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刘晓波事情的几点看法。 -- 凌风翔
只不过不发牢骚的人往往也没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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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11年前的社论引用了不少晓波的原话。读完之后你什么感觉?我的感觉是,以晓波为代表的一批人,好像是走在最前沿,其实真没什么新鲜玩意,顶多算个惊人之语;他们在西方的陈旧纸堆里找食吃,似乎不明白西方的社会理想,也只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那叫一个大。我相信今天的晓波肯定不会说当年那些话了。不过他们行为思想的本质,好像没有变。
闻平
1989.11.07 人民日报
“狂人”刘晓波由于插手学潮、煽动动乱和反革命暴乱,已经成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历
史罪人。刘晓波走到这一步,不是偶然的,是他的极端个人主义、唯心主义、形而上学
世界观和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必然结果。本文拟就他的民族虚无主义、卖国
主义谬论给予批判,以期肃清流毒。
一
狂热地鼓吹民族虚无主义,是刘晓波近年来讲演、著述的基本内容之一。在他看来,我
们中华民族的一切都是应该否定的。首先,他否定我们民族的文学传统,声称“中国的
文学只有打倒屈原、杜甫才有出路。”(1986年12月12日在清华大学的讲演)
他认为,中国从春秋战国到新时期十年长达几千年的文学,基本上是屈原、杜甫模式的
文学,因而毫不足取,必须彻底否定。进而,他否定中华民族的全部文化传统和历史遗
产。他说:“从人类文化史、特别是思想史的角度看,中国的文化传统中既无感性生命
的勃发,也无理性反省意识的自觉,只有生命本身的枯萎,即感性狂迷和理性清醒的双
重死亡。”(《形而上学的迷雾》,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61页)因
此他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扼杀人的创造力,只能造就中国人的奴性,中国人一直傲称
的四大发明,只不过是传统文化的“遮羞布”。他宣称:“对传统文化我全面否定。我
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早该后继无人。”(《与李泽厚对话——感性·个人·我的选择》,
《中国》1986年第10期)他以别人称他为挖祖坟的不肖子孙而感到“荣幸”。最
后,他竟然否定中国人的人种,胡说“中国文化的危机不仅是民族性的问题,我甚至感
到是与人种不无关系。因此,走出危机之路是十分的艰巨。”(《危机!新时期文学面
临危机》,《深圳青年报》1986年10月3日)总之,在刘晓波看来,中国文化、
中华民族一无是处。如此彻底的民族虚无主义,在中国历史上实在是少有人能与他相比
!
刘晓波否定中国文化传统,有一个十分荒谬的逻辑,即认为传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
整体,因此不能以精华、糟粕来区分,要打破就要整体地打破,要否定就要全面地否定
。刘晓波的这种逻辑的荒谬和浅薄是显而易见的,它完全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的实际情
况。如果不是出于别有用心的偏见,作为文学博士的刘晓波应当懂得,任何民族的文化
传统,虽然有其主导方面,但决不是单一成分,而是多种成分的矛盾统一集合体。就中
国文学传统而言,除了统治阶级的文学,还有被统治阶级的文学。从《伐檀》到《水浒
》,从《后羿射日》到《西游记》,反映人民群众的理想、愿望,揭露剥削阶级腐朽、
没落的文学传统源远流长。就是所谓屈原、杜甫模式的文学作品也不能一概而论,只能
把它放在其产生的具体时代环境中具体分析。即便是对屈原的忠君思想、杜甫的“致君
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也不应简单化地作全盘否定,他们对黑暗现实的揭露和忧国忧
民之心,更是中国古典文学的精华。就中国的文化传统而言,也不能简单归结为儒家文
化。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阴阳、儒、墨、名、法、道、农、纵横、杂家各引一端
,崇其所善。虽然汉以后儒家成为正统,但其它各家并没有全部消亡,并且在精神生产
和物质生产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即以儒家文化而言,虽然具有很大的消极作用,但是
对其历史作用也不能一概否定,作为文化遗产,也不能说全部是糟粕。更何况除了这种
上层的封建统治阶级的文化,还有下层的广大劳动者的文化。正是这样的多元统一的文
