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奥运、美国、狗 -- 张玄庆
不要说偷狗,抢狗的都有
电视台前段时间专门有曝光。狗肉铺肉狗是有,宠物狗照样杀了挂那里。中型犬一般30斤,肉铺论斤收购,就算5元1斤,偷一只狗也可以收入150元。肉铺把肉混在肉狗里面,可以降低成本
我在的是南方省会,每天晚上都有人骑摩托车,两人一组,后面的手持绳索木棒在城里转悠。套流浪狗或者沿街店铺的看门狗。早上看到遛狗的妇女或者老人,则套了就走,追都追不找。我邻居的狗就是这么被抢走的。我们小区平均每月丢一只
偷了好品种的狗照样卖肉铺,前端时间有人从肉铺里面遇见一只金毛,觉得太可惜了,后来15元1斤从狗肉铺赎了出来
一个城市每天丢几十条狗有什么稀奇的,部分是流浪狗,部分是看门狗,千元以上的一天丢一条也正常
的节目,最后给了一个派出所的地址,这个派出所抓了这几个人,收缴了5-60个猫……
第二天,就跟踪报道说无数大姑娘小媳妇哭着找到这派出所要看看有没自己家丢的小猫……
就反一下。
好大一顶帽子,我还真就戴上了?
反正自古以来中国政治逻辑就是反对当官的颁布的措施就是反官员,反官员就是反朝廷。按这个逻辑俺就不妨戴上这顶反奥运的帽子,所谓上纲上线么。
俺这个因为反对一项北京政府的奥运政策因而被你认定的反奥运分子有这样几点跟你商量
第一,你在那里东拉西扯半天的因为奥运给百姓带来了不便所以给老百姓补偿,那些补偿措施在哪里?
第二,抛开那些做类比举的例子不谈,我很欣喜的发现你居然知道“求同存异”这四个字。我很想请教北京的官老爷在搞奥运的时候把与西方人“求同”发挥到了极致,不知道“存异”存在什么地方?莫非限制老百姓吃狗肉就是所谓的存异?
第三,单双号限行等措施的确是“政府通过一系列行政手段侵犯了北京人民走路,出行的权利”而且至今没见任何补偿,我想这是我们的不同,我认为政府是人民的奴仆,未经许可不得拿走人民的任何权利。你觉得上述措施理所当然的原因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些公仆经常搞错自己的角色觉得人民是自己放牧的羊群人民的权利都是自己赐予的。
第四:你知道法理不是用来证明不准卖狗肉与政府某些官员缺乏文化自信的就好,有错就改么。至于我的权利禁止等词是否用错,我想有两个方面,一则我从来没标榜自己对法律有所研究云云,所以按老百姓的理解去用这些词就好了,二则法学上虽然对这两个词作出了严格定义,但与法理这种只在法学中出现的词不同,日常也经常使用,所以按法学中定义去要求这我的几篇又不是法律论文的贴子纯属吹毛求屁。
俺这个因为反对一项北京政府的奥运政策因而被你认定的反奥运分子希望你认真思考一下你是否为政府考虑的太多,为小民考虑的太少。
不过,鉴于你已经自认“反奥运分子”,那么如果你说造鸟巢是错的,我不感到奇怪。
今天网上新闻看到《北京要求公务车每周限行一天》,不是什么大事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既是作出的表率,也是对市民的补偿--让路于民嘛,路上的公务车少了,自然老百姓的私家车和公交车可以走的更顺畅一些。虽然如何落实并坚持尚待观察,但毕竟也是一件实事。如今奥运(包括残奥)将近尾声,你觉得哪里应该给予补偿的,你可以向北京市政府以及中央人民政府提出,我完全不反对。
我只是告诉你,你的逻辑确实很荒谬。
我也很欣喜地发现,原来你居然发现了“求同存异”这四个字。既然请人来做客,“求同”,并是尽可能地接待好,照顾好,大家开开心心地开好这个party;“存异”,便是在可能的情况下搁置瓜葛不清的分歧,,莫因细节纠缠惹来不必要的尴尬与不快,在可以接受的程度内,做些妥协与让步,仅此而已。
比如有许多客人(甚至是客人中的大部分)难以接受吃狗肉的行为,于是在客人齐聚的一个阶段里,临时性地对出售狗肉的行为稍作限制,我能接受,我相信许多中国人都能接受。
当然,有的人,比如你,会感到接受不了,因为吃不到狗肉而不开心,那么,抱歉,只好再次认为--你的“开心”也是维系在狗肉上的。OK,如此说来,说你是“把文化自信建立在狗肉上”看来也算是其来有自,不算冤枉。
