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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玉林事件大家如何看?窃以为背后恐怕不简单 -- 夜月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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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专门的肉狗养殖早就有了,只是大多数人都认为吃的是宠物狗。
        • 家园 专门的狗场我没看过,不评价。

          不过农村地方不小,养四五只现在也不是什么难事。价格高,也不算挑食,有不少人养。至于吃宠物狗嘛,很少,有的也多是流浪狗,要注意的就是偷狗贼了。有多少贼是惦记偷宠物狗做卖肉的?呵呵,做这个故事的大半都没用脑子。农村人不多,有个生人大家都会留意一下。见到偷东西的基本上都没见官就给抡一轮了。不是不讲法,这种事警察也理不来,一般村民见到这情况基本就是把小贼打个鸡飞狗跳,让别人不敢打扰。

          至于别人要检疫才敢吃,呵呵,咱没意见,他愿意出这个检疫费用嘛!以前带外国客户出去吃饭,鸡鸭鱼肉等等很多都试过,到哪里吃哪里,也有过闹肚子疼的,十几年也没有哪个投诉我。多点谨慎是应该的。

      • 家园 不忌讳吃狗肉的朋友也放弃了 市场销售的狗肉100%未检疫

        你说的地方在哪里啊?我这边的情况是人们知道狗只来源不明,检疫形同虚设后,即使是原来不忌讳吃狗肉的几个朋友也都放弃了.

        本来嘛,就有正经养殖场严格检疫的猪肉牛肉吃,为了满足口舌之欲,拿自己的健康冒风险,不值当.况且还要受身边不管是养狗还是不养狗的同事朋友越来越多的白眼,那就更没意思了.

        回复:嗯,不止看氛围也要看年龄群、地域、学历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的吧,因为之前常去各地玩,接触的圈子不大,以亲戚朋友同学合作伙伴为主,但观察下来北京上海杭州这些比较大的城市,20-60岁这个年龄段的,学历较高人群,还有20岁以下年龄段的当地的小孩,虽然不赞同狗粉们的过激言行,但普遍还是认可狗粉们提高动物福利,减少无谓杀戮的诉求的。市中心的狗肉馆也很少见。

        不过到了当地的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居区,狗肉馆就变多了,生意好到前几年一度出现过狗肉一条街,本地农民的家养狗合作企业工地上的看门狗全被偷光了,不过今年再去时,都关门了。

        市场上销售的狗肉100%未检疫

        2013-01-08 | 作者: 吕峥 | 来源: 中国畜牧兽医报-中国农业新闻网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狗肉消费形成黑色产业链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一条盗、贩、杀、卖狗肉黑色产业链条。笔者从日前召开的“整治非法制售狗肉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上获悉,我国尚未出台食用猫肉、狗肉检疫标准,因此市场上销售的狗肉全部未经过检疫,贩卖、食用狗肉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近年来一直从事“中国乡村人与动物的关系”研究的山东大学郭鹏教授在研究中发现,乡村丢失狗的情况正日趋严重,这与市场上违法买卖狗肉直接相关,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盗、贩、杀、卖的黑色产业链条。同时,偷狗带来的可观利益正在使这一社会犯罪日益升级,致使犯罪团伙肆无忌惮,犯罪手段不断升级,这已严重危害到了乡村人的日常生活安全。

        江苏省沛县是著名的狗肉产地,“沛县狗肉”还在2010年进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该县一家经营狗肉食品加工的公司负责人曾表示,其公司每年屠宰的犬只达10万条之多,自己饲养的狗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其中五分之四都来自设在全国各地的收狗点。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江教授指出,流向餐桌的狗肉全部违反动物防疫检疫法和食品安全法。存在来源不明、运输证件不齐、生产条件恶劣、检验检疫程序缺失、私屠滥宰等诸多问题。

