经济能力的母亲,怎么能够给予子女正常的教育和营养。

        中国:只承认社会工作是劳动,没有赡养费,只有对孩子的抚养费,通常也就几百块钱,在中国,几百块钱能为孩子做什么?而且钱会不会拿给你还是个问题。而那所谓的按揭补偿,首先你要保存几十年的缴费单,还得是你亲自去缴费的,如果没有证据,你无法证明你按揭过,就算你有这个好不容易保存了的证据,按中国的法律执行力来看,你有很大可能这一辈子都拿不到了,婚后所谓的共同财产,现在转移起来也不是一般的方便了。男人出轨,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失费几千而已。至于那所谓的生育自由权,其实只是表面文章,男性可以以你不生育导致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

        孩子判给谁:在中国,孩子一般都是谁有钱判给谁,当你被净身出户后,除非男方不愿意要,否则你很有可能连孩子都会一起失去!

        为什么中国的婚姻法偏向强势一方?

        在中国,女性在跟男性一样工作的同时,还要承受绝大多数甚至全部的家务,而女性对家庭的付出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不能也不该索要报酬。同时女性在生育方面付出的巨大精力,失去的工作、晋升机会,因生育对身体造成的损失,和家务一样都得不到社会基本的尊重和认可,也因为这些因素,加上社会的歧视和用人单位承担的女性生育成本,基本决定了女性不会有太多机会在收入上超过男性,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女性都是弱势群体。由于婚姻产生的损失,全部由女方一个人担是不公平的,就算是保姆,每个月也有好几千块工资还包吃的吧?在这里,也没有几个人敢当全职太太,因为会被丈夫瞧不起,说你没本事,你也没资格用他的钱,因为这钱不是你直接挣的。而当你将重心完全倾向事业的时候,他立马又会抱怨你太好强,不照顾家庭和孩子,不够温柔。在这里,我们一方面像男人一样工作养家,一方面还要为家庭当牛做马,成了男人和女人的结合体。

        只有在这样一个可笑的地方,才会出现男性把妻子扫地出门不予任何补偿的怪事,而且这种怪事还得到了大量男性以及少量女性的支持。或许有些经济状况良好的女性会觉得,这样对你们也有益,但你们有没有想过那些已经被传统婚姻榨干的妇女,和那些被男权思想的父母以及贫穷剥夺了教育权、事业权和思想权的女性,她们不得不在婚姻中当一个贤妻良母,可中国又不认可这种付出,她们的处境会有多被动?而且你们经济条件好,你们买了房,就能让丈夫自己安个子宫帮你们生孩子了吗?就能让丈夫带孩子了吗?就能让丈夫替你承担生育养育损失了吗?就能让孩子跟你们姓了吗?就能让孩子叫你父母为爷爷奶奶了吗?就能让自己的父母成为丈夫的义务了吗?就能让丈夫家暴就去坐牢吗?就能让丈夫承担家务吗?就能避免丈夫可能转移财产的情况吗?实际上对于有房的女性来说,在中国的现状和风俗中这种婚姻法也只是让男方多占了一层经济上的便宜而已,称不上有利,并不能改变你为了丈夫家养育子女付出巨大精力和牺牲却丝毫得不到补偿甚至一点感谢的事实。

        婚姻法本质应该是以保护妇女儿童以及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优先,但在这里变成了保护男性和强势群体的法律。

        为什么婚姻法一次又一次的变?

        中国的婚姻法,其实大致在2001年的时候就开始对女性等弱势群体缺少补偿了,即取消了结婚8年后个人婚前购房转为共同财产的规定,而2011年新婚法后,直接把共同按揭买的房也归为个人专属财产后,才引起轩然大波。不过即使在过去就有很多女性离婚会面临净身出户的危险,绝大部分的离婚依然是由女性主动提出的,而事实上,离婚的女性几乎都认为自己离婚后生活比以前幸福了,其实从这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在这里结婚到底对谁更有利了。

        婚姻法一步步改变,改的对男人越来越有利,男人出轨越来越无压力,越来越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却只字不提女性在婚姻里和生育里的隐形牺牲和付出,只字不提中国家暴的问题,只字不提女性肩负的多重压力和被强加的对男方父母的义务是多么的不公平,中国一方面越来越喜欢给男人太多特权,另一方面却并不要求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面给了女性太多责任,却丝毫不给一点应有的权利。

        一个婚前财产公证的例子看中国的双重标准

        有一位女性,自己买的房,做了婚前公证,不久后就离婚了,专家们的评论是:这女人不是个好女人,不信任丈夫和公婆。但反过来,男的要求公证,女的不干,就是无良的“拜金女”了,新婚法出台之后,主流舆论们都说,什么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反正男的防着女的天经地义,女的防着男的天理不容。这就是中国可爱的双重标准,要求女性当无偿付出无限多义务劳动的“圣母”,否则你就是“拜金”,就算被净身出户了,也不能抱怨,否则很多男性会说你“没出息”,“没本事”,是的,如果换成他们生育和以家庭为重心,他们的确还会很有出息。

        女性对买性和家暴的容忍真的可以挽回婚姻吗?