北京施行单双号限行后,是否有相应的补偿我不知道,不过,通过单双号限行,使空气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善,使交通拥挤得以缓解,这本身就是对广大北京市民的一种补偿。至于以后,政府如果能把奥运期间取得的成果坚持下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治理环境上取得更大成果,那就是对“单双号”限行的最大补偿了。
你所谓“没有文化自信”的指责,是完全建立在“禁止供应狗肉”(而且是全部禁止)之上的,你既然提出指责,就有义务建立两者的关联。如果你不能,则指责不成立。希望能看见你完成这一关联的构建。
最后说一句,所谓“反奥运分子”帽子可不是我认定的,我只是在逻辑上推演,经过了你的自封而成定论。我只是提供了两种可能性:
一是因为你没有吃到狗肉,才如此激烈地反对;
二是因为你压根就是认为奥运办错了,于是拿狗肉和“文化自信”来借题发挥。
在这两种可能性当中,或许你觉得“由于没吃到狗肉所以才反对”太过不堪,才选了后者,不过,前者才更有可能是真实的原因吧。
说不得也是风险投资的一种吧。没有狗偷,这些人就会去偷别的,不去抢狗,这些人就会去抢包,抢手饰。这事实上和吃不吃狗肉没有关系。偷来抢来的狗只是作为一个补充而不能支持商品化的狗肉生意。
你的公务车限行是对老百姓被迫单双号出行的补偿,逻辑很好很强大。空气质量交通拥堵改善也被算作是对老百姓出行限制的补偿逻辑更好更强大。头痛砍头脚痛砍脚的医生俺你的逻辑会成千古名医了。
关于法理,法理是只用于法律的名词,而权利侵犯之类的不是,权利侵犯等词完全可以非法律文章中不用按法律里定义去套,而法理这个词没有这个可能。你乱用法理一词居然现在企图偷换成逻辑来暗渡陈昌。还是先承认自己用词不当再来讨论逻辑。
关于为什么说某些当官的缺乏文化自信,我相信已经解释过了,你如果真想死抠禁止这个词,我不妨改成限制好了,我不知道全面禁止和只在一定档次以上饭店禁止会对我的逻辑有什么影响,如果你不能证明吃狗肉的人从来不去这些饭店的话。
在这两种可能性当中,或许你觉得“由于没吃到狗肉所以才反对”太过不堪,才选了后者,不过,前者才更有可能是真实的原因吧。
对不起,我一向说的是要捍卫自己吃狗肉的权利,我没觉得这有任何不堪,你就不用揣摩我的心思了。至于反奥运,你愿意扣帽子,我就不妨一戴,反正你的反奥运如何定义大家清清楚楚。
我确实打不了棍子,也没兴趣打棍子,但是我不能阻止你给自己扣帽子呀
逻辑当然很强大,至少比你要强大。公务车限行在我看来只是一个开始,我从来不对任何事情抱有急功近利的幻想,我更乐于见到循序渐进。当然,你可能不满意,不过没关系,我不是给你建议了么--如果你觉得应该给你什么补偿,你可以向北京市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提议嘛。
OK,现在我不跟你谈法理,我只是再重申一遍我的期望--
你所谓“没有文化自信”的指责,是完全建立在“禁止供应狗肉”(而且是全部禁止)之上的,你既然提出指责,就有义务建立两者的关联。如果你不能,则指责不成立。希望能看见你完成这一关联的构建。
你看,在这个期望里,我完全没有提到“法理”二字哦。
还是等你构建了之前的关联再来断论所谓的“缺乏文化自信”吧。
呵呵,你要捍卫吃狗肉的权利,你就说人家“缺乏文化自信”,岂不仍然说明“你的文化自信是建立在狗肉上的”?
如果确实如此,就大大方方承认,何必遮遮掩掩呢?
对了。重审一下,“反奥运”的帽子是你自己戴上的,可不是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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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交流来谋求妥协,也可以通过妥协来寻求交流,两者的关系是辩证的,并不存在绝对的谁先谁后。
让对方明白自己的道理所在。这个话题我觉得差不多了,打住,可好,拉兄?
“自己站得住的理为什么非要妥协呢?”
问题在于,事物并不总是一面的,即便同一件事物,在不同的人看来,就有不同的“自己站得住的理”。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难道少吗?
