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原创】图析林某”猥亵“很可能是冤案--仅指“猥亵” -- las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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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呵呵,很好,承认自己有职业歧视就好

由于你承认了存在职业歧视,而且,从你的表述中可以明显感觉到,你的职业歧视还相当严重。

所以,我有更加确凿的根据,认为你在毫无证据,只凭道听途说的情况下,热衷于宣扬“猥亵论”是蓄意的造谣。

因为你有动机。

有主观的动机,有客观的行为,“造谣罪名成立”--鉴定完毕。

呵呵,申明一下,我这可都是向您学习的哦

家园 请您自己去看第一页上警方出具的正式调查结果吧

提示您一下--接触部位 ,仅限于肩膀靠脖颈位置。

当然,信不信由您。

家园 拜托啊。猪头笨苯同学,不要装无辜啦

(在这里也附一段)

你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只凭道听途说就热衷宣扬“猥亵论”,这就是造谣。

--这完全就是你自己的逻辑嘛。

你还想给自己辩白?

你拿什么辩白?

你有证据?--拿来我看

你做过考证?--拭目以待

哦,就凭网上那段不知道谁给配上去的“解说字幕”

我完全就是在按照你的逻辑在推演你的行为而已嘛,我说错了?

是造谣就是造谣,别搞双重标准嘛。

林某确实表现得比较混蛋,谁让丫的喝醉酒呢,犯事儿撸官,活该。

问题是,每个人都应该承担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嘛--这话我没说错吧?人家没猥亵小姑娘,你也没证据证明人家猥亵小姑娘, 你就凭着道听途说宣扬“猥亵论”,你这不是污蔑人家么?

酒后言行失当和猥亵女童可是完全不同的罪名哦。喝醉酒了表现嚣张一点,过几天事情也就过去了,谁没个喝醉酒了乱说话的时候呢,气头过去了,事儿也就结了。可猥亵女童这个罪名可太大啦,法律要制裁,全家都跟着遭殃。

哦,你对公务员有职业歧视--这是你自己承认的“你是不是”?“我是”,得,歧义比林某的那段录音还小),别赖哦--你就可以单凭道听途说就妄言其罪啊? 那你也太霸道了吧。

说到底,你就是毫无根据的污蔑嘛

所以啊,一切都是从你的逻辑出发的,这些个逻辑的始作俑就是你自己嘛,怎么这会儿跑出来装无辜了?

哦,不好意思,前面我好像说过--对无聊之人无视可能会使其更无趣。

==

我曾经说--“有人说,世界是平的,比如,blablabla...;有人说,世界是圆的,比如,blablabal...;是的,这都是可能的,不过,这些可能性是不大的......”

我还没说来得及说第三句“我认为,以上都只说明对世界的认识会有各种可能,但是,我认为,还有有另外一种可能。。。”

唉,我刚想喘口气喝口水,还没来得及说第三句呢,已经有一人张开獠牙狂吠着扑上来撕咬--世界怎么可能是平的呢?世界怎么可能是圆的呢?没根据啊没根据,造谣啊造谣。

于是,我觉得这个此人的逻辑非常非常强大,非常非常值得学习哈。于是,我--奉还。

啊呀,惭愧惭愧,我食言了,又陪你唠了几句嗑。得,时间也晚了,先去睡了,赶明儿看心情再陪你,反正长夜漫漫,总得找点事情做不是?

家园 不知道什么时候你把我当成了老师或长辈

你做啥事不管有无联系都不忘加上一句“这是跟你学的”

杨佳说他杀人是跟某某学的一点也减轻不了他的罪责。

你胡说八道时说句跟我学的也不能让我帮你分担半点责任。

家园 不要装无辜啊,承认自己造谣先
家园 你这么说不就把自己的努力给否了吗?

你费了半天劲又贴图又分析的,不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分析来推出真相吗? 如果一切以警方结论为准,那你这么多工夫不就白费了吗? 大家也不用花时间讨论了。

家园 你这算什么逻辑?