化,创造了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使得我国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走在世界的前列,为整
个人类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必须看到民族文化中有两种成分,否定和拒绝其剥
削阶级的糟粕,继承和发展其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精华。得过文艺学博士学位的刘晓
波对两种民族文化的思想当然是知道的,他杜撰出一个文化传统不可分的理论,把中国
的文化传统等同于儒家文化传统,借否定儒家文化传统否定中国全部文化传统,这完全
是别有用心。
刘晓波的用心在于现实。在他看来,中国现实的文化是几千年来的儒家传统文化的延续
。他说:“以儒家传统为代表的中国正统文化,在高度统一、高度集权的封建等级制中
,经过长期的发展,简直太‘完美’了,其力量太强大了。虽然受到过‘五四’运动的
冲击,但在当代中国,从‘反右’到‘文革’,传统文化又进行了一次空前规模的大复
辟,登上了它的又一个高峰。即使新时期已经开始了十年,传统文化通过‘文革’所传
播的影响也很难在短期内消失,它沉淀为民族的潜意识,在不同的程度上浸透了大多数
国人之魂。”(《一种新的审美思潮》,《文学评论》1986年第3期)他认为正是
传统民族文化的作用,造成了现实制度的“独裁”、 “专制”,也造成了国人的愚昧
和奴性,也正是传统民族文化把马克思主义也变成了一种“思想独裁”的工具。可见,
刘晓波否定传统的目的在于否定现实,他是为了反现实而反传统的。刘晓波喋喋不休地
大讲反传统的真意就在这里。然而,刘晓波的这种反动目的是绝对不能得逞的。刘晓波
把我国今天的文化等同于传统儒家文化的胡说八道是无法欺骗中国的广大知识分子和人
民群众的。历史清清楚楚,是在五四运动向传统的儒家文化发动了强有力的冲击以后,
中国的先进分子为了改变中国近百年的落后面貌,找到了马克思主义真理,成立了中国
共产党。从此,中国出现了一种崭新的文化形态。这种崭新的文化形态是以马克思主义
为核心的,它既同传统的已经没落的封建的儒家文化以及西方资产阶级的文化展开了长
期的曲折的斗争,又批判地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价值的部分,特别是继承了中华民
族广大劳动人民的勤劳勇敢、俭朴、团结友爱、富于反抗等优良品质,从而使这种新的
文化具有极强大的生命力,变成了巨大的物质力量,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
国,并且在新中国建立后的40年里使一个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变成了初步繁荣昌盛的社
会主义新中国,使中华民族以崭新的面貌重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把我国今天的文化
说成是儒家的封建文化完全是有意的歪曲。当然,我们不否认几千年的儒家文化传统中
的那些落后腐朽的东西确曾不断地顽强地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所起的消极作用也是
显而易见的。然而这决不是我国今天的文化所认可的,相反,正是要坚决予以摒弃的,
怎么能把这两者说成是一个东西呢?(⑴⑷)
至于说到刘晓波连中国人的人种都予以否定的谬论,恐怕每一个真正的炎黄子孙都不能
不表示极大愤慨。早期贩卖黑人的奴隶贩子曾说黑人是劣等人种;解放前上海滩的租界
地公园曾挂过“华人与狗不得进入”的牌子;希特勒曾把犹太等民族指为劣等种族。人
类不同民族有着文化上的差异,但绝不存在人种的优劣问题。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
都有为人类进步事业做出贡献的杰出人物,也都有道德和智力低下的人。人成为什么样
的人,不决定于他所属于的种族,而决定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种族主义是世界上最反
动的理论之一,是推行民族压迫、民族剥削的借口。刘晓波身为中国人,却否定中国人
的人种,这样的种族主义者在世界上堪称罕见。然而这种事出在刘晓波身上又不奇怪。
刘晓波为什么要否定中国人的人种,看看他的“全盘西化”的谬论就会明白。
二
刘晓波与对待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的态度截然相反,对西方的文化、制度和生活方式崇
拜得五体投地,吹捧得天花乱坠,向往得如痴如狂。
刘晓波说:“西方与中国制度的区别就是人与非人的区别,换言之,要过人的生活就要
选择全盘西化,没有和稀泥及调和的余地。我把西化叫做国际化、世界化,因为只有西
化,人性才能充分发挥,这不是一个民族的选择,而是人类的选择,所以,我很讨厌‘
民族化’这个词。”(《文坛“黑马”刘晓波》,香港《解放月报》1988年12号
)刘晓波把西方与中国的文化、制度的区别,概括为“人” 与“非人”的区别。在他
的眼里,西方是伊甸园,而中国是地狱;西方人过的是“真正的人”的生活,而中国人
过的是“非人”的生活;西方世界使人成为人,中国则把人变成非人。刘晓波的这种概
