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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9:楚熊虔——余必自取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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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9附:楚灵自取16/21

      《昭十三年经》: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p 1342)(10130002))(108)

      楚-公子弃疾殺公子比。((p 1342)(10130003))(108)

      一些补充:

      这两条《春秋经》记载的事发生在公元前五二九年(鲁昭公十三年,周景王十六年,楚灵王十二年,晋昭公三年,吴夷末十五年),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按《左传》所叙,则公子比并未“弑其君虔于乾谿”,楚灵王是自杀的,或者是“从赴”?但孔子有云:“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乾谿?”似乎他也认为楚灵王是死于“乾谿”的。不过当时谣言满天飞,其中还夹杂着各种官方的谣言,所以《春秋经》的记录者和后来的孔子听到了什么以及他们相信的到底是哪个版本也难说了。

      杨伯峻先生注“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曰:

      “谿”,《谷梁》作“溪”,“谿”、“溪”同。章炳麟云:“古书重字,亦有不作二画,但就本字重读之者。则《经》文‘归于楚’,‘楚’字当重读,云‘楚弑其君虔于乾谿。’”说详《左传读》。

      杨伯峻先生注“楚-公子弃疾殺公子比”曰:

      “殺(杀)”,《公羊》作“弑”。元-汪克宽《春秋胡传附录纂疏》云:“夫弑者,下杀上之辞。故虽里克弑君之子,犹书曰杀,安有书公子某弑公子某之文哉?”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晋”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乾谿”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0,北纬33.28(秦溪之上,亳州-张村南七里管台子)。

      《昭十三年传》:

      楚子之为令尹也,杀大司马薳掩,而取其室;及即位,夺薳居田。迁许而质许围。蔡洧有宠于王,王之灭蔡也,其父死焉,王使与於守而行。申之会,越大夫戮焉。王夺鬭韦龟-中犨,又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蔓成然故事蔡公。故薳氏之族及薳居、许围、蔡洧、蔓成然,皆王所不礼也,因群丧职之族启越大夫常寿过作乱,围固城,克息舟,城而居之。((p 1344)(10130201))(108)

      我的粗译:

      楚子(楚灵王)还是令尹的时候,杀掉了大司马薳掩,占有了薳掩的家室。等他即位以后,又夺取了薳居的田地。他还把许人迁居,让许围到楚国作人质。蔡洧是这位“王”的宠臣,但这位“王”攻灭蔡国的时候,蔡洧的父亲在蔡国一方,战死了,可现在这位“王”离开的时候还是派此人参与镇守楚国的指挥事务。那回在“申”之会上,越国的大夫也受到了侮辱。这位“王”还夺取了鬭韦龟的采邑中犨,接着夺取了成然(蔓成然)的城邑,却又任命成然为郊尹。另外,这位蔓成然(成然)过去一直是侍奉蔡公的。所以,薳氏之族及薳居、许围、蔡洧、蔓成然都是这位“王”得罪过的。到此时,我们的昭公十三年(公元前五二九年,周景王十六年,楚灵王十二年,晋昭公三年,吴夷末十五年),这些被得罪了的人就纠集所有那些丢失了官位的家族,还鼓动了越国的大夫常寿过,发起了叛乱。这些人包围了固城,打下了息舟,加筑了那里的城墙,就驻留在了那里。

      一些补充:

      杜《注》“楚子之为令尹也,杀大司马薳掩,而取其室;及即位,夺薳居田”云:“居,掩之族。言薳氏所以怨。”

      “迁许而质许围”杜《注》:“迁许在九年。围,许大夫。”

      杨伯峻先生注“蔡洧有宠于王,王之灭蔡也,其父死焉,王使与於守而行。”曰:

      杜《注》:“楚灭蔡在十一年。洧仕楚,其父在国,故死。”马宗琏《补注》云:“父死,故怨王。”杜《注》:“使洧守国,王行至乾谿。”

      杨伯峻先生注“申之会,越大夫戮焉”曰:

      杜《注》:“申会在四年。”《史记楚世家》:“初,灵王会兵于申,僇越大夫常寿过。”《索隐》:“僇,辱也。”戮、僇同。

      杨伯峻先生注“王夺鬭韦龟-中犨”曰:

      杜《注》:“韦龟,令尹子文玄孙。中犨,邑名。”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疑中犨在今河南-南阳地区,无确证。

      杨伯峻先生注“又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曰:

      杜《注》:“成然,韦龟子。郊尹,治郊竟(郊区)大夫。”《通志氏族略》三:“楚有鬭成然,食采于蔓,曰蔓成然。”

      杨伯峻先生注“蔓成然故事蔡公”曰:

      杜《注》:“蔡公,弃疾也。故犹旧也。韦龟以弃疾有当璧之命,故使成然事之。”

      杨伯峻先生注“因群丧职之族启越大夫常寿过作乱”曰:

      启,今言开导。《楚世家》云:“起子从亡在吴,乃劝吴王伐楚,为间越大夫常寿过而作乱。”与《传》有异。

      “许”——“叶”——“葉”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9,北纬33.50(旧县乡十字街口东970米,西850米,南1550米,北1380米,成十五年迁来,昭九年迁夷)

      “许”——“城父”——“夷”——“东夷”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8,北纬33.64(亳州-城父镇,夷-城父,昭九年迁来,昭十八年迁析)。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申”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3.00(南阳-瓦房庄附近古宛城遗址,或云在南阳北三十里,非此地)。

      “越”——“於越”(杨注:越,越器者[氵弓]钟自称作“戉”。《周礼考工记》、《楚世家》、《汉书天文志》并作“粤”,《越世家索隐》引《纪年》作“於粤”,定五年、十四年《传》及《公羊》作“於越”。於,发声词。《越世家》称“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云云,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十二辨其不然,但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云:“甲骨文有戉国,疑即越国。《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载无余始受封及子孙兴衰等事,似有所据。”越封于会稽,即今浙江省-绍兴县,有浙江-杭州市以南东至海之地。孔《疏》引《谱》云:“滨在南海,不与中国通。后二十余世至于允常,鲁定公五年始伐吴。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越王元年,鲁定公之十四年也。鲁哀公二十二年,句践灭吴,霸中国,卒。春秋后七世,大为楚所破,遂微弱矣。”终为楚所灭。),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6,北纬30.76(安吉古城,安城镇西北古城村,有太湖南岸及浙江地区同时期规格最高的城址,东西600,南北550。约昭二十五年迁今阮市一带)。

      “中犨”(杨注: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疑中犨在今河南-南阳地区,无确证。),地不详。

      “固城”(杨注:顾炎武《补正》谓固城与息舟为二城名,江永《考实》亦引之,是也。杜谓固城“城之坚固者”,不足信。梁履绳引某氏说谓息即申、息之息,与舟为二邑,亦误。),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33,北纬32.55(信阳-淮滨-固城仓古城址,东周。固城仓又称固城集,现为淮滨县-固城乡政府所在地)。

      “息舟”(杨注:顾炎武《补正》谓固城与息舟为二城名,江永《考实》亦引之,是也。杜谓固城“城之坚固者”,不足信。梁履绳引某氏说谓息即申、息之息,与舟为二邑,亦误。),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25,北纬32.35(固城附近淮水上)。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9附:楚灵自取15/21

      《昭十二年经》:

      楚子伐徐。((p 1330)(10120009))(108)

      《昭十二年传》:

      楚子狩于州来,次于颍尾,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楚子次于乾(gān)谿,以为之援。雨雪,王皮冠,秦复陶,翠被(pī),豹舄(xì),执鞭以出。仆析父从。右尹子革夕,王见之,去冠、被,舍鞭,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jí)、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禦王事。齐,王舅也;晋及鲁、卫,王母弟也。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今周与四国服事君王,将唯命是从,岂其爱鼎?”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今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我若求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周不爱鼎,郑敢爱田?”王曰:“昔诸侯远我而畏晋,今我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子与有劳焉,诸侯其畏我乎!”对曰:“畏君王哉!是四国者,专足畏也。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工尹路请曰:“君王命剥圭以为鏚柲,敢请命。”王入视之。析父谓子革:“吾子,楚国之望也。今与王言如响,国其若之何?”子革曰:“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王出,复语。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对曰:“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zhī)宫。臣问其诗而不知也。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王曰:“子能乎?”对曰:“能。其诗曰:‘祈招之愔(yīn)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王揖而入,馈不食,寝不寐,数日,不能自克,以及于难。((p 1338)(10121101))(108)

      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乾谿?”((p 1341)(10121102))(108)

      我的粗译:

      也在这一年,楚子(楚灵王)去州来打猎,驻扎在颍尾,派出五个大夫,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率大军包围了“徐”,以此威慑吴国。随后,楚灵王又(从章华台)前出到“乾谿”,为他们打气。

      这天,正下着雪,灵王因为要出行,戴了皮帽子,穿着秦国进献的兽绒衣服,披着翠鸟羽毛制的披风,脚蹬着豹皮鞋,手里拿着皮鞭,跟随他的是担任驾车官“仆”的析父。回到宫内,已是晚上,到了“夕”的时候,右尹子革(郑丹)求见,灵王答应了,马上脱去皮帽子和披风,放下鞭子,然后来和他讲话。

      灵王首先问:“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过去我们的先王熊绎——杜《注》:“楚始封君。”——是和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一起侍奉康王的,那四国都分到了自己那一份宝物,我独无有。现在我们派人去周王室那里,请他们把“鼎”送出来算我们那一份,那个“王”会给我吗?)”

