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北京上海普通房子价格极限2-3万,上涨空间不大了 -- 陈经
硕士还差不多
是南北通透的房型么?
这样的年薪,还真没几个工作两三年的大学毕业生能达到。无论国企还是私企,无论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在我所有留在国内的同学中,除了去外企的几个人,能在毕业后两三年内达到年收入12万的不超过5个(当然,说的是正儿八经的工作)。
清华附近02年建成的住宅, 当年售价5千到7千。 当时买房子的基本上都是大学老师和中关村上地一带工作的普通白领, 属于中高端,但算不上什么高端住宅。 目前单价4万左右。 附近的80年代老旧红砖房,房价在3万多。
我前几天去租房, 金桥名都 现价2.2万, 84平方的房子 要180多万了, 带家具家电精装修的能租到3000(不过这样成本又要加十几万了), 如果就是简单装修的话,就是2600左右了..还不如300万租6000的呢
关于湖南人口减少的.
如果不加上各种不可预计的奖金,如果此人不是特别优秀,大部分大学毕业生工作2、3年后的的待遇在2-6k之间,这里已经充分考虑外企、民企和国企等不同性质的工作单位。
应该是指北京上海等几个顶端的大都市的情况,并非是指全国各地城乡普遍。(主贴就是在讨论北京上海的房子呀)
而且我明确说了,年终奖等都摊入。
年收入12万还是可以达成的,不过12万的人,扣税和社保,还是能实收10万吧。
应该是指北京上海等几个顶端的大都市的情况,并非是指全国各地城乡普遍。(主贴就是在讨论北京上海的房子呀)
而且我明确说了,年终奖等都摊入。
年收入12万还是可以达成的,不过12万的人,扣税和社保,还是能实收10万吧。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没有房子的压力,10万的年薪在北京可以生活得很惬意了。
Baby即将出生,正关心这方面的信息。谢谢!!!
“学生的因素更重要。”
那力学小学拉萨路小学北京东路小学边上应该已经涨飞了吧?
琅小那变态学校太特别,就不计入了
叶檀的新文:谁反对物业税?
房地产问题成为3月3日开幕的中国全国两会的焦点问题。在政协的各项提案之中,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提案几乎占据半壁江山,其中对保障性住房、物业税征收以及房地产信贷调控成为关注焦点。全国政协委员贾康提议,征收物业税。
赞成者认为,只有开征物业税,才能解开地方政府与土地财政之间的脐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房价。否则,政府永远是房地产泡沫最大的推手。并且,物业税有前提条件,只对二套以上(含二套)或者高档商品住宅征收,不会对普通购房者有任何冲击。
反对者认为,附着在房地产上的税费重重叠叠,从未起到过抑制房价的作用。凭什么说,物业税能够抑制房价?早在2008年两会期间,王超斌、蔡继明等10位全国政协委员,联署了一份《关于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住房价格上涨的建议》。委员们通过调研得出结论:房价过高与政府对房地产业课税过重紧密相连,有关政府部门对房地产业收取的税费总计占房价的15%~20%,而这种税费已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50%。反对物业税者动情地说,购房者已经不堪重负,难道还要让再被榨取一次吗?
更重要的是,既然开发商缴付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是向政府一次性缴清70年的土地使用租金,开发商把这部分费用作为开发成本制定房价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购房者为什么还要支付什么物业税呢?
反对征收物业税者表面上站在民生、民本的立场上,其实大谬不然。反对物业税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权贵集团的利益。
最近媒体一则简短的报道广为流传,透露个中机关。“物业税一百年也开征不了”,一位平日稳重低调且以田野调查见长的知名专家作出上述表态,因为该专家参加一个内部座谈会,国家一个核心部委对征收物业税提出反对意见,担心富人财富转移到国外,造成中国税源损失。该专家设问:中国的房子多在谁的手里?除了富人,恐怕就是官员。有许多官员,收入并不高,但是房子有N套。
进一步推论,地方政府恐怕也不太愿意征收物业税。为何?一旦征收物业税就不能名正言顺地推高地价,试想现在的中国有什么税收能够抵得上土地红利?加之政府征收物业税之后会惹上无穷无尽的追问,比如征收了多少物业税,用于何处?物业税税率的依据何在?每个要求都牵涉到政务公开与财政公开,是地方政府最头痛之事。
现在除了广州等地之外,很少有地方财政局公开公共财政的细目供大众监督。最后也最重要的是,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活钱,可以四处挪用,甚至成为部门小金库。而那些手握数房的人还没有来得及在高位抛出自己的物业呢。
到目前为止,关于物业税的方案的征收对象,都排除了只拥有一套房的普通商品房购买者。民间的反对,在很大层面不过是民意被利益阶层挟裹,或者说拥有多处房产的人在此事上拥有最大的说话欲望。
物业税争议的最好结果是,政府坚决征收物业税,摆脱土地财政的约束,从根本上切割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利益链条之间的血肉联系。同时,与公共财政体系的改进相伴随,在征收物业税的同时向大众公开地方政务与地方财政,整顿原有的房地产税费,让房地产市场的改革成为中国行政改革与税收法治建设的先声。
最糟的做法是投机的做法,原有的税费一概不变,物业税改头换面卷土而来。除了政府多了个税收收入,其他一切不变。
目前已有征兆。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披露的首份提案称,应抓紧研究制定在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方案,并建议将税的名称表述为“房地产税”。 虽然贾康先生的良好愿望是摆脱土地财政,但以房地产税作为过度,如何防止地方政府得税之后还想得“地利”?
另一种过度状态是征收保有税,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建议,通过开征保有税来调节,迫使富人减少对地产资源的占有,增加市场供应,进而达到调节房价目的。开征保有税,先开征房屋闲置税,然后再逐步开展物业税的征收。
名义上的改变无观大局,物业税叫房屋财产税,房地产税、房屋投资税,只要物业税能够实现地方政府与土地脱钩、实现公共财政的公开透明,就是成功的,否则,就是失败,就是敛财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