        很多女性觉得,对家暴或者出轨的男人宽容、原谅,他们就会变好,实际上这只是在助长这部分男性的嚣张气焰而已。《中国性科学》曾报道,男人以暴力行为发泄情绪之后,雄激素水平不但不会因疏导下降,反而会因暴力行为的成功而上升,从而变得更加暴力。同理,男人的性自由不但不能疏导他们买性的欲望,反而会让他们买性的欲望增强;也就是说,男人一旦突破了婚内性的束缚,对性方面的要求就会变得更加来源不限,多多益善。

        一个人的地位不是由金钱恒定的,女性携带的生儿育女的天职,本就会造成你们在事业上和身体上的损失,事业上或许没能做到和男性一样成功,并不是你们低他们一等的理由,更何况这是个男权社会,连男人都不是每个都能做到非常成功,更何况女人呢?男女各自有各自的奉献,人人本是生而平等的。

        如果女性自身都不认可自己的价值,只会重复一代又一代重男轻女的行为:对这些用女孩的命换来的男孩过分宠爱,众星捧月,导致他们不懂得男性的责任和做人应有的道德,不会懂得分担应有的家务和家庭责任,只会压榨和轻贱女性;对女孩过分“精神压迫”,导致她们不能认可自己的价值,经济独立但不能精神独立,逆来顺受,成为一个只会付出而不懂得维护自身权益的“圣母”,从而恶性循环。

        很多女性的家长就是这样,他们总是对自己女儿特别苛刻,却对女婿十分宽容,即使女婿出轨家暴,他们也会劝女儿说什么男人犯错很正常,无所谓。他们根本不明白,自己的女儿也是一个人,一个平等的人。就算有极少数的开明的家长,他们也会顾及到在天朝这样一个不保护女性的国度,女性追求婚姻生活中的公平或许会遭到女婿及公婆的暴力对待。

        女性生孩子不会减少妇科病和延缓更年期

        中国的女性,结婚之后生孩子是必须的,是你的“义务”,即使生育的损失完全是你一个人在承担,即使在这里女性的生育特别的廉价,丝毫得不到很多发达国家对待生育过的妇女的尊重,即使你有可能生了孩子丢了工作然后再被扫地出门。

        国内很多砖家都声称生孩子和幸福的婚姻会给母亲增寿,减少妇科疾病,延缓更年期,其实国外研究早就证明,不生育不会缩短女性寿命,终生不生育的女性乳腺癌几率与25-29岁初育者一致,且得乳腺癌的可能性小于35岁以后生育的女性。女性更年期年龄亦是由遗传决定,与是否结婚以及婚姻是否幸福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男性也有更年期,且他们的更年期年龄才和是否结婚,婚姻生活是否完美密切相关,我也曾咨询过身边生过孩子的女性,她们大多都说自己生了孩子后身体大不如前了,记忆力也变差了。

        女性首先是个人,其次才是个女人,最后才是位母亲,不是每个女人都想生孩子的,更不是每个女人在中国这样神奇的环境都敢生孩子的。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待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

        发达国家:丈夫对妻子用家庭暴力,即使只是一个耳光,也会被扣押、耗费N多保释费、社区服务、强制心理治疗、儿童保护机构不定期家访,且日后一旦离婚,施暴的男性在财产分配上将完全处于被动和劣势地位。就算仅是吵架,女方报警,男方也会被强制上“爱护家庭课”三个月,且有很多家暴保护机构,至于严重的家暴,请自行想象。

        中国:中国家暴率很高(曾有国外的纪录片表明中国是世界上家暴率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曾有国内统计发现有近三分之一的家暴率,不要觉得不可思议,很多被打的女性为了面子在外面表现得非常正常)。女性却没有任何有效的处理方式,这里只有一个没有任何实际行使权力的做表面文章的妇联,求助法律也不会有任何结果。更好笑的是丈夫虐待妻子,哪怕是将妻子打死,也就是一个虐待罪,判刑最多七年(参见北京董珊珊案例,这还只是上了新闻的,现实中,对妻子长期施暴打残打傻甚至打死却根本没受到任何惩罚的事件并不少,还有不少女性因为被施暴而自杀的),与此相反的是,如果是妻子不堪虐待打死了丈夫,面临她的将是终身监禁或死缓,曾经还有一位女性,常常被家暴,怀孕后生了一女,丈夫嫌弃想要掐死,她为了保护女儿杀死了丈夫,被判终身监禁。在这里,打路人是犯法的,打妻子却只是“家事”,不犯法。还曾有案例,丈夫打妻子,妻子还了手,于是就不是家暴了。当年的董珊珊案,并没有引起太大轰动,还有男性称:“谁叫她嫁给有钱人了呢”,男人永远不会被家暴,所以他们不关心,不同情。而家暴对孩子的影响,在这里也不被重视,受折磨的不仅是女人,也是孩子,是社会的未来。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待娼妓业的态度

        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娼妓业并不合法,而他们在打击嫖妓行业方面,主要是打击嫖客,对嫖客进行重罚,甚至有极个别会曝光他们并判刑,对妓女却只轻罚或者不罚,而且在大部分国家,比如美国,舆论对嫖客非常不客气,嫖客被描述为挫男等,如果一个男人嫖妓被戳穿,连他的好哥们都会看不起他,而即使是那些娼妓业合法的国家,花钱买性也绝对不是件光彩的事,而是被说成只有又脏又臭毫无本事的男人才会去花钱买性,倒是有不少中国男人喜欢在华人论坛上说自己睡了多少白条鸡,还引以为豪。

        中国:这里是表面的嫖妓不合法,对待妓女就像对待牲畜,毫无一点人性可言。而且在这里,如果一个男人嫖妓,他的好哥们都会支持他,舆论也从来不会谴责花钱买性的行为,而女人如果因为丈夫买性而离婚或是抱怨,还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不懂事,不给男人面子,感情在这里男人有需要是很正常的,只要没把妓女娶进门,你就该高呼万岁了,实际上这种男人只爱自己,妓女和妻子都只是工具而已,对待妻子还不如对待妓女大方,妓女实际上也并不能减少强奸罪的发生率。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待女性被强奸事件的态度