      回答:“与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禦王事。齐,王舅也;晋及鲁、卫,王母弟也。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今周与四国服事君王,将唯命是从,岂其爱鼎?(当然会送给君王您!过去我们的先王熊绎远远的被封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只能以桃木做的弓和棘刺做的箭供奉王室。而齐国,那是天王的舅舅,晋国和鲁国、卫国,那是天王的亲弟弟。所以他们都分到了一份,我们楚国也才分不到一份。现在周王室和那四国都已经臣服于君王您,将唯命是从,还会舍不得那“鼎”吗?)”

      这位“王”又问:“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今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我若求之,其与我乎?(过去我们的皇祖伯父昆吾,住在今天旧许那里。现在郑人占据了那块田地,舍不得给我们。要是我们去要,他们会给我们吗?)”

      回答:“与君王哉!周不爱鼎,郑敢爱田?(当然会给君王您了!周王室都不敢舍不得“鼎”了,郑人敢舍不得那块田地吗?)”

      这位“王”再问:“昔诸侯远我而畏晋,今我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子与有劳焉,诸侯其畏我乎!(过去那些诸侯认为我们离得远,只害怕晋国,现在我们扩建了陈、蔡和两个不羹那四个“国”(城),每个城都能动员千乘兵车,大人也在其中立下了功劳,这样,那些诸侯会害怕我们了吧!)”

      回答:“畏君王哉!是四国者,专足畏也。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当然会害怕君王您了!就这四个“国”(城),已经足以让他们害怕了,再加上“楚”——楚国的都城一带,他们怎敢不害怕君王您呢?)”

      这时,工尹路上前请示灵王说:“君王命剥圭以为鏚柲,敢请命。(君王您下令要用这些圭去装饰那些大斧的斧柄,现在请您指示。)”“王”就起身去看。

      趁此机会,跟随灵王的析父赶紧对子革说:“吾子,楚国之望也。今与王言如响,国其若之何?(现在我们楚国可就指望大人您呢,您要是再像回声那样附和我们的“王”,那咱们的“国”可怎么办呢?)”

      于是子革回答说:“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我磨好了刀正等着呢,等咱们“王”出来,我就会斩上去了。)”

      等“王”(楚灵王)出来以后,正好左史倚相从眼前快步走过,“王”就说:“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这可是个很有才能的史官,大人要好好待他,他能读得懂《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于是子革马上说:“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臣问其诗而不知也。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臣下曾经问过他,过去穆王要满足自己的野心,于是去周行天下,想让各处地方都印上自家的车辙马迹。是祭公-谋父为“王”作了《祈招》之诗,才让穆王得以老死在祗宫。可臣下问他这诗,他就答不出来。要再问更远的事,他还能知道吗?)”

      “王”接着问:“子能乎?(大人能吗?)”

      回答:

      能。其诗曰:

      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祈招这歌真好听,就该用来唱感恩。)

      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咱们大王有气派,就像宝玉和黄金。)

      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注意保持民之力,不会喝得醉醺醺。)

      于是这位“王”向他作了个揖就进入了内宫,几天之内,吃饭吃不下,睡觉睡不着,失去了正确决断的能力,终于招来了大灾难。

      仲尼(孔子)听说此事后评论说:“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乾谿?(古时候那《志》里有:“克己复礼,仁也。”确实说的太好了!楚灵王要能按这么干,怎会最后在乾谿那里受辱?)”

      一些补充:

      前面芋尹申无宇曾经警告楚子(楚灵王):“臣闻五大不在边,五细不在庭。亲不在外,羁不在内。今弃疾在外,郑丹在内,君其少戒!”(《昭十一年传》(p 1327)(10111001))(108、109)。看来子革(郑丹)果然没起好作用。

      杨伯峻先生注“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曰:

      杜《注》:“五子,楚大夫。徐,吴与国,故围之以偪(逼)吴。”《春秋分纪世谱二》以潘子为叔党之子,据四年《传》“徐子,吴出也”之文,则吴、徐为舅甥之国。

      杨伯峻先生注“秦复陶,翠被”曰:

      杜《注》:“秦所遗羽衣也。”疑复陶乃以禽兽毛绒为之,衣以禦寒者。杜《注》:“以翠羽饰被。”被当读为帔。《释名释衣服》云:“帔,披也,披之肩背不及下也。”盖以翠毛为之,所以禦雨雪。若今之斗篷或清时妇女所着之披风。俞正燮《癸巳存稿》以复陶翠被为一名。以襄三十年《传》“使为君复陶”及《说苑善说篇》“襄成君始封之日衣翠衣”证之,俞说不确。

      “仆析父从”马宗琏《补注》云:“析父为大仆,故时在王左右。《楚语》作‘仆夫’,《虞箴》曰‘兽臣司原,敢告仆夫’,即太仆也。”

      “右尹子革夕”杜《注》:“子革,郑丹。夕,莫(暮)见。”

      杨伯峻先生注“王见之,去冠、被,舍鞭”曰:

      杜《注》:“敬大臣。”卫献公不脱皮冠与孙、宁言,二子怒,见襄十四年《传》。

      杨伯峻先生注“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曰:

      吕伋,姜太公子丁公。王孙牟,卫康叔子康伯。《世本》:“卫康伯名髡。”宋衷云:“即王孙牟也。”马融、王肃《尚书传》皆云:“康,国名,在千里之畿内。既灭管叔,更封为卫侯。”燮父,唐叔子。禽父即伯禽,姬旦子。康王,周成王子。

      杨伯峻先生注“四国皆有分”曰:

      杜《注》:“四国,齐、晋、鲁、卫。分,珍宝之器。”定四年《传》述鲁、卫、晋三国之分,齐之分未闻。

      杨伯峻先生注“齐,王舅也;晋及鲁、卫,王母弟也”曰:

      成王母邑姜,齐大公女,故吕伋为成王舅。鲁-姬旦、卫康叔皆武王母弟;唐叔则成王母弟。

      杨伯峻先生注“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曰:

      据《史记楚世家》,陆终生子六人,一曰昆吾,六曰季连。季连为芈姓,楚其后也,是昆吾为楚远祖之兄,故曰“皇祖伯父”。哀十七年《传》云卫侯梦见人登昆吾之观,是昆吾本在卫。《国语郑语》“昆吾为夏伯矣”,韦昭《注》:“其后夏衰,昆吾为夏伯,迁于旧许。”旧许即许国,今河南-许昌市,后迁于叶,又迁于夷,故其地为郑所得,谓之旧许。

      杨伯峻先生注“昔诸侯远我而畏晋”曰:

      “远我”之“远”为动词意动用法,以我为僻远也。详《文言语法》。

      杨伯峻先生注“是四国者,专足畏也”曰:

      国谓大都大邑,盖国之广义。杜《注》:“四国,陈、蔡、二不羹。”然《楚语上》云“今吾城三国”,刘炫谓“四当为三”,详孔《疏》。《贾子新书大都篇》作“大城陈、蔡、叶与不羹”,顾炎武《补正》、洪亮吉《诂》等书俱谓上文“大城陈、蔡、不羹”“蔡”下脱“叶”字,王引之《述闻》力驳之,是也。然亦谓“四”为“三”之误,恐亦不确。阎若璩主杜《注》,说详《尚书古文疏证》六上。汪中《经义知新记》亦申杜义。专,独也,单也。谓仅此四国,已足可畏。

      杨伯峻先生注“左史倚相趋过王”曰:

      杜《注》:“倚相,楚史名。”倚相亦见《国语楚语》上、下。过王而趋,示恭敬。

      杨伯峻先生注“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曰:

      杜《注》:“皆古书名。”古今解此四种书者甚多,其书既早已只字无存,臆说何足据?

