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某些加拿大人,老牛实在忍不住要骂娘了 -- 牛铃
以下无关国家大事
话说多伦多东边有个小城市叫奥沙瓦(Oshawa)。该市的R.S.McLaughlin C.V.I高中组织43名学生到大陆、香港八天游。本来这在本地也是很正常的事,小牛学校组织过去波士顿五天,$1000,去意大利七天,$3000。孩子开开眼界,学校收一点赞助费。
学生从香港回家的时候,一名15岁的女学生在香港机场免税店里偷了一副价值$300的太阳镜(不清楚是加币还是港币),被保安从监视录像中发现。该女孩被命留在宾馆等候出庭。老师和他的太太陪同她留在宾馆,并陪她出庭。最后女生被判罚$140后遣返回加。
孩子母亲说,她女儿是个好孩子,从来没惹过什么麻烦。这个讲法我没什么异议,自家孩子怎么看都是好孩子,而且我以为这孩子一时脑子短路,贪小,也不是什么原则大错。
让老牛勃然大怒的是孩子父亲的讲话:
你家丫头偷东西让警察抓了,这和“错误的国家”有GP关系? 难道她在多伦多皮尔逊机场商店里偷东西被抓了,可以不用上法庭?难道她在美国洛杉矶机场商店里偷东西被抓了,可以不用上法庭?白灵偷了16块钱的杂志和电池还上法庭呢,和这孩子300块的眼镜比,白灵还真怨得很
不然他女儿以后就可以做独手大盗了。如果伊斯兰国家执行他们的法律如同新加坡一样……。
白人们作威作福惯了,难免有时顺风旗扯得太足,老兄别太动气
这个爹比较傻是真,说话前应该咨询一下青少年心理学家。
不过加拿大报纸更傻,居然会报道这个消息。
香港法官看来懂这个问题,所以不以犯罪起诉,罚钱了事。说老实话,罚钱也过了一点,应予以口头训诫,念其在香港地面初次行为不检。
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儿,阿Q哪个国家都有啊。
“Education is not just for kids”
哈
“不告而取……加拿大人的事情,能叫偷么……”
应该是鞭刑之类的。三百块钱可能是20-50鞭吧。
“bone-headed play”指的是他女儿做了件蠢事,这点大概没有争议。
以我的理解,“bone-headed play in the wrong country”意思是他女儿在一个执法严格的国家被抓住了,所以必须为这件事出庭并被罚款。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她父亲的原话是Ontario teen sent home after arrest in China
看来她父亲真的认为如果他女儿在加拿大偷东西被抓就不会有什么后果。她父亲和他母亲一样,在为她的行为开脱。
她父亲又说了
似乎没有对中国不满的意思,只是觉得他女儿倒霉。
其实这个父亲的话在网上已经被反驳了,如:
Oshawa student arrested in China for stealing sunglasses.What do you think of her father's comments?
生活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好人终究比坏多。
我觉得罚款罚得太少了。偷了价值300的东西只罚140,分明是鼓励大家偷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