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我认为中国穆斯林应该思考的一些问题 -- 直面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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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现在必须给整个穆斯林群体强大的压力

            极端分子闹事政府哪次彻查过,顶多处理几个出头的炮灰,后面还老是拿出大量资源出来收买,他们已经闹成习惯并当成天经地义的事情了。

            汉族文化中待人有非常温暖的一面,比如投桃报李、礼尚往来等等。而古兰经是怎么要求穆斯林对待卡费勒的,你给的再多人家不会谢谢你,只会感谢真主。这次政协的事情很能说明问题,人家摆明对你们卡费勒不屑一顾。他们连对无辜受难的同胞表示一下哀悼都不干,装都不愿装一下。善良的人们啊,要留多少血你们才能清醒。

          • 家园 你不能用这些完全回避民族冲突文化冲突,尤其在带病的政策下

            龙空网友有心收集了改开以来汉少冲突典型案件的政府处理,体现出很多民族冲突特征,尤其是畸形的民族政策下,本来普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被有心人利用民族问题施压后,政府就按照当时民族政策处理之后变成更深层次的民族矛盾,或者说更待民族特征。

            我在这里大声说一句,民族区别对待,民族优待就是民族冲突的典型特征和罪恶之源。

            1980年8月2日 新疆高旭事件

            一九八O年八月二日,军区汽车11团6连在新藏公路执行任务途中,违犯群众纪律,误将叶城普沙牧场的两头牦牛当作野牦牛打死。叶城公路总段204道班在牧场工人的请求下,设置了路障,帮助拦敲车辆。当6连车辆行至道班附近时,道班工人手持铁铣、石头,涌向汽车,争夺方向盘,砸坏了汽车门窗玻璃。在情况不明的混乱之中,战土高旭开枪打死了维吾尔族工人阿皮孜阿不都拉。

               后经军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上报中央、中央军委同意,判处高旭死刑。九月十五日,军区军事法院在南疆军区机关礼堂开庭审判时,由于当时南疆地区社会上不安定因素的影响,酿成了疏勒县、喀什市两三千名汉族群众冲击法庭,抢走犯人的“高旭事件”。

            ----这叙述各种恶心

            2009年6月26日 韶关肖建华

            旭日玩具厂群体斗殴事件

            2009年5月,旭日玩具厂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招收了800名农民工。其后厂内出现多宗抢劫和强奸案,有汉族工人认为是维吾尔族工人所为。6月26日凌晨2时,玩具厂汉族和维族工人之间发生械斗,参与工人达数百人,当局出动400名武警和民警,凌晨4点事态得以平息,事件当场造成120人受伤(其中新疆籍81人,本地39人),其中2名新疆籍维吾尔族员工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10月10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此案相关人员作出一审判决。韶关市中院判决参与斗殴者中情节恶劣的肖建华、许其琪、蒋景、廖谱生、沈文庆5人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肖建华死刑,许其琪无期徒刑,其余3人有期徒刑7至8年不等。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包括维汉两族在内的6名参与斗殴者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5至7年不等。

            2012年12月3日 16万切糕事件

            2008年12月1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破获一起贩卖玛仁糖为名义,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团伙,成员三十四人[2]。

            2012年1月,海南省海口市网友街头遭遇“切糕党”,出现强卖强买事件。有人怀疑其中添加了水银[3]。

            岳阳“天价切糕”事件

            2012年12月3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消息:“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核桃仁糖果约16万。加损坏的摩托车和受伤人员共计20万。”

            当天,官方删除了微博,称该微博系操作失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赔偿款应为15.2万元,分为4项[10]:

            人员受伤及补偿情况:伤者阿雷,轻微伤,全休6天,后段医药费400元;伤者斯迪克,轻微伤,全休15天,后段医药费700元

            物品损失及补偿情况:损坏核桃仁糖果(即玛仁糖)5520斤,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为96600元

            摩托车和工具损失及补偿情况:损坏摩托车16台(于长沙购买的报废车),共6825元

            16名新疆籍商贩返程路费、误工费、伤者营养费等。

            通宝推:老看客,
            • 家园 好吧。这些都是你要表达的信息,但是问题在哪里呢?

              下面的内容都是你贴中提到的。事实完全按照你的描述。请你读一读。然后请说一说,这些事情的问题究竟在哪里?

