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土地证传奇(一) -- 月色溶溶
像我家这种私房,我倒觉得政府并没有管得更多呢。。。
这老房子砖木结构、冬暖夏凉,虽然七十年过去了,也不见破败,住起来还是十分舒服的,所以啊,卖是一定不会的,拆迁,也是并不十分盼望的。。。
到期再续,交使用费与交土地税只是名义不同。
另外,许多国家遗产税很高,据说在英国来个三四回就等于全交国家了,国内现在还没有遗产税。
到时候政府什么时候想收回去就收回去,最多意思意思而已。而在国外,土地是私人财产,是不能随便剥夺的。如果土地的主人就是不干,再堂皇的政府工程都要修改!国内就不要想了
只知道六、七十年代日本建军事基地,当地业主和民众用了许多方法反对也没用。
国内的房子哪里买得起呀。
也就没有国家征用这一说了。
也需要这个审那个批的,只不过手续比国内简单,但是审批周期可不一定比国内短,也不是什么都能批的。
继承的时候,还有遗产税呢,那个玩意也不是小数字。
其实使用权最重要,所有权么,就这么回事吧。
国内的做法已经比较变通了,在不允许有私有财产的情况下(物权法通过之前),要进行房产买卖,就导致了现在的方法。
但是私人的土地,国家征用,特别是以立法的形式进行征用,私人是必须把土地转让的。这个没有什么地方有例外。
情况大约是这样的。
1946-52年,我党在农村进行的土地改革,是把“剥削阶级”的土地、房屋分给劳动人民,是私人所有。当时的政策是保护私有制。
城镇也是一样,保护私有制。前政府的敌产和地方“恶霸”的房产没收为国有,可供无房者租用。其他城镇居民只要有老(民国)的房地契,就可以去新政府登记,新政府给发一个房产证。时间大约在50-52年。
52年-56年,我党在城乡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也就是说,改造完成,那么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上的一草一木都是“国家”的了,啥都不是私人的。最明显的就是农村土地收归人民公社,不再是私人所有了。也就是说,土改时的土地证失效,在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过程中,土地证换成了社员证。
房屋情况比较麻烦。无论城乡,我政府似乎都没有明确的法令说房产也收归国有。所以城乡居民在52年前获得的房产证,如今仍然有效。所以50-52年被政府认证的房产,仍然是私产。这些年北京的私房主就是拿着这样的房产证,要收回57年以后尤其是那十年间,被人占去的房产。
所以如果你家有50-52年前从我新政府领到的房产证,遇到拆迁,应该会腰杆子比较硬。重庆的那户人家兴许是这样的情况。
我住的这里,对房子的改动也是要得到批准的。如前几个月我们这暴雨,弄坏了篱笆,要换个新的,就得先申请,然后才能动工的,不是想做就能做的。
第一,天朝的土地没有私有的。从法理上来说,土地是生产资料;而我天朝是个社会主义国家,天朝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参见天朝《宪法》第一章,第六条)这是个根本原则问题。如果这个规定被改动了,那就是江山变色的大问题了。
第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其实是有两种形式,一个是城镇土地是国有(“即全民所有制”引自天朝《宪法》同章同条),另一个是农村集体土地是由农民集体所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引自天朝《宪法》同章同条)。前一个所有权的确立是在1982年的宪法里面完成的。宪法里面一句话,所有城镇土地就收归国有了,不管您家里是否还存有以前的老地契,都宣布无效了。从这个角度说,文化大革命的效果无异于改朝换代。后一个所有权的确立,到是农民土地私有的延续。只不过是经历了土改分地,到自愿拿地入股组建农业合作社,到后来合作社演变到生产队,生产队(大队)变成乡,就是现在的格局了。所以80年代的农村改革,从农村生产结构的组织上不是简单走回头路,承包单干的时候,分了牲口,分了农具,可是土地所有权没有再分回去,而是走了承包经营的路线。这也是当年的农村改革可以推行的一个条件--保证共产党的领导,保证江山不能变色。
扯的有点远了。回来说说月色关心的问题:1,只要江山不变色,您就不要指望能拥有土地所有权。2,70年的土地使用权也没啥了不起的,到期再续就是了。3,老房子现在没有70年的问题。4,老房子现在没有70年的问题是因为还没有被开发商看上,没有经过被政府征用再出让的过程。 但是关于老房子,朋友们的理解太过乐观了。因为地已经绝对不是您的了(您的那个证封皮上都写清了,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旦遇到拆迁,就连房带地一锅端了,而且土地部分政府收回不用付给你补偿。房子是你的家的,可以按照每平方米的造价折算补偿给你(大概每平米几百块吧。啥?不服?你家房子又不是金子做的,你还打算要多少?。。。。。。听上去要哭吧)4,先别哭,因为拆迁的时候除了“补偿”之外还有另外一件事叫“安置”。政府拆了你的房子,总不能让你住到街上去吧,那样就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所以除了补偿给你原来那些木头板子,碎砖头钱之外,还要再另外寻觅一处房子给你居住。以前在拆迁的时候,补偿和安置是分别进行的。补偿款一般是小头(砖头,木头板子能值多少钱?),安置费用可是大头,翻开老的拆迁条例里面的安置规定,有安置的人均面积标准啦、家里有小孩的多大需要分室安置(就是能不能多要一居室)、当兵,上学在外的孩子如何安置了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详细规定。家里有经过当年拆迁的可能还能记得,一得到拆迁的消息,派出所是最忙的,大量的七姑八姨,投亲靠友的就全来落户了,就图的的是安置的时候按照人口能多分些安置房。不过这些都是老皇历了,自天朝施行房改以来,拆迁安置的规矩也开始变了,现在的章程是叫个货币化了。等到将来再有开发公司来拆月色的房子的时候,你大可跟开发公司讨价还价。不过你可得知道,那个行为叫做“就拆迁补偿款和开发公司进行交涉”,地有没有契,房有没有本,是不是违章建筑,都只是讨价还价的条件而已,做不做钉子户,要看你对补偿款满意不满意了。
捡了几个自以为重要问题回答,您还满意吗?
我在土地部门干了好几年,填了上万本证书
关于这个证书的问题么
其实我悄悄说一句,拆起房子来没多大用处的,
关键是你够牛,敢顶,有坚持的决心!
没土地证,没房产证,一样陪的不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