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矛盾在激化. -- jingshui
这些人真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最好能凌迟了!
他们在监狱都是特殊照顾,也不会与哪些杀人越货的刑事犯关押在一起,自然也不会再犯什么罪。
可以说,只要不是破罐子破摔的犯人,死缓就是免死金牌。
我一直搞不懂,“有法必依”这个东西都喊了几十年了,一直没有特别受过重视,地位从来没比它另外三个兄弟来得高。怎么换了一个带着“正义”的名字以后,它就忽然变得神圣不可侵犯,地位甚至超越法律的终极目的了?
在法律层面,人只有有罪或无罪,哪有好坏之分呢?只要证据确凿,罪犯就应该依法制裁才是。无罪的人被冤枉,一般是因为草率武断的处理证据。因此执法过程中的谨慎更应该用于调查取证,而不是给法官随意轻判,任意解读法律的自由。
具体到李昌奎案,就连二审是否符合程序,也是颇多质疑的。如果只因已定案成了既成事实,旁人就要尊重明显量刑不当的判决,不能干涉法官对法律的错误解读,这恰恰是对法律不尊重。
法官就是法律嘛
有个昭通中院法警的姑父,就算“警二代”了?“他的家庭比较富裕”能拿出多少钱行贿?
为了这么个鸟人,云南高院居然要启动这么大的一个贪腐系统工程:“先将没有经济实力的李昌奎案抛出来,迷惑网友而真正腐败的吴倩案才是云南高院司法腐败的根源”。你说这帮法官这么使劲折腾是为了嘛?为了昭通中院那位50岁左右的法警?那伙计级别太低了点吧?为了贿赂?那个比较富裕的家庭能掏出的银子有限吧?
云南一下子成了重灾区了
[URL=]云南调查称拟任副厅级女干部履历造假一事不实[/URL]
不知道,这省长送的花圈究竟值不值……
rt
他的这个跟帖基本证实了我的判断。劝你也不必要去叫什么真了。
重点在于是否能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相信逐步减少直至取消死刑是迫于国际上的压力,作为形象亮化工程的一项内容来实施,但我也相信,从长远来说减少死刑有积极意义,尽管中国传统文化里面是杀人偿命。唯独需要担心的是以下几点:
1、进程中的特权现象。
2、打着该进程的招牌徇私舞弊。
3、智商过低,把选择性减刑当成全面减刑,对一些明明是罪大恶极、民愤较大的犯罪份子网开一面。
4、判决受网络舆论左右(能纠正错误的舆论值得赞扬,但受舆论左右的司法则有失严肃)。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16。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相信大多数知识分子是反对这个判决的。该院长恶心的地方在于现有法律框架内判死缓,纯属胡来。
是否取消死刑是另一个理论探讨的问题,在没有修改法律的时候法院这架势就是先取消了再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家恶意强奸杀人都可以免除罪责,这是我们要的平等么?
为什么要抛弃我们固有的价值理念,这是我们文化基石的一部分。从该贴的讨论情况,你大概也能看出一二。。。搞法律的脑残派,照搬西方那一套,为什么不根植于我们的社会现实来做事情,来传承我们的文化和价值理念,人家那是建立在自己文化传统上的游戏规则,合适我们么?敌人最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被这帮脑残给做到了。。。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7/19/7776540_0.shtml
只转帖,不评论,呵呵。