              是民族问题吗?是文化问题吗?是宗教问题吗?是政策问题吗?是法院宣判问题吗?

              拜托!

              一,1980年新疆

              1980年8月2日 高旭事件

              一九八O年八月二日,在新藏公路途中,高旭在汽车上将叶城普沙牧场的两头牦牛当作野牦牛打死。叶城公路总段204道班设置了路障,帮助拦敲车辆。当车辆行至道班附近时,道班工人手持铁铣、石头,涌向汽车,争夺方向盘,砸坏了汽车门窗玻璃。在混乱之中,高旭开枪打死了道班工人不都拉。

              事后,高旭被判处死刑。

              2,2009年广东

              旭日玩具厂群体斗殴事件

              2009年5月,旭日玩具厂后,其后厂内出现多宗抢劫和强奸案。有本地工人认为是来自另外一地的工人所为。6月26日凌晨2时,玩具厂两群工人之间发生械斗,参与工人达数百人,当局出动400名武警和民警,凌晨4点事态得以平息,事件当场造成120人受伤(其中外地工人81人,本地工人39人),其中2名外地员工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10月10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此案相关人员作出一审判决。韶关市中院判决参与斗殴者中情节恶劣的5人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其中一人死刑,另一人无期徒刑,其余3人有期徒刑7至8年不等。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包括两地工人在内的6名参与斗殴者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5至7年不等。

              3,2012年河北,海南

              2012年12月3日 16万切糕事件

              2008年12月1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破获一起贩卖玛仁糖为名义,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团伙,成员三十四人。

              2012年1月,海南省海口市网友街头遭遇“切糕党”,出现强卖强买事件。有人怀疑其中添加了水银。

              4,2012年岳阳

              岳阳“天价切糕”事件

              2012年12月3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消息:“村民凌某在购买某外地商人团伙核桃仁糖果时,因双方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核桃仁糖果约16万。加损坏的摩托车和受伤人员共计20万。”

              当天,官方删除了微博,称该微博系操作失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赔偿款应为15.2万元,分为4项:

              人员受伤及补偿情况:伤者阿雷,轻微伤,全休6天,后段医药费400元;伤者阿克,轻微伤,全休15天,后段医药费700元

              物品损失及补偿情况:损坏核桃仁糖果(即玛仁糖)5520斤,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为96600元

              摩托车和工具损失及补偿情况:损坏摩托车16台(于长沙购买的报废车),共6825元

              16名外地商贩返程路费、误工费、伤者营养费等。

              • 家园 难道不是民族问题么?

                难道不是文化问题么?

                难道不是宗教问题么?

                难道不是法院判决的问题么?

              • 家园 太显而易见的政策性民族偏袒你看不出来?

                法律尊严荡然无存

                • 家园 当把你的描述中的关于民族的信息去掉后,我看不出什么问题

                  这些判决也好,政府信息也好,有什么显而易见的,政策性的,不能被普通人接受的,甚至不能受害者接受的,偏袒?请指出来。

                  1,高旭判死刑有问题吗?他在和平状态下杀了人。

                  2,韶关的判决有问题吗?有人斗殴,有人死亡,当然就有人被判刑。有问题吗?请去读判决书。

                  3,损害了商家的物品不要赔偿吗?天价的赔偿是因为天价的单位价值,还是因为天量的物品,这里边有什么问题呢?请问?每斤物品17块多的赔偿有什么偏袒呢?

                  换句话说,这是你自身已经先把民族属性放在自己的价值天平上,再来作判断。

                  那么,请问你要的公正是什么?

                  • 家园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阁下这么无耻的

                    颠倒黑白无所不作

                    • 家园 当你说一个人在颠倒黑白的时候,是否可以指出来

                      这个黑白是如何被他颠倒的,好吗?