谁说自己做分析就一定意味着和警方的结论要做死对头?——你这叫做强盗逻辑,抬杠逻辑,捣乱逻辑。

家园 你看帖不仔细啊

首先,我没有以警方结论为准,而是以视频、照片、警方调查报告等目前可以获得的资料进行相互印证和对照,进行的是综合分析。

其次,警方的调查报告是基本可信的。我提出了几个依据:

一是调查报告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进行了对照,基本吻合;

二是鉴于小姑娘据说精神状态不稳定,所以可以想见应该是由家人进行陪护下接受的询问,基本可以排除小姑娘受到误导的可能(当然,这个我不能确定,这需要你去查证了);

三是警方调查报告公布以后,小姑娘的家人仅对警方事件定性存有异议,但对调查报告本身的内容没有提出不同意见。

因此,警方的调查报告是具有相当程度可信性的。

如果你认为不可信,你可以提出,但是要有根据,不能凭空想象。

而通过视频、照片、报告等资料的综合分析,有关情况基本吻合,没有出现明显的矛盾,所以,得出的结论我自信更接近真实。

家园 楼主明察

林的事件中,像楼主这么清醒的人,真是万里挑一。周围的很多人都认识林超过20年,林的口碑还真是相当不错。警方的声明是事实,但是谁会相信呢?人们只相信自己想相信的东西吧。

是女孩家里连夜爆料给媒体的,所以才会第二天出现在所有门户网站上。林认为他没啥大事,第二天还去上海开会呢。林的话是有上下文的,但没人想听吧,人们都选择听自己想听的。就是这种江湖,没啥是能相信的,尤其是媒体。

家园 好吧,既然你和Alarm都没读懂我的意思,我就再解释一下

我在评论你的主贴时说你分析了半天,没说到点上,因为

你只能推论掐脖子这一行为没有持续下去,但不能说掐脖子这一行为没有发生。而掐脖子这一行为有没有发生是问题的关键。

而你没有正面回复我的评论,却让我看警方的调查结果:

提示您一下--接触部位 ,仅限于肩膀靠脖颈位置。

当然,信不信由您。

我认为你拿警方结论来回我,看起来方便快捷,却没想到它会飞回来打到你自己。因为如果一切以警方结论为准,那我们还在这讨论什么?你的分析不也就白费了吗?所以我说:

你费了半天劲又贴图又分析的,不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分析来推出真相吗? 如果一切以警方结论为准,那你这么多工夫不就白费了吗? 大家也不用花时间讨论了。

现在我再问你,假如你分析出的结果与警方结论不一致,你会发出来吗?假如你会发出来,有人上来说你的结论与警方的不一致,所以你错了。你会觉得对方的说法很有说服力吗?

另外,你用什么中文输入法?怎么这么快?

家园 有没有啥消息,多透露一点嘛

是女孩家里连夜爆料给媒体的,所以才会第二天出现在所有门户网站上。林认为他没啥大事,第二天还去上海开会呢。林的话是有上下文的,但没人想听吧,人们都选择听自己想听的。就是这种江湖,没啥是能相信的,尤其是媒体。

能不能说得更详细些?

家园 事实

警方说的事实其实很清楚了。

林是北方人,1米8个子,200斤,那个小孩是南方人,瘦且矮,何况当时林喝了8两52度的酒,就是没喝,手放在小孩肩上,也得觉得沉吧。

失踪的那段录像,北京电视台是播了的。

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每个人自己有判断吧。

事实
家园 林和小孩的家长吵架的事情

有没有留下完整的录音或者文字笔录之类的材料?这也是整个事件演化的关键环节……为什么这个事情会被捅给记者、捅到门户网站上,并且迅速闹大,这个环节很重要。

事实
家园 这话其实很有道理

林是北方人,1米8个子,200斤,那个小孩是南方人,瘦且矮,何况当时林喝了8两52度的酒,就是没喝,手放在小孩肩上,也得觉得沉吧。

即便没有喝酒的因素,以林某的身材和体重,搭在11岁小姑娘的肩膀上,也是相当不轻的重量。

这方面我没什么天赋,需要请物理方面的专业人士来分析一下压强什么的了

家园 小时候我最怕的就是

大人们喝多了酒然后逗我玩……那个手啊,死重……后来我就采取“躲”字诀,提早躲得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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