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邓案与公益律师 -- 葫芦牛仁
没有人要你相信律师就是最优解。这世界上千千万万,有所谓最优解吗?合理的解就可以了。
我个人认为他所做挺合理的。废话也别多说,这里说他不合理的人拿出什么过硬的东西,胡搅蛮缠说律师认为邓玉娇杀错了人不过是你们的引申解读。
我说的是“杀了没有要QJ他的邓贵大”,这个不是说邓贵大是好人,而是如果忙乎了半天,证明出来邓姑娘在命案现场甚至没有受到QJ的威胁,你觉得这很有利于邓姑娘脱罪吗?
而且我也说了,单纯看夏律师这次的行为,我的愤怒仅仅停留在“有更好的处理方法为什么这么胡来”,真正让我愤怒的是崔英杰案的辩护思路和邓玉娇案如出一辙——都失败过一次了,他都没有想过改进的可能吗?当然,从公盟对他的介绍来看,从夏律师,到公盟,都不认为他在崔英杰案中有丝毫的责任,崔案是夏律师的光环,我只能希望,邓玉娇不会成为下一顶光环的燃料。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
用这个辩护的到处都是。
取证不是律师能够单独完成的,所以律师只能够提醒警察去提取证据,比如衣物,比如现场还原,比如提取证词。如果公检法不作为,包庇涉案强奸犯,是很难证明。那么你认为罪责应该在谁?在律师吗?
要知道,现场有好几个人,死者身上有刀伤,现场有血迹,为什么还原现场的责任全部在律师身上?听起来你自觉不自觉的把公检法和邓的律师对立起来,为什么?
我从头到尾没有说过“邓贵大是好人,不该杀,杀他是杀错了”,我只是说“如果证出来邓贵大没有要QJ,对邓姑娘绝对不利”。
“我没有说”这句话是事实,我为什么不能陈述出来?难道只有符合你预期的行为才是事实,其他一律是狡辩吗?我如实交待自己的看法,这和“用这个辩护的到处都是”有什么关系?看来我只有认下几桩自己没做过的事情,才能让你满意了。
这跟谁取证有什么关系?我从头到尾没有说过夏律师应该亲自去取证。按你说的,律师应该去提醒警察取证,那么我们在这里讨论,认为夏律师要求警察去找的证据并不是关键证据,对邓姑娘有害无利,因此觉得这律师真不靠谱。继而,我说了几句不敬的话(我当时还不知道他有“公益律师”的金牌呢,所以并不是冲着“公益”去的,放心),这个过程中没有半句为巴东那些人开脱。是你因为我“指责律师”就推定我“否认公检法有错”的吧?
另外,我没有一句要求律师“还原现场”的,你的第二段是在驳斥谁,恕我眼拙。
我什么时候不让你陈述什么?我又不是巴东警察,你开了新闻发布会也没关系。我也不会说你是人血xx.
你说律师”造“,这个话很含糊,我想就是胡搞的意思吧。我没看出来人怎么胡搞了,要么你说具体一点?
拜托回头看看再诘问吧。
哦,你是让我陈述了,我陈述的事实和你设想的不一样,你就来了一句
“用这话辩护的到处都是”。
第一,我不是在辩护,你想多了
第二,我不管别人怎么和你讨论,你宣称我说了什么话,事实上我没说,这个不是事实,我必须说出来。
我也从来没不让你说吧?我是不是也必须再宣称这一点?
你说律师“造”,很含糊,直观的理解是说律师水平差,很多人用律师说了“杀错了人”来推导律师水平太差,我举个例子来证明这个论证不成立。我说的是“你们”不是”你“,也就是说指那些说律师水平差的人,包括你在内,但是没有说你说了那句话,而是”你们“说了。
细节之处追究起来没意思。多费神。
物以类聚这句老话真是有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