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图析林某”猥亵“很可能是冤案--仅指“猥亵” -- laska
所谓亲疏有别,即是人之常情,又是人性弱点,正因为如此,才需要拿出更多的理性,以免被这人性的弱点掩盖了对事物作出清醒判断的能力。
所谓亲疏有别,难道就是“看自己人正常,看别人古怪”?
至于所谓“。问完厕所还拉人带路,常人会这样吗? ”我想你搞错了--坊间传言,说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遇到叔叔问路,于是善良热心的小姑娘为叔叔带路,没想到险遭“猥亵”,对吗?
而警方的报告--
也可显示,林某并未拉小姑娘带路,而是跟随小姑娘而去。这就和坊间传言可以对应了。
多方参照,理清事实很重要啊
我好像只说过学学你的“道德诛心”哦
你的那个主贴是源头。后面的讨论因你那个胡说八道的主贴而起。
也就那种吵架动不动把对方家人拉进来。
我一直期待哦
墨子说: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我只是见你一贯地大搞“道德诛心”,却又自我标榜“理性无选择”,所以,为你的家人担心而已。
万一你的家人如今或日后出可能出了一个公务员,而又恰好在路边摸了摸某个可爱小女孩的脸,不知道你当如何视之罢了。
正如我在公车上看见有不为年老者让座的,我会问一声--难道你爹妈站在你面前你也不让吗?
难道我辱及谁的家人了吗?
我问的是你,而不是你的家人,对待家人,往往可以成为一种理性的“验金石”哦。
懒得回你别的东西,请问讨论一个有性骚扰嫌疑的场景拿别人的家人做例子是不是对对方不尊重。
是不是从头到尾你经常用这种方式?
再次请你不要东拉西扯,请正面回答。
反正一个自称学过法律的人整来一堆那样的垃圾实在是很可笑的一件事情。
我只是假设了这样一个场景--
你本人或者你的某个家人是公务员,恰好看见路边一个陌生的小女孩漂亮而可爱,于是出于怜爱或欣赏摸了摸小女孩的脸蛋。
难道,难道,在你看来,竟然是---
当,当,当--性骚扰!!!
你太强大了,果然有BBC的风采
而且也给过你台阶下了,不过看来你是打算把无赖进行到底啊
你貌似也学过法律吧,我一直很期待你解释一下--
你仅仅根据一段网上流传的无声视频,仅仅根据其中配发的毫无根据的解说字幕,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就到处宣扬当事人“隈亵”,是不是彻头彻尾的造谣?
自己整出来的一套逻辑,这会儿咋不敢认了?见过耍无赖的,还没见过你这么耍无赖的哦。
别忘了讨论的上下文。
在这个讨论的时候,那个所谓公务员,就是林的代位者。
你的逻辑无非是这样:
林就是我说得这样-〉把你家人代换林,你还说他猥亵么?
把别人家人放到有可能涉嫌性骚扰的位置上,难道是赞扬不成?
怀疑的来源,怀疑与确认的区别。不想重复。
倒是你,一直没有说清楚你为什么散布这些没有来源的污蔑。尤其是你看到不利于小姑娘一家的一条三无信息后马上引到自己主贴中的行为。
你一直闭口不答,一直东拉西扯。你的原因那么上不了台面么?
原来如此。
我们可以把这个场景再具体化一点,假设--
猪头笨笨作为一个公务员,恰好看见路边一个陌生的小女孩漂亮而可爱,这个小女孩以某种动作(比如一个微笑,一个招手)向猪头笨笨传递了某种善意,于是,猪头笨笨出于怜爱或欣赏,在走过小女孩身边的时候摸了摸小女孩的脸蛋。
本来我以为这是一副很美好的画面啊,没想到在猪头笨笨看来,居然涉嫌性骚扰?
恩,看来只有龌龊的人才会有龌龊的思想。
你看,你看,你又认定林某性骚扰了。你有证据吗?你看见了吗?
什么?你只是提出一种可能?不对啊,按照你的逻辑, 你完全没有根据嘛,你不是正在造谣吗?
这帖子看得很累。
未有定罪之前说人就是猥亵了女童,这在林事件里,是一个无须再置疑的舆论现象——有罪推定的炒作比比皆是。
这里或许有人可以说自己没有这么随大流的干(还需检查他之前的言论以证实他说的是实话),但是不是可以说自己没做,就可以认为林事件里根本没有这个现象(有罪推定)?
大家都退一步吧(都未必能脱得出对方的指责范围),争个什么闲气。
格物知至心正意诚。
你可以毫无根据的怀疑,人家就不能怀疑?
人家怀疑是造谣,你怀疑就不是造谣?--好强大的逻辑。
倒是我,一再澄清只是看见有人提出过两种可能,并且明确表示自己并不认可这两种可能,只是认为在一片林某“隈亵”的喧嚣中,提出应该存在另外一个版本而已。
于是,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事件进行了考证,我不能保证完全正确,但我自信可以经得起推敲。
而你做过些什么呢?
从一开始,就在毫无根据,只凭道听途说地宣扬“隈亵论”,用你自己的逻辑来说,--你一直在不停地造谣。
而现在,又始终以一种无赖的方式进行纠缠,BBC的作风果然一览无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