      杨伯峻先生注“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曰:

      汲冢书有《穆天子传》。《开元占经》四引《竹书纪年》:“穆王东征天下二亿二千五百里,西征亿有九万里,南征亿有七百三里,北征二亿七里。”又晋-郭璞注《山海经序》颇述《纪年》穆王周游事,足见战国时(即)据此(大)作神怪之说。

      杨伯峻先生注“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曰: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云:“祭公谋父者,周公之孙。其父武公与昭王同没于汉。谋父,其名也。”《逸周书》有《祭公篇》,《礼记缁衣》引《葉公之顾命》,所云即见《祭公篇》。“葉”乃“祭”字之误。“祈招”何义,马融、王肃以及俞樾《茶香室经说》皆有说,纠葛纷纭,不必强求确解。

      “祈招之愔愔”杜注:“愔愔,安和貌。”

      杨伯峻先生注“式昭德音”曰:

      式,助动词,应该之义,参《史语所集刊》六本四分丁声树文。

      杨伯峻先生注“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曰:

      杜《注》:“金玉取其坚重。”顾炎武《补正》:“犹言如金如锡,如圭如璧,谓令德也。”

      杨伯峻先生注“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曰:

      王引之《述闻》云:“形当读为刑,刑犹成也。言惟成民是务,而无纵欲之心也。”惠栋《补注》云:“《家语》‘形’作‘刑’。”李富孙《春秋左传异文释》云:“形为型之假借字。谓程量其力之所能为而不过也。”李说胜。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州来”——“蔡”——“下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6.72,北纬32.71(凤台-城关-北古城村。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蔡复封于新蔡,同年州来灭,迭属吴-楚,哀元年蔡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蔡迁于下蔡——州来)。

      “颍尾”(杨注:颍水入淮处,亦曰颍口,今安徽-正阳关。),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5,北纬32.5(颍水入淮处)。

      “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40,北纬33.35(泗洪县-半城镇,庄二十六年后)。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2,北纬31.84(葛城遗址,江苏最早西周至春秋城址。阖闾以前)。

      “乾谿”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0,北纬33.28(秦溪之上,亳州-张村南七里管台子)。

      “秦”——“雍”(杨注:《左传》秦事始见于此。《春秋经》则至僖公十五年韩原之战始见。秦为嬴姓国,周孝王封伯益之后非子为附庸,邑之秦,今甘肃省-天水市故秦城是。顾栋高《大事年表》以为今清水县。襄公讨西戎有功,平王赐以岐、丰之地,列为诸侯,徙居汧,即今陕西省-陇县南三里之汧城。文公后卜居汧、渭之间,即今眉县东北十五里之故眉城。宁公二年,即鲁隐公九年,徙平阳,故城在今眉县西四十六里。德公元年,即鲁庄公十七年,徙居雍,今凤翔县治。一九七三年于凤翔县南四里发现其宫殿遗址及遗物。献公十二年徙栎阳,故城在今陕西省-临潼县北五十里。孝公徙都咸阳,故城在今陕西省-咸阳市东。王国维《观堂集林秦都邑考》,其说有是有非,不能尽信。《大事表》云:“文公四十四年入春秋。春秋后二百六十年,始皇并天下。”《史记》有《秦本纪》。传世古器有秦公簋、秦公钟、秦子戈、秦子矛等。《梁书刘之遴传》有秦客成侯尊。),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古城。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王城”——“周”(杨注:宣三年《传》王孙满之言曰:“成王定鼎于郏鄏。”据《尚书》,武王亦无经营雒邑之事。成王之营雒邑,先卜其地,则迁鼎恐亦非武王事。一九六二年出土何尊为成王五年器,云:“唯王初迁宅于成周。”又云:“唯珷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帥-巾+立/(亏-二)]民。”似武王早有迁筑王城意,成王不过秉承父命而行。昭二十八年《传》言:“昔武王克商,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古人常以成王事归武王。雒邑即成周,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南。京相璠云:“郏,山名;鄏,地邑也。”《太平寰宇记》谓邙山即郏山之别名。#郏音夹,以郏山得名(郏山即北邙山),即郏鄏,又曰王城,今河南省-洛阳市。#今河南省-洛阳旧城西部即王城故址。自平王东迁至景王,十一世皆居此。敬王迁成周,王城废。至王赧复居之。详顾栋高《春秋大事表》。#郏鄏即桓七年《传》之郏,周之王城,汉之河南,在今洛阳市。《楚世家索隐》云:“按《周书》,郏,雒北山名,音甲。(鄏谓田厚鄏,故以名焉。)”#沈钦韩《补注》云:“《续志》:‘河南县东城门名鼎门。’《唐六典》:‘东都城南面三门,中曰定鼎。’韩愈《送郑十校理序》:‘席定鼎门门外。’是古人犹以成王定鼎之事名城门也。”#王城在今洛阳市西北隅。#沈钦韩《补注》云:“周宗言周室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2,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晋”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卫”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荆山”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1,北纬31.96(主山寨)。

      “旧许”——“许”推测位置为:东经114.03,北纬34.00(张潘镇-古城村,成十五年迁于叶)。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不羹”——“东不羹”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6,北纬33.65(东不羹国,楚-不羹,舞阳-北舞渡北前古城与后古城周围。有遗址,不规则形城,周5500。周至汉:楚)。

      “不羹”——“西不羹”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0,北纬33.84(襄城县-范湖乡尧城宋村-尧城岗)。

      下面是楚灵王狩于州来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 家园 似乎楚国很多任国君都有点像祥林嫂

        动不动就提当年在周王那里遭受的所谓“不公”的待遇

        • 家园 没多少感情还想望中原大好河山,得理不饶人,应该的

          楚王先祖颛顼

          再先祖鬻熊是文王老师,肯定出力很多

          结果后代才是子爵,仅仅是个名号,筚路蓝缕,开启山林才有了楚国

          后来一任周王还死在汉江流域(提供坏船)

          没多少感情还想望中原大好河山

          得理不饶人,应该的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9附:楚灵自取14/21

      《昭十一年传》:

      楚子城陈、蔡、不羹。使弃疾为蔡公。王问于申无宇曰:“弃疾在蔡何如?”对曰:“择子莫如父,择臣莫如君。郑庄公城栎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齐桓公城穀而置管仲焉,至于今赖之。臣闻五大不在边,五细不在庭。亲不在外,羁不在内。今弃疾在外,郑丹在内,君其少戒!”王曰:“国有大城,何如?”对曰:“郑-京、栎实杀曼伯,宋-萧、亳实杀子游,齐-渠丘实杀无知,卫-蒲、戚实出献公。若由是观之,则害于国。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p 1327)(10111001))(109、108)

      我的粗译:

      没多久,楚国攻灭了蔡国以后,楚子(楚灵王)派兵整修了陈、蔡和两个不羹的城墙,任命公子弃疾为蔡公,统管方城以外楚国的疆土。

      之前,这位“王”曾经问芋尹申无宇说:“弃疾在蔡何如?(把弃疾放在蔡那里怎样?)”回答:“择子莫如父,择臣莫如君。郑庄公城栎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齐桓公城穀而置管仲焉,至于今赖之。臣闻五大不在边,五细不在庭。亲不在外,羁不在内。今弃疾在外,郑丹(右尹子革)在内,君其少戒!(择子莫如父,择臣莫如君。郑庄公整修了栎的城墙把子元放在那里,就让昭公站不住脚;齐桓公筑了穀的城墙把管仲放在那里,就直到现在还得他的济。臣下听说,那五种势力大的人都不能放在边塞,而那五种格局小的人都不能放在“国”内。现在我们是弃疾在边塞,郑丹在“国”内,主上还是得稍微防着点。)”

      那位“王”又问:“国有大城,何如?(那一个国要是另外还有大城,会怎么样?)”回答:“郑-京、栎实杀曼伯,宋-萧、亳实杀子游,齐-渠丘实杀无知,卫-蒲、戚实出献公。若由是观之,则害于国。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郑国的京和栎害曼伯没了命,宋国的萧和亳害子游没了命,齐国的渠丘害无知没了命,卫国的蒲和戚害献公被赶走。要这么看来,这大城是对国有害的。末大必折,尾大不掉,主上也都是知道的。)”

      一些补充:

      此时“蔡”在一定意义上成了楚国的第二个政治中心。

      杨伯峻先生注“择子莫如父,择臣莫如君”曰:

