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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曹德旺回忆的改开前(1)-文革时靠拿提成成为万元户 -- 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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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如果要硬杠,投机倒把罪可不是七十年代之后就消失的

                八十年代还有投机倒把罪,定罪的标准半点都没变。赵大军等人就是众所周知的投机倒把犯,他们受到处罚了吗?

                我国的法律都是长期滞后的,即使今天还如此。七十年代也许确实没有销售怎样拿提成的具体规定,都是各地的土政策,但按照当今总经理说的法无禁止即可为,80年代法律明显规定是犯罪的事情大家都可以熟视无睹,也不认为是违法,怎么七十年代没具体规定的销售拿提成你就认定一定是违法呢?

                • 家园 这恰恰就是我说的

                  八十年代还有投机倒把罪,定罪的标准半点都没变。赵大军等人就是众所周知的投机倒把犯,他们受到处罚了吗?

                  这个就是我在这个帖子如果不是非法的,就不会有所谓投机倒把的罪名了里说的:

                  合法非法还不是当政者一句话的事情?

                  我的理解是先有政策,再有法律,如果政策允许商品自由买卖了,法律尚未跟上,各地政府当然会有不同的解读,等法律跟上了,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倒买倒卖的罪名了。

                  所以,最关键的一点是,当年允许有推销员,并不意味着允许商品自由买卖,也可能只是允许特定商品往特定的地方去调剂,更不意味着推销员的分成是被政府允许的。最好的判断方法,就是把改开前后的政策文件摆出来,对比一下就一清二楚。

          • 家园 这是曹德旺典型的改开话术造假,根本不能作为严谨的证据

            这就跟小岗村面临生死考验的话术一样,是完全彻底的造假,实际上,小岗村得到了新兴上升政治势力万里的强力支持,根本没有生死之忧,就是国务院树立的典型,有啥可怕的?

            相比较而言,一万红手印的周家庄才是真有一些危险,当然也不是生死之忧,只是当地集体财产会完蛋。

            曹德旺这种文字看看就罢了,初期投机倒把的确有可能是死刑。但是不是因为你是个体万元户,而是其他复杂原因。比如,有没有贿赂等等。

            这是一篇完全美化曹德旺发展的文字,里面很多隐秘没有写,但是能感到他的问题。

            • 家园 正解

              逻辑上没有问题,顺便一提雷昌萍光剩一身荣誉腿因糖尿病截肢,退休后还曾经卖过很久的咸菜摊,现住的房子是政府廉租房。

              这一切都要拜九十九口棺材所致,富了一批阶级穷了几代工人 ,国企资产私有化进程中哀嚎一片,能让一个外来背矿打工戶逐步做大最后吞噬一方资源成为当地首富 ,这一切都是九十九口棺材开的口然后下面就好办事了,最后云南永远失去了云B牌照,苦了一方百姓。

              同样的情况不止南方当年有工人的国企下岗比比皆是深远影响了往后的一代人,所以九十九口棺材呵呵呵呵。

              补充一下 不得不结合的就是改开以及下岗,杀鸡取卵式下岗完全是改开派对资本的一次妥协,当年下岗搞不好是要出革命的那时候国家也难好在后面几年把下岗的人内退安置了大部分才和稀泥过去了。

              曹的进程如果没有后来的远走美国大抵也是地方首富,跟改开上面点头地方黑着干有直接原因,根本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企业家 精神,去美国也很简单再不去在那个年代他要进去了,我从来不相信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里是美好的都是鬼话,只有被收割的韭菜那一次被收割的工人阶级 ,往后还有农民工阶级,社畜阶级的,未来还有拭目以待 麻烦问一句各位先富们带各位后富了吗?明显没有嘛人家走的是功德路线,我富了我捐了是因为功德,其实故事的最开始你我都是一样的,直到那是一个春天。

              通宝推:真离,
            • 家园 你的意思是曹德旺没说真话吗?

              难道你认为,他当年担心被抓起来是假的吗?

              要推翻曹的说法很容易:只要你有国家的政策文件证明曹当年挣钱完全合法,那就是曹在讲大话了。

          • 家园 县内可以零售,但要有证

            本县自产自销是允许的,但是怎么证明是自产自销,得通过公社开证明,从事批发也算投机倒把,但什么是批发也没有清晰定义,所以认识公社基层干部这些都好办,而长途贩运的定义很清楚,只要跨县且货品超过一定重量就算,都是硬杠杠,何况执法者还是异县,需要比较高层的证明,所以他就搞不定了。。。

        • 家园 中国的计划经济本来也没给自己提完全取消市场的目标吧
          • 家园 对计划外的生产消费长期没有制度性的安排

            国家计委75年才成立机构管理计划外物资,77年才正式发文承认其合法性。在此之前二十多年没有任何制度管理,既有市场化的推销,也有大量走后门批条子,完全是个灰色地带。不可否认双轨制最恶劣的时期是八十年代,但双轨其实从建国起就一直存在,只是一条轨一直没有合法地位。比如社队企业,的确六七十年代就在大力发展,却又长期处于计划外,生产销售怎么办没有具体规定,中央只提有条件的要纳入计划却又知道对广大无条件的这不太可能,到76年才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局,而且设立之初的主要任务是宣传,79年才终于有文件规定计划外的社队企业有生产销售自主权。老曹就是个典型,给国营农场当推销员不少赚,但这钱赚得合不合法他也糊里糊涂。如上所述文革末期其实国家层面已经基本默认了第二条轨的存在,但这个最关键的合法性问题是文革后才解决的。

            • 家园 你说的实质上是体制内对体制外的招安

              比如社队企业,的确六七十年代就在大力发展,却又长期处于计划外,生产销售怎么办没有具体规定,中央只提有条件的要纳入计划却又知道对广大无条件的这不太可能

              按照计划经济的体制,纳入了计划就意味着要把企业的物质供应和产品销售也纳入计划,如果这样,就是计划经济体制外发展起来的经济成分又变成计划经济体制内的经济成分,那就失去了主席推动传统计划经济外经济成分发展的意义。

              我认为主席对这一点也是反对的。

              在1975年浙江省银行干部周长庚写给毛主席的那封著名的希望农村发展社队企业的信中,也写到了这一点:

              1975年9月5日,永康县人民银行干部周长庚等写信给中共中央、毛泽东,反映当时浙江的一些领导对社(队)办企业态度暧昧,或不敢大胆支持和领导,或对办得好的社办企业进行转制,收归自己所辖的企业范围。

              主席应该是支持周长庚的观点的,他让小平同志将此信转发给中央各领导,由此,全国掀起了社队企业发展的热潮,直到1978-1979年,主席已经逝世两年了,体制内才又发起了一轮限制和招安计划外经济体的攻势,这样的攻势(或称议论)其实一直持续到了八十年代。

            • 家园 这篇文章讲得很清楚了

              跟曹的说法大致对的上

    • 家园 文革中云南东川矿务局女模范雷昌萍也是万元户

      掘进模范也是高收入。

      而不只是销售曹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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