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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史话系列之――苏格兰篇 第七十八章 在法国的玛莉女王,1548-61
起初,幼年的女王―玛莉被要求许配给爱德华六世(Edward VI)。这在苏格兰人民的心中引起了巨大的恐惧,承认这桩婚事既意味着苏格兰将被英格兰所吞并!为了避免这件事情的发生,艾伦伯爵(Earl of Arran)开启了一场关于婚姻的争论――为何玛莉应该嫁给法国王储。为了她的安全,苏格兰人的小女王于1548年8月被送到了法国,她在那里一待就是13年!
在法国的绝大部分时间,玛莉是处于她母亲家族――势力强大的盖斯(Guise family)家族的照顾和保护之下的。在早期童年就已经注定了婚约,玛莉和法国王储之前有着真实的感情。他们于1558年四月在巴黎圣母院(Notre Dame)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1559年法兰西国王亨利二世去世,同年王储作为佛朗西斯二世(Francis II)继承了王位,结果玛莉成了苏格兰和法兰西共同的女王。
仅过了短短的一年,佛朗西斯二世于1560年死去,玛莉悲惨的变成了寡妇。从那之后,她在法国的地位急转直下,于是她决定回到她出生的那片土地去。1561年8月,玛莉返回到了苏格兰。从她离开到她回去这段时间,苏格兰的政治和宗教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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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史话系列之苏格兰篇 第七十九章 皇太后的摄政
在苏格兰女皇玛莉飘洋过海去了法国之后,她的母亲仍然留在了苏格兰。法国军队帮助苏格兰人驱逐了英格兰的驻军,古盟约(Auld Alliance,指苏格兰和法国签定的军事联盟)似乎变的前所未有的牢固。
艾伦伯爵(Earl of Arran)被劝诱将摄政权利移交给皇太后;作为回报他获得了一个法国公爵头衔。当发现皇太后身边尽是法国的谋臣和军队后,苏格兰人很快的意识到他们已经变成了像布列塔尼(Brittany,半岛,法国西北部一地区)和纳瓦拉(Navarre,中世纪时期的位于西班牙东北部和法国西南部的王国)一样的一个法国的附属国!让苏格兰人更为震惊的是他们的小女皇玛莉被说服签署了一条放弃皇位的条款作为婚约的一部分。如果玛莉在无子嗣的情况下去世,那么苏格兰的皇位会自动的落到法国国王和王储的头上,亨利二世公然的违背了当初他给苏格兰统治阶级的承诺!
反法的情绪在由英格兰支持下的宗教改良者的煽动下迅速的蔓延开来。1557年,新教徒们组织了集会并签署了第一个“国家契约”。两年后,他们庄严的宣布废除皇太后的摄政地位,并请求伊丽沙白一世(英格兰女王,现在的英国女王是伊丽沙白二世)将苏格兰纳入她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英格兰的舰队围攻利司(Leith)的时候,皇太后心力交瘁,再加上病入膏肓,于1560年六月死于爱丁堡城堡。她的死使苏格兰和法兰西之间的古盟约彻底结束!
宗教起的作用还是很大的哦
英格兰新教兴起的原因同罗马教皇不承认伊丽莎白的继承权有关系吧, 苏格兰又是为什么呢?
英格兰搞新教从亨利八世就开始了,伊丽沙白不被承认的原因不是主要的,最主要的是他们父女俩想让英格兰彻底摆脱罗马教廷的控制!说白了就是想玩独的!
