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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此地居然形胜(我的北京) -- 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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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此地居然形胜(我的北京)

  在北京呆了两年,从2004年5月到北京,以至于今日。

  我在很多城市都呆过,都走过。广州、长沙、深圳、武汉、济南、西安,或半年,或三月,或一月,或一日,或一宿。

  因此上,我得老实说一句:我待北京,不薄。

  到了那个所在,到底是照着自己的脾气过,盛世煌煌,在人群中一百多斤,要漫过天安门的接天红,要看过沙尘暴之压城黑。才妥贴,自己身处之所在,到底是北京。 北京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来了,大抵要么做猫,要么做狗,沈从文乡下人进城,一片痴心,无非是想告诉北京人,他走过那么远路,喝过了最好的酒,因此上,要正正经经搞一个漂亮的女大学生。

  我的情意浅,懒洋洋的东倒西歪人,在北京两年,除了亚运村这一带,其他去过的地方,大可以数算,所谓的十大胡同,所谓的故宫,所谓的秀水街,到底不愿纳在鞋底,至于长城么,更不消说了。

  似有这般的人,是再清白的不过的读书人,室内一卷北京地图挂墙,目注神驰,卧游之乐,未足以外人道也。

  我说过了,我是个比较喜欢地图的人,喜欢手指在地图上面,象小虫子一样,爬。

  我曾经一整夜,对着北京地图看,反复的看,累了,抽烟,地图的某个地方,一定藏着一个我最深爱的人。烟抽完了,又想,我最深爱的人,你到底在哪里。然后是醒来,走在大街上,每个人的面孔都亲切、鲜活,象一条条游鱼衔着水草来往我面前,然后,是恍然,是安心,是明了————这世界,本没有我最深爱的人。

  我要的是在纸面上看兴亡,看到了王气黯然,鼓舞起为天地立心的豪情,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的狂妄,方才抬头推窗。一扯动阳台上未晾干的衣物,翻倒三十年旧梦,大喝一声,天下太平。光影徘徊,来见识自己骨中之骨,来分辨自己的身外化身。 因此上,在这不高不低的六楼之上,一挥手,袖底都是烟云,前尘洗亮来看这北京,这黑漆漆如铁桶一般的前朝。

  所谓巍巍帝居,所谓此地形胜,所谓燕云故地,无非是来壮观我这游子的心。

  孟子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王威曰:所谓北京者,非谓有故宫之谓也,有读书人之谓也。

  三千里辐凑奔集,山舞原驰,一路向北,良人且做荡子游。

  躺下来睡,坐起来写。睡了三十年,梦里三郎拼命。写了百万字,胸中都是甲兵。在这日里,与天下读书人、清真人物,一拱手,从来本来面目要相识,又相亲又相近。要彼此惊叹,原来这世间,还有你我这一等人——以珠玉之身来从容稻梁谋。是好男儿,大好男儿,一杯酒里,倾倒了浮名,来借问一生的委屈和不平。

  因此上,我来,但凡我来,不学英雄问鼎,好处便是要让胜朝的人物不寂寞不孤寒,要体贴天下读书人的心。

  晚上,北京的夜晚有多晚,和读书人一起去喝酒,我喝了点酒,便安静,慢慢的说不上话,北京在我左手,读书人在我右手。这时候,会谈些什么呢,只记得身边有一个方脸或者是长脸更或者是马脸的家伙夸张的说——我目前在研究两个问题,一,是宇宙的起源,二、是量子力学。最大和最小。我只记得他说量子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比分子原子都小。 

  他说:你知道量子的速度的时候,你不知道它的位置。你测出了量子的位置,你又不知道量子的速度。 

  这个狗屁的读书人,是令狐。

  诚哉正哉,当王威知道生命的速度,却不知道了命运的位置。当王威测量出我命运的速度,又不知道我生命的位置了。

  读书人,到底是读书人,比如那个喜欢戴绿帽子的梁思成,才要咬牙切齿地问上一句:是这样的北京城门,是这样的北京城墙,为什么要拆?

