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强制拆除,基层政府的两难选择——阅成都拆迁自焚事件有感 -- 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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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诱捕她,关监狱,也好过看着她烧死。
我的背景情况,与你类似,也有不同;我姥爷家那面,以前,现在,都是农民,我爷爷这面,祖上是农民,爷爷与三爷爷跟着干八路,三爷爷跟进了北京城,爷爷成了右派,因此爸爸也是农民,爷爷这面的亲戚们,确切的说,早就不是农民了,或者说,是没有地,也没有企事业单位的农民。
改革开放之后,作为县城近郊,我村里的地,被一块块的卖出去,没有等到村子里的村民有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出售,大家都要有分成的思想出现,地就几乎没有了。
应该说,作为我的父亲那一辈,对于土地被建设,还是很高兴的,种植的土地上,有青苗费等各种款项,相对于种田,是一份不少的收入,至少,对于经商的父亲来说,地是负担,不管理觉得可惜,管理又浪费了其他的时间。
开始也确实没有什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很大的问题,就出现在大家面前,首先是,作为理所当然的宅基地,没有了;其次是,随着年龄的增大,我的父亲那辈人,作为农民,他们没有养老,没有保险。
也不过是几年前,村子里开始给过了60岁的老人,每人100元/月;也是这一两年开始吧?给上了医疗保险;村子里按照上面的要求,对于每一个村民,每个月一袋50斤的面粉,每个季度20斤大米,5斤花生油,大概是这些。
嗯,看起来,似乎是不错的,最少,能够生存下去,是不是?
我们这里的房价,我家附近的一个小区,5年前就已经是2300/平方。现在多少,我不清楚,有一个今年开盘的,似乎都是托儿,离家也已经多年,我就没有问过。
当地普通试用期的学徒工,工资是750元/月,一般得非专业类的工人工资,是一千多一个月。
以上这些呢,是我知道得基本得情况,然后我们再看一下:
1)对于很多五十多岁,没有那100块钱的,原来都是农民,除了出力,做不了了什么,可是大多数过了50岁,体力已经开始不如以前,力气活儿,已经不行了;
2)改革开放后,很多人是做生意的,可是随着竞争的加剧,对于大多数没有什么文化的人来说,只能是沦落到做个小本买卖
3)对于家庭支出来说,正常的家庭,吃,即使米面有了,菜肉鸡蛋,就是盐酱醋味精这些,也是需要钱的呀,日常的各项东西;喝,目前都是自来水,需要花钱;穿,用,等等,都是开支,是农民,可是跟城里人的开支,几乎没有了区别;然后呢,孩子上学,孩子结婚,偶尔生个病什么的,各项加起来,也不是一笔小的支出。
因此,很多人,起违章建筑,比如我家里,弟弟结婚,就需要起二层,没有了新的宅基地,不在自己家里现在的房子上起个二层,难道出去买那二千多一个平米的?自己起个二层,一百多平米,不过几万块钱,可是买一个最小的两房一厅,都需要70平米×2300元。
对于我的父母,他们供我与弟弟读书,这个也很不幸,没赶上国家出钱读书的年代,大学学费和生活费,都是需要自己掏钱;爷爷平反后,有自己的退休和医疗等,但是奶奶没有;而姥姥姥爷更是都什么都没有,生来的农民!
相对的,我家还是能够盖的起二层的,又有多少,盖不起的呢?别说是二层,就是一个平房,都盖不起的,也有,所谓,城市贫民,也许也是某些人口中,等着拆迁翻身的人吧。
其实,自己盖的房子,没有集中供暖,没有集中的煤气,没有下水道,生活并不方便,可是为何,还是喜欢自己盖?无他,您所说的,利益罢了。
如果,做好人就是贫穷,那又有谁会做好人呢?
