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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17:百里视——念德不怠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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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百里视——念德不怠

    “百里”是“氏”,据说起自百里奚,杨伯峻先生有注云:

    《秦本纪》及《晋世家》同载此事,俱以百里即百里奚。百里为氏,《吕氏春秋?不苟篇》称百里奚为百里氏可证。古书多简称百里奚为百里,《荀子?成相篇》“子胥见杀百里徙”、《楚辞?惜往日》“闻百里之为虏”、《鶡冠子?备知篇》“秦用百里”、《世贤篇》“百里医秦”、《易林?随之复》“穆违百里”、《升之坤》“百里南行”皆可证,故或以百为氏,里为名者(于鬯《香草校书》),或以为此百里乃百里孟明-视者(梁履绳《补释》),皆无据。(《僖十三年传?注》(p 0344)(05130401))(037)。

    这是百里奚(百里)唯一一次出现在《左传》中,当公元前六*四七年(鲁僖公十三年,周襄王六年,秦穆公十三年,晋惠公四年),下面就是提到百里的那段《左传》:

    冬,晋荐饥,使乞糴于秦。秦伯谓子桑:“与诸乎?”对曰:“重施而报,君将何求?重施而不报,其民必携;携而讨焉,无众,必败。”谓百里:“与诸乎?”对曰:“天災流行,国家代有。救災、恤邻,道也。行道,有福。”(《僖十三年传》(p 0344)(05130401))(037)。

    十九年后,百里奚的儿子百里视就已经是秦军的统帅了,正要领兵出征。百里视字孟明,常称百里孟明-视或孟明-视,“视”是此人的名。和我们现在在“名”前冠以“姓氏”的称呼方式不同,当时人经常在“名”前冠“字”以称呼一个人,多过在“名”前冠以“氏”的称呼。

    据说,百里这个“氏”源出姜姓,乃百里奚以其祖父之名(百里)为“氏”。

    在《左传》中,上距百里奚出现六十五年,公元前七一二年(鲁隐公十一年,周桓王八年,秦宁公四年,晋哀公六年,曲沃武公四年),曾提到一位“百里”,当与此有关:

    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隐十一年传》(p 0074)(01110303))(024)。

    依《左传》文例,此“百里”应是那位“许大夫”的“字”而非“名”,倒正合于当时以王父(祖父)字(非名)为氏的成例;而许国之君也正属姜姓,或者上面据说的说法就来源于此,从年份上说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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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国偏处西隅,一直和晋国关系最密切,后世有一句话叫“秦、晋之好”,用来指代婚姻关系,就因为此时的秦、晋两国国君常常把女儿嫁给对方,见于《左传》的就有:

    晋献公……嫁伯姬于秦……(《僖十五年传》(p 0363)(05150409))(037)。

    夏,晋-大子圉(后来的晋怀公)为质于秦,秦归河东而妻之。(《僖十七年传》(p 0372)(05170201))(037)。

    秦伯(秦穆公)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僖二十三年传》(p 0410)(05230608))(038)。

    晋侯(晋文公)逆夫人嬴氏(文嬴,秦穆公女)以归。(《僖二十四年传》(p 0414)(05240104))(038)。

    但就是这样亲密的关系后来忽然反目成仇,在春秋时期一大半的时间中,两国都在打来打去。而百里孟明-视就是在这两国关系即将生变的关键时刻领兵出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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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国是东周才崛起的诸侯,据《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第三章》:

    周武王既克殷,乃設三監于殷。武王陟,商邑興反,殺三監而立 [宀/录]子耿。成王屎(纂?纘?)伐商邑,殺 [宀/录]子耿,飛廉東逃于商蓋氏,成王伐商蓋,殺飛廉,西遷商蓋之民于朱圉,以御奴虘之戎,是秦之先,世作周 [尸/山](翰?幹?)。周室既卑,平王東遷,止于成周,秦仲焉東居周地,以守周之墳墓,秦以始大。

    此时,原来西边的“周地”已经大都被秦国收入囊中,虽然他们也会时不时的到东边来转一圈,有胜有败。但他们之前一直在闷声大发财,不太掺和中原的事。不过,靠近黄河的渭河下游一带东周之初还是戎狄的地盘,再往黄河上游走则有梁国和芮国,因此当时秦国和晋国并不挨着。

    由于晋献公死后晋国发生动乱,秦国趁机支持晋惠公接掌了晋国,在公元前六*四五年(鲁僖公十五年,周襄王八年,秦穆公十五年,晋惠公六年),甚至一度把疆土扩大到了黄河以东,虽然因为鞭长莫及,没几个月就把所谓“河东”之地还给了晋国,但到公元前六*四一年(鲁僖公十九年,周襄王十二年,秦穆公十九年,晋惠公十年),秦国攻灭了梁国和芮国,终于取得了在龙门以下与晋国隔黄河相望的立脚点。

    由于和晋惠公相处的不愉快,还由于惠公的儿子晋怀公竟然偷偷从秦国逃了回去,秦穆公决定改而收留并支持晋文公(重耳)。公元前六三六年(鲁僖公二十四年,周襄王十七年,秦穆公二十四年,晋文公元年),趁着晋惠公去世,晋文公从秦国重回晋国,经过一番打打杀杀,终于在秦国的支持下站住了脚跟,秦穆公还为嫁给重耳的女儿文嬴派了三千“纪纲之仆”。

    以后几年内,无论是晋军帮助周天王解决家务事,还是秦军去占鄀国的便宜,秦、晋两国都有商有量,互相配合。然后,就到了城濮之战。

    公元前六三二年(鲁僖公二十八年,周襄王二十一年,秦穆公二十八年,晋文公五年),晋军在秦军的支持下击败强大的楚军,打赢了城濮之战,也使得晋、秦两国的关系变了质,从原来晋国在一定程度上要仰赖秦国支撑,变成晋国是盟主,秦国在一定程度上要听命于晋国。

    两年后,公元前六三〇年(鲁僖公三十年,周襄王二十三年,秦穆公三十年,晋文公七年),两国还是一起为晋国去攻打郑国。接下来烛之武出场,利用两国关系的落差说动了秦伯(秦穆公),秦军反而站到了郑国方面,大军撤走不说,还留下了一支人马协防郑国。晋文公只好妥协。

    又过了两年,公元前六二八年(鲁僖公三十二年,周襄王二十五年,秦穆公三十二年,晋文公九年,郑文公四十五年),冬天,晋文公去世。而秦国竟在自家协防郑国的将领鼓动下,企图奔袭郑国捞一票,于是派了百里孟明——百里视领兵出征,这就是此人在《左传》中第一次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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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出征,秦军要千里奔袭郑国,还需要自家在郑国的协防部队里应外合,未免过于冒险了,出征前秦国的国老蹇叔就不赞成,预言此一战凶多吉少,但秦穆公不肯听他的。

    在路上,秦军还不知收敛,竟然在经过王城北门时张扬轻慢,又被王孙满预言“必败”。

    然后,他们就在“滑”那里遇见了郑-商人弦高。

    事情败露,内应被消灭,百里孟明——百里视只好决定攻灭了“滑”然后收兵(这也是贼不走空啊,当时没有常备军,征召了士兵却没有战果是交代不了的)。

    公元前六二七年(鲁僖公三十三年,周襄王二十六年,秦穆公三十三年,晋襄公元年,郑穆公元年),在回去的路上,“殽”那里,秦军遇到晋人的埋伏,全军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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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偷袭本来就不靠谱,伏击他们的晋人也是老早就得了消息,动员军队(包括善打山地战的姜戎)在他们回程的山区要隘等着。

    而百里孟明——百里视作为主帅,既不能控制军队,也不能预见危险,真不知道是如何当上这个主帅的。

    当然,我推测他还是很有征集士兵的能力,因为他父亲来秦国时间并不太长,要想单靠自家家族生聚,生聚出很多战士来的可能性不大。我估计是因为他们家属于姜姓,和当年留在当地的姜姓族群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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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军被全歼,百里孟明——百里视和他的两个副手当了俘虏,幸好此时晋国国君晋襄公的母亲文嬴是秦穆公的女儿,居然能请求晋襄公偷偷把他们放了,过程十分惊险,晋人反应过来以后派人去追,追兵赶到黄河岸边时,他们刚刚上船。

    但秦伯(秦穆公)并没有把这次失败放在心上,他们逃回去以后,秦伯亲自到城外迎接,专门对百里孟明——百里视保证,“吾不以一眚掩大德”。就不知什么样的“大德”能盖过这次全军覆灭的大错。或者这些部队主要是百里家征集起来的,所以在秦穆公眼里,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反而想方设法为百里孟明——百里视辩护:“孤实贪以祸夫子,夫子何罪?”,他认为最倒霉的其实是“夫子”:百里孟明——百里视。

    两年后,公元前六二五年(鲁文公二年,周襄王二十八年,秦穆公三十五年,晋襄公三年,郑穆公三年),春天,百里孟明——百里视就率兵进攻晋国在黄河以西的领地,又一次被晋军打败,当初他逃离晋国时曾放话一定会回来报复(拜赐),所以晋人为了讽刺他,把这一仗称为“拜赐之师”。

    即使如此,也没有动摇百里孟明——百里视在秦国的地位,他只是回去“增修国政,重施于民”了而已。到这年冬天,晋军就攻取了黄河以西秦国的“汪”和“彭衙”。

    下一年,公元前六二四年(鲁文公三年,周襄王二十九年,秦穆公三十六年,晋襄公四年),秦伯(秦穆公)亲自出动(不再用百里孟明——百里视这个笨蛋统兵),打过了黄河,“济河焚舟”,在黄河以东耀武扬威了一圈,晋人都躲在一个个城堡里不敢出来应战,秦军就向南从茅津渡过黄河,到“殽”收敛了上次战殁的秦军骸骨,然后收兵。从此,秦国转向西面扩张,开始打基础。

    这一年也是百里孟明——百里视最后一次在《左传》中出现,有君子夸他“夙夜匪解,以事一人”。

    三年后,公元前六二一年(鲁文公六年,周襄王三十二年,秦穆公三十九年,晋襄公七年),秦伯(秦穆公)去世,对于秦国而言,也是一个时代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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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里孟明——百里视在《左传》中出现也就短短的五年,从公元前六二八年到公元前六二四年,他从来没打一次胜仗,但《左传》作者仍对他赞不绝口,他的主上秦穆公也坚持信任他,委以重任,可见他必定有未能在这里显示出来的过人之处。《文二年传》中有赵衰对他的评价:“念德不怠,其可敌乎?(从来不忘记施恩,谁能打得过呢?)”((p 0521)(06020104))(049),这可能就是他的特长吧,或者与刘邦有类似之处。

    秦穆公去世,百里孟明——百里视也老了,大概活不了太久。而他的家族后来在秦国也再没有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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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021秦灭梁芮1节、049郑殽之战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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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13/13

      《宣三年经》: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p 0668)(07030007))(049)

      《宣三年传》:

      冬,郑穆公卒。((p 0672)(07030601))(049)

      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梦天使与己兰,曰:“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國香,人服媚之如是。”既而文公见之,与之兰而御之。辞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徵兰乎?”公曰:“诺。”生穆公,名之曰兰。((p 0672)(07030602))(049)

      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生子华、子臧。子臧得罪而出。诱子华而杀之南里,使盗杀子臧于陈、宋之间。又娶于江,生公子士。朝于楚,楚人酖之,及叶而死。又娶于苏,生子瑕、子俞弥。俞弥早卒。洩驾恶瑕,文公亦恶之,故不立也。公逐群公子,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石癸曰:“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今公子兰,姞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先纳之,可以亢宠。”与孔将鉏、侯宣多纳之,盟于大宫而立之,以与晋平。((p 0674)(07030603))(049)

      穆公有疾,曰:“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兰而卒。((p 0675)(07030604))(049)

      《宣三年经》:

      葬郑穆公。((p 0668)(07030008))(049)

      我的粗译:

      十五年后,我们的宣公三年(公元前六〇六年,周定王元年,晋成公元年,宋文公五年,齐惠公三年,陈灵公八年,蔡文公六年,秦共公三年,郑穆公二十二年),冬十月丙戌那天(杨注:丙戌,二十三日。),郑穆公(郑伯-兰)去世了。

      当初,郑穆公父亲郑文公有个贱妾叫燕姞,一天,燕姞梦见一位上天的使者给了自己一支“兰”,说:“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國香,人服媚之如是。(我叫伯鯈,我,是你的祖先。现在,把这个送给你当儿子。因为“兰”的香气最香,大家都喜欢佩戴它。)”。

      不久,文公看到她,给她一支“兰”,然后要了她。事后,她请求说:“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徵兰乎?(“妾”没啥出挑的,万一生了儿子,怕人家不信,斗胆请拿这支“兰”作信物行吗?)”,那位“公”(郑文公)回答:“诺。(好吧。)”。

      然后,她就生下了穆公,给他起名叫“兰”(加敬称则称公子兰)。

      文公与已故叔父郑子(子仪)之妃陈妫私通,生下子华和子臧。子臧有过错被逐出了郑国。随后,文公把子华引出去杀之南里,收买人杀子臧于陈、宋之间。文公又娶于江国,生下了公子士。公子士被派往楚国朝见,楚人给他下了毒,他回来走到“叶”那里就死了。文公又娶于苏,生下了子瑕和子俞弥。俞弥(子俞弥)死得早。而郑国的卿洩驾讨厌瑕(子瑕),文公也讨厌此人,因此瑕未能立为大子。

      这位“公”(郑文公)后来把自家所有的公子都赶出了郑国,公子兰逃去晋国。在晋、秦两国围攻郑国时,公子兰也跟随晋文公出发来攻打郑国。于是郑国的卿石癸说:“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今公子兰,姞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先纳之,可以亢宠。(我听说姬姓和姞姓配到一起,其后代必定繁盛。“姞”,那是吉人,是后稷之元妃。现在那位公子兰,也是姞姓女子生的外甥。上天也许正为他开辟道路,他一定能当上国君,他的后代也一定会繁盛。我们主动把他接回来,就能维持这位未来主上对我们的信任。)”。

      于是他联合孔将鉏和侯宣多把公子兰接了回去,召集大夫在大宫举行盟誓,然后将其立为大子,并以此与晋国达成和约。

      现在,穆公得了病,忽然说道:“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兰”要是死了,我也会死吧!我就是因为“兰”才生出来的。)”,结果穆公在收割了“兰”之后就去世了。

      一些补充:

      郑穆公之所以能上位,是当初秦穆公被烛之武说服、秦军撤走之后,晋人与郑人妥协的结果,他是跟着晋军打回来的。他回来三年,郑文公就去世了。

      关于“子臧得罪而出。诱子华而杀之南里,使盗杀子臧于陈、宋之间”,详情可见《《左传》人物事略12附:齐桓宁周6/6》

      杨伯峻先生注“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曰:

      郑文元年,鲁庄之二十二年。《郑世家》列此事于郑文之二十四年,即鲁僖之十一年,不知何据。如其可信,则可假定郑穆生于此年。郑穆立于僖三十三年,时年二十二岁,即位二十二年而卒,则死时四十四岁。南燕为姞姓,见隐五年《传?注》。燕姞为南燕之女。

      杨伯峻先生注“梦天使与己兰”曰:

      天使为一词,天之使者也。与成五年《传》“婴梦天使”之“天使”同义。说详俞正燮《癸巳类稿》及于鬯《香草校书》。《郑世家》作“梦天与之兰”,脱“使”字。孔《疏》谓“梦天者皆非天也”云云,乃误解“使”为动词所致。

      杨伯峻先生注“余为伯鯈。余,而祖也”曰:

      伯鯈为南燕之祖,李贻德《辑述》云:“黄帝之子得姓者十二,姞其一也。伯鯈当是受姞姓者。”

      杨伯峻先生注“以兰有國香”曰:

      成十六年《传》有“國士”,成二年有“國宝”,僖十年《公羊传》有“國色”,此“國香”亦其类之词,谓其香甲于一國也。章炳麟?读?(疑)谓:“在一國中则兰多矣,岂若‘國士’之有一无二乎?”因云:“古文‘國’字作‘或’,本作‘或香’,‘或’借为‘郁’。郁为香气之正,故云‘兰有郁香’也。”盖失之泥。

      杨伯峻先生注“人服媚之如是”曰:

      《淮南子?说山训》“君子服之”,高诱《注》云:“服,佩也。”杜《注》云:“媚,爱也。”“服媚之”者,佩而爱之也。章炳麟《读》谓“服字若训佩,则与媚字不相贯”,因云:“服当读为妇,妇有美好之义。妇为美好,亦为爱好,是则服媚二字同义也。”其说虽若可通,但举证殊嫌穿凿牵强,难以信从。

      杨伯峻先生注“与之兰而御之”曰:

      蔡邕?独断?云:“御者,进也。凡衣服加于身,饮食进于口,妃妾接寝皆曰御。”《郑世家》云:“以梦告文公,文公幸之,而予之草兰为符。”若如此言,是燕姞先告文公以梦,郑文然后御之,恐与《传》意不相符。?传?盖谓文公偶与兰而幸之耳。

      杨伯峻先生注“辞曰”曰:

      《礼记?檀弓上》“使人辞于狐突曰”,郑玄《注》云:“辞犹告也。”

      杨伯峻先生注“将不信敢”曰:

      将可作假设连词,假若之义。《庄子?在宥篇》云:“天下将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存可也,亡可也。天下将不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乃始臠卷怆囊而乱天下也。”将亦作若字用。

      杨伯峻先生注“敢徵兰乎?”曰:

      徵兰,以兰为信物也。此句有二解,杜《注》云:“惧将不见信,故欲计所赐兰为怀子月数。”此一解也。竹添光鸿《笺》云:“犹言妾以不才,今得进御于君,幸而吉梦有应,以生公子,人将不信,敢请以此所赐兰为徵乎?”(此又一解也。)此则燕姞对郑文之言,无由言“人将不信”,杜《注》较可信。

      杨伯峻先生注“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曰:

      桓十八年《传》云:“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庄十四年《传》云:“傅瑕杀郑子及其二子而纳厉公。”据此,足知郑子即是子仪,为文公之叔父。子仪娶于陈,其妃曰陈妫。《诗?邶风?雄雉》孔《疏》引服虔云:“淫亲属之妻曰报。《汉律》,淫季父之妻曰报。”《晋书?石勒载记》下:“又下书禁国人不听报嫂”,报亦淫也。

      杨伯峻先生注“又娶于苏”曰:

      苏本古国名,此疑即苏忿生之苏,亦即温,详隐十一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洩驾恶瑕,文公亦恶之,故不立也”曰:

      僖三十一年《传》云:“郑-洩驾恶公子瑕,郑伯亦恶之,故公子瑕出奔楚。”《郑世家》云:“初,郑文公有三夫人,宠子五人,皆以罪蚤死。”三夫人者,报陈妫,娶江、娶苏是也。宠子五人者,子华、子臧、公子士、子瑕、子俞弥也。此五人子则是也,宠则未也。且“皆蚤死”不确,盖僖三十三年楚尚“将纳公子瑕”也。

      杨伯峻先生注“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曰:

      僖三十年《传》云:“初,郑-公子兰出奔晋,从于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郑世家》云:“公怒,溉逐群公子。子兰奔晋,从晋文公围郑。”

      杨伯峻先生注“其子孙必蕃”曰:

      蕃见僖二十三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僖二十三年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曰:

      宣三年《传》云:“吾闻姬、姞偶,其子孙必蕃。”蕃,蕃殖也,子孙昌盛之意。昭元年《传》子产之言曰:“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与此意同。((p 0408)(05230606))(038)。

      杨伯峻先生注“姞,吉人也”曰:

      姞字从吉,亦可作“吉”。《诗?小雅?都人士》“谓之尹-吉”郑《笺》云:“吉读为姞。尹氏、姞氏,周室昏姻之旧姓也”可证。故以此“吉人”训“姞”。沈钦韩《补注》必谓此“姞”字“据‘吉人’之字当为‘佶’”,恐失之拘。姞姓之“姞”皆作“姞”或“吉”,《诗?大雅?韩奕》“为韩姞相攸”,亦作“姞”可证。

      杨伯峻先生注“后稷之元妃也”曰:

      后稷元妃亦姞姓。周之兴由后稷。

      杨伯峻先生注“可以亢宠”曰:

      亢有扞蔽保护之义,见僖二十八年《传?注》。亢宠犹言保护宠幸于不衰也。杜《注》:“亢,极也。”极宠者,使宠幸至于顶峰也。亦通。

      杨伯峻先生注“与孔将鉏、侯宣多纳之,盟于大宫而立之,以与晋平”曰:

      事在僖之三十年,互参彼《传》。《郑世家》云:“时兰事晋文公甚谨,爱幸之,乃私于晋,以求入郑为太子。晋文公欲入兰为太子,以告郑。郑大夫石癸曰:‘吾闻姞姓乃后稷之元妃,其后当有兴者。子兰母,其后也。且夫人子尽已死,余庶子无如兰贤。今围急,晋以为请,利孰大焉?’遂许晋,与盟,而卒立子兰为太子,晋兵乃罢去。”

      下面是《僖三十年传》中有关的那一段:

      初,郑-公子兰出奔晋,从于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郑-石甲父、侯宣多逆以为大子,以求成于晋,晋人许之。((p 0482)(05300304))(049)。

      杨伯峻先生注“刈兰而卒”曰:

      刈兰而卒,旧有三解。兰之华实成,他人刈取之,穆公乃卒,一解也。沈钦韩《补注》云:“穆公欲试己之生死,因刈兰而果卒。”二解也。或有人误刈兰,因而穆公死。三解也。然穆公死于十月,是年据后人推算,实建亥,当夏正之七月,似非刈兰之时,或可刈者,为穆公特植之本也。杜《注》:“《传》言穆氏所以大兴于郑,天所启也。”

      这里的“兰”应主要是菊科(Compositae)泽兰属Eupatorium fortunei佩兰,但或可包括菊科(Compositae)泽兰属Eupatorium japonicum白头婆菊科(Compositae)泽兰属Eupatorium lindleyanum林泽兰。这类植物有类似薰衣草的香味,当时的贵族常用来佩戴,马王堆汉墓亦曾出土这类植物的果和叶,就是用为佩戴熏香的。

      我曾有两个帖子对《诗经》中提到的这种植物有详细些的讨论,如感兴趣可移步《草08-溱洧:蕑、勺药(上)》《草08-溱洧:蕑、勺药(下)》

      下面是两张“兰”的图片,出自《花卉网>植物>野生花卉>佩兰_兰草_水香_都梁香_燕尾香_香水兰_千金草_菊科》

      点看全图

      外链图片需谨慎,可能会被源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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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燕”(杨注:燕有二,一为北燕,《史记》有《燕召世家》者是也。此为南燕,孔《疏》云:“南燕国,姞姓,黄帝之后也。(始祖为伯儵。)小国无世家,不知其君号谥。”南燕国国都故址,据《清嘉庆重修一统志》,在今河南省-延津县东北约四十五里,俗呼为城上。#此燕不知是南燕否。若是,则南燕尚存。然自桓十三年以后,南燕已不见于《经》;自庄十九、二十年后,亦不见于《传》,恐此是北燕也。),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37,北纬35.25(南燕,延津县-司寨乡-大城村南古胙城)。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南里”——“周氏”(杨注:汪,池也。僖三十三年《传》叙楚伐郑,门于桔柣之门,公子瑕覆于周氏之汪,则周氏之汪与桔柣之门相近。#桓十五年、僖三十三年《传》并有周氏之汪。此又有周氏之衢,盖同一地。有池,亦有道。#南里,郑地,襄二十六年《传》云“楚子伐郑,入南里”可证。《汇纂》于襄二十六年云:“今新郑县南五里有地名南里。”#杜《注》:“保,守也。南里在城外。”),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73,北纬34.37(新郑-梨河镇-前端湾村对岸)。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江”推测位置为:东经114.57,北纬32.33(正阳-大林乡-涂店村)。

      “楚”——“蓝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0,北纬31.30(古编县(胡集)东南汉水西岸,当地有浰[氵利]河口。文十四至宣三)。

      “叶”——“许”——“葉”(杨注:许,姜姓国,周武王封文叔于许,故城在今河南省-许昌市东三十六里。鲁成十五年,许灵公迁于叶,即今河南省-叶县南稍西三十里。昭公九年,许悼公迁夷,实城父,今安徽省-亳县东南七十里之城父集。一九六二年在安徽-宿县-许村公社-芦古城孜发现许国-诸俞之器。许国君葬于许村,离城父集固不甚远。十八年迁析,实白羽,即今河南省-西峡县。定公四年,许男-斯迁容城,容城故城在今鲁山县南稍东约三十里。传世器有许子钟、许子妝簠等。“许”皆作“鄦”,与《说文》同。自文叔至庄公十一世,始见于《春秋》。战国初灭于魏。详《汉书?地理志》“颍川郡-许”王先谦《补注》。#叶,楚地,其古城在今河南省-叶县南三十里。#许本都今河南-许昌市东三十六里之地,鲁成十五年,许灵公为逃避郑国威胁,楚迁许国于叶,即今叶县稍西而南三十里之叶县旧城,从此许即为楚附庸。此次许君请晋迁许,其意欲远离楚而服从晋。#杜《注》:“许畏郑欲迁,故以自迁为文。”夷,今安徽-亳县东南七十里城父故城。许初立国于今河南-许昌市与鄢陵县之间,离郑较近,可云畏郑。成十五年迁于叶,在今叶县南,则距郑较远矣。此复由叶迁夷,未必畏郑也。十八年又迁于析,即今河南-内乡县西北,定四年又迁于容城,则又在叶县西。许凡四迁,俱楚所为。#成十五年许迁于叶,自后常以叶为都。昭九年自叶迁于夷,十一年迁许于楚境内,十三年平王复之,又归于叶。《传》云“叶在楚-方城之外蔽”,则足证楚自叶迁许。白羽在今河南-西峡县西关外。),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9,北纬33.50(旧县乡十字街口东970米,西850米,南1550米,北1380米,“许”成十五年迁来,昭九年迁夷)。

      “苏”——“温”(杨注:温,周王畿内之小国,当在今河南省-温县稍南三十里之地。#温,在今河南省-温县西南三十里。会于温,《经》文未书,盖书“盟于瓦屋”可以包括之。#成公十一年《传》云“昔周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苏忿生乃周武王时司寇而受封于温者也。温即隐公三年“取温之麦”之温,故城在今河南省-温县西稍南三十里。依庄公十九年《传》观之,温于庄公十九年仍为苏氏邑。以金文证之,如敔簋铭云“王赐田于[含攵]五十田,于旱五十田”,则此所谓温田者,亦王田之在温者耳,非以其全邑与郑,故温仍得为苏氏邑。#温为苏氏邑,成十一年《传》云,“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则温为苏氏始封邑。故僖十年《经》云“狄灭温,温子奔卫”,而《传》作“苏子奔卫”以邑言之则曰温子,以氏言之则曰苏子,一也。#温,今治西南,湨水所经。),推测位置为:东经112.93,北纬34.91(温县城西16公里处的招贤乡-上苑村北地,温邑故城平面呈方形,东西长400米,南北宽近400米)。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

      在《清华简?系年》中有一段可说是关于此一事件的提纲,如下:

      晉文公立七年,秦、晉圍鄭,鄭降秦不降晉,晉人以不憖。秦人豫(舍)戍於鄭,鄭人屬北門之管於秦之戍人,秦之戍人使歸告曰:“我既得鄭之門管巳(矣),來襲之。”秦師將東襲鄭,鄭之賈人弦高將西市,遇之,乃以鄭君之命勞秦三帥。秦師乃復,伐滑,取之。晉文公卒,未葬,襄公親率師禦秦師于崤,大敗之。秦穆公欲與楚人爲好,焉脫申公儀,使歸求成。秦焉始與晉執亂,與楚爲好。(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第八章》)。

      如上,此一事件乃是秦、晋关系的转折点,也让秦国丢掉了不切实际的幻想。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12/13

      《文六年经》:

      秋,季孙行父如晋。((p 0543)(06060003))(049)

      《文六年传》:

      秋,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p 0549)(06060401))(049)

      我的粗译:

      这年秋天,我们的卿季文子(季孙行父)准备出访晋国,让人找来了遇到对方丧事该如何做的规范带着。他的随从就问:“将焉用之?(您这是准备用到哪儿呢?)”,文子(季文子,季孙行父)说:“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随时防备发生意外,历来都是稳妥的做法。到时候现找找不到,那才急死人。事先多准备些,有啥关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使求遭丧之礼以行”曰:

      季文子求遭丧之礼者,杜《注》谓“闻晋侯疾故”。孔《疏》引刘炫说,则以为“聘使之法,自须造遭丧之礼而行,防其未然也,非是闻晋侯有疾”。依《仪礼?聘礼》,遭丧之礼有五:一,主国君之丧;二,主国夫人、世子之丧;三,聘君之丧;四,私丧,即使者父母之丧;五,宾介之丧。又据《礼记?曾子问》,“君出疆,以三年之戒,以椑从”,人君出境有丧备,人臣出境亦可能预虑丧事。据下文“其人曰,将焉用之”之语,则未必闻晋侯之疾。刘炫说可从。参沈钦韩《补注》、刘文淇《旧注疏证》、颜若璩《四书释地又续》等书。

      杨伯峻先生注“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曰:

      《晋语一》“诫莫如豫”,韦《注》云:“豫,备也。”则备豫同义。成九年《传》亦云:“备豫不虞,善之大者也。”分言之,则如隐五年《传》所云“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文六年经》: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p 0543)(06060004))(049)

      《文六年传》: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君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bī)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p 0550)(06060501))(054、049)

      我的粗译:

      这年八月乙亥那天(杨注:乙亥,十四日。),晋襄公(晋侯-驩)去世了。他儿子灵公年幼,又正面临动乱,晋人就想改立一位年长的国君。

      赵孟(赵盾)提出:“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应该立公子雍。他亲近好人,年纪也大,先君又喜欢他,而且我们临近秦国,秦国,过去一直和我们友好。安插一位好人会巩固我们的“国”;侍奉一位年纪大的国君更容易办事;让先君喜欢的人上位可说是孝;恢复过去的友好则带来和平。我们因为面临动乱,才想立一位成年的国君。现在这一位具备上面四种好处,一定能平息动乱。)”。

      贾季(狐射姑)则说:“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不如立公子乐。他母亲受两位先君的宠爱,立她的儿子,咱们的“民”肯定能平静下来。)”。

      赵孟反驳说:“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君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辰嬴贱,排位还在第九,她儿子能有什么威信?而且受到两位先君的宠爱,只能说明她“淫”。选择先君的儿子,不从大国那里选,却挑了个在小国的,这是“辟”。母淫,子辟,没有威望;陈小而远,没有外援;靠什么平定?杜祁因为照顾主上的面子,把偪姞让到了前头,又为了狄人,把季隗让到了自己之上,所以才排到第四。先君为这才喜欢上她儿子,让他去了秦国任职,现在已经当上亚卿。秦大而近,足以成为可靠的外援;母义,子爱,足以镇住我们的“民”。立这样的人,不亦可乎?)”。

      于是派遣先蔑和士会前往秦国迎接公子雍。贾季也派人去陈国召来了公子乐,但被赵孟让人在“郫”那里截杀了他。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襄公卒”曰:

      《史记?扁鹊列传》谓襄公纵淫。

      杨伯峻先生注“灵公少”曰:

      此时当在襁褓中。

      杨伯峻先生注“晋人以难故”曰:

      (晋国当时有何患难,《传》未言及。)顾炎武《补正》云:“谓连年有秦、狄之师,楚伐与国。”

      杨伯峻先生注“欲立长君”曰:

      立长君,则废太子,故《年表》云:“赵盾为太子少,欲更立君。”

      杨伯峻先生注“赵孟”曰:

      赵孟即赵盾,自赵盾以后,赵氏世称孟。文公《传》之赵孟皆赵盾;襄公以及昭公元年《传》之赵孟皆赵武;昭二十九年以后(以)讫哀四年《传》之赵孟,则赵鞅;哀二十年《传》以后之赵孟则赵无恤。

      杨伯峻先生注“先君爱之”曰:

      先君指文公,以公子雍为文公之子,襄公庶弟。

      杨伯峻先生注“事长则顺”曰:

      昭二十六年《传》,楚“令尹子常欲立子西,曰:‘子西长而好善,立长则顺,建善则治。’”语意与此相类。此言事长,彼言立长,意义亦近。俞樾《平议》谓“事犹立也”,强不同为同,又可不必。

      杨伯峻先生注“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曰:

      四德谓固、顺、孝、安。抒同纾,孔《疏》引服虔本即作“纾”。《说文》云:“纾,缓也。”庄三十年《传》“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成二年《传》“我亦得地而纾于难”,字皆作纾。参焦循《补疏》。

      杨伯峻先生注“不如立公子乐”曰:

      刘文淇《疏证》曰,“《晋世家》‘贾季曰,不如立其弟乐’”,蒙公子雍为文,则乐为雍弟。

      杨伯峻先生注“辰嬴嬖于二君”曰:

      辰嬴即僖二十二年《传》子圉之妻嬴氏,二十三年《传》之怀嬴。谓之怀嬴者,当时犹晋怀公之妻也。后又嫁文公,故今改谓为辰嬴,辰或其谥也。二君谓怀公、文公。

      杨伯峻先生注“辰嬴贱,班在九人”曰:

      班,位次也,谓在文公妃妾中,其位次为第九。《晋世家》作“班在九人下”,恐非《传》意。俞正燮《癸巳存稿?晋夫人》考此谓“文嬴,嫡也;襄公之母偪姞在二,季隗在三,公子雍之母杜祁在四,辰嬴在九,此皆出于《传》。其四人,以序推之,齐姜在五,秦女三人亦媵也,其在六、七、八欤?”

      杨伯峻先生注“而出在小国,辟也”曰:

      辟同僻,《晋世家》正作僻。僻,陋也。

      杨伯峻先生注“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曰:

      此反驳贾季“民必安之”。公子乐在陈,而《说苑?建本篇》云,“乐有宠于国,先君爱而仕之翟,翟足以为援”,与《传》不同,盖传闻之异。

      杨伯峻先生注“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曰:

      杜祁为公子雍之母。杜,国;祁,姓。古彝器有杜伯鬲,铭云:“杜伯乍叔[女(由/甫)]尊鬲。”郭沫若《大系考释》释“[女(由/甫)]”为“祁”。又涵芬楼影印宋本《啸堂集古录》有所谓刘公铺者,郭沫若《金文余醳之余?释[女(由/甫)]》改释铭文为“襄公作杜祁尊铺”,则刘公铺为晋襄为杜祁所作器。杜国故址在今陕西省-西安市故杜陵地。君指晋襄公。襄公为偪姞之子,襄公既立为太子,杜祁因让偪姞而使居于己之上,偪,国名,姞姓,其地已不可考。章炳麟《读》据《潜夫论?志氏姓》“姞氏之别有密须氏”之文,谓“偪即密须氏之密”,可存参。

      杨伯峻先生注“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曰:

      季隗见僖二十三年《传》,文公娶于狄者。狄为晋之强邻,杜祁让季隗居己上,盖有政治作用。

      杨伯峻先生注“故班在四”曰:

      辰嬴班在九,赵盾以为贱,则杜祁班在四,亦未必贵,此所以释之,然则杜祁班本在二也。并以见杜祁之贤。

      杨伯峻先生注“为亚卿焉”曰:

      公子雍为秦亚卿,于此以见其贤。

      杨伯峻先生注“赵孟使杀诸郫”曰:

      郫即襄二十三年《传》之郫邵,晋邑,即今河南省-济源县西一百里之邵源镇。马宗琏《补注》云:“郫邵乃晋-河内适河东之隘道,公子乐来自陈,故使人杀之于此。”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郫”——“召”——“郫邵”(杨注:廖音聊。召伯-廖,王卿士,召康公之后。今山西省-垣曲县东有邵亭,或是召公东迁以后之食邑。互详文五年《经?注》。#召穆公,召公虎;据《世本?,为召康公十六世孙。今陕西省-岐山县西南,旧有召亭,盖其畿内采地;其后东迁,今山西省-垣曲县之召亭是也。#郫即襄二十三年《传》之郫邵,晋邑,即今河南省-济源县西一百里之邵源镇。马宗琏《补注》云:“郫邵乃晋-河内适河东之隘道,公子乐来自陈,故使人杀之于此。”#郫邵即文六年《传》之郫,今河南-济源县西一百里之邵源镇。《地名考略》云:“郫邵在太行山之南界,接郑、卫,戍之以防退袭。”),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3,北纬35.16(济源市-邵原镇)。

      下面是晋人欲立长君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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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六年经》: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p 0543)(06060005))(049)

      葬晋襄公。((p 0543)(06060006))(049)

      《文六年传》:

      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p 0552)(06060701))(049)

      我的粗译:

      这年冬十月,我们的卿襄仲(公子遂)前往晋国为晋襄公送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襄仲如晋葬襄公”曰:

      昭十六年《传》云,“冬十月,季平子如晋葬昭公”,与此句法同。昭三年《传》云:“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故此襄仲如晋也。晋自襄公以后,皆三月而葬。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11/13

      《文六年传》: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p 0546)(06060301))(049)

      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tiǎn)瘁(cuì)。’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儀(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sì),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p 0547)(06060302))(049)

      我的粗译:

      两年后,我们的文公六年(公元前六二一年,周襄王三十二年,晋襄公七年,陈共公十一年,秦穆公三十九年),秦伯-任好(秦穆公)去世,以子车家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鍼虎殉葬,他们都是秦国最出色的人。

      秦国的国人哀悼他们,唱出了《黄鸟》(以下《黄鸟》歌词抄自《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170)《秦风?黄鸟》):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鍼虎。维此鍼虎,百夫之御。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贵族们都说:“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儀,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秦穆公没当上盟主还是有道理的!他自己一死就不顾他的“民”了。我们的先王离开人世时,会给我们留下制度,哪像他这一死,会带走“民”里头的善人呢?《诗》里说:“那人一去啊,满城都掉泪。”,就因为善人没了。他还怎么好意思带走“民”的善人呢?古之王者知道自己快死了,就会尽量提拔那些聪明睿智的人,为他们树立好的名声,颁赐给他们应有的标志,大力表彰他们,为他们留下工作程序,建立标准,以各种榜样引导他们,以各种制度规范他们,告诉他们原有的法则,让他们了解如何分配利益,留给他们良好的运作体系,以守规矩的人为他们作表率,还要让他们种地的时候知道因地制宜,让大家都能依靠他们,然后我们的先王才会离开人世。贤能的“王”都是如此。现在已经是没什么好政策可以留下来,而又要把“民”里头出色的人也带走,还怎么保住他的位子呢?)”。

      于是贵族们都知道秦国不可能再东征了。

      一些补充:

      既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则在当时的某个窗口期,秦穆是离“为盟主”非常近的,是什么时间呢?我估计是在城濮之战前后。

      杨伯峻先生注“秦伯-任好卒”曰:

      任音壬。任好,秦穆公之名。刘文淇《疏证》云:“《年表》:‘秦缪公三十九年,缪公薨,葬,殉以人,从死者百七十人,君子讥之,故不书卒。’此《左氏》旧说《经》不书秦伯卒义。”

      杨伯峻先生注“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曰:

      杜《注》:“子车,秦大夫氏也。”《诗?秦风?黄鸟》“子车奄息”,孔《疏》云:“《左传》作‘子舆’。”孔颖达所据《左传》“子车”盖作“子舆”,《秦本纪》亦作“子舆”。奄息、仲行、鍼虎为三人之名,郑玄《诗笺》以“仲行”为字,恐非。详陈奂《毛诗传疏》。《秦本纪》云:“三十九年,缪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鍼虎亦在从死之中。”则殉者不止三人,不过此三人特其良者耳。《秦本纪》谓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其实,以人殉葬,上古已然,史迁之说误。

      杨伯峻先生注“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曰:

      《诗?秦风?黄鸟?序》云:“《黄鸟》,哀三良也。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亦谓三良之死,乃穆公杀之,盖遗命使然。而《秦本纪?正义》引应劭云:“秦穆公与群臣饮酒酣,公曰:‘生共此乐,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鍼虎许诺。及公薨,皆从死。《黄鸟诗》所为作也。”《汉书?匡衡传》载匡衡上疏亦云:“臣窃考《国风》之诗,秦穆贵信,而士多从死。”郑玄《诗笺》亦云:“三良自杀以从死。”三良自杀,与《传》文及《诗》义皆不合。《史记?蒙恬传》载蒙恬之对云:“昔者秦穆公杀三良而死,罪百里奚而非其罪也,故立号曰缪。”则先秦皆谓三良被杀。自杀之说,或起于汉人。

      杨伯峻先生注“先王违世”曰:

      违,离也。违世犹言死。

      杨伯峻先生注“犹诒之法”曰:

      诒即《诗?大雅?文王有声》“诒厥孙谋”之诒,与后文“遗后嗣”之“遗”同义。

      杨伯峻先生注“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曰:

      《诗?大雅?瞻卬》句。毛《传》云:“殄,尽;瘁,病也。”郑《笺》云:“贤人皆言奔亡,则天下邦国将尽困穷。”训“云”为“言”,训“亡”为“奔亡”,训“殄”为“尽”,皆不合《诗》义。人指善人、贤人。“人之云亡”句法与《邶风?雄雉》“道之云远”同。“之”“云”皆语中助词,无实义。依《传》义,亡乃死亡,非奔亡也。殄当读为《周礼?地官?稻人》“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之殄,郑《注》云:“殄,病也。”《鲁语上》云:“固民之殄病是待。”殄病连文,盖同义词连用,亦犹《诗》以“殄瘁”连文,亦同义词连用。

      “人之云亡,邦国殄瘁”出自《诗?大雅?荡之什?瞻卬?五章》:

      天何以刺,何神不富?舍尔介狄,维予胥忌,不吊不祥,威仪不类。人之云亡,邦国殄瘁。(《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68))。

      杨伯峻先生注“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曰:

      孔《疏》曰:“知命之不长,知其必将有死,不得长生久视,故制法度以遗后人,非独为当己之世设善法也。‘并建圣哲’以下,即位便为之,非临死始为此也。下云‘众隶赖之而后即命’,言其施行此事功成乃就死耳,非谓设此法以拟死也。”

      杨伯峻先生注“是以并建圣哲”曰:

      并,普也,遍也。详王引之《述闻》。圣哲泛指贤能。

      杨伯峻先生注“树之风声”曰:

      为其树立风化声教。

      杨伯峻先生注“分之采物”曰:

      采物犹隐五年《传》之“物采”,详前。孔《疏》曰:“采物谓采章物色、旌旗衣服,尊卑不同,名位高下,各有品制,天子所有分而与之,故云‘分之’;定四年《传》称‘分鲁公以大路大旂’之类皆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著之话言”曰:

      孔《疏》曰:“为作善言遗戒,著于竹帛,故言‘著之’也。”话言,同义词连用,一般用为善言之义,故《诗?大雅?抑》“告之话言”,毛《传》云:“话言,古之善言也。”

      杨伯峻先生注“为之律度”曰:

      律度犹言法度、法制,旧以钟律度量解之,恐非《传》意。

      杨伯峻先生注“陈之艺极”曰:

      杜《注》:“艺,准也。极,中也。”艺极亦为同义词连用,犹言准则也。陈之艺极,犹言制定各种标准而公用之。杜《注》解“艺极”两字之义甚是,惟言“贡献多少之法”,仅限于贡献言,恐失之拘。艺字义可参王念孙《广雅释诂疏证》。

      杨伯峻先生注“引之表儀”曰:

      王念孙曰:“立木以示人谓之表,又谓之儀。《说文》曰:‘檥,榦也,从木,義(义)声。’《经》、《传》通作儀。表儀与艺极义相近,皆所以喻法度也。《管子?形势解篇》曰:‘法度者,万民之儀表也;礼義者,尊卑之儀表也。’《韩诗外传》曰:‘智如泉源,可以为表儀者,人师也。’或言‘表儀’,或言‘儀表’,其义一也。”详王引之《述闻》。此谓以法度引导之。

      杨伯峻先生于“予之法制”之后注云:

      此四句“律度”“艺极”“表儀”“法制”义皆相近,唯“为”“陈”“引”“予”诸动词不同。为者,制定之也;陈者,公开之也;引者,引导之也;予者,使之用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告之训典”曰:

      杜《注》:“训典,先王之书。”《楚语上》“教之训典,使知族类”,又下“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晋语八》“缉训典”,训典盖典章制度之书。

