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许霆案,如何在滞后法律的包夹下突出重围?! -- 天火
争论很正常
要正常的争论
谁都会...
我觉的讲事实讲道理..最好
错啦..检讨..并不掉脸
我是要找出来..这个取钱的到底错在哪里
罚其当罚
呵呵
法律?
难道?
争论很正常的,谁都有出错的时候。
我觉得定个盗窃罪其实很简单:
因为许有盗窃的动机,并且实施了,而且结果符合盗窃定义。
至于量刑这个就不好说了,但是我支持量刑过重。
我觉得许的律师应该从以下2点据理力争:
1,那点钱在现在算不上数额巨大,而且可以应用那些贪官的贪污数额。
2,atm算不算金融机构,这个就不好说。
机器少算许的钱就是...
机器多给许..就是
天下有这个道理..
你也..
呵呵谢谢啦
许有主观的占有他人钱财的动机
结果是许占有了不属于他的钱
至于行为是否合法并不重要,因为许的行为并没有构成重大社会危害,所以许的行为在这个案子中可以忽略。
那是机器多给的
许用什么非法手段啦吗?
而且..要把法律的盗窃定义拿出来
我怎么也觉的这个盗窃安在按合法程序取钱的人头上不妥当
这个合法也是你认可的
1,人都可能犯错
2,就算有动机,但是没有行动和结果也不构成犯罪
因为那时许没有动机,一切只能算事故。
法律知识对以前的总结,并不能预测未来,数额巨大这条是对以前的情况,现在时代变了,那笔钱在当代构不成数额巨大。
所以才有量刑过重一说。
按照程序取款就不正常?
讲实在话,,要争论就要
1.要把具体的法律条文拿出来..
一点点的对照..有不符合的就指出来
2.把事实也列出来..
一点点的扣..看看到底哪里违法?
罚其当罚..让人信服
讲他不当得利我没法子驳你..但是盗窃..呵呵
3.ATM的角色扮演要一致..别一会儿是机器..一会儿是金融机构
然后再根据广东高院关于盗窃罪的起点规定,这个数字我可能不准,江苏高院是1000,故此。
其实分歧是不是盗窃,这个已经说过了,没法说服老兄,水平不够,请谅解。
量刑过重和法律的实效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