        “我国没有对食用猫肉、狗肉出台检疫标准。”孙江表示,没有标准,就意味着不可能完成检疫,肉狗、肉猫检疫证纯属无稽之谈。此外,根据《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狂犬病免疫属于强制免疫,任何犬只都必须免疫。但目前无专门用于肉用犬的狂犬疫苗,注射过狂犬疫苗的犬只不能保证食用安全,不得作为食用。(“具有传染性的体液要接触到粘膜或是新鲜的伤口,才可能造成传染。狂犬病毒以唾液腺、舌部味蕾和嗅神经上皮等处分布最多”,也就是说身体的别的部位也不是没有。一项全国性的人类狂犬病流行病学调查中提到[5],我国狂犬病高发区观察到的711个病例中,91%的病例是被犬只攻击。按世界卫生组织动物接触分类标准,这些患者中的6.3%仅与动物发生Ⅰ类接触(即触摸或饲养动物,或被动物舔舐完整的皮肤),30.4%为Ⅱ类接触(即造成轻微破损或无出血的轻微擦伤皮肤),63.3%为III类接触(穿透性的皮肤咬伤或抓伤,或粘膜污染)。换句话,和动物接触后后皮肤的损伤程度越高,狂犬病的发病的可能就越大。但是按照世卫组织的说法,I类接触照理应该不会转染狂犬病,也许还存在没有意识到的传播途径吧。)

        孙江表示,如果严格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去执行,非法制售狗肉现象可以得到遏制。他指出,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生猪屠宰条例、犬产地检疫规程、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对非法制售狗肉行为进行处罚、加以整治规范甚至取缔。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安翔指出,为保证食品安全,我国动物制品必须有可追溯体系,在养殖、加工等环节必须有齐全的记录。“正是因为我国现存的屠宰法律体系不够完整、内容不够全面、职责不够清晰、主体不够严谨等缺憾,导致目前野蛮屠宰和杀戮动物的事件层出不穷。”他呼吁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消除动物食品安全隐患。

        有关动物福利的链接:http://baike.baidu.com/view/16069.htm?fr=aladdin

        动物福利(Animal Welfare)是指动物如何适应其所处的环境,满足其基本的自然需求。科学证明,如果动物健康、感觉舒适、营养充足、安全、能够自由表达天性并且不受痛苦、恐惧和压力威胁,则满足动物福利的要求。而高水平动物福利则更需要疾病免疫和兽医治疗,适宜的居所、管理、营养、人道对待和人道屠宰。动物福利尤指动物的生存状况;而动物所受的对待则有其他术语加以描述,例如动物照料,饲养管理和人道处置。”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2011

        动物福利里可没说过不能对动物进行屠宰哦,问题是你怎么宰.

        至于狗粉和他们的狗吃动物,不知道具体是指哪件事,是纵狗行凶攻击流浪猫还是指别的什么.如果是纵狗行凶的话,那狗主人确实属于狗粪,而不是狗粉.

        这个是农业部制定的<犬产地检疫规程>,狗粉们截狗贩子也就是依据根据这个规程来斗争的(至于攻击食客的是狗粪还是玉林狗贩雇的演员这就不知道了,但从攻击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不是狗粉了),诸位觉得狗贩子有多大可能按照这个规程走下来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犬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防护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犬的产地检疫。

        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野生犬科动物的产地检疫参照本规程执行。

        2.检疫对象

        狂犬病、布氏杆菌病、钩端螺旋体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利什曼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来自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区域。

        3.2免疫记录齐全,狂犬病免疫在有效期内。

        3.3临床检查健康。

        3.4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4.检疫程序

        4.1申报受理。饲养者应在犬实施狂犬病免疫21天后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查验资料

        4.2.1应当查验犬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狂犬病免疫在有效期内,饲养场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

        4.2.2应当查验个人饲养犬的免疫信息,确认狂犬病免疫在有效期内。

        4.2.3应当查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野生犬科动物的相关证明。

        4.3临床检查

        4.3.1检查方法

        4.3.1.1群体检查。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犬群体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食情况及排泄物状态等。

        4.3.1.2个体检查。通过视诊、触诊和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犬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

        4.3.2检查内容

        4.3.2.1出现行为反常,易怒,有攻击性,狂躁不安,高度兴奋,流涎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狂犬病。

        有些出现狂暴与沉郁交替出现,表现特殊的斜视和惶恐;自咬四肢、尾及阴部等;意识障碍,反射紊乱,消瘦,声音嘶哑,夹尾,眼球凹陷,瞳孔散大或缩小;下颌下垂,舌脱出口外,流涎显著,后躯及四肢麻痹,卧地不起;恐水等症状。

