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许霆案,如何在滞后法律的包夹下突出重围?! -- 天火
如果你觉的那个高法的头头是错的
错在哪里?
法律是一辈子的事情
你自己和自己谈法律..没问题..怎么对错都行
你问我受过几年训练,我老老实实回答而已,并没有其他意思
你的每个判决都涉及到别人
人命比天大..就看你这么个态度
一点也不慎重...你差的太远
你觉得我的态度有什么问题敬请指出,而且不慎重之说何来?请指教。
许的问题在于取了自己不拥有所有权的金钱。而且声明一点,许用于取钱的卡不是信用卡。
是不是盗窃,是行为的性质问题。
判多少年,是量刑的问题。
实话说,我也认为许判的过重,存在罪刑不相适应的问题,就是说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判无期的程度,但是对许的同情心不应影响对行为的定性。
1.我不认为高法的头头的发言的内容有错误,我也支持这一观点。
2.如果说有错的话,我认为高法的头头在终审判决之前,公开发表对案件判决的意见不妥。因为这一公开发表的意见有可能会影响最终判决的结果,也违反了法官的道德准则。
对
抠细节就好
1.他是按程序取款的
2.他按1000块...
问问他这个按1000块有什么错...违犯了那条法律
3.ATM给他钱....他就犯法
拜托...你10年法律
我没学过..我不懂法律
这件事不是我的事情...
但是..判无期...如果讲判决的人是合法的..那就是该法律有问题啦
讲真话...我不愿意和你这样的专家辩论
对不起...
我不得不和你辩论的原因是...有人因为这件事被判啦无期
那咱就不说什么啦
我不知道你的身份是什么..
但我想...你该会有自己的磨难
呵呵
如果是你判人家无期...
我的话可能会说白的
我知道你的意思
刑法上有个说法:叫实质大过形势
这个案子的关键是:机器吐钱后..许的做法..该怎么认识
按程序取款是没错,但是取得不是自己的钱
问问他这个按1000块有什么错...违犯了那条法律
第一次按没有错,之后的170次就有错了,明知机器故障,利用该故障,取不属于自己的钱。说实话,许霆的这个案子太典型了简直是教科书式的,如果许后来没有把朋友叫来,也没有取100多次的话,许坚持主张不知道机器故障也许还会有人信。
ATM不是人,不存在给的问题,使他自己取的。
拜托...你10年法律
我没学过..我不懂法律
这件事不是我的事情...也不是违法
但是..判无期...
你这句话是针对我说高法的头头在终审判决之前对案件进行评论一事不妥的那句话说得吗?如果是的话,关于这个问题我想再开一贴,给我些时间。
我没说自己是专家哦。
我不得不和你辩论的原因是...有人因为这件事被判啦无期
我可没觉得适合你辩论,因为辩论辨的是输赢,在这件事上争输赢有什么意思。讨论吧。
机器第一次吐钱后,拿着钱就走的话,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其后多次取钱,我认为属于盗窃行为。
1.欢迎你再发个帖子
2.我前面的几个帖子有点冲..
讲实在话..是被气的...呵呵
我也会慢慢的把内容调理的妥当
3.专家是一个方面
美国的把普通人引进来..的陪审员制度..有他的考虑的
4.我们国家..大概也有陪审员制度..但好像..
态度问题见仁见智,让别人评价好了。
但我想...你该会有自己的磨难
呵呵
如果是你判人家无期...
我的话可能会说白的
如果是我判的话,如果我是基层法院法官,我不会判无期,我会按照盗窃罪而不是盗窃金融机构罪来判。但是肯定通不过审委会。
这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几五普法可以普及法律知识,树立不了法律传统。法律成为人治的工具,而不是真正的法治,许案的争议是为建立这种传统作出贡献的,让我们有信心,会进步的,市场经济需要真正的法治。不相信最高院会搞出什么要蛾子来,姜兴长不应该对在审的个案发表意见,不知道他是否分管刑庭,如果不是,动机值得考虑。
我的看法是,到目前为止,这位高法副院长的观点还只能代表他自己,但是,能做到高法的副院长,不会不懂行里的规矩,如果是一点谱都没有的情况下,又怎么敢在这么敏感的情况下公开作如此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