                      正如同我所做的一样。

                      因为我不认同白浪滔天网友根据他举的例子来说明

                      太显而易见的(民族)政策性偏袒

                      的观点。所以,我完全复制他的有关例子的文字,只是去掉了其中关于民族描述的话语。然后让他从中找出政策性偏坦的地方。。。

                      事实上在去掉民族描述的文字后,在白浪滔天网友的例子里是很难找到政策性偏袒的太显而易见的地方的。

                      或者你可以找出来,然后告诉我们,他的例子里边这些偏袒,就是因为民族不同而引起的。

                  • 家园 第一个高旭就不应该判死刑甚至无罪

                    最后也是由于明显不公正判决导致爆发汉族群体性事件和军队战友请愿才免除死刑改判18年。

                    韶关明明是打架斗殴伤人至死,为什么要扯上民族问题,判死刑?而且对方有错在先屡次侵犯女性。

                    天价切糕这个事情算我误会了,赔偿价格并不高,但是强买强卖现象屡禁不止是源头。这种事我亲眼见过,上大学放暑假在家我楼下就是派出所,抓了好几个买切糕羊肉串的维族,砍伤好几个,都到派出所了还不老实,惹得刑警用七九轻冲对天鸣枪,打了好几梭子。

                    淳朴怎么了,讨价还价怎么了,做生意讲法律别玩那一套,好吧个人性格不好吵吵闹闹甚至打打架也很正常,尼玛把刀子卸了,处理了就得认。他们经常完全不尊重社会的法制和风俗,按美国人的说法就是对我们的生活方式进行挑战,这是比意识形态更严重的挑衅。

                    • 家园 好吧,再来看看你的说法,难道杀人偿命和民族有什么关系吗?

                      最后也是由于明显不公正判决导致爆发汉族群体性事件和军队战友请愿才免除死刑改判18年。

                      杀人偿命,这是自古的信条。请问你从何而得的不公正判决?

                      韶关明明是打架斗殴伤人至死,为什么要扯上民族问题,判死刑?而且对方有错在先屡次侵犯女性。

                      同上。究竟是谁在扯民族问题?你都说了,明明是打架斗殴伤人致死,为何就不能判死刑?判死刑跟民族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杀人不偿命么?或者说按照你的说法对方有错就可以打架斗殴伤人致死了?我国的法律是这样的说法么?这跟民族有什么关系?

                      天价切糕这个事情算我误会了,。。。

                      好吧,如果你要另外讨论强买强卖的话题,你误会了。

                      --------------------------------------

                      又:既然你口口声声法律的尊严。那么,请从你自己做起,按照法律条文,按照事实依据,按照警方记录,来看问题,说明问题,好么?

                      • 家园 军人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击毙可疑人员,天经地义
                      • 家园 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是会变的,有时会变得和初衷相反

                        我曾在上回归历史小资料里链接出处给出过有关资料外链出处,请注意下面的话:

                        最具代表性的判例是1994年2月3日、2月6日固原地区中级法院对西吉县因宗教内部纠纷发生的回民械斗案件的审判:据有关判决,自1992年5月27日至1993年8月18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该案西吉县沙沟方与陈家沟方因宗教内部纠纷先后出动成百上千名回民,经四次大规模武装械斗,陈方杀死沙方36人,杀伤沙方9人(重伤5人);沙方杀死陈方14人,杀伤17人,绑架陈方2人生死不明;双方共被杀死50人,杀伤26人,2人被绑架生死不明。案发后收缴沙方枪支4986支,陈方枪支456支,共5442支;

                        收缴沙方子弹3471发,陈方子弹3892发,共7363发;收缴沙方自制炮弹炸弹63枚,陈方炸弹55枚,共118枚;收缴沙方土炮6门,陈方土炮15门,共21门;收缴陈方炸药火药55公斤。该案属典型的回民内部因宗教纠纷引发的武装械斗事件,造成了惨重的死伤恶果、特别严重的社会危害和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发生后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央先后作过7次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西吉事件,专门成立了协调小组,专案小组,先后调派出大量领导干部和战士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武装隔离和治安巡逻保卫措施,及时敦促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及时依法审判惩处犯罪分子,有效平息了械斗事件。

