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孙东东错了吗? -- 常识主义者
当然,定义为大部分较为合适,如果常年累月的为一件事上访,我觉得是有点钻牛角尖的,精神有点偏执,有那时间、精力,干啥不成啊。
俺们就需要这么扎扎实实的黑领。
我们这有个老上访,他说他们生产队的农业税少交了(实际田亩大于农业税计税面积),于是就经常上访,计税面积是1956年就定了的,一直没有改变,你说这算什么嘛,他就是老上访,没法子,来一次乡政府就给些钱让他回家,不然他到省、北京接回来花的钱更多。后来形成习惯,到年到节他就到民政科打报告要救济,政府只要他不乱跑也就花这小钱算了。
记者问:“在对精神病人的治疗中,强制医疗适用于哪些精神病人?适用面有多大?”
孙东东答:“有些被‘强制医疗’的人看上去很正常,包括一些上访者。”
记者问:“他们不像是精神病患者,思维也很清晰。将这些人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去,合适吗?”
孙东东以斩钉截铁的口气答:“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他扰乱社会秩序。他就坚持他的某一个观点,这个观点就是精神病的妄想症状。他们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可以抛家舍业,不惜一切代价上访。你们可以去调查那些很偏执地上访的人。他反映的问题实际上都解决了,甚至根本就没有问题。只要政府批准,精神病院收强制医疗的病人,这是没有问题的,有法律的授权。”
记者又问:“对这些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他的人权如何保障?”
孙东东进一步雄辩地回答:“把他们送到医院就是最大的保障。我们把他们关起来进行治疗,这就是保障他们的人权……”
这些人是不是精神病,是科学范畴,要不要强制医疗,是公共管理的伦理范畴,他到表态有点越界了。
收容所的存在,原来是为了城市流浪人员提供一个暂时栖身的场所,作为公益机构存在;可是一个本来存心良好的机构,最后,孙志刚,作为一个正常非流浪人员,死在了里面。
现在将这些固执的老上访户都赛进精神病医院,他真是很有创意,也许不是他有创意,事实上,不需要他的说,早就有传闻,有上访者被塞到了精神病医院,需要签订协议后才能出来;他只是代表某些人,将这种行为合法化而已。
他不仅仅是越界,他对外传递的信息,不仅仅是抹杀了TG一直在努力的加强法制社会,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从多方面约束执法人员以及公务员,不仅仅是抹杀了这一切的努力。
他的话,无法不让人,联想不到孙志刚,也因此会联想到那个乱用职权的时代。
他的动机,让人质疑,他的言语的后果以及身份,更让我感到警惕。
而这个楼主为他之辩护,也不能不让我以怀疑的眼光,审视他的智商和身份。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孙这家伙上次在“丈夫不肯签字导致孕妇死亡”案中为医院方开脱,说要医生不能有强制治疗权,如今又换了面花花旗子出来现眼。。。
装傻变色是爬虫风格,现实里很有用,可惜格调太低级,女生尤其厌恶~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后孙志刚时代,流动人员的处置和安置,比起之前,是好了还是坏了?
孙东东"强制医疗"的提法,无非是数种处置方法中的一种.要不,面对这样打不得骂不得,动辄还要自伤自残甚至自焚的上访户,你要怎么办?
曾经有人说过,孙志刚这个问题上,大众是好心办坏事,或称反应过度. 在他之后的社会治安成本有相当程度的抬升,又有何人来管?
又有人说,我们是第三世界的国家,要求的是第一世界的待遇,之前动辄西方国家,现在越来越有"中美以外都是海"的态度,凡是不如美国的,都是没做好的.
所以你说, "他只是代表某些人,将这种行为合法化"的说法,也真是让我"用怀疑的眼光,审视你的智商和身份".
所以,对你的观点,
现在的治安,比之孙志刚之前,又如何?
现在的公务员,比之孙志刚之前,又如何?
不能因噎废食,同样送给你。
他们在努力,鼓励这种努力,比因噎废食更重要。
谁在努力啊?
