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医学伦理讨论三:您公平吗? -- 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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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1B3/1C16/2D8/0大家PK,胜者为王1/0大家石头剪子布,胜者为王0/0平均摊,每人一样多。6/0谁都不给,自己留下2/0
在伦理的公平章节没有展开,主要是想让大家参与。
好了,现在是您的时间了。
您是QLD(青岛崂山区)最大的领导,路兰兰同志。现在您有100K 预算,有四个候选者,
A:男性,5岁,脑瘫患者,这100K可以给他一个新的电动轮椅,和比较好的康复。虽然不能治疗他的疾病,但是可以明显提高他的生活质量。
B:女性,34岁,双性恋者,有不计其数的Partner,现在是艾滋病早期,这100K可以明显控制她的疾病发展。不会康复,但是会延长生命。
C:男性,22岁,运动爱好者,在一次高山滑雪出现意外,导致双眼失明。这100K会改变他的家庭环境,提高安全性,提高生活质量。不会改变失明的现状。
D: 女性,65,OA患者,已经在等候置换的单子上18月了,如果没有这100K还要再等待12月。会立刻改变疼痛,提高生活质量。
好了现在,开选了,最好说点什么,因为我没有文章中深入。希望大家讨论。
A,意义不大。
B,绝症,自作自受。
C,意义不大,健全人适应黑暗有个过程。之前应该买份保险。
D,时间问题。
等更需要的人,要不就给希望工程吧
我觉得实际操作时,是有具体的和量化的原则的。
譬如,生活质量的改善,病情恶化速度,等等。可以有很多小条,逐条打分。再加上后续成本,等等。
等打完分,评一个总分,就一目了然了。这样才是公平的。
当然,打分的原则有差别,就此可能造成不公平。不过,这不是一个医生说了算了。
你的题目太粗了,在没有方法论的前提下,基本无所适从。
如果,我要是医生,我会要求成立一个委员会,搞评审条件。我做评估,而后交给委员会审核。审核以后再执行。这样也比较专业一点。
我自觉着没这个权利。哪怕在网上顶个马甲我也觉得这太过残酷了。
也许让他们四个抓阄是个解决的办法。听天由命吧。
反正我自己给老婆留过一句话,如果我哪天得了什么烧钱的病,只给我花一个数就可以了,然后,让我有尊严地死去。
B:已经AIDS,无康复希望,也是咎由自取的结果
C:无法改变失明现状,其它的改变微不足道,习惯问题
D:已经18个月了,习惯成自然
选A 的理由 因为它是一个孩子,先天的问题不是它的错,后面三个都已经经历人生一部分,患病的结果也可以说都是他们后天选择的结果。
用 鼎革 的话来说,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其它人都是要依靠福利,退休金的。钱花在D身上只减少12月的痛苦。脑瘫,失明是一辈子的。80%给A,20%给C.
因为B如果被社会所遗弃--能延长生命却不管也是遗弃的一种, 那么她自暴自弃的后果相当严重, 崂山区可能会多出许多HIV ...
当然, 继续钻牛角尖下去就复杂了, 问题可以拓展到对待艾滋病人(或者曰艾滋犯人)应该采用什么手段才能对社会危害最小? 自然, 最省事的是限制人身自由. 但如果不允许这样做, 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救助是必须的.
关于A, 想起了"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 而这个小孩得了脑瘫其实情形差不多, 按书里面说的许多夫妇都会把这样的小孩送到乡下去养, 按时寄钱管口饭吃而已
把钱给最受社会关注的那个人。
或者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B在我眼里肯定是不应该给的,纯粹是自作自受。
D的话,我不知道OA是啥东东,但是觉得如果仅仅是降低病痛,可能花掉100k有点浪费,也许我们应该为她找一种更好更廉价的方式?
A的人生刚刚开始,但我不知道脑瘫能不能治愈?能治愈到什么程度?如果一辈子都不能脱离别人的照顾而自立的话,还是比较惨的。
C的受伤是意外,而且C是运动爱好者的话,那么说明他其它身体条件等等都良好。也许经过良好的治疗和康复训练,他还能自立,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
所以要我来分的话:C-50%、A-30%、D-20%。
如果只能选一个的话,那么A和C中挑一个吧。
ps:我觉得我似乎太冷血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