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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曹德旺回忆的改开前(1)-文革时靠拿提成成为万元户 -- 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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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随便一搜就有了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MK5JL290537N09K.html

                                                      投机倒把这项罪名可大可小,具体要看倒卖的金额,如果数额巨大甚至还会被判死刑。

                                                      https://3g.163.com/dy/article/HCNC6LJN05533UHD.html

                                                      当然,我不知道曹德旺那几万块算不算是金额巨大,我只是奇怪,他的担心是否多余,你好像比他还清楚?

                                                      • 家园 你那张三人因为投机倒把被判死刑以我外行人看都是假的

                                                        文中模模糊糊一个某地,而不说确实是那里就先不提。

                                                        不要说六七十年代,就算八十、九十年代甚至2000年后,我国被宣判死刑的犯人,宣判之前哪里有不是五花大绑的?八九十年代我多次去观看宣判大会,即使是一般犯人,宣判时都是五花大绑的,照片中犯罪分子甚至双手都不绑起来,不怕他们垂死挣扎啊?

                                                        而且死刑犯罪分子背后要背亡命牌,无论是死刑犯,还是普通犯,胸前的牌子都写什么犯的,比如杀人犯、抢劫犯、投机倒把犯,哪里会写“投机倒把分子”?

                                                        我看这照片优点像八就十年代一些蹩脚的影视作品,兄台如果认为是真的,请确认这某地是哪里?这三人现在平反了吗?即使按照当年的法律,倒买倒卖农产品也不会被判死刑的,文革之后一定可以平反的。

                                                      • 家园 倒卖票证是投机倒把,但推销果苗拿提成不是投机倒把啊

                                                        要不然,你找出推销果苗拿提成是当投机倒把处理的文件,让我也见识一下。

                                                        我当然不会比曹德旺清楚,只是我从旁观者的角度觉得以理分析,觉得要担心被处理的首先是应该制定规矩的场长担心,而不是他这个推销员担心,拿提成又不只是他自己拿的。如果他真的是非常担心,就一定会想办法钻空子的,比如一年干半年就不干了,这样拿到提成的金额就不会过大了。

                                                        • 家园 问题就在这了

                                                          没有政策允许,天知道推销果苗拿提成会不会当成是投机倒把?

                                                          这就是我之前说的,有政策跟没政策,区别大了。

                                                          要是有政策允许,我会承认曹德旺的担心是多余的了。

                                                          • 家园 当今总经理都是法无禁止即可谓

                                                            当然,我认为即使法无禁止,如果钻法律空子也不好,但是销售拿提成,既符合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合情合理,又没有法律禁止,你怎么就认为当时不合法,而且是要按照投机倒把进行处理的呢?

                                                            改开之后80年代,我也没见国家出过销售拿提成的政策啊,怎么那时候就合法了?

                                                            要不然,今后法律要不要改一下:法无禁止,但是没有明确支持的事情,即使合情合理的,也是非法的。

                                                            • 家园 这条够判老曹死刑吗

                                                              1963年关于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的指示,有如下规定。老曹积蓄的暴利远超过一千元的线,又算是企业内部人员,情节极为恶劣,死刑还是有可能的。

                                                              (四)应当结合清理商贩证照的工作,依靠和发动群众,对过去从事长途贩运,转手批发,以及其他投机倒把活动,获得暴利的商贩,分别进行一次罚款或补税的工作。

                                                              (1)积蓄暴利(指由暴利取得的现金、存款、货物和用暴利购置的资产)在一千元以上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百分之六十到八十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全部没收,该法办的还要法办。

                                                              (2)积蓄暴利在一千元以下、五百元以上的,应当追补偷漏的税款,加成征收临时商业税,一般不罚款。

                                                              (3)积蓄暴利在五百元以下的,应当追补偷漏的税款,一般不加成征税,不罚款。

                                                              在(2)(3)两条,积蓄暴利虽然在一千元或五百元以下,但情节十分恶劣的,也可以处以罚款,甚至法办。

                                                              (4)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手工业合作组织、运输合作组织、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从事投机活动获得暴利的,也应当按上述办法办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获暴利如果已经用于集体生产或者集体收益分配的,可以不再补税。手工业合作组织和运输合作组织,所获暴利如果已经用于添置生产设备的,也可以不再补税。但是必须加强教育,保证以后不再重犯。

                                                              (5)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内部的投机倒把分子和贪污盗窃分子,应当集中审查,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退赃、开除、法办的处分,个别情节十分恶劣的,应当处以极刑,决不姑息迁就。

                                                              • 家园 实际上我查到确实由于投机倒把罪被判死刑的都是改开后

                                                                网上很多真伪莫辨的文章,口口声声说改开前很多人由于投机倒把被判死刑,有时间、地点,姓名,可以确认的,一个都找不到,改开后的倒有不少例子。

                                                                即使按照这项规定,曹德旺的行为也不算投机倒把分子啊。

                                                                (5)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内部的投机倒把分子和贪污盗窃分子,应当集中审查,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退赃、开除、法办的处分,个别情节十分恶劣的,应当处以极刑,决不姑息迁就。

