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愚杀——关注“丈夫拒签手术书致一尸两命” -- 故园湾里
从昨天晚上开始,我开始关注此事并跟进其发展。现在种种怀疑都有,从“剖腹产要5000元”(无钱说)到“坚称妻子怀孕只有8个月(事实是41周,即将足月)”(绿帽说)“我们还要生二胎”(超生说)“和尚说我第一个孩子是儿子,会和妻子一样被人害死”(迷信说)不一而足,虽然这种种的理由都无法开脱他的不作为拖死了本来有60%~70%可能性可以活下来的妻儿。另一方面,对于产妇到达医院时的状况也有不同说法,副院长就说产妇自己也同样表达过不动手术的意愿,而这个说法除此之外未见其他人描述——这个其他人包括肖某本人,以及恰好在这个医院保胎的记者吕小姐。关于产妇的病情何以拖得这么糟糕,我看到各种说法里有一种是之前十几天他们夫妇俩被收容,但这一点又和别的报道里他们在北京某小饭店打工、夫妻分别住在男女集体宿舍一事相矛盾。另外一种说法是之前他们就在私人诊所看了十来天一直没有好,如果是这样的话也许就真的只是因为穷了——但再穷,医院都免费了,总能救人了吧,为什么还是拒绝呢?
我本来是怀着非常愤怒的心情关注事件进程的,如果是产妇本人也拒绝动手术,那就真的只能说是自作孽不可活了。但如果不是——如果是肖某单方面以种种原因借刀杀人——则肖某就是不折不扣一个人渣,连动物都比他高贵,怎么处以极刑都不过分。标题用的愚杀,其实也可能是谋财害命(往小里说是吝啬误杀,最极端的可能就是冲着医疗事故赔偿金来的),只不过我实在不能接受两条如花性命就为了这些钱烟消云散的卑鄙可能。
既然在关注此事件,不可避免也会涉及医疗制度及医患关系。新浪的评论里颇有一些人仍然在抱怨医院见死不救或者签字制度僵化的,我觉得这很可笑。记者报道和院长自述里都没有矛盾的一点是,当时医院已经做好了一切的手术准备,万事俱备只欠一张知情决定书的签字,并且已经同意免除发生的费用,这样的情况下医院还有什么没有做,以证明他们见死不救?至于签字制度僵化,正义网的访谈里关于这个问题辨析得很清楚了,这是防止医疗手段被滥用的一个重要保障。医患关系对此事的影响,只有在此事的确是“愚杀”的前提下才有被讨论的必要。
现在国内大论坛有个很不好的倾向,不管出了什么事先把相关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臭骂一顿。这次事件里的医院就是典型,新浪专题里一堆道貌岸然的所谓分析评论正是如此腔调,仿佛不批评政府机关医教机构就不足以显示他们的英明睿智伟光正似的。说到底,中国人多,人才更多,半瓶醋晃荡却以为自己怀才不遇的就更是多如过江之鲫了。不批评,怎么显得出他们的远见卓识呢?虽然他们的批评有很多最终被证明了不过是初级阶段的低级错误,然而最让我无法理解的是,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提出这种纯出于意气而失于考量的问题乃民主权利,而有人反对就是不民主的表现。关于这种似是而非的逻辑,我一直深感困扰啊~~我一直以为所谓民主,所谓百家争鸣,都是站在掌握了足够事实并经过缜密思考的基础上进行的思想的交锋,却原来这年头民主已经异化沦落到“凡是xx说的我们都要反对”的小孩斗气的地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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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真没法说....
我非常怀疑,天天在天涯大发高论的这些人,平时在生活中都是什么样,他们的那些言论真的是他们的真心话吗?
还在这件事里的这个男人,我们单位好多人都讨论过,怎么也没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除非,他本来就没把那女孩的命放在心上,而且就是趁此机会想讹医院一把的!!(现在已经在讹了,而且据说有律师愿意给他代理!!!)
这男的杀人之责是逃不了的。注明,杀人有很多手段,不一定都要亲自动手。
还愚杀?鸟,就一疯子。
我猜就是穷怕了,不敢上医院啊!而且从报道看,也没有很多见识,大概一心以为医院要骗他钱吧。
妻子怀孕以后从没有上过医院啊,毕竟。
怀疑这个农民“诈骗医疗事故赔偿金”?我觉得太过分了。
当然,也可以说我只是有一个和您的帖子相关的一些看法想要表达,而您的帖子不幸被我靠上了……
肖某的两个特质——穷,进城务工人员,屡屡被用来发挥,似乎他穷,他是进城务工人员,所以他这样的愚行是有其必然原因的。然而,我想认真地追问一下,这两点和本事件的关系大吗?
