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原创】记一位超级冷血的律师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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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佩服他45/6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但我鄙视他8/1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但我佩服他42/11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鄙视他69/21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佩服他5/2这个小律师做的对不对,我不知道或不想评,我鄙视他3/0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7/2我认为这个小律师做的不对,我既不佩服,也不鄙视他18/2我打酱油(现在投票流行这项。。。)11/1
小律师是否可以因为自己的当事人是人渣就剥夺他的沉默权?
美国人的回答是:是的,人渣也有人权。
而犯罪率高就是为此付出的代价。
我的看法是,西方人的兽性大,人人都在心底里随时准备着畜牲一把(参见那些争着和最严重罪犯上床的洋妞们),所以,西方的法律体系对於犯罪嫌疑人那真的是备加爱护,对於被定罪的犯人那真的是无微不至。
至於那些受害者,他们的法律怎么看怎么是基於对於弱者的蔑视。尤其是被杀死的无辜者,死人没有人权。
早早认识这个比较好
我不好意思说这个...就含蓄的暗示前两个我看不上了
乃真是
所以我对契约社会,呵呵呵...
道德社会也有类似的状态...所以我对道德社会也是..呵呵呵
还好,大部分的人都并没有被道德或者契约禁锢,
萌芽或许就能从中产生吧..
要是有一天,编剧没词了,编一个律师为了伸张正义,“毅然”出卖雇主的故事出来,一样也能令观众感动的……
香港电影《法外情》就是这样,前面一直奸诈的大律师最后反戈一击,指证委托人(当然那个证据是他自己找到的,不是委托人泄密的),使主角脱罪,然后得意洋洋。当然这是中国人的手法。要是老美,估计是受到良心的煎熬,然后蹒跚地步进法庭,作“一生中最后一次但确实最有意义、最无悔的陈词”,BIU~~~收视率又上去了……
大家瞎折腾什么呀!
如果他没有好奇去看一眼埋骨地,他坚守律师保密诺言是至少符合程序正义的。但是看了埋骨点,还把土埋回去,这就成为从犯了。
他的难处在于:他不能从从犯从良的角度出发,而不违反律师保密承诺。在两者之间,他选择了后者,这才造成争议。
关于律师保密承诺,电影Class Action也不错,那个例子是反过来的。
大部分人对这一行为的评价没什么意义,因为根本就是把原事搬到中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下来进行道德评判。四川人评粤菜,能指望什么,唯一有价值的判断也只有“不辣”二字而已,好坏是根本说不出个道道的。
美国人并不会把为社会除恶扬善的道德使命套到律师头上,律师维护社会正义是通过排除感情因素尽一切可能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权益来实现——如果律师越过这一步去妄谈社会正义和道德的结果就是用自己个人的正义去剥夺法理的正义,以自己的价值观来“代表”整个社会的价值观。而任何单个人的价值判断都是不可靠的——也许你一个律师是圣人,你同事所有律师还能个个都是圣人不成?
虽说西方的人情世故也颇多,但在内心的理念上是相信制度力量的,这一点跟只会抱怨体制的中国人大不相同。其间的区别,跟男人女人的区别差不多。
电影Nothing but truth,翻译过来叫“真相至上”,讲的故事与这个小律师的类似,也是一类职业道德的问题。
这里有影片的简述,俺就不多说了。
很显然,影片揉合了近几年的热点新闻,包括瓦莱丽·普莱姆事件、水门事件“深喉”最终现身等等影响,但影片聚焦在了新闻记者道德准则与法律、世情之间的矛盾冲突。如果说对抗政府还能让女记者心存道德高度的话,那么影片中因身份被曝光而导致女特工家破人亡的情况,让女主角在坚守自己职业操守上该有多么痛苦的心理煎熬,尤其片终闪回,观众得知消息来源后,更能理解女主角的那份情感与道德之间的心理争斗。
不开口是没错的,他做错的是踩过线了,有些东西不是律师该去碰的,他没学会保护自己。
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胜败都是浮云罢了,一单案件仅仅是职业生涯的一小部分,没必要太执著。首要的是不能把自己逼到绝境。
这个案子里,这家伙的问题是看了不该看的,作了不该作的,所以没办法回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