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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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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怎么看的?这是第二次住院的索赔判决书,我自然认为是第二次

                          住院和定残前误工天数是133+12。为什么写成133+12=145我也费解,你的图片不完整没法判断。 你的图片也不能证明一定是第一次住院是133天,第二次是12天吧?

                          第一次住院判了赔偿99000多元一天误工都没有算,你觉得这种判断得符合一般常识吗? 原告第一次住院索赔起诉时忘记了有误工费一说法院就乘机判不赔这一项?伤者会接受这么判吗?

                          还是那句话,信息不完整,就别根据自己的预设立场和观点自动脑补。

                          当然我的判断也可能有错,你第二次打字放出的几条“医嘱”内容 判决书图片里也没有,你手里还有什么没披露的?都贴出来吧,最好是图片,打字太容易伪造,虽然图片也不难。我判断错了就错了,这没有什么。

                          我在河里所有对你的观点判断的质疑都基于你提供的“原始”信息,再加上我对法律的了解。我自己没有看过任何一手资料包括网上别人传的其他资料。

            • 家园 我看你比民工还不懂法,更好欺负,是被带节奏者欺负得掌自己嘴吧 -- 补充帖
      • 家园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民事法是协调人民内部利益的,如果有的事实不能厘清,一般原则是向弱者倾斜,因为既然没有原则性错误,大家都不能很好举证,适当照顾弱者岂不天经地义?这是从2000多年前的儒家都遵守的社会基本原则,曰仁。老美法官判勤劳的饥饿的美国儿童的母亲偷面包无罪,中外观众大声赞好,可见天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一出事,网上王佳佳法官的判决书马上一篇都找不到,偶尔找到的一两图片都显示这是一个刻薄的法官。既然政府隐藏了王佳佳的判决书,我姑且大胆刻薄地判断,这就是一个刻薄的法官。要反驳我,请拿出王佳佳的判决书。

        资本主义法官都懂这个道理,社会主义法官却没有起码的同情心,这他妈还是共产党员吗?她的初心呢?

        初心已死,现在身体也死,可谓死得不冤。

        通宝推:方恨少,广宽,俺是老胡,红尘无极,李根,破奴冠军,何求,史料推理,Swell,审度,石狼,大胖子,唐家山,
        • 家园 初心落哪儿了?

          初心在哪?

          在参加保险联席活动的会场里

          • 家园 参加保险联席活动,促进保险公司赞同调解,增加调解成功率,有错

            ???????

            你脑补参加保险联席活动=受贿,这种起跳是逻辑欠缺的表现。

        • 家园 看到陈王说的老美法官判勤劳的饥饿的美国儿童的母亲偷面包无罪,

          我就能判断了——陈王真蠢。

          先是例子错了,那个著名的纽约市长鸡汤文(也不排除是真的),根本不是判老奶奶无罪:

          1935 年,纽约市长拉古迪亚(Fiorello LaGurdia)曾在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旁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庭审。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在法官问老太太是否愿意认罪时,老太太嗫嚅着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法官裁定:“我必须秉公执法,你可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是10天的拘役。”──那时的物价大约是8美分一杯咖啡,10美元的罚金绝非这位穷苦老太太所能缴纳,否则她也不会被迫去偷几美分的面包了。因此老太太只能“选择”拘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审判结束后,身为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从旁听席上站起身,脱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在场的每个人都默默无声地捐出50美分。

          再是举证事实错了:”一出事,网上王佳佳法官的判决书马上一篇都找不到,偶尔找到的一两图片都显示这是一个刻薄的法官。“——这说明陈王的怀疑、查证能力一塌糊涂。

          最后是立意错了:”民事法是协调人民内部利益的,如果有的事实不能厘清,一般原则是向弱者倾斜,因为既然没有原则性错误,大家都不能很好举证,适当照顾弱者岂不天经地义?这是从2000多年前的儒家都遵守的社会基本原则,曰仁。“

          ——你是想以儒治国,以德治国(此时想起雷老虎)吗?

          而且孔子也没说过:”如果事实不能厘清,一般原则是向弱者倾斜”。

          再后,逻辑错了:事实没厘清,谁是弱者?穷就是弱者?破头的穷极了,他们是弱者?【原创】另类潜规则——“破头”文化(08年写的)

          该拿1万拿了2万,不管穷富,对方才是受害者,才是(此时此事的)弱者。

        • 家园 其实这种事古今中外发生无数次

          大部分人都忍了,但是碰到比较轴的人就有可能发生匹夫一怒血溅三尺场面,不幸的是王法官碰到了

        • 家园 最近能查到的是2021年的判决,这之后的是看不到
        • 家园 参观两个美国大城市立法机关大楼时,导游明确地说,

          他们的立法思想的一个来源就是孔子关于道德伦理的思想。

        • 家园 对人民群众蒙眼捂嘴的政府你能指望什么初心

          他们怕死人民了烦死人民了

        • 家园 理论没错,操作起来完全不是那回事

          民事法是协调人民内部利益的,如果有的事实不能厘清,一般原则是向弱者倾斜,因为既然没有原则性错误,大家都不能很好举证,适当照顾弱者岂不天经地义?

          实际操作的时候,双方都会认为自己提供的事实确凿,不存在不能厘清的问题。更麻烦的是,有钱有势者,比弱者更容易举证对自己有利事实。

          你说咋办?要不问问 @121gdi ?

          • 家园 这里其实是三方之间的协调,不只有原告被告

            讲茶大堂也好,法院也好,本身也是参与方。不可能有做到绝对的公允。

            法院的考评、法官的时间、学识都会影响断案结果。

            从自己的经验来看,现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这个问题被可以忽略了。设计制度的时候,就默认了会有绝对公平的存在。所以现在的问题,都是不是在讨论原告与被告本身的矛盾,而是与法院的矛盾。

            至于原告与被告谁是弱者?

            从公开的热点看,甚至现在可以更为简单地归纳,法院与谁有矛盾,谁就是弱者。

            • 家园 法院必然是强者

              法院与谁有矛盾,谁就是弱者。

              不然如何保证国家机器的意志?再多说一句,打官司输的那方,大多跟法院有矛盾,请问有谁心甘情愿,服服帖帖的?

              现在的问题是关于矛盾的事实尚未弄清楚,这栋楼挺考验大伙的思辨功力的,我就等公布真相那天,回头看看有多少河友说对说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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