      《管子大匡篇》云:“先人有曰:‘知子莫若父,知臣莫若君。’”《晋语七》亦云:“人有言曰:‘择臣莫若君,择子莫若父。’”《战国策赵策二》亦云:“选子莫若父,论臣莫若君。”此乃古语,无宇用之耳。

      桥案:此次被任为蔡公的公子弃疾乃楚灵王之弟,并非楚灵王之子,故芋尹申无宇虽言“择子莫如父”,但重点还在后面的“择臣莫如君”。

      杨伯峻先生注“郑庄公城栎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曰:

      子元,《左传》除此外,先见于隐五年,又见于桓五年。据隐五年《传》“郑二公子败燕师于北制”之文,则子元为郑庄公之子。马宗琏《补注》云:“疑子元即厉公之字,当日实自有自栎侵郑事,昭公出而厉公始入,故曰“使昭公不立”。”此说是也。郑众以子元为檀伯,盖拘于桓十五年《传》“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之文,固误。刘炫又以子元为曼伯,尤误。栎即今河南-禹县,亦见桓十五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臣闻五大不在边”曰:

      贾逵云:“五大谓太子、母弟、贵宠公子、公孙、累世正卿也。”孔《疏》又引郑众云:“大子,晋-申生居曲沃是也;母弟,郑-共叔段居京是也;贵宠公子,若弃疾在蔡是也;贵宠公孙,若无知食渠丘是也;累世正卿,卫-宁殖居蒲、孙氏居戚是也。”李贻德《辑述》云:“下文历引京、栎、萧、亳、渠丘、蒲、戚者,正为五大之证。”杜《注》谓“五大言五官之长”,误。

      杨伯峻先生注“五细不在庭”曰:

      五细,孔《疏》引郑众说,即隐三年《传》“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之贱、少、远、新与小者。

      杨伯峻先生注“郑-京、栎实杀曼伯”曰:

      竹添光鸿《会笺》,疑曼伯为昭公之字,然昭公之死,实为高渠弥所杀,见桓十七年《传》,故此说不足信。阮芝生《杜注拾遗》谓曼伯即子仪,据庄十四年《传》文,可信。

      桥案:

      杨伯峻先生原认为曼伯是大子忽、即后来的郑昭公,后认为曼伯是子仪。主要根据就是此处的“郑-京、栎实杀曼伯”,而且此事与大子忽(公子忽)为高渠弥所杀之情形不符。

      但我觉得大子忽(公子忽)为高渠弥所杀之细节今已不知,但据曼伯以伯为字,且于《隐五年传》(“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p 0045)(01050401)(017))及《桓五年传》(“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p 0105)(02050303)(010))中两次出现均位在前、于《隐五年传》中更在公子(子元,后来的郑庄公)之前看来,此人不太可能是庄公或昭公之弟,或可能为庄公或昭公之庶兄,否则还是以之为大子忽(公子忽,郑昭公)更合理(“曼”字与“忽”字的意义亦可有关联)。

      又,“郑-京、栎实杀曼伯”之“曼伯”也许还可能为“檀伯”之误,《桓十五年传》:“郑伯因栎人杀檀伯”((p 0143)(02150601)(017))与“郑-京、栎实杀曼伯”颇有相似之处,“曼”字与“檀”字的读音亦有接近之处。

      杨伯峻先生注“宋-萧、亳实杀子游”曰:“见庄十二年《传》。”下面是《庄十二年传》相关段落:

      十二年秋,宋-万弑闵公于蒙泽。遇仇牧于门,批而杀之。遇大宰督于东宫之西,又杀之。立子游。群公子奔萧,公子御说奔亳。南宫牛、猛获帅师围亳。((p 0191)(03120101))(031)

      冬十月,萧叔-大心及戴、武、宣、穆、庄之族以曹师伐之。杀南宫牛于师,杀子游于宋,立桓公。猛获奔卫。南宫万奔陈,以乘(shèng)车辇其母,一日而至。((p 0191)(03120102))(031)

      宋人请猛获于卫。卫人欲勿与。石祁子曰:“不可。天下之恶一也,恶于宋而保于我,保之何补?得一夫而失一国,与恶而弃好,非谋也。”卫人归之。亦请南宫万于陈,以赂。陈人使妇人饮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见。宋人皆醢之。((p 0192)(03120103))(031)

      杨伯峻先生注“齐-渠丘实杀无知”曰:

      渠丘即葵丘,今山东-淄博市(临淄区)西三十里。郑众以渠丘为无知之邑,江永《考实》云:“齐僖公宠之大邑,是以致乱而雍廩杀之。”此乃曲说。庄公九年《传》云“雍廩杀无知”,故杜《注》谓渠丘“齐大夫雍廩邑”。《齐世家》“雍廩”作“雍林”,谓为地名,与《传》异。

      杨伯峻先生注“卫-蒲、戚实出献公”曰:

      杜《注》:“蒲,宁殖邑;戚,孙林父邑。出献公在襄十四年。”

      杨伯峻先生注“末大必折”曰:

      《韩非子扬榷篇》云:“枝大本小,将不胜春风;不胜春风,枝将害心。”《战国策秦策三》云:“木实繁者披其枝,披其枝者伤其心。”《贾子大都篇》云:“本细末大,弛必至心。”皆用此义。

      杨伯峻先生注“尾大不掉”曰:

      《说文》:“掉,摇也。”《楚语上》云:“夫边境者,国之尾也。譬之如牛马,处暑之既至,蝱 [维/虫]之既多,而不能掉其尾。”虽有发挥,未必尽合《传》意。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不羹”——“东不羹”(杨注:不羹有二,据《清一统志》,在今河南-襄城县东南二十里者为西不羹;在今舞阳县北者,为东不羹。#不羹,二不羹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6,北纬33.65(东不羹国,楚-不羹,舞阳-北舞渡北前古城与后古城周围。有遗址,不规则形城,周5500。周至汉:楚)。

      “不羹”——“西不羹”(杨注:不羹有二,据《清一统志》,在今河南襄城县东南二十里者为西不羹;在今舞阳县北者,为东不羹。),推测位置为:东经113.60,北纬33.84(襄城县-范湖乡尧城宋村-尧城岗)。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栎”——“櫟”推测位置为:东经113.47,北纬34.16(栎——历,约等于禹县老城。只有战国遗址,近方形城,东1600,西1750,南1850,北1500。战国:韩)。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穀”——“小穀”(杨注:穀(谷),齐地,今山东省-东阿县旧治东阿镇。#《公羊传》徐彦《疏》云:“二《传》作“小”字,与《左氏》异。”孙祖志《读书脞录》、刘文淇《旧注疏证》、章炳麟《左传读》等因谓《左氏》本作“城穀(谷)”。但案之《水经济水篇》“济水侧岸有尹卯垒,南去鱼山四十余里,是穀城县界,故春秋之小穀城也,齐桓公以鲁庄公二十三年(当作三十二年,杨守敬《注疏》已订正)城之,邑管仲焉。城内有夷吾井”云云,则是郦道元所据《左传》已有“小”字矣,孙等之说恐非。小穀即穀,齐邑,今山东省-东阿县治,顾炎武《杜解补正》据《谷梁》范宁《注》、孙复《尊王发微》谓小穀为鲁邑,曲阜西北有小穀城,不合传意。#庄三十二年《传》云:“城小穀(谷),为管仲也。”则此穀即小穀,亦即庄七年之穀,在今山东-东阿县新治东南之东阿镇。#穀见庄七年《经注》,即今山东-东阿县南之东阿镇。本东阿旧治。穀亦齐地,师过本境而民不知,言其整肃。),推测位置为:东经116.28,北纬36.17(平阴县-东阿镇)。注意与“阳穀”距离甚近,不知是双城还是有一误。

      “京”(杨注:京,故城在今荥阳县东南二十余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3.44,北纬34.72(京襄城遗址)。

