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铁路警察逸事之网逃、法轮功(上) -- 忘情
如果一味地强调个人的所有权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侵犯,那就成了无政府主义了。
就如同您所崇敬的美国,如果警察命令您双手抱头,在墙角蹲下,您是否会理直气壮地向警察嚷嚷:“我又没有犯罪,你凭什么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相信,如果你敢于这么做的话,迎来的轻者是一顿警棍或手铐(前提是那个或那几个警察心情还算不坏),重者就是一颗或几颗子弹。
如果您真的在美国生活过的话,如果您曾经经历过这种情况的话,您是否会说美国警察侵犯人的基本权利是文明的退步呢?
首先,我并没有主张“个人的所有权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侵犯”,能不能侵犯要看条件,确定你触犯法律当然可以侵犯,怀疑你触犯法律要传唤也是可以的,但要有合法程序。这个可是我们自己的法律规定的。
其次,你仔细看看我的所有回帖,有哪个说美国如何如何,拿来和中国做对比?倒是很多反驳我的人举例说美国警察也如何如何,意思是说美国叫嚣着保护人权不也有警察胡作非为吗?可是这个和我要说的是一回事吗?
第三,我没在美国生活过,不知道在你想像的情景下,我会不会迎来什么。但是,我在给忘情的回帖里说了,要是大陆警察敢侵犯我的合法权利,我会走法律程序解决去争取我的权利。
第四,我也说了,美国警察怎么样不关我事,对于他们是不是算退步也不关我事,我也没兴趣讨论。我只关心我生活的中国,希望中国变的更好。
有证据?证据确凿就不叫嫌犯了,难不成刑警抓人还必须带着人证物证?
铁路警察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带人回去协助调查符合程序也在权力范围内,又不是当场逮捕,有什么问题?
带你回派出所先控制住然后一查身份户口有没有案底一切水落石出,配合公安办案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你不止是不是中国人的问题了,你是不是地球人?
中国算好的,到美国只要警察看你有问题让你手举高靠墙转身你不照办试试?哪儿听来的这么些歪理。
回去一调户口证据不就来了?文中不就这么说的么?
就好像你举的这个微笑的例子一样,在当时,如果警察要求你这么做,你是有义务配合的。
如果你认为警察的这些举动侵犯了你,不可以容忍,可以事后投诉甚至起诉,这是另一回事,搅在一起说没意思。
警察在执法的时候,代表的就是法律的权威,你是有义务配合的。
至于你说的:
那是事后再进行的步骤。
如果你当时就去捍卫你自己的“权利”,那么我想不出在哪个国家会容忍这样的行为。
照你的说法,保证我们大家不受轮子骚扰,就必须牺牲被检查者的权利?况且,改善检查的方法、不侵犯被检查者的权利,就一定意味着丧失大家的人权?你这逻辑根本不对嘛。
我在另一个回帖里说了,警察限制被检查者的人身自由是要经过法律程序的,不然就有违法的嫌疑。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提高,警察再使用粗放式的方法会带来越来越多的麻烦,碰个不是轮子但精通法律的,看出你执法过程里有不合法的环节,诉诸法律,你怎么办?要解决当然不是没有办法,凭ZF的能力要全面掌握轮子分子的身份资料很容易,建个数据库,给警察发个PDA,怀疑谁就查谁的身份证,核对数据库,对上就按正规程序办,既合乎法律程序又高效快捷,怎么就不是个办法?
又:美国警察如何如何和我们有关系吗?保障我们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关美国屁事?怎么一说保障我们自己公民的人权,就提美国也不人权,根本说的就不是一码事。
你知道文革对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影响吗?仅仅是对法制的漠视与践踏,到现在我们还在深受其害。
至于人权,你也犯不着这么激动,我们ZF都说在人权方面很努力、成果很大,你又激动个啥?再说了,我只是说警察在检查中要规范要守法,要尊重人的权利,你就坐不住了?
看来你想说的是:
1、最近检查很严,严到一定会侵犯到我所说的人权
2、如果我维护了我的权利,下场一定很难看
那我要告诉你,凡是合法的检查程序,我一定会遵守,这个和最近治保严不严没关系,以前我是这样今后还会这样;凡是不合法的,我一定会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看来你忘情很会给别人扣帽子啊,仅仅是希望警察执法过程也要守法,就换回个人权卫士的帽子,要说点别的什么,是不是帽子更大啊?指责别人,你具体说说,我都指责谁了?
不错,大家是都很喜欢你的文章和文笔。但是,是不是你忘情只能听称赞的话,听不得提意见的?是不是只能和你意见一致,不一致就飞过顶帽子?如此的话,你的文章还真的看不看两可。
警察执法时不规范不合法的地方,那就不是法律的权威。当然,捍卫权利是讲方式方法的,换我的话,会当面提出异议,并收集证据,为可能的诉讼做准备。
但发觉你不是来讲理辩论的,是来找人吵架的。
我不想在西西河里吵架,认输了。
你先去好好看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吧,你帖子里说的事上述法律都有明确规定。等你看完了,再和我讨论是我扯淡还是你扯淡。
另外,我早说了,美国怎么样不关我事,我也从不做美国与中国的对比。我就是说在中国,只要有法律,无论警察还是普通公民都得遵守。这个你不会不同意吧?
我没给谁扣帽子,倒是收了不少帽子。你何以下结论,我专门找人吵架?难不成不同意你们的观点,就是找你们吵架?
是原文中警察带人到派出所暂时控制的理由、法律基础和规范性。我查过《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我才质疑。
另,我从不认为一个社会不应有国家机器的存在,我只是说国家机器的运行也要在法律框架内,不然就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