      杨伯峻先生注“教之防利”曰:

      防为堤防之防,《周礼?地官?稻人》“以防止水”是也,防利犹襄二十八年《传》之“幅利”,谓知足而不贪多也。

      杨伯峻先生注“委之常秩”曰:

      杜《注》:“委,任也。常秩,官司之常职。”则谓任之以一定职务而责成之。竹添光鸿《会笺》云:“秩,禄廩也。此言使其禄廩有常。委,《儒行篇》‘委之以货财’之委。”则谓付之以俸禄。两说皆可通。

      杨伯峻先生注“道之礼则”曰:

      各本皆作“道之以礼则”,衍“以”字。《唐石经》本无“以”字,但为俗儒旁增,不可从,今删正。或以“道之以礼”绝句,“则”字属下,亦不可通。此“道”谓教導(导)之,与上“引”字有别。

      杨伯峻先生注“使毋失其土宜”曰: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孙诒让《正义》:“即辨各土人民、鸟兽、草木所宜之法也。”即因地制宜之意。

      杨伯峻先生注“众隶赖之,而后即命”曰:

      命谓天命,天命已终,而往就之,犹成十三年《传》之“即世”,前文之“遗世”,皆死之异称。

      杨伯峻先生注“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曰:

      此文上有“君子曰”,末又有“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语,似两“君子”为不同之人,《秦本纪》云:“君子曰:‘秦缪公广地益国,东服彊晋,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弃民,收其良臣而从死。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复东征也。’”节取《传》文,则并两“君子”语为一人语。《十二诸侯年表》作“君子讥之,故不言卒”。《论衡?无形篇》云:“《传》又言秦缪公有明德,上帝赐之十九年(《福虚篇》作九十年,误。王充言盖本之《墨子?明鬼篇》,惟今本《墨子》又误‘秦’为‘郑’),是又虚也。”

      另外,杨伯峻先生在《春秋左传注前言》之“(六)???〈左传〉成书年代”中提到:

      文公六年〈传〉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史记?秦本纪〉说:“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这是秦孝公以前的情况,也是〈左传〉作者所见到的“不复东征”的情况。然而自秦孝公即位,“于是乃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獂王。二年,天子致胙。”这是〈左传〉作者所不及见的。这时已是公元前三六〇年(文公六年当公元前六二一年)。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下面是凤翔县-南指挥村-秦公一号大墓的图片,出自《秦公大墓(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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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图中二层台上的大量长方形木匣就是殉人的棺木,大墓共有各种不同等级的殉人186人,用较大木箱殉葬的72人,由此图或可体会当时秦国的国人“临其穴,惴惴其栗”的感情。

      通宝推:caj306,
      • 家园 秦缪用三良为殉

        的后果之一就是消灭世家大族。历史上帝王屠戮勋臣和太子母,后族都有此种因素。晋国尽逐群公子也出于此。尽管春秋用殉还是存在的,但应该是限制在嫔妃奴隶狗马,甚至有以子为殉的,用贵族为殉是不多见的。越是早期的贵族与国君的关系越是平等,贵族的生命财产都是独立的,以贵族为殉是污辱性的,把他贬为了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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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10/13

      《文三年经》:

      秋,楚人围江。((p 0528)(06030004))(049)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p 0528)(06030007))(049)

      《文三年传》:

      楚师围江。晋-先仆伐楚以救江。((p 0531)(06030601))(049)

      冬,晋以江故告于周。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门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还。((p 0531)(06030602))(049)

      我的粗译:

      也是在我们的文公三年,楚军包围了江国。晋国的大夫先仆率兵去进攻楚国,以此救援江国。

      晋人把江国受到围攻的事报告了周王室,王叔桓公和晋国另一位大夫阳处父再次率兵进攻楚国,攻打方城的城门,遭遇楚国的息公“子朱”才收兵。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曰:

      《公羊》、《谷梁》俱无“以”字,《淮南子?说林训》云:“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故解捽者不在于捌格,在于批抌。”章炳麟《读》谓其所引乃《左氏》家说,或是也。《春秋》书帅师者百三十次,而僖公以前仅九次,且皆为内大夫。文公、宣公以后,外大夫亦多书帅师,定公、哀公之间所书尤多,可见诸侯大夫之权日益增重,而史书体例因之有变。

      《康熙字典》“捌”:“破也,分也。又擊(击)也。”

      《揚子?方言》:“抌,推也。”

      杜《注》“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云:“桓公,周卿士,王叔文公之子。《经》仅书晋?阳处父,不书桓公者,亦犹践土、黄池不书王子虎与单平公,刘康公、成肃公会诸侯伐秦,成桓公会晋侵郑,亦皆不书也。”

      杨伯峻先生注“遇息公子朱而还”曰:

      息公,息县之尹,名子朱。杜《注》:“子朱,楚大夫,伐江之帅也,闻晋师起而江兵解,故晋亦还。”

      “楚”——“郢”——“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

      “江”(杨注:江,国名,嬴姓,故城当在今河南省-息县西南。顾栋高《大事表》云在正阳县东南。文公四年为楚所灭。),推测位置为:东经114.57,北纬32.33(正阳-大林乡-涂店村)。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方城”——“城”(杨注:姚鼐《补注》云:“楚所指方城,据地甚远,居淮之南,江、汉之北,西踰桐柏,东越光-黄,止是一山,其间通南北道之大者,惟有义阳三关,故定四年《传》之城口。《淮南子》曰,绵之以方城。凡申、息、陈、蔡,东及城父,《传》皆谓之方城之外,然则方城连岭可七八百里矣。”说方城者甚多,唯姚说最为有据。《水经?潕水注》引盛弘之云:“叶东界有故城,始犨县,东至瀙水,迳(原作“达”,依赵一清校改)比阳界,南北联,联数百里,号为方城,一谓之长城云。”《注》又云:“郦县有故城一面,未详里数,号为长城,即此城之西隅,其间相去六百里。北面虽无基筑,皆连山相接,而汉水流而南。故屈完答齐桓公云‘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又云:“《郡国志》曰:‘叶县有长山曰方城’,指此城也。”依郦《注》诸说,以今地理度之,凡今桐柏、大别诸山,楚统名之曰方城。洪亮吉《左传诂》谓“方城”当作“萬城”,萬或作万,以字近而譌。然《国语》及《战国策》诸书皆作“方城”,则未必各书皆误,洪说殊不可信。#方城已见僖四年《传》并《注》,此方城当指方城山之关口,或即定四年《传》之城口。与文十六年《传》之庸方城自不同。#据江永《考实》,缯关在今河南省-方城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3.22,北纬33.34(方城县-独树镇-杨武岗村南)。

      “息”(杨注:息,一作鄎,姬姓之国。不知初封于何时何人。庄十四年前为楚所灭。息故城当在今河南省-息县。《清一统志》引《息县志》,谓有古息里在县治西南十五里,即息侯国。),推测位置为:东经114.70,北纬32.31(息县-城郊乡-徐庄村-青龙寺-息国故城遗址)。

      “阳”(杨注:樊,亦名阳樊,今济源县东南约二十里有古阳城,当即其地。#《清一统志》谓山西-太谷县东十五里有故阳城,汉为阳邑县,为晋大夫阳处父之邑,不知何据。文六年《传》云“阳处父至自温”,成十一年《传》云“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狐氏、阳氏先处之”,则阳处父之食邑在温。江永《考实》疑处父食邑先在阳,后在温,亦系揣测调和之辞。),估计当在“温”附近,具体位置无从考察。或即为“阳樊”,则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50,北纬35.09(济源西偏南曲阳,即阳樊)。

      下面是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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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四年经》:

      晋侯伐秦。((p 0532)(06040005))(049)

      《文四年传》:

      秋,晋侯伐秦,围刓(wán)、新城,以报王官之役。((p 0534)(06040501))(049)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的文公四年(公元前六二三年,周襄王三十年,晋襄公五年,秦穆公三十七年,楚穆王三年),秋天,晋侯(晋襄公)率兵进攻秦国,包围了“刓”和“新城”,以此报复上次“王官之役”秦人来进攻。

      一些补充: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刓”(杨注:刓音元(wán)。沈钦韩《地名补注》谓即《魏世家》之元里,则在今陕西省-澄城县南,大荔县东北。新城即梁国之新里,《汇纂》谓今陕西省-澄城县东北二十里有古新城。俞樾《平议》谓新城疑即刓,非二邑,未必可信。),推测位置为:东经109.90,北纬35.09(今澄城县-交道镇-元里村)。

      “新城”——“新里”(杨注:新城即梁国之新里,《汇纂》谓今陕西省-澄城县东北二十里有古新城。俞樾《平议》谓新城疑即刓,非二邑,未必可信。),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09.97,北纬35.28(澄城县东北10公里罗家洼乡-王家城)。

      “王官”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04,北纬35.19(王范乡)。

      ————————————————————

      《文四年经》:

      秋,楚人灭江。((p 0532)(06040004))(049)

      《文四年传》:

      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shù)。大夫谏。公曰:“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p 0534)(06040601))(049)

      君子曰:“《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獲(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p 0534)(06040602))(049)

      我的粗译:

      楚人攻灭了江国,秦伯(秦穆公)得知此事后,为表示哀悼,不穿染色的衣服、不住主要的宫殿,不举行盛大的宴会,超过了一般诸侯被攻灭时哀悼的礼数,大夫为此进谏,他们的“公”(秦穆公)说:“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这是我们的同盟被攻灭了,虽不能救,还敢不警醒吗?我是在告诫自身呢。)”。

      贵族们都说:“《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獲;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诗》里说的,“只有那两家,治理没章法;于是别人家,都会想办法”,这说的就是秦穆公吧。)”。

      一些补充:

      看来秦人对于楚国在内心深处还是有些格格不入的,楚人似乎忽视了此点。

      杨伯峻先生注“楚人灭江”曰:

      文十五年《传》云:“凡胜国曰灭之。”杜《注》云:“胜国,绝其社稷,有其土地。”襄十三年《传》又云:“用大师焉曰灭。”此盖文十五年《传》义。

      杨伯峻先生注“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曰:

      降服,素服也。又详成五年《传》。出次,避开正寝不居也。不举,去盛馔而撤乐也,详庄二十年《传?注》。过数,谓过其礼数也。哀悼他国之被灭,有一定之礼数,哀十年《传》云:“齐人弒悼公,赴于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此是哀悼他国君被杀之礼数。至于他国被灭,哀悼之礼数如何,虽不可知,据《传》,秦穆公“降服,出次,不举”,则过甚矣。哀二十年《传》,越围吴,吴被灭之势已成,赵孟亦“降于丧食”而已。

      杨伯峻先生注“同盟灭”曰:

      秦、江为同姓之国,或亦为同盟之国。

      杨伯峻先生注“敢不矜乎?”曰:

      矜,哀怜也。

      杨伯峻先生注“惟彼二国,其政不獲;惟此四国,爰究爰度”曰:

      《诗?大雅?皇矣》句。二国,毛《传》云:“殷、夏也。”不獲,杜《注》解为“不得人心”,于省吾《泽螺居读诗札记》(《文史》第一辑)谓“獲”即“薙”、“彠”,法度也。则不獲犹言不合法度,两解皆可通,唯以诗上文“求民之莫(瘼)”言之,杜《注》更切。四国,四方国家。爰,用法同焉,于是也。《传》文引诗之义,谓夏、殷之政不得人心,因被灭亡,四方诸侯以此为鉴,于是推寻之,图谋之也。秦穆之自惧亦是此意。

      《诗?大雅?文王之什?皇矣?首章》:

      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维此二国,其政不获。维彼四国,爰究爰度。上帝耆之,憎其式廓。乃眷西顾,此维与宅。(《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87))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9/13

      《文二年传》:

      秦伯犹用孟明。孟明增修国政,重施于民。赵成子言于诸大夫曰:“秦师又至,将必辟之。惧而增德,不可当也。《诗》曰:‘毋(wú)念尔祖,聿(yù)修厥德。’孟明念之矣。念德不怠,其可敌乎?”((p 0521)(06020104))(049)

      我的粗译:

      但回去以后秦伯(秦穆公)仍然坚持任用孟明(百里视),孟明则不断改进施政,给“民”带来好处。于是晋国的中军佐赵成子(赵衰)就对他们的大夫说:“秦师又至,将必辟之。惧而增德,不可当也。《诗》曰:‘毋念尔祖,聿修厥德。’孟明念之矣。念德不怠,其可敌乎?(要是秦军再打过来,我们一定得躲着他们。他们因为害怕了就广施恩惠,这很难对付。《诗》里说:“想起了祖先,就再施恩惠。”,孟明算是想起来了。总想着施恩惠的人,能容易对付吗?)”。

      一些补充:

      增修国政,重施于民”正与“念德不怠”照应,这大概就是百里孟明(百里视)的长处吧,联系后面的“遂霸西戎,用孟明也”,或者孟明在招徕戎人、“教民稼穑”方面有他的独到之处。

      杨伯峻先生注“毋念尔祖,聿修厥德”曰:

      《诗?大雅?文王》句。今《诗》作“无念尔祖”,无、毋同。杜《注》:“毋念,念也。”毋与聿俱发声词,无义。言念其祖考而修其德也。

      《诗?大雅?文王之什?文王?六章》:

      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鉴于殷,骏命不易。(《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69))

      杨伯峻先生注“念德不怠,其可敌乎”曰:

      其作岂用。杜《注》:“为明年秦人伐晋《传》。”推杜预之意,谓“秦伯犹用孟明”等六十四字,自成一《传》。然以文义论之,似当与彭衙之役连为一《传》,探后言之,并为下年王官之役张本。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文二年经》: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p 0519)(06020007))(049)

      《文二年传》:

      冬,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辕选、郑-公子归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还。以报彭衙之役。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谓之崇德。((p 0526)(06020601))(049)

      我的粗译:

      这年冬天,晋国的中军元帅先且居、宋国的卿公子成、陈国的卿辕选、郑国的卿公子归生率兵进攻秦国,攻占了“汪”和“彭衙”,然后收兵。这是要报复彭衙之役。《春秋经》没写上这些卿的“名”,是因为和他们对阵的是秦穆公,这是对秦国的尊重,就是说要褒扬能广施恩惠的人。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冬,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辕选、郑-公子归生伐秦”曰:

      宋-公子成,据文七年《传》杜《注》,为宋庄公之子。陈-辕选,《读本》云,辕涛塗之后,或然。郑-公子归生,字子家,或云灵公之弟。

      杨伯峻先生注“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谓之崇德”曰:

      晋-先且居为晋中军帅,公子成等亦皆各国之卿,而《经》书“晋人、宋人、陈人、郑人”,故云“卿不书”。虽自僖公以前,外大夫之侵伐,例称“人”称“师”,皆不书名。但自践土以来,晋元帅率诸国之卿伐国,以此役为始。而明年阳处父伐楚,《经》书其名,则此役先且居等亦宜书名。