        在西方,父母们都让自己的女儿在遇到可能出现的性侵犯事件的时候,不要过分反抗,以保护自己为主题,递上安全套比递上刀子明智。强奸罪亦是重罪,通常会判几十年。

        中国呢?这里认为女性所谓的贞操以及用这种所谓的贞操来恒定的所谓的尊严比仅有一次的生命重要,宁死也要不屈,以前有人提议让女孩出门带上避孕套,遇到强奸事件时可以避免艾滋病等疾病而造成进一步的伤害,结果被人骂得狗血淋头。而且被强奸后女性还得遭受周围邻居,长辈,同事等的“议论”,本是受害者,还要被唾沫星子淹死,而因此造成的几乎永久性的心理创伤,却不会引起关注,强奸罪也不过是判区区几年而已,奸杀案也永远都是死缓。想起那个16岁因为强奸其的罪犯判刑太轻而自杀的孩子,不由得感叹:姑娘,你投胎投错地方了。

        处/非处的问题

        在中国,一个女人,不管你品德多么优良,本身多么优秀,只要你婚前不是处女,就是骂声一片了,而这里在要求处女的同时,却丝毫不要求处男,甚至对非处男大加赞赏和崇拜,女性也是人,却没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男性却连嫖妓(实际上美国曾经做过调查发现嫖过妓的男人更容易犯罪,也更容易对女性做出极端的暴力虐待行为)都能得到一堆男人的支持和辩解。同是人,却被给予了不同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或者说,其实有些男性,根本就没有把女性当人,只把她们当一件可以用处还是非处来评估其价值并可以任其发泄的物品,所以很多男性说:你们要求我们结婚有房有车,我们要求你们是处女理所当然。姑且不论究竟能有多少女性会这样要求(至少我身边一个这样的女性都没有),实际上有房只是对你下一代以及你自己生活的保障而已(不娶妻,你就一辈子不买房子睡大街了?),也是男性为了自己在同性之间有面子而已,更别提现在多少夫妻都是男女一起供房的了。还有很多人声称什么男女身理结构不一样,所以男人可以胡来,女人却坚决不可以,这就更可笑了,如果做好安全措施,对谁都是无害的,什么非处影响胎儿智商以及非处的孩子会像第一个男人也毫无科学依据,那些文章经查实不过是用一些文章东拼西凑来的,唯一能查到的一位该文所引用的存在的科学家只发表过一篇血液对免疫力的影响的文章,却还能得到一大堆人的追捧,我并不反对男女婚前禁欲,但是用这些伪科学和双重标准来束缚女性并对女性进行洗脑,纯粹只是为了满足那些男人的自私欲望,一群自己都不是处男的男人在那里叫嚣情人可以找非处,结婚必须娶处女,实在是让人觉得恶心。这种男人非常的自私,骨子里轻贱女性,绝对不懂得什么叫做责任和良心,还更有可能出轨,女人嫁给了这种人,只会变成一个真正的黄脸婆。还有砖家称美国发起过贞操运动,其实只是某个宗教组织到少数几所大学搞了几个小范围的宣传活动,根本谈不上“运动”,并且他们是宣传男女守贞的,更何况,处女膜在大概成年后,就会逐渐淡化并失去它原有的保护作用,用一层膜来评估女人的道德和“价值”,跟过去的裹脚布一样,实在是男权社会最为讽刺的笑话。(难怪不得,现实中有些女性被强奸后自杀或是为了避免强奸而做出不顾自己生命的行为,天朝如此强调一层膜的重要,她们的确是“没脸”活下去了罢)

        媒体物化歧视女性的问题

        这里的媒体最擅长的就是抨击“剩女”,女性刚出校门甚至还没出校门,就要开始担心被“剩下”,还在各种舆论中灌输所谓的“优良”封建思想,例如女性就应该早婚早育,女性必须得结婚,女性不该在乎男性年龄,女性不该介意对方是否二婚三婚,女性不该介意丈夫的出轨甚至嫖妓,女性应该做个承包家务,经济独立,伺候公婆的“免费女仆+媳妇+女儿”,女性应该婚前守贞,还总是拼命的用“贬值”,“处女/非处女”等词来物化贬低女性,更恶心的是,媒体常常花钱请女人来表演拜金女形象,妖魔化女性,比如马诺,还有什么杜撰的小月月,借此让男性可以把气都撒在女人身上,却从来不会针对一下现实中存在的不算少的不负责任道德败坏自私毫无担当的男人,且对要求加名不成导致离婚的女性都故意丑化,丝毫不提男方有无过错,也丝毫不说很多品行优良的女性仅仅是希望自己对家庭的付出能够得到补偿和尊重,要求加名却导致离婚,还得到一片骂名是多么的不公平,还有许多刻意的明显用男性视觉来挖苦女性所谓的“现实”的文章,且大肆宣传只有女性年龄对生育有影响,女性生育有多少多少好处,女性才有更年期,男性没有,女性离婚后会贬值,年龄大了也会贬值,男性却四十都还是一块宝,连主流媒体和法律都可以堂而皇之的欺压女性,灌输一些错误的伪科学和封建思想,就算一个男人没有欺负女性的想法,在这种环境下真的能一点都不改变吗?