        4.3.2.2出现母犬流产、死胎,产后子宫有长期暗红色分泌物,不孕,关节肿大,消瘦;公犬睾丸肿大,关节肿大,极度消瘦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布氏杆菌病。

        4.3.2.3出现黄疸,血尿,拉稀或黑色便,精神沉郁,消瘦等症状的,怀疑感染钩端螺旋体病。

        4.3.2.4出现眼鼻脓性分泌物,脚垫粗糙增厚,四肢或全身有节律性的抽搐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犬瘟热。

        有的出现发热,眼周红肿,打喷嚏,咳嗽,呕吐,腹泻,食欲不振,精神沉郁等症状。

        4.3.2.5出现呕吐,腹泻,粪便呈咖啡色或番茄酱色样血便,带有特殊的腥臭气味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犬细小病毒病。

        有些出现发热,精神沉郁,不食;严重脱水,眼球下陷,鼻镜干燥,皮肤弹力高度下降,体重明显减轻;突然呼吸困难,心力衰弱等症状。

        4.3.2.6出现体温升高,精神沉郁;角膜水肿,呈“蓝眼”;呕吐,不食或食欲废绝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犬传染性肝炎。

        4.3.2.7出现鼻子或鼻口部、耳廓粗糙或干裂、结节或脓疱疹,皮肤黏膜溃疡,淋巴结肿大等症状的,怀疑感染利什曼病。

        有些出现精神沉郁,嗜睡,多饮,呕吐,大面积对称性脱毛,干性脱屑,罕见瘙痒;偶有结膜炎或角膜炎等症状。

        4.4实验室检测

        4.4.1对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

        4.4.2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并出具检测报告。

        5.检疫结果处理

        5.1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禁止调运,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3发现死因不明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4病死犬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由饲养者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处理。

        5.5运载工具、笼具等应当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并兼顾动物福利。启运前,饲养者或承运人应当对运载工具、笼具等进行有效消毒。

        6.检疫记录

        6.1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指导饲养者填写检疫申报单。

        6.2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饲养者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饲养者签名。

        6.3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7.防护要求

        7.1从事犬产地检疫的人员要定期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

        7.2从事犬产地检疫的人员要配备红外测温仪、麻醉吹管、捕捉杆、捕捉网、专用手套等防护设备。

        • 家园 所谓检疫问题,只不过是动保的一个攻击手段。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4_06_25_240736_2.shtml

          九三学社成员,绍兴市畜牧兽医局医师吴巧芳告诉新京报记者,对狗的“检疫”规定,目前只有产地检疫,而无屠宰检疫。产地检疫是动物发生空间移动时必须具备的证明,以防止动物疫病扩散;而涉及食用的屠宰检疫对狗并无相关规定。

          善待认为政府的态度是不作为。谢谨徽则反问,“鱼也没有屠宰检疫规程,那鱼也不可以吃了吗?”事实上,除了生猪、家禽、牛、羊、马、骡、驴、骆驼、家兔,其余动物都没有屠宰检疫规范。

          注射过狂犬疫苗的犬只不能保证食用安全

          不知是如何得来的,希望有人能科普一下。

          PS 狂犬病毒不耐热,在56℃时15~30分钟或100℃时2分钟即可灭活;

          对待检疫问题,动保的行为耐人寻味

          被解救的犬猫将分别抵达天津和重庆广元。当记者问及这些犬猫是否办理了“产地检疫证”时,杜玉凤表示不用,“我们动保人士,都是有经验的,如果有狂犬病,一看就能看出来,我能保证四百多只狗都是安全的。”

          即使张媛媛在反复劝告动保人士去办理检疫手续,并提醒“否则我们就跟狗贩子一样了”,杜玉凤仍自信满满地表示,凭借和广元地方政府的良好关系,她不会被罚款。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些犬猫要依法出境,动保人士需要在当地等待21天免疫期,并付出近十万余元的检疫费和400多个小时的检疫时间。但此时,动保人士们仿佛已经完全忘记了过去数天来他们念念不忘的法律法规,没有一个人履行任何一项手续。

          我觉得爱狗爱猫人士与其关心“狗肉的检疫”问题,还不如先关心一下恶狗频繁伤人、扰民、流浪宠物、宠物粪便不清理等一系列问题。养宠物自己一时爽,却总给他人带来困扰,是很难得到中立者的支持的。

          • 家园 有圈内人士科普一下不

            鱼的产地检疫做的怎么样还真不知道,有圈内人士科普一下不,也许是主要食物来源,做的比较好呢?