                        ,那么法律和政策的边界又是如何确定的呢?
                        由于该案属典型的因回民内部因宗教纠纷引发的武装械斗事件,人民法院根据“两少一宽”刑事政策,妥善加以处理:一是坚持“少捕”,对主要犯罪成员进行了逮捕、审判,而对大部分被裹挟参与的群众不予追究,起到了教育挽救和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的有效作用。二是坚持“少杀”,兼于该案的复杂特性,对双方犯罪人员中的主犯均没有判处死刑。三是坚持“处理时一般从宽”的原则,兼于案发因宗教内部纠纷所致,因此与汉族群众中发生的此类案件相比,全案从整体上因主犯皆从宽判处,相应地,从犯比照主犯也都给予了适度从宽的判处。法院对两方人员分案进行了审判,对沙沟方面一案审理认定,身为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的回族领导马烈孙,回族教职人员宁夏教育学院副教授马复礼,及马烈孙的长子西北二民院讲师马捷策划聚众武装械斗和报复杀人,指使他人制造、购买枪支、弹药,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与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均系主犯,均数罪并罚后,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这中间肯定有多方面的考虑,但政策因素大于法律因素,应该十分明显,结果又怎样?
                        影响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稳定和治安的主要是教派之间的械斗。自1979年以来,在西吉、固原等地因伊斯兰教教派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械斗流血事件9起,其中1992年以后西吉发生的几起武装械斗流血事件,致使双方死亡51人,伤残16人,失踪1人,严重破坏了地方的社会稳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西吉事件处理后,当地伊斯兰教哲合忍耶派中的极少数人煽动不明真相的哲派信教群众不断到自治区和有关部门,至今部分信教群众仍有抵触情绪,成为影响地方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错误的政策开了头,就如同潘多拉之盒,改起来并不容易,这就是考验能力的时候了,所以要慎之又慎。

                        • 家园 和你说话要很小心

                          比如,你在最后一句说:

                          错误的政策开了头,就如同潘多拉之盒,改起来并不容易,这就是考验能力的时候了,所以要慎之又慎

                          你说的都是对的。但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很不妥呢?

                          因为,你一开始就说,错误的政策。而且你继续说,这就是考验能力的时候。

                          好,若我同意你的话,那么很自然,后面的结论就是要么这个政策改,因为它是错误的。要么这个政策不改,却不是因为它是正确的,而是因为能力不够 。。。

                          而我若不同意的话呢?你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对的。但是偏偏在开头的那个结论上,你是如何论证这个结论的呢?

                          也就是说,在我们没有得出你的一开始的结论之前

                          错误的(民族,宗教)政策

                          你是否应该不急于把最后的那句话,也就是,考验能力那家句话拿出来压人呢?

                          ----------------------------

                          好。继续来看在这栋楼里一直要想说明的事情是,目前的民族,宗教政策是错误的。

                          请问这是不是你想要说明的观点?

                          如果是,那么,请从历史的变迁角度,以及世界各国的平行对比角度,来说明,目前的政策是有问题的,不改不行。

                          同样,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100%正确的政策。那么,能否请说明一下,如果按照你的想法做,我们失去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是什么,我们将经历些什么?

                          我想,这才是一个合适的,清晰的,有论证的说明。

                          你说对否?

                          事实上,我从这栋楼看不到这些。或者不能清晰地看到这些。

                          ------------------------------

                          关于我和白浪滔天网友的对话:

                          我是这样做的:

                          我复制了他所举的例子,只是将其中的明显的民族/宗教标签去掉,然后再来看他所举的例子,读者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他想说明的,太显而易见的偏袒的。

                          那么,是否至少说明,在他所举的例子里边,我们不应该得到目前的民族宗教政策有什么太明显的问题的。

                          你认为对否?你可以说他的例子不恰当,你也可以说我的方法论有问题。如果这样,请指出来,好么?

                          • 家园 简单的回复一下,若有不当,请指出

                            比如,你在最后一句说:

                            错误的政策开了头,就如同潘多拉之盒,改起来并不容易,这就是考验能力的时候了,所以要慎之又慎

                            你说的都是对的。但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很不妥呢?

                            因为,你一开始就说,错误的政策。而且你继续说,这就是考验能力的时候。

                            好,若我同意你的话,那么很自然,后面的结论就是要么这个政策改,因为它是错误的。要么这个政策不改,却不是因为它是正确的,而是因为能力不够 。。。

                            而我若不同意的话呢?你说的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对的。但是偏偏在开头的那个结论上,你是如何论证这个结论的呢?

                            首先,由于知识,经验,环境等限制,我们每个人都会犯错误,那么由人制定的政策也会有错误的可能,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环境变了,早先的政策要调整,适应新的环境,您说呢?

                            其次,错误政策导致的结果往往需要花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整改正的,所谓的事倍功半,就比如说中国近代被西方的坚船利炮打的满地找牙,一开始清政府的政策就是有问题的,错误的,这种政策导致的结果是全中国受到上百年的苦难,要苦苦探索和抗争,最后才找到社会主义和工业化的道路。

                            你是否应该不急于把最后的那句话,也就是,考验能力那家句话拿出来压人呢?
                            我没有压人的意思,就是陈述一件事实,要干成一件事,特别是涉及到很多敏感方面的问题的时候,确实是考验人的能力的时候,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就是一个。

                            好。继续来看在这栋楼里一直要想说明的事情是,目前的民族,宗教政策是错误的。

                            请问这是不是你想要说明的观点?