      襄八年晋侯会诸侯之大夫于邢丘,《传》云“大夫不书,尊晋侯也”,与此义例有相同处。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汪”(杨注:汪当近彭衙,《方舆纪要》谓白水县有汪城,一曰汪在澄城县。白水与澄城两县相邻,今均属陕西省,《晋世家》云,“后三年,秦果使孟明伐晋,报殽之败,取晋-汪以归”,与《传》相反,恐误。),推测位置为:东经109.63,北纬35.24(今白水县-雷牙乡-西方城村南)。

      “彭衙”推测位置为:东经109.66,北纬35.39(白水县-纵目乡-南彭衙村)。

      《文三年经》:

      秦人伐晋。((p 0528)(06030003))(049)

      《文三年传》:

      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p 0529)(06030401))(049)

      君子是以知“秦穆之为君也,举人之周也,与人之壹也;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惧思也;子桑之忠也,其知人也,能举善也。《诗》曰,‘于以采蘩(fán白蒿)?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秦穆有焉。‘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孟明有焉。‘诒厥孙谋,以燕翼子’,子桑有焉。”((p 0530)(06030402))(049)

      我的粗译:

      又过了一年,我们的文公三年(公元前六二四年,周襄王二十九年,晋襄公四年,宋成公十三年,齐昭公九年,陈共公八年,蔡庄公二十二年,秦穆公三十六年,郑穆公四年),秦伯(秦穆公)亲自率兵进攻晋国,秦军渡过黄河,先烧掉了渡河用的船只,然后攻下“王官”和“郊”,晋人都躲在城堡中不出来。于是秦军向南从茅津再渡一次黄河,前往“殽”那里,收敛埋葬殽之战中死去秦军的尸骨,立了标识,然后收兵。

      此后秦国成为西戎的霸主,这都是任用孟明(百里视)的结果。

      贵族们从这里了解到,“秦穆(秦穆公)之为君也,举人之周也,与人之壹也;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惧思也;子桑(公孙枝)之忠也,其知人也,能举善也。《诗》曰,‘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秦穆有焉。‘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孟明有焉。‘诒厥孙谋,以燕翼子’,子桑有焉。(秦穆作为国君,选拔人才没有遗漏,与人合作能坚持到底;孟明作为臣下,坚持不懈,知道戒惧;子桑忠心耿耿,而且能了解人,能推荐好人。《诗》里说:“去哪采白蒿,水沟和水泡,在哪用白蒿,公侯要告庙。”,秦穆就是这样的。又说:“日夜不松懈,只为那一人忙。”,孟明就是这样的。还有:“传下好谋略,保佑子和孙。”,子桑就是这样的。)”。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济河焚舟”曰:

      犹如项羽-鉅鹿之战,沈舟破釜,示必死之决心。

      杨伯峻先生注“封殽尸而还”曰:

      杜《注》解封为“埋藏之”,《秦本纪?集解》引贾逵说解为“封识之”,刘文淇《疏证》引朱骏声云:“殽败在僖三十三年四月,封尸在文三年五月,阅三载之久,岂尚有可以埋藏之尸?惟表识其地而已。贾是,杜非。”朱说是也。《秦本纪》云:“三十六年,缪公复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晋,渡河焚船,大败晋人,取王官及鄗,以报殽之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缪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日。”《秦本纪》谓“大败晋人”,与《传》异。《传》言“晋人不出”,则未尝交战可知。

      杨伯峻先生注“遂霸西戎”曰:

      《秦本纪》云:“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

      杨伯峻先生注“举人之周也”曰:

      杜《注》:“周,备也,不偏以一恶弃其善。”《秦本纪》:“君子闻之,皆为垂涕曰:‘嗟乎!秦缪公之与人周也。’”

      杨伯峻先生注“与人之壹也”曰:

      杜《注》:“壹,无二心。”盖指其信任专一,数败而仍用之。

      杨伯峻先生注“能惧思也”曰:

      惧思即上年赵衰语“惧而增德”,“毋念尔祖,聿修厥德”之义。谓既败而惧,惧而思,思而修德也。

      杨伯峻先生注“子桑之忠也,其知人也,能举善也”曰:

      杜?注?谓子桑为举孟明之人。然据《吕氏春秋?慎人篇》及《韩非子?说林上》,子桑为举百里奚之人,孟明乃百里奚之子,章炳麟《读》谓“一举而得贤二世,故此《传》亦以孟明成功归于子桑。”

      杨伯峻先生注“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曰:

      于以,于何也,谓在何处。说详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诗于以采蘩解》。

      诗为《召南?采蘩》句。隐三年《传》云:“《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此引诗亦与彼意近,谓秦穆能以忠信待人,故人能为其用也。

      《诗?召南?采蘩?首章》: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17))

      杨伯峻先生注“夙夜匪解,以事一人”曰:

      《诗?大雅?烝民》句。本意以一人指周宣王,此则借以指秦穆公。

      《诗?大雅?荡之什?烝民?四章》:

      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邦国若否,仲山甫明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解,以事一人。(《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54))

      杨伯峻先生注“诒厥孙谋,以燕翼子”曰:

      《诗?大雅?文王有声》句。诒,遗也,遗其子孙以谋略也。燕,安也;翼,辅也,佐也,谓安而辅佐其子孙也。《后汉书?班彪传》引此诗,以得贤辅佐为遗子孙谋之事,与引此诗,谓子桑能举百里奚父子为秦穆之辅,两意相合。说本陈奂《毛诗传疏》。

      《诗?大雅?文王之什?文王有声?卒章——八章》:

      丰水有芑,武王岂不仕,诒厥孙谋,以燕翼子。武王烝哉!(《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97))

      杨伯峻先生于此段之末注云:

      《秦本纪》且引《秦誓》,《传》所无。

      《秦本纪》:

      [缪公]乃誓于军曰:“嗟士卒!听无哗,余誓告汝。古之人谋黄发番番,则无所过。”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谋,故作此誓,令后世以记余过。

      “济河”处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0.6,北纬35.6(龙门渡)。

      “王官”(杨注:王官,据成十三年《吕相绝秦书》“伐我涑川,俘我王官”,王官当近涑水,即《水经?涑水注》所谓“涑水又西迳王官城北”者是也。当在今山西省-闻喜县西。),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04,北纬35.19(王范乡)。

      “郊”(杨注:《《秦本纪》作“取王官及鄗”,郊与鄗古音同,字可通假,然亦可见司马迁以郊为地名,其地当近王官,与宣十二年《传》“晋师在敖、鄗之间”、哀四年《传》“齐-国夏伐晋取鄗”两鄗俱异。阎若璩《四书释地又续》谓郊为远郊、近郊之郊,与昭二十三年晋人围郊,郊为周郊;定十二年卫伐曹,克郊,郊为曹郊;哀十一年及齐师战于郊,郊为鲁郊,诸郊字同,则读“取王官”为句,秦兵伐取王官也。又谓“及郊”为句,秦兵至于晋都绛城之郊野也。然此次秦兵伐晋,先自西渡河而东,取王官,再自北而南,于茅津渡河。若取王官后至于晋郊,则自北而南以前,先须自南而东北行百数十里,然后又转而南,恐非当时行军之宜,故不取。王官,据成十三年《吕相绝秦书》“伐我涑川,俘我王官”,王官当近涑水,即《水经?涑水注》所谓“涑水又西迳王官城北”者是也。当在今山西省-闻喜县西。或以陕西省-澄城县之王官当之,误。),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2,北纬35.2(王官附近)。

      “茅津”(杨注:茅津即今山西省-平陆县之茅津渡,亦曰大阳渡者是。对岸为河南-陕县,渡河而东,即至殽山。),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1,北纬34.80(茅津渡)。

      “殽”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北纬34.72(“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函谷关遗址东)。

      下面是秦伯伐晋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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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8/13

      《文二年经》: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p 0517)(06020001))(049)

      《文二年传》:

      二年春,秦-孟明-视帅师伐晋,以报殽之役。二月,晋侯禦之。先且居将中军,赵衰佐之。王官无地御戎,狐鞫居为右。甲子,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晋人谓秦“拜赐之师”。((p 0519)(06020101))(049)

      我的粗译:

      再下一年,我们的文公二年(公元前六二五年,周襄王二十八年,晋襄公三年,秦穆公三十五年),春天,秦国的孟明-视(百里视)率兵进攻晋国,以报复殽之役。二月,晋侯(晋襄公)发兵对抗。由中军(中军将及中军佐各一个分队)出动,先且居为中军元帅,赵衰(赵成子)为中军佐。王官无地驾驶指挥战车,狐鞫居作指挥战车上的“右”。甲子那天(杨注:甲子,七日。),与秦军战于彭衙,秦军大败。

      以后,晋人称秦人的这次行动为“拜赐之师”。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二年春王二月”曰:

      正月初四辛卯冬至,建子。

      杨伯峻先生注“王官无地御戎”曰:

      王官,地名,见三年《传》。其人或以采邑为氏。代梁弘。

      杨伯峻先生注“狐鞫居为右”曰:

      狐鞫居即下文之续简伯,六年《传》又谓之续鞫居,续盖其食邑,简伯或其字。鞫音菊。

      杨伯峻先生注“及秦师战于彭衙”曰:

      彭衙为秦地,下《传》“取汪及彭衙而还”可证。而晋禦秦师之侵犯,不战于晋而战于秦,不可解,岂晋有意禦敌于国门之外,先涉敌境反客为主耶?

      杨伯峻先生注“秦师败绩”曰:

      《秦本纪》云:“缪公于是复使孟明-视等将兵伐晋,战于彭衙。秦不利,引兵归。”不言败绩,与《传》不同。

      杨伯峻先生注“拜赐之师”曰:

      僖三十三年《传》,孟明对阳处父有“三年将拜君赐”之语,故晋以此讥之。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彭衙”(杨注:彭衙,秦邑。《秦本纪》云:“武公元年,伐彭戏氏。”《正义》谓彭戏“戎号也。盖同州-彭衙故城是也”。地即今陕西省-白水县东北四十里之彭衙堡,汉之衙县故城。王国维《鬼方昆吾玁狁考?谓《兮甲盘》“王初格伐嚴允于[穴/(鄙-阝)]庐”,[穴/(鄙-阝)]庐与彭衙为对音,当是一地。),推测位置为:东经109.66,北纬35.39(白水县-纵目乡-南彭衙村)。

      “殽”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北纬34.72(“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函谷关遗址东)。

      《文二年传》:

      战于殽也,晋-梁弘御戎,莱驹为右。战之明日,晋襄公缚秦囚,使莱驹以戈斩之。囚呼,莱驹失戈,狼瞫(shěn)取戈以斩囚,禽之以从公乘。遂以为右。箕之役,先轸黜(chù)之,而立续简伯。狼瞫怒。其友曰:“盍死之?”瞫曰:“吾未获死所。”其友曰:“吾与女为难。”瞫曰;“《周志》有之:‘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死而不义,非勇也。共用之谓勇。吾以勇求右,无勇而黜,亦其所也。谓上不我知,黜而宜,乃知我矣。子姑待之。”及彭衙,既陈,以其属驰秦师,死焉。晋师从之,大败秦师。((p 0519)(06020102))(049)

      君子谓“狼瞫于是乎君子。?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chuán)沮(jǔ)。’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怒不作乱,而以从师,可谓君子矣。”((p 0521)(06020103))(049)

      我的粗译:

      早先,在“殽”那次战斗中,晋国由梁弘驾驶晋襄公的指挥战车,莱驹当这辆指挥战车上的“右”。战斗后的次日,晋襄公绑着一个秦国俘虏,让莱驹用戈杀掉。那个俘虏大叫起来,莱驹吓得把戈丢掉了。这时,在一旁的狼瞫捡起那戈杀掉俘虏,制住莱驹带着,追上“公”(晋襄公)乘坐的指挥战车跳了上去。于是狼瞫被任命为这辆指挥战车上的“右”。

      到了“箕之役”,先轸罢黜了狼瞫,立续简伯为“右”。狼瞫生气了,他的兄弟问他:“盍死之?(何不和他拼命。)”,“瞫”(狼瞫)回答说:“吾未获死所。(我还没找到拼命的地方。)”;那个兄弟说:“吾与女为难。(我来帮你发难。)”,“瞫”告诉他:“《周志》有之:‘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死而不义,非勇也。共用之谓勇。吾以勇求右,无勇而黜,亦其所也。谓上不我知,黜而宜,乃知我矣。子姑待之。(《周志》上说过:“因为‘勇’却危害了长上,死后不能进入明堂。”,所以,拼命却不是为了“公”家,不能说是“勇”。只有为“国”效力才说得上是“勇”。我靠“勇”得了“右”的位子,要是因为没有“勇”被免职,那我被免不就合情合理了吗。说是上头不了解我,可要是把我免职免得合情合理,还怎么能说不了解。大人且先等等看。)”。

      到此次彭衙,两军对阵,阵形已成,狼瞫率领其属下冲击秦军,战死了。晋军跟着他进击,大败秦军。

      贵族们都说“狼瞫于是乎君子。?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怒不作乱,而以从师,可谓君子矣。(狼瞫在这一仗中展现了贵族的气概。?诗?里说:“贵族生了气,家中都安静。”,又说:“大王生了气,马上会出兵。”,生了气却不作乱,而是用在战斗中,这才说得上是贵族气概。)”。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先轸黜之,而立续简伯”曰:

      孔《疏》曰:“御与车右虽有常员,必临战更选定之。韩之战,卜右,庆郑吉,是其事也。自殽战之后,狼瞫为右。箕之役,将战,选右,先轸黜之。”续简伯自箕之役为车右,此役仍为车右。

      杨伯峻先生注“《周志》有之”曰:

      杜《注》:“《周志》,周书也。”古书多名为志。《楚语上》云:“教之《故志》,使知兴废者而戒惧焉。”韦《注》云:“《故志》谓所记前世成败之书。”文六年及成十五年《传》之《前志》,恐即《楚语》之《故志》;成四年《传》之《史佚之志》,则史佚之书也。襄四年、二十五年、昭元年、三年、十二年、哀十八年《传》以及《晋语九》俱引《志》,僖二十八年、宣十二年、昭二十一年诸《传》并引《军志》,皆以志名书者也。太康十年汲令卢无忌《齐大公吕望碑》云:“太康二年,县之西偏,有盗发冢,而得竹策之书,其《周志》曰”云云,则《汲冢书》中有《周志》,朱希祖《汲冢书考》谓《周志》即《周书》,以所引一语见今《周书?大匡篇》也。

      杨伯峻先生注“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曰:

