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图析林某”猥亵“很可能是冤案--仅指“猥亵” -- laska
不过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这个酒店的大堂应该基本是一个比较规则矩形,所以相差不会很大。
此外,在警方的正式报告中,提及林某与小陈从大厅走到通道拐角处全程约52米,但这里的表述不是很清晰,“全程”是否包括过道3的10米,我不清楚,而我目测的包括过道3的全程只有大约45米。实际行程比我估计的要长不少。
如果整个“做案时间”真的是不到1分钟的话,在这不到一分钟时间里,把一些必要的时间都扣除的话,留给林某的时间就更少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林某“猥亵”的嫌疑将更小。
另外,你之前对图看的很仔细,应该花
不需要很多时间,而且小姑娘立即逃开。
但如果跟官方不一致,在他嘴里不是人渣就是沽名钓誉之徒。
不是在这里打马虎眼。
反正要你正面回应别人的观点,对你来说,难度高了一点
想让人不歧视公务员都难了。
在我假设的那种情景下,我可以在增补一条--我同你来回扯了2个小时,最后我“亮绝活儿”
我问:“你有没有拿过”;
你会说:“我是拿过,可是我。。。”
我逼问:“不要可是,我只问你有没有拿过”
你急了,说“我就是拿了,了不起我买了”
现在我还是可以指控你--
1、你已经承认你拿了;
2、你愿意花钱了结。
so,--你的盗窃罪名成立。
这样的判决(无论是法律判决,还是道德判决)你会欣然接受吗?
所谓两个小时后在公安局录的音,不过是换一个地方继续之前的话题而已。只不过在酒店里,林某酒后失态,吃相太难看;吵了两个小时,酒也该醒了,可以静心思虑一下这件事情纠纷扩散的后果了。
我姑且猜度一下林某的心思,这件事情要是诉诸警方侦办,乃至官司解决,旷日持久不说,难保不闹得满城风雨,林某是一个局级单位的一把手,少不了内内外外要上主席台的,坐在台上看着下面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是什么感觉? 与自己的上级、同僚相见,也是面子上不好看吧。所以,他想通过经济赔偿的方式了结这件事情,我不觉得是个常理之外的选择。
当然,林某没有想到他的对话被录音--如果这段录音是真实的话(而且据说是陈家的亲戚悄悄录的),最后还是满城风雨,掀起了这么大的腥风血雨,自己也被撸了个干净。
而且,有些照片,很明显是在事发后很短时间内拍到的
警方调查报告说:接触部位仅限于肩膀靠脖颈位置。
这个结果是,经过双方当事人陈述后确认的,我之前说过,这份报告里描述的情形,应该是真实的,而且是经过双方都认可的--我只说事实本身,而不是各自对事件的理解。
首先,小姑娘精神不稳定,相信是在家人陪护下接受询问甚至是演示的,基本可以排除警方胁迫小姑娘做假证的可能性;
其次,警方公布调查结果后,小姑娘的父亲对警方对事件的定性,提出了异议,但并没有说报告里的内容是不真实的。
从这两点,基本可以判断其中记载的双方陈述是真实的了
概率大小远不如酒后失德。。。
可能对于无聊之人还是无视比较容易让其无趣
只是,希望不要把对职业的考量加入到对概率的判断中去。
但这样的王八蛋太多,就只好歧视整个公务员队伍了。
留学生不会摆官威,但屁大点的办事员都知道给老百姓白眼。
你爱信不信,我接触到的公务员大多都是这德行。
要想不歧视他们,难。
要抹黑公务员--需要造谣么?他们自己还把自己抹黑得不够?
你只能推论掐脖子这一行为没有持续下去,但不能说掐脖子这一行为没有发生。而掐脖子这一行为有没有发生是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