  拆了城墙的北京,还是北京么。

  燕山还在,谓之残山。密云不动,谓之剩水。虽是剩水残山,谁又敢说,这不是北京。

  因此上,失意失路的读书人,除了继续读书,还能做什么。若不是远了家,远了国,又怎么吟得出: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雪立中宵。

  是三年前,是四年前,我上车到朋友家去,公车。 

  路有些远,天气很冷,在东直门快下车的时候,天,雪花下来了,丝丝絮絮的,我呆住了。生平第一场雪。 

  那时候我坐在车窗的旁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听着有人说下雪了。声音很轻。 

  我下了车,雪花不是我想象的那种。 

  我想象里的雪该是什么样子的,我一时候也忘记了,可是,我知道,这不是。 

  我站在站台边,伸出手,捞不起一丝(不是一片)雪花。全都化在了手上。

  这雪,却不是北京的,是我王威的。

  北京么,是那么小,何等的小,到底无处可去,公车长途短途,一程一程,在车窗悠然望,直到坐忘。我说过了,我爱的从来天的开阔,地的景明,爱的是人群,爱的是每一个、随便的一个,而不是某一个。

  去王府井、西单,去潘家园,买了一大堆书,都是老书,都是以前看过的书,陶渊明、鲍参军、谢宣城,宋元话本、唐宋传奇,四书集注,到底只有老书,才能体贴我的心了。到底只有旧情人,才能摸着我心里头最柔软的一块了。

  轻愁推来枕上,都是余欢。昨夜里,挥军直入晶莹洞。美人面孔红,指甲香,咬上一咬,提醒自己,要在北京折叠一个梦,然后夹在书页中发黄。

  10点出发,12点10才到吴裕泰茶庄二楼。王府井大街。

  是四五个男女在吃饭,一定说了很多有趣的话。但是,都忘记了,只有气氛留下来了。温开水一样的,含在口里头。

  又后来,再转到东来顺吃饭,王威是个自恋的人,只记住别人的评价了,——我觉着你的眼神很魅惑,偶尔的时候,哈哈,高兴了吧 ——我们都认为你是很有思想的一个人——一个深沉的娃娃脸。

  中途,人是来,去,来,去,身边的座位满了又空。

  王威一时说的是那么的兴高采烈,只是,心里猛的一空,整个北京城都掉下去的一空,好大的声音,以致于隔了好一会才听见,听见了,就惶恐,看着这四下的人,四周的人,觉得感动,感动着他们愿意陪着我这样一个寂寞的人,说那么久,在一起那么久,虽然只是说说,说说而已。

  这时候,说话的意思也就尽了。慢慢地,王威就是一个人了,眼睛在整个餐厅抚摸过,感觉到这是人间,还热闹着,沸腾着喜气。

  气味如中酒,情怀似别人,呵呵。

  这是北京。我的北京。读书人的北京,一个文学男青年的北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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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怀念 一段云

  我不止一遍的说过了,想念一个人,就象想念一道青烟,然后,低下头,轻轻的,吹散它。

  我总是那么的乐观。

  今天,下午两点才起床,到处找房子,房子到期了,北京房子那么的难找,租金还没有著落。晚上,约了个女孩子吃饭,叫落落,落落是个好女孩,女孩本来就没有不好的,认识才三天,我喜欢拉着他的手,反复的看,这个动作并没有什么意思,只是习惯。

  从进去,到出来。拉着,有时候,我的手冷,有时候,她的手冷。她手冷的时候,衣服很白。

  我们在亚运村的民福居的地方吃饭,我说,我从来不会租一个离我服务公司十分钟的房子,哪怕一个月要多花四五百元,我又说,人,其实,都一样,没有什么不同。人有什么不同呢。你看我们地下的蚂蚁,你能分辨这一只和那一只,显然不能。你站在高楼望,往下望,你能分辨出下面的人群,这一个和那一个。显然不能。我说这话的时候,落落的眼神就暗了下来。

  整个饭店的灯光也暗了一下。

  我喝了点酒,喝酒之后,整个人很飘忽,我又说,我常常很容易习惯一个人。这样不好。

  就象我习惯了一个论坛,那个论坛,有个叫王崴的人。是的,就在灯光暗下的这一刻,我开始不要脸的怀念一个人,一个和我完全不相干的人。

  我没有见过王崴,没有看过王崴的照片,没有参加过王崴的葬礼,没有給王崴捐过一分钱。我只看过他的一些零碎的影评和回贴,恩,有好几处,有几个编辑发信到我的邮箱,要我写影评,我笑眯眯的提醒他们,我是写小说没人看的王威。

  我对人,猜想的时候,总是很恶意,比如网友回忆起王崴的帖子这样写——

  那次饭桌上,很多人喝高了,陆川醉的一塌糊涂,趴在洗手间的水池上大哭。当时我和王崴扶着他,按陆川自己的回忆,王崴朝他喊:“不管怎么样,你丫冲出去了,你丫继续!你丫必须继续!!你丫不是自己,你丫是为我们这一批人冲出去了!!”我记住的不是这样立志,这样强硬的话,我记得的是,王崴跟陆川喊着说:“别哭了!未来你就是大陆的杨德昌,大陆的候孝贤!”