这里还有篇文章是这么写的(比我写的好多了,呵呵),你看看就明白多了:
英国王室与罗马教廷决裂,已经有近500年历史。1509年都铎王朝(The Tudor)的第一位国王亨利七世去世,儿子亨利八世(Henry VIII)继位。亨利八世统治英国38年(1509-1547),在他做的诸多事情里,有一件对英国后来的发展影响最大,那就是与罗马教廷决裂。这是一个宗教事件,但导致他走出这一步的却是他的婚事。原来,在兄长亚瑟太子去世以后,亨利娶了寡嫂、阿拉贡的凯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为妻。两人十分恩爱,一共生了五个孩子,遗憾的是只有一个女儿玛丽(Mary)存活下来。这桩婚事虽然得到过罗马教皇的特别恩准,但由于一直未能得到男性“接班人”,亨利八世不得不怀疑那样做可能惹恼了上帝,因为《圣经?利未书》说过,“娶已故兄弟的寡妇为妻”是被禁止的。于是他向教皇提出要和凯瑟琳离婚。但是凯瑟琳坚决不同意,教皇克利门特七世(Clement VII)也没答应。其实这也难怪教皇,因为他虽然是上帝的“头号仆人”,但也得食人间烟火,而这时凯瑟琳的侄儿卡洛斯五世(西班牙语Carlos V,)不但是西班牙国王,而且还被德意志选帝侯们(德语叫Kurfürsten)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叫Karl V,卡尔五世);从波兰到巴尔干半岛,欧洲大陆的广大地区,除法兰西以外,几乎全在他的控制之下,是教皇也得罪不起的人物。
由于未能给国王办成离婚的事,在英国教会和政府中曾经权倾一时的红衣主教托马斯?沃西(Cardinal Thomas Wolsey),也被亨利八世撤职,并被逮捕,死在解送往伦敦的路上。取代他的,是沃西原来的一个随员,名字叫托马斯?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约1485-1540)。要注意,别把他与100多年后的军事独裁者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1599-1658)相混淆。他劝亨利八世别再浪费时间与教皇交涉,说最简单的解决办法便是宣布与罗马教廷决裂,自封为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领,并由坎特伯雷大主教来宣布国王与王后的离婚。亨利八世采纳了这个建议,先是规定不再向罗马教廷交纳贡税,接着就任命自己的朋友克朗默(Thomas Cranmer)为坎特伯雷大主教。1533年初,美貌迷人,原来是王后侍女、但早已成为国王情妇的安妮(Anne Boleyn),成了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同年9月,安妮生下一个女孩,即后来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第二年,英国议会通过“Act of Supremacy”(至尊法),规定英格兰教会为国教,国王(这时便是亨利八世)为“the only Supreme Head in earth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英格兰教会唯一的最高首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亨利八世此前曾经因为批驳宗教改革的发难者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而在1521年被教皇利奥十世(Leo X)授予“Defender of the Faith”(忠诚卫士)的荣誉称号。然而,这位“忠诚卫士”既不忠诚于罗马教廷,也不忠诚于新教;由于宗教原因被他惩罚甚至被处死的,既有罗马天主教徒(包括《乌托邦》的作者莫尔),也有新教徒。留下来的一份记录告诉我们,有一次,甚至有三名天主教徒和三名新教徒被用同一辆囚车送往刑场。亨利八世所具有的,大概是“另一种忠诚”。他忠诚的,其实只是他自己:不再交给教皇的贡税并没有被免除,而是改交给国王;教堂和修道院的财产被大量没收,变成了国王的财产,或者被他赐给了自己的宠臣。亨利八世的第二任妻子安妮后来又生过一个男孩,但不幸是死婴。这使国王大不高兴,下令逮捕了她,并以通奸罪判处死刑,于1536年5月在伦敦塔里砍掉了她的头。由于不再需要罗马教皇批准,结婚离婚对亨利八世来说成了轻而易举的事。第三任妻子珍妮(Jane Seymour)生了他唯一的儿子爱德华,但孩子出生才几天,这位有幸的母亲就不幸去世了。此后国王又娶过三个妻子,但都没有生育。亨利八世的多次离婚、结婚,还有对他第二、五两位妻子‘不贞’的判决,全都是由坎特伯雷大主教克朗默主持的。看来,他选择这位朋友做英格兰教会的最高神职人员,确实是选对了。后来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虽然并不都像克朗默那样是国王恭顺的仆人,但无不承认国王是英格兰教会唯一最高首领,他们绝不可能像焦先生文章所说的那样“代表”罗马教皇。