      此语今见《逸周书?大匡篇》,作“勇如害上,则不登于明堂”。则亦可用为假设连词,“勇则害上”即“勇如害上”。明堂与大庙、大学同地。孙星衍《古今宫室遗制考》云:“明堂,盖行礼之宫,礼毕则虚其位,故宗祀则曰清庙,斋宿则曰路寝,教士则曰大学,养老则曰痒,始自东则曰东序,习射则曰泮宫。大饗、献馘诸大礼皆于此宫。”此说近是。又可参汪中《述学?明堂道释》、孙人和《庙学明堂同地说》(《文史》第二辑)。《通典吉礼》引高堂隆《议》云:“《周志》曰:‘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言有勇而无义,死不登堂而配食。”解登明堂为享祀先祖,功臣配食,其义甚当。《尚书?洛诰》云:“今王即命曰,记功,宗以功作元祀。”是周初有功臣配享之礼。《盘庚上》云:“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则殷商早有功臣配享之礼。《吕氏春秋?慎大览》云“祖伊尹世世享商”,亦可证。周以功臣配享,或承殷之礼。《周礼?夏官?司勋》云:“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铭书于王之大常,记功也;祭于大烝,宗以功作元祀也。《礼记?祭统》引卫《孔悝之鼎铭》云“勤大命施于烝彝鼎”,亦足证此礼犹行于春秋之世。杜《注》谓明堂“所以策功序德,故不义之人不得升之”,似解登明堂为受爵禄之赐,恐非。

      桥案:关于“明堂”,我猜测其建筑形式可能就如以下两图,此两图前面曾贴过,我以为,因这种样式的建筑前面敞开,且两重屋顶之间也是通透的,故称“明堂”,当也是后世“重檐庑殿顶”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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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伯峻先生注“吾以勇求右,无勇而黜,亦其所也”曰:

      亦其所犹言得宜。意谓若发难杀先轸,是为非勇,先轸黜我,乃其宜也。

      杨伯峻先生注“君子如怒,乱庶遄沮”曰:

      《诗?小雅?巧言》句。毛《传》云:“遄,疾;沮,止也。”郑《笺》云:“君子见谗人如怒责之,则此乱庶几可疾止也。”此乃本义,《传》引此仅就字面取义。

      《诗?小雅?节南山之什?巧言?二章》:

      乱之初生,僭始既涵。乱之又生,君子信谗。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297))。

      杨伯峻先生注“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曰:

      《诗?大雅?皇矣》句。赫斯即赫然,怒貌。《公羊传》宣六年云:“则赫然死人也。”此用赫斯,彼用赫然,义虽不同而词相类似。爰,用法同焉,于是也。王赫然怒,于是整其师旅。

      《诗?大雅?文王之什?皇矣?六章》:

      帝谓文王:无然畔援,无然歆羡,诞先登于岸。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以笃于周祜,以对于天下。(《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87))。

      “箕”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13,北纬36.43(堡子村,马斗关渡口东岸)。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7/13

      《僖三十三年传》:

      初,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nòu),其妻馌(yè)之,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臣闻之: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公曰:“其父有罪,可乎?”对曰:“舜之罪也殛(jí)鲧(gǔn),其举也兴禹。管敬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康诰》(gào)曰:‘父不慈,子不祗(zhī),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诗》曰:‘采葑(fēng)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文公以为下军大夫。反自箕,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以再命命先茅之县赏胥臣,曰:“举郤缺,子之功也。”以一命命郤缺为卿,复与之冀,亦未有军行。((p 0501)(05330603))(049)

      我的粗译:

      在早先,臼季(胥臣)出使,经过“冀”那里,看到冀缺(郤缺)正在主持中耕,他老婆前来送饭,非常“敬”,二人相待如宾。于是臼季就把冀缺带了回来。

      随后臼季对文公(晋文公)建议说:“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臣闻之: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尊重,那是施恩的根本。能尊重人就一定能施恩。用施恩的办法才能管理好“民”,请主上任用这个人!臣下听说:“出门以后即像做客一样规矩,处理政事就像祭祀时那样敬谨,这是‘仁’的样板。”)”。

      他的“公”(晋文公)问:“其父有罪,可乎?(此人的父亲有罪,行吗?)”。

      回答:“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管敬仲(管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当初“舜”追究责任时殛杀了鲧,但在选拔人才时却启用了禹。“管敬仲”,那是齐桓公的刺客,最后两人合作成就了大事。《康诰》上说:“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父子兄弟的这些罪过都不会互相牵连。”《诗》里说:“采收葑和菲,不带茎叶归。”主上只需看大节。)”。

      于是文公任用冀缺(郤缺)为下军大夫。

      从“箕”那里回来以后,襄公以三命任用先且居作中军元帅,以再命将原先先茅之县赏给了胥臣(臼季),以一命任用郤缺为卿,把“冀”还给了他,但还没有“军”或者“行”给他带。

      一些补充:

      我估计当时晋国的一“军”有约两百乗兵车,两千战斗人员。每“军”有“将”和“佐”各一人,各领约一百乗兵车,一千战斗人员,各是一个独立作战分队。晋国的“行”则由“徒兵”(没有战车的步兵)组成,每“行”约“徒兵”五百人,有统领一人。“军”的“将”和“佐”都是卿,“行”的统领则一般不是卿。我在前面曾对当时的军制有详细些的讨论,您如有兴趣请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军制臆想上、兵车百乘》《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军制臆想下、军师旅卒行伍》

      杨伯峻先生注“承事如祭”曰:

      《论语?颜渊篇》记孔子之言“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与此义同。

      杨伯峻先生注“其父有罪,可乎?”曰:

      冀缺之父冀芮为惠公之党,二十四年欲害文公,为秦穆公所诱杀。

      杨伯峻先生注“舜之罪也殛鲧”曰:

      鲧者,禹之父,《尚书?洪范》云“鲧则殛死”,《夏本纪》云“于是尧聽(听)(德)四岳,用鲧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是也。殛借为極,極者,流放绝远之义。殛死者,流放之以致死也。详《说文》段《注》及徐灏《说文解字注笺》。

      杨伯峻先生注“管敬仲,桓之贼也”曰:

      管仲尝射齐桓公,中带钩,见二十四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曰:

      今《尚书?康诰》无此文,但云“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云云,孔《疏》因谓《传》是“直引《康诰》之意耳”。然《康诰》本文乃“刑兹无赦”之意,非罪不相及之意,孔说可商。惠栋《补注》谓“此《康诰》之脱文也”。《后汉书?章帝纪》元和元年诏曰:“《书》云:‘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亦明言“《书》云”。昭二十年《传》,“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则是此之节文。

      杨伯峻先生注“采葑采菲”曰:

      采,採本字。葑,《唐本草》谓蔓菁,为蕓薹之变种,大头菜又此物之变种。刘禹锡《嘉话录》云:“诸葛亮所止,令兵士独种蔓青者,取其纔甲,可生啖,一也;叶舒可煮食,二也;久居则随以滋长,三也;弃去不惜,四也;回而易寻而採,五也;冬有根可食,六也。比诸蔬其利甚溥,至今蜀人呼为诸葛菜。”菲即今之萝卜。

      那两句《诗》出自《诗?邶风?谷风?首章》: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48))

      桥案:

      “葑”乃十字花科(Cruciferae)芸苔属Brassica rapa芜青,北京叫变萝卜,能吃的部分主要是块根;“菲”乃葫芦科(Cucurbitaceae)栝楼属Trichosanthes cucumeroides王瓜,块根肥大可食;而“下体”则意为根以上的茎叶等,一般不用来吃。据繆啓愉先生:

      下体,指植物的地上部,非指地下根部。清王夫之(1619—1692年)《诗经稗疏》解释:“草木逆生,则根在下为上体,菜在上为下体。”意谓根向下入地者为“根本”,为“上体”,非根无以长茎叶,故茎叶为“末”,为“下体”。(《齐民要术校释》第二版 贾思勰 原著 繆啓愉 校释 (p 804))

      我曾有帖讨论“葑”、“菲”各为哪种植物,如有兴趣请移步《草23谷风:葑、菲、荠、荼、苦、葽、果臝(上)》《草23谷风:葑、菲、荠、荼、苦、葽、果臝(中)》

      杨伯峻先生注“君取节焉可也”曰:

      取节犹言节取其善,勿因其为罪人之子而弃之。

      杨伯峻先生注“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曰:

      春秋诸侯之卿,有“一命”、“再命”、“三命”之别,以命数多为贵,车服之制亦随之。杜《注》:“(先)且居,先轸之子;其父死敌,故进之。”《晋语四》有蒲城伯,韦《注》引贾逵说,谓即先且居;文五年《传》有霍伯,贾、杜皆云亦即先且居,蒲城与霍皆其食邑,伯则其字也。

      杨伯峻先生注“以再命命先茅之县赏胥臣”曰:

      杜《注》:“先茅绝后,故取其县以赏胥臣。”据此,则先茅亦晋之大夫也。

      杨伯峻先生注“以一命命郤缺为卿,复与之冀,亦未有军行”曰:

      杜《注》:“虽登卿位,未有军列。”沈钦韩《补注》曰:“以五军帅现有人故。”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冀”——“原”(杨注:冀,国名,《路史?后记》十一以为殷商-傅说之后,未详所本。今山西省-河津县东北有冀亭遗址,当是其国都。不久终为晋所灭,以为郤氏食邑。#庄十八年《传》有原庄公,即二十一年《传》之庄伯,盖世守原氏采邑者。僖二十四年《传》狄师所获之原伯,或即此原伯-贯之父。原伯-贯迁冀后,仍称原伯,其子孙见《传》者,昭十二年有原伯-绞,十八年有原伯-鲁。冀,在今山西省-河津县东北,详二年《传?注》。),推测位置为:东经110.65,北纬35.64(清涧村西聚德田)。

      ————————————————————

      《文元年传》:

      殽(xiáo峣)之役,晋人既归秦帅,秦大夫及左右皆言于秦伯曰:“是败也,孟明之罪也,必杀之。”秦伯曰:“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诗曰:‘大风有隧,贪人败类。听言则对,诵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bǐ)我悖。’是贪故也,孤之谓矣。孤实贪以祸夫子,夫子何罪?”复使为政。((p 0516)(06010901))(049)

      我的粗译:

      晋人既已放回了殽之役中被俘的秦军将领,秦国的大夫及左右都向秦伯(秦穆公)提出:“是败也,孟明(百里视)之罪也,必杀之。(这一次的失败,都是孟明的责任,一定得杀了他。)”,秦伯告诉他们:“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诗曰:‘大风有隧,贪人败类。听言则对,诵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是贪故也,孤之谓矣。孤实贪以祸夫子,夫子何罪?(这完全是“孤”的责任。周王室重臣芮良夫作的诗里说:“大风刮得急,贪人来捣乱。胡说就爱听,好话听不进。不能用良策,偏要干坏事。”,这就是贪欲,说的就是“孤”。就是因为“孤”的贪欲才让这位大人倒了霉,这位大人有什么责任?)”。

      于是下一年,我们的文公元年(公元前六二六年,周襄王二十七年,晋襄公二年,秦穆公三十四年),秦伯重新让孟明作了执政大臣。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周-芮良夫”曰:

      芮良夫,周厉王时卿士。据《逸周书?芮良夫篇》,自称“小臣良夫”,则良夫当是其名。余详桓三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注“大风有隧”曰:

      隧之言迅疾也,有隧,形容其迅疾也。说详王引之《述闻》。

      杨伯峻先生注“贪人败类”曰:

      毛《传》云:“类,善也。”郑《笺》云:“类,等夷也。”毛《传》是,郑误。《逸周书?芮良夫篇》为可信之文献,中云“后作类,后;弗类,民不知后,惟其怨”,亦以类为善。秦穆公下云,“孤实贪以祸夫子”,即证实贪人败坏良善之义。

      郑《笺》“听言则对,诵言如醉”云:“对,答也。贪恶之人,见道听之言,则应答之;见诵《诗》、《书》之言,则冥卧如醉。”

      杨伯峻先生注“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曰:

      毛《传》云:“覆,反也。”郑《笺》云:“居上位而不用善,反使我为悖逆之行。”隧、类、对、醉、悖诸字为韵,古音同在没部。诗为《大雅?桑柔》之第十三章。《诗序》云:“《桑柔》,芮伯刺厉王也。”《潜夫论?遏利篇》云:“昔周厉王好专利,芮良夫谏而不入,退赋《桑柔》之诗以讽。”其说与此同。

      《诗?大雅?荡之什?桑柔?十三章》:

      大风有隧,贪人败类。听言则对,诵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我悖。(《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39))

      高亨先生注此云:

      有,语助词。隧,王引之《经传释词》:“隧,迅疾也。有隧,形容其迅疾也。”亨按:隧,旋转。

      贪人,贪赃枉法者。败类,残害同类。一说:类,善也。

      言,指谏劝的话。对,借为怼,怨恨。

      诵言,诵读古书或阅览谏书,此句言掌权者诵言则似吃醉了酒,昏昏睡去。

      匪用其良,指掌权者不用良言。

      覆,反也。林义光说:“悖,通颠沛之沛,言不用良言,而反使我颠沛也。”颠沛,跌倒也。即今语所谓“栽跟头”。

      杨伯峻先生于此段之末注云:

      此段当与明年《传》“二年春,秦-孟明-视帅师伐晋以报殽之役”连读,盖先述其所以。其实秦伯复孟明之位,已在僖三十三年,非文元年事也。而《年表》亦于此年云“败殽将亡归,公复其官”,盖据《左传》此文,则司马迁所据《传》文似已列此章于文元年矣。

      “殽”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北纬34.72(“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函谷关遗址东)。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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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6/13

      《僖三十三年传》:

      文嬴请三帅,曰:“彼实構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厌,君何辱讨焉?使归就戮于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公许之。先轸朝。问秦囚。公曰:“夫人请之,吾舍之矣。”先轸怒,曰:“武夫力而拘诸原,妇人暂而免诸国,堕军实而长寇雠,亡无日矣!”不顾而唾。公使阳处父追之,及诸河,则在舟中矣。释左驂,以公命赠孟明。孟明稽首曰:“君之惠,不以纍(léi)臣衅鼓,使归就戮于秦,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p 0498)(05330303))(049)

      秦伯素服郊次,郷师而哭,曰:“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曰:“孤之过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p 0500)(05330304))(049)

      我的粗译:

      大军回到晋国以后,晋襄公的母亲、秦穆公的女儿文嬴向晋襄公请求释放秦军的三位将领,她说:“彼实構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厌,君何辱讨焉?使归就戮于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都是这几个人挑拨我们两位主上的关系,寡君要能嚼了他们,那就美得很。主上何必向他们问罪,让他们回秦国接受惩罚,也满足寡君的愿望,若何?)”,她的“公”(就是她儿子晋襄公)答应了。

      随后,先轸来上朝,问到秦国的俘虏,他的“公”(晋襄公)说:“夫人请之,吾舍之矣。(夫人有要求,我已经把他们放了。)”;先轸生了气,说:“武夫力而拘诸原,妇人暂而免诸国,堕军实而长寇雠,亡无日矣!(武夫拼着命,在战场上抓来俘虏,到了“国”中,却被妇人一骗就给放了,毁了我们的战果,增长敌人的气焰,这么干,我们没几天就完了!)”,他也不转头,一口唾沫啐在地上。

