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无耻的飚车及其辩护人,也请法律的大牛,欢迎砸与被砸 -- cococal
所以,先要成为人,才能了解人
有人的外表,却没有人性,曾经修炼到人形,但依然不是人类生物
最多只能模仿人的反应,但是还是会涉及人心的时候,就暴露了
我理解的可是?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名是个总括性的罪名,没有其他罪名可用了才用。
交通肇事罪也是在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一章里面的,如果确认是过失,那么只会定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等。。都算“过失”“危害公共安全”。只有这些确定的罪名都套不上了,那么才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此外,故意犯罪在动机上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
直接故意,就是说我就是想飚车,然后撞个不特定的人。
间接故意,则是说,我想飚车,我也明知道(或者应当明知)在城市道路里面飚车可能撞死人,但是我没有防止,而是“放任”这种可能变成了现实。
过失,则是说,我想飚车,我不知道飚车会撞死人的概率很高,并且由于疏忽大意而撞死人了;或者知道可能撞死人,但是我却轻信以我的技术和预防手段可以避免。
在实务上,很多时候间接故意和过失是不好区分的,主要要看当事人的口供是怎么说的(例如如果开车的主儿下车就说,我就是想撞个人,那肯定就是直接故意了),以及按照通常人的思维应该怎么理解。
残念...
花cococal好乐,各路法律精英砸来砸去的其实给我也扫盲了。
但情绪宣泄完了,还得依法办事。
说实在的,这种飙车的小子,还是没吃着大亏呢。北京前几年有个年轻人,父母也是有钱人,大学一毕业就配了辆本田雅阁,小伙子一上劲儿,拉着几个朋友就上四环爽去了,结果一下子钻到大卡车下头,一车人全挂。
你怨谁?追尾全责呀……
同时也相信群众。咱也是群众的一份子呀!
虽然尚无骂俺无耻的人,但俺相信如果有人因为俺对这件事的看法骂俺无耻,那些人也都是好人,当然,他们是好人不能证明俺也是好人,虽然俺确实真的是好淫
故意给肇事人挖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