  我会叹气的想,想起自己多年,也曾经这样勉励别人,这样的勉励并不是真心的,总是在酒后,演戏演的多了,就变得情真意切了。

  ——我就是这么恶意的猜想王崴,没为什么,这些事情,王威也做过,我曾经在一起酒席上,脑子清明借着酒,报住一个我内心无比鄙视的男人,咬牙切齿的痛哭流涕,反复的说:萧大哥,你是我永远的大哥。

  饭店的灯光又亮起来,一闪一亮,几秒的时间,我的思绪,却已是千里万里,就象一段云,借着一缕风,来遮盖整个天空。

  落落还在眼前,我请她抽烟,她不抽。

  我抽了好多烟,就出去买,在街上狂奔了一段,为什么附近找不到一家烟店,我心烦意乱,我在想,落落会不会等得不耐烦,会不会不高兴,她手上是不是反复的点亮打火机,又熄灭。

  我一手捂住自己胸口,一手扶住自己的膝盖,说,想王崴吧,你就凝神,静气,心安了。

  回到饭店,继续和落落说话,说一些很遥远的话,她说起她的姥姥,弟弟,工作。我在听,我很仔细。

  我听得时候,王崴有时候在我前面坐,有时候在我的后面坐,有时候,又在我看不见的楼上。我想问他,你上上下下,忙碌什么。到底没问,也用不著问。

  他是和我完全不相干的人,他有他的自由。

  我活了三十年,听过很多人的死讯。这些死讯的到来,就象头上的香烟的烟,烟灰缸中的烟灰,并不能改变我什么。

  去年,我的母亲死了,我那么的爱她,我接到她在浴室滑倒脑溢血的消息,会想,事情没有那么坏。我再接到哽咽的不能言语的妹妹的电话,我还在想,母亲死了,真糟糕,我得回家,可是,我手头还有好几本书没有编辑完。

  我会镇定的坐下来,分辨自己现在的位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生而有知,死而有灵,无论生者死者,都在天上有他们的位置,在人间也有他们的位置。

  比如,我在饭店里头,越过落落的身后,就会看见王崴和我母亲在说话,拉家常,很亲切,母亲有一刻甚至走到我面前,摸着我的头,言有尽,意无穷,向王崴抱怨——嗨,王崴啊,你看看,我这个孩子。

  母亲,我会哭,但不在人前,不在你看见的时候。因为,你是我的母亲,我是你的儿子。

  王崴,我会想念,但不在人群,不在你逝世最热闹的时候,我会和你说一些话,说一些别人从来不会和你说过的话,别人从来不会和你说起的话,因为你是你,我是我,我们是这世界上最不相干的两个人。

  我们有各自的本分。你尽得了,虽然有些遗憾,你走先。我,我是我,我还在路上。

  路上,从饭店出来的路上,落落住在小关,我一路送,她说,你别送了,这么冷。你回来,一个人,会孤单。

  我说,十八相送,大不了,我送你过去,你送我过来。我再送你过去。

  落落说,太冷了。

  我说,我明白。

  一直走,一直说话,偶尔看看天,很舒服。真的很舒服,好久没有这么舒服了。

  到了落落的楼下,看见一个很大的烧暖气的烟囱,我住在北辰的时候,常常从阳台望见,黑烟滚滚,这样的夜晚,浓烟反而白了,我说,我想去烟囱前看看,落落说,那就在我们小区里头。

  落落带着我,来到小区一个健身的地方,哪里有一道墙,遮住了我们通往烟囱的道路,我们在月光下,让那些铁做的冰冷的健身器材热起来。

  我们拉着手,在梅花桩上转圈,一圈又一圈,落落说她头晕,很晕。我从后面抱住落落的腰,很暖和,很香,在北京的寒风中。眼角的余光,看着那个冲天的烟囱,突然想起《洛丽塔》的一个段落,很微妙的一个段落,韩伯特把洛丽塔送到寄宿学校,自己租了附近的一个房子,并买了一个望远镜,准备监视偷窥洛丽塔的校园生活,谁知道没几天,出现了一群建筑工人,在望远镜和学校之间,修建起一道围墙,更可恨的是那道围墙修建到刚好遮盖了韩伯特的目光,就半截停工了。