            现在我接触到的专业人士的说法是国内大部分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的还是弱毒苗,在犬只身体状态较差的时候,反而有可能会导致发病,但狂犬病的潜伏期短则数天长则数月,所以人在食用过程中可能被传染.不过也许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烹饪过程中狂犬病毒多久可以灭活呢?

            这个产地检疫好像可以在到达地做的吧。玉林本地的检疫部门的有没有精力和能力做这个检疫也是个问题( 玉林本地的产地检疫系统也形同虚设。全市四个报检点,狗肉节前夕增加到十个,但从2013年成立至今,仅在今年6月18日有一名玉林狗贩带一只狗来做过检疫。等待狗贩自行申请检疫并不现实,而玉林市卫生监督所也无法承担长时间巡查的人力成本。全所只有18名工作人员,每天单生猪屠宰检疫就有一千多头)。再者说啦,夜长梦多,救狗的在玉林当地不受待见,再耽搁下去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呢。

            不知道玉林救狗是怎么做的。在我们这边,狗救下来后,狂犬的检查肯定都会做的,不然咬着谁都不合适。

            “狗肉的检疫”问题需要关心,爱狗的吃狗的都应该关心,恶狗频繁伤人、扰民、流浪宠物、宠物粪便不清理等一系列问题也关心,关心之后要管得住,还得靠政府立法。

            • 家园 笑死!

              正规的食品药品检验检疫都没忙得过来,“”狗肉的检疫”问题需要关心,”?人的问题要不要关心?

              先做立了法的吧。狗的问题,no zuo no die.

              • 家园 关心狗肉检疫和关心人并不矛盾

                狗肉检疫和人的健康都需要关心,当然no zuo no die。

            • 家园 玉林动保如何对待获救狗检疫,链接文章里有详细的说明。

              玉林如何救狗的,链接文章里有详细的说明。

              用检疫问题攻击狗贩,自己救了狗,却不去检疫,经劝说也不去。法律法规在Ta们眼里就是“工具”尔。

              按照兄台前面的说法,这样做的杜玉凤肯定不是兄台认可的“狗粉”了。不过这样难免有“没有真正的苏格兰人(No true Scotsman)或称诉诸纯洁(appeal to purity)”逻辑谬误的嫌疑。

              烹饪过程中狂犬病毒多久可以灭活呢?

              狂犬病毒灭活问题,河友mailsina已经详细说明了,你自己也回复了,还在纠结么?是否有点钻牛角尖儿?

              1 不管是否检疫,(犬)是否有疫苗,狂犬病病毒100度2分钟即可灭活.正常中国人一般不吃狗肉刺身,也不追求5分熟的狗肉。另,狂犬病毒能否在胃酸环境下(PH 1.5)存活,我表示怀疑.

              2 即使没有现代科学知识,观察流行病史.新中国有史可查的流病谱并不支持食用狗肉会导致狂犬病,而只支持动物咬伤.

              3 从历史来看,玉林地区从明朝开始食用狗肉,该历史早于狂犬疫苗的研究.并没有任何资料证据表明玉林地区的人会多发狂犬病.

              结论: 支不支持吃狗肉单说,狂犬病这个是乱说吓唬人。

              窃以为被流浪狗,流浪猫咬伤、抓伤得狂犬病的机率要远大于“为吃嫩狗肉,等不得2分钟的食用行为”得狂犬病的机率。

              然否?