鼓励什么样的努力啊?
我要说的是,孙东东的提法,是一种非常正常的提法,尤其在社会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对贡献小消费大的人群的"另眼相看"是很正常的.绝非什么"媚上".
我要说的,无非是这个意思
不是所有的中国人,抗日时都站在被伤害的中国人这面,有一种人叫汉奸。
我不能,也不会对他下这种定义,但是有时,保持一定的警惕的关键就在于,请对TG有信心。
这信心不仅仅是,经济的强盛,还包括政治的澄明,我们从小到大学习的,建设法制社会,依法治国等等,并非空话,这也是我相信并坚信的,TG一直在努力。
而在此基础上,我会判断对方给出的观点,是顺应这种努力,还是以障眼法阻碍这种努力?有时,有些话很振奋人心,但是未必是这种努力的助力,对于如此之类的人,我会对他们的观点,先是保留,观察其言论后果后,再对其作出评价。
你将其话定义在不是媚上,而我的定义是,披着绚丽的看似媚上的外衣下,是炸药。
而在这里,我还想说的是,TG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正视也罢,隐瞒也罢,批评也罢,辩护也罢,真心与假意,在于其背后的目的。
河里的大多数人,爱惜目前中国的状态,珍惜中国人难得的祥和盛世前的宁静,我全部理解。
相信TG,不仅仅在于相信他的历史,他的魄力,他的能力,他能够带着中国走向富强,能够给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中国人带来生活的改善和现世安康,还请相信他能在法制和人性间,取得和谐与进步。
在河里曾经被某些人批的一塌糊涂,但我很尊敬的鲁迅先生,引用他的一句话: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在借用河里葡萄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吧,敬畏来自生杀荣辱的掌控。
而我说,来自平等主体间发自内心的认可,叫欣赏。
请相信TG是这种勇士。
我已经说的如此直白,比五毛还五毛了,只是,您是否能够真的,理解我说的这些?
而我肯敲这么多字,不过是看到一个曾经的自己,而已。
感谢这种转变
我搜了一下孙东东这段话的原始出处,得到的结果是《中国新闻周刊》的一篇采访文章《正常人为何屡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一会儿我会把原文贴在下面,如果你对照一下,就会发现你引的这段话和原文有很大区别,一是原文有很多话被有意剪掉了;二是这个引文中加了很多描述性的词汇,如“以斩钉截铁的口气答”、“进一步雄辩地回答”。
如果单看你引的部分,得出你的结论应该是很正常的。但是看《中国新闻周刊》的原文,我们应该可以更好理解孙东东的原意。
其实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并不是单纯的为孙东东辩护,而是看不惯有些人一面拿着道德的大帽子批判别人,一面自己断章取义、肆意编造事实。这样的人的道德水准我看还不如孙东东。
下面是《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孙东东的原文:
----------------------------------------------------------------------------------------
正常人为何屡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http://news.QQ.com 2009年03月18日12:54 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13568)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关于精神病人是否应该被强制住院,争论已久。在记者采访多位专家的过程中发现,在精神病学界和法学界,对精神病人的权利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精神病学界认为,精神病患者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识,因此强制住院是保护他们的一种手段。而法学界专家认为,强制医疗剥夺了患者的人身自由,应该慎用。
孙东东,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主要从事精神病学方面的司法鉴定,他每年要给不少死刑犯人做司法精神病的鉴定。
刘白驹,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科研管理和法学研究工作。在精神障碍者犯罪问题研究方面,著有《论精神疾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孙东东:把精神病人送到医院是最大的保障
有相当多的精神病人,只要不涉及精神症状,别的都正常。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文/王婧
中国新闻周刊:在对精神病人的治疗中,强制医疗适用于哪些精神病人?适用面有多大?
