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何谓“救赎”?——《肖申克的救赎》门外谈 -- 唐一介
四年前的旧文
《肖申克的救赎》是一部广受好评的影片,虽然在一些评论中,评论者彼此的观点不尽相同,但无一例外的是,大家都对其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虽然,也有些评论淡淡一笔说了它的不足。
但对我来说,在看过几遍之后,对它这翻译的名字却首先起了疑问。
redemption是“赎出”、“救出”的意思,而《the shawsshank redemption》的中文译名中,它被翻译成救赎。
但在汉语中,其实是没有“救赎”这个词条的。
“救”是指向自身之外的,而“赎”却是指向自身的。具体点说就是在“救援”等词语中,限定了行动指向的是自身之外的事物(一般来说是他人),而在“赎罪”等词语中,行动的指向是自身。二者的这一矛盾决定了他们不可能组成一个词语。大多数评论者在写下“救赎”之时,也许根本就没去想,“救赎”到底是什么意思,于是也就不能发现,原来根本就不能有“救赎”这一说法。
但这是翻译的问题,暂且不去管它。我们暂且仍管这部电影叫《肖申克的救赎》吧:
一九四七年初,银行家安迪·迪弗雷纳(蒂姆·罗宾斯饰)被指控枪杀妻子和她的情夫。控方律师关于事实公式般的推断使安迪罪名成立,两个无期徒刑的判罚意味着他将在肖申克监狱中度过余生。
一九二七年因谋杀罪被判无期徒刑入狱的雷德(摩根·弗里曼饰)现在已是肖申克监狱中的囚犯们获得狱中禁品的主要渠道了。只要付得起价钱,他可以搞到你需要的任何东西:香烟、糖果、咸士忌甚至是大麻。当新囚到来的时候,雷德认为弱不禁风的安迪会在自己监狱生活的第一个夜晚里哭泣。可安迪的沉默使雷德输掉了赌注。也使雷德成了这个孤独囚犯的挚友。
一个月后,安迪通过雷德购买的第一件物品是一把只能对软质石材进行微雕的手槌,安迪的解释是自己要做一副国际象棋以消磨漫长的狱中时光。之后,安迪又搞到了丽塔·海华丝的巨幅海报并贴在了牢房的墙上。安迪精通财税制度的特长使他渐渐地摆脱了狱中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其他变态囚犯的骚扰,逐步成为典狱长沃登(鲍勃·甘东饰)洗黑钱的重要工具,不久之后,安迪已经为当地监狱系统中大部分的狱警报税单并为他们制定申请养老金计划。
一个年轻囚犯汤米的到来打破了安迪平静的狱中生活。这个囚犯知道谁是真正的凶手。当安迪向典狱长提出重新审理案件的请求时,却遭到断然拒绝并受到单独禁闭两个月的惩罚,唯一的知情人也被典狱长陷害致死。
后来,安迪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从自己挖的地洞里越狱而出,重获自由。当翌日典狱长打开安迪的牢门时,发现他已不翼而飞。预感到末日来临的典狱长在检察人员收到安迪投寄的典狱长的罪证之后,畏罪自杀。而不久后获得假释的雷德,依照安迪的的说明,在大洋上的一个小岛上与安迪相会。
以上就是《肖申克的救赎》的剧情大纲。
从安迪进入肖申克监狱起,影片就再也没有用安迪的视角观察世界。而代之以另一位主人公瑞德冷静、平和的旁白来推进剧情。
有人认为,这是别具匠心的导演有意采用的叙事风格,其优点是“既避免了个人英雄主义的陷阱,又凸显了影片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
但我却认为,采用这样的叙事风格,只是一种取巧的手段,或说是一种逃避。
因为这不是一部以故事情节或感官刺激来吸引人,而是想以思想意义来触动人的作品。而这触动,在这部作品里通过安迪的思索和行动来实现的。
而采取这样的叙事风格,就代表着安迪的内心世界基本上不能够在影片中被直观地表达出来。
弗兰克·达拉伯恩特导演是不会看不到这一点的,但他仍然采取了这样的叙事风格,那就肯定事出有因了。
如果说,在一开始的审判过程中,蒂姆·罗宾斯还能够凭借其高超的演技(尤其是那双眼睛),让观众能真实的感受到安迪的内心。那么,在之后的一些场景,蒂姆·罗宾斯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做到这一点了。
这是与演技无关的,事实上,在同样的场景,同样的叙事过程里,谁也无法真实的演出一个安迪来。因为不能够在行动中的安迪身后找一个真实的内心来代入他的躯体。
为什么说不可能在行动中的安迪身后找一个真实的内心来代入他的躯体呢?
