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广东韶关斗殴一审判决了 -- 小乌龙
这篇是关于广东的问题,你不是在那里说是汉族抱团欺生引起的吗?不要回避问题。
所谓的国家大事,韶关街头就见不到多少时政类的报纸杂志出售.
更何况,工厂的工人绝大部分其实就不是韶关当地人.一般都是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的外地人,以湖南人居多.这样一些人要说对维人有成见,我是根本不信的.
我中有你
曹操误国
妈是司机
有啥办法
你的设问很多余,我可没说过用追逐为罪犯减刑,树靶子自己打很没意思,
我觉得有必要公开追逐的过程是因为韶关事件不同于普通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要说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每年中国要发生成千上万起,凭什么韶关事件就能引起群众的广泛关注,因为群众关注的焦点不只是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本身,还包括韶关事件的起因,一会儿说疏附县员工跺了两脚吓唬小黄姑娘是误会,一会儿又说疏附县员工对小黄姑娘追逐,一会儿还说小黄姑娘向保安求救,被新疆员工阻挠才引起纠纷斗殴,说到底人们还关心你觉得写清楚都多余的追逐真相。
我可啥都不是……
你们两个强调的重点不同,设定的辩论范围不同,辩论不会有结果的,我感觉好像在自说自话,一个说的是判决书没问题,一个说的是政府对整个事件的处理有问题。我觉得你们两个都是对的。
你们两个强调的重点不同,设定的辩论范围不同,辩论不会有结果的,我感觉好像在自说自话,一个说的是判决书没问题,一个说的是政府对整个事件的处理有问题。
楼主怎么不向法院提意见,加上这条呢?
还有楼主应该向民委反映,要求批判皇汉思潮啊。中南海会重视的。
第三:猥亵和强奸区分主要是看主观方面,以什么为目的,所以我才对追逐上发生在什么地方感兴趣
的情况下这样判,就会让人不服.因为这只符合了你所谓的程序正义,没有符合人民所期望的实质正义.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陈是义士,就是因为人们认为:他出头了,反击了恶法对汉人的不公,声张了正义.
如果你还要说为什么不走公开和平的道路呢?第一\陈本人只是一般的老百姓,文化程度不高,只知道朴素的道理;第二\中国在平时公开的讨论过民族问题吗?第三\所有的媒体根本就不敢碰民族问题,JY都在一脸高深的务虚中;第四,无数的维权律师们没有一个碰过"两个少,一个宽".
带什么头?享受了省部级待遇?带头说猥亵的姓白
您说的那是热比亚。
法院可只认定了故意伤害罪。没有证据不要瞎说
你也别显摆你的法律专业!
维人、藏人犯法,两宽一少;
汉人犯法,从重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