                            如果你看了我的主贴,就会知道,我是要讨论极端穆斯林是有可能为我们的敌人所利用,干扰甚至打断我们的现代化进程。在这里我对现在的宗教和民族政策的某些方面是有不同看法的,在我看来,有的做法是欠妥的,甚至是错误的。
                            如果是,那么,请从历史的变迁角度,以及世界各国的平行对比角度,来说明,目前的政策是有问题的,不改不行。

                            同样,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100%正确的政策。那么,能否请说明一下,如果按照你的想法做,我们失去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是什么,我们将经历些什么?

                            我想,这才是一个合适的,清晰的,有论证的说明。

                            你说对否?

                            没错,但全面的论证民族宗教政策,这样的要求对我个人来说,实在是太高了,我没这样的能力,因为这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综合各种方面,最后共同讨论,才能商量出一个合适的方面,这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个人是无法做到的。以我粗浅的见解,从历史上看,民族不平等,宗教歧视,宗教压迫比比皆是,而目前,我们国家就是要建设成为各民族都平等,宗教信仰有自由,人人都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也应该依照法律实施,各民族一起共同从事国家建设,这应该也是各国的做法(完全考察各国的情况对我来说太难了,也达不到)。

                            但我对现行政策中的某些做法提出质疑,应该没问题,因为我们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出于任何理由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具体来说,现行的“两宽一少”政策,在某些方面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在你引用的我的帖子中,我们可以看到,西海固回族同胞的教派冲突中,私藏枪支和爆炸物,组织械斗,导致50多人死亡,很多人受伤,我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也知道,去掉民族宗教因素,组织和实施这样做的人是应该判死刑的,您说呢?没有被判死刑,是法外开恩,与法无据的,是政策使然,根据的就是“两宽一少”政策。这样的政策的实施,有时候不但不能减少矛盾,还可能激化矛盾,在当前来说,是弊大于利,我认为是错误的,应该改正,至于怎么改,如何改,大家可以集思广益。

                            同样,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100%正确的政策。那么,能否请说明一下,如果按照你的想法做,我们失去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是什么,我们将经历些什么?

                            同意,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我们可以审视我们现有的政策,不适合的就修订,正确的就坚持,错误的就改正。我的看法,就是实事求是,坚持向最广大的人群宣传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学的手段做为我们判断事物的标准,大家一起从事工业化。西方之所以优先于我们,就是在科学技术上,在于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工业化上,因此,任何阻碍科学知识的传播,阻碍工业化进程的旧的政策,学说,宗教都应该批判,因为这样,就会干扰我们的崛起。如果照着科学化,工业化的做法,我们失去的是旧的思想旧的习俗的束缚,得到的将是新的天地,新的领域,这片领域为所有人敞开。我们将经历的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一次艰难的行军,因为毕竟现在西方在这方面还领先于我们,并且在想方设法的阻碍我们,破坏我们,我们的追赶将是艰难的,但这条路是能走得通的路。

                            我复制了他所举的例子,只是将其中的明显的民族/宗教标签去掉,然后再来看他所举的例子,读者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他想说明的,太显而易见的偏袒的。

                            那么,是否至少说明,在他所举的例子里边,我们不应该得到目前的民族宗教政策有什么太明显的问题的。

                            你认为对否?你可以说他的例子不恰当,你也可以说我的方法论有问题。如果这样,请指出来,好么?