              =================

              感谢hulihuo指出一处“笔误”,已改。

              • 家园 问题就出在检疫上面

                上面有一处文字错误,不是“不拒绝检疫”,但看文章中也不是言词激烈的拒绝,也许可以改成婉拒,有空改改哦。

                问题就出在检疫上面,农业部要求对运输的犬只要做到一犬一证,贩狗的在玉林贩售的犬只大多数只能做到一车一证,而且检疫证上名堂也很多,有些检疫证,一车几百只狗检疫和开具日期都是同一天,根本就是没可能的事情,如果这张检疫证是真的,就该好好查查发证的检疫部门。这么搞你让人家又怎么能相信和尊重这种所谓的检疫呢?然后等人家走了,又拿检疫说事,尤其又是在当地闹了这么一出以后,人家当然有理由疑虑留在这里接受检疫的准确性目的性咯,待的时间长了弄不好个人生命安全都会受威胁。

                这是不是说就不要做检疫了呢?当然不是但在当地检疫部门不受认可的情况下,下次再救狗,可以考虑引入中立的第三方检疫机构人员在救助站做,实际上现在不少救助组织会在救助站或者另外找地儿进行隔离,再由相熟的执业兽医师上门甄别,怀疑有狂犬病的也会做测试,毕竟要是出了事,在当地和圈子里也就不用混了。

                然后再说说中外动物救助者理念上的一个差别,国外的救助组织做出是救还是安乐病弱动物的决定时,会先考虑资金问题,如果觉得会影响组织生存,又没有人愿意个人出资的话,往往会倾向于安乐。国内的救护者,更情绪化一点,有时会做出相反的决定,可能就因为动物的一个眼神,显露出的求生的欲望,或者看着比较可爱会讨好你,就算倾家荡产也会救,以后走一步看一步了。也因此国外救助组织和国内救助者在合作时经常性会发生冲突,最后一拍两散的。

                在玉林救狗的也不只杜玉凤这一拨人,和食客发生冲突的也就那么几个,就算怀疑是国际动物大赦的成员和CIA NSA或者别的什么敌对组织有联系,自然有国安盯着,以习大大上台后的硬派作风,出了问题该咋办就咋办,没必要草木皆兵搞扩大化。

                吃货想怎么吃那是他的自由啊,他喜欢嫩的,涮涮2下就入口,我们也管不着没法管啊,总不能每个吃货给配3个24*7看护员,他要吃就让他吃,死不死是他的事,这样才符合生物进化优胜劣汰的规律,我们坚决捍卫此类吃货的这种自由。就是感染后离远点,别让他们把体液传给我们就是了,毕竟是身上有个溃疡小伤就可能感染致死的病。

                当然就如果能有合格的检疫,根本没必要在这里讨论这种致命感染危险性贯穿运输宰杀食用始终的狂犬病狗的烹饪问题。

                如果mailsina的说明是正确的,那被狂犬病狗抓伤绝对不会得,至于主动攻击人类的猫狗,真的没见过,现在也没看到过和为吃来源不明的嫩狗肉,等不得2分钟的食用行为得病几率作比较的此类数据,当然区别还是有的,后者肯定属于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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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写了这么多,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双重标准”

                  一方面“爱狗人士”用相关法律条款攻击肉狗行业检疫不严格,另一方面“爱狗人士”救狗运走却不用遵守同样的条款,原因仅仅是“不认可当地的检疫部门”。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4_06_25_240736_2.shtml

                  23日,志愿者带着被解救的另外130只猫狗离开。

                  被解救的犬猫将分别抵达天津和重庆广元。当记者问及这些犬猫是否办理了“产地检疫证”时,杜玉凤表示不用,“我们动保人士,都是有经验的,如果有狂犬病,一看就能看出来,我能保证四百多只狗都是安全的。”

                  即使张媛媛在反复劝告动保人士去办理检疫手续,并提醒“否则我们就跟狗贩子一样了”,杜玉凤仍自信满满地表示,凭借和广元地方政府的良好关系,她不会被罚款。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些犬猫要依法出境,动保人士需要在当地等待21天免疫期,并付出近十万余元的检疫费和400多个小时的检疫时间。但此时,动保人士们仿佛已经完全忘记了过去数天来他们念念不忘的法律法规,没有一个人履行任何一项手续。

                  “爱狗人士"们用法律攻击肉狗行业“大义凛然”,自己违法高速拦车救狗,骚扰妨碍狗肉餐饮,不检疫就运猫狗,却总能“理直气壮”的找出一堆理由。我觉得三观正常的人都会被其恶心的加入其对立面。

                  PS:

                  多名河友都说了,未有证实吃狗肉会得狂犬病,甚至找不到一件吃狗肉得狂犬病的案例。但尊驾似乎对吃狗肉的食客的“健康风险”关注的异乎寻常,实在令人费解。

                  河友的论证

                  https://www.cchere.com/article/4024850

                  狂犬病不是这么得的

                  1 不管是否检疫,(犬)是否有疫苗,狂犬病病毒100度2分钟即可灭活.正常中国人一般不吃狗肉刺身,也不追求5分熟的狗肉。另,狂犬病毒能否在胃酸环境下(PH 1.5)存活,我表示怀疑.