首先说穷,他因为穷在私人诊所耽搁十来天,这可以理解。但是在事件发生的紧要关头,医院方面已经主动同意减掉他的费用,而病友吕小姐她们也愿意捐款帮助,这时候,在这个紧急情况下所需要用的钱——也就是,手术费用及后续相关护理修养的部分费用还是一个问题吗?这个时候他仍然拒绝动手术,我看不到还和钱这一问题有任何联系。也许有人会说,他担心医院只是骗他,而病友也未见得会如实践行,所以还是担心钱的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只能说,他对他人不信任是他自身性格的问题,和穷一字无关。不穷的人如果有同样的性格也会防亲防友防邻里,比如最著名的一个是曹操。曹操总不穷了吧,人家还好梦中杀人呢。这种人穷了不相信别人会给他钱救他老婆孩子,有钱有权了就怀疑人家不是真心帮他盖被子,这要说别人对他们这样自私多疑的性格有什么影响,实在有点一相情愿。
其次说进城务工人员这个身份。他是进城务工人员没错,事实上这个身份的人在生活中也经常遭人歧视也没错,但是,进城务工人员的身份并不等于他们就没有传统伦理,就没有人生观价值观,就不知道怀着大肚子的老婆比平时要多当心,不知道老婆生娃是一脚鬼门关里一脚关外。秋菊打官司告村干部,可她要生孩子了难产,被告的村干部还不是带人连夜跑多少里山路送医院?天大地大,怀孕的雌性最大,猎人打猎都知道不打怀胎的雌兽。这是人类作为高等生物对生命最初始的敬畏。如果他单纯把李丽芸当生育机器叫出动手术吧尽量要保住孩子,整件事情就是另外一个批判点。问题是,他连这一点都没能做到。连老婆加孩子,都没钱重要,这要说和他进城务工人员的身份有什么关联,信不信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要提出抗议和他划清界线啊?
现在肖某拿来当挡箭牌并反泼污水的,就是李丽芸是单纯的感冒,他们不是来生孩子的。而且他不信任这家医院的医生们。那么好,我们知道,他们一开始是在一家私人诊所看了十来天工夫的,应该说这个出于他们自己的选择的诊所能够得到他们最基本的信任了吧?李丽芸转院呢,恰好就是这个私人诊所也觉得病情棘手,诊所老板亲自开车送他们转院。即使以最黑暗的心理推测(当然有可能我不够黑暗),私人诊所都不可能有钱不赚有病不看,送上门来的病人亲自给送到大医院去,这一事实已经足够证明病情的严重性了。然后在医院里,李丽芸根据吕小姐的描述,一开始腿还在抽搐。到最后病入膏肓腿才渐渐不动了的。谁见过,或者听说过,感冒感到手足抽搐意识全无的?这么违反常理违反常人认知的情况,难道还不足以说明病情已经脱离了普通的感冒,还不足以让除他之外的正常人认识到李丽芸的身体情况出现了极坏的变化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坚持用对待普通感冒的方法用药治疗,只有三种情况:精神有问题,智力有问题,或者别有图谋。不幸的是,前两者目前看来都不是正解。
我觉得、正常情况下,在面临一尸两命妻儿皆亡的危险境地的时候正常的男人第一反应都是救人,而不是钱吧?毕竟生孩子不是生癌症,它是一个短暂的经过而非长期的历程,只要抢救回来、哪怕只是母子二人中的任何一个,未来所需要投入的成本是会逐渐向正常生育靠拢的,而不是将来还有很大可能重复这一过程最后病情加重直至死亡——换句话说人财两空——的残酷境地。我所知道的因为穷而放弃治疗的,大多都是需要以药吊命,需要成本持续付出直到生命终止;然而就此事来看,最用钱的情况充其量也就是孩子生下来进暖箱,母亲重症肺炎持续抢救。然而孩子不可能呆一辈子暖箱,母亲的肺炎也只存在治愈或者身亡两种可能——没听说肺炎之后会转化成矽肺这样治也没法治的慢性致死病。成本再高也不是需要一辈子投入的。如果要说例外,也只有孩子生下来有先天不足;但如果肖某能预见到母腹缺氧可能(?)导致孩子先天不足,这整件事情就可以直接定论为故意杀人了。他的医学知识已经能够预见到这一点的话,同情派还能给他找什么遮羞布来呢?但是,他完全可能无法预见孩子可能缺氧而先天不足,但完全不可能没有预见到生孩子这个过程是一次性而非持续性成本投入。从古到今没任何一个女人生孩子生成持久战的吧?对于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偿还(不按照他多疑的性格,这钱甚至不用偿还)的一次性成本投入,他还是拒绝。这已经是赤裸裸的把钱看得比命、还是两条人命重要了。