                            我查了一下白浪兄的例子,在我的回帖中也列出了我在网上搜到的信息,由于不是当事方,无法查阅案卷,所获的信息都是网上所得,讨论也只能基于这些信息。如果这些信息还原了基本情况的话,在我看来,如果我们去掉民族和宗教的因素,高旭被判死刑也有商榷的地方,并不是任何时候所有杀人偿命都应该无条件实行。这是因为,高旭他们首先不知道杀死的牦牛是家养的,他们认为是野生的,这是误会,我相信,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我们的解放军战士这点纪律性还是有的,这就表明杀牦牛没有主观故意;其次,当时高旭他们驾驶的是军车,车上装载的是军械,当道路被阻截,一群人持械冲击的情况下(当时道班的人可能情绪非常激动),没有办法有效的沟通(曾经鸣枪示警,但没起到作用),持械抢劫军车的可能性不能排除,而在持械抢劫军车的情况下,卫兵是可以开枪阻挡的(因为如果让犯罪分子劫持了大量军械,造成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当时高旭他们应该是想保护军械,防止被抢,而不是刻意要杀人,因为这是我军的纪律所不允许的),不清楚的是,当时除了开枪,是否有其他有效手段阻止靠近和攀登军车的行为。当然,最后不幸发生了,实际的情况是高旭误杀了维族同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重申一下,我不是学法律的,相关的情况要从事法律的专业人士给出详细分析),高旭不是故意杀人,应该是过失杀人,所以罪不至死。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严格的按法律办事,并做好说服善后工作,我想就不会有后面的波澜。但那位高位负责人的做法,是以行政手段粗暴干涉司法的恶劣做法,他依据的可能就是两宽一少的政策,如果是的话,问题还在于,这里不仅是对少数民族同胞的过失行为的理解,而且是要对另一方的过失行为罪加一等,这不是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而是对法律的粗暴践踏。所以说现在的民族宗教政策,某些方面,有可能已经不再适合当前的形势,是应该调整或者纠正的。

                            一点浅见,希望你多批评。

                            通宝推:秦桑,唐家山,
                            • 家园 对你简单的回复一下的不那么简单回复

                              1,

                              特别是涉及到很多敏感方面的问题的时候,确实是考验人的能力的时候,宗教和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就是一个。

                              你说了,这是敏感问题。你自己也说了,

                              这样的要求对我个人来说,实在是太高了,我没这样的能力

                              正如同我也没有这个能力一样。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谦逊一点,不要用这个问题来质疑别人的能力,好么?

                              至少我们有能力不要用自己不具备能力的问题去质疑别人,至少我自己觉得自己应该做到这一点。这是我自己在西西河能够平心静气读别人帖子学到很多东西的出发点。

                              2,

                              但我对现行政策中的某些做法提出质疑,。。。应该改正,至于怎么改,如何改,大家可以集思广益。

                              这是你的自由。没有人能够质疑这一点。但是同时别人也有不认同你的观点的自由。对吗?

                              而且,可能我自己的上网目的仅仅是为了读到更多开卷有益的帖子,而非在网上争个输赢,或者辩论国家大事,所以更多的,还是希望少一点对江山的指点,而多一点对江山的描述。

                              3,例如:对你的说法的一点质疑:

                              你说:

                              在我看来,高旭被判死刑也有商榷的地方,。。。高旭误杀了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重申一下,我不是学法律的,相关的情况要从事法律的专业人士给出详细分析),高旭不是故意杀人,应该是过失杀人,所以罪不至死。

                              你又说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请问,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是你我能够在这里轻易做出判断的么?这难道不应该是民警,法庭,律师们的任务么?既然如此,你又如何能够得出,判他死刑,是由于民族问题。而不判他死刑,不是由于民族问题呢?如你自己承认,你不拥有原始的卷宗,而只有网上的消息。

                              4,

                              个人的一点浅见:

                              中国自古就是个大国,自古就人口众多,地域辽阔。所以,

                              中国的成功的治国政策都是坚持原则与灵活变通相结合而成的,自古就是如此。坚持原则是为了保持大国的整体方向,而灵活变通是为了适应各地各时的现实需要。

                              至于现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否有问题,是否需要调整。任何脑袋清楚的人都会说,当然有问题,当然需要调整。

                              但是这里边问题是,哪里的问题需要什么程度的调整?

                              讲句不客气的话:至少你,我,在目前看来的情况下,首先不具备认真讨论这个话题的资格,然后不具备真正回答这个问题的能力。

                              虽然我们有观摩和学习的资格和能力。

                              当然可能我误会你了。如是,抱歉。

                              顺便说一句,你的主题帖子题目真的口气很大:

                              我认为中国穆斯林应该思考的一些问题

                              你真觉得你有让两千多万中国穆斯林应该思考一些问题的资格,能力,可行性,或者在未来可预期的时间内拥有这样的资格,能力,可行性么?

                              你可以质疑我是否是穆斯林。嗯,虽然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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