括完全歪曲了历史和现实。稍微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不禁会问:古罗马在广场上被出卖
的奴隶过的是人的生活吗?中世纪被迫依附于教会和领主的农民过的是人的生活吗?1
9世纪西里西亚的忍无可忍拿起武器的纺织工人过的是人的生活吗?而到了近现代,资
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不但没能解决这个问题,相反使这个问题更加激化和突出
了。马克思对这个问题做了科学的考察,在席勒的现代生产使人性分裂的理论基础上,
提出了“异化劳动”的学说。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制度使人异化为非人,使劳动者异
化为劳动产品的奴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劳动者的活动属于别人,它是劳动者自身
的丧失”,“结果,人(劳动者)只是在执行自己的动物机能时,亦即在饮食男女时,
至多还在居家打扮等等时,才觉得自己是在自由地活动的;而在执行自己的人类机能时
,却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页)资本主义
生产使本应最能表现人的“自由自觉”本质特征的劳动活动,异化为一种动物性活动,
而人那些固有的动物性,相比之下反倒显出一点人的特征,这才是人变为非人的现实。
正是基于对资本主义这种使人异化为非人的不合理现象的愤怒,马克思通过大量的科学
研究工作,终于发现了解决人的异化问题的根本途径,这就是推翻私有制,推翻资本主
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中国正是依据马克思所揭示的这一真理,在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的艰苦斗争,推翻了地主资本家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
制,结束了广大劳动群众的“非人”的历史,并努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地进行经济
领域和政治领域的改革,推进社会民主,不断地创造使人成为“全面的人”、“完整的
人”的社会条件。当然,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长期的历史任务。然而,不管完
成这一历史任务的道路是多么漫长和曲折,中国毕竟已经开始起步;而西方使人成为非
人的私有制仍然左右着社会,西方资本主义使人异化为非人的现实,从本世纪开始就成
为文学艺术家的题材、哲学社会学家的课题,至今方兴未艾。千百万人在被异化的生活
中感到的悲观绝望,成为西方根本无法解决的世纪病。刘晓波把西方被异化了的人的非
人生活说成是“人” 的生活,把我国已经初步消灭了异化的生活说成“非人”的生活
,完全是一种是非的颠倒。
...
就是说从马克思主义史观的角度,认为它们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
呵呵,慷慨激昂地讲那么一大通,又是绞刑架又是断头台,又是“血流成河”的,小朋友们看了吓得心肝噗通噗通。仔细一看,你的是非观在哪呢?一下把我党跟那些阻碍历史进步的封建主义和殖民主义相提并论了。
俺说句不好听的,这正是该开三十年带来的最大问题(成就有目共睹,单说问题),在猫论和摸论影响下,全民族逐渐接受了资本主义早期原教旨的丛林法则,拳头大者有理,赚到钱就是成功,却越来越少有人问个“是”与“非”的问题。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而且要是俺没记错的话,最近的这一次,好像是想维护原来宪法框架的人去了秦城哦。
他现在承认“三百年殖民地”这话是他年轻时说的过激话,要收回吗?你没搞清这事情,就自说自话出来替刘晓波解释说那是年轻时候的过激话,有刘三百本人的授权书吗?这不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嘛。
事实是,2006年他还把这话深化一遍,说绝不收回这话,反对他这话的都是愤青。那么我到很想问了,2006年他还年轻么?那时他还扯这个蛋,到底是他刘晓波本人矫情啊,还是拿这话说事的矫情?
你问他如果你上台,中美货币汇率该听谁的定多少,他就一摇脑袋:只要民主了,啥都好解决。
雷声兄把想说的都说了,只对此感慨一下
很好很强大
感谢,说得很正点。。。
这个标准是会变的,有变态的时候,有松弛的时候。不过只要你是party的人,蹲大牢的机会比较大。后来涉及3k党的Brandenburg v. Ohio又把弦弄松了。
zt 外链出处
然后再1918年美国国会再次对该法案增加了一条修正案,也就是广为人知的《1918煽动法案》。很快两个纽约市的革命党人就因为从大楼窗口散发鼓吹推翻政府,谴责美国出兵干涉苏俄革命,主张军火厂工人罢工停产这样的传单而遭到起诉,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他们当然不服了,最后又闹到最高法院。这次高院是依据Bad tendency的检验方法作出的判决,认为被告的言论会对社会稳定和政府运作招致极具伤害性的后果,所以维持原判。Holmes的“clear and present danger”这时候还没有成为最高法院的主流。
