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土地证传奇(一) -- 月色溶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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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是不需要把两证放在抵押权人那里的,(通常是银行),应该在证上记载,同时发放他项权证给抵押权人,目前很多银行扣留两证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并非不尊重政委,政委对这些小事好像不熟悉,70年或xx年的使用权是对出让土地而言的,划拨的土地不在其列,到底怎么处理好像没说法.国企过去实际是在无偿使用土地.
虽然土改曾经分过田地,但是合作社一搞把老百姓手中的土地通通骗走,现在全国的土地都属于国家,GCD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主了~
我怎么总觉得,这种私房的权利好像比商品房要大啊?
复 国内还都有证呢
可它不写使用期,我就觉得它是无期徒刑的.比一般商品房牛多了的...要买要卖是随我们便的,因为证上明明写着有继承、买卖、变更等事项,要经过“申请批准备案”啊好像,不过既然能申请批准备案,那不就是说允许继承、买卖、变更等等吗?
可是俺们明明没有使用期嘛,这就永远不会到期...
而且各级地方政府正是打着这个旗号在四处抢地啊~
连张纸都没有,也太可怜了。
西方国家不要交土地税?纯私人的为什么要交税?
如果是作为遗产是可以传给子孙后代的~中国的行吗?想盖房子哪怕是个猪圈都是不可能的~
就是这种私房的买卖、变更政府还是要管一管滴,可以说属于有限产权。由于土地性质不明确,一般谨慎的银行是否接受这种抵押物也有可能会暗自乱嘀咕滴,商品房的房地产权则按现在法律规定,简单干净得多,没那些个麻烦。不过,MM既然有此家产,可以坐等拆迁,还是有当钉子户的潜能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