  我和我的母亲,我和王崴,我和眼前的烟囱、怀抱中的落落,一定也有这样一道墙。彼此望见,暂时并不逾越。

  这样很好。

  (完)

家园 随想随学的文学梦

——关于天涯的《作家是否应该承载时代责任》的回帖。

  

   文学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它是人类智识最自由的一种,当我们谈到应该不应该的时候,其实就是从潜在意识里头,要对这个最自由的思想表达方式进行限制。

  

   文学可不可以鼓吹纳粹,鼓吹共产,鼓吹色情呢,当然可以。

   文学可不可以抨击纳粹,抨击共产,抨击色情呢,当然也可以。

  

   文学,其实就是一个梦,一个人类灵魂深处,无时不在的自由之梦。在梦里,如果我们还不能达到完全的自由,那这个梦,还有什么意义,做为人,还有什么乐趣,所有说,诗意的安居。

  

   所以呢,有自然主义现实主义魔幻主义后现代主义,非要说托尔斯泰比所有作家伟大,那只要站在现实主义的角度上立论就可以了。非要说博尔赫斯比所有的作家伟大,只要站在魔幻主义的角度立论就可以了。

  

   如果我们谈论的仅仅是文学,而不是文学史。那,我们就该收起种种偏见的冲动,种种制造标准狂热的冲动。

   在文学史,哪怕是一个最无私最客观的记录者,也会形成一个自洽的体系,以莎士比亚而论,有些文学史把他高扬到天下第一,有些文学史则把它贬的一文不值。

   所以呢,文学史就是这么一个玩意。

   所以,关于这次的评论,其实真正的指向——一个作家迷恋走进文学史的冲动。

   就像全世界很多作家在揣测诺贝尔奖的标准一样,这种冲动,就我个人而言,觉得实在是再缺乏趣味不过的一件事情。

  

  

   文学是什么?

   文学其实什么也不是,他只是一种沟通的工具,常常看到一种说法,很要不得的说话,说当代作家都没有人去写农民。第一,说的人其实就没有看过几本关于农民的书,自己也不想看,只是愿意说。第二,很多作家写了农民,写的好,但是出版不了,其实是很多的。第三,农民本身会去看农民题材的小说么,我看不会,他们要有那个力气,首先会去看的很奔小康的技术书籍。那么农民题材的小说写给谁看呢?难道文学非要有人看才写,这又是一个问题。

   所以呢,文学,总是被虚拟的读者所困惑。

  

   什么不是文学?这是一个什么问题。

   这是一个在天涯很多读者作者每天都在说的问题,我已经无数遍的听过:“xxx不是文学。”“yyy不是文学”“zzz不是文学."

   恩,就像在这些辩论帖子里头,余华的兄弟不是文学,金庸不是文学,琼瑶不是文学,故事会不是文学,读者不是文学。在这些人眼里,只有写进文学史的死人才是文学,才最文学。

   希特勒的《我的奋斗》是不是文学呢,我觉得是。

   毛泽东的《毛泽东选集》是不是文学呢,我也觉得是。

   说心里话,中国的现代文学,如果少了毛泽东的白话文,那该是多么无聊的事情。那是我见过的汉语,最美的白话政论文。

   文学,是梦,反映的,自然是写作者的梦,这梦,能不能打动人,在什么时候打动人,当然和时代是非常有关系的。这梦是时代的梦,被催生出来,自然有人愿意去完成,去奋斗,也有人去抵制去反对。

   硬要把文学看成是最干净不过的婴儿,完全在真空里成长,不吃不喝,天,还有比这个更糟糕的事情么。

  

   我并不是想挑刺,并不是想和这次评论的大赛故意抵触。

   我只是想提醒一些,当我们在讨论文学的时候,我们是否已经做好的准备,这个准备恰恰不是站起来说,而是坐着说,身体放平了躺下来说,像见到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老实的承认自己,已经多年没有见过他了,老实问自己,说出自己对它的看法。

  

   我说了这么多,当然是因为我想说。

   因为我一直觉得文学是个梦,是个可以和很多人分享的梦,也可以是和很少人分享的梦,更可以是和自己一个人分享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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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在异乡

