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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湖南邵阳计生官员抢婴儿牟利 每名3000美元外销 -- 蒜末菱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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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河里已经有人提供了类似的信息

链接出处

家园 免疫登记本写的是孩子母亲的名字
家园 我说的是免费疫苗

没有户口也能免费打吗?

家园

我们家有个10后,所以对这事儿比较了解。

孩子出生后在医院打了第一针,一个月后就有包片的医生打电话通知去社区打疫苗了。估计是医院自动把相关材料转到孩子妈妈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了。孩子办户口已经是2、3个月之后了,之前也没有耽误打针。

另外,现在可以跨地域打疫苗,我带孩子打针时亲眼看过别的孩子妈妈拿着北京市卫生局发的登记证给孩子打针的。

家园 何亮亮:“抢贩婴儿”丧尽天良 与计生国策无关

何亮亮:内地的媒体报道,湖南省邵阳市计划生育部门从2002年起,在三年期间内一直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为由,强行抱走了平民百姓的十多名的婴儿,再把他们送进了邵阳福利院,统一把这些婴儿改名为姓邵,然后再被贩卖到美国等地。每个婴儿大概卖了3000美元左右。

报道说,至今到现在为止,至少有16个婴儿是被带走了,报道引述消息人士说,计生部门每送一名婴儿到福利院,都可以从院方收取最少1000元人民币,甚至是更多的回报。邵阳市福利院的院长蒋德伟没有正面回应这个问题,但是他承认从2002年到2005年期间,隆回县高平镇的民政办计生部门一共是送来了13名婴儿,大部分经民政公式程序宣布为弃婴,就开始了被收养的程序,每收养一名中国的孤儿,外国收养家庭通常是支付3000美元,这个事件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关注,10号已经成立了调查小组彻查事件。

何亮亮:这个案件也是相当的令人震撼,这些婴儿已经出生了,但是居然就有这些地方上的计生部门把他们实际上是用采取强迫或者欺骗的手法,把这些婴儿从他们父母亲那里夺走,然后再交给了福利院,等于是转了一手,然后由福利院再交给这些美国父母,因为美国人到中国来领养中国孤儿的情况也相当普遍,这个本身是合法的,问题在于把这些婴儿从他们的父母亲身边抱走,这个事情实在是丧尽天良的。

这个事情的根源当然是,海外媒体也在关注这个事情,有人说这是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的国策,以及层层都有计划生育部门造成的,但是就凭这个计划生育的国策,哪一条规定了这些孩子可以把他定为弃婴,然后再把他卖给美国?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个行为。也有的人说是因为地方的计划生育部门经费短缺,其实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计划生育部门都有相应的办公经费,像湖南邵阳市,而且是一个镇里面的计划生育部门所做的这种事情可以说是丧尽天良的,它现在引起了全国的舆论和媒体的公愤。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shaoyangqiangying/content-0/detail_2011_05/12/6340344_0.shtml

凤凰卫视继续评论邵氏弃儿现象,何亮亮一般评论比较平和,这次也用了【丧尽天良】的词语,另外一个句子就是【引起了全国的舆论和媒体的公愤】,继续等待调查结论。

家园 北国网:“邵氏”弃婴不能指望自查

其他人贩子和人贩子集团的拐卖行为,只能是偷偷摸摸的进行,而邵阳的这些“国营”人贩子和人贩子集团却是公然强夺。与其危害性相比,则是惩罚的严重不足。其他人贩子和人贩子集团时刻要面临着刑事打击,而邵阳的这些国营人贩子和人贩子集团仅仅是自我调查2006年邵阳市委和隆回县领导曾要求调查,结果不了了之;而拐卖行为有增无减,丝毫不见收敛。直至今天媒体关注,“邵氏”婴儿成为舆论焦点。可面对全国媒体的关注,湖南方面仍旧停留在内部处理的层面最新的消息是,当地市县纪委和监察局成立调查组。换句话说,仍是自查自纠。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简单违纪行为,而是涉嫌赤裸裸的犯罪。从主观上看,他们有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有知情者称,每送一名婴儿到福利院,计生干部可得到现金;从客观上看,已经造成了婴幼儿被拐卖的事实。也就是说,“邵氏”婴儿事件完全符合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理应追究刑事责任。但这样的涉嫌犯罪行为,却按照违纪查出,无论结果如何,都是一种低起点姿态。这种内部处理的态势,也注定了不太可能有着太大的力度。

  对于湖南“邵氏”婴儿事件,舆论监督的功能和意义,媒体已经尽力了,而且也发挥了足够的作用。接下来,指望内部监督也就是当地部门的自查自纠,已经证明根本不靠谱。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期待司法监督的接力。

http://roll.sohu.com/20110511/n307274771.shtml

不知这个北国网的文章算不算南方系的文章,直接建议司法介入,大家继续看事情的进展,不过这个要求也有点实现的难度。

家园 女婴的生命被许多农村老百姓尊重吗?