                  2 即使没有现代科学知识,观察流行病史.新中国有史可查的流病谱并不支持食用狗肉会导致狂犬病,而只支持动物咬伤.

                  3 从历史来看,玉林地区从明朝开始食用狗肉,该历史早于狂犬疫苗的研究.并没有任何资料证据表明玉林地区的人会多发狂犬病.

                  结论: 支不支持吃狗肉单说,狂犬病这个是乱说吓唬人。

                  https://www.cchere.com/article/4026867

                  是的 目前为止没有一例因为吃狗肉而得狂犬病的病例 花1

                  这几年玉林狗肉节是一年比一年火爆,但是广西狂犬病发病数却连年大幅下降

                  尊驾的言论

                  https://www.cchere.com/article/4028103

                  吃货想怎么吃那是他的自由啊,他喜欢嫩的,涮涮2下就入口,我们也管不着没法管啊,总不能每个吃货给配3个24*7看护员,他要吃就让他吃,死不死是他的事,这样才符合生物进化优胜劣汰的规律,我们坚决捍卫此类吃货的这种自由。就是感染后离远点,别让他们把体液传给我们就是了,毕竟是身上有个溃疡小伤就可能感染致死的病。

                  https://www.cchere.com/article/4025475

                  虽然100摄氏度下狂犬病毒2分钟就能被杀灭,但是有些人喜欢吃嫩的呢,做菜时未必2分钟能搞定。

                  https://www.cchere.com/article/4027188

                  现在我接触到的专业人士的说法是国内大部分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的还是弱毒苗,在犬只身体状态较差的时候,反而有可能会导致发病,但狂犬病的潜伏期短则数天长则数月,所以人在食用过程中可能被传染. 现在正在多方面咨询是否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待认可

                  再说了,人的口味各异,他要吃嫩狗肉,那是他的自由啊,我们也管不了,不光管不了,而且还要坚决捍卫他的自由

                  看着跟贴吧微博上诅咒“吃狗肉必得狂犬病”神似。

                  狂犬病患者中的6.3%仅与动物发生Ⅰ类接触,你认为没关系,却对案列为0的食用行为异常关注,实在是搞不懂你是真不明白“主次”,还是别的用意。

                  爱狗人士们“异常关心”狗肉食客们“健康风险”,以至于不吝予以诅咒谩骂相向,却不知自己得狂犬病的风险更大,因为养狗不打疫苗的不在少数,不是自己的狗,爱狗人士也喜欢往上凑,能分得出那些没打疫苗么?更不要说流浪狗了。还有不少爱狗人士喜欢和狗Ⅱ类接触,更是高危人群。

        • 家园 100%未检疫的说法是错误的

          虽然没有国家级的肉狗检疫检验标准,但是有些地方有地方级的检疫检验标准

        • 家园 嗯。小时候我吃的就是玉林狗肉。

          现在比较少机会吃了。但是起码三十年没间断,都是没有检验检疫的。要帮帮忙做个全身检查吗?反正我检验检疫食品安检医院都熟悉。要怎么检?别把我当白老鼠就可以。

        • 家园 狂犬病不是这么得的

          1 不管是否检疫,(犬)是否有疫苗,狂犬病病毒100度2分钟即可灭活.正常中国人一般不吃狗肉刺身,也不追求5分熟的狗肉。另,狂犬病毒能否在胃酸环境下(PH 1.5)存活,我表示怀疑.

          2 即使没有现代科学知识,观察流行病史.新中国有史可查的流病谱并不支持食用狗肉会导致狂犬病,而只支持动物咬伤.

          3 从历史来看,玉林地区从明朝开始食用狗肉,该历史早于狂犬疫苗的研究.并没有任何资料证据表明玉林地区的人会多发狂犬病.

          结论: 支不支持吃狗肉单说,狂犬病这个是乱说吓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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