我们村在几年前,大批的建造违章建筑,是的,能够起二层的,都起了,城管抓了东家西家起,此起彼伏,无他,我们村当时那位文质彬彬的村支书说,村子里的这些乡亲们,也就剩下自己住的这块宅基地,还能换两个钱养老了,让他们建吧。
说实话,从他的PG来说,他的话肯定是不对的,绝对不对,所以改选时,他下来了,但是自由选举村长的时候,他又被选了上去。
生活很无奈,您上面说的女警察,我可以理解,她也许,也有亲戚是农民,也许心里,对那些刁民甚至是同情的,但是她要执行她的公务,而且受伤。
只是,生活,也许,也是有其美好的一面,至少,是朝着美好的一面,前进。
刚才网上与一位高中同学聊天,他也是一名基层警察,我问他,现在国内如何?他说,我觉得治安很好;我说,我不担心黑社会,我是问你们白社会如何?他说,应该不错,我这一年都没有一分钱的灰色收入然后他又补充说,不是没有机会,是自己自觉了,觉悟高了
哦,那是不是你们的工资涨了?我问~~~
没有,还是一千多靠,而且这段时间累死我了,平均一个月减掉几斤,被动掉的,再这样下去,我真要辞职了
民治民生民权,世间本无两全法,只是看,取舍在那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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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加叹息。
基层两难的多了去了,占道摆摊的VS城管,开厂子的VS税务和工商,开车的VS交警等等,种种矛盾那是海了去了。怎样处理这些矛盾是非常复杂的,以武力强制执行当然是其中一种选择,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就是最佳选择。但是,并不是说武力强制就是任何情况下的最好选择。具体到成都这个案子,如果没有当事人的自焚和媒体的曝光这2个缺一不可的条件,武力强拆很可能是对当地ZF来说最好的解决方案。很遗憾,现在这事出现了最差结果——死人且被曝光了,几乎可以认定当地需要找个替罪羊了。死人是很严重的事情,虽然几乎可以认定这是事先无法预测的——没想到她居然愿意自焚而死,但是事情的结果就是人死了,死者为大,地方ZF再怎么找法律依据,在感情分上已经无法改变公众的负面印象了。为什么说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以前出现这种情况,只要搞定官方渠道,连成都市都未必有多少人知道。现在,一是通信技术的发展,二是大量体制外的人或者出于闲聊或者出于有意的传播。这两个条件作用的结果就是周久耕这样的案例的出现。面对信息传播的新形势,还用旧的方法处理是不适应的,最近一年来许多新闻事件,当地ZF的应对措施还建立在过去的信息传播条件的基础上,“俯卧撑”,“躲猫猫”,“70码”,“临时性强奸”这些在过去可以用,反正没多少人知道,现在很容易被炒作起来,结果就是给人的感觉是应对失措。
两者在性质上的区别,可以类比小偷被警察抓住后自残致伤致死、和被警察抓住后在派出所被打伤打死,区别就这么大。这个道理再简单、再直白不过,也就没必要细说了。
俺知道是自焚,不是执法人员动手杀人。俺在上帖中也说了,自焚这是执法人员几乎无法预料的。但是,死人这事对大众的感情冲击是很大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死人以后的短时间内是不能指望大众还能冷静下来讲法律的。你跟我仔细分析,我听得进去(其实俺一贯很冷静),但是大众舆论听得进去吗?在死人这个时候讲强拆的必要性,被拍那是正常的。你被人拍砖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就是不考虑人的心理活动,社会心理学。有的话对,但是不能在某个时候讲。平时当然可以讲强拆的必要性,这时候讲那就太蠢了,怎么也得等群众的感情发泄完。
这个比方是很容易激起公众愤怒的,当然你可以说这是指都是违法人员,但是非常容易被解读成你不尊重死者,把仅仅是一般违法的死者说成是刑事犯。再强调一次,死一个人在数学上只是一个小数,但是对公众感情的冲击是绝对不能小视的。毛主席指挥打仗,他的笔一下去,自己人和敌人都会死好几万,但是他绝对不会说“我指挥打仗死人好几万,中间子弹多打死一个没关系”。
谁还管你是否是违章建筑,是否在暴力抗法。再加上南方系等媒体来代表大家表现一下公众的良心。政府~~你就乖乖的挨骂吧。你千万可别反驳,一反驳那就是另一大罪状
林中金蛇:我认真的听了一下呆鹅给的连接中,CCAV播音员的话语
有段手机视频,让人目不忍睹,但又不能回避,因为它就发生在我们眼前,我们必须面对。
11月13号,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城关执法局在对一处所谓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的时候,被拆迁的唐福珍为了表示抗拒暴力拆迁,保护自家三层楼房,在楼顶天台自焚。
这一幕,被人用手机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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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情况的前提是为了集体、国家,而个人的情况又是违章建筑。反过来如果ZF的目的不是基于该情况,所有之后的假设和事实的拆迁又会基于什么样的基础?即使是单纯的目的,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又有多少人相信这个过程没有其它的内幕?
每个人有社会属性,不是一个阶级的,自然看法不同。
恩,俺又在重复过时的中学政治课本内容了。
就整体来讲,俺的态度如下:
就个案来讲,就是这个案子,俺以为,应该对强势的一方从严。也就是对涉及的各方负责人员,应该找出人来对失去的人命负责。愤青一把的话,找出3、5个负责人,判个5~8年;这个当然可能不公平,但是,中国的事,不是一句公平可以解决的。
严打的目的,是要给那些仗势欺人,借机鱼利,欺压民众的人colur see see。
楼主说的,俺是完全理解的;但是,欺压民众的事情,也是一定有的。就个别恶性案例予以严打,庶几可以促使那些无所顾忌某私利的“有力人士”收敛一点,做事不要太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