        性和道德的双重标准

        很多人认为女人应该包裹得像什么伊斯兰世界的木乃伊才是正确的,其实男权思想越严重的地方,娼妓业越是发达,男性也越是放纵,民众私生活越是淫乱,包括古中国和当今的中国,纵观中国历史,充满了丑陋和淫秽,男性无比的放纵,吃喝嫖赌虐待妻子小妾无恶不作毫无人性可言,这就是保守么?这就是道德么?人性本来就不该过分压抑,而应该适当正确的疏导,倡导正确的性教育,减少女性堕胎率才是应该做的事。事实上我们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就是:女人性爱是吃亏的,舆论也对女性非常的不公平,只要保护好自己,性本来就是对双方都有益的事情,从古代的一夫多妻,到现在一夫一妻了,依然是男性怎么胡来都无所谓,女人就算是早恋或是异性朋友比较多都会留下不好的名声,自尊自爱从来都是教育女性的必有教条,却从来没有教男性自尊自爱的。甚至是很多新闻上有一些女性仅仅是跟男友分手就被杀害,还被很多网友所谩骂,而男性因为自己私事杀害妻子之类的新闻,下面的评论少有如此苛刻的骂男方的,更别提为了达到禁锢女性的目的,甚至还编造上面说的伪科学了,这里的有些人就这么害怕女人脱离这种双重标准和不对等的禁锢么?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于单身女性生孩子的处理方式

        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有强大的生育和抚养补贴,以及免祱和社会保障救济体系,从怀孕就开始发营养费,小孩子生出来每个月有奶粉费,职业女性小孩子送公立幼儿园是不收费的,小中学甚至大学全免费。

        中国:在这里,如果女性想单身生育,一方面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压力和指责,一方面会被计划生育部门认定是违法,强制堕胎,甚至收养弃婴都违法,要征收高额“社会抚养费”。不能单身生育,国家无任何补贴,反倒是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什么都处处为难,于是我们只能通过婚姻生育,而婚姻又造成了女性在职业发展和收入上的必然损失,所有为家庭付出的巨大职业牺牲和巨量劳动都是女性单方面承担的。

        中国对待女性外嫁之风的态度

        但凡一谈起中国女性的外嫁风,总会招来一大堆男性的漫骂,用各种污言秽语形容那些外嫁的女性。这让我想到了越南、俄罗斯,他们的外嫁率很高,不过她们外嫁并不是因为媒体上炒作的男少女多,实际上他们年轻人中男女性别比很正常,越南则是男多女少(参考美国2010年发布的世界各国不同年龄层性别比),她们之所以喜欢外嫁,是因为他们本国的男性喜欢抽烟酗酒打女人,女性地位低下。更何况女性也是人,是独立的个体,不是男性的所有物,她们有自由追求自己爱情、追求一个会尊重自己保护自己的环境的权利。

        为什么会有“彩礼”的存在?

        这里之所以有让很多男性感到不满的彩礼(少数地区才有),本质原因是因为这里的女性离婚后得不到任何保障,在婚姻中的损失也得不到任何尊重和补偿,于是只能通过彩礼等形式来做“象征性”的补偿;实际上,如果中国可以像发达国家一样,做到婚后共同财产真的是共同财产,丈夫家暴会坐牢,打死妻子不再只判6年,妻子反抗丈夫施暴不会被判重刑,而是正当防卫,男人出轨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离婚后女性会有高额的赡养费和抚养费,法律会强制实施,女人可以选择当全职太太或是只奔事业,而不是二者全担,并且当全职太太也能得到尊重和认可,伺候公婆不再是女人的义务,而是男方自己的义务,女人是嫁给你一个人,而不是嫁给你一家人,孩子叫双方父母爷爷奶奶,而不是加个“外”,那么这里绝对不会再有什么彩礼了!更何况,那么几万的彩礼,真的可以将一个别人辛辛苦苦养了几十年的女儿“成你家的人”吗?

        拜金女问题

        这里说的拜金女是真的拜金女,不是什么上面被男权污蔑的“拜金女”,而真正的拜金女是非常少的那些嘲笑鄙视拜金女的男性,有一点你们需要明白,这个社会是男权社会,社会上的诸多规则是男性制定的,社会风气价值观是男性在导向的,你们该问责的是主导社会的男性,该问责的是一听说新婚法就幸灾乐祸因为自己弱势就去欺压比自己更弱势的女性的男人,而不是去责备在这个男权社会地位仅仅处于从属、生活比你们更不容易的女人。绝大多数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很难做到不为了生活随着社会大流走,她们有什么力量去反抗这个由男性主导价值观和风气的社会潜规则呢?再说女孩变现实,男人就一点责任都没有?更何况中国的拜金男就少吗?如果一样的条件,男人谁会不选富婆?拜金本无罪,该受到谴责的只是那些为了有钱人抛弃男友/女友的人,何必装清高搞双重标准呢?

        中外部分性别文化差异

        在澳洲等国家,同居超过两年,双方财产自动算做共同财产,如若分手要实行财产分割。在这里,有女性和男方同居很多年,结果男方考上公务员后就将其抛弃,于是该女性什么补偿都没有得到。

        在美国,已婚男人也不能向别人抱怨自己的妻子不好,除非他抱怨后立即离婚,否则名誉会受损,在这里,常常可以听见丈夫对妻子的抱怨,埋怨妻子这样不好那样不好,也没有人觉得他这样做是对妻子的不尊重。