因为我们看到的是这样的一个行动中的安迪:他沉默着进了肖申克监狱,并保持这沉默一个月。然后就找雷德买一个手槌。然后是被同性恋骚扰,然后帮看守长逃税,然后替典狱长洗钱做帐,坚持不断的书信上访,为肖申克监狱建立了全美最好的监狱图书馆,然后辅导犯人学习。当然,这期间他还因为放歌给犯人听而被关了黑房。
似乎在一开始——他进监狱的一个月后,他就开始做挖洞逃跑的准备。如果的确如此,那也许就能简单的把他所做的其他一切看作是为了掩饰,是为了获得更好的挖洞条件。
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安迪要这个手槌的目的即使不仅是打磨石头,那也根本不包括用其来挖洞逃跑的打算。他只不过是在很偶然的机会下才发现了可以用不长的时间——不到二十年——挖好可以逃走的洞。
也许,只能如雷德所说的那样,安迪只是在做一些能让自己找回做人的感觉的事情,以保持自己的希望。
很明显,这样的人格是非一般的——因为在之前,肖申克监狱从来也没曾出现过一个这样的安迪。
我们能够感受到雷德的内心,我们也能够看到其他许多犯人的内心状态,但我们就是不能够看到这样的一个安迪的内心世界。
无从想象一个心灵是在没有希望的世界里怎样坚持希望的,无从想象在一个不断遭受打击的世界里是怎样保持勇气的。而这坚持的过程里,甚至连丝毫的动摇和妥协都看不到——安迪的行动给我们的印象就是这样的。
看不到,也无法想象出来,是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
于是,导演不得不采取他所采取的那种叙事风格,只保留安迪的行动,而把他的内心隐藏起来,去让观众想象。
这实在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说导演不负责任,并不是说采取这样的叙事风格就是对观众的不负责任。而是说,在导演自己也明了是不可能在行动中的安迪身后找一个真实的内心来代入他的躯体的前提下,却仍然采取这样的叙事风格,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交给观众,是不负责任的。
似乎只能以超人格——也就是我上面所引的那位称赞者所说的“影片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来解释这一切了。因为与安迪同在一所监狱里的其他犯人都既没有内心的希望,也没有勇气;因为布鲁克竟然为了想要继续呆在监狱里而准备杀人;因为布鲁克在离开监狱后竟然以自杀来作为归属。而那个神通广大,能弄来几乎所有的禁品的雷德,在出狱后居然也产生了自杀的念头——虽然最终没有实践。而需要注意的是,安迪的这种超人格并不是在成长过程中锻炼出来的——他一进监狱就是这样了,而是一直存在于身上的。
而雷德在安迪逃出之后的一段独白里更是明了的暗示我们:“我不得不提醒自己有些鸟是不能关在笼子里的,他们的羽毛太漂亮了……”
Redemption,能够redemption只是因为一种超人格,只是因为漂亮的羽毛。而表达这样的观点的前提或说基础是承认有超人格和普通人格之分。而最关键的是,这样的人格差别是天生注定的,而不是后天形成的。
暂且先不管这样的精英主义立场是否有可取之处。
假使我们接受这样的观点吧。那么,这一部影片将能够告诉我们些什么,或则说我们能够从这部影片中学习到些什么呢?