孙东东:精神病人的非自愿住院,广义的讲都可称为强制医疗。严格地讲,强制住院仅限于他实施危害行为,经过法定鉴定程序,认定他不负刑事责任。对这一部分人应该要进行监护医疗。现在的精神病人基本上都属于非自愿住院,即使国外法律上写的是自愿住院,但那实际上也是一句空话。因为精神病人他自己不承认自己有病,不可能自己到医院看病去。他要是自己能去医院看病,那就不是重症精神病了。
中国新闻周刊:近几年发生了很多起正常人被强制住进精神病院的案例,比如最近邹宜均的案子又有了新进展,她因为受到刺激,从精神病院出院之后就出家了。对这些案子你持怎样的态度?
孙东东:邹宜均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不好妄加评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家属认为自己的亲人行为不正常,比较怪异,不能够正常生活,认为他精神有问题,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去诊治,这有什么不对的呢?这和把一个阑尾炎患者送到医院做手术有何不同?!如果家属不送,政府也不送,精神病人就流落街头了。这是在维护精神病人的权益吗?
中国新闻周刊:但这些人看上去很正常,包括一些上访者。他们不像是精神病患者,思维也很清晰。将这些人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去,合适吗?
孙东东:这是因为大家对精神病有误解。大家认为那种疯打疯闹蓬头垢面的,才是精神病。但实际上有相当多的精神病人,只要不涉及精神症状,别的都正常。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中国新闻周刊:这部分人需要强制吗?
孙东东: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他就坚持他的某一个观点,这个观点就是精神病的妄想症状。他们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可以抛家舍业,不惜一切代价上访。你们可以去调查那些很偏执地上访的人。他反映的问题实际上都解决了,甚至根本就没有问题。但是他就没完没了地闹,你怎么和他解释都不成。于是舆论开始关注这些人的权利是不是得不到保障,这实际上是缺少基本的精神卫生知识。这种情况不仅在中国有,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有,都是令各国政府头痛的问题。
比如在陕西发生的一个案例。一个老年妇女,她从上个世纪60年代就开始上访。因为她丈夫在矿上工作,得肺癌去世。她认定他丈夫是工伤。劳动部门等都鉴定过她丈夫是自然疾病死亡。但她不信,反复上访反复闹,一直从上个世纪60年代闹到这个世纪初。
最后单位和她女儿实在没办法,把她送到当地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偏执性精神障碍。住了38天院。她在广东打工的儿子不认可,把她接回来,然后两个人一起,把医院、单位、女儿都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单位、医院有过错。这是典型的法官因缺乏精神病学方面的常识,制造了一起冤案,绝对是冤案。类似这样的案例在其他省也发生过。并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中国新闻周刊:在现实中我们看到,除去公安系统的精神病院收留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以外,民政系统和卫生系统的精神病院也在收留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
孙东东:公安系统有专门的精神病医院。严格来说,公安系统的精神病院是专门用来收治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的,而卫生系统和民政系统的精神病院是不能收强制治疗的病人的。
公安机关收治这些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只有公安机关能介入,其他机构和组织都不能够介入,这是《刑法》授权的行为。
但如果当地没有公安系统的精神病院,卫生系统的就只能接收了。只要政府批准,精神病院收强制医疗的病人,这是没有问题的,有法律的授权。现在全国公安机关的精神病院只有23个,公安机关收留需要强制治疗的精神病人,但当地公安机关没有精神病院,那当然就只能送到卫生系统或者民政系统的精神病院去了,因为不能让这些人流落街头,制造新的危害。
中国新闻周刊:对这些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他的人权如何保障?
孙东东:把他送到医院就是最大的保障。他危害社会,对他自己也是危害。我们把他关起来进行治疗,促进他精神康复。这就是保障他的人权。 ★
“而这个楼主为他之辩护,也不能不让我以怀疑的眼光,审视他的智商和身份。”
本人才疏学浅,这一句没看明白,您怀疑的是楼主我呢?还是孙东东呢?
口口声声强调你自己是黑领的人
如果真的误解了,那么先道歉,因为混天涯惯了,冒充农民黑农民,冒充工人黑工人,冒充军人黑军人,冒充各种粉黑各种人的,见了太多了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