        在美国,人们只会嘲笑长大了还非常听母亲话的男人,不会嘲笑怕老婆的男人,这里,情况正好相反,有各种词挖苦“怕”老婆的男人。

        在国外,孩子对父母双方的亲戚称呼没有差异,儿媳妇也没有对丈夫父母的赡养义务,在这里。。。。。。

        在美国,男性对女方的年龄要求是正负5岁以内,日本,男性喜欢同岁的女性,在这里,男人喜欢20-24岁的,不管自己年龄多大多老。

        在美国,每一个女厕所都很讲究,外面有一个厅,厅里有一些座椅,是为女性的例假、身体不方便特意安排的,在这里,不过是一些大学生们发起占领男厕所的艺术行为来呼吁扩大一下女厕所的面积和比例,就引起了广大男网民的谩骂。

        在国外,男方出轨,没有人会劝女方忍、包容,反倒是女方不离婚会被认为是软弱。在这里,情感专家甚至自己的父母都告诉女人,丈夫出轨,你一定要忍,一定要检讨自己是不是不够美丽了,不够大方了,不够包容了,如果离婚,还会有人说你不懂事,男人嘛,出轨算什么呢?反过来,女方出轨就是天理不容,下贱不要脸了、该死了。

        在美国,文化鼓励女性多学习,也鼓励女性就业,但对全职太太依然是非常尊重的,不会要求女方既工作又承包家务,全职太太离婚后也不会没有保障。在这里,舆论一边让女性就业,一边让女性承包家务,否则就是不合格的妻子,且认为全职太太是“没用”、“吃白饭”的。

        在国外,没有人会觉得只有女方的年龄对孩子才有影响,且国外早就发现:大龄男性生的孩子没有年轻父亲生的孩子聪明,患先天性缺陷等疾病的几率也高于正常,而较大龄的母亲生育的子女反而更聪明更健康,30岁之后,男性生精能力开始走下坡路,精子质量和生育能力都会随之下降,中国对于精子活动力的标准比国外低很多,也就是说夫妻不育,有的情况在国外是算作男方的问题,在中国不算为男方问题.。

        中国女性生存的现状

        中国的法律极其欠缺健全,女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权利和义务也严重不对等。中国已婚女性自杀率远远高于未婚女性,犯罪率和患精神疾病率也高于未婚女性,中国女性自杀率亦高于男性。在当今中国的部分地区,依然还存在着结婚前不领结婚证,先生个儿子再领证的习俗,还有部分地区过年初一女人不能上桌吃饭,而且不能回娘家,否则会被赶出去,生一胎是女儿的话,必须生二胎,如果二胎也是女儿,就必须送一个出去,继续生。而在某些边远地区,女性的地位更为低下,她们每天上班,挣的钱甚至比男人还多,回家后却还要做全部的家务,还经常被家暴,还有很多男人常去嫖妓,她们还只能懦弱可悲的接受。还有中国的计划生育,节育措施主要是上环(统计称中国有40%以上的妇女通过上环避孕,占全世界的60%,部分地区是强制拉育龄女性上环的,不上环连工作和小孩上学都要受限制),上环——让一种金属在女性体内“驻扎”几十年,对女性造成的痛苦、对女性身体的巨大伤害却从不被提及,上环后有流血不止几个月、小病连连以及脱环的,上环后怀孕的女人,最容易发生宫外孕和大出血,而且妇女绝经后还需要取环,取环是连环带肉拔出来的,更别说还有一些地方计生办强制拖怀孕8、9个月的女人去流产,甚至闹出人命的了,我很奇怪中国人对此竟然一点愤怒一点关注都没有,在这个如此不把女人当人的国家,女人不但要为自己的性行为承担一切责任,还得被迫地给男人的性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两性关系中一向只约束女人、放纵男人,并且觉得这是应该的.,不用避孕套或是吃避孕药,最终都是女人倒霉,妇科病缠身,医院的妇科永远是最火爆的。在国外,一般都是通过男性结扎以及大力推广避孕套来避孕的。

        法律方面,曾经有案例,“丈夫不能生育劝妻子借种生子,十年后告妻公堂”,判的却是婚后所有共同财产归那个男人,只赔5000给那位女士;“妻子为贴补家用出国打工,丈夫出轨转移财产”,该案丈夫除了转移财产,还连孩子都要拿走,女方上诉也根本没有得到解决,还有妇女因为新婚法被迫带女儿离开家庭,回去取衣服时被前夫打成重伤,以及男方强迫女方签非常可笑的保证书,否则就让她净身出户的,妻子车祸重伤,丈夫拿了赔偿款就将其“扫地出门”宣布离婚不闻不问的;妻子用了财产离婚后法院判赔给丈夫,但包二奶的丈夫抢了流产的妻子的治病钱,妻子报警却因为是夫妻关系而被警察以报假警为由拘留的,此外还有诸多的不公平的、欺负女性的例子。

        教育方面,以前大兴的“淑女班”,以及郑州某中学制定的要求女生当淑女的秀慧女生的标准,还有人大代表提倡学校开设“女德”课,怎么不开设“男德”课呢?女生都去当淑女,进入社会了怎么办?难道让女性都回归家庭当全职太太?问题是这里根本不认可隐形付出,想让女人被家庭压榨干再被扫地出门睡大街去么?近年来中国大学中女生人数已逐渐超过男生人数,媒体马上开始大呼“阴盛阳衰”了,“中国教育方式不适合男生”,“男孩怎么了”等,大有一付对中国的未来忧心忡忡之势,而与此同时,美国的大学中女生也比男生多(包括理工科),但他们很多校园里,依然张贴众多成功女性的画像,激励女生学习(并且美国年轻人中男女比例相当,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西方国家女性比男性多,其实他们总人口中多出来的女性人数几乎都是老年女性)。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人把中国女性的生存状况同穆斯林世界相比,认为我们应该很知足了。我们是人,有追求真正平等的权利,而不是因为表面上仅仅比她们好了一点就该欢天喜地,止步不前。再说,人都该学习正确的思想和行为,而不是为自己不是倒数第一只是倒数第二而沾沾自喜,这样的行为和思想只会让社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比如阿富汗曾经是一个妇女可以投票的国家,到了塔利班时期,女人不能出门,只要出去就要挨打,甚至没有就医的权利。上世纪的伊朗,女性可以穿着轻便的上大学,女医生也非常常见,现在只能包裹得像木乃伊才能进入,而且被隔离在校园的一个区域内,识字的女性人数也大大减少(和他们的伊斯兰宗教有关,宗教并一定都是好的,更不一定都是对人类发展有利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社会的倒退是确实可能发生的。