接下来就是1925年的Gitlow v. New York。Gitlow这个社会革命党人公然鼓吹暴力推翻美国政府的正当性和必要性,被纽约州政府依照当地的“无政府主义罪”判刑。最高法院再次运用 bad tendency的理论支持下级法院作出的判决,认为“州政府可以就那些危及政权根基和威胁用非法方式推翻政府的言论进行惩处”,“因为这类言论对社会和平和州政府安全造成了足够的威胁”,“一点革命的火花就能着火,持续燃烧一阵子,然后引发大规模的极具毁灭性的火灾”。(美版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美国各级政府只需要简单论证压制言论自由的法规的必要性,哪怕那些言论并没有造成“clear and present danger”就足以严惩任何试图越界的左翼分子,因为这类问题“is not open to consideration”。
没两年,加州的另一个案件再次打进高院。加州一个在加州共产主义工人党骨干(这女人不简单,有兴趣的可以去查)因为“鼓吹,教导,唆使,帮助其他人从事犯罪和阴谋活动,以及通过暴力实现政治或经济变化的非法行为”被判刑,而这个女人坚称尽管周围人都热衷暴力革命她自己只鼓吹通过民主程序实现政治变革,而且从来不知道她协助的共产党有着非法目的。最后高院判决认为既然陪审团已经认定这女人“参与共产党罪证确凿”,而且共产党是危害公共福利的组织,那么她作为组织一员就是有罪的。另一个大法官认为这女人虽然没有造成“clear and present danger”,但她自己不基于这一点抗诉的话,那也没办法了。
30年代大萧条让苏式共产主义一下子在美国吃香起来,40年代与苏同盟更是让美国政府淡化了对内部共产党的处理,50年代中国大陆倒戈,朝鲜半岛失利,东欧沦陷,柏林墙兴建让世界局势迅速向两极化转变,美国自己也麦卡锡主义盛行,对共产党员的打击也加强到了无以复加。1951年就有一个叫 Dennis的人被控“阴谋组织共产党旨在通过暴力推翻现政府”,高院再次和政府站在一起,认为对个人言论自由的保护程度取决于这个人言论鼓吹的行为到底多危险。如果这个人鼓吹“革命”,那么他的言论的危险性就不一定要是clear or present;如果他的言论鼓吹“改革”,也许能让法官们酌情考虑一下。
几年后的Yates v. U. S.稍稍让高院缓和了一下,区分了对“抽象原则的鼓吹”和对“实际行为的鼓吹”,处理赤化分子要看他们组织的规模,当时的情况和这个组织对革命的投入程度来判断革命发生的可能性,但只要这个人是共产党员,就宁可错抓不可放过。这个“党派认定”的做法延续到了1961年的Scales v. United States,只要任何人成为鼓吹推翻美国政府的政党成员,那就是犯法。这个倒霉的Scales更是过分的主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早的开始革命推翻政府”,结果身陷牢狱。
纵观以上诸判决,在2009年这一敏感年前夕通过网络搞零八宪章运动无疑是会让政府觉得是“clear and present danger”,而其主张的政见对于政府而言无疑是会造成“bad tendency”的危险言论;退一步说,就算该行为没有“clear and present danger”,仅依据被告对参与组织发起行为的供认不讳,就已经符合定罪条件。虽然宪章运动是和平请愿式的号召,并不鼓励暴力行为,但遗憾的是对象的底线比较低。所以我觉得中国判刘晓波颠覆政权罪就法理上而言,我个人认为没有什么问题。
所谓的言论自由并不是某些思维简单的人构想的简单人权,而是一个现实的,复杂的,不断演化的宪法学法理。其实对比一下美国"颠覆政权罪"的历史就知道,“因言获罪”并不是中国政府的专利,而是一个基于不同社会背景基于不同法律条文判例依照不同司法解释而对“言论自由”作出的必要限制。至于这个必要是否正当,这个必要是对谁有利,并不是本文讨论的内容。冉云飞刘荻等民运人士如果对判决不满,不应该搞所谓的黑名单对被动解释法律的司法机关横加指责,而应该问是谁制订了这样的法律。法律人(不论律师检察官还是法官)都不是创造者,而是对法律进行解释的职业人士,如果得出不恰当的结论,在假设该执业人员具备相应能力的前提下,出问题的是他们解释的法律,而不是解释法律的人。
我个人对此案结果并不支持,但我觉得在国内法庭并不是合适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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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支持啊!!!
你说的第一点,刘晓波年轻时候说的殖民三百年的话,你以为仅仅是年轻气盛的屁话,小错误么??他至今未改口!!说实话这不是汉奸言论?你不认为是汉奸言论??那俺就不得不产生你和他有一样想法了。
如果lxb仅仅是引言获罪,那tg的做法确实不佳,问题是收取外部势力的金钱而发表这些言论,这个对每一个爱国家爱民族的国人来说实在不能接受!
如今nb奖发给lxb,这个做法和当年发给锅巴切夫以后苏联解体有相当高的近似度啊,这个亡我之心不死的伎俩你还觉得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