我们都清楚自己并不具有什么超人格,象肖申克监狱中其他的犯人一样。我们也清楚我们只是普通的鸟,没有漂亮的羽毛,象肖申克监狱中其他的犯人一样。而且我们还知道,人格超与否,羽毛漂亮与否,是天生注定的。所以即使漂亮的鸟是不能被关在笼子里的,即使具有超人格的安迪能够成功逃亡,那对我们来说也不具丝毫意义。
在影片中一直在强调真实性,比如,在安迪遭遇同性恋骚扰的时候,借雷德的口说“虽然很想说雷德赢得了打斗避免了侮辱,然而监狱里没有童话”。如此类似的情景在影片中还有许多。
但影片却不得不设计了许多的幸运和巧合,以表现出安迪身上所具有的那种超人格:他至少需要认识一个叫雷德的人,因此可以买到手槌;他还需要一个合适的牢房,一个只需要不到二十年——而不是六百年——就能挖出逃跑的洞的牢房;他甚至还需要上帝的垂青,以至于二十年的查房都不被发现藏在《圣经》里的手槌和用海报遮盖的大洞……
影片想要告诉我们说安迪的最后成功,是源自他心中的希望。但我们却发现,他的成功,只是因为他漂亮的羽毛——超人格,当然,还得加上那常人不能期望的幸运。
但,并不能就此说弗兰克·达拉伯恩特导演是有意的想要表达这样的一种超人格的观点。他的采取另一位主人公瑞德冷静、平和的旁白来推进剧情的叙事风格,毋宁说是有意为之,还不如说是不得不如此——若不如此,他根本就拍不出一部这样的电影。
这,恰恰说明了这种超人格的观念的荒谬。进一步也就说明了精英主义的荒谬。
而弗兰克·达拉伯恩特导演所拍出的《肖申克的救赎》竟是这样的一部电影,则充分地说明了他的精英主义立场。
在这时候,再去思索“redemption”究竟该做何解,基本上已没有什么意义了,但前面已经提到了这个问题,所以这里还是补充说明一下。
影片中,安迪在谈自己入狱原因时,说过这样的话:“虽然我妻子和她的情人不是我杀的,但是由于我对妻子的冷淡,导致了她红杏出墙而最后饮弹身亡,所以我也是有责任的。”
很明显,在这部电影中,赎的释义是“抵消;弥补(罪过)”而不是“用财务把抵押品换回”。自身有罪,才谈得上赎的问题。也许,让安迪说出自己是有责任的话来,会让观众稍微能够理解他在肖申克监狱里的行动。但关键的是,在影片中,除了这一次的自述外,安迪几乎没有表现出他是认为自己的确有责任的想法的。尤其是在得知有可能洗刷自己的冤情时,安迪的行动丝毫看不出他是在内心认为自己在那件事情上是的确有责任,有罪的。
而且,若安迪真持那样的关于罪或责任的观点的话,那么,他会认为自己对汤米的死也是要负责任的。但实际上,我们却根本不能从安迪的行动中发现这样的信息。
所以虽然安迪最终因自己的超人格和幸运的眷顾而逃离了肖申克监狱,你可以说他是救自己于水火之中,但却无论如何也不能说他“救赎”了自己,更不能说他“救赎”了旁人——即使你坚持说他救了雷德。
初中的时候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蹲在电视机前面看完,心里挺绝望的,为什么别人说好的我就看着跟白水一样?我水平太低了?后来安慰自己说,那种新教的宗教情结咱培养不出来,看不出好就看不出好吧。
救赎一词显然是拯救和赎罪两词拼凑出来的,汉语的造词能力很强,很多词辞典是来不及收集的,否则远超过一般英文辞典(英文一般认为是所有语言种词汇量最大的)。拯救和赎罪两词直接来源于salvage和redeem,都是宗教词汇,其中赎罪一词已经有set free from sin/redeem的意思了,这里显然是叠加和重复,是译者在感情滥觞,是英译汉中常有的事。
这是一部在西方人中间也普遍叫好的作品,大致是因为其中的宗教隐喻和情怀。可自从看了某信了教的宪政精英写的影评,将影片引申为体制的宽容和宪政的伟大,我就再没兴趣去看了。
刚刚又看一遍,巧了,好片子,真是好片子,不过当这种精英主义的超人格遇到同年的阿甘这样的超人格,大家的倾向性是勿庸置疑的。