        中国女权的本质

        男性的义务越来越小权益越来越大,女性义务无限增大的同时权益越来越小--这就是天朝男女平等的现状,其本质是在女性承担了一半社会责任后继续剥削压榨其家庭劳动的剩余价值(有统计表明,中国女性做家务的时间是男性的两倍以上,生育、抚养等沉重工作,都变成了女性免费的义务,‘健康与生存’方面,中国女性排名133名,世界排名倒数第三)。中国的女权解放的是男人,不是女人。女性本来就有多种角色,不管是专职于家庭还是专职于事业,都应该被尊重,可这里,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女性,都不得不像男人一样在这个充满了歧视的职场上拼搏,同时还得肩挑家庭重担,否则你就是“没用、没出息”,所谓的“男人能做的事,女人也能做”其实只是对女性的变相歧视,本质上依然是在为了男权社会的利益改造女性。有一次人大会议一位女性提起要实现家务付工资,众多男性跳出来反对,甚至还有人宣称:“如果妻子做家务我还要付工资,那我还不如请个保姆”;他们已经习惯像奴隶主一样,免费榨取女性了,而且我们也可以看出说出这种话的男性为什么要娶妻子了,因为便宜。妓女是要钱的,保姆是要钱的,代孕是要钱的,父母和自己病了护工也是要钱的。在这些人眼中,娶了个妻子后这一切花费都省了不少,正因为如此,我们常常能在网上的评论和文章中,看见有男性将妻子和妓女相提并论,下面还有一大群跟风的人,这种盛观的景象,让人对部分中国男性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叹为观止。

        女性地位和人类发展的关系

        女性对下一代的教育具有深远的影响,一个民族有什么样的母亲,这个国家就有什么样的未来,这就是为什么女性地位越低下的地方,人们的思想也越狭隘,自私,社会也越贫穷,混乱(参见一直混乱无比的中东、非洲,贫穷的越南、朝鲜以及本质一直不怎么和谐的天朝)。一个被男权思想洗脑的、从心里不把自己当做一个人,不懂得争取平等的权利、逆来顺受的女人,很难教出一个真正有思想有品德的人,而事实上,国外也曾经证明过:母亲越幸福,孩子长大越是能说会道,会处人际关系,情感健全。这个规律对于儿子来说尤为明显。所以说,越是压迫剥削女性,越是在作茧自缚。一个不懂得尊重女性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一个歧视女性的民族更是野蛮的民族。

        回到婚姻方面

        在这里,婚后包养小三乃至小N反而是男人成功的标志,炫耀的资本,还有各种各样的布满大街小巷的娱乐城夜总会和街边发廊。

        国外有统计表明,中国城市男性的婚外性发生率是美国城市男性婚外性发生率的5倍,且有近一半的比例是花钱买性。

        有很多男性将中国的高房价责任推向丈母娘,媒体也乐意这样炒作和推动舆论,借此洗掉政府的责任。为何无论什么事,都要把责任推向女人?我们只是天朝的二三等公民,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可以推动这么庞大的产业。在这里,男人出轨了,是女人的错,男人对你家暴了,是女人的错,男人成功了抛弃你,是女人的错,女人婚后过得不幸福,还是女人的错,女人不愿意结婚,更是天理不容。总之,因为你是女人,所以不管是家事琐事乃至国家大事,都是你的错,所谓:参政无权利,亡国有责任。

        现在社会的诸多矛盾,也导致了普通人生活越来越艰难,但是政府压迫剥削你们,你们就该压迫剥削比你们更加弱势的女性吗?ZF的过错,就应该让女人买单了吗?你们以为政府让你们有权利剥削比你们更加弱势的女性后,中国的社会矛盾就不存在了吗?房价就不高了吗?物价就不飞涨了吗?工资就不低了吗?实际上,这种将女性踩在社会底层的策略可以极大地转嫁社会的各种问题和人民的不满,叫好的那些男性也只是在心底里接受并认可了这样压迫女性的做法,帮凶而已。

        没有人想想婚姻法会对我们后代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以后夫妻之间你防着我我防着你,大家都拼命的奔事业,父母间恶化的关系对孩子会造成什么影响?父母对孩子的忽视又会对孩子造成什么影响?接着以后大家都会习惯谁弱谁死的伟大习俗了,而习惯于这种伟大习俗纷纷忙着婚前公证忙着算计提防着对方的我们的后代,究竟能创造出多文明多有道德的社会呢?

