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我认为许霆案是不当得利 -- 冷眼
遗忘物是遗忘人丢失但知其所在的财物,大多处于遗忘人支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所有权或占有权仍属于遗忘人,亦视为“他人的财物”,遗失物是失主丢失而又不知其所在的财物。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一般不构成犯罪,无主物是被所有人抛弃的财物、无人继承的遗产等。
法律条文有其相关解释,干预盗窃罪的几个条件,许有哪条是不符合的???
你就别在这里胡乱猜测法律了。
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对法律的胡言乱语
其他不变,如果把ATM换成银行职员,那还是不是盗窃罪?
(谜之声:应该不会有这么白目的职员吧)
其他不变,如果把次数变成1,一次提款17万,那还是不是盗窃罪?
其他不变,如果把银行换成赌场,那还会不会有无期徒刑的起诉?
(谜之声:大陆还没允许赌博合法啦)
ATM多付钱和私人家里防盗门不关好给盗窃犯提供便利2者是否相同?
私人家里被盗17万,公诉机关会对盗窃犯作无期起诉吗?
如果是换一种罪名(侵占罪?),如果是1-2年徒刑,如果银行要求追回钱款,许某不执行,公诉机关再用某罪名起诉等等
这件事估计就没人在意了
别瞎类比,有本事对比刑法的说明你去掰倒刑法吧,我已经另开贴逐条写出来。
现在唯一能争的就2点:
1,atm是否算金融机构
2,数额在当代是否算数额巨大
别的都是你们这些没看过法律条款人士的瞎掰。
(谜之声:应该不会有这么白目的职员吧)
许的行为在于利用机器故障多次取出不属于自己的金钱,ATM换成银行职员的话,这样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
如果许只取了一次,出来17万的话,不属于盗窃行为,他完全可以拿着钱回家。当然如果银行后来找他要的时候他不还的话,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
(谜之声:大陆还没允许赌博合法啦)
这个问题实在太强大,没明白什么意思。
私人家里被盗17万,公诉机关会对盗窃犯作无期起诉吗?
私人被盗17万不至于无期,因为不是金融机构。
还有就是,你跑题了
这里哪有人需要专业意见。
河里的发帖验证了中国绝大部分民众从根本上就排斥法治
其他不变,如果把ATM换成银行职员,那还是不是盗窃罪?--这是诈骗罪,符合诈骗罪中关于“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之界定;
其他不变,如果把次数变成1,一次提款17万,那还是不是盗窃罪?--无罪,不当得利。许霆同样如此,可惜许霆的次数是170次;
其他不变,如果把银行换成赌场,那还会不会有无期徒刑的起诉?--请论证银行=赌场先;
ATM多付钱和私人家里防盗门不关好给盗窃犯提供便利2者是否相同?--相同,都是由于疏漏和故障,导致留下可乘之机,为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
私人家里被盗17万,公诉机关会对盗窃犯作无期起诉吗?--一般不会,但银行是金融机构,承担公共职能,法律予以特殊保护;
如果是换一种罪名(侵占罪?),如果是1-2年徒刑,如果银行要求追回钱款,许某不执行,公诉机关再用某罪名起诉等等--这话太外行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没听说过同一件事情,用不同的罪名判两遍的
从技术的角度讲,用自己的卡,在监视器下,发现atm的漏洞,多次取款,事后还不承认。天下竟有这样的笨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