                                                                比如倒买倒卖国家指标,差价入个人口袋,这算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内部的投机倒把分子,当时大家都知道犯法的,知道也会举报的。

                                                                但销售拿提成,规矩并不是曹德旺自己定的,估计山兜农场上大多数人都知道,拿提成也不只是他一个人拿,甚至其他农场给的提成可能更高,这样算不了投机倒把吧?要判刑也是首先判定制规矩的农场领导,而不是他。

                                                                按照我国的法规惯例,如果是犯罪行为,平时官方可以假装不见,但民告官必究,如果当时这是违法的,我不相信就没人告那些推销员,因为他们的收入、生活水平明显就比普通人高一截,眼红的人多着呢。

                                                                通宝推:真离,
                                                                • 家园 举个例子:温州陈瓯江

                                                                  跟老曹一样是个推销员,赚了两万七,76年9月因投机倒把被判死刑。。。

                                                                  • 家园 先看一下这真伪莫辨的判决书吧

                                                                    在一九七0年至一九七四年间,以陈瓯江带头,构成投机取巧团体……以供应和销售和本领职员的正当身份,地下包工电机交易,套购电东西料地下加工,套购国度物质远程贩运,买空卖空交易公约给予引见费,索取处置费,及骗卖偷盗国度钢材,大力举行投机取巧不法震动。其渔利总数达十万二千五百七十四元,居中谋取暴利六万另九百二十元。波及云南和本省相关市、县二十多个单元,重要妨害社会主义财经树立。

                                                                    按照网上半真半假的资料,起码“套购国家物资远程贩运”、“骗卖偷盗国度钢材”是属于当时明确的投机倒把行为,判起来有法可依的,但不受国家管控的物资销售拿提成认定是投机倒把罪,还是无法所依。

                                                                    不过有些人认为那时可以不讲法律,随便判人死刑,那就不要争议了。

                                                                  • 家园 肯定不只是供销员。

                                                                    1976年9月22日,当时的温州市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里,是这样判决的——

                                                                      “温州市公安局向本院起诉的陈瓯江为首的投机倒把集团一案,业经审理终结。查明:首犯陈瓯江,男,三十二岁,温州市人,反革命家庭出身,个人成分学生,住本市光明路1号。捕前系市东风电机厂供销员。

                                                                      “……

                                                                      “在一九七0年至一九七四年间,以陈瓯江为首,组成投机倒把集团……以供销和技术人员的合法身份,地下包工电机业务,套购电器材料地下加工,套购国家物资长途贩运,买空卖空业务合同索取介绍费,提取管理费,及骗卖盗窃国家钢材,大肆进行投机倒把犯罪活动。其投机总额达十万二千五百七十四元,从中牟取暴利六万另九百二十元。涉及云南和本省有关市、县二十多个单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首犯陈瓯江,出身反动家庭,坚持反动立场,敌视社会主义制度,为首组织投机倒把集团,从中牟取二万七千余元巨额暴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拘捕后认罪态度极坏,实属罪大恶极。据此,依法判处罪犯陈瓯江死刑,立即执行。查获的赃款、赃物及查封的房屋全部没收。

                                                                      “……

                                                                      “如不服本判决,得于接到本判决书后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家园 到底干了啥你们慢慢扒

                                                                      因为投机倒把判死刑这算实锤了吧。

                                                                      • 家园 不只是投机倒把,这是不同的范围,你们一直说的是投机倒把

                                                                        单一导致死刑,而他显然不止如此。

                                                                        这个案例也是有意思,说文革打倒了公检法,而这个案件确实是程序完整。颇有改开的所谓完善状态啦。

                                                                        改开说啥是啥吧,呵呵。

                                                                • 家园 说说我是怎么找资料的

                                                                  先根据北纬老兄提供的关键词:“1970年颁布的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这个有时间,有名称,很容易就找到“一打三反”运动。见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80%E6%89%93%E4%B8%89%E5%8F%8D%E8%BF%90%E5%8A%A8/7553835

                                                                  请看红线这一句:

                                                                  点看全图

                                                                  证实了北纬老兄说的不是虚的,枪毙确实有可能,因为一般都是搞运动,开宣判大会,于是我顺藤摸瓜用【“一打三反”运动群众大会】做关键词继续查,查到人民网头上:

                                                                  http://www.people.com.cn/gb/24hour/n/2013/0226/c25408-20596092.html

                                                                  请看红线部分

                                                                  点看全图

                                                                  当然,你可以接着说,这里面死的人,没有是因为投机倒把导致的,这属于被打死的辩论就地复活,我就只好举手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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