  在异乡,我不想说具体是在那个城市。我在每个城市都呆的不够久,还没有来得及熟悉它们的性格,就离开。

  脚下的地面,刚刚被雨水轻薄过,踩着硬,想的时候,软。是夜里三点出来吃饭,隔着几十米,就是是一家小店,不隔的,是店里游荡出来的灯光,有白色的,有红色的,有黄色的。

  我的心没有一丝光亮,血液像淡淡的水,流的缓慢,又有时,一会儿流,一会儿又不流了。一个人的时候,我总是显得过于刚强,心硬。

  我和小卖部的老板娘要香烟,老板娘就躺在柜台前的竹椅子上,半睡着应付我的钱,她看起来很老,一转动,竹椅吱吱的响,听起来,好像在拉弓。柜台的后面是半拉上的窗帘,窗帘的后面,是四个打扑克的人,他们的表情都很严肃。在夜里三点打扑克,这样热情的事,当然是正事。

  蹲在小店门口抽烟,很多人相信,蹲着抽烟的时候,很容易想起往事,我姑且这样相信,姑且散漫的想些事,当然,是往事,过往的往,事情的事。往事像天上的云,抬头就看见,要看见你想看见的那一朵,你就得站起来。我蹲着,自然就看不见我想看见的。

  那就看那些我不想看见的。

  这是个南方的大城市,很多年前来过,感觉没有什么变化,也许变化了,只是夜里三点的时候,我看不出来,这怨我。我不是想故意的想起谁,也不是故意的想忘记谁,我只是想,想起一些往事,往事本来就是用来让你想起,再忘记。就像有些朋友不在了,不是不找,是不在了。又有些朋友,还在,既然在,也就不必找。

  我知道很多的比喻似是而非,但还是喜欢比喻,因为比喻是一场圈地运动,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圈入自己的想象中,就像往事,有很多的往事不属于我,其实是应该是属于我的想象。

  过去太稀薄了,现在,我不过抽上一根烟,就可以轻巧的把我的一生想完。就算多生出一口好牙,也咬不住,更何况我抽烟很多年了,牙齿黄了,酥软了,这些烂牙一颗颗在我的嘴巴里头呆着,像旅客,很快就要离开。

  恩,我之于这个城市,也该是一颗烂牙。该掉的时候也就掉了。

  深夜,用一口烂牙来咬一碗好面,肚子饿了,心就空了。肚子饱了,心还是空。

  我不是死,便是活,活着这心,就是空,也在跳。

  

  很想打个电话,看着手机里头的一个个号码,就好像每个人已经死了,都死掉了,不然,为什么我连一个电话也没打出去。他们曾经都是那么有身份的人,同学上司下属情人朋友亲人,他们肯定都死的太久了,只有我一个人,在这夜里的三点,在这间小面馆里头活着,懒洋洋的活着。

  回来的路上,地面又都安静了,走过来走过去,月光老是走在我前头,月光的前头,有一些风在等我,有一些黑暗在等我。十年过去了,这人间实在太平,越来越太平,太平的不像话,没有毛贼,没有抢劫,没有车祸,没有火灾,什么都没有。只能对地狱抱一些指望,希望我下次的时候,那里有点人气,恩,应该叫鬼气,这样才让我死的甘心,若然人间地府俱相似,那我还不如怜取眼前,只当漂流在异乡。

  有一个故事,也可能是一本小说,小说上有一个人说,小说总是有很多人在说,有时候只会记住一句,有时候一句也没有记住,有时候记住也没有记对,有时候记对了,也不记得书名。

  那个人好像说过,我没有故乡了,好象任何地方都是故乡了。这话听起来让人无比的乐观,就像一个老人在教训一个小孩,问小孩子你为什么活着,小孩子理直气壮的回答,为了死。

  有了死这个字,大大的写在生命的前头,就像这夜晚的月光走在我的前头,看起来很稀薄,我却要借着它的光,来认路,认这人间的路。

  在这样的路上,我喜欢一个人,一个人自己和自己说话,口吐莲花的说话。想到什么,就说出来。当然,我也意识到了,这些话,总没办法的单纯,只说给一个人听,这三界的有情众生,那个不是在安静的睡中,细心的听。

