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K6000表示大学生做家教是黑工理应上税?概括不好详入内 -- 故园湾里
凑巧看到了这场争论是怎么起源的,有意思,争辩点从钟点工愣是被转移到家教,这思维够发散的。
你的帖子更让大家看到你的辩论质量,省省吧
你又不是裁判,要你拿用钟点工和月嫂的经验吧,好几个帖子你都拿不出什么新东西来,到别处去忙吧,这里就不送了
护工是劳动服务市场的一个工种,算起来和家政钟点工也是劳动服务市场一个集群里面的概念,都是属于短期工种,都属于灵活就业这个范畴内的概念。
推荐本文,对黑工做了进一步的描述,这是2009年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请故园MM参考,提出宝贵意见。
http://news.163.com/09/0709/04/5DOMBLM4000120GR.html
更让老肖担忧的是合同和福利问题。他在医院做了十年的护工,连合同是什么样都没见过。“医院根本就没提过合同的事”,却口头上向护工交待:“一旦出现医疗事故,院方不负任何责任,你们护工自己承担。”
没有合同,基本的三种社会保险,就更别想让医院给上了。去年,老肖患了痔疮,就近在这家医院的肛肠科治疗。他抱着一线希望和护士长交涉,希望通过院里的关系或者医疗保险的方式减免一部分医药费,话刚出口,护士长便回了一句:“你还真想得出啊!”
那一刻,老肖才知道,在这个城市辛苦工作了十年,最终他还是没能换来任何保障。
一位护工行业内的资深人士将护工分为三种:
第一种为公司管理。护工公司招募一批护工,经过招标,公司与医院签订合同,由护士或护士长向病人或家属推荐公司属下的护工。家属将每天80-90元的护理费用交给公司,护工们能拿到50到60元,公司向医院缴纳一定费用。
第二种,医院管理。有的医院干脆把护工这块业务收回去,让医院的“三产”管理。
第三种,没有管理。外地务工人员“老乡带老乡”来到北京,相互推荐成了护工,和有管理的护工相比,他们俗称“黑工”。他们以较低的价格争取生意,但收入可以全数进入自己的腰包。
据上述人士介绍,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三种护工中很少有人与个人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社会保险。但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一些“觉醒”的护工有了维权的底气。
你不是大手一挥不回帖了吗?这回食言了吧。
你都扮演多少回上帝了?连话都一样。是复读的吗?这年头,高科技很先进。
你还没有回答你关于钟点工和学生打工的样本数据为什么优于其他河友的,为什么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呢。还有哦,为什么你拿不出黑工定义,为什么总是贴不能说明你观点的新闻。
如此种种,还请斟酌。
这是她辩论战术成功的地方,也是我比较敬佩她的地方,呵呵
医院护工与大学生做家教、钟点工、月嫂的性质一样?按照你天马行空的定义,所有劳动者都毫无分别。
护工是医院聘请的,钟点工、月嫂、大学生家教都可以是与雇主有直接的关系。合同关系都会有不同,怎可一概而论并相互替代?
俗称“黑工”的“俗”就是说非法律认可的概念,只是行业内的称呼。且正说明护工应与医院有合同关系,不能脱离医院管理的性,是具有特殊身份的人。
摘自新浪网2010年7月的新闻,黑工的含义有了更丰富的解释,这个新闻离现在时间不算太远,我想请大家参考:
http://news.sina.com.cn/c/2010-07-20/081517833174s.shtml
因为,偶干过的,都没有任何中介,都是朋友介绍,师兄师姐介绍,或者老师介绍,私下联系,私下交货付钱,都是黑工啊。。。
十年间唯一一次上税还是99年在外企作暑期学生,每个月将近一千的税,没办法,外企嘛。
记得以前SC上面有人算过,一个路边卖烤白薯的逃过了多少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