      “宋”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萧”(杨注:萧,国名,附庸,子姓,当在今安徽省-萧县治西北十五里。又详宣十二年《经注》。#萧叔-大心者,萧本宋邑,叔则其人之行第,大心其名。因叔-大心此次讨南宫万有功,故宋封以萧使为附庸,萧即今安徽-萧县。二十三年《经》书“萧叔朝公”是也。说本孔颖达《正义》及《唐书宰相世系表》。#惠士奇《春秋说》曰:“春秋书灭,非尽有其地,又有灭而仍存者。宣十二年‘楚子灭萧’,萧者,宋附庸,萧灭于十二年,复见于定十一年‘宋公之弟辰入于萧以叛’,则是萧仍为附庸于宋,楚未尝有其地也。昭十三年‘吴灭州来’,昭二十三年《传》称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奔命救州来;然则楚之州来犹宋之萧,虽灭而仍存也。”襄十三年《传》复云:“用大师曰灭。”然则灭有两义:“楚子灭萧”,“吴灭州来”,用大师之例也。此胜国曰灭,乃杜《注》所云“绝其社稷,有其土地”之谓也。#萧,宋邑,今安徽-萧县北而稍西十五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16.93,北纬34.22(萧县北郭庄乡(今圣泉乡)欧村北)。

      “亳”——“薄”(杨注:亳即僖二十一年与哀十四年之薄,在今河南省-商丘市北四五十里。#薄即亳,宋邑,在今河南省-商丘市(县)北,详庄十二年“公子御说奔亳”《注》。#杜《注》:“鞌,向魋邑;薄,公邑,欲因易邑为公享宴而作乱。”鞌有二,成二年鞌之战乃齐地,详彼《注》;此为宋邑。薄即亳,亦即庄十二年《传》公子御说所奔之亳,在今河南-商丘市北四、五十里,接山东-曹县界。汤都于此,故宋景公谓之宗邑,参王国维《观堂集林说亳》。王国维又云:“鞌,桓魋之邑,地虽无考,当与薄近。是岁魋入于曹以叛,时曹地新入于宋,虽未必为魋采邑,亦必与魋邑相近。”则鞌当在今山东-定陶县之南,河南-商丘市之北之某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2,北纬34.54(梁园区-蒙墙寺,亦蒙)。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渠丘”(杨注:葵丘即昭十一年《传》“齐-渠丘实杀无知”之渠丘。今山东省-淄博市(临淄镇)西有西安故城及蘧丘里,当即其地。《水经淄水注》引京相璠说,谓距齐都近,无庸戍之,因以僖九年会于葵丘之葵丘当之,盖误,郦道元已驳之。说参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推测位置为:东经118.19,北纬36.93(高阳故城)。

      “卫”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6(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蒲”(杨注:蒲,卫地,在今河南省-长垣县治稍东。#杜《注》:“蒲,宁殖邑;戚,孙林父邑。出献公在襄十四年。”),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7,北纬35.2(长垣县稍东。)。

      “戚”(杨注:此宿恐非隐元年《经》之宿,以宋不得至齐、鲁境内也。“驷赤先如宿”,则宿其后又入于齐。疑此宿即戚,本宋地,初属周,而后宋取之。《元和郡县志》十泗州-宿迁下云“《春秋》宋人迁宿之地”,则以今江苏省-宿迁县为宿民被迫迁徙之地。#戚,卫邑,在今河南省-濮阳县北。顾栋高《大事表》七之二云:“盖其地濒河西,据中国之要枢,不独卫之重地,亦晋、郑、吴、楚之孔道也。”#匡、戚本卫邑,详见文元年《传》并《注》。#戚本孙氏采邑,孙林父奔晋,戚邑或随孙氏至晋,今反之。戚见文元年《经注》。#戚,孙林父采邑,今河南濮阳县稍东而北十余里。#戚在卫都帝丘(今濮阳县西南)东北,相距约八十里。杜《注》谓茅氏即戚之东鄙。#戚为孙文子之邑。季札盖由吴(今苏州市)先至曲阜,再至临淄。由临淄至今新郑县,北行至卫都帝丘,然后先北行经戚(今濮阳县北而稍东),再西行适晋。《吴世家》作“将舍于宿”,误。《索隐》强为之解,不足信。#杜《注》:“河上,戚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3,北纬35.75(戚,濮阳-古城村-戚城文物景区,有遗址,方形城,周1520,14.4万平方米。春秋,汉代:卫)。

      ————————————————————

      《昭十二年经》:

      楚杀其大夫成熊。((p 1330)(10120006))(108)

      《昭十二年传》:

      楚子谓成虎,若敖之余也,遂杀之。或谮成虎于楚子,成虎知之,而不能行。书曰“楚杀其大夫成虎”,怀宠也。((p 1333)(10120501))(108)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昭公十二年(公元前五三〇年,周景王十五年,楚灵王十一年,晋昭公二年,郑简公三十六年,吴夷末十四年),楚子(楚灵王)因为成虎(成熊)是若敖那一族的余孽,于是就杀了他。其实是之前有人向楚子说成虎的坏话,成虎已经听说了,但他下不了决心流亡。《春秋经》上写“楚杀其大夫成虎”,就是说他太倚仗灵王的宠爱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楚杀其大夫成熊”曰:

      《谷梁》“成熊”作“成虎”,《传》亦作“成虎”,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及赵坦《春秋异文笺》俱以为“熊”为名,“虎”为字。《传》及《谷梁》俱用其字。《公羊》作“成然”,王引之、赵坦俱谓字形之误。杜《注》:“《传》在葬简公上,《经》从赴。”

      杨伯峻先生注“楚子谓成虎,若敖之余也”曰:

      若敖,若敖氏也。杜《注》:“成虎,令尹子玉之孙,与鬭氏同出于若敖。宣四年鬭椒作乱,今楚子信谮,而托讨若敖之余。”若敖氏之灭在宣四年,距此年七十余年矣,故楚灵以若敖之余杀成虎为托词。

      • 家园 成虎究竟怎么得罪楚灵王了?

        鬪越椒之乱该杀的都杀了,剩下的就是子文的后代?

        • 家园 是,

          如您所言,下面是《左传》中的相关段落:

          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慼,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宣四年传》(p 0679)(07040301))(060)

          及令尹子文卒,鬭般为令尹,子越为司马。蒍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己为司马。子越又恶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遂处烝野,将攻王。王以三王之子为质焉,弗受,师于漳澨。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伯棼射王,汏辀,及鼓跗,著于丁宁。又射,汏辀,以贯笠毂。师惧,退。王使巡师曰:“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于是矣。”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宣四年传》(p 0680)(07040302))(060)

          初,若敖娶于 [云阝],生鬭伯比。若敖卒,从其母畜于 [云阝],淫于 [云阝]子之女,生子文焉。 [云阝]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 [云阝]子田,见之,惧而归。夫人以告,遂使收之。楚人谓乳穀,谓虎於菟,故命之曰鬭穀於菟。以其女妻伯比。实为令尹子文。(《宣四年传》(p 0682)(07040303))(039、060)

          其孙箴尹克黄使于齐,还及宋,闻乱。其人曰:“不可以入矣。”箴尹曰:“弃君之命,独谁受之?君,天也,天可逃乎?”遂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王思子文之治楚国也,曰:“子文无后,何以劝善?”使复其所,改命曰生。(《宣四年传》(p 0683)(07040304))(060)

          司马子良是子文的弟弟,克黄是子文的孙子。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9附:楚灵自取13/21

      《昭七年传》:

      楚子成章华之台,愿与诸侯落之。大宰薳启彊曰:“臣能得鲁侯。”薳启彊来召公,辞曰:“昔先君成公命我先大夫婴齐曰:‘吾不忘先君之好,将使衡父照临楚国,镇抚其社稷,以辑宁尔民。’婴齐受命于蜀。奉承以来,弗敢失陨,而致诸宗祧。日我先君共王引领北望,日月以冀,传序相授,于今四王矣。嘉惠未至,唯襄公之辱临我丧。孤与其二三臣悼心失图,社稷之不皇,况能怀思君德?今君若步玉趾,辱见寡君,宠灵楚国,以信蜀之役,致君之嘉惠,是寡君既受贶矣,何蜀之敢望?其先君鬼神实嘉赖之,岂唯寡君?君若不来,使臣请问行期,寡君将承质币而见于蜀,以请先君之贶。”((p 1285)(10070301))(108)

      我的粗译:

      到我们的昭公七年(公元前五三五年,周景王十年,楚灵王六年,晋平公二十三年),楚子(楚灵王)建成了章华之台,他想有诸侯参加落成仪式,他的大宰薳启彊就提出:“臣能得鲁侯(鲁昭公)。(臣下能让鲁侯来参加。)”于是就派薳启彊来我们这儿。

      薳启彊来了以后,就告诉我们的昭公说:

      过去贵国的先君成公曾经命令我们的先大夫婴齐(令尹子重)说:“吾不忘先君之好,将使衡父(公衡)照临楚国,镇抚其社稷,以辑宁尔民。(我们考虑两国先君的友谊,准备派衡父前往楚国,安定你们的社稷,安抚你们的“民”。)”

      婴齐是在“蜀”那里得到这个命令的,他接到了这个命令,不敢耽搁,赶紧上报给了我们的祖宗。当时我们的先君共王就伸着脖子朝北瞧,每天都盼着,还把这事一直交待了下来,到今天已经是第四位“王”了,可贵方仍没有派人来发展我们的友好关系。只有贵国的襄公来参加了我们的丧礼,那时候孤与其二三臣心中悲伤,完全没有主张,连社稷都顾不上,也就来不及回报贵国襄公的恩惠。

      现在主上要是能光临敝国,接见寡君,降福于我们楚国,延续“蜀”那时候对我们的友好,寡君得到主上的恩惠,也不敢再要求贵方派人长期呆在敝国。这样一来,我们的先君和鬼神都得了主上的恩惠,岂只是寡君受惠呢?