安迪和阿甘都表现出了超出常人的执着。而阿甘彻底击败了这种精英主义,无论是电影里(同比丹尼中尉),还是电影外(同比安迪,阿甘得到了当年奥斯卡的大部分奖项)
当今一些所谓小资精英们对这部影片的推崇怕也是这种精英主义的理由吧,可是当这超人格存在于普通大众甚至有缺陷的人,如阿甘的身上时,我就会发现精英主义其实只是某些人自我陶醉的一个概念而已。
反正我更喜欢阿甘,无论是整部电影,还是这个傻傻的角色。我也坦率的承认我不是精英。。。
至于救赎,我个人理解是,安迪对自己心灵的救赎吧,在开始,他觉得自己是有罪的,所以他会沉默的接受刚开始的一切,他认为这是他应得的惩罚。而20年后,他开始认为他已经pay back自己当年的行为,(当然,这和他把隧道挖好了也有关系),这20年,是他自己对自己的审判。当他的心灵再次获得自由的时候,越狱只是他心灵和肉体的回归统一。
真是无边的想象力啊,五体投地,五体投地
当初发在一个论坛的时候,一个朋友就不停的跟我扯什么宗教,说这是宗教片,宗教片,郁闷无比。
其实我也觉得这片子还过得去,只是看不惯那些人把它捧得那么高,什么最伟大的电影前三名都出来了……
我看的电影不多,但同样是监狱的片子,有一部叫《因父之名》的,我觉得就比这部强上很多。
理解知识和信念可以创造奇迹就够了。
我觉得汤姆汉克斯的《green mile》比这个片子好一些,都是监狱题材,只不过角度不同。不过似乎没有谁跟我意见一致。
如果是的话我看过,不过只看了一遍,有好几年了,记的不是很清楚了。
对比一下安迪和考夫利的身份多代表的阶层,这部电影不受他们待见实在是自然不过的了,其实这片子如果能从这一方面进一步挖掘,说不定真能成为经典影片的(我对经典的要求比较高)
影片据格里·康伦的回忆录《证明无罪》改编,以爱尔兰共和军和英国当年的暴力对抗为背景,将英国现代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真实事件公之于众,重点刻画了男主角格里为求公正所做的斗争以及他和父亲之间深厚的感情,内容虽具高度的政治性,但却以迥异于好莱坞式的低调手法处理父子之情、权力机构的腐化和人性的挣扎,剧情凝重,情节感人,极具历史感和震慑力,在全球引起极大反响,上映后不久即获得当年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等七项提名,并获得1994年柏林电影节最佳影片金熊奖,1993年波士顿影评人协会奖最佳男主角,1995年英国晚间标准电影奖最佳电影。
剧情介绍
盖瑞康伦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贼,在70年代满日战火的北爱尔兰,整日只知狂欢狂醉,令静默的父亲失望万分。当盖瑞触怒北爱共和军时,他的父亲忙将他送往英国,但是行为怪异的他,却被英国警察诬陷为恐怖分子,逼他承认是爆炸案的共犯,为此被判无期徒刑。爱子心切的父亲为救儿子,四处陈情,但却也被关进牢中。在狱中,父子终于有机会做更进一步的了解,盖瑞逐渐知道,在父亲看似软弱的外表下,却有一股不可轻忽的力量与智慧。在和口齿晰利的女律师合作下,盖瑞不仅证明他的清名,也为病死狱中的父亲洗刷污名,并揭发近代历史中,最可耻的一段司法黑幕。
green mile港译 绿里奇迹
我觉得翻译得不好,可又不知道怎么翻更好。
您的这篇文章也有诠释过度的倾向。
比如所有的电影几乎都需要幸运和巧合,那本来就是故事成为故事以及故事吸引力的粘合剂。正如所有的越狱影片里面材料的获得都能被解决,成功的越狱都需要有相当的幸运和巧合。
另外,如果和《阿甘正传》相比,我觉得......如果奥斯卡不是在美国,很难说结果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