  年轻的时候,我能在一个夜里游过五个医院,我想了解人,也想认识鬼,现在年纪大了,人都跑到我的小说,鬼却不曾见过一个,那时候还喜欢喝点酒,和真正的男人比起来,我的酒量不配说一点,还得再加个点,一点点,因为这一点点,就想要开一个酒厂的,酿自己喜欢的酒,就像男人爱女人,爱上一点,爱上一点点,就想结婚,想生孩子,若是爱的多了深了,估计就结不成了,就不想生了。年轻的时候,我总是有很多的谬论,和这个女人说说,和那个女人说说,然后走掉,然后不知所踪。其实我没有骗过她们,因为我本来说的都是谬论,只不过我知道是,而她们不知道。

  因为既然在异乡,既然年轻,谬论,总是要说的。现在,就无所谓说和不说了。现在,我的心没有一丝光亮,血液像淡淡的水。现在,我习惯把梦做的像生活一样,把生活过的像梦一样。

  我的睡眠不好,睡觉的时候,就像躺在水上,一不小心,就掉到水里头,越掉越深,就掉到梦里头。我做过很多奇怪的梦,有大的,有小的,有圆的,有方的,有深浅,有远近,有高低,当然,还有男人女人。于是醒来,于是打开电脑,拉开键盘放上手,手上就像弹钢琴一样,弹出很多很多的字,其实,我只是在详细的描述我做的一个梦。

  我说过,不止一次的说过,我喜欢做梦,比做爱还要喜欢,做爱让我流出一点多余蛋白质,做梦让我留下一点该死的回忆。做爱让我意识到我是活物,活的动物。做梦让我想到死,想到自己终归要死。

  死亡是人类最好的最安静的梦。每天我都花上一点时间练习,在梦里头,练习生活练习爱。

家园 边看边花抢沙发
家园 在火车上

  我不止一次的说过——我喜欢在火车上。

  我说过很多的话。

  我活着。

  

  人类有一天会进化,长出一双翅膀来,象天使,在天上飞。于是,天使有老的,有少的,有好看的,有难看的。有男的,有女的。

  我们的千子万孙,在空中,白纸片一样的飞。

  我一直相信会有这么一天,谁愿意走路呢,从非洲出来,都走了八百万年,还不够么。到了那一天,人类在天上飞身轻举,飘过来飘过去,往前看往后看往上看,当然,还要往下看,就会看见几千万里的铁轨在大陆上延伸,穿山越岭。

  那时候的人类应该还能通过图片和影像想象,去想象,在大陆上,曾经奔行着无数列火车,载满着所有人的蜜甜哀愁希望失望,起点终点,到处去,四处去。

  往下看,整个大地,多么的死寂,铁轨应该不会被拆除,成了路标,人类只要沿着生锈的铁轨,慢慢飞,从北京飞到广州,或者飞到快一点,从昆明飞到莫斯科。

  

  公元两千零零七年二月五日,中国的火车站,火车有了很多变化,和十年前的火车,真是大不一样了,两样了。比如我现在坐的这辆T15,从北京到广州,原来要三天两夜,现在只需要22小时了。

  

  22小时,实在是太短了,只不过睡了一个觉,看完了《美食家》,看完了《小王子》,再看一本《赤地之恋》,加起来,还不到30万字,看完三本书,抽七八根烟,就到站了。虽然还晚点了半个小时。

  旁边的一个台湾人,攘着金边的眼镜,喊,冲着服务员喊,你们大陆怎么能这样,老晚点,我和别人约好的,你们大陆人怎么一点时间观念也没有。

  我能抱怨什么呢——时间被浪费了,白白的浪费了。我没有办法,让列车员们为我专门开一趟三天两夜的火车。

  如果是旧年,我指的,当年是十年前,我会在硬座趴的不耐烦,站起来,从一个车厢逛到另外一个车厢,一直逛到火车上餐厅,然后看别人在餐厅上吃饭下棋抽烟,我会一根又一根的抽烟,直到两包烟都抽完,我会站在过道,看着四野在面前地毯一样铺开卷起来滚起来,听着单调而低沉的车轮一下又一下的敲打耳膜。

  那时候,我一直想做一个乐观向上的少年人,就像现在,也一直在努力,要做一个乐观向上的青年人,但是,火车实在是太长了,那些该死的忧伤,该死的哀愁,还有该死的爱情,都来了。涌出来,浮出来,所以说,时间是好的,特别是在十年前的火车上,刚刚好,好的恰恰把你的忧伤该死了,把你的哀愁该死了,当然,还有你的爱情。

  可是,现在,我害怕,22小时太短了,不够。

  我怕我的忧伤,我的哀愁,我的爱情,都一样一样的死了,在这不够的时间里,再活不过来了。

  软弱的心,时时都会有。更也许,下了火车,吐上一口烟圈,这心,说没有也就没有。

  