      那位“公”(晋襄公)赶紧派大夫阳处父去追,追到黄河岸边,俘虏已经在船上了。阳处父马上解下自己车上左边的骖马,假称自家“公”(晋襄公)的命令,要送给孟明(百里视)。孟明在船上趴下磕头,然后说:“君之惠,不以纍臣衅鼓,使归就戮于秦,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主上的大恩,不拿我们这几个俘虏衅鼓,让我们回秦国去接受惩罚,如果寡君杀了我们示众,死且不朽;要因主上的宽大赦免了我们,三年我一定拜还你们的赐予。)”。

      秦伯(秦穆公)穿着未染色的衣服,早早的住在都城郊外等待,迎候回归的俘虏。他对着众人痛哭流涕,说:“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孤不肯听蹇叔的话,让几位大人倒了霉,这是孤的罪过。)”。

      秦伯没有责罚孟明(百里视),而是说:“孤之过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这是孤的错误,大夫有什么罪过?而且我不会让一次的失误盖过重大的恩情。)”。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彼实構吾二君”曰:

      構谓进谗言以挑拨离间,与桓十六年《传》“宣姜与公子朔構急子”之構同义。構吾二君又与《诗?小雅?青蝇》“構我二人”句法同,谓挑拨秦、晋二君之关系也。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厌”曰:

      不厌,不足也。言虽食肉犹不足,状恶之之甚。《秦本纪》作“缪公之怨此三人入于骨髓”,词不同而意同。互详宣十二年《传?注》。

      杨伯峻先生注《宣十二年传》“战而不捷,参之肉其足食乎?”曰:

      古人状痛恨其人特甚,辄曰食其肉犹不足,僖三十三年《传》文嬴请三帅,曰“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厌”,厌亦足也。((p 0728)(07120203))(066)。

      杨伯峻先生注“以逞寡君之志”曰:

      逞,快也。逞志,犹言快意。

      杨伯峻先生注“妇人暂而免诸国”曰:

      章炳麟《读》曰:“暂借为渐。《书?盘庚》‘暂遇姦宄’,王引之曰:‘暂读为渐,渐,诈欺也。《庄子?胠箧篇》‘知诈渐毒’、《荀子?不苟篇》‘小人知则攫盗而渐’、《议兵篇》‘招近募选、隆势诈、尚功利,是渐之也’、《正论篇》‘上幽险则下渐诈矣’,是诈谓之渐。《吕刑》曰,‘民兴胥渐’,渐亦诈也。’此暂亦诈也。文嬴言皆诈语也。”吴闿生《文史甄微》说同。免谓赦宥而释放。

      杨伯峻先生注“堕军实而长寇雠”曰:

      堕,毁弃也。军实指秦囚。郑司农《周礼?天官?兽人?注》云,“珥焉者,取左耳以致功。若斩首折馘,故《春秋传》曰:‘以数军实’”,则军实可指俘囚首馘。余详隐五年《传?注》。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有《左传军实解》,谓此军实“亦指晋国之士卒为言。先轸盖指残伤晋国之士卒以得秦俘,今无故舍之以增寇雠之气焰,故愤而言其亡无日也”,亦可备一解。

      杨伯峻先生注“不顾而唾”曰:

      古代礼法,在尊长之前,不敢吐痰与擤鼻涕,《礼记?内则》所谓“在父母舅姑之所不敢唾洟”是也。唾为吐痰,洟为挤出鼻涕。先轸不但唾于朝廷,且面向襄公,唾且不旋转其头,此极言其气忿。

      杨伯峻先生注“公使阳处父追之”曰:

      《晋世家》谓“轸乃追秦将”,以为先轸自追之。

      杨伯峻先生注“君之惠,不以纍臣衅鼓”曰:

      纍,囚系也。古代重要器物新成,必杀牲以祭,以血涂之,谓之衅。古代有以俘囚祭鼓者,昭五年《传》“吴子使其弟蹶由犒师,楚人执之,将以衅鼓”可证。此言“衅鼓”,犹言杀戮,未必为真祭鼓。成三年《传》知罃之对楚王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语与此同。

      杨伯峻先生注“死且不朽”曰:

      死且不朽亦当时惯语,亦见成三年、十六年、昭三十一年《传》。犹言死犹不死耳。

      杨伯峻先生注“三年将拜君赐”曰:

      孟明不中计。三年拜赐亦犹三年将复仇也。文二年彭衙之役晋人因谓之拜赐之师。

      杨伯峻先生注“秦伯素服郊次”曰:

      素服,凶服也。据《周礼?大宗伯》及《注》,古代凶礼以哀邦国之忧者有五,死亡、凶札、祸災、围败、祸乱是也。年不顺成,天子素服,乘素车、食无乐,是凶札之服;水火为害,君臣素服缟冠,是祸災之服;此则为围败之服也。说详顾炎武《日知录?五》。郊次犹襄二十三年《传》之官次。凡所居皆可曰次。丧寝曰次,《仪礼?士丧礼》“主人入就次”是也,次谓倚庐。《吕氏春秋?悔过篇》谓“缪公闻之,素服庙临”,与《传》异。

      杨伯峻先生注“郷师而哭”曰:

      郷同今向(嚮)字。此言郷师,似晋所释放者不止孟明等三帅。或其他俘虏亦并释之随同三帅而归。不然,则《传》以师代三帅,故《秦本纪》谓“三将至,缪公素服郊迎,嚮三人哭曰”云云。或疑殽之役,秦兵未尽被歼,亦有逃脱而归者。纵使如是,亦未必与孟明等同归,秦穆亦未必亲迎也。(桥:或君行师从之师欤?)。

      杨伯峻先生注“不替孟明,曰”曰:

      替,废也。不废孟明为左氏记事之词。各本无曰字,王念孙据《文选?西征赋注》、《白帖》五十九,谓“孟明下有‘曰’字,而今本脱之。上文穆公郷师而哭,既罪己而不罪人矣,于是不废孟明而复用之,且谓之曰,孤之过也,大夫何罪云云。大夫二字专指孟明而言,与上文统言二三子者不同”云云。说详王引之《述闻》。王说甚是,金泽文库本及敦煌-六朝人写本残卷俱有“曰”字,今据增订。

      杨伯峻先生注“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曰:

      眚音省,过也。《尚书?秦誓序》云:“秦穆公伐郑,晋襄公帅师败诸崤,还归作《秦誓》。”后人以此谓《秦誓》乃此时所作,然《秦誓》本文似不如《书序》所云。此事又见《吕氏春秋?悔过篇》。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及诸河”处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0.6,北纬35.6(龙门渡)。

      《僖三十三年经》:

      晋人败狄于箕。((p 0493)(05330008))(049)

      《僖三十三年传》:

      狄伐晋,及箕。八月戊子,晋侯败狄于箕。郤缺获白狄子。((p 0501)(05330601))(049)

      先轸曰:“匹夫逞志于君,而无讨,敢不自讨乎?”免胄入狄师,死焉。狄人归其元,面如生。((p 0501)(05330602))(049)

      我的粗译:

      狄人进攻晋国,打到了“箕”。八月戊子那天(杨注:戊子,二十二日。),晋侯(晋襄公)在“箕”那里打败狄人。郤缺(冀缺)斩获了白狄子。

      在这场战斗前,先轸说:“匹夫逞志于君,而无讨,敢不自讨乎?(一个匹夫在主上面前放肆,竟没受到惩罚,还敢不自己惩罚自己吗?)”,于是脱去头盔冲入狄人阵中战死。狄人送回了他的头颅,面如生。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郤缺获白狄子”曰:

      白狄子,白狄之首领。白狄为狄之别种。成十三年《传》吕相绝秦云,“白狄及君同州”,是与秦同在雍州也。僖二十四年《传》晋文云,“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则白狄之地南至渭水。江永《考实》谓“其地在西河之西”是也。今陕西省-延安、安塞、延川、延长、宜川、黄龙以及清涧诸县皆曰白狄之境。据《左传》,狄为隗姓。《世本》谓白狄-釐姓,《潜夫论》谓白狄-姮姓,王国维据秦有隗状,汉有隗嚣,魏有隗僖,谓赤、白二狄皆隗姓,是也。说详其《鬼方昆夷玁狁考》。

      “狄”(杨注:),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北纬3([URL=][/URL])。

      “箕”杨先生注:

      箕,《汇纂》据杜《注》谓在今山西省-太谷县东南三十五里,顾炎武《补正》疑晋襄公时此箕城未为晋境。江永《考实》谓“此年狄伐晋,白狄也。白狄在西河,渡河而伐晋,箕地当近河。成十三年《传》云秦‘入我河县,焚我箕、郜’,是近河有箕。”因考证箕当在今山西省-蒲县东北,旧有箕城是也。阎若璩又以箕在今山西-榆社县之箕城镇。从卜辞及周初铜器铭文考之,榆社南之箕城镇,恐是商及周初之箕,其字作“?[己/其]”,非此箕也。江永说较可信。(《僖三十三年经?注》(p 0493)(05330008))(049)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蒲县城在今县西南二里。隋大业初县治此。《志》云:县东北有故箕城,隋开皇初蒲县治也。大业二年,移于新城。唐武德初,复移于城东,即今治矣。”

      据此,我颇疑“箕”就在今蒲县附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1.13,北纬36.43(堡子村,马斗关渡口东岸)。

      通宝推:caj306,老老狐狸,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5/13

      《僖三十三年经》: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p 0492)(05330003))(049)

      癸巳,葬晋文公。((p 0492)(05330004))(049)

      《僖三十三年传》:

      晋-原轸曰:“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敌不可纵。纵敌,患生;违天,不祥。必伐秦师!”栾枝曰:“未报秦施,而伐其师,其为死君乎?”先轸曰:“秦不哀吾丧,而伐吾同姓,秦则无礼,何施之为?吾闻之:‘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谋及子孙,可谓死君乎!”遂发命,遽兴姜戎。子墨衰绖,梁弘御戎,莱驹为右。((p 0497)(05330301))(049)

      夏四月辛巳,败秦师于殽,获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以归。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p 0498)(05330302))(049)

      我的粗译:

      而晋国这边也在商议对策,原轸(先轸)说:“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敌不可纵。纵敌,患生;违天,不祥。必伐秦师!(秦国不肯听蹇叔的话,为了贪欲劳动他们的“民”,这是上天给我们的机会,不能错过;送上门来的敌人,也绝不能放过。放过敌人,必有后患;忽视上天,必遭灾祸。我们一定要教训秦军!)”;栾枝则说:“未报秦施,而伐其师,其为死君乎?(我们还没报答秦国的恩惠,却要袭击他们的部队,这还把我们刚去世的主上放眼里吗?)”;先轸回应说:“秦不哀吾丧,而伐吾同姓,秦则无礼,何施之为?吾闻之:‘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谋及子孙,可谓死君乎!(秦国不同情我们的丧事,却去进攻我们的同姓,这是秦国无礼,还管什么恩惠?我听说:“一时放过敌人,几代人不得安宁。”,我们是顾念子孙的利益,这还不算尊重去世的主上吗!)”。

      于是发布命令,还迅速动员了姜戎。为他们晋国的“子”(还未正式即位的晋襄公)染黑了丧服,梁弘驾驶他的指挥战车,莱驹作他指挥战车上的“右”。

      夏四月辛巳那天(杨注:辛巳,十三日。),晋军在“殽”那里打败秦军,俘虏了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带回晋国。

      癸巳那天(杨注:癸巳,二十五日。),晋人穿着黑色的丧服为文公(晋文公)下葬,从此晋国开始采用黑色的丧服。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曰:

      姜戎,姜姓之戎也。居晋南鄙。襄十四年《传》其后代戎子-驹支自陈此役云:“晋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

      杨伯峻先生注“葬晋文公”曰:

      昭三年《传》云:“昔文、襄之霸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然则此为鲁卿送葬也。

      杨伯峻先生注“其为死君乎?”曰:

      死君谓文公。惠栋《补注》云:“君在殡,故称死君。”为,有也。《易?夬?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俞樾《平议》读为为“有”,是也。《孟子》多以为为“有”,《滕文公上》,“夫滕,壤地褊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谓将有君子,将有野人也。《尽心下》,“为间不用”,有间不用也。栾枝盖谓文公受秦惠,不为之报,反伐秦师,是心目中无先君也。前人不明“为”字之义,顾炎武《补正》、王引之《述闻》俱解此“死”字为动词,云“死君谓忘其先君”,则不知置“为”字于何地,故不可信。其作岂用。

      杨伯峻先生注“何施之为?”曰:

      言何足以为施也,《晋世家》云,“秦侮吾孤,伐吾同姓,何德之报”,与此意同。王念孙谓“言何施之有”,见《释词》“为”。

      杨伯峻先生注“谋及子孙,可谓死君乎!”曰:

      言伐秦乃为子孙谋,可以有辞以对先君。

      杨伯峻先生注“遽兴姜戎”曰:

      《国语?周语上》谓周宣王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当即此姜戎。可见姜戎杂处,有处于周室附近者,有处于晋国北境者,此即处于晋国北境姜氏之戎。千亩与桓二年《传》“以千亩之战生”之千亩为两地,见彼《注》。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十六误两千亩为一。

      杨伯峻先生注“子墨衰绖”曰:

      子,晋襄公。其父文公未葬,故称子。衰音崔,字亦作縗,丧服,以麻布为之。古有斩衰、齊衰之别。斩衰以极粗生麻布为之,衣旁及下际皆不缝缉。“齊衰”之齊音咨,齊衰以熟麻布为之。齊,缉也,缉其边,故曰齊衰。絰音垤,戴于首者曰首絰,系于腰者为腰絰,皆以麻为之,亦丧服也。襄公此时居丧,宜丧服,而丧服为白色,不宜从戎,故虽着衰絰之丧服,而染为黑色,黑色固戎服之色也。墨衰绖者,墨其衰与绖也。

      杨伯峻先生注“败秦师于殽”曰:

      此盖乘秦师归途经殽而截击之。《吕氏春秋?悔过篇》所谓“遏秦师于殽而击之”、《公羊》所谓“要之殽而击之”、《秦本纪》所谓“遮秦兵于殽击之”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获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以归”曰:

      三帅被俘,则秦师尽歼矣,故《公羊》、《谷梁》俱云:“匹马只轮无反者”(《谷梁》只作倚),《秦本纪》云“无一人得脱者”,俱可信。《论衡?儒增篇》以为增其实,非。此役兴姜戎,又参襄十四年《传》。(见上面注引)。

      杨伯峻先生注“晋于是始墨”曰:

      晋自此以后用黑色衰绖为常,襄二十三年《传》云“公有姻丧,王鲋使宣子墨縗冒绖”可证。沈钦韩《补注》谓“自后丧葬遇有兵戎盟会之事,遂援此以墨衰从事”,限墨衰于兵戎盟会,恐非《传》旨。

