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解读老铁的举报删帖规则(Updated) -- frnkl
当处理建议达到3个后,系统会综合所有的处理建议作出最后结论。如果多数认为不违规,则不违规,如果多数认为是恶意举报,则为恶意举报。否则,取认为违规的处理建议的平均值。比如一个建议认为不违规,一个建议认为需要删帖,一个建议认为需要删帖并短封,则系统最后定论为删帖。
老铁的这个新规则,说实话我现在还没完全读明白。现在把我的理解向大家汇报一下,希望与大家讨论,以充分领会领导精神。
首先,老铁给每个可能的管理建议分配了一个值:恶意举报=1,不违规=2,建议修改=3,删帖=4;删帖兼短封=5,删帖及永久封=6(我认为引文中5是typo)。其次,判断帖子是否违规:规则是如果三个管理至少有一个打分为3或3以上,则为违规;三个分全是1或2,则为不违规。(Update:好像老铁已经改了,现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违规)如果帖子判为“不违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应判定为1(恶意举报)还是2(不违规)(Update:如果只有两个有效意见,1恶意举报和2不违规,则判为1恶意举报)。如果帖子判为“违规”:先去掉3个分中小于或等于2的分,再算剩下的分的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取整得到的即是在违规前提下系统的处理意见。
例1:
违规。建议删帖并短封。
不违规。
违规。建议删帖。
系统综合判定:违规。建议删帖并短封。
(4+5)/2=4.5, 系统判定5(建议删帖并短封)。
例2:
不当,建议帖主修改。
不违规。
恶意举报
系统综合判定:不当,建议帖主修改。
三个分为3,2,1。首先判为“违规”,其次违规均分是3,故最终判定为3(建议帖主修改)。
例3:
违规:建议删帖并永久封杀。
不当,建议帖主修改。
不当,建议帖主修改。
系统综合判定:违规。建议删帖。
得分为6,3,3。均分为(6+3+3)/3=4。系统判定4(建议删帖)。
例4:
违规。建议删帖并短封。
不当,建议帖主修改。
违规。建议删帖并短封。
系统综合判定:违规。建议删帖。
得分5,3,5。平均分为(5+3+5)/3=4.3。系统判定4(建议删帖)。
[FLY]欢迎大家举反例。[/FLY]
注记:俺觉得这个判定规则有时与我们的直观感觉相矛盾,本着知无不言的精神,建议如下frnkl:老铁请看:一点小建议(修改版)。为对比起见,俺建议的规则对上述4例的判定为:例1,4(建议删帖);例2,2(不违规);例3,3(建议帖主修改);例4,5(建议删帖并短封)。
本帖一共被 4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目前而言,现在的功能还只能算是个BETA版,还没有到正式版。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大家帮忙在使用过程中提供意见和建议以便完善。
目前的做法,基本上和你想的一样。在判断为不违规的条件中,有一个地方我之前没有注意到,就是如果一个认为不违规,一个认为是恶意举报的情况。
对于判定是违规的,是取判定为违规的平均还是最大值,这个可以考虑。目前我比较倾向与最大值,无非就是希望起到一个警戒作用:违规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从希望的角度来看,例1,例3,例4可以宽点也可以严点,基本上问题不大。例2是我的程序错误。应该是不违规。
本帖一共被 2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一方面减少了版主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可以减少版主与被删帖者的潜在矛盾。总之,这是个非常好的措施。不过这个Beta版可能确实有些Bug。
如果我主贴的解读准确的话,会有些判定与直观非常矛盾。再举几个极端的例子:
1.恶意举报,恶意举报,删帖并永久封 --》删帖并永久封
2.恶意举报,删帖,删帖并永久封 --》删帖并短封
3.建议修改,删帖,删帖并永久封 --》删帖
显然,直观印象3的惩罚应最重,2次之,1应最轻,但是系统的判定却恰好相反。
特别是一旦有“封永久”的处理意见的时候。其实在老铁的公告里提过相关意见,不过今天正好看到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就再说一遍。
比如NPR的这个帖子,两个认为不违规,一个认为封永久,这个差别也太大了吧?而系统的判定是封永久,这对河友的伤害很大。与此同时,点卡超市的广告帖只得到短封的处理,个人认为对广告帖不但应该封永久,还应该禁IP一段时间。
我相信河里绝大多数版主是负责的,不会纯以个人好恶来处理涉嫌违规的帖子,但不排除个别版主在提交处理意见的时候有夹嫌报复的可能性。而系统判定最大化则会将这种可能性的危害放大到最大。
所以俺的建议是:1、处理意见取平均值。即使坚持“有一人判定违规即为违规”的话,对那些判定不违规的意见也不应直接忽略,可以视同“建议修改”或“删帖”来赋值并取平均。
2、版主处理意见实名制,这样能让版主在提交意见时更加慎重。至少,提交“封永久”的意见时必须实名,毕竟这相当于在西西河的死刑判决了
恶意举报
不当,建议帖主修改。
恶意举报
系统综合判定:恶意举报
因此“其次,判断帖子是否违规:规则是如果三个管理至少有一个打分为3或3以上,则为违规;三个分全是1或2,则为不违规”这条规则应该修正为“如果三个管理的平均分小于2或三个分全为2,则为不违规;否则视为违规”。
例2是
不当,建议帖主修改。
不违规。
恶意举报
系统综合判定:不当,建议帖主修改。
恶意举报 + 恶意举报 + 建议删贴 = 恶意举报 or 建议删贴?
刚刚发现最新的例子
不当,建议帖主修改。
恶意举报
不违规。
系统综合判定:不当,建议帖主修改。
这个例子与原帖中例2一模一样,老铁忘记改了吧?
违规。建议删帖。
恶意举报
恶意举报
系统综合判定:恶意举报
恶意举报 + 恶意举报 + 建议删贴 = 恶意举报!
不违规。
不违规。
违规:建议删帖并永久封杀。
系统综合判定:违规:建议删帖并永久封杀。
建议综合判定是永久封杀的不要自动处理。可以先自动封2天,在2天之内再由管理讨论后决定是否永久封杀。
好象您已经掌握了“一直在改”同志的算法。
感谢您对在下认证的支持。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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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老铁的算法可没掌握,他一直在改,我一直在猜。
那又该如何判处?返还被扣值,对扣投诉方?
可以经过几次审理?
比如
投诉方再次上诉成功又如何?
被投诉方再次辩解成功又如何?
.....
我怎么没看到?不过要是设的话,我觉得再加一次终审就够了。
lanchong是不是回错地方了?
上诉在我看已经有案例了,就是另外发帖喊叫为啥给草啊之类的。像牛铃误草案中牛铃的叫喊(对了这个案又是如何处理的?直接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