1.2:1 的男女比例难道是自然现象?

家园 疫苗跟户口没关系

你只要有出生证明,卫生部门就的给你打疫苗的本本。

家园 是自然现象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北方的很多地方,地下水呈碱性。而女人如果身体偏碱性的话,生男孩子的几率会变大。当然是不是大到1.2,不清楚。

家园 在你眼里,老百姓都是刁民。建议邵阳市请你去写调查报告。

你干脆说,现在街头那些来历不明儿童都是老百姓自己卖的。

还真以为干部党员就是圣人了,不违法犯罪了,不敢违法犯罪了?

要我的看法,老百姓顶多是默认被计生委抱走,可能有性别的原因,还有就是可能信了某些计生干部的话,以为真是抱去福利院了。结果发现孩子被福利院卖了,卖到外国去了,原来在国内还能去看两眼,现在看都看不到了,当然要找抱走孩子的计生干部的麻烦。

反过来说,没有惨无人道的一胎化政策,谁愿意孩子被抱走啊?我为百姓哭啊!孩子被抱走了还被诬蔑是自己要卖的。

可以说,计生干部在这里起的是掮客的作用。当然,最后调查结果肯定说是个别干部的个人行为。

家园 没有准生证,医院是不给出生证明的。
家园 按照那些人的逻辑,千错万错都是刁民的错
家园 湖南经济相对比较落后,人口比较多,而且民风很强

我们湖南,其实有时候蛮悲哀的

家园 一定是临时工干的,一定是主动卖的,一定跟机构没有关系

这是各网站相当一部分网友心中猜的一种最可能公布出来的结果,呵呵

家园 陶短房:“非法生养”绝非“非法处置”的口实

再给这里在正确引导舆论的朋友一篇文章看看

“社会抚养费”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费用?并没有人能给予明确的交待,很显然,这些被带离孩童的抚养家庭,并没打算将孩子们交给“社会抚养”,而是打算亲自教养,以如此名目乱收费已匪夷所思,以如此名目“蹊田夺牛”,强行剥夺这些家庭的抚养权,简直是岂有此理了:且不说这些被强行拆散的家庭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亲生关系,更有一些本未违反超生规定,计生部门强行介入于理、于法都不合,就算有些家庭的确是收养,或确实违反计划生育等政策,以此为由剥夺他人抚养权,拆散他人家庭,又算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且不说这些“邵氏弃儿”中颇多并非“非法生养”者,就算其中有“非法生养”的行为,难道就可以此作为“非法处置”的口实么?且不说这些并非弃儿的“弃儿”中有不少有父母,有合法手续,就算人家父母有不当之处,孩子是无辜的,他们是鲜活的生命,是父母生养的健康儿童,计生部门凭什么罔顾血缘,剥夺他人家庭的天伦之乐,又凭什么以自己不知有何根据的作为,强行改变他人家庭、未成年婴幼儿的一生命运?退一万步讲,就算“生养”是非法的,那么如此蛮横、霸道的处置,难道就不是非法的么?这两种非法,哪一种更让人难以接受?

即便邵阳计生部门、孤儿院在处置过程中全程无偿,无利可图乃至倒贴,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也是严重于情不合、于理不合、于法不合的,更何况据媒体爆料,邵阳福利院等相关部门在处置过程中,还曾将所谓“弃儿”当作可居的奇货,全球拉线,到处兜售,最终让本单位获得不菲的收益,却也造成“邵氏弃儿”遍及全球的难堪局面。以“非法生养”为口实,越权处置那些所谓“弃儿”已属过分,在处置过程中还视弃儿为商品,搞起弃儿收养的“国内贸易”甚至“国际贸易”来,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中国长期以来将计划生育当作国策,为推行这项民间抵触性较强的政策,有关方面赋予计生部门过大的权力,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做法已日益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且不说政策就应该与时俱进,适时调整,以适应中国的新形势、新社会特征,即便继续推行“国策”,也应本着以人为本,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正人先正己,做到尊重生命,遵守法律,执行政策,而决不能以违法纠违法,以越权对越权,更不能罔顾“弃儿”及其家庭的利益,为一点蝇头小利就把“国策”当成贩私活的遮羞布,把“弃儿”当成奇货可居的畅销商品。

邵阳的事,恐不过是最知名、最极端的事例,类似的以“非法处置”对付“非法生养”事件,在各地怕还有很多,有关方面必须正视这一问题,把规范、端正执法部门行为、避免“非法执法”当作大事来抓,而不应继续将这种不当做法,当作应急行政的撒手锏来使。

http://taoduanfang.blog.163.com/blog/static/25091713201141192236177

我觉得既然要给大家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或者说白了吧引导大家正确讨论,那就拿出一些有分量的说法和理论吧,计生工作既然是国策,那请这几位就给大家讲讲邵阳这事有什么先进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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