  我,只是一个人,有着微渺的智识,阴阳集于一身,处于天地之间,坐在了火车上。而火车在大地上奔行,大咧咧地带着无数人的命运,就像现在的我,用手指在键盘上,写着键盘所不能理解的字。

  一站一站,停下又离开,一念一念,想起兰州。为什么想起兰州,火车带着我曾去过多少城市啊,想兰州,实在并没有什么道理。那城市,我呆过,是我呆过城市中时日最短的,不过三四日。

  因是借着火车到兰州,因是想起。因了这想,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灭了前生,还有今世,毁坏了今世,又还要惦记着来世。是这样一念一念,百念积累,原本是有情,到底积累到无情,积累到回忆重浊来相忘,心有不甘,心好不甘。

  侧个身,伸个腰,便要摇动震动从头到脚的众生,那居住在我身,我身上的180种从八百万年前非洲带到东亚中国来的细菌,要有光,借着光,让着细菌们摇落震落到眼前,化成灰来,化成尘,化成三界五行充塞之微尘。

  微尘随风去,去去再不念我身,又混同了现在世的这些尘那些尘,挥舞成火车外的青烟渺渺,壮观得去遮拦天地间的落日圆,写绘不成的佳山水。

  尘劳奔走,劳了心不够,劳了力还不够,便成就一个俗气的人,是再不配对这眼前浩淼的佳山水说三道四。只能看,隔着车窗看。

  车窗内,再不是十年前的少年郎。

  什么也留不住,什么也留不下,在脑中过去的思绪,在手下弹出的字,在午夜惊醒的梦,都是空,都是无,一生事业,不在空空的梦中梦,便在明明的镜中镜。

  这火车,穿梭过我的前世今生,要让前身今身后来身,在镜中闹热的显现,在梦中闹热有如故友般会见。

  是有一日,逃不了推不开的那一日。

  有人于空中吻火而坠,又有人于轨上暖血而卧。

  又有我,我将于人海茫茫中,碎片了,微尘了,消失,陨灭,如一纸笼中空转之跳焰,是油尽了。

  是运数穷了,命终了。

  终,终于额头轻轻撞了一下车窗。

  扔下快烫手的烟头,广州站,到了。

家园 修得明镜智、长生玉骨佛

修得明镜智、长生玉骨佛

  

  在电话里,声音是那么的小。

  她说她要结婚了。

  我说,那,我请你吃饭。

  

  大年初十,我见到她。

  她老了,不漂亮了,但,还是那样的美。是的,站在我面前的,不仅仅是现在的她,还有七年前的她,她们同时到来,所以,我能在同一张脸上,看见两朵笑容。

  我感激岁月,感激我的记忆,更感激她。

  她说她和她的妹妹一起到县城来,她的妹妹现在在美容厅剪头发。

  我说,我找过你四次,每一回在你教书的小学游荡,看不到你。她说,是么,我找过你两次,你都不在。

  我想着,我们有六次相遇的机会,而七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她的家是离县城十里的小村子,这样的距离,足够把一段感情埋上七年,只是,时间那么短,出土了,新的让人有点失落。

  我说,你瘦了。

  她说,应该是老了。

  我说,怎么会。

  她说,呵呵。你啊,还是一样,撒谎都那么不诚实。

  她把手指放在自己的脸庞上。

  

  我问,结婚了?

  她说,恩,谈了十年的恋爱,该结婚了。

  我问,是啊,我们也认识七年,再过三年,咱们可以搞搞婚外情。

  她抬起脚尖,作势要踢我。她的皮鞋是红色,尖头鞋。她说是新娘鞋。

  吃饭的时候,她的妹妹也来了,长大了,很漂亮,现在大三,一顿饭的时间,看着她妹妹不断的走出去接电话,我说,我能不能报名。

  她瞪了我一眼。

  她说,你变化不大。

  我说,其实你也一样。比如,常常话说半句,就被你的聪明堵在肚子里头,从见面到现在,你至少已经堵了我十次以上。

  她说,也不对,其实是有变化。处世做人,还是不同的,比如以前你请我,只会招呼我,不招呼别人。

  我说,那是因为你妹妹长大了,漂亮了。你说的对,人还是有变化,只是见到老的朋友,自然就恢复旧时的模样。而且,一个人,再怎么变化,做人处事再怎么不同,处理感情的方式,还是很难变化的。

  