亨利八世1547年去世,爱德华六世(Edward VI)继位,年仅10岁,但六年后便死去。他在位的六年是英国宗教改革深化的六年:教堂里所有的绘画和十字架都被清除;宗教仪式上不再使用蜡烛(tapers)、圣水(holywater)和香火(incense);圣母崇拜(veneration of the Virgin)和圣徒纪念日活动都被禁止;炼狱信仰(belief in purgatory)受到谴责;圣餐(sacrament)面包和葡萄酒里基督的存在被否定;不准神职人员结婚的禁令也被取消。另外还有一项对英语地位有重大影响的改革,那就是规定在原来一直使用拉丁语的宗教仪式上,改用民众所说的语言,即英语。也从这时起,宗教仪式上开始使用坎特伯雷大主教克朗默主持编写的(实际上很大部分是翻译)《English Book of Common Prayer》(公祷书)。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被英国圣公会一直沿用到今天。1552年又发布《Forty-two Articles of Religion》(信仰42条,后来减少到39条),它和《圣经》、《公祷书》一起,至今仍被英国国教会当作三大‘经典’。
爱德华六世去世以后,王位先后由玛丽一世(Mary I)、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詹姆斯一世(James I of England)、查理一世(Charles I)和查理二世(Charles II)继承。这当中,玛丽一世是天主教徒中的“极端强硬派”,有“Bloody Mary”(血腥玛丽)之称。她一上台就对新教徒“反攻倒算”,被她处死的至少有300人,许多新教徒是烧死在火刑柱上的。被处死的人里有曾经不可一世的克朗默,现在轮到这位大主教自己被视为‘异端’了,他审判别人时的威风,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为求活命,他写了一份又一份‘悔过书’,最后眼见得不到宽恕,难逃一死,才又强打精神“翻供”,表示要做新教的殉道者。另外还有几百人被迫流亡欧洲大陆。伊丽莎白一世自己,是一桩教皇不承认的婚姻的产物,所以她不可能不是新教徒;尽管被说成是一个“温和的新教徒”,但在她统治下仍然有不少人因信仰原因被处死,其中包括前来投靠她、但有可能对她构成威胁的苏格兰女王玛丽。另外一些人被关进伦敦塔,还有一些人被迫流亡国外。她还两次派兵到欧洲大陆,支援那里新教徒反对罗马天主教的斗争。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都是新教徒,但都力图在英格兰恢复罗马天主教的地位,结果一个被议会砍了头,一个被议会赶下台。已经嫁到荷兰的查理二世的女儿、新教徒玛丽(继位后称玛丽二世,Mary II,1662-1694)被请回来做国王,这就是英国人引为骄傲的“Glorious Revolution”(光荣革命)。玛丽在接受英国王位的同时,自然也得接受议会提出的各种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便是1689年12月16日通过的“Bill of Right”(权利法案)。这个法案在政治上解决了国王与议会的关系问题,实现了君主立宪(constitutional monarchy);在宗教上则解决了长期困扰英国的新教与罗马天主教的争端,规定凡信仰罗马天主教,或与天主教徒结婚的人,都不得继承王位。这样,詹姆斯二世便成了做英国国王的最后一个罗马天主教徒。
一个美丽,浪漫,拥有一个富于魅力的女性的一切素质,但就是不懂得政治为何物,回苏格兰以后两次婚姻都是激情而不是理智的产物;
另一个聪明,理智,拥有一个女王所有应该有的雄才大略,为了国家终身未嫁,把自己“嫁给英格兰”。
两人在通信中都是姐妹相称,却又互相嫉妒,而且政治上也是死对头。
奇特的是继承伊丽莎白一世王位的却是苏格兰女王玛丽唯一的儿子,当时的苏格兰国王,后来的詹姆斯一世, 这一事实使得苏格兰和英格兰统一为一个国家。
我不明白的是,伊丽莎白一世和苏格兰女王玛丽是表姐妹,好像她们有同一个祖母,英格兰的王室和苏格兰的王室什么时候是亲戚了, 记忆中看“勇敢的心”,那个时候好像还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