话说到这个地步,怀疑他升官发财死老婆里想要染指两样,我觉得的确实很顺理成章的事。
我倒觉得此人不愚昧呢,我觉得此人很可能是非常的聪明。很怀疑他是不是故意的。
他和孕妇还没有结婚。
他们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们看不到或者不愿承认自己身上的缺点,所以一味地在外部寻找原因。越是把责任推给别人,从而不愿意、或者看不到自己的问题,当然也就只能在失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是一个无限循环。也就叫做他们本身是中国人,所以只能在政府啦机构啦这种假想敌上发发怒气,要是他们是欧美人,他们发泄地对象除了他们的政府和机构,还有咱们的政府和机构了。总之,中国的政府及机构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万恶之源的一个筐,什么问题都可以装啊。
这件事里可能有一个渎职者,就是被医院叫来的民警,拿着他们两人的身分证去查,得出他们的确是合法夫妻的结论,从而违背了医院“肖某和李丽芸没有夫妻关系,在场也可以当路人甲处理,没家属就可以直接动手抢救”的美好愿望。现在我们知道,1、肖某自称没有和李丽芸拿过结婚证;2、李丽芸先离家出走再碰到的肖某,没机会回家拿户口本办结婚证书。那么,很有可能他们从法律意义上不过是同居,肖无法作为李的法定亲属,医院也就可以不取得他认可给李动手术。如果北京的民警真的弄错了这个平时看来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恐怕真的会构成渎职。
People can be Stupid, People can be Cruel
But if Both...
You are not People, You are a Ogre
我可以相信他愚昧,不相信老婆会死,坚持最初的头几个小时,或者种种的原因让他不信任任何人,而且抱了最后的一线希望。可老婆最后已经不动了,没有了意识他还不知道确实是不行了?这个也确实说不过去了,而且他知道病了看医生,私人医生不行就到大医院,他对医生的基本的信任还是有的,可为什么他到最后又不相信医生的诊断?坚持不开刀,我看了报道,好像他是听人说要5000块钱什么的,这个医院已经说了减免了,他怎么会不懂?俗话说,病急乱投医,老婆已经要死了,什么人会先考虑到钱?正常人在那个时候别说是签字,就是医生拿包毒药来让他吃,告诉他是毒药但是能治病,一般人犹豫的怕也不多,什么时候了呀,你不信医生的信谁的?
他看来也不像个愚昧的一塌糊涂的人,对记者,对警察的都应对自如,而且在外务工多年,那里会一点常识都不懂?
他老婆的父母应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从他们的夫妻关系查起。这个毕竟是一条人命呀!有哪位国内的朋友能联系到他老婆的父母的,应该告诉他们,报案!好像那个女的父母已经到了北京,相关的单位应该有他们的地址,应该不难联系到。 这厮怕是有问题!强烈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至于批评医生没有签字就不做手术,那是彻头彻尾的傻瓜的说法,如果对医生这一点都不作限制,那岂不是让医生合法的杀人,医生看那个病人不顺眼了就给来一刀,在这个问题上指责医生简直是不知所谓。
从当年的孙志刚案件我就是这个态度。
附:最讨厌那个南方什么(都市?)报,整个就一个扇阴风点鬼火,比天涯强不到哪去。
看了相关连接,居然有好几个“专家”都呼吁要把“不签字不手术”的规定给废了,说这是医院“霸王条款”!
K!真地想骂人了,等哪天那帮“专家”走街上被人直接拉医院里给开了,就说医生看出来他有病,还特“紧急”。看着帮假货们还咋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