      主上要是不马上来,使臣只能请问主上的行期,寡君将带上礼品到“蜀”那里迎候,搞清楚贵国答应的对我们先君的赐予。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楚子成章华之台,愿与诸侯落之”曰:

      王念孙解“落”为“始”,引《楚语上》为证,详《述闻》。王引之则谓此“落”与四年《传》“饗大夫以落之”之“落”同义,详四年《传注》。亦见《述闻》。《水经沔水注》云:“台高十丈,基广十五丈。”

      杨伯峻先生注《昭四年传》(叔孙为孟钟,曰:“尔未际,饗大夫以落之。”)曰:

      落与衅不同。古代凡器用,如钟、鼓之类。及宗庙,先以猪、羊或鸡之血祭之,曰衅(《孟子梁惠王上》谓以牛衅钟,乃特例,详焦循《正义》)。然后饗宴,则名之曰落,犹今言落成典礼。衅不必享,落则享客,此云“饗诸大夫”,七年《传》“楚子成章华之台,愿与诸侯落之”,“楚子享公于新台”,俱足为证也。叔孙欲于此确定孟为继承人。((p 1257)(10040803))(091)

      杨伯峻先生注“昔先君成公命我先大夫婴齐曰:‘吾不忘先君之好,将使衡父照临楚国,镇抚其社稷,以辑宁尔民。’婴齐受命于蜀。”曰:

      事详成二年《经传》。楚公子婴齐侵卫,遂侵鲁于蜀。鲁请盟,公衡(即衡父)为质。衡父逃归。——桥:此五十四年前之事。

      杨伯峻先生注“孤与其二三臣悼心失图”曰:

      孤指康王之子郏敖。悼当读为掉。《说文》:“掉,摇也。”掉心失图,谓心摇撼不定失其所图也。说详杨树达先生《读左传》。然悼如字读亦通,杜《注》:“在哀丧故。”

      杨伯峻先生注“社稷之不皇,况能怀思君德?”曰:

      杜《注》:“皇,暇也。言有大丧,多不暇。”实则襄公临楚康王之丧,在郏敖即位之初,而后灵王杀之自立,启彊故诡言不能怀襄公如楚之德,以应上文“于今四王矣”。

      杨伯峻先生注“宠灵楚国”曰:

      《广雅》云:“灵,福也。”凡《传》称“以君之灵”“以大夫之灵”,灵皆谓福也。三十二年《传》曰“今我欲徼福假灵于成王”,哀二十四年《传》曰“寡君欲徼福于周公,愿乞灵于臧氏”,灵亦福也。说详王引之《述闻》。

      杨伯峻先生注“以信蜀之役”曰:

      吴闿生《文史甄微》云:“信当读伸。”

      杨伯峻先生注“使臣请问行期”曰:

      王引之《述闻》谓“行期当谓会盟之期”,其实非也。下文云“而见于蜀”,蜀之盟,实楚侵鲁,鲁以赂请和而会盟,所云“将承质币”云云,直是外交辞令,实则恐吓鲁,楚又将出兵耳。则此所谓“行期”,表面上言楚王出行会盟之期。杜《注》:“问鲁见伐之期。”楚伐鲁,固不必问鲁;然鲁若被楚兵,又不得不请盟,鲁君不得不行,杜《注》言其实,惟所言不详耳。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乾谿”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0,北纬33.28(秦溪之上,亳州-张村南七里管台子)。

      “章华之宫”——“章华之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7,北纬33.60(城父——东经115.98,北纬33.64——南4公里,高卜村-刘庄东侧,干溪沟西岸)。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蜀”(杨注:蜀,鲁地,或以为在今山东省-泰安县西,或以今汶上县西之蜀山湖当之。据成二年《传》,其地当与阳桥相近,则前说较确。周原六八号卜甲有“伐蜀”文,当非此蜀。),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36,北纬35.58(汶上县-南旺镇,楚师自卫来,后至阳桥。如依《春秋左传注》所附地图则在泰安县东南,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1,北纬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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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九年传》:

      二月庚申,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取州来-淮北之田以益之,伍举授许男田。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濮西田益之。迁方城外人于许。((p 1307)(10090201))(024、108)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昭公九年(公元前五三三年,周景王十二年,楚灵王八年,晋平公二十五年,许悼公十四年),二月庚申那天(杨注:此月无庚申日,当系干支有误。),楚国派公子弃疾把许人(在“叶”)迁到了“夷”,充实“城父”,把“州来”在淮水北面的田地拨了出来,伍举(椒举)把这块田地授给了许男(许悼公)。楚国又派然丹把城父人迁到了“陈”,把“夷”在濮水以西的田地拨给了他们。还把方城外人迁到了“许”(“叶”)。

      一些补充:

      这是楚灵王在瞎折腾,恐怕也反映楚国一直没能真正消化他攻占的地方。下面再贴一遍楚灵折腾(方城外>>叶,叶>>夷,夷>>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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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全部“方城外人”都能够迁入“许”——“叶”一城之内,也说明当时楚国自家的人力非常有限。

      杜《注》“二月庚申,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取州来-淮北之田以益之,伍举授许男田。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濮西田益之。迁方城外人于许”云:“《传》言灵王使民不安。”

      “许”——“叶”——“葉”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9,北纬33.50(旧县乡十字街口东970米,西850米,南1550米,北1380米,成十五年迁来,昭九年迁夷)。

      “许”——“城父”——“夷”——“东夷”(杨注:许,姜姓国,周武王封文叔于许,故城在今河南省-许昌市东三十六里。鲁成十五年,许灵公迁于叶,即今河南省-叶县南稍西三十里。昭公九年,许悼公迁夷,实城父,今安徽省-亳县东南七十里之城父集。一九六二年在安徽-宿县-许村公社-芦古城孜发现许国-诸俞之器。许国君葬于许村,离城父集固不甚远。十八年迁析,实白羽,即今河南省-西峡县。定公四年,许男-斯迁容城,容城故城在今鲁山县南稍东约三十里。传世器有许子钟、许子妝簠等。“许”皆作“鄦”,与《说文》同。自文叔至庄公十一世,始见于《春秋》。战国初灭于魏。详《汉书地理志》“颍川郡-许”王先谦《补注》。#焦、夷皆陈邑。焦当今安徽省-亳县,夷在亳县东南七十里。杜《注》谓“夷一名城父”,其实城父不过夷之一邑耳。说详昭九年《传注》。#徐国本在今江苏-泗洪县南,昭三十年被吴所灭,楚迁之于城父,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夷,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城父故城。#楚有两城父,此所谓夷城父,取自陈。僖二十三年楚伐陈,取焦、夷。杜云:“夷一名城父”,即此。又有北城父,见十九年及哀六年《传》,详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城父即夷,其田盖城父境内田之一部分耳,在养东北;胡即今阜阳市,胡田在养东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8,北纬33.64(亳州-城父镇,夷-城父,昭九年迁来,昭十八年迁析)。