        最后

        中国的女人们,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清醒呢?一个男权社会是不会认可和承认你的付出和价值的,更不会来保护你的权益的,只会剥削你的剩余价值,只会在矛盾多多的时候将你们踩在社会底层来弱化和转移社会矛盾而已(例如阿富汗就在2009年为了安抚国内人民将童婚和婚内强奸归为合法)。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你们也是一个平等的独立的人,你们对家庭的付出不该是理所当然的,你们也该得到同样的权利,你们也该得到同样的保护,你们也该得到社会的尊重,而不是任由媒体用“女人四十豆腐渣,男人四十一枝花”,“离婚的男人是块宝,离婚的女人就是根草”“女人才有更年期,男人没有”,“女人比男人老得快”等极具侮辱性的语句来抹黑你们抬高男性,老男人娶年轻女人正常,稍大的女人嫁给比自己小的男人就会被谩骂!不结婚是你们的自由,而不是什么“剩女”!

        我希望以后我的孩子不用再当中国人,因为少有像这里这么压制女人,却极力降低男性出轨成本,男性享有高高在上的性别特权的国家,我更不希望他在这样一个道德沦丧的环境中长大,成为一个离婚的时候对相对弱势的一方幸灾乐祸的说可以让你净身出户了的人,一个能够让为他生儿育女的发妻净身出户的孩子,我自己都怕。

        女人的权益不是靠男人的良知和责任感来约束的,而是靠公平公正的法律来保障的。

        后谈

        对那些新婚法后被净身出户,可能连孩子都没有拿到,把事业机会留给丈夫的善良贤惠的传统好女人们、那些正在迈向并有可能重复这一道路的女性、那些生活在底层的,连基本的反抗能力都没有的女性表示深深的同情。

        有些男性认为,女性应该承担起家庭的经济的同时,承包起所有的家务和子女养育,而且这种付出还该是无偿的,这不叫妻子,叫奴隶,这也不是丈夫和妻子的关系,是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

        那些说女方要求加名就是“不劳而获”的男人,你们是想免费侵占女性的生育资源和养育子女以及赡养你父母的劳力吧?而且还免费索要冠姓权?你们这才是不劳而获吧?如果你们不想别人“占便宜”,你们可以不结婚,花钱找代孕,然后自己带孩子。

        中国走的是与国际相反的道路,中国保护的是强势群体和男性。那些天天闹着房车都是男人买的人,我很奇怪,中国真有那么多男人可以不靠女方帮着按揭独立买房买车?

        每当看见天朝有关于谴责丢弃女婴的新闻,以及说什么男女比例失调的时候,我总觉得特别的讽刺,一个只知道谴责现象却从不深究其原因、更从不会做点实际的事,反倒是逆流而动愈发压迫女性的国家,是多么的可笑可悲!

        中国有那么一些人,常常在网上编造一个恶心的女友来抹黑女性以及编造各种各样的伪科学,以此来达到对女人洗脑的目的,让她们觉得自己是一种低劣的存在,让她们觉得自己要当一个无欲无求、没有思想的奴隶才是“好女人”,一有极少的清醒的女性,也会被他们扣上各种帽子,被他们围攻,因为他们害怕女人觉醒。女人觉醒了,他们就没有免费的奴隶使唤和发气了,也没法实施不公平的双重标准了。

        很多女性受天朝装门面的数据影响,以为自己的地位真的高了,以为地位高的判断标准是就业率,实际上看看国外,就算只看看亚洲,亚洲比较发达的国家女权情况也好我们很多,包括很多人误以为女性地位低下的日本,实际上日本女性的地位比中国女性高了不知多少。女性地位高的国家,全职太太一样受尊重,而在中国,就算你是个女强人,也不意味着你就受尊重了。

        有些男性希望妻子温柔体贴淑女,会主家事,会养育子女,会伺候好自己和父母以及处理好亲戚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经济独立,问题是,当女人花了大部分精力在家庭,她还能有多少工作潜力?当你们说选择专注于事业而不是事业家庭兼顾的女性自私的时候,当你们骂剩女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自己?你们愿意给妻子加名吗?你们愿意尊重妻子对家庭和子女的付出吗?你们愿意在妻子进产房的时候陪在她身边吗?你们愿意真心理解妻子生产时经历的医学上的最大痛以及这是在搏命吗?你们愿意真心不嫌弃妻子产后的妊娠纹等变丑的模样吗?你们愿意在双方都有工作的情况下分担一半的家务和子女教育吗?你们自己在同样有工作的情况下兼顾过家庭吗?你们愿意不说道妻子的收入没你高吗?你们愿意在妇女中年被净身出户后不嘲笑她没本事没出息而是给予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同情吗?你们会因为政府剥削到了女性头上而帮着她们反抗不公而不是落井下石鼓掌欢呼吗?你们愿意在双方出一样的钱买房,甚至是女方单方面买房的情况下让孩子跟女方姓吗?让你们自己去安个子宫代替女人挨刀生孩子吗?让孩子叫女方的父母为爷爷奶奶吗?让女方的父母跟你们住吗?让女方的父母成为你的义务吗?你们有问过自己自私还是不自私吗?

        在这里,我从来看不见尊重女性,女士优先,为女士让座插队的优良作风,倒是能看见处处都有古代的“一妻多妾”,“贞节牌坊”等可笑的封建残余思想,就连郑州不过是因为妇女节增设了一个女性售票窗口,都招来各种质疑说“性别歧视”,呵呵。。。

        在这里,由于法律的欠缺和不可操作性,女性一旦踏入婚姻,她下半辈子的生活就完全寄托在了男方的良心上了;记得高中的时候一个女同学对我说过:一个女人要是遇上一个不好的男人,这辈子就完了,这句话,我记忆尤为深刻。

        我常常看见媒体大肆报道残忍的活熊取胆,以及“李刚”之类的阶级矛盾,人们也对这些事情表示很愤怒,可我很少看见媒体大肆报道那些被净身出户的糟糠,那些刚生了小孩还在坐月子就被夫家打骂留下孩子赶出门去的妇女,那些被虐待被上环的妇女,那些底层妇女的生活,人们对此也没有那么多的愤慨和同情,甚至生活中所看见的那些被家暴的妇女,周围的人群都表现得很冷漠。在这里,女人还不如动物引人关注和同情。这里的人,真的是有同情心么?