一对夫妇,家里只有一台电视机。
丈夫说:我要看足球赛,今天是联赛冠军的生死战,一定要看;
妻子说:我要看电视剧,今天是最后大结局,所有的悬念都将解开。
OK。在他们再去买回一台电视机之前,你认为谁更有理?我相信,双方都认为自己是站得住理的,那么,是不是要妥协呢?
“什么非要妥协呢,需要的是通过交流”
我想,在现实中,大多数人是会作以下处理:
1、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放弃了,把电视机让给了对方--这是不是妥协?
2、双方约好,各看半场--这是不是妥协?
3、双方赌气,干脆谁都不看--这其实也是一种妥协。
而最坏的结果就是双方各自都认为占足了理,一点不肯妥协,那么结果就很有可能是吵闹、冷战甚至是厮打。当然,如果把吵架和厮打也看作是“交流”的话。
这只是一个例子,当然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是,有这么一个例子,也就足以证明“为什么非要妥协呢?”很有可能是行不通的了。
最后,我接受你的建议--你我之间就此打住。
你看,这其实也是一种妥协。
:)希望今后还有机会可以在别的话题上,也像这样心平气和地交流
某人说
某人又说
某人真的是好无辜啊,简直我见犹怜。
其他懒得再跟你纠缠,至于你的这句
我捍卫自己吃狗肉的权利不假,但这并不影响我指责某些官员缺乏文化自信逻辑的权利。换句话说,我维护自己权利并不影响我去挖掘侵犯我权利的深层原因。
倒是你把这些东西混杂在一起某名奇妙的搞出一个的文化自信建立在狗肉上。我早就告诉你了
吃狗肉是一件小事,恐怕承担不了建立文化自信的任务。但连这样一件小事都要禁止自己的人民去做,可见某些对于西方客人以及他们代表的西方文化的溜舔到了事无巨细的地步了。
当然了,你可能对其中禁止比较过敏,我改成限制好了。现Copy paste如下
吃狗肉是一件小事,恐怕承担不了建立文化自信的任务。但连这样一件小事都要限制自己的人民去做,可见某些对于西方客人以及他们代表的西方文化的溜舔到了事无巨细的地步了。
OK?
看来你的语文水平很糟糕。
我说:
你看,我只是觉得,仅此而已,并不能定论,但是你却自己认了
真是奇怪,我只是提出了两个可能性,“反奥运”只是其中之一罢了,而你居然如此爽气就在两者中选了一个,那么,我也只好却之不恭了。
吃狗肉当然只是一件小事,所以根本就无所谓什么“文化自信”,而某些人偏偏要把自己的所谓“文化自信”建立在狗肉之上,可见这种人所要捍卫的“文化自信”究竟是什么货色了。
你当然也可以说你“觉得”俺“压根认为办奥运是错的”不是扣帽子。反正大家都看得出是什么意思,狡辩图增嘲笑。
至于,由限制老百姓吃狗肉而说某些官员缺乏文化自信的原因,我已经在前面说得很清楚了,而且也用形式逻辑说明了这与把文化自信建立在吃狗肉上不是等价命题。
你的回帖从头到尾东拉西扯,故意曲解,张口耍赖,扣帽子贴标签无所不用,最惯用的手段无非是先把别人的观点扭曲夸张,然后再去辩论,自己发言被抓到不妥之处就一通胡扯搅偏主题,要么干脆来个矢口否认。你何时曾老老实实的面对问题?
你觉得“奥运办错了”,又不是什么新鲜观点,早在两个月前不就有了么?狗肉问题不过是你“反奥运”的一个题材罢了。
你自己尚且承认了“反奥运”,又何来我在扣你“帽子”?你自己要戴帽子,神仙也没办法嘛。
至于你所谓的狗肉与“缺乏文化自信”的“形式逻辑”,其实什么也说明不了。我曾问你:奥运期间有交通管制,有单双限行(对市民出行的权利作了一些限制),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也是“缺乏文化自信”,而你却不知所谓地扯到“侵犯权利”上去。不知道你的“形式逻辑”究竟是如何解释。难道你的“形式逻辑”只能用来解释狗肉问题?
本来么,狗肉问题不过是待客时的临时安排罢了,根本与什么狗屁不通的“文化自信”无涉,你却硬要将之扯上关系,“把别人的观点扭曲夸张”的人首先就是你自己,你又有什么资格去说别人?
由此可见,东拉西扯,不知所谓的,恰恰就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