      “州来”——“蔡”——“下蔡”(杨注:蔡,国名,武王弟蔡叔度之后。此时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附近有故蔡国城。故城长一〇四九〇米,略成南北长方形。平侯迁新蔡,今河南-新蔡县。昭侯迁州来,谓之下蔡,今安徽-凤台县。一九五五年五月曾在安徽-寿县发掘蔡侯墓,并出土有蔡侯钟、蔡侯盘及吴王光鑑等遗物(三种)。此地离凤台县极近,故蔡侯葬此。《史记》有《蔡世家》。宣公二十八年入春秋。春秋后二十一年,蔡侯-齊四年灭于楚。然据程恩泽《战国策地名考》及苏时学《爻山笔话》,战国时又复建国于今湖北-巴东县、建始县一带,更至楚宣王八年时,而蔡始亡。#州来,国名。详王夫之《稗疏》及雷学淇《介菴经说》卷七,今安徽-凤台县。吴卓信《汉书地理志补注》谓成七年,吴入州来,至昭四年,然丹城州来以备吴;迭属吴、楚。二十三年鸡父之战,楚师大奔,州来遂为吴所有,封季札于此,为延-州来。#杜《注》:“州来,楚邑。用大师焉曰灭。”王夫之《稗疏》云:“州来书‘入’,又书‘灭’,则其为国无疑。《前汉地理志》:‘下蔡,故州来国。’”#《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新蔡县”,班固自注:“蔡平公自蔡徙此,後二世徙下蔡。”王先谦《补注》引钱坫云“吴迁昭侯于州来,即下蔡也。”又引吴卓信云:“平侯徙此(新蔡),事不见《经》、《传》,惟见杜氏《释例》。”传世器有蔡子匜,杨树达先生谓为蔡平公所制,详《积微居金文说》卷六。#蔡本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后迁都新蔡,今河南-新蔡县;今则入吴,因吴师迁州来,今安徽-凤台县,亦曰下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6.72,北纬32.71(凤台-城关-北古城村。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蔡复封于新蔡,同年州来灭,迭属吴-楚,哀元年蔡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蔡迁于下蔡——州来)。

      “淮北之田”(杨注:州来即今安徽-凤台县,亦在淮水北岸。淮北范围甚广,疑此仅指州来田之在淮北者(凤台县至夷一带)。),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4,北纬33.0(州来、夷之间)。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濮西田”(杨注:据《水经淮水注》,濮水即沙水之兼称,旧在亳县西境,今已堙。详《地名考略》。),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6,北纬33.7(陈、夷之间)。

      “方城”——“城”(杨注:姚鼐《补注》云:“楚所指方城,据地甚远,居淮之南,江、汉之北,西踰桐柏,东越光-黄,止是一山,其间通南北道之大者,惟有义阳三关,故定四年《传》之城口。《淮南子》曰,绵之以方城。凡申、息、陈、蔡,东及城父,《传》皆谓之方城之外,然则方城连岭可七八百里矣。”说方城者甚多,唯姚说最为有据。《水经潕水注》引盛弘之云:“叶东界有故城,始犨县,东至瀙水,迳(原作“达”,依赵一清校改)比阳界,南北联,联数百里,号为方城,一谓之长城云。”《注》又云:“郦县有故城一面,未详里数,号为长城,即此城之西隅,其间相去六百里。北面虽无基筑,皆连山相接,而汉水流而南。故屈完答齐桓公云‘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又云:“《郡国志》曰:‘叶县有长山曰方城’,指此城也。”依郦《注》诸说,以今地理度之,凡今桐柏、大别诸山,楚统名之曰方城。洪亮吉《左传诂》谓“方城”当作“萬城”,萬或作万,以字近而譌。然《国语》及《战国策》诸书皆作“方城”,则未必各书皆误,洪说殊不可信。#方城已见僖四年《传》并《注》,此方城当指方城山之关口,或即定四年《传》之城口。与文十六年《传》之庸方城自不同。#据江永《考实》,缯关在今河南省-方城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2,北纬33.34(方城县-独树镇-杨武岗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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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十一年传》:

      郑-子皮将行。子产曰:“行不远,不能救蔡也。蔡小而不顺,楚大而不德,天将弃蔡以壅楚,盈而罚之,蔡必亡矣。且丧君而能守者鲜矣。三年,王其有咎乎!美恶周必复,王恶周矣。”((p 1325)(10110503))(109、111、108)

      我的粗译:

      又过了两年,我们的昭公十一年(公元前五三一年,周景王十四年,楚灵王十年,晋昭公元年,郑简公三十五年,蔡灵公十二年),郑国的子皮准备出发跟随晋国去救援受到楚国进攻的蔡国,子产就告诉他:“行不远,不能救蔡也。蔡小而不顺,楚大而不德,天将弃蔡以壅楚,盈而罚之,蔡必亡矣。且丧君而能守者鲜矣。三年,王其有咎乎!美恶周必复,王恶周矣。(这一趟走不了多远,也救不下蔡国。蔡国是小国,却不恭顺;楚国是大国,却不仁慈;上天正要抛弃蔡国来喂饱楚国,等楚国做恶做多了,再惩罚它,这样蔡国肯定灭亡。而且没几个“国”失去国君还能守得住。不过,只要三个年头,楚国的“王”怕就会遭报应了。无论好事坏事,岁星循环一周之后都会循环回来,这位“王”是坏事马上要循环回来了。)”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美恶周必复”曰:

      言无论美或恶,吉或凶,逢岁星绕一周必有报。复,报也,酬也,答也。

      杨伯峻先生注“王恶周矣”曰:

      谓将至岁星绕一周矣。杜《注》:“元年,楚子弑君而立,岁在大梁。后三年,十三岁,岁星周复于大梁。”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蔡”——“上蔡”推测位置为:东经114.25,北纬33.25(上蔡西南卢岗乡-翟村东二郎台周围。蔡国故城遗址,长方形城,东2490,西3187,南2700,北2113。西周至昭十三年(前529),蔡;昭十四年(前528)至战国,楚。昭十一年蔡灭,昭十三年复封于新蔡,哀元年因楚围请迁,哀二年迁于下蔡——州来)。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9附:楚灵自取12/21

      《昭六年传》:

      楚-公子弃疾如晋,报韩子也。过郑,郑-罕虎、公孙侨、游吉从郑伯以劳诸柤,辞不敢见。固请,见之。见如见王。以其乘(shèng)马八匹私面。见子皮如上卿,以马六匹;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大叔以马二匹。禁芻牧采樵,不入田,不樵树,不采蓺,不抽屋,不强匄。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舍不为暴,主不慁宾。往来如是,郑三卿皆知其将为王也。((p 1278)(10060701))(108)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的昭公六年(公元前五三六年,周景王九年,楚灵王五年,晋平公二十二年,郑简公三十年),楚国的公子弃疾去了晋国,这是对上回韩子(韩起)访问的回访,经过郑国的时候,郑国的三个卿罕虎(子皮)、公孙侨(子产)、游吉(子大叔)奉着郑伯(郑简公)在“柤”那里要慰劳他,他怕劳动郑伯,“不敢见”,想推辞。但经过郑方反复坚持,还是见了面。他进见郑伯就像朝见他自己的“王”一样恭敬,献上了自家的八匹驾车马。与子皮见面则像会见他自己那里的上卿一样尊重,又献上了自家的六匹驾车马。与子产见面则献上了自家的四匹驾车马。与子大叔见面也献上了自家的二匹驾车马。

      他在经过郑国的这一路上约束了自家的随从,禁止他们随意抢夺饲料和柴禾,禁止他们进入农田糟踏庄稼,禁止他们砍树,禁止他们随意采摘,禁止他们抽取房顶上的覆草,禁止他们强索食物。还和他们盟誓,盟辞是:“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那些不按要求做的,君子会被废黜,小人的身份会下降!)”住下来的时候也禁止他们到处惹事,不让主人为宾客操心。来去都是如此,郑国的三卿都明白他是要当“王”了。

      一些补充:

      公子弃疾及其随从没有像强盗一样胡作非为,竟能成为新鲜事,或可见当时贵族们出行的作派。

      杨伯峻先生注“见如见王。以其乘马八匹私面。见子皮如上卿,以马六匹;见子产以马四匹;见子大叔以马二匹。”曰:

      私面即私觌,谓外臣以私人身份见东道国之君。聘礼有私觌,可参刘宝楠《论语乡党正义》。但此弃疾乃过道而私觌。自八匹至二匹,所谓“降杀以两”也。

      杨伯峻先生注“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曰:

      君子谓有官职者,如上介、次介之类;小人谓给杂役者。废谓撤职,降谓更使降级。小人亦有等级,如七年《传》“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聘礼》:“若过邦,至于竟(境),使次介假道,誓于其境。宾南面,上介西面,众介北面。史读书(誓约),司马执策立于其后。”郑《注》云:“此使次介假道止而誓也。史于众介之前北面读书,以勅告士众,为其犯礼暴掠也。”沈钦韩《补注》云:“《传》所云与《礼》合。”盖一切皆听东道国供给,不私取用。

      杨伯峻先生注“主不慁宾”曰:

      杜《注》:“慁,患也。”此谓东道国不以过客为患。

      “楚”——“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遗址)。

      “城父”——“夷”——“东夷”——“许”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8,北纬33.64(亳州-城父镇,夷-城父,昭九年迁来,昭十八年迁析)。

      “乾谿”推测位置为:东经116.00,北纬33.28(秦溪之上,亳州-张村南七里管台子)。

      “章华之宫”——“章华之台”推测位置为:东经115.97,北纬33.60(城父——东经115.98,北纬33.64——南4公里,高卜村-刘庄东侧,干溪沟西岸)。

      “晋”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柤”——“鉏任”(杨注:鉏任、泠敦当在今许昌县境内。#杜《注》:“柤,郑地。”江永《考实》谓近郑都。),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0,北纬34.1(鉏任,“叔申之封”之一部分,“许”北偏西;或亦“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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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七年传》:

      楚子之为令尹也,为王旌以田。芋(yù)尹无宇断之,曰:“一国两君,其谁堪之?”及即位,为章华之宫,纳亡人以实之。无宇之阍入焉。无宇执之,有司弗与,曰:“执人于王宫,其罪大矣。”执而谒诸王。王将饮酒,无宇辞曰:“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今有司曰:‘女胡执人于王宫?’将焉执之?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阅’,所以得天下也。吾先君文王,作仆区(pú qū)之法,曰,‘盗所隐器,与盗同罪’,所以封汝也。若从有司,是无所执逃臣也。逃而舍之,是无陪台也。王事无乃阙(quē缺)乎?昔武王数(shǔ)纣之罪以告诸侯曰:‘纣为天下逋(bū)逃主,萃渊薮(sǒu)。’故夫致死焉。君王始求诸侯而则纣,无乃不可乎?若以二文之法取之,盗有所在矣。”王曰:“取而臣以往。盗有宠,未可得也。”遂赦之。((p 1282)(10070201))(108)

      我的粗译:

      当年楚子(楚灵王)还是令尹的时候,有一次打猎,他的车上竟插上了只有他们的“王”才能用的“旌”,飘带很长,结果被芋尹无宇看到了,马上来把飘带超长的部分斩断,还指责这个令尹说:“一国两君,其谁堪之?(一国里两个国君,谁能受得了?)”

      等这个令尹即位当上了楚王,马上开始建筑章华之宫,还收容那些逃亡的人,充实这个宫的实力,结果(芋尹)无宇的守门人也逃了进去。无宇要去抓回此人,但章华之宫的管理者不给,告诉他说:“执人于王宫,其罪大矣。(你敢到王宫里来抓人,罪过大了。)”于是把他扣住,送到灵王那里裁断。当时这位“王”正要饮酒,无宇据理力争说:

      天子经营天下,诸侯整治自己的封地,古之制也。在这个范围之内,哪一块不是主上的土地?靠这些土地生活的人,哪一个不是主上的臣民?所以《诗》里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有十日,人有十等。这就是属下侍奉长上,长上又得供奉神祗的道理。所以也就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也就有马有圉,牛有牧,各负其责,各管一摊。可今天这些王宫的管理者竟说:“女胡执人于王宫?(你为什么到王宫来抓人?)”我能到哪儿抓呢?周文王之法有这么一条,“有亡,荒阅(如发现有人逃亡,就要全面搜索。)”,靠这么干,他才得了天下。我们的先君文王,也制定了“仆区之法”,里面说,“盗所隐器,与盗同罪(为盗贼藏匿赃物的,与盗同罪)”,靠这么干,他才扩张到了汝水边上。要是照那些王宫管理者的做法,还怎么抓回那些逃亡的“臣”?要是逃走了就置之不理,那就不会有“陪台”了。对您“王”的侍奉不也会受影响吗?过去武王曾公布纣的罪状昭告天下的诸侯说:“纣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纣是天下逃亡者的聚集之处,最后的巢穴。)”因此那些诸侯都愿意为武王卖命。现在“君王”您正开始要召集诸侯的时候却以纣为榜样,无乃不可乎?要是按两位文王的律法做,逃亡者就在那里!

      结果“王”告诉他说:“取而臣以往。盗有宠,未可得也。(带了你的人走吧,逃跑的人有宠,确实不合适。)”“王”下令赦免了他。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为王旌以田”曰:

      旌,旗帜之一种。据《周礼春官司常》及郑玄《注》,此种旗用五色鸟羽分开置于竿上。王旌,楚王所用。楚称王,据《新序义勇篇》“臣以君旗拽地”之语,是楚王用周天子之旌。据《左传》孔《疏》引《礼纬稽命徵》,又《周礼夏官节服氏疏》引《礼纬含文嘉》并谓旌有飘带,古谓之旒。天子之旗,十二旒,长九仞(七尺曰仞),插于田车,旒曳地;诸侯旌九旒七仞,下端与轸(车后横木)齐高;卿大夫旌七旒五仞,下端与车較(车两旁之横木,亦名车耳)齐高。王念孙颇疑此说,详其《广雅疏证释天》旌旗。若此说可信,则楚令尹只能用七旒五仞之旌,而楚灵王为令尹时却用十二旒九仞之旌,与昭元年《传》述其“设服离卫”同意。

      杨伯峻先生注“芋尹无宇断之”曰:

      芋尹为官名,哀公十五年《传》陈国亦有芋尹。《新序义勇篇》误作芊尹,云:“芊尹文者,荆之殴鹿彘者也。”《新序》所述人名虽不同,事实却类似,则芋尹为殴兽之官。断之,可能一则断去五旒,一则断其旒长。

      杨伯峻先生注“食土之毛”曰:

      杜《注》:“毛,草也。”《公羊》宣十二年《传》“不毛之地”,据何休《注》,毛谓五谷。此谓食生产于土者。

      杨伯峻先生注“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曰:

      俞正燮《癸巳类稿仆臣台义》云:“皁者,《赵策》所云‘补黑衣之队’,卫士无爵而有员额者,非今皁役也。士则卫士之长,舆则众也,谓卫士无爵又无员额者。隶则罪人,《周官》所谓‘入于罪隶’,汉之城旦舂输作。僚,劳也,入罪隶而任劳者,其分益下,若今充当苦差。仆则三代奴戮,今罪人为奴矣。谓之台者,罪人为奴;又逃亡复获之,则为陪台。自皁以下得相役使,故曰臣曰等也。”杜《注》:“养马曰圉,养牛曰牧。”圉牧不在十等内。

      杨伯峻先生注“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阅’”曰:

      范文澜《通史简编》第三章谓自皁至台是各级奴隶,马夫牛牧不列等,比台更贱。此“有亡”,谓奴隶之有逃亡者。荒,大也。阅,今言搜索。

      杨伯峻先生注“作仆区(pú qū)之法”曰:

      服虔云:“仆,隐也。区,匿也。”今言窝藏。杜《注》:“仆区,刑书名。”所注未切。

      杨伯峻先生注“所以封汝也”曰:

      杜《注》:“行善法,故能启疆,北至汝水。”哀十七年《传》云:“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于汝。”

      杨伯峻先生注“纣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曰:

      天下逃亡者,纣为窝藏主,故群集之,如渊为鱼之所藏,薮为兽之所聚处。伪《古文尚书武成篇》云,“今商王受无道,暴殄天物,害虐烝民,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盖取《左传》此语。

      杨伯峻先生注“盗有宠,未可得也”曰:

      杜《注》:“盗有宠,王自谓。为葬灵王张本。”《说文》:“宠,尊居也。”《易师象辞》“承天宠也”,孔《疏》谓恩宠,以解此宠字,亦通。

      “汝”——“汝阴之田”(杨注:汝,汝水。十六年《传》云“楚以汝阴之田求成于郑”,《齐语》谓齐桓公 “遂南征伐楚,济汝,踰方城”,可见汝水为楚、郑交界线。#顾栋高《大事表》七之四谓楚国土地止于汝水之南,“汝阴之田”当在今郏县与叶县之间。#杜《注》:“行善法,故能启疆,北至汝水。”哀十七年《传》云:“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于汝。”#汝滨,晋所取陆浑地。”汝水出河南-嵩县东南天息山,东北流经汝阳、临汝,又东南经郏县、襄城与沙河(古溵水)合。#杜《注》:“楚欲使蔡徙国在江水(长江)之北,汝水之南,求田以自安也。蔡权听命,故楚师还。”#谓开拓楚之封疆至于汝水。),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3,北纬33.85(郏南)。

      那几句诗出自《诗小雅谷风之什北山二章》: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15)《小雅谷风之什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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