        那些声称欧美女性可以有女权是因为她们和男人一样挣钱以及日本女性地位低下绝对服从丈夫的男人可以多普及一下知识,看看真相是什么,中国女性就业率是世界最高的,一个女人的地位不是由经济决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奉献,全职妈妈(这是一个在中国几乎消失的职业,基本都被有工作的女性兼职了)创造的经济价值并不低,比普通的上班族更辛苦,每天的工作都非常的枯燥乏味,全职太太或者全职先生,都应该被尊重,而不是因为他们是显性经济上的“弱者”就轻视漠视他们背后的不可或缺的隐形付出。

        在这个男性主导的社会,女性除非能有十分优秀的父亲,否则不管自己是多么的优秀,很多时候都不得不屈服于各种潜规则来获取社会资源,当国外有了希拉里,有了蔡英文,有了吉拉德,这里的女性,却依然只能在全国两会上充当花瓶还得以当花瓶为荣。甚至还有很多女性被剥夺教育权,人民日报的环球时报曾说过:一个男人受教育,获益的仅仅是他个人,一个女人受教育,获益的将是一个家庭和整个民族。

        中国女性是这个矛盾多多的社会中最弱势最底层的群体,她们和普通男性一样忍受着社会的总总不公,还要被男权社会的种种双重标准和万恶的婚姻风俗所压迫,不管是就业方面还是家庭方面,都备受歧视和压迫,夹缝中求生存,无论就业还是家庭都毫无保障和安全感可言,生活得比普通男性更不容易,她们是这个社会中最弱势最不受保护也最容易被抹黑,被发气被推卸责任却最不容易引起同情和关注的群体。

        民国时期女作家苏青就说过:在家里,“大部分丈夫是早已不把妻子当作十一等人看待了,相反地,他把她认作全智全能的上帝”。他要求她“有新学问兼有旧道德”、“能管内又能对外”、“合则留不合则去”、“妇德多带,妇食自备。女子背负着双重压力,到了21世纪了,中国的职业妇女依然处于这样尴尬劳累两难还不自知的境地。

        在这里,女性仅仅是看清了真相不愿意屈服于现状,不愿遵守男权社会的“规则”,就被围攻成偏激,自私,“受迫害妄想症”的女人。

        每个时代都需要一些“叛逆”的人,不管有多少人辱骂你,你都应该坚持自己的原则和理念,在一个越是不保护并压迫女性,不把女人当人看,用各种舆论双重标准和枷锁束缚你的地方,你越是要学会好强,学会“狠”,学会把自己当人,否则多半都只会落得一个悲惨的结局,还绝对不会有人来同情你。

        通宝推:天天向上A,泥忆云,
        • 家园 为什么发达国家财产分配偏向女性?

          不是偏向女性,而是偏向无收入方。

          原因是:无收入方在离婚以后,往往无法自立,需要政府提供救济。政府为了避免财政负担,就把这个救济的责任通过法律的形式转嫁到离婚中的高收入一方。这里无关男女。

          • 家园 而且

            在欧洲、美国、日本,全职太太基本是全天在家做家务的。家务劳动也是劳动,应该得到报酬。而离婚后,家务劳动技能很难在社会劳务市场上找到工作。所以离婚后要偏向。

            在中国的城市里,那些全职太太,可真的是太太。我有一同事,为了挣点加班费,基本技术支持全包。天天在外面跑,从早到晚工作。他媳妇一结婚,就辞了工作,专职做太太。家里雇了一个阿姨,后来又雇了一个小亲戚,专门陪她逛街。

            这同事,结婚前,又白又胖,九十多公斤。结婚三年,不到七十公斤了,又黑又瘦。也好,省了减肥的钱了。

        • 家园 你在国外是吧 关于国内现状的描述 错误太多了

          孩子判给谁:在中国,孩子一般都是谁有钱判给谁,当你被净身出户后,除非男方不愿意要,否则你很有可能连孩子都会一起失去!

          一般情况是男跟父 女跟母 如果很小 那一般都给女 还有就是谁没钱就判给对方 和你说的出发点正好相反

          男人出轨,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失费几千而已。至于那所谓的生育自由权,其实只是表面文章,男性可以以你不生育导致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

          完全错误 只要女方能证明男方有过错 男方基本就是要净身出户了

          女方不想要孩子 男方为了想要孩子 为什么没权力提出离婚

          在中国,几百块钱能为孩子做什么

          抚养费应该是双方各出一部分吧 几百块只是男方的份额 至于能做什么 看在什么地方了

      • 家园 法律从来不要求把立法依据也写进去。

        如果要求这样,是不是刑法中也得写上为什么杀人要判死刑,故意伤害使人重伤为什么要判四到七年?贪污盗窃为什么要判刑?

        • 家园 你的认识不符合事实。

          比如,继承法里面有:如果奉养父母出力多,就可以多分。某项规定要具备的条件是要写进去的。

          我们讨论的结果是:婚姻法的分配方案是有条件的,就是“男女不平等,女性是弱者,女性付出多”这些条件。如果这些条件不成立了,那么分配方案就没有道理了。所以条件是要列出来的。

          你说的杀人判死刑,也有某些正当防卫不判死刑的,所以条件都是要列出来的,不是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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