      “晋”——“绛”——“故绛”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5.73(曲村,成六年迁新田)。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殽”(杨注:“殽”亦或作“崤”,崤山在今河南省-洛宁县西北六十里,西接陕县界,东接渑池县界。《尚书?秦誓序?疏》云:“崤山险阨,是晋之要道关塞也。从秦向郑,路经晋之南境于南河之南崤关而东适郑。礼,征伐朝聘,过人之国,必遣使假道。晋以秦不假道,故伐之。”#茅津即今山西省-平陆县之茅津渡,亦曰大阳渡者是。对岸为河南-陕县,渡河而东,即至殽山。),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北纬34.72(“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函谷关遗址东)。

      下面是殽之战战场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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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殽之战战场GoogleEarth地形图,战场我估计在驾车岭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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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宝推:上古神兵,老老狐狸,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17附:郑殽之战4/13

      《僖三十三年经》: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p 0492)(05330001))(049)

      《僖三十三年传》:

      三十三年春,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胄而下。超乘(chāo chéng)者三百乘。王孙满尚幼,观之,言于王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轻则寡谋,无礼则脱。入险而脱,又不能谋,能无败乎!”((p 0494)(05330101))(049)

      及滑,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曰:“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敢犒从者。不腆敝邑,为从者之淹,居则具一日之积,行则备一夕之卫。”且使遽告于郑。((p 0495)(05330102))(049)

      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使皇武子辞焉,曰:“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为吾子之将行也,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间敝邑,若何?”杞子奔齐,逢孙、杨孙奔宋。((p 0495)(05330103))(049)

      孟明曰:“郑有备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灭滑而还。((p 0496)(05330104))(049)

      我的粗译:

      到第二年,我们的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六二七年年初,更可能还在前一年——公元前六二八年年末,周襄王二十六年,晋襄公元年,秦穆公三十三年,齐昭公六年,宋成公十年,郑穆公元年),春天,秦军走过周王城的北门,战车上的车左和车右都只是脱掉头盔没脱去铠甲即下车步行,而且有三百乘战车的乘员在跳下战车后马上又跳了回去。当时王孙满还是个小孩子,看到这一幕,于是告诉他的“王”(周襄王):“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轻则寡谋,无礼则脱。入险而脱,又不能谋,能无败乎!(秦国的部队莽撞又没规矩,一定会失败。莽撞就考虑不周,没规矩就不能互相照应。经过险地不互相照应,又考虑不周,能不失败吗!)”。

      到了“滑”那里,正好郑国的商人弦高准备前往周王城那里交易,遇见了秦军,马上送去四张熟好的牛皮,同时,立即派人紧急把这个信息报告郑国。随后再带了十二头牛前往秦军慰劳部队,说是:“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敢犒从者。不腆敝邑,为从者之淹,居则具一日之积,行则备一夕之卫。(寡君听说大人您准备带领部队开往敝邑,斗胆派我前来慰劳您的从者。虽然敝邑偏远穷困,但只要您的从者在这里逗留,居住一天我们就会准备一天的供应,巡视一天我们就会提供一天的护卫。)”。

      接报后郑穆公派人去客馆查看,发现那些秦国的协防部队已经把物资装车,同时正在打磨兵器,饲喂马匹。于是又派了卿皇武子去向这些人表示歉意,对他们说:“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为吾子之将行也,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间敝邑,若何?(大人们已经在敝邑呆了太长时间了,看来准备的干肉粮草还有牲口都已经消耗完了,既然大人们准备离开,那我们郑国有个原圃,就像秦国的那个具囿,大人们可以去那里打些麋鹿,也能减轻敝邑的负担,若何?)”,于是秦国协防部队的将领杞子扔下部队逃往齐国,逢孙和杨孙逃去了宋国。

      孟明(百里视)得知此事,说:“郑有备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郑国已经有准备,我们无法取胜了。攻又攻不下来,围又围不住,我还是收兵吧。)”。这年“春王二月”,“秦军灭滑而还”。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曰:

      冬至在二月十二日辛巳,实建亥,有闰。

      杨伯峻先生注“左右免胄而下”曰:

      古兵车,若非将帅,则御者在中,射者在左,戈盾勇力之士在右。若将帅之车,或天子诸侯亲为将帅,则在中央鼓下,御者在左,戈盾勇力在右,所谓戎右是也。此指一般兵车,故射者及持戈盾者皆下,御者不下,仍驾车而前行。《吕氏春秋?悔过篇》王孙满之言谓“过天子之城,宜橐甲乘兵,左右皆下,以为天子礼”。免胄,则仅脱去头盔,并不去其甲,亦未必束其兵,于当时之礼貌犹未全合。

      杨伯峻先生注“超乘者三百乘”曰:

      《吕氏春秋?悔过篇》作“超乘者五百乘”,但《礼记?丧服小记》孔《疏》引仍作“三百乘”。《国语?周语中》亦作“超乘者三百乘”。超乘者,毕沅《吕氏春秋新校正》云:“盖既下而即跃以上车,示其有勇。”超,《说文》云:“跳也。”毕说可信。昭元年《传》“超乘而出”,亦谓子南跃上车而出可证。

      桥案:我感觉这三百乘就是这一支秦军绝大部分的兵车,也就是说秦军此次出征的规模为三百乘略多。

      杨伯峻先生注“王孙满尚幼”曰:

      《通志?氏族略》四引《英贤传》谓“周共王生圉,圉曾孙满”。梁履绳《补释》云:“共王,穆王之子。穆王名满,其六世孙何得又名满?”则未必可信。

      杨伯峻先生注“秦师轻而无礼”曰:

      轻指超乘,谓其轻佻不庄重也;无礼指仅免胄而不卷甲束兵,过天子之门而不敬。

      杨伯峻先生注“无礼则脱”曰:

      脱,简易也,今言脱略,疏略。

      杨伯峻先生注“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曰:

      《吕氏春秋?悔过篇》谓“郑贾人弦高、奚施将西市于周”,《淮南子?人间篇(训?)》谓“郑之弦高、蹇他”云云,除弦高以外,尚有其党。《秦本纪》、《晋世家》则从《左传》只有弦高。

      杨伯峻先生注“以乘韦先”曰:

      乘韦,四张熟牛皮。孔《疏》曰:“乘车必驾四马,因以乘为四名。《礼》言乘矢谓四矢,此谓乘韦谓四韦也。”先者,古代致送礼物,均先以轻物为引,而后致送重物,襄十九年《传》“贿荀偃束锦加璧乘马,先吴-寿梦之鼎”,《老子》“虽有拱璧以先四马”,皆可证也。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曰:

      步,行也。步师,犹今言行军。

      杨伯峻先生注“不腆敝邑”曰:

      腆,厚也。不腆云云,当时客套惯语,文十二年《传》“不腆弊器,不足辞也”、“不腆先君之弊器,使下臣致诸执事以为瑞节”、成二年《传》“不腆弊赋,诘朝请见”、“不腆弊赋,以犒从者”、襄十四年《传》“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等等皆可证。不但田赋及他物可谦言不腆,人亦可谦言不腆,昭三年《传》“不腆先君之適以备内官”是也。不腆亦可言无腆,昭七年《传》“郑虽无腆”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为从者之淹”曰:

      淹,久也。成二年《传》“无令舆师淹于君地”,久于君地也。故淹久亦可以以同义词连用,宣十二年《传》“二三子无淹久”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居则具一日之积”曰:

      积指以芻、米为主之日食所需诸物,包括牛羊等肉食品,说详《周礼?秋官?大行人》孙诒让《正义》。杜《注》:“积,芻米菜薪。”

      杨伯峻先生注“且使遽告于郑”曰:

      且,一面犒师,一面告郑。杜《注》:“遽,传车。”传车犹后代驿马,为古代传递紧急公文之办法,每隔若干里设驿站,接力换马,务求奔驰迅速。然《吕氏春秋》说此事则云“遽使奚施归告”,则此遽字解为急、疾亦通。

      杨伯峻先生注“则束载、厉兵、秣马矣”曰:

      载指可载于车之物,什物皆已捆束,兵器皆已磨砺,马匹亦已喂饱,以待秦师之来,甚至可为内应。

      杨伯峻先生注“使皇武子辞焉”曰:

      辞谓道歉,实则示已知其谋。

      杨伯峻先生注“唯是脯资、饩牵竭矣”曰:

      干肉曰脯,杜《注》:“资,粮也。”沈钦韩《补注》谓“脯资当为斧资,[《易》] 《旅?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则解“脯资”为钱财,虽言之成理,然据下文取其麋鹿,仍以解为食品为宜。饩,牲生曰饩;牵指牛羊可牵行之牲畜。“饩牵”为同义词连用。句意谓食物罄竭也。

      杨伯峻先生注“吾子取其麋鹿,以间敝邑”曰:

      欲其自取,以令我等得间暇,示意之辞。

      杨伯峻先生注“杞子奔齐,逢孙、杨孙奔宋”曰:

      向东逃者,恐晋、郑防西兵,惧己被截获。

      杨伯峻先生于“灭滑而还”之后注云:

      《淮南子?人间篇(训?)》又有“郑伯乃以存国之功赏弦高,弦高辞之”一段。郑赏弦高,自有可能,而弦高因徙东夷,未必然也。

      秦军之“灭滑而还”也是贼不走空,盖因当时的部队成员(身份当均为“民”)都是临时征召而来的,如果不能让他们有所收获,则征召他们的统帅将无法交代,所以在春秋时,这样贼不走空的例子屡见不鲜。

      “秦”——“雍”推测位置为:东经107.39,北纬34.50(雍,凤翔南。有遗址,不规则长方形城,3480╳3130,1000万平方米,春秋早期至战国早期)。

      “滑”——“费滑”(杨注:“滑”,《公羊》、《谷梁》皆作“郎”。滑,郑国地名,当在今河南省-睢县西北。同时另有滑国,则当今之河南省-偃师县之缑氏镇。东西相距甚远,鲁庄公无由到此。毛奇龄《春秋传》混而一之,误。#滑,姬姓,国于费,故一名费滑,见成十三年、襄十八年《传》,故城当在今河南省-偃师县之缑氏镇。僖三十三年灭于秦,旋入晋,复又属周。余详钱大昕《潜研堂文集?答问》。#滑,国名,详庄十六年《经?注》,秦于僖三十三年灭之。此次郑师入滑,不久又即卫,见二十四年《传》。滑地近郑,于郑在所必争。说详顾栋高《大事表》四。#费为滑国都城,费滑即滑国。#费滑,今偃师县南之緱氏镇,余详庄十六年《经》。胥靡在今偃师县东。献于,杜《注》谓郑邑,而未详其地。于鬯《校书》谓即成十七年《传》之虚,则是晋邑,但以偃师县境言之,或此时属郑亦未可知。姑录以存参。雍,江永《考实》谓即雍氏,在今禹县东北。梁即汉之梁县,本周之小邑,在今临汝县东。顾栋高《大事表》以雍梁为一地,即三十年《传》之雍梁,便在今禹县东北。顾说较胜。),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85,北纬34.59(府店村北一公里偏东。春秋滑国故城遗址位于河南省-偃师市-府店镇-滑城河村,府店与滑城村之间,遗址南北长约为2.25公里,北端宽约为1.5公里,南端宽为0.5公里。春秋至汉)。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原圃”——“圃田”(杨注:具囿,卢文弨《钟山札记》、王引之《述闻》皆谓当从山井鼎《七经考文》所引宋本作“具圃”,杨守敬《水经?渠水注?疏》亦谓当作“具圃”。但自六朝卷子本(即金泽文库本所据)、敦煌?六朝写本、《唐石经》以下诸本皆作“具囿”,故不从。原圃即郑之圃田泽,《水经?潧水注》云:“泽在中牟县西,西限长城,东极官渡,北佩渠水,东西四十许里。南北二十(或作二百,今从王先谦合校本、杨守敬?疏?本)许里。中有沙冈,上下二十四浦,津流径通,渊潭相接。”具囿即《淮南子?地形篇(训?)》之阳纾泽,《尔雅》之杨陓,《山海经》作阳华之山,毕沅《注》谓“今名杨华薮,在陕西-华阴县东,南至潼关”。沈钦韩等以为即《周礼?职方氏》之弦蒲薮,则在今陕西省-陇县西,恐不确。#圃田亦见僖三十三年《传》之原圃,亦郑地。此圃田,以地望推之,或即郑之原圃,盖郑、卫本交界。),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9,北纬34.7(郑州东,中牟西)。

      “具囿”(杨注:具囿,卢文弨《钟山札记》、王引之《述闻》皆谓当从山井鼎《七经考文》所引宋本作“具圃”,杨守敬《水经?渠水注?疏》亦谓当作“具圃”。但自六朝卷子本(即金泽文库本所据)、敦煌?六朝写本、《唐石经》以下诸本皆作“具囿”,故不从。原圃即郑之圃田泽,《水经?潧水注》云:“泽在中牟县西,西限长城,东极官渡,北佩渠水,东西四十许里。南北二十(或作二百,今从王先谦合校本、杨守敬?疏?本)许里。中有沙冈,上下二十四浦,津流径通,渊潭相接。”具囿即《淮南子?地形篇(训?)》之阳纾泽,《尔雅》之杨陓,《山海经》作阳华之山,毕沅《注》谓“今名杨华薮,在陕西-华阴县东,南至潼关”。沈钦韩等以为即《周礼?职方氏》之弦蒲薮,则在今陕西省-陇县西,恐不确。),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9,北纬34.5(泾河东、渭河北一带泽薮)。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通宝推:老老狐狸,
      • 家园 轻而无礼

        从现代的眼光,应该如何看待呢?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傲慢而没有军队纪律;感觉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觉得才能勉强说得通。

        原文的“无礼则脱”的“脱”不知道应该如何理解?

        • 家园 花!谢谢回复!下面是几点想法:

          关于“礼”,我在前面曾经专门讨论过,在这里,就从中摘两段我的看法:

          综上所述,《左传》中的“礼”应该是所谓“行为规范”,是《左传》作者在“春秋”这门课上要讲授给当时的“君子”们的。这种作为“行为规范”的“礼”,其中虽然包含了对礼仪行为的规范,但也涵盖了对其他行为的规范。《汉语大字典》“禮[礼]”字的义项中就有一条:“我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虽然《左传》中的“礼”应该是“行为规范”,但是要注意的是,考虑《左传》作为“君子”们教材的性质,这种“行为规范”只是“君子”们的“行为规范”,而且是“政治”行为的规范,所谓“为国以礼”(《论语?先进第十一》),因此与“小人”们无关。所谓“君子不犯非礼,小人不犯不祥,古之制也”(《昭三年传》(p 1238)(10030305)),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以上观点之下,在翻译的时候,我试图尽量把“礼”翻成同一个词——规矩,似乎绝大多数可以行得通,也有几处不行的。

          关于“轻”,我是从“重”的反面来翻译的,就是不持重,不稳重,易动摇,所以翻成莽撞,也是为了切合这一段的情景吧。

          关于“脱”,在这里的意思应当是“疏略、轻慢”,在这一段的情景下,我理解这种“疏略、轻慢”是对他们自己人的,所以我翻译成“不能互相照应”。

          以上臆想,不一定对,或者可以是一家之言。

          再次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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