  吃完饭,我说,陪我走走。

  她点了点头。点头的时候,我发觉她的脸面变得娇小。

  顺着路,没有去向的走,那是人民会堂前的大街,两边高高大大的树,冬日暖和,夏天凉爽,是个小天堂。

  我问,你妹妹读什么的。

  化学。

  真可怕。要是男人对不起她,她一定可以把他化掉。

  她问,你现在干什么。

  我说,写小说。我不免想,为什么,七年前,我只敢和她说我看书。

  她“哦”的一声,显见并不惊奇。她说,你的情书写的很好的。

  我问,如果当年你没有男朋友,会选我吗。气氛这么好,让我觉得这个七年前的问题还没有失去上诉的期限。

  她笑,手放在鼻子下面,还是笑,说,你那么丑,怎么可能。

  我看着她。我觉得这个答案真好。

  她有点严肃,说,其实,我觉得选择一个人,等于选择一种生存方式,王威,你不是个正常的人。怎么说呢。你当时把我吓坏了。我们只见过一面,而你连我的名字都弄错了,居然第二天就找上我家。对了,清华结婚了。

  清华,那个清华。

  不会吧,你就是因为她才认识我的。

  我说,我真的不记得了。我能记住你,就不错了。说真的,是你当时的聪明吓坏我了。

  怎么你们都说我聪明,我男朋友却老是骂我笨呢。呵呵,现在应该是老公了。

  我笑道:这就是他成为你老公的最大原因。

  她也笑,你说的对。

  她说,王威,你以前挺可怕的。真的,不是那种可怕,而是,怎么说,报复心理特别重。

  怎么会,我又不是小气的人。

  你不小气,我是说对感情的方式,你的感情,太激烈。说真的,我没想到我们今天这顿饭能吃的那么好。

  她问,这些年,你谈过几次恋爱。

  没有。

  真的。我有点迟疑,问,网恋算恋爱吧。

  她大笑,连连点头,说,算,算。

  

  一路上,反反复复是这样话,真是舒服,如果不是七年时间的隔阻,我们不会这么诚实的对待彼此的感情。

  我说,听到你结婚的消息,我很高兴,真的,终于可以放下一块大石头。我说,明年的初十,我能请你吃饭吗。

  她说,只要你记得。

  我说,也是。

  她接了个电话,说她爸爸也下来了,正在美容厅理发,今天全家都来三叔家拜年。

  我陪她走到美容厅门口,彼此再见。我去邮电局的报亭买了一张报纸,回来的路上,又经过那家美容厅,透过窗玻璃,看见她正在挑拣出父亲头发,笑。

  七年前,我第一次看到她爸爸,是和她坐在她们小村子的基督教堂,她指着前面戴安全帽的人,说,那是我爸爸,他小时候可聪明了,老人都叫他小诸葛。

  对不幸的人寄予同情,是一种德行。

  我的德行并不缺乏,照理,我应该同情我自己了。可是,我走在风里,摸着风的颜色和气息,那么的冷又那么的热,只感觉到幸福。

家园 是啊,我们也认识七年,再过三年,咱们可以搞搞婚外情。

王二的风格么

家园 哈哈,大笑

尘世我是他,谁又是我。

他若是我,他又是谁。

家园 威兄真好文采!
家园 这篇文字,

让我极想念北京。

所谓北京者,非谓有故宫之谓也,有读书人之谓也。

----是这个感觉,你一句话写出我心目中的京师,也因此想念我那些傻傻地、纯粹地读书人之好友来。

家园 王菲的歌里头最喜欢《开到荼蘼》

这首歌里头最喜欢的一段歌词:

每只蚂蚁都有眼睛鼻子

它美不美丽

偏差有没有一毫厘

有何关系

每一个人

伤心了就哭泣

饿了就要吃

相差大不过天地

.......

每只蚂蚁和谁擦身而过

都那么整齐有何关系

家园 想起麻籽大人以前说过的一段话:

一个真正写诗的人如一只蚌在吐它的珠,他不是为了卖珠为稻粮谋,甚至也并未意识到是在创作一种艺术品,相反,他只是在体验一种本能的摆布语言的快乐,或者只是在发泄情感。吐出的珠子价值几何,能否传世,岂是这只痛并快乐着的蚌所在意的。

--其实把麻籽大人这段话里头的“诗”替换成“字”或许也是成立的吧

家园 俺